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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費合同多篇

商務費合同多篇

商務費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對門面房租賃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商務樓門面房(每間上下爲一套)第套出租給乙方,共間。門面房排列順序爲自南向北,最南邊爲第一套,依次類推。

二、租賃期限爲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交款方式爲每間每年元,共間,每年共計元。在簽訂正式合同當日一次性交納一年的租金,並交納門面房押金每間元。

四、乙方如續租,必須按時交納房屋租金,如逾期未交納租金的,限五日內搬除屋內所有物品,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重新發包。

五、合同期內,乙方承擔水、電、閉路電視、寬帶及工商稅務、衛生管理等一切租賃期間產生的費用。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門面房,甲方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管理權。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按合同交付押金和租金後,享有房屋合同期內的使用權。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用途。乙方如需要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乙方負責對所租門面房的門、窗、水電等設施的修繕和維護,甲方不再負擔維修。

3、乙方在租用門面房期間必須進行合法的經營活動,服從市場的正常管理。

4、租賃期間,該房屋後如有地皮乙方要使用的,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按實際丈量平方計算,每平方每年向甲方交20元。如有建築物的,合同期滿後自行拆除。

5、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實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方可解除合同,押金不再退還。租賃費用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以房屋東西搬完日期爲準。如需轉讓,需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押金不再退還。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自己的全部物品。如逾期不搬出,乙方應按雙倍的合同價賠償甲方。

八、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的租賃房屋繼續出租,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使用權。如乙方不再使用,乙方必須確保房屋內門窗及各項設施的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原價賠償。乙方在經營時所裝修的不可搬走的設施,如惡意損壞,將不退還押金。

九、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本合同共計貳頁,一式兩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務費合同篇2

摘要:隨着現代網絡技術的日臻成熟,世界已經步入了以it產業爲支柱的新經濟時代,電子商務的浪潮已經席捲了全球。然而“網絡泡沫”的出現,使得世界範圍內電子商務大面積遭遇寒冬。但是,伴隨着各國相繼頒佈法律以及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的出臺,對電子商務的規範日益完善,電子商務的發展開始回暖,甚至電子商務合同有取代傳統紙質合同的趨勢。從簡單的edi信息傳輸到構建數字化交易平臺,從初始的e-mail身份認證到數字化簽名,計算機技術和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不斷的促進了電子商務教育流程和交易形式的變化和發展,進而有力的推動了信息時代經濟的發展。國際電子商務代表着未來貿易方式的發展方向,發展前景十分廣闊,爲此,各國理應加緊此類法律問題的研究,推動解決電子商務特殊法律障礙的法律規範的出臺。

關鍵詞:電子商務合同 國際合同 法律適用

近年來,隨着網絡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以國際互聯網爲媒介的電子商務活動迅速興起。電子商務通常是指是在全球各地廣泛的商業貿易活動中,在因特網開放的網絡環境下,基於瀏覽器/服務器應用方式,買賣雙方不謀面地進行各種商貿活動,實現消費者的網上購物、商戶之間的網上交易和在線電子支付以及各種商務活動、交易活動、金融活動和相關的綜合服務活動的一種新型的商業運營模式。電子商務是利用微電腦技術和網絡通訊技術進行的商務活動。根據聯合國貿法會會議發表的報告書,20xx年電子商務佔世界貿易總額的比例多達四分之一,並且其發展的趨勢日漸迅猛,就中國而言,今年僅“雙十一”一天,淘寶網的交易額就達到191億元人民幣。隨着電子商務領域的不斷擴展,一種新的和同類型——電子商務合同應運而生。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概述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定義

電子商務合同,又稱電子合同,根據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電子商務示範法》以及世界各國頒佈的電子交易法,同時結合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電子合同可以界定爲: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絡條件下當事人爲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一種電子協議。

(二)電子商務合同的特徵

1、電子商務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爲

電子合同這種民事法律行爲是雙方或者是多方民事主體的法律行爲,當事人

之間以電子的方式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爲目的,當事人之間簽訂的這種合同是合同的電子化,是合同的新形式。根據《電子商務示範法》中有關規定,電子合同是以財產性爲目的協議,該示範法列舉了大量商業性質的關係。

