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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

第一篇: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

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

甲方(委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受託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爲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盈利水平,甲乙雙方在對證券市場存在風險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本着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原則

本協議下委託資產的運作和管理遵循“資產的安全性,運 作的合法性和收益的穩定性”三大原則。

二、委託資產及委託方式、期限

1、甲方出資萬元資金委託乙方運作和管理;乙方提供萬元資金(或等值股票)做爲乙方運作甲方委託資金的風險保證金。甲乙雙方資金到位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日。

2、甲方委託資金和乙方風險保證金的運作和管理均以在雙方認可的營業部分別設立的保證金專戶的形式進行。委託資金和風險保證金項下各項投資的收入和變現資金只能在保證金專戶中運作,不得挪作他用。

3、委託資產管理期限自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月。

4、委託期限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延長,甲乙雙方如需延長委託期限,應在委託期限屆滿前提前60天向對方提出延期申請。

三、有關帳戶的約定

1、甲方提供或確認的用於委託資金運作和管理的指定證券帳戶爲: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

2、乙方提供或確認的用於風險保證金運作和管理的指定證券帳戶爲: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卡

股東名稱:股東編號:

四、投資收益的約定及資金清算

1、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甲方委託資產的年收益率爲%。

2、委託期滿後,甲方有權按第一順序將委託資產的本金及依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收益同時收回。

3、委託期滿後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到開戶營業部辦理委託資產和投資收益的清算手續。

4、委託截止日至資金清算日,乙方不再爲甲方委託資產計算投資收益。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以下權利:

(1) 依賴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各項聲明、保證和承諾委託乙

方管理其委託資產。

(2) 獲得乙方定期提供的資產委託管理報告。

(3) 享有委託資產的保值和年收益率爲%的增值效益。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下負有以下義務:

(1) 按照本協議規定按時向乙方提供委託資產。

(2) 向乙方提供指定證券帳戶及本協議附件所列各項文件。

(3) 對委託資產項下的投資信息及其他祕密資料負有保密的義

務。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下享有以下權利:

(1) 依賴甲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各項聲明、保證和承諾從事本協議項下的資產委託管理業務。

(2) 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自主作出委託資產管理項下的投資決策並付諸實施

(3)按本協議規定獲得委託資產項下投資收益超過%以上的部分。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下負有以下義務:

(1) 嚴格遵守現行法律有關證券交易管理的各項規定。

(2) 保證甲方委託資產的保值和增值,並在委託期滿後工

作日內將委託資產本金及依本協議規定的投資收益一併支付給甲方。

(3) 在委託期限內定期向甲方提供資產委託管理報告。

七、聲明、保證與承諾

1、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與承諾:

(1) 如在委託期限內出現任何可能使乙方資產委託管理受到限

制的事實情況,甲方將立即通知乙方並對本協議作相應修改。

(2)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就資產委託管理所作出的任何投資決

策。

(3) 甲方在本協議及附件,以及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中所作

出的事實陳述是真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 對於甲方提供的委託資產,甲方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

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並承諾該資產未進行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擔保、租賃和託管等任何形式的產權變更。

(5) 甲方保證委託資產項下的投資收益超過%以上的部分歸

乙方所有。

2、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與承諾:

(1) 乙方是在中國境內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投資機構,已取得從事委託資產管理業務所必需的一切政府許可、批准和

同意。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實陳述均是真

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 對於乙方提供的風險保證金,乙方保證其來源合法,且在法律上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並承諾該資產未進行任何

形式的抵押、質押、擔保、租賃和託管等等任何形式的產權變更。

(4) 委託期限內,如因乙方運作、管理不當,導致甲方委託資產減少或收益不足%的,乙方承諾用風險保證金補足;若風險保證金尚不足以彌補甲方委託資產原值和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收益的,乙方承諾用自有資產補足。

3、甲乙雙方共同同意並指定作爲本次合作的監督管理方,並與之共同簽署有關三方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應付甲方款項支付給甲方,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延遲一天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五計算。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向對方所作的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所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導致對方受到損失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爲委託資產期初餘額的%。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應向對方提供完全和有效的賠償。

