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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協議書【實用多篇】

意向協議書【實用多篇】

意向協議書 篇一

甲方:

乙方:

爲促進鄉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經乙方對甲方投資環境實地考察,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就乙方在鄉投資建設年產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建設地點:。

二、投資規模:項目計劃總投資_____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_____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_____萬元,年利稅萬元。項目建設週期爲_____年。

三、用地規模: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由甲方供給意向徵地畝(以實際測量爲準),每畝_____萬元。有關征地、土地出讓等手續按照法定程序辦理,辦理費用以及廠地整平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權責:

(一)甲方

1、甲方負責供給乙方所需的當地投資環境、基本情景、優惠政策的有關資料。

2、甲方協助落實各項招引資優惠政策。

3、甲方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項目前期立項、申報和建設協調,確保項目早日建成達產。

4、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手續。

5、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立即啓動建設地點的水、電、道路等配套設施建設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二)乙方:

1、乙方保證資金按時到位,按時開工建設。

2、乙方自簽訂本協議書須在3個月內將立項審批、土地、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再簽訂正式合同,否則此意向書所達成的事宜全部無效。

3、乙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必須落戶在鄉政府所在地。辦理立項審批、土地、規劃、環保等一切手續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獲得甲方供給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在建設施工過程中所繳稅金必須上繳給陳家鄉政府。

5、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我鄉境內人員就業。

6、乙方兩年內未開工生產或不能到達上述要求,由甲方按乙方出讓最終價格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拆除,甲方不賠償經濟損失。

五、其他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並友好解決。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意向協議書 篇二

收購方:瑪納斯澳洋科技有限責任公司

轉讓方:瑪納斯澳潔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鑑於,收購方與轉讓方已就轉讓方持有的瑪納斯澳潔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目標公司) 100 %的股權轉讓事宜進行了初步磋商,爲進一步開展股權轉讓的相關調查,並完善轉讓手續,雙方達成以下股權收購意向書,本意向書旨在就股權轉讓中有關工作溝通事項進行約定,其結果對雙方是否最終進行股權轉讓沒有約束力。

一、收購標的

收購方的收購標的爲轉讓方擁有的目標公司 1 %股權、權益及其實質性資產和資料。

二、收購方式

收購方和轉讓方同意,收購方將以現金方式完成收購,有關股權轉讓的價款及支付條件等相關事宜,除本協議作出約定外,由雙方另行簽署《股權轉讓協議》進行約定。

三、保障條款

1、轉讓方承諾,在本意向協議生效後至雙方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日的整個期間,未經受讓方同意,轉讓方不得與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出讓或者資產出讓問題再行協商或者談判。

2、轉讓方承諾,轉讓方及時、全面地向受讓方提供受讓方所需的目標公司信息和資料,尤其是目標公司尚未向公衆公開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以利於受讓方更全面地瞭解目標公司真實情況;並應當積極配合受讓方及受讓方所指派的律師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工作。

3、轉讓方保證目標公司爲依照中國法律設定並有效存續的,具有按其營業執照進行正常合法經營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證件和許可。

4、轉讓方承諾目標公司在《股權轉讓協議》簽訂前所負的一切債務,由轉讓方承擔;有關行政、司法部門對目標公司被此次收購之前所存在的行爲所作出的任何提議、通知、命令、裁定、判決、決定所確定的義務,均由轉讓方承擔。

5、雙方擁有訂立和履行該協議所需的權利,並保證本協議能夠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簽訂和履行該協議已經獲得一切必需的授權,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的代表已經獲得授權簽署本協議,並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保密條款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下列事項承擔保密的義務:

範圍包括商業信息、資料、文件、合同。具體包括: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協議的談判; 協議的標的;各方的商業祕密;以及任何商業信息、資料及/或文件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

2、上述限制不適用於:

(1)在披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2)並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後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的的資料和信息;

(3) 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並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4) 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購項目未能完成,雙方負有相互返還或銷燬對方提供之信息資料的義務。

4、該條款所述的保密義務於本協議終止後應繼續有效。

五、生效、變更或終止

1、本意向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意向書內容予以變更。

2、若轉讓方和受讓方未能在 個月期間內就股權收購事項達成實質性股權轉讓協議,則本意向書自動終止。

3、在上述期間屆滿前,若受讓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或轉讓方提供的資料存在虛假、誤導信息或存在重大疏漏,有權單方終止本意向書。