2、交易主體的虛擬化和廣泛化

電子合同訂立的整個過程所採用的是電子形式,通過電子郵件、edi等方式進行電子合同的談判、簽訂及履行等。這種合同方式大大的節約了交易成本,提高了經濟效益。電子合同的交易主體可以是地球村的任何自然人和法人及其相關組織,這種交易方式當然需要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信用制度,讓交易的相對人在交易前知道對方的資信狀況,在世界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信用權益必將成爲一種無形的財產。

3、技術化、標準化

電子合同是通過計算機網絡進行的,他有別與傳統的合同訂立方式,電子合同的整個交易過程都需要一系列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予以規範,如: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這些具體的標準是電子合同存在的基礎,如果沒有相關的技術與標準電子合同是無法實現和存在的。

4、合同訂立的電子化

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訂立需要有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過程,電子合同同樣也需要具備這些要件。傳統的合同的要約和承諾採用的方式不同於電子合同,電子合同中的要約和承諾均可以用電子的形式完成,它主要輸入相關的信息符合預先設定的程序,計算機就可以自動做出相應的意思表示。

5、電子合同中的意思表示電子化

意思表示的電子化,是指在合同訂立的過程中通過相關的電子方式表達自己的意願的一種行爲,這種行爲的表現方式是通過電子化形式實現的。《電子商務示範法》中將電子化的意思表示稱之爲“數據電文”。

二、國際合同法律適用的一般概述

(一)國際合同的概念

所謂國際合同就是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法律利益的合同。這一方面說明了某個合同是否具有國際因素主要取決於是否同時有兩個國家存在法律利益,而不僅僅侷限於主體、客體及法律事實三個方面,因而擴大了國際合同的情況;另一方面又說明由於兩個國家或更多的國家存在法律利益,因而具有法律衝突。

(二)國際合同法律衝突的解決

1、分割論和單一論

分割論既是指將合同分割爲幾個不同的方面,分別適用不同地方的法律。單一論就是指將合同看作一個整體,統一適用一個地方的法律。

2、主觀論與客觀論

前者是指合同的準據法應當由當事人自主選擇;後者則是指應當根據合同與某個場所(或地域)之間的客觀聯繫來確定準據法。

(三)原則

1、意思自治原則

意思自治原則是國際私法確定合同準據法的一項基本原則,即當事人通過協商自行選擇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

2、最密切聯繫原則

最密切聯繫原則又稱“最真實聯繫原則”、“最強聯繫原則”,是指合同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由法院綜合分析與合同或當事人有關的各種因素,推斷出與案件有最密切聯繫的地方的法律予以適用的一項原則。

三、internet背景下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傳統法律適用的挑戰

(一)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客觀連接點的挑戰

國際私法中的客觀連接點有合同締結地、合同履行地、交易所在地,當事人的國籍、住所地、慣常居住地、營業地。電子商務合同可以分爲兩類,第一類是將網絡作爲一種信息傳遞的工具來完成合同的訂立,即通過發送電子郵件來傳遞信息,但不是在網上履行的合同,即非網上履行合同。在這類合同中,合同締結地不容易確定。傳統法律上的締結地有: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地點;受要約方的住所地或營業所所在地;與訂約有最密切聯繫的地點。但在網絡環境下,傳統的理解就可能出現問題。例如,a公司是僅提供信息服務的網絡公司,註冊於甲地,其信息服務系統位於乙地,但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如果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爲住所”,將無法確定其住所地,同時,又因爲a公司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營業所所在地也無法確定,因爲從傳統的角度來看,信息系統的支持設備或技術的所在地,不能看作營業地。在這種情況下,合同締結地的確定面臨很大困難。第二類是其訂立和履行可以全部通過網絡完成的合同,即網上履行合同,如技術轉讓合同。在這類合同中,除了合同締結地很難確定以外,合同履行地也很難確定。根據傳統國際私法,在特定場所按照特定程序締結的合同如證券交易、拍賣等無疑應適用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但是,網上拍賣是“懸浮”在虛擬空間的,並不與任何地域相聯繫,適用拍賣場所所在地法實際上無法可依。網絡使得人們通常在並不知道或不可能知道對方所處的地理位置的情況下相互傳遞信息和進行交往。 另外,網絡是一種面向任何人的獨立自主的開放系統,用戶可以在任何地方的計算機上訂立和履行合同,國家、住所與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當事人之間的聯繫是非常弱的,國籍、住所這些傳統連接點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義不大。