九、協議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資產委託管理工作已經完成。

2、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4、甲方未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委託資產時。

5、本協議賴以成立的任何條件出現變化,使本協議的存在或履行成爲非法時。

本協議的終止必須是書面的。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隨即終止。

十、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甲乙雙方一旦發生糾紛,乙方應停止委託資產的運作,但爲防止虧損或虧損擴大的交易除外,

3、因本協議而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訴訟,訴訟管轄法院應爲

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一、協議效力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附件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協議附件目錄

附件一:股票投資監督管理協議

附件二:甲乙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附件三:甲乙雙方指定證券帳戶的股東卡原件及操作授權書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人授權書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基金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

上海磐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

甲方 (委託方 ):上海磐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聯繫電話:

結算銀行及卡號:

乙方 (受託方 ):上海國都基金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聯繫電話:

結算銀行及卡號:

一、釋義:

資產管理:指乙方根據本協議接受甲方委託,對甲方的委託資產進行管理;

委託資產:指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資金;

期初資金:指資產管理委託期起始日的委託資產金額;

期末資金:指資產管理委託期限終止時的委託資產餘額;

投資收益:指期末餘額減期初餘額的差額;

管理費:指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委託資產的管理運作費用,爲委託資產額的2%。

業績報酬:指乙方爲甲方提供資產管理服務,按投資超額收益的一定比例向甲方收取的報酬; 收 益 率:指委託期限終止日後,計算投資收益與委託資產之比;

指定賬戶:指甲方指定乙方使用委託資產管理的專用賬戶;

現行法律:指中國法律、法規、規章以及任何有管轄權的政府機關、司法機關、中國證監會、

期貨交易所規定的強制性規定。

二、資產管理金額及期限:

1、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金額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大寫)元整,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規定之各項條件下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提供資產管理服務;

2、資產管理的委託期限爲_____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到

期後,甲方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支付給乙方應得的業績報酬。若進行新一輪委託管理委託協議書須重新簽訂,以確定最新的委託資產情況,舊協議同時失效;。

3、資產管理委託期間,乙方應根據甲方指定的投資項目對管理資產進行專款專用。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855號世界廣場7樓c座網址:1

郵編:201422電話:021-20146618傳真:021-520146618

三、乙方的工作職責:

1、乙方運用其專業知識和技能以應有的謹慎和勤勉進行操作,並以委託資產的安全、獲得

穩定收益爲管理目標;

3、乙方在指定賬戶名下運用和操作基金賬戶的資金,對甲方指定的項目進行投資。

4、乙方不得爲委託資產安排任何形式的借貸或其他負債資金;

五、虧損承擔與收益分配:

1、在協議有效期內,所得的收益部分甲方需提取____%分配給乙方作爲業績報酬;如若出現

虧損,則虧損部分與乙方無關.

2、若委託賬戶在委託期間的任何時候收益率達到或超過100%時,乙方可以提出提前結算,

結算後雙方可根據各自的意願進行新一輪合作;

3、收益部分分成甲方應在委託期限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業績報酬以恰當的方式(如以現

金、銀行卡轉賬等)支付給乙方。

六、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下享有以下權利:

⑴依賴乙方在本協議中所作的各項聲明、保證和承諾委託乙方管理其委託資產;⑵獲取乙方定期(季末)提供的資產管理報告;

⑶享有期末餘額在扣除本協議規定的業績報酬後的資產餘額;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項下負有以下義務:

⑴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支付乙方應得的業績報酬;

⑵承擔與資產管理項下投資有關的各項稅費;

⑶向乙方提供指定賬戶資料。

七、乙方權利與義務:

1、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項下享有以下權利:

⑴依賴甲方在本協議及其附件中所作的各項聲明、保證和承諾從事本協議項下的資產管理業務;

⑶按照本協議的規定獲取業績報酬;

⑷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自主作出資產管理項下的投資決策。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負有以下義務:

⑴嚴格遵守現行法律管理好該委託資產的安全與運作;

⑵在委託期限終止後三個工作日內將資產餘額在扣除業績報酬後交還給甲方;

