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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樑施工協議書怎麼寫(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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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樑施工協議書怎麼寫(合集12篇)

篇1:橋樑施工合同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

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就本項目路基工程、橋涵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護工程的合作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本施工合同遵守和服從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以及****有限公司的有關合同管理規定。

第二章 合同的組成文件

一、本施工合同協議書及補充合同條款。

二、在合同實施期間,甲乙雙方簽訂的任何其他協議及甲方發出的通知及文件,經雙方確認的會議紀要、圖表等。

三、施工圖紙、技術交底、施工技術規範及標準。

四、由甲方牽頭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

五、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根據工程需要提出的對乙方在施工管理、技術質量控制、文明施工要求等書面或口頭的意見。

第三章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範圍及工程內容:合同範圍內全部橋涵上、下部構造施工,包括承臺、墩柱、蓋樑、橋臺搭板、墊石、橋臺、肋板、耳背牆、護欄、防撞牆、橋面鋪裝、溼接縫、橫樑、橋面板等部位的模板安拆(包括木模的加工製作和固定)、脫模劑、腳手架搭拆、鋼筋加工、負彎矩張拉、混凝土澆築、混凝土養護、基坑抽水、清淤……等所有工序的施工,範圍內剩餘全部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護工程施工,包括排水溝、急流槽、骨架護坡、護面牆、擋土牆、擋土牆上防撞牆、格賓網、錨杆等部位的砌體砌築、砌體土方開挖、邊坡整修、砂礫墊層、超寬土方人工刷坡、砌體勾縫、抹面、砌體養生、臨時排水設施……以及爲進行以上工程而進行的一切準備工作;乙方負責爲完成以上工程而進行的所有工序所需要的勞動力,小型機具、機械設備、租賃和使用,以及爲進行本項目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施工輔助材料等。

第四章 合同價款及結算

一、本工程價款實行單價包乾,工程價款結算時,以雙方共同簽證計量的工程量乘以約定單價,即爲結算總價。

二、單價包含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內各項目工程所需的勞務、機械設備(吊車、挖機、泵車等由甲方提供)及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其餘材料和輔材、缺陷修復、水費、電費、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稅及利潤等費用;含人員及設備進退場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費用。

三、本合同爲固定單價合同,合同履行期間無論材料、人工、機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價格漲幅都不做單價調整。

如若乙方中途退場的只按綜合單價的80%計量。

四、承包單價(見後附表一、勞務承包單價”表)、(附表二、甲供材料單價表)、(附表三、機械臺班單價表)。

五、計量支付:

甲方的計量支付款到賬後7天內,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計量。

計量由甲方計劃合同部會同工程技術部、施工隊隊長參加,並共同簽字後作爲計量的依據,經項目部領導和相關部門簽字後由財務部門支付(支付額控制在當月計價總額的80%),剩餘部分工程完工後扣除質保金5%部分一次性付清。

甲方計量款未到賬之前,甲方沒有預借工程款及其他款項的義務。

1 本合同勞務費根據作業進度實行按月計量,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相同比例支付勞務費。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不給乙方計量支付:

1.1 因乙方施工作業錯誤而增加的作業量及耗損的材料費;

1.2 勞務作業成果質量不合格或未經確認的作業量及材料費;

1.3 技術資料或檢查證等簽字不全的作業量;

1.4 隱蔽工程勞務作業成果未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的;

1.5 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變更設計手續而擅自變更設計的;

1.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的作業量及材料費。

2 當建設單位工程建設資金不能及時到位時,乙方同意甲方應按工程款拖欠比例及拖欠時間欠付和遲付勞務費。

3當乙方拖欠其職工工資、保險、福利費用和其他勞動報酬時,甲方有權從乙方勞務費中代扣並支付給當事人,同時視情節輕重,處以3倍及以下的罰款。

4乙方每月應提前做好真實工資表,由甲方在每月計價(計價款大於工資總額)後組織現場發放,從計價款中扣除,剩餘部分再支付給乙方負責人。

5本合同涉及的綜合單價爲稅後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擔,其它稅費由乙方承擔並自行繳納。

