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租地合同協議書【新版多篇】

租地合同協議書【新版多篇】

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一

甲方:

乙方:

爲了活躍我村民組經濟,使村民得實惠。村組決定將在姜垌村民組寨南(崗莊村寨子南面)40畝承包地,(西至周莊二隊地邊,北至崗莊寨牆,東至大路邊,南至大路邊)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在合法的情況下,可以在這塊地上種植各種花草及作物,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機井一眼。不會因天氣乾旱而造成糧食欠收,無論在此地做什麼都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爲: 年。日至月 日。 二、付款方式:每畝租金 元,每10年合計爲 元。 畝地10年的租金合計爲 /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人民幣:元)。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

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轉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上搞大型建築。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農村個人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二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爲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 ,總面積約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2000元,於每年 月 日 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乙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2011年的投資 元。二年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臵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三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高效農業,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甲方自願把垃圾地租給乙方作爲練車基地。 爲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範圍:

甲方願把1畝1分地基地租給乙方使用, 共約1.1畝。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爲 5 年,從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1日止。

三、租金約定:

每年爲人民幣: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開始,每年4月2日付清當年全部地租。如有違約,按所有經濟損失的雙倍賠償。

五、甲方的權益及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給乙方作備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內未能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乙方

有權向甲方提出將租賃期天數延後。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用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問題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要負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須如期繳納租金,如有違約超過三個月後繳納租金,甲方 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基地的所有財產。

3、乙方不能改變田地的用途,作其它開發。

4、乙方只負責產品後的稅費。

5、乙方要遵守鄉(村)規定合約。

6、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7、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優先權。

8、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響甲方農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規劃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轉讓經 營權,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權利和義務。

11、乙方租期滿後,必須做好地上種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 合同期滿前六個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證金每畝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種植物,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但乙方清理種植物 時(標準的種植物沒有再生力)甲方必須 3 天內如數退還保證 金。

七、其他約定:

在合同期內,如遇特殊的、較大定的自然災害時,雙方共 同協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變,支付時間共 同協商。 如遇國家徵用土地, 於甲方無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及權利、義務,雙方須共同遵 守,如違約合同,違約方要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四

甲方:張衡街道辦事處魏營社區居委會第六居民小組(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南陽市翔和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爲解決社區長期沒有幼兒園,幼兒入園難問題,高新區管委會、張衡辦事處黨委政府、教育局、當地行政村給予高度重視,南陽飛翔幼兒園(名稱待定)工程項目被列爲高新區教育工程項目得以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現需徵收高新區張衡路辦事處魏營社區第六居民小組集體土地約16.3畝作爲原南陽翔和中心幼兒園即現南陽飛翔幼兒園(名稱待定)教育用地。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徵地條款:

一、甲方同意乙方徵收集體土地約16.3畝,並配合乙方辦理有關供地手續。此次徵收的集體土地面積以紅線爲界,具體位置詳見紅線圖或界址點。作爲附件附本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應。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甲方同意乙方按國家徵地標準進行補償:

總徵收土地面積39畝(26000平方米)

其中:先徵土地魏營國小對面第六居民小組佔土地約16.3畝(10872.1平方米)

村裏辦廠約佔土地22.7畝(15140.9平方米)

三、乙方徵收甲方集體土地約16.3畝的土地補償費、在供地手續辦完之後10個工作日內將補償款按國家徵地標準一次性支付到位。青苗補助費每畝1100元,合計爲17930元(大寫:壹萬柒千玖百叄拾元整)等手續完善後,乙方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將青苗補償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四、權利和義務

1、自簽訂本協議後,甲方應將該地範圍內的所有地面附着物及構築物自行清理完畢,並交付土地給乙方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干涉幼兒園工程建設,並不得搶種任何經濟作物,搶建建築物,否則乙方不做任何補償。

2、甲方全權負責好徵收土地補償款分配發放工作,土地徵收後,多餘勞動力由甲方自行安排解決。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地的土地權源證明材料及土地權屬認證登記資料,並保證本協議所指四至界限清楚完整。並安排給建設單位使用。

4、若該地出現有關權屬糾紛事項由甲方全權負責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告知乙方。

五、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不得單方違約,否則違約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辦事處各一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有關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張衡辦事處魏營村(村主任): 魏營村(公章):

高新區張衡辦事處 主任: (公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