4、本意向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蓋章)

授權代表: (簽字)

受讓方: (蓋章)

授權代表: (簽字)

意向協議書 篇三

編號:

意向金合同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居間購買下述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共識並保證依約履行。

第一條 房屋情況

(一) 單元

(二) 甲方願意以人民幣的總價購買該房產。

(三) 有關房產款的支付方式爲:

1、辦理該房產 產權變更或過戶手續時一次性付清總房款。

2、其他付款方式:

第二條 委託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

委託乙方前往賣方處斡旋。

第三條 意向金支付

(一) 甲方爲表示購買該房產的誠意,同意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人民幣作爲意向金。本意向金系居間人受買方所託前往賣方處斡旋及價格條件確認之憑證。

(二) 如甲方支付意向金後,經過乙方斡旋賣方願意以該價格出售該房產,則意向金由乙

方轉給賣方作爲甲方購買該房產的定金,甲乙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之前簽訂該房產買賣合同並辦理該房產產權變更或過戶手續。

(三) 意向金一旦轉爲定金交付給賣方,甲方如不願意按以上約定時間簽訂買賣合同,則

該定金將作爲違約金由賣方沒收;如賣方收取該定金後不再願意出售該房產,則由賣方雙倍返還該定金給買方;獲取違約金的一方將把違約金的二分之一支付給乙方作爲乙方在此次買賣活動中辦公及交涉等費用。

第四條 其他約定: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 如雙方就本協議約定之內容發生任何糾紛,皆可選擇前往駐馬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解決。

甲方: 乙方(簽章)

電話: 經辦人:

時間: 年 月 日 時 間: 年 月 日

意向協議書 篇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爲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爲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爲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爲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爲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爲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爲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註明邊長(米))

使用說明: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二、本合同的出讓人爲有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三、合同第四條土地用途按《城鎮地籍調查規程》規定的土地二級分類填寫,屬於綜合用地的,應註明各類具體用途及其所佔的面積比例。

四、合同第五條中的土地條件按照雙方實際約定選擇和填寫。屬於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選擇第三款;屬於待開發建設的用地,應根據出讓人承諾交地時的土地開發程度選擇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讓人承諾交付土地時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一款,未完成拆遷和場地平整的,選擇第二款,並註明地上待拆遷的建築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積等狀況。基礎設施條件按雙方約定填寫“七通”、“三通”等,並具體說明基礎設施內容,如“通路、通電、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條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方式的規定中,雙方約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一次性付清的,選擇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選擇第二款。

六、合同第二十條中,屬於房屋開發的,選擇第一款;屬於土地成片開發的,選擇第二款。

七、合同第四十條關於合同生效的規定中,宗地出讓方案業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規定生效;宗地出讓方案未經有權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規定生效。

合作意向協議書 篇五

甲方:

乙方:

一、協議目的

甲方具有A1¥A2¥A3級Ⅲ類壓力容器設計、製造資質,從事化工設備製造多年,具有開拓市場的營銷能力和企業的管理能力,具備總體承包承攬化工項目建設的實力。乙方從事化工項目工藝設計多年,有成熟的工藝技術以及良好的市場人脈、市場信譽,並有項目現場指導安裝的實踐經驗。甲乙雙方都希望通過真誠、坦誠的合作,達到優勢互補,進行資源整合,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建立、發展和保持一個長期的緊密合作關係,來發揮甲乙雙方在各自領域的優勢,形成合力,提升市場競爭力,在短期內爭取更多的市場份額,把化工成套設備項目在全國範圍內做到最具有影響力、最具市場競爭力的企業、使市場活動利益最大化,使雙方合作達到共贏。

二、合作領域

甲乙雙方在化工成套設備項目,利用各自優勢進行緊密合作,承接、承攬此類項目的總體設計、製作、安裝、調試或者此類項目的部分工作。

三、合作方式

1、本合作以***現有廠房、資質、加工設備、技術人員、施工人員及銷售團隊爲平臺,以乙方掌握的化工工藝及市場爲核心,組建化工專項項目部,承接承攬化工工程項目。

2、設立化工項目獨立帳戶,費用獨立覈算。項目組建立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運行費用(包含差旅費用、廣告費用、招待費用等銷售費用和工程消耗費用)記入運營成本,作爲決算依據,在決算時一併決算。

