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質押的合同多篇

質押的合同多篇

質押的合同篇1

( )農銀動質字( )第 號

出質人(全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全稱):中國農業銀行________

爲了確保________(下稱債務人)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的《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保障質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願意爲債務人與質權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

出質人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及數額與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種類及數額相同,主債權種類及數額(幣種及大寫金額)爲: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費、律師費、質物處置費、過戶費等質權人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第三條 質物的設定

1.出質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處分權的下列財產_______(詳見動產質押清單)作質物,上述質押清單作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質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質物的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物的淨收入爲準。

第四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第五條 質物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項下質物應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同時將質物的所有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交與質權人保管。質權人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進行驗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對質物做出饋贈、轉讓、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質權人同意轉讓、出租、出售質物所得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3.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價值非因質權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恢復質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爲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因質權人保管不善造成質物毀損、滅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全部主合同項下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物。

第六條 質物的保險

1.質物由出質人在______辦理足額財產保險,並指定質權人爲該項保險賠付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險合同應經質權人認可,不得有任何限制質權人權益的條款。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應將質物的保險單據正本原件交質權人保管。

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如保險中斷,質權人有權代爲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4.質物發生保險責任內的保險事故的,保險賠付金優無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或向雙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七條 費用的承擔

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費用山出質人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主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佈

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爲之一,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按質權人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質物的;

(4)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質權人住所地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且交付質物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債務人一份,_____份,效力相同。

2.本合同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即使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出質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示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全面、準確理解,並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

質押的合同篇2

質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

型號:

車牌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 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 % 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 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 %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 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爲。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爲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 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聲明: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押的合同篇3

出質人(乙方):

質權人(甲方):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編號爲《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以在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一、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乙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150萬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保證。

二、本合同所擔保的範圍爲包括《借款合同》而產生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乙方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三、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有限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甲方保管。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四、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完成工商局股權登記手續的辦理。

五、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則乙方應按照變更後的債權的範圍承擔擔保責任。

六、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七、乙方無論何種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到期應付債務(包括因乙方原因違約而由甲方宣佈提前到期的債務或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宣佈解除合同而產生的損害賠償)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出質股權,如需轉讓,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借款。

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有限公司所擁有的股東權利均由乙方委託給甲方行使,甲方行使股權時有一切自主權,但不得損壞乙方及廈門涌泉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的權益。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出具相應的委託書。

十、乙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有限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十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十二、本質押合同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質押合同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合同》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在證券登機構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有限公司處存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質押的合同篇4

出質人: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質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地 址:

爲確保 年 月 日當戶(債務人) /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爲( )的《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爲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質物狀況

1.1 甲方自願以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以下簡稱該股權)作爲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爲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 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擔保範圍

2.1當物的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在決算期內按照約定連續發生的一系列的借款當金(本金)、綜合費用、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等)。

2.2 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過戶稅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含絕當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 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每一筆借款幣種、金額、綜合費用及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均以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簽訂的具體合同、借款借據、當票或其他憑證爲準。

第三條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3.1 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爲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3.2 借款實行一次覈定、週轉使用、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及綜合費用率和利率等內容以借款借據或當票爲準。

第四條 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4.1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爲二年,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每筆貸款具體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收款憑證(即借據)或當票上標註的日期爲準。

4.2 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將上述該股權的《他項權利證明》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4.3質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質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第五條 質物佔管

5.1 質押期間,甲方應將有關出資證明書原件交乙方保管。

5.2 質押期間,甲方股東權由乙方代行。

第六條 質權的行使

6.1 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6.2 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臵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3 乙方依據本合同第6.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七條 處置質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7.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過戶費等)。

7.2 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7.3 當金本金。

第八條 特別約定

質押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 通知與通訊

9.1甲方聯繫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9.2乙方聯繫方式 ,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

9.3 任何一方變更聯繫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發送文件等視爲送達。

第十條 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1.1 實現質權的費用不在最高額擔保範圍之內。

第十二條 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2.1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 聲明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11.2 12.4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爲準。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質押的合同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爲質押,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本合同爲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爲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範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爲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爲:_____個月,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爲: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的合同篇6

質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爲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股權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 質物

1.質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_萬元整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第二條 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爲已經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桐廬華碩農業開發有*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註銷抵押登記。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