八、聲明、保證與承諾

1、甲方向乙方作出以下聲明、保證、承諾:

⑴甲方的委託資產屬於合法資金;因委託資金性質帶來的問題與乙方無關。

⑵甲方可自由支配和使用該委託資產管理賬戶;

⑶如在委託期限內出現任何可能使乙方資產管理操作受到限制的情況,甲方立即通知乙方

並對本協議作相應修改;

⑸甲方在本協議附件中所作的任何聲明、保證與承諾均視同在本協議中再次作出;

⑹甲方在本協議及其附件、以及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資料中所作出的事實陳述是真實、準確、

完整的,沒有任何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乙方向甲方作出以下陳述、承諾和保證:

⑴乙方具備簽署本協議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不會與乙方承擔的其

他合同義務相沖突,也不會違反任何現行法律;

⑵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及作出的所有事實陳述均是真實、準確、完整的,沒有任何

虛假、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3、甲乙雙方上述各項陳述、承諾是根據本協議簽署日存在的事實情況而作出的,同時也應

被認爲是根據本協議有效期內所存在的事實情況而重複作出的。

九、不可抗力:

在本協議委託期限終止之日前的任何時候出現下列情況,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如果出現了對其發生無法預料也無法避免、對於其後果又無法克服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

故,該等災害或事故直接或間接使此次資產管理受到影響時;

2、本協議賴以成立及履行的任何條件,由外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政治、經濟、金融、法

律等原因)影響而出現變於受到不能歸責於甲乙雙方的化(包括但不限於現行法律出現;中國任何政府部門發佈使此次資產管理受到直接或間接影響的政策、通知、決定、評論或其他正式文件;政治**;金融危機等),該等變化直接或間接使此次資產管理受到影響時;

3、委託資產所在期貨經紀公司出現經營關閉或行政關閉時。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將應付對方業績報酬的金額支付對方,則應向對方支付違

約金,每延遲一天的違約金按應支付款項的萬分之五計算;

2、如果本協議中任何一方向對方所作出的聲明、承諾和保證或所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

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並導致對方因此受到損失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委託資產的5%;

3、本協議中任何一方的違約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時,應向對方提供完全和有效的賠償。

十一、終止責任:

1、如出現任何下列情況之一,任何一方有權隨時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

⑴出現本協議第九條所述不可抗因素時;

⑵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得撤出委託給乙方管理的資金,否則乙方不保證甲方的利潤及本金安全,並且需支付乙方委託資金額的15%作爲賠償。

⑶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並且該違約行爲使本協議的目的無法實現時; ⑷本協議賴以成立的任何條件出現變化,使協議的存在或履行成爲非法時;

2、本協議因上述原因而需終止時,乙方享有收取業績報酬的權利;

3、如甲方要求在本協議規定的委託期限終止前結束資產委託,甲方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

方。在此種情況下,乙方仍享有收取業績報酬的權利。

十二、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三、協議效力: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簽署後生效。

2、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一、甲方指定

賬戶確認單;附件二、甲方追加資產確認書;附件三、甲方指定賬戶的身份證複印件)

3、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第三篇: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保本型)

資產委託管理協議書(保本增長型)

甲方 (委託方):

乙方(受委託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資金、委託期限

1、乙方同意在本協議規定之各項條件下,接受甲方委託爲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 甲方本次委託乙方管理的資金(股票市值加現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2、甲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將委託資產全額匯入乙方指定的證券營業部甲方開立的資金賬號內。

3、本次資產管理的委託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資產管理方式

1、甲方以其名義在雙方認可的證券營業部開立證券賬戶,並將其委託資金全額打入。

2、甲方資金賬戶內的各項投資收入和變現資金只能在該賬戶內運作,不得擅自提款挪作他用。

3、乙方本着應有的謹慎和勤勉,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能運行資產管理服務,並以委託資產的安全及穩定收益爲資產管理目標。

4、乙方在甲方資金賬戶內進行操作,標的應是中國境內合法的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基金、權證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