(二)國際電子商務合同對主觀連接點的挑戰

1、當事人合意

即爲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該原則被廣泛的適用於涉外合同領域。由於客觀性連結點缺陷的存在,人們把視角轉向主觀性連結點,由於當事人雙方合意選擇應適用的法律。通過當事人的選擇,能夠解決網絡服務商與用戶,用戶與用戶以及網絡服務商之間發生的許多法律問題,所以該連結點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但是,隨着電子合同的發展,出現了一種點擊包裝合同。在網上消費交易中,供貨商不是就每一筆交易都分別訂立合同,而往往提前制定好格式合同,並利用自己有利的經濟地位制定一些損人利己的免責條款和法律選擇條款。而消費者進行交易時,只能點擊“接受”或“拒絕”鍵,要麼全部接受成立合同,要麼全部不接受。這樣,大大限制了合同當事人的選擇權,當事人合意的連結點收到了限制。

2、最密切聯繫連結點

由於最密切聯繫原則的彈性特徵,能夠適應複雜多變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關係,因而被各國理髮和司法實踐所廣泛採用。在合同準據法中,應適用承擔特徵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的住所地法後慣常居所地法;如果該當事人有營業所則適用營業所所在地法。最密切聯繫原則在電子合同環境中遭遇困境,主要原因還是網絡的虛擬性使得特徵性履行因素難以確定。

四、國際私法的應對

(一)連接點的嬗變

由於網絡空間的虛擬性,許多客觀的連接因素難以有效的運用到網絡空間中。主觀連接因素,特別是當事人意思自治日益顯示出其重要性,當事人之間達成的法律選擇條款可以解決用戶與isp、用戶與用戶之間以及isp之間的法律爭議,使大多數法律衝突得以解決。在新的連接點尚未得到各國立法認可之前,允許當事人協議選擇解決電子商務爭議應適用的法律是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同時,還應針對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殊性,減少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當然,電子商務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治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各國爲了保護消費者的利益,對經營者通過網上格式合同或附合合同免除或限制自己責任採取規範限制的態度,如德國的《一般合同條款法》和英國的《不公平合同條款法》,對涉及產品責任、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合同適用“直接適用的法”,否定法律選擇條款的效力。

在當事人沒有協議選擇應適用的法律或選擇無效的情況下,按照現行國際私法衝突規範尋找電子商務合同法律適用的連接點時,很多連接點的判定從技術上非常困難。但是,以虛擬的網絡空間爲依託的電子商務合同糾紛最終是在物理空間中的法院解決。法官處理此類案件時,不可能完全拋棄傳統法律意識的影響,傳統的連接點仍會發生作用。但對傳統連接點的含義應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性做擴大解釋。除了在現有的連接點的基礎上進行調整以適應電子商務合同的需要以外,可以考慮構築新的連接點。網絡空間派生的新的因素,如網址,爲構築新的連接點提供了客觀基礎,而且,新的連接點的形成與發展與客觀民商事法律關係的發展密切相關,比如意思自治原則就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在電子商務環境下,新的連接點的形成雖然尚待時日,卻是必然趨勢。根據學者們的設想和構思,網絡服務提供者isp不僅僅在技術上處於一個不可或缺的地位,在法律上也應被賦予新的權利、處於新的地位。用戶在選擇isp的時候,可以由isp明示應當遵守的規則。用戶將制定和選擇規則的權力交給isp,選擇了某一個isp,也就意味着接受了isp所在國的法律或該isp選擇的法律,用戶在選擇isp時就能預見糾紛發生時應適用的法律。將isp所在地作爲連接點,既有靈活性,又具有可預見性,不失爲一種較好的選擇。