乙方需按業主要求向甲方提供機械施工費等所有需要提供發票項目的正式發票(具體需提供發票種類最終解釋權歸甲方財務部),若提供的發票不滿足要求甲方將不予支付工程款,發票涉及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6 所有工程變更及合同外工程的結算需由項目部和施工方籤認工程確認單,報公司總部審批後方可進入結算支付程序。

7合同外工程量的確認;合同外工程量,在施工時發現工程量與圖紙不符應立即停止施工,及時與工程部聯繫,由工程組織四方代表(工程部、計劃部、現場負責人、施工隊負責人)現場確認並填寫確認單作爲計量依據。

否則,責任自負。

六、支付期限: 甲方給予乙方辦理計量支付手續後30天內,支付乙方上月計量款的80%,剩餘工程款在完工後60天內付清(不計息)。

七、誠信履約保證金: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人民幣 元爲誠信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乙方承包項目內容施工完工後60日內退還乙方(不計息)。

八、質量缺陷保證金:經甲方和上級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按結算總價的5%暫扣乙方的質量缺陷保證金,待建設單位規定的工程缺陷保修期滿並且沒有發生維修費用則全額無息返還乙方。

如在業主規定的缺陷責任期發生維修費用,則甲方扣除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後餘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第五章 工期及階段工期目標

一、總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6月 15 日。

二、總工期及階段工期計劃安排必須服從甲方根據工程進展情況作出的調整。

三、用於施工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進場,並且在工程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限不得擅自提前退場。

四、業主要求工期提前,則本合同的工期相應提前;由於業主的原因或重大變更導致工期延長,業主同意工期順延時,此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章 物資、設備的供應

一、甲供材料:甲方負責供應主材及業主要求的特種材料,如鋼材、錨具,支座、水泥、混凝土、定型模板等,與工程相關的其它所有材料及輔材由乙方負責。

二、施工用電的主幹線由甲方負責提供到二級箱並安裝電錶,二級箱及以下的配電(包括電纜、配電櫃的購置、安裝)由乙方負責並承擔電費;

三、基坑開挖由甲方負責協調提供機械設備,乙方組織施工。

四、甲方提供吊車、挖機、泵車等大型設備。

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其它機械、運輸設備、小型機具等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如若使用甲方機械設備爲有償使用,甲方的機械臺班費用明細表附後,乙方使用時按相關機械臺班費用結算。

五、乙方自備材料、設備:

合同約定施工項目使用的所有消耗材料、輔材、小型機具均由乙方承擔。

甲供材料因乙方管理不善、浪費等,超指標消耗的材料按甲方本合同附件二(甲供材料數量、價格表)或雙方確認材料價格的200%的價格收取材料費,並從計價支付款中扣除。

由乙方自購的材料,如果乙方找任何理由、藉口不願購買,爲不耽誤工期由甲方代購的`,購買費用爲材料費用加收10%管理費用,從乙方計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在甲方處領用的週轉材料(定型模板除外)、設備、機具等爲有償使用,按市場租賃單價收取租賃費,並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維修、養護,如若丟失或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材料損耗:鋼材損耗率爲1%,混凝土損耗率爲1%,超出規定損耗率部分甲方按其原價的兩倍從乙方計量款中扣回。

第七章 工程質量

1.乙方嚴格遵守《招標文件》,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組織施工,嚴格按程序辦事,服從甲方質檢人員(內部監理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的現場指示和檢查,並配合質檢人員和監理進行工作。

爲保證工程質量,甲方將不定期地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抽查;如發現質量問題,除令其無償返工外,還要承擔違約責任,業主因質量不合格所有處罰金額由乙方承擔。

累計超過三次,甲方有權勒令乙方退場。

乙方應及時上報驗收工程,以便甲方統一安排,並提供有關的質量檢驗表、施工原始記錄等資料。

2.業主、監理工程師的有關質量的口頭及書面文件,同樣適用於乙方。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後,填報質量報驗單及施工原始記錄,經甲方質檢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單項工程完成後,乙方提出驗收申請,甲方質檢部、施工分部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報監理工程師驗收;待合格後,報高級駐地和總監辦及業主驗收。

交工驗收合格後,該項工程暫告結束。

4.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100%以上,質量事故(案次)零次。

5.工程資料:乙方必須按照相關的公路工程技術規範、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技術人員的要求認真填寫及時報籤工程資料,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章 工程變更