3、甲方提供項目組運營所需硬軟件設施。項目組辦公室設立在辦公樓,提供必要的辦公桌椅、文件櫃、電腦、打印機等辦公設備,提供出行車輛、司機等,建立並管理宣傳網站。

四、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整個項目的經營管理,委派項目總經理作爲總負責人對整個項目的運營進行全面管理並對此負責。委派其他相關工程管理、技術、施工、協調人員,負責銷售並拓展市場和市場宣傳,負責項目運行管理及工程建設安全、質量、進度,並對此負全責;

2、乙方出任項目工藝技術總工程師,對工藝技術負全責,負責工藝圖的設計以及工藝、設備、安裝圖紙的最終審定、審覈,對材料、設備質量以及工程質量、進度負有指導義務,並對此負有監管權,對不符和工藝要求以及國家行業標準要求的事物具有一票否決權。

3、甲乙雙方共同探討制定項目年度發展規劃,共同探討工藝設備改進技術。

4、對本項目組現有能力不能完成的安裝、電器、工藝設備等工作,由甲方負責外協聯絡,外協單位或個人的資質、能力、價格以及外協件的質量、價格必須經由乙方認可並簽字同意後方可進行,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並向乙方承擔違約金10萬元。外協所產生的費用記入成本。

5、乙方負責協助甲方做市場宣傳推廣以及市場技術支持,合作前期對項目部相關技術人員、工程管理人員以及銷售人員進行相關技能培訓。

五、費用管理及利益分配:

1、實行一工程一帳,由甲方管理,乙方監督審覈。

2、運營費(含銷售費用以及工程施工墊付費用)用由甲方先行墊付。

3、銷售費用由使用人提出申請,經甲方負責人、乙方簽字審覈,甲方董事長批准後由甲方先行預支,甲方人員發生的費用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並記入成本,乙方發生的費用據實報銷,並記入成本。

4、各工程設計費作爲單項記入工程總費用與客戶進行談判,此費用除去稅費後歸乙方所有。設計費結算時間按照工程付款進度支付,在工程款付至90%時給予乙方全額結算。

5、工程完工,款付至90%後進行決算,決算利潤並經雙方簽字認可。利潤由甲方享受80%,乙方享受20%。利潤分配在工程款付清後進行結算。

6、經決算後無利潤或虧損的工程項目,乙方不承擔虧損,亦無利潤分配;但設計費照常歸乙方所得。

六、保密及違約責任

1、甲方對涉及本項目的工藝技術不得私自透露給任何組織和個人。

2、如若甲方撇開乙方單獨承接、承攬本協議約定的相關項目,不管乙方有無參與,設計費參照同等規模項目設計費支付給乙方,利潤按照本協議約定比例支付給乙方。

3、乙方在與甲方合作期間不得私自與其他組織和個人進行本合作協議約定的工作內容的合作。乙方在本協議簽定前所承接的工程不在此列。

七、法律效力以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任何外來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解釋、違約、有效性、終止等都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任何雙方不能解決的爭端、異議都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條例解決。

八、協議的生效、更改以及有效期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3、本協議有效期爲20xx年。協議期內合作項目運轉良好,根據項目發展所需,經雙方友好協商,可以更改合作方式或單獨成立公司。

4、任何對此協議的更改都需要雙方友好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5、由於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致使本協議有關條款不能履行或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協商後,本協議自動終止,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 方: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20xx年7月15日 日期:20xx年7月15日

意向協議書 篇六

甲方:

乙方: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就巴中市巴州區白雲鄉大茅海洋普通藝術中學拆遷還房建設項目承包給乙方。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乙方自願承包白雲鄉海洋普通藝術中學拆遷還房工程,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建設。

三、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本協議甲方就海洋普通藝術中學建設項目承包給乙方,在甲乙雙方簽定意向性協議之日,乙方向甲方先繳納履約金現金人民幣伍萬元(小寫:50000.00元)整給甲方,甲方承諾於2月內簽訂正式合同並開工。如在2月內開不了工,甲方必須退還繳納的履約保證金,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工程計算和付款方式

本工程按20xx年清單報價不上浮,不下浮,按最新定額當時當地市場調差,付款方式按每月月進度支付給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付款必須達到已完工程量的90%。

五、本意向性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意向協議書 篇七

發包人:甘肅敬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安徽方圓建築有限公司蘭州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協商,本着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原則,雙方就甲方在民勤工業園區建設的生產基地交由乙方承包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協商。