三、盈利分成及虧損承擔

1、遵循利益共享、互惠互利原則。

2、盈利時乙方佔盈利部分的%,虧損時乙方承擔全部虧損。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在本協議中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依法委託乙方管理其委託資產。

2、隨時獲取自己資金賬戶內資產總值,標的物等信息。

3、對乙方的投資操作可要求乙方給予解釋其行爲。

4、甲方應保證其賬戶內的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5、甲方如因重大事項的原因需要抽出資金(視爲違約)時,應至少提前七到十天通知乙方。由乙方妥善變現甲方資金賬戶內的各種標的物以便於甲方用錢時的便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本協議中有以下權利和義務:

1、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乙方具有自主做出投資決策並付諸實際投資行爲的權利。

2、甲乙雙方約定個月爲一個結算期。在委託協議滿其賬戶內的盈利部分按照約定的比例付給乙方,作爲這個協議期內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3、若在得提取任何形式的報酬。

4、若在雙方約定的最後一個結算日,也即本協議的最後一天收市後,乙方所進行的操作仍然不能使甲方的賬戶持平或盈利,則乙方應按約定的比例承擔甲方賬戶的虧損。

六、協議終止、變更、續簽在本協議約定期限未滿時,若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終止或者續簽協議前,甲乙雙方按照約定的比例進行盈利分配或承擔虧損。

七、違約現象及違約賠償

a、違約現象

1、甲方私自抽出資金或私自改變交易密碼或將證券賬戶轉至其他營業部。

2、在結算日甲方不安約定比例將賬號內的盈利分給乙方。

3、甲方在其賬戶內未得到乙方的同意,私自買進賣出股票或其他標的物。

4、乙方在本協議期未滿時,明確表示不再爲甲方操作且造成甲方虧損。

5、乙方在本協議期滿後,未按約定比例承擔虧損。

b、違約賠償

1、若甲方出現七a1、2、3中任何一種違約現象時:如賬戶內盈利,則甲方應將盈利部分及甲方總資產的5%支付給乙方,作爲甲方違約賠償金;如賬戶持平或虧損,則僅提取甲方總資產的5%支付給乙方,作爲甲方違約賠償金。甲方需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內現金支付給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若乙方出現七a4、5中任何一種違約現象時:如賬戶持平或盈利,則乙方不得提取任何形式的報酬;如賬戶虧損,則乙方應承擔全部虧損,作爲乙方的違約賠償金。乙方需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現金支付給乙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八、協議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即告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

第四篇:委託資產管理協議書

文章標題:委託資產管理協議書

委託資產管理協議書

甲方:

乙方:麥子基金

甲、乙雙方經認真協商,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自願將合法資產委託乙方進行管理,用於投資我國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國債。現就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投資金額:

投資資金由甲方出資,金額爲人民

幣萬元整(小寫元),於2014年月日投入至證券營業部的以下投資經營帳戶。該帳戶內資金只作爲甲方委託乙雙方進行資產管理使用,結算及利潤分配後歸甲方所有。

戶名

資金帳號

上海股東帳戶卡號

深圳股東帳戶卡號

身份證號碼

二、期限:

期限爲12個月,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爲避免甲、乙雙方單方提取投資經營帳戶上的資金或股票轉託管,甲、乙雙方共同委託證券營業部隊對合作帳戶本站和本協議的最終清算進行監管。

2、合作期內由乙方全權負責投資決策經營,但甲方對合作帳戶上的持倉品種及總值狀況有無條件的監督、檢查權利,乙方須給予配合。

3、合作期間,乙方不得蓄意進行對倒或製造成交量的買賣。

四、結算及利潤分配:

1、合作期滿,經營帳戶以現金結算。

2、合作期滿,如經營帳戶資金產生盈利,甲、乙雙方按以下辦法進行分配:

(1)若贏利低於20(含20),甲方不參與利潤分配。

(2)若贏利大於20,甲方將盈利的25作爲分成款兩日內一次性付給乙方。(本款之盈利係指:超過甲方投入經營帳戶資金的部份)

五、在委託資產管理期內,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協議,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簽定時間:年月日

《委託資產管理協議書》來源於本站,歡迎閱讀委託資產管理協議書。

第五篇:資產管理委託協議書

合作協議書

甲方: 邦德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雙方本着和好,協商的原則制定此協議文本.