1.任何設計變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

2.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乙方接受。

以實際發生工程量爲準。

3.甲方負責全部工程的設計變更和索賠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及時向甲方提供變更、索賠所需的原始數據和資料,以便甲方儘快上報業主。

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或換用,未經監理、業主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實施,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章 施工安全

一、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責任規定。

二、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並指派專職安全員,甲方負責監督管理。

三、乙方要設置專職安全員,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發現隱患及時排除和制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凡非甲方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其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施工的,施工前應向甲方提交安全防護措施,經過甲方和監理的批准後才能實施,但甲方和監理的批准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乙方應在危險源設置照明、警示信號、看守和其它必要防護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第三者及工程本身的安全,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安全生產協議附後另籤。

第十章 雙方職責

第一條 甲方職責

一、甲方負責施工現場的統一協調、指揮及管理,乙方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管理。

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驗收。

二、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交底和技術指導。

甲方工程技術部負責提供技術圖紙及必要的施工規範。

三、甲方試驗室負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質量檢驗,乙方需在此過程中予以專人配合(並派專人做混凝土試件)。

四、按時對乙方當月完成的工程量按雙方合同明確的單價進行計量與支付。

五、甲方盡力幫助和提供施工環境,如有誤工、窩工,甲方不承擔任何誤工、窩工費用。

六、負責將合同約定的應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提供到位。

七、合同範圍內主便道由甲方負責維護,乙方生活及施工場地至主便道的支便道由乙方負責維護。

八、甲方在施工中享有處罰權,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不聽指揮、沒有完成甲方下達的計劃任務、沒有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整改不力等違約行爲進行經濟處罰,乙方必須服從、立即改正其不規範的行爲,並接受甲方的處罰。

第二條 乙方職責

一、乙方要嚴格履行雙方共同確認的合同條款。

嚴格按設計圖紙、相關規範及甲方要求組織施工生產。

如不按圖紙及規範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要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規、法律。

執行甲方的工作時間、管理方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不按甲方指令進行施工,所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由於乙方原因,造成人員傷亡、機械設備損壞等事故,其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合理、有效的利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不得延誤機械臺班,否則甲方將視情況予以經濟處罰。

五、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進度計劃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返工或驗收質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擔一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包括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以及業主、監理對甲方作出的經濟處罰和甲方因乙方的返工、驗收不合格而多付出的款項)。

需返工的,必須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返工,直到合格爲止,返工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0.1%罰款。

七、乙方負責製作混凝土、砂漿等試件,並建立養生室或水池。

八、對成品、半成品進行必要的保護、防護、防鏽措施,保護、防護、防鏽措施所使用的材料、人工、機械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九、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所有人員的身份證。

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交乙方材料員的書面委託資料,所有材料的領用必須經此人簽字甲方纔給予辦理。

十、乙方人員的食宿、交通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爲確保工程質量,乙方不得對以勞務方式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和分包,若私自進行轉包和分包,甲方有權終止此合同,由此可能出現的後果,全部由乙方負責。

十二、保證按時足額爲農民工繳納各項保險(養老、醫療、失業、人身意外傷害險及女職工的計生險)及足額支付民工工資,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必要時甲方有權代乙方發放農民工工資,並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爲乙方施工人員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三、乙方對其施工的項目負有質量責任,在未通過竣工驗收前,其維護、保養、維修以及缺陷處理均由乙方負責,發生的費用甲方在乙方的質量缺陷保證金中扣除。

十四、乙方必須具備至少1--2名有專業職稱的技術人員,並納入到項目部工程部管理,履行現場施工技術員職責,完成各種內業資料和監理簽字、協調工作。

十五、乙方在施工、生活用的水、電費和施工養護用水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章 甲方作出終止合同的依據

1、乙方違約;

2、放棄合同;

3、沒有合理的原因而未能開工,經常性地基本上違背合同規定的義務;

4、未能以適當的努力進行工程施工,經常性地基本上違背合同規定的義務;

5、未能按合同規定進行工程施工;

6、拒絕或不重視遵照甲方或業主要求,野蠻施工。

7、轉讓和分包。

8、如由於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的誠信保證金,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9、乙方不具備施工能力,投入的人、材、機不能滿足施工進度、質量要求的。

