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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劑盒產品銷售協議

編號:

試劑盒產品銷售協議

試劑盒產品銷售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乙方推廣甲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 推廣產品名稱

產品名稱

註冊證號

2. 授權區域、期限及任務

2.1 甲方授權乙方“協議產品”的銷售推廣區域爲 省 公立/民營醫療機構,乙方負責胃蛋白酶檢測試劑盒的產品市場開發、維護、推廣及管理工作,並承擔全部銷售推廣費用。

2.2 乙方只能在授權區域和醫院銷售甲方授權產品,若乙方將甲方產品銷售至未經甲方授權的區域、醫院或其他單位,或者跨渠道銷售甲方產品,或者從非甲方渠道訂購產品均屬於違規跨區域銷售行爲。如發生違規跨區域銷售行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收回全部竄貨產品,收回乙方的區域代理權,同時乙方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及支付相應違約金,違約金爲竄貨產品對應銷售金額的3倍。

2.3 授權期限爲2年,協議有效期自2022 年月日至2023年 12 月 31 日。

3.年度任務

3.1 銷量任務

2022年度任務萬人份,首次提貨人份。

2023年度任務 萬人份

3.2 開發任務

2022年度

乙方負責成功申報項目在省的醫療服務收費價格。

乙方開發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不少於家(含外購)

2023年度

乙方開發二級以上(含二級)醫院不少於 家

3.3 任務考覈

3.3.1 2022年度重點考覈收費價格申報,如乙方未能在2022年度成功申報並獲批胃蛋白酶檢測和肝素結合蛋白項目在省的醫療服務收費價格,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銷售代理權,並終止本協議。

3.3.2 甲乙雙方在2022年度末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制定2023年度的月銷售任務表。

3.3.3 自2023年1月1日起,乙方連續3個月沒有完成協議規定的任務量,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市場銷售區域及代理級別;乙方累計6個月沒有完成協議規定的任務量,甲方有權終止乙方的銷售代理權。乙方的空白市場連續6個月未開發者,甲方在通知乙方的前提下,有權單方面對空白市場進行開發。

4. 保證金

4.1 乙方爲表示履約誠意,自願向甲方繳納市場保證金 萬元整(保證金不計利息)。在協議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乙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匯入的,視本協議無效。

4.2 協議執行結束後,若乙方完成90%雙方簽訂的協議內容,協議到期後重新簽約市場推廣協議。

4.3 協議終止時,乙方在將市場順利交接、手續結清後,甲方在 10 個工作日內返還乙方市場保證金。

5 產品供貨價、返利、付款方式

5.1 產品供貨價:

胃蛋白酶檢測試劑盒 元/人份,肝素結合蛋白檢測試劑盒 元/人份

5.2 銷售獎勵

5.2.1 在一個銷售自然年度內,乙方根據不同的任務達成率享有不同的銷售獎勵,具體如下:

獎勵條件

獎勵比率

計算公式

年度銷售達成率大於80%

年度銷售達成率大於100%

年度銷售達成率大於150%

5.2.2 銷售獎勵計算:乙方年度任務達成率低於80%不能享受銷售獎勵,銷售獎勵計算截止日期以甲方給乙方發貨日期爲準。

5.2.3 銷售獎勵結算:年度結算,下一年度第一個月末前結算上年度銷售獎勵金額;

5.2.4 銷售獎勵方式: 甲方出具銷售獎勵通知單給乙方,銷售獎勵金額可用於下一年度訂貨時衝抵貨款。

5.3 付款方式及供貨方式:根據銷售合同約定,乙方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全額付款到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將相關付款憑證傳給甲方,甲方收到貨款及合同後3個工作日內按甲方公司的規定方式發貨給乙方(甲方公司缺貨時由甲方負責電話通知乙方,發貨時間則根據甲方貨物生產的情況而定)。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需向甲方書面確認。

5.4 發票形式:甲方向乙方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3%)。

6.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6.1 甲方擁有市場管理權、監督檢查權及知情權。

6.2 如乙方年度指標完成比例低於80%,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扣除相應保證金。6.3 甲方負責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合格產品,並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產品本身質量問題引發的質量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6.4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市場推廣所需的相關合法文件(包括授權委託書、產品資質資料等)。

6.5 甲方有責任按貨物編碼等貨物識別信息對各區域經銷商進行嚴格的市場保護和貨物流向控制。

7. 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7.1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診斷試劑經營相關法規規定,在負責區域內推廣甲方產品。

7.2 乙方享有甲方產品在前述授權區域內的推廣權。

7.3 乙方在甲方授權委託範圍內取得的資格文件包括價格備案、招中標通知書等須提交甲方備案。

7.4 乙方有義務爲甲方產品在負責區域內進行投標及銷售相關事宜。

7.5 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市場管理工作,並提供市場相關信息。

8. 其他約定

8.1 甲、乙雙方必須分別持有國家工商、稅務等行政部門批准的有效合法證照, 乙方若爲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明,雙方驗證承認後,互留複印件備查。合同期內, 上述證照內容如有變更,應於 5 個工作日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8.2 乙方在所推廣區域內的所有與甲方產品無關的經營行爲和承諾履行的各種經濟合同,均自行承擔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與甲方產品有關的經營行爲和經濟承諾,需經甲方書面認可委託後,方可實施。

8.3 甲方產品經驗收合格後,非產品質量問題不予退換。甲方保證所發出的貨物有效期12個月以上。

8.4 保密條款:雙方約定自本協議磋商開始至以後,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含相關備忘錄)的內容及雙方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有關情況。

8.5 不可抗力及免責條款: 由以下原因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或暫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責任義務的情況可予免責: 自然災害、戰爭、暴亂、火災等無法預見的任何情況;政府禁令;其它雙方在簽約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協商解決。

8.6 法律適用:本協議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

8.7 違約責任確認:應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通知對方,違約方在收到違約確認書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以同樣形式回覆,否則視爲認可。

8.8 爭議的解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執行期內如有爭議應及時、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裁決。

8.9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在協議約定的保證金到賬之日起生效。

8.10 甲方擁有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授權代理人:法定/授權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精分區域市場明細

產品

區域

醫院名稱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