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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精選多篇)

第一篇: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書(固定期限)(精選多篇)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 動 者)

勞動合同書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乙方(姓名):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雙方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有固定期限,期限爲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在甲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工作標準爲 根據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的要求完成規定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和表現,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工作地點爲。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崗位實行a工時制度(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制c、綜合計算工時制)。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甲方的規定要求,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如甲方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費。

2、實行標準工時制度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應採取適當的工作、休息方式,確保員工的休息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3、乙方按國家規定享有婚假、產假等休息休假的權利。

- 1 - 住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四、勞動報酬

1、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待遇按甲方薪酬管理辦法執行。

2、乙方擔任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3、由於甲方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現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5、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時,須按規定支付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分別包括:

2、勞動條件: 甲方按照企業崗位要求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

3、乙方工作過程中存在職業危害的,甲方應提前如實履行告知義務,保證乙方享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各項權利。

七、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本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執行。

八、違反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給對方造成損害或損失的, - 2 - 1、勞動保護: 甲方按企業崗位要求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全衛生條件,合理配備必需的勞動工具

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予以賠償。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雙方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可加附頁)

1、勞動紀律;

2、培訓;

3、商業祕密;

4、競業限制;

5、其它事項;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補充條款。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名蓋章):

鑑證機關(章)鑑證人員(簽名蓋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 3 -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勞動合同書(普通員工·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編號:普字

勞 動 合 同 書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繫電話:(固定電話)(移動電話) 緊急狀態聯繫人:聯繫電話:

注:以上個人資料如有變更,請在10日內通知甲方,如未及時通知變更,一切後果自負。

甲、乙雙方爲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合同爲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必須符合甲方的崗位錄用條件。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已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且未違反與其他用人單位約定的義務(如保密義務、競業限制義務等),如有並導致其他用人單位索賠,一切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三條經乙方提出、甲方同意,雙方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爲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三章 試用期限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限(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

a. 無試用期。

b. 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試用期爲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若到崗之日與試用期約定上崗之日不符的,試用期同時提前或順延。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試用期的工資不低於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在試用期內,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所謂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是指(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之一的):

a. 乙方體檢或身體健康未能達到應聘崗位的特定要求的;b.乙方在到崗之日起日內未能完備

所規定的手續的;c.被發現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和信息不真實的;d.乙方在試用期內曠工累計達1天、事假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超過6次的;e.不服從工作安排的;f.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記過達一次以上的;g. 發生違法犯罪行爲的;h.不符合甲方規定的其他錄用條件的。

第四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七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的標準,詳見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

第八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認真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執行甲方的指示、命令和隨時分配的工作任務,達到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九條甲方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服務需要或乙方的身體、專業特長、工作表現等個人情況,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a.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流程、組織機構設臵等情況發生變化確需調

動乙方工作崗位時,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b.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銷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甲方

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c.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乙方完

成甲方安排的臨時性工作後,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願意留在新工作崗位的,按變更本合同辦理;

d. 乙方不論何種原因(包括但不限於請事假等)連續15天以上未到崗上班,甲方已安排其它員工替換

原崗位的。

第十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爲,如因政府行爲或甲方經營需要變更工作地點的,乙方願意服從。

第五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十一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

第十二條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延長工作時間,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障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乙方自行加班須事先提出申請,徵得甲方部門負責人確認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方可成立,否則不視爲加班。

第十四條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安排員工休息、休假。

第六章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甲方的工資支付制度遵循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乙方每月的工資收入由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等項目構成,其中基本工資爲元,加班工資根據乙方的實際延長工作時間計算,甲方另可根據自身經營效益和乙方個人表現發放各種獎金、補貼、津貼等(具體工資參見工資表)。乙方每月領取的基本工資、加班工資以及其他項目的收入總額中已包含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所有加班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工資薪金均指乙方的稅前收入,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乙方個人承擔,並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七條甲方在每月的日前以貨幣形式發放乙方上月的工資。乙方收到工資後應在工資單上簽名,如對數額有異議應當在七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否則視爲無異議。

第十八條甲方有權根據其實際生產經營狀況、對乙方的考覈結果、獎罰記錄、乙方的工作年限、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乙方職務的調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七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依法應參加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由於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等原因需要續保、停保、轉保時,乙方應當配合甲方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八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二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安全制度,必須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三條甲方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二十四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流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九章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

第二十六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守則、崗位職責、薪酬制度等)均屬於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這些規章制度,乙方經過閱讀已(請勿抄襲好範 文網:)完全瞭解這些規章制度的內容並且沒有任何異議。

第二十七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工作安排,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甲方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不斷提高職業技能。