(二)電子商務合同的法律適用原則

1、意思自治原則

在電子商務合同領域中,意思自治原則仍然是首要的適用原則。在確立電子商務合同準據法的理論和立法實踐中很多國家將意思自治原則作爲當然的適用原則。採用意思自治原則,有利於當事人預知行爲的後果,維護合同的確定性和穩定性,這對於存在於虛擬空間的電子商務合同尤爲重要。另外,在各國電子商務立法尚待完善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選擇法律,有利於維護交易安全和當事人爭議的儘快解決。

但是,意思自治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具體適用與傳統合同有所不同。在選擇法律的方式方面,由於網絡證據的複雜性,只可能承認明示選擇。在選擇法律的範圍方面,現在的趨勢是根據電子商務合同的特點儘量擴大當事人的選法範圍,使當事人就能夠選用對電子商務關係作有規定的國家的法律作爲合同的準據法,從而避免因選擇或適用法律不當而導致電子合同的無效。當然,電子商務合同中的意思自治原則不可能是毫無限制的。有學者認爲,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限制主要應侷限在以下四個方面:①制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許多國家對格式合同制訂有禁止不公平合同條款的法律。如果當事人選擇外國法律的目的是爲了逃避法院國法律所施加的保護措施,那麼法院國就有權拒絕承認當事人合意選法的效力。②禁止濫用個人數據的規則。③反托拉斯或反不正當競爭法。儘管許多國家正在積極推廣電子商務的應用,但如果一方當事人獨佔數據電文標準的使用,那麼此種行爲通常被認爲屬於托拉斯行爲或不正當競爭行爲,應受法律的制裁。④法院國有關公共秩序的法律。如果電子商務的應用或交換協議的內容如果違背公共秩序,法院國可以拒絕承認當事人達成的協議或拒絕適用當事人合意選擇的法律。

2、最密切聯繫原則

前面已經提到,最密切聯繫原則在電子商務合同中的適用受到了挑戰。但是經過長期的發展,最密切聯繫原則在合同領域的適用已經比較完善,其所具有的靈活性使其在電子商務合同中仍有用武之地。這在立法中也有所反映。如ucita的第109條就規定了最密切聯繫原則。訂立於羅馬的《關於合同義務法律適用的公約》規定,在當事人沒有選擇法律時,適用與合同有最密切關係的國家的法律。對於電子商務,歐盟不主張建立任何新的衝突法規則,上述規定也適用於電子商務合同。可見,最密切聯繫原則仍然具有不可取代的作用。但是,在確定最密切聯繫地時,對於網上履行合同,不能套用特徵性履行方法,因爲在這種合同中,幾乎不能確定特徵履行地。而只能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各種連接因素來確定準據法。

商務費合同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爲在開發區設立 公司而租用甲方房屋,並就此租房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供給乙方經營用房平方米,用於該公司經營之用,該房屋坐落於

二、該房屋租金經雙方商定爲每月 元。該房屋總租金爲 元。

三、租金於 交付,每延遲一天按總租金的 計罰。若 天內仍未交納,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並按實際遲付天數依上述計罰比例向乙方收取罰金。

四、乙方同意預交 元作爲金,時,當作房租衝抵。

五、租賃期限爲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並償付對方總租金 的;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於乙方人爲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九、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以雙方共同認可並經公證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務費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優勢互補的原則,就結成長期共同發展,併爲以後在其他項目上的合作建立一個堅實的基礎,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 權利與義務

1、甲乙雙方皆承認對方爲自己的戰略合作伙伴,並在彼此互聯網站的顯着位置標識合作方的旗幟徽標鏈接或文字鏈接。

2、甲乙雙方授權合作方在其互聯網站上轉載對方網站上的相關信息,該信息將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引用(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彼此互聯網站中轉載引用合作方的信息時須註明"該信息由×××(合作方網站)提供"字樣,並建立鏈接。

4、甲乙雙方必須尊重合作方網站信息的版權及所有權,未經合作方同意,另一方不得采編其站點上的任何信息,且不得在其網站以外媒 體發佈來自合作對方站點的信息,否則構成侵權。被侵害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作並視情節選擇要求對方承擔損害賠償的方式。

