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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塘承包合同【通用多篇】

魚塘承包合同【通用多篇】

魚塘承包合同協議 篇一

甲方:

乙方:

爲了開拓市場搞活經濟,近二年魚塘養殖一直低潮,現 商特定如下幾條合約:

一、承包面積

1、甲方魚塘

2、承包期限 到 年 月底。

3乙方在承包期結束後應將魚塘四周丈尺如數交還給甲方。 二、交款方式:

1、承包金額爲每畝一年計在簽約時須交預定金方須交 年上交款。

2推,一直到承包結束。

三、其它事項:

1、藕田用藥:傷及到是四周養殖戶,所產生的危害,一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2、乙方在承包期內,可用挖掘機將魚塘小埂及魚花塘小埂、四周魚塘邊坡比進行改造放平,魚塘邊的護圩網甲方應全部取掉,如不取網有損壞與乙方無關。

3、乙方在承包時,甲方無權用任何形式,在魚塘內放地籠,等其它一切捕撈行爲。

4、甲方原魚塘的房屋及資產與乙方無關,但房屋、電資源、塘內的小船可供承包方使用。

5、甲方必須在交出魚塘給乙方。

6、甲方須負責承包單位及村級一切上繳、陳欠及違章罰款事宜,必須負責承包方放藕種時的生產運行及安全。

7、20_年初如遇政府大規劃、雙方合同無法進行,從承包種藕開始甲方需負責乙方承包五年期限。

此合同一式兩份一經簽字後,立即生效如有一方違約罰款二年藕塘總承包款及當年損失,以上合同雙方願意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見證:

年月日:

魚塘承包合同 篇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魚塘承包,經本集體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討論同意,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對到期魚池進行下一輪承包,經與承包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面積及位置

魚池位於 村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

二、承包期限、承包金上繳指標及交款方式:

1、即從年月 日止。

2、承包金上繳指標:每年每畝萬 千百拾元整。

3、交款方式:實行先繳款後承包,承包金簽約時一次性繳款,承包金以現金方式繳納,不得以任何實物或條據抵交。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從事非農產業,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發包的魚池。

2、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因所承包魚池糾紛時,甲方有義務幫助調解。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一切自然災害或人爲事故以及改造建設等費用均與甲方無關。

2、合同期滿,乙方要維持承包期內資源現狀的完整,並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終止時間讓出土地資源和拆除自行設置的建築物,由甲方重新發包。

五、違約責任

合同簽定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共守信用,認真履行,如有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3000元。

六、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村負責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魚塘承包合同 篇三

發包方:

承包方:

爲了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甲方將集體所有的魚塘承包給乙方,用於養殖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的魚塘承包給乙方。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用途:養殖,但乙方可以適時以合理的方式調整和優化。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爲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_____元人民幣。

2、每年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4、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

5、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並履行相關表決和報批手續保證承包合同的合法、有效性。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魚塘。

2、享有承包魚塘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4、乙方可在承包的魚塘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6、不得自主決定轉包或調整魚塘用途。

7、遇政府拆遷、徵收、徵用、或其他政府政策影響享有補償、賠償的權利,但土地佔用款歸村集體。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未定合同的相應順延。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

承包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日期: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篇四

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2500元/年。畝,每年租金合計爲:伍拾萬元整(小寫:500000.00元)

2、租賃價款支付方式:按年交付,即每年1月10日之前,支付當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總額。如逾期不交付,乙方按日1%承擔違約滯納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魚塘承包協議書 篇五

甲方:

乙方:

爲發展村集體經濟,提高集體經濟效益,經甲方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具體表決說見附件一),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相關規定,就魚塘承包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魚塘的座落、面積、四至:

乙方承包的魚塘位於 ,魚塘總面積畝,(魚塘的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爲準,詳見附件二), 附圖及魚塘現狀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二、承包期限:

魚塘承包期爲四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費和繳費時間:

1、從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費爲每年人民幣 元(¥ 元)。

2、每年的承包費應於當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繳交完畢。

四、履約保證金繳交:

1、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繳交納當年承包總款的20%(即人民幣元)作爲履約保證金。

2、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履約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費用、承包金經及乙方應承擔的違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一次性無息返還乙方。

3、因承包人過錯造成魚塘損壞或拖欠承包費或有其它違約行爲所產生的

費用,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權追償。

五、甲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提供魚塘給乙方承包經營,乙方必須按規定養殖水產物, 不得養豬,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允許隨意改變魚塘使用用途和破壞魚塘,期滿後按原貌交還給甲方(包括塘基修復),否則每立方土罰款500元。

2、在承包期內,乙方所承包的魚塘需要用電必須服從電管站的管理,並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裝上電錶和漏電開關,才能用電,一費用由乙方負責。

3、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5、在承包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設建築物或種植農作物,期滿後應拆除搬遷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願意讓,可繼續保留,但絕不允許前者保留使用,否則甲方有權僱請人員強制進行拆除,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6、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六、合同變更、解除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籤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2、乙方在承包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將承包的魚塘轉讓或者以合作,聯營業爲名,實質是改變承包經營者的;

(2)乙方丟荒或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包魚塘的用途和進行破壞性、掠奪性經營,經甲方勸阻無效,造成魚塘永久性破壞的;

(3)乙方利用承包魚塘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費(包括部分拖欠)達一個月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有關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終止:

(1)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3)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需要徵用土地時,甲乙雙方應無條件服從,本合同終止。徵地單位按徵用土地的有關規定予以補償,青苗及附着特補償款歸投入方所有,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費按徵用時法律法規分配。

(4)如在當年6月30日前徵用的可減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後徵用的不減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生產經營費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險金的購買和一切事故及災害造成的損失),債權和債務均由乙方負責。有關稅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承包費仍按承包合同規定繳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乙方應及時將不可抗力的事故以書面通知甲方,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1、承包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漁塘的,甲方應按未履行合同期限應計承包款總額的 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承包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未履行合同期限應計承包款總額的 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內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規定,逾期繳交承包費,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費總額每日3%計付違約金,若拖欠承包費達一個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履約保證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內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合同承包期內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1)、(2)、(3)款的,甲方無償收回發包的魚塘,並可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承包期間,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減免當年承包租金(如在當年7月份後受浸只減免半年現金,內澇水受浸不減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惠城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通過後生效,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區瀝林鎮英光村委會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