一 釋義

委託資產: 指甲方委託乙方進行投資管理的貨幣資金。

期初餘額: 指資產管理委託期限開始時的委託資產數額。

期末餘額: 指資產管理委託期限終止時的委託資產數額。

投資收益: 指期末餘額與期初餘額的差額,如爲負值則表示投資虧損。 管理佣金: 指乙方爲甲方提供資產投資管理服務,按資產管理委託協議的約定

向甲方收取的,依年度計算的管理佣金。

管理佣金率: 指委託期限終止時,乙方提取的管理佣金與期初餘額的比率。 年收益率: 指委託期限終止時,以年度計算的投資收益與期初餘額之比率。 資金專用帳戶: 指乙方爲甲方提供資產投資管理服務,爲甲方開設的委託資產

資金運作的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帳戶。

指定證券帳戶: 指甲方指定乙方使用委託資產買賣有價證券的專用證券帳戶。 工作日: 指中國境內銀行營業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日。

二 委託資金和委託期限

1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規定之各項條件下接受甲方委託,爲其提供資產管理服務。甲方本次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如下:

貨幣資金:人民幣(大寫)――――――――――――――――――― 2 甲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將其委託資產貨幣資金全額匯入其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營運部開立的資金專用帳戶,將全部委託資產交付給乙方管理。 3 本次受託投資資產管理的委託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計算,如委託資產未能按期實際交付給乙方管理,則委託期限順延。 4 如果甲方需要延長委託期限,應於本協議委託期屆滿前60天內通知乙方,經乙方同意後,可以延長。

三 帳戶管理方式

1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指定證券帳戶在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營業部開立資金專用帳戶,並將甲方委託資產之資金全額存入該資金專用帳戶,委託資產項下各項投資的收入和變現資金只能在該資金專用帳戶中運作,不得挪作他用。

2 指定證券帳戶是指由甲方提供和確認的下列帳戶:

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股東代碼卡:

股東名稱: 股東編號: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

股東名稱: 股東編號:

3 乙方以本條第1項與第2項規定的指定證券帳戶和資金專用帳戶專戶管理甲方委託資產,由乙方單獨運作,單獨覈算。

四 受託方式與權限

1 乙方將本着應有的謹慎和勤勉,運用專業的知識和技能進行受託資產投資管理服務。

2 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乙方在甲方指定證券帳戶名下,自主運用和操作資金專用帳戶,操作使用委託資產,買賣及持有在中國境內合法的金融證券交易品種,但現行法律規定禁止甲方投資的品種除外。在委託期限內,除非雙方另行約定,甲方不得再對資金專用帳戶和本合同約定的委託資產進行運作。 3 乙方不得爲資金專用帳戶安排任何形式的借貸或其他負債資金。

4 委託期限內,開戶,銷戶,轉託管,存取款,撤銷指定交易業務須由雙方共同辦理,未經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從資金專用帳戶中單獨調入或調出資金。在確定甲方資金或有價證券已存入指定的證券營業部後,甲乙雙方到該營業部辦理指定證券帳戶的雙籤手續,即合同期間,該證券帳戶如沒有甲乙雙方的同時確認,則該證券營業部不能辦理該帳戶的資金劃撥,證券轉託管和撤消指定等業務。

5 除非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在委託期限終止前有權對指定證券帳戶中委託投資管理的有價證券資產進行變現處理。

五 甲方權力與義務

1 除非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項下享有以下權利:

(1) 依法委託乙方管理其委託資產。

(2) 監督委託投資的經營情況,獲取乙方定期(每月,年度,和委託期限終

止時)提供的受託投資管理報告。

(3) 享有期末餘額在扣除本協議規定的管理佣金後的餘額。

2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方在本協議項下負有以下義務:

(1) 確保未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委託投資,並保證委託投資資產來源用途

的合法性。

(2) 向乙方提供指定證券帳戶及本協議附件(如有)所列之有關文件資料,

向乙方如實提供財務狀況及投資意願的基本情況和有關文件。

(3) 除國家有關機關的查詢,審計,稽查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本協議的內容。

六 乙方權力與義務

1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項下享有以下權利:

(1) 依法從事本協議項下的受託投資管理業務。

(2) 依照本協議第七條之規定獲取受託投資管理佣金。

(3) 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自主作出受託投資管理項下的投資決策並付諸實

施。

2 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負有以下義務:

(1) 遵守現行法律的各項規定和本協議的各項約定,謹慎與勤勉地進行受託

資產投資管理服務。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以專業技能管理受託投資,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不從事如何有損委託人利益的活動。

(2) 對委託人的財產狀況,風險承受能力及投資偏好等進行調查。

(3) 嚴格區分本協議項下資產管理業務與乙方自營業務,經紀代理業務,以

及其他資產管理業務。

(4) 在協議終止後二十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資產之期末餘額扣除本協議第七

條規定的管理佣金後返還給甲方。

(5) 在委託期限內定期(每月,年度和委託期限終止時)向甲方提供受託投

資管理報告。

(6) 及時妥善處理委託人的查詢。

(7) 除國家有權機關的查詢,審計,稽查等原因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本協議項下的內容。

七 管理佣金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項下乙方爲甲方提供的受託投資管理服務的管理佣金的收取辦法爲:

如果本合同期滿時,帳戶的投資收益率在100%以內,甲乙雙方投資收益以7:3分成,即甲方收取投資收益的70%,乙方收取投資收益的30%。如果在本合同期間帳戶的投資收益率達到100%以上時,對超出100%的投資收益利潤額按5:5分成,雙方各得50%。如果在本合同期滿時投資爲虧損時,投資虧損金額由甲方承擔。

2 上述約定乙方應得之管理佣金由乙方在委託期限終止後二十個工作日從受託資產期末餘額中直接扣收。

八 違約責任及免責條款

1 乙方如未能按期履行本協議第六條第2項第(4)目規定的支付義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每延遲一天的滯納金按應支付款項的萬分之一計算。

2 在委託期限內,任何一方違背本協議項下之義務或因其自身的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而使對方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能實現或遭受損失時,對因此造成對方的實際經濟損失應給予完全,有效的賠償。

在委託期限內,未經雙方書面同意,如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視爲違約,守約方有權要違約方支付本協議下委託資產期初餘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時間經濟損失。

3 本協議委託期限終止日之前的任何時候出現如下情況,雙方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因發生人力不可抗拒而直接使本協議的履行受到影響時所造成的損失部分。

九 協議終止

1 委託期限屆滿,雙方未能續期或委託期限未滿,但雙方協議終止時,本協議終止。

2 出現下列任一情況,乙方有權隨時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

(1)出現本協議第八條第3項所述之免責情況。

(2)甲方未按本協議第二條第2項的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委託資產。 3 本協議因本條第2項所列原因終止時,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通知中應明確寫明本協議的終止日期,該終止之日期不得早於該通知的生效日期。

4 本協議不論因何原因終止,協議終止時雙方應決算管理佣金及委託資產。 5 如甲方要求在本協議規定的委託期限終止前結束本次資產委託管理,甲方應提前60天以書面通知對方,通知中應明確寫明本協議的終止日期,且該終止日期不得早於該通知生效之日期。此時乙方仍享有收取管理佣金的權利。

十 聯絡,通知與爭議解決

1 甲,乙雙方均應指定本協議項下有關事項的聯絡人員,負責各項有關聯絡工作。

甲方指定的聯絡人員爲 乙方指定的聯絡人員爲 ,任何一方變更聯絡人員應書面通知對方。

2 本協議項下的所有通知,均應以書面形式傳真,遞達或郵寄送達,任何通知一經送達即發生效力。

3 因本協議而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另行達成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機構仲裁,也可直接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 協議效力

1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名後生效。

2 本協議文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協議雙方以簽訂本協議附加條款的形式予以補充,本協議之附加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