(二) 相互宣傳

1、甲乙雙方應在彼此站點追蹤報道合作方的市場推廣計劃及相關營銷活動。

2、甲乙雙方都認可的適當時間內,雙方在彼此站點上開設專欄,撰寫並宣傳與合作對方商業行爲有關的話題(具體合作項目另籤協議)

3、甲乙雙方在有關internet專題的研討會和金融、金融等行業的各種展覽會上,互相幫助、共同宣傳,共同推進雙方的品牌。

4、雙方還可就其它深度合作方式進行進一步探討。

(三)其他

1、甲乙雙方的合作方式沒有排他性,雙方在合作的同時,都可以和其他相應的合作伙伴進行合作。

2、本協議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本協議商定合作方案的執行期限。

3、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終止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擅自終止協議,另一方將保留對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爲合作框架協議,合作項目中具體事宜需在正式合同中進一步予以明確。框架協議與正式合作合同構成不可分割的整體,作爲 甲乙雙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6、本協議期滿時,雙方應優先考慮與對方續約合作。

7、雙方的合作關係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內容與服務提供均爲免費。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蓋章: 蓋章:

商務費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爲乙方提供商務信息諮詢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事項及內容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提供商務信息調查服務。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具有承接乙方委託進行商務信息諮詢的法律資質和條件,因乙方不具有相應的法律資質而導致甲方受損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根據客戶需求組成專業調查小組,爲甲方展開商務信息調查服務;

(3)按進度計劃完成各階段任務,保證服務質量,及時與甲方溝通,按甲方提出的指導性要求修改和完善各階段調查成果。

(4)確保各階段的調查和諮詢工作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利。

(5)乙方不得將爲家方調查的商務信息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作爲本合同約定外的其他用途,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須指派專人作爲聯絡人,負責與乙方聯絡並協助乙方開展商務信息調查諮詢工作;

(2)爲甲方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背景資料和相關信息;

(3)對乙方各階段成果提出建議性要求或修改意見,並在審定通過後及時給予書面確認;

(4)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

(5)如果對委託調查諮詢的項目內容、期限做出改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採取適當措施,便於乙方及時調整工作。

第三條:收費及支付方式

1、

2、以上費用由甲方通過現金形式支付乙方。

第四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以及對方基於和約或法律的原因對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資料和信息和知識產權嚴格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第五條:免責條款

由於國家政策調整,政府部門的行政行爲或者訴訟行爲導致甲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應當將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由此對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並達成書面的補充協議。

3、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20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務費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提供中介信息服務勞務、協助甲方在

項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簽訂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服務內容

乙方提供信息中介服務勞務,協助甲方參與該項目的工程承包合同簽訂。乙方具體服務勞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收集、瞭解工程相關信息並及時提供給甲方。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當做好保密工作,對甲方的工程合同及其他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爲任何目的利用、傳播或泄漏甲方的商業祕密。

2、乙方在服務勞務過程中,應當採取合法方式、提供合法信息,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或違規手段,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以自己名義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簽訂承包合同並負責履行,經營損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除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外,不享有任何經營損益。

2、在甲方簽訂工程合同後,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

第四條、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

1、若甲方因乙方的協助而簽訂合同,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具體數額按該項目工程合同總價的 %計算;具體支付方式見本條第2款約定。

若甲方未能簽訂合同,則甲方僅需向乙方支付元差旅、電話費,其他支出費用由甲方同意並負擔。

2、在合同簽訂並生效後,甲方按四次與乙方結算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數額。

第一次:簽訂合同當天付

萬元;

第二次:甲方收到

第一筆工程款時按合同總價的 %結算支付;

第三次:工程主體結構結束按合同總價的 %結算支付,餘款在工程竣工後一週內付清。支付時間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3、甲方以現款方式支付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積極協助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責任或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在乙方配合下,與該項目相關人員接觸後解除本合同,並在以後與該項目簽訂的任何合同均屬於在乙方協助下籤訂的合同,甲方應按以上