一、工程概況:辦公樓,層數爲5層,所有廠區庫房、生產車間及輔助設施、廠區道路地坪、圍牆。

二、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總承包。

三、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現行的質量驗收規範和標準達到合格等級。

四、工程結算方式:執行20xx年甘肅省武威地區建築工程消耗量定額(實體項目、措施項目)、全國統一建築裝飾工程消耗量定額20xx年甘肅省武威地區單位估價表,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按20xx《甘肅省建築安裝工程費用定額》中本工程工程類別上限計取。材料、人工價差的調整執行施工同期甘肅省武威地區民勤縣材料信息價及調整文件。

五、工程款的支付:乙方所承包的土建、鋼構工程全部由乙方全額墊資施工,施工至主體封頂後一週內支付乙方80%工程款,工程竣工通過五方驗收後10日內付至工程總價(變更及調差部分)的90%,待工程結算

定案後除扣留3%保脩金外,剩餘工程款在10日內付清。

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時正常進行施工,雙方協商解決,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視情況進行適當的賠付。

七、此協議爲甲乙雙方合作的意向施工協議,待甲方委託辦理招標手續後,雙方簽訂施工合同,雙方各自辦理繳納施工必要的各種費用。

八、本協議中乙方承諾墊資部分,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辭,否則本協議無效。

九、本意向協議一式肆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將構成施工合同的條款!其它事宜雙方再行協商。

甲方:甘肅民勤敬業有限公司乙方:安徽方圓建築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日 日月

意向協議書 篇八

甲方:

乙方:

爲促進xxx鄉經濟實現跨越式發展,經乙方對甲方投資環境實地考察,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雙方共贏的原則,就乙方在xxx鄉投資建設年產xxxxxx項目達成以下協議:

一、建設地點:xxx。

二、投資規模:

項目計劃總投資xx萬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xx萬元(含土地、廠房、設備等)。項目建成投產後,預計年產值xx萬元,年利稅xx萬元。項目建設週期爲xx年。

三、用地規模:

根據乙方投資和建設規模的要求,由甲方提供意向徵地xx畝(以實際測量爲準),每畝xx萬元。有關征地、土地出讓等手續按照法定程序辦理,辦理費用以及廠地整平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權責:

(一)甲方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的當地投資環境、基本情況、優惠政策的有關資料。

2、甲方協助落實各項招引資優惠政策。

3、甲方指派專人協助乙方項目前期立項、申報和建設協調,確保項目早日建成達產。

4、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證照手續。

5、雙方簽訂協議後,甲方立即啓動建設地點的水、電、道路等配套設施建設至乙方所徵土地紅線外。

(二)乙方:

1、乙方保證資金按時到位,按時開工建設。

2、乙方自簽訂本協議書須在3個月內將立項審批、土地、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再簽訂正式合同,否則此意向書所達成的。事宜全部無效。

3、乙方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手續必須落戶在xxx鄉政府所在地。辦理立項審批、土地、規劃、環保等一切手續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獲得甲方提供的能進場施工的土地後,xx月內必須進場動工建設,超過xx個月不動工,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在建設施工過程中所繳稅金必須上繳給陳家鄉政府。

5、乙方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我鄉境內人員就業。

6、乙方兩年內未開工生產或不能達到上述要求,由甲方按乙方出讓最終價格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由乙方自行拆除,甲方不賠償經濟損失。

五、其他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並友好解決。

2、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意向協議書 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產品銷售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向乙方購買_____產品___臺,產品型號爲_____,乙方以單價_____元整的優惠價格向甲方供貨,甲方在簽定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元整,大寫_____。

2、乙方以全款形式付款,付款時間爲:_____。

3、甲方應爲乙方銷售給甲方的優惠價格予以保密,以保證_____產品在該地區的價格穩定。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代表:

地址: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身份證:

簽定時間:

簽定地點:

意向協議書 篇十

甲方: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經友好協商,特製作合作意向協議如下:

一、合作資料:

乙方經考察甲方工廠及系列產品情景,有意向甲方訂購_____件服飾。

二、甲方、乙方合作方式:

甲方爲乙方供給服飾貼牌加工,乙方需預付甲方_____萬(大寫:_____)作爲訂貨預付款,甲方收到預付款後安排寄樣。具體訂貨明細在_____年__月__日前交給甲方,發貨時間根據訂貨情景再協商決定。

三、協議生效

本協議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有效。

四、未盡事宜

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