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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質押合同多篇

抵質押合同多篇

抵質押合同篇1

甲方(質權人):xxx

乙方(質押人):xxx

鑑於:甲方已於xxx年xxx月xxx日與借款人xxx簽訂編號爲xxx《借款合同》,乙方自願提供車輛合格證爲甲方於xxx年xxx月xxx日與借款人xxx簽訂編號爲xxx《借款合同》提供質押,爲此,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並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車輛合格證質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簽訂時,乙方自願將車輛合格證交予甲方質押保管。借款人xxx全部償還借款後,甲方將車輛合格證返還給乙方。在質押期間內,車輛合格證所對應車輛由乙方代保管,所發生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的真實性,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是真實存在的。

3、乙方應保證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的沒有權利瑕疵,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之前沒有以任何形式對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進行出售、出租、抵押、質押、擔保等,保證沒有第三人對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的車輛主張權利。

4、在質押期間內,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對車輛合格證及

5、在質押期間內,徵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所得款項必須優先用於償還對甲方的借款。不因單個車輛合格證及所對應車輛的釋放而影響剩餘批次車輛合格證繼續質押的效力。

6、在質押期間內,甲方不承擔乙方車輛合格證質押或可導致所對應車輛不能出售、出租的風險。在借款人xxx未償還借款之前,甲方有權拒絕乙方使用車輛合格證的要求。

7、本合同簽訂後,車輛合格證質押效力及於所對應的車輛,出現提前還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後,借款未能清償的,甲方有權對車輛合格證所對應的車輛進行處臵,甲方有權自行到乙方處提取車輛並轉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權以任何形式處臵車輛,所得款項優先用於償還甲方的借款。

8、質押期間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借款人xxx全部償還借款。質押範圍及於借款本金、利息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9、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乙方應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質押合同篇2

出借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合同簽訂地:宜昌市西陵區

乙方因臨時資金週轉,申請向甲方借款。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如下內容,供雙方信守執行。

一、借款內容: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 元),借款期限爲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爲 。乙方保證該借款用於合法途徑。

借款利息按月收取,乙方應在每月 號之前向甲方支付。

借款到期,乙方應以現金方式向甲方結清借款本息。若乙方逾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應就未償還的部分按日萬分之 比例, 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若乙方在約定借款期限內提前還款,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

若乙方不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甲方追討該債權所產生的其他費

用(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擔保約定:

乙方自願爲本次借款提供車輛質押擔保,於 年月 日型號爲 、牌照號爲 、發動機號爲 、車架號爲 ,交由甲方保管,並將該車輛行車證及車戶口本交由甲方保管,直至乙方所借款項償還完畢。

乙方對甲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權利瑕疵。甲方無義務爲該車輛交納任何規費(保管費用除外)。

乙方應對質押於甲方的車輛辦理保險,並將保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

質押期間,乙方每月須支付甲方車輛保管費 元,直至保管狀態結束。

三、其它約定:

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可通過法律途徑處分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條約定的費用爲止。

如果在借款期限內,甲方發現乙方資不抵債或將所借款項用於違法用途,甲方有權提前收回該借款本息。

四、訴訟管轄: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所附文件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同等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車輛價值認定書

抵質押合同篇3

合同編號:

質權人: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 (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簽訂的榮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__縣__農村信用合作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__)農信社__年保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__萬元[(__)農信社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爲甲爲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爲佰拾 萬元 (__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三、質押反擔保範圍:

(一)甲方爲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反擔保質押財產:乙方的工資收益權。

五、特約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的。

(二)甲方從代償後的次月起(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即可委託乙方所在單位逐月從乙方應領的全部工資及其它合法收益中扣付,直至甲方代償資金得以全部清償。若乙方變動了工作單位,甲方將在新的工作單位繼續扣付。若乙方出現下崗、辭職、辭退情況,即無工資性收益時,甲方將依法繼續申請執行乙方的個人家庭財產。

(三)乙方有以下行爲,應在事後15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以其家庭財產或合法收益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的;

2、乙方工作單位、住所、聯繫電話發生變更的。

六、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__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及借款人各執一份,抄送乙方工作單位和貸款人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縣 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

乙方工作單位: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月日

抵質押合同篇4

合同編號:質押字第__號

質權人:(以下稱甲方)

出質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榮銀橋_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榮昌縣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下稱貸款人)簽訂的榮銀橋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 ,甲方作爲擔保人爲乙方向貸款人借款 萬元[( )農信社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質押反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即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上述借款合同約定的並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貸款,數額爲人民幣 佰 拾 萬元。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反擔保質押財產:

乙方願意以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財產向甲方提供質押反擔保,質押財產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清單》(附後)載明,該《質押財產清單》屬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四、質押反擔保的範圍:

(一)甲方代爲乙方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乙方違約金、質押財產保管費和實現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三)甲方爲實現質押權而產生的費用,如: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五、質押財產移交日期:

乙方將質物及出質的權利憑證於 年 月 日移交給甲方佔有,甲方向其出具接收清單,同時乙方支付給甲方質押財產保管費` 元。

六、其他特約事項:

(一)乙方承擔辦理反擔保合同公證和質物評估、登記、鑑定、保險、保養、保管等涉及的費用,其相關產權證書和全部法律文件由甲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乙方應辦理質物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甲方,投保期限要長於擔保期限六個月。質物保險的相關單據由甲方保管。質押期間,若質物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乙方同意甲方將取得的保險賠償金按以下原則處理:

1、由甲方存入指定的帳戶;

2、如乙方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將保險賠償金全部歸還乙方;

3、如乙方未能按時足額還本付息,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後,保險賠償金用於乙方向甲方清償債務。

若甲方認爲所取得的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擔保其債權,乙方應在15日內另行提供相應的擔保。

(三)質物移交甲方保管後,若非因甲方保管不善出現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情形,乙方應於接達書面通知後15日內提供相應的擔保。

(四)甲方承諾妥善保管質物,若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毀損,在本合同終止後15日內由甲方按市價賠償乙方。

(五)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六)質物及權利質押財產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由甲方收齲

(七)當甲方代償後而未得到清償時,甲、乙雙方應在甲方代償後的10日內,協商將質押財產折價處理;在前述約定的10日內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將按乙方的授權對質押財產予以拍賣、變賣處理,乙方應當積極配合。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應當首先清償甲方(實際價款爲拍賣、變賣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後的餘額),如不足以清償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償;質押財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實際價款清償甲方後的餘款屬乙方所有,清償後15內交付乙方。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東發生變化、與外商合資(合作)、破產、歇業、解散等;

2、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3、質押財產的權屬發生爭議;

4、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

5、因乙方在經營中的違法、違規行爲被處罰;

6、單位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註冊資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事項發生變更。

第1項情形應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項至第6項情形應在事後三日內通知甲方。

七、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在15日內將質物及其物權憑證交還乙方。

八、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 萬元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榮昌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抵質押合同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貸款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爲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並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

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於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____________等動產、權利(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爲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主動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爲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於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佔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爲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爲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政策性貸款帳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

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併、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爲,均應最遲於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並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以不超過其淨資產總額爲限。否則,貸款人有權採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範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應及時採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爲,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爲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後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託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