第四條足額向乙方支付信息中介服務勞務費用。

3、甲方若無故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費用,應按拖欠金額向乙方支付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若甲方拒付,無論乙方採取何種方式追款,甲方均無異議並承擔一切後果。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該工程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最後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郵 編: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行:開 戶 行:

帳 號:帳 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商務費合同篇7

甲方(委託方):

乙方(被委託方):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託乙方就融資方式、對象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範措施等事宜,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繫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對象;

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

3、幫助或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對象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

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爲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

5、幫助或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諮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爲: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通過審批並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後,爲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

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

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

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繫的客戶進行實質性談判。

五、保密

爲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信息、關於主體與資信情況的信息,經甲方特別明示爲保密信息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爲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爲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後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對象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

3、乙方對所提供諮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

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

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爲需通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並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商務費合同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餐廳爲甲方員工提供餐飲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服務的形式、期限和主要事項

1、服務形式:乙方負責組織、管理本公司員工在乙方餐廳內,爲甲方提供餐飲服務,自負盈虧。

2、服務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服務對象:甲方全體員工。

4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5、供餐服務時間、消費結算方式:

(1)甲方員工自行到餐廳用餐,供餐實行明碼標價,甲方員工持餐卡購買。

供餐時間:

早餐:7:00至8:00;午餐:12:00至13:30;晚餐:17:30至19:30

(2)乙方爲甲方所有員工統一辦理餐卡和充值。

(3)餐卡內金額只限於在乙方餐廳內就餐、小賣部消費。

(4)乙方餐卡初次辦理不收取工本費和任何押金。甲方員工應妥善保管卡片,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擔。如需要補辦應交納卡片工本費人民幣貳拾元整。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乙方有權自主管理、經營餐廳,包括但不限於組織、管理本公司派駐的員工、原輔料的採購、餐廳管理制度的制定等。

(2)乙方有權要求用餐人員遵守餐廳用餐秩序,維護餐廳衛生。

(3)乙方有權拒絕爲在規定的用餐時間外用餐的人員提供服務。

2、乙方的義務

(1)乙方在餐飲服務中,應嚴格執行;、;以及甲方有關安全、環保、衛生的規定,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杜絕食品衛生事件的發生。

(2)乙方派駐的員工應體檢合格,持有健康證方能上崗。

(3)乙方應在餐廳中配備餐廳主管,負責餐廳的現場管理,及時瞭解乙方員工的需求,及時處理乙方員工的投訴,組織員工改善服務,提高用餐人員滿意度。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檢查乙方是否執行甲方有關安全、環保、衛生的規定,有權隨時檢查乙方餐廳的衛生、食品的質量、進貨發票。對不符合規定的可以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2)甲方有權將就餐人員的正當意見和投訴向乙方反映,要求乙方協調處理。

(3)甲方有權就在用餐時間外需臨時加餐事宜同乙方協商處理。

2、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派駐的員工進行上崗前關於甲方的安全、環保、衛生規定的培訓。

(2)甲方用餐人數在增減在十人以上時應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出調整。

四、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需變更或解除時,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

(1)項約定,造成重大食品安全、衛生事件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

(1)項約定,造成食品安全、衛生事件的,經衛生部門認定屬乙方責任的,應按《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

(1)項約定,在提供的食品中發現頭髮、線、菜蟲等一般異物,乙方應重新提供一份等值食品或退還餐費。如在同餐次同一菜品中多次發生類似異物,甲方應立即停止該食品的售賣,並向甲方做出書面整改意見。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第

(1)項約定,在提供的食品中發現蒼蠅、蟑螂、蚊子、玻璃、金屬等嚴重異物,甲方應立即停止該食品的售賣,並向甲方做出書面整改意見。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1項約定,無故終止本合同應賠償甲方損失人民幣10000元。

2、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1項約定,無故終止本合同應賠償乙方損失人民幣10000元。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2款第

(2)項約定未提前通知乙方,使得乙方不能及時調整供餐造成甲方員工無法用餐的,乙方不承擔責任,如造成乙方收入減少的還應予以補償。

六、附則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

2、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簽的優先權。

2、如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訴至有管轄權的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多篇 商務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