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合同範本

魚塘承包合同協議(新版多篇)

魚塘承包合同協議(新版多篇)

養魚塘承包合同 篇一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 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

甲方將座落在 魚塘 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承包款 元,其中(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承包款後,即出具收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供給乙方使用: 。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位線不低於 米。

4、甲談戀愛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2、乙方在捕撈魚時,應慎重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3、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4、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5、承包期屆滿,魚塘內不到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

6、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歸乙方所有。

7、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承包款的金額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 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其它

1、雙方在合同期內如有未盡之宜,雙方協商解決。

2、在合同期限內,如遇政策性及其它不可抗拒的力量不能繼續執行的,雙方協商。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如經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

年 月 日

魚塘承包合同書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縣鄉村組)

乙方___________(縣鄉村村民)

爲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爲城鄉人民羣衆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麪積甲方將座落在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承包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公斤(或元),其中:年上交公斤(元),年上交公斤(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魚佔%,魚佔%,魚佔%上交時間均爲每年月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羣衆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元的違約金。第八條 不可抗力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它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縣鄉村組(公章)

代表人:

乙方:鄉村民(蓋章)

年月日訂

魚塘承包合同協議 篇三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爲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情況 承包土地名稱爲______,總面積______畝,四至界限爲:______。

二、承包期限乙方承包期限爲________年(注:“四荒”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年,機動地承包期不得超過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甲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承包價款、付款方式和時間 各年度承包金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計算,乙方應於當年____月____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付清。

⑴採取實物折值計算承包金。每畝地年承包金相當於______斤小麥(或玉米、稻穀等)的價值,年總承包金相當於______斤小麥(玉米、稻穀等)。單位價格按交款年中級質量國家收購價格計算。

⑵採取浮動方式。第________年每畝地承包金______元,總承包金______元。以後年度以第________年承包金爲基數,每年上浮遞增______%。

四、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限於從事種植業、林果業、畜牧業等農業用途。對土地進行改造和建長期建築物,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應按集體土地利用規劃進行治理綠化,每年治理綠化面積不少於______畝。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爲。

3、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

4、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或解除合同。

5、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6、依照約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務。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產品。

2、享有在剩餘承包期內依法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利。

3、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4、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按約定向發包方繳納承包金。

6、服從甲方對村內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協調

七、承包土地流轉乙方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方可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合同應報甲方備案。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方式流轉的,乙方仍應履行本合同。實際經營土地者的權利義務,由乙方依據本合同另行約定。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違約責任

1、承包期內,甲方違約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使乙方遭受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規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甲方勸阻無效可依法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乙方不按約定繳納土地承包金,按月承擔應繳資金______%的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不繳納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任何一方如有其他違約行爲,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損失。

5、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違約行爲有處理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其它約定

1、國家有關土地的補貼以及政策調整帶來的土地直接收益歸甲方享有;經依法批准的徵收、佔用承包地和規劃調整佔用承包地不屬於違約,徵地補償歸甲方享有,但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在相關資金中給乙方相應補償。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鄉村相關機構調解解決;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處理:

(1)向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報鄉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

魚塘承包合同 篇四

各村委會、村小組:

爲了提高土地效益,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規範農村魚塘承包行爲,維護人民合法權益。經鎮政府研究,決定規範農村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合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村委會(村小組)與承包方必須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通過公開競標,簽訂合法有效合同,合同期一般不得超過五年。

二、村委會(村小組)總租金在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魚塘、湖泊,必須經過小港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公開競標。

三、承包期內魚塘、湖泊只能用於養殖業,承包方僅有湖塘養殖使用權,不得改變魚塘、湖泊用處,不得填塘(湖)用於建房或其他商業活動,更不得與他人形成交易。

四、逢乾旱季節,除保留歷史水位的30%外,魚塘、湖泊的水優先用於農業灌溉。

五、村小組的公共資源公開競標,必須要有村委會幹部參與全程監督,簽訂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村委會各備案一份。

魚塘承包合同 篇五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

爲了落實水產承包責任制、發展本組魚業生產,充分調動生產積極性,提高經濟效益,甲方經黨員代表研究決定,將四組3口魚池進行招標承包,乙方參加競投中標。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魚池的地名:位於張沖水庫南邊,魚塘面積:約10畝3口。另有集體配3千瓦潛水泵、電線、水管一套,魚池房一併交乙方使用管理維修,損壞、丟失照價賠償。

第二條承包期限5年:即從20xx年3月26日至20xx年3月25日止。合同到期原貌歸還甲方、移交時甲方不支付任何費用。

第三條承包金額和繳款方法:魚塘承包總金額爲伍仟元。魚塘每年承包金額爲壹仟元,魚池承包總金額伍仟元,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上繳完畢。

第四條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池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力部門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達到安全用電的要求、供電部門才能給予用電,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電費由乙方負責上交。

第五條甲方提供魚池3口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開展養殖水產物,不允許隨意改變其使用用途和破壞魚池,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損壞修復)。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池、維修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合同期內若遇天旱、水災等損失甲方不管。

第六條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魚池基礎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受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民工強制拆除,所需一切費用,仍要有乙方支付。

第七條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或者鄉村需要徵用土地魚池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同時解除。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及魚池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有關青苗補償費歸乙方,土地補償費和其他補償費歸甲方。

第八條養魚用水乙方自提。合同期內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相關義務。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轉租、轉包、或者以合作,聯營爲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若遇特殊情況經甲方批准並辦妥手續者除外)行爲;

2、乙方丟荒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池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養魚池生產力下降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池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款達30天以上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第十條風險責任: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承包款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款,但由於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甲方應返還乙方承包金壹萬元。

2、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視爲違約,甲方將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金叄仟元。

3、乙方逾期繳交承包款,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承包款總額每日5%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款(包括部分拖欠)達4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沒收乙方繳交的承包金,並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

第十二條糾紛的處理辦法:甲乙雙方同意以協商爲主,協商不成的上交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經鄉三資鑑證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等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第十四條其它條款:甲乙雙方商定,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章):中正方: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