第二十八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十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三十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要求變更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逾期未答覆的視爲不同意變更本合同,甲方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都可以根據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乙方需要辭職的,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需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a.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b.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

甲方利益造成3000元以上重大損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e.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f.以欺詐手段提供虛假個人資料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過其它單位記過、辭退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賭博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未與前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隱瞞事實的;對前用人單位負有竟業限制義務未聲明的;g.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b、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c、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a、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b、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c、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

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d、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告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若甲方維持或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甲方依法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本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但勞動關係仍然存在,即視爲本勞動合同的期限續延壹年。

第三十六條法律法規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情形出現,本合同終止。

第十一章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均應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後即時支付。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例如未提前30日以書面提出辭職的、不辭而別的、違反服務期約定的、違反保密約定的等等),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a.甲方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b.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c.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d.重新招錄員工替崗的招錄費用;e.雙方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乙方因嚴重違規被辭退,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也應當按前款規定對甲方作出賠償。

第三十九條如乙方屬於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的人員,在非甲方過錯的情況下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6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保密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非甲方過錯的情況下,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乙方不得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情節嚴重的,給予處分,並將處分記入本人檔案或通知其新工作單位。

第十二章 特別約定

第四十一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服務期。甲、乙雙方約定的服務期長於本合同期限的,本合同期限相應順延。

第四十二條乙方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保證不將甲方的商業祕密轉移至第三方或佔爲己有

或對外泄露,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如違反此約定,應向甲方賠償不低於萬元人民幣的經濟損失。

商業祕密係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

和經營信息。

第四十三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甲方可以與乙方另行訂立《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約定乙方在離職後的一定期限內,不得經營或從事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同類業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含試用期解除)或終止後三天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歸還甲方所有資產。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交接義務的,甲方有權暫時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乙方超過三天仍拒不辦理工作交接手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工資、經濟補償中予以扣除,工資、經濟補償尚不足以彌補損失的,乙方仍需賠償損失。

第四十五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同時,乙方也已向甲方如實告知相關的個人資料以及以前的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情形,並保證其真實性。

第四十六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送達給乙方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首部填寫的通訊地址爲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即使郵件因拒收或無人簽收等原因而被退回的均視爲送達。

此外,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繫人”作爲乙方的受委託人,在乙方處於聯繫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

於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該受委託人享有代爲和解與調解、代簽相關文書、代領相關款項的權限。

第四十七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訂立前乙方的所有勞動報酬(含工資、加班費等)已經結清,乙方如認爲有差額,應當在本合同訂立後七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爲無異議,甲方不再支付。 第四十八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條款:

a.

b.

第十三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九條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章其他

第五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前雙方已簽訂的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已簽訂的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於培訓服務期協議、保密及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五十三條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打指模):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1.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打指模):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三篇:北京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範本 (無固定期限)

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 _________區(縣) 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小時工作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元或按_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第四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三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_________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

五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六 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七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 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爲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使用說明

一 本合同書可作爲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 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 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 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xx年年11月

第五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書

甲方:羅任遠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方通知乙方之日即2014年11月7日起至甲方承攬的工程項目(邵陽市遠志金色家園4-6棟商住樓)竣工之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攬的建築工程《遠志金色家園4-6#棟》生產任務中,從事工地管理生產(工作),其崗位職責爲。其工作任務按甲方所訂的工作崗位責任制及生產任務,乙方必須圓滿完成。

三、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甲方經營的項目爲建築工地,其每月工作時間不少於8小時,如遇砼結構現澆需加班時,乙方應跟班到工序完工,每月出勤不得少於26天, 原則上不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時,每月休息不得超過4天,並應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報請甲方批准則可,每月工資爲仟佰元整,所有加班費,法定 1

假日補貼工資均包含在每月總額工資內。電話費、生活費、房租費縣內交通費等每月另補償乙方元。

國家勞動法規定的長假日:即春節按工程情況而定,放假不扣除本段假日工資,十一節、五一節不休假,由甲方適當酬情補償乙方加班工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無論時間多長,在未解除合同時,每月工資均應按實支付,工資支付日爲次月的10日前付。

四、勞動條件保護

1、甲方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守安全操作規程。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蔑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指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報告。

五、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訂的一切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甲方所訂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照章給予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行爲惡劣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罰。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甲方應爲乙方繳納在施工當中的意外事故保險金。

七、合同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雙方履行中,因任何一方過錯而引起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時,可依法解除,非乙方原因,甲方所需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得到乙方認可,否則,甲方應補發乙方一個月工資做爲誤工費。

2、本合同期滿,甲方因工作需要,乙方自願,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

3、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依據國家有關法定規定處理。

八、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工作任務是工地管理,乙方不承擔施工至工程完工中的任何經濟責任與風險。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