10、乙方施工中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甲方勒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

11、由於上述原因導致甲方做出終止合同行爲的,甲方將扣留乙方的履約誠信保證金,並有權向乙方追究其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12、如由於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場(甲方終止合同的依據見第九章),同時向乙方索賠對甲方造成的損失。

清退時按乙方完成合格工程數量的80%清算支付,其餘20%和全部履約保證金甲方扣留作爲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經濟賠償。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及時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經調解達不成協議的可向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十三章 附則

一、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所有合同均無效,以本合同執行。

二、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加蓋本單位公章(逐頁小籤並加蓋騎縫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甲方結清工程款後,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2:橋樑施工合同協議書

甲方:鄭州市東四環南延線大橋項目經理部

乙方:

爲確保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加快施工進度,確保工程質量,本着自願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施工總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簽訂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鄭州市東四環南延線大橋

二、工作範圍:

二、工作內容

施工前的各項工作準備(施工人員及施工各項小型機械設備的進場);橋臺承臺、橋墩承臺、橋臺肋板及臺身、橋墩墩身、臨時支承柱,支座安裝、防震設施、預埋件、現澆連續箱梁、橋面鋪裝,防撞護欄、橋面排水設施等橋樑施工內容。

第二條 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爲單包工形式,各工程承包價包括爲實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費、小型耗材費、小型機械費等。

二、承包價明細詳見附件1《橋樑工程量清單》。

三、工程數量:以甲方、監理、設計及業主共同確認的有效計量支付數量爲準。

第三條:工程質保金及履約保證金

乙方進場後需向甲方現金或轉帳形式交付15萬工程質保金及履約保證金。

待工程完工後返還給乙方。

第四條:工程預付款

本工程無預付款。

第五條:工程期限

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最終結算辦理完成止。

合同工期:自甲方通知開工起12個月內,且必須滿足業主和甲方規定的節點工期目標要求。

第六條;工程進度

一、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積極組織本工程的施工,並保證在合同期內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或業主、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計劃安排,服從統一調度。

二、乙方在沒有受到外界因素干擾的情況下必須按照甲方及監理、業主下達的月進度計劃保質保量完成當月施工任務,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及監理、業主下達的月進度計劃完成當月施工任務,甲方有權按工程滯後程度扣除乙方費用外,還應承擔由此原因造成的監理、業主對甲方進行的罰(扣)款。

三、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現乙方在限期內無力完成任務或達不到月均衡生產能力,或存在質量問題及內部管理問題,如是乙方責任,甲方有權分割合同工程量或終止合同,若終止合同,則勒令限期退場,對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因設計變更、徵地拆遷、管線遷移、地方百姓阻工、無可抗拒的天氣等原因導致的停工,工期可適當順延。

停工期間乙方機械設備、人員誤工等損失費用經雙方協商給乙方適當補償。

五、如乙方中途退場或嚴重違約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履約保證金,並對已完未結算工程或已結算未支付的任何工程項目及款項不再進行結算或支付。

對於乙方遺留工程,甲方另行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利。

第七條 工程質量

一、滿足總承包合同要求。

二、乙方必須對本工程和甲方負責,嚴格按照技術規範要求以及設計圖紙,精心組織,科學施工,達到業主要求的質量等級標準。

三、由業主、甲方、監理工程師對該工程下發的指令、命令、通知等均對乙方有效。

乙方應服從甲方委派的現場工程師及駐地監理工程師的監督,做好現場施工的原始記錄及相應的初驗資料,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返工、停工,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對甲方(公司)造成不良的影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處以2000-5000萬元罰款,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及公路工程《技術規範》及業主、監理、設計、甲方規定的技術條款爲依據。

分項工程合格率爲95%;單位工程交、竣工驗收優良品率90%以上;重大質量責任事故(案次)0次。

五、達不到設計及規範要求標準的工程部分,甲方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設計及規範要求的標準,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具備隱蔽條件的隱蔽工程,乙方應進行自檢,在隱蔽前通知甲方和監理工程師進行驗收。

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整改完成後重新驗收。

若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通知甲方進行現場工程數量確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結算該部分工程款。

第八條:工程結算程序和方式

1、本工程結算辦法按本項目按業主及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的工程計量執行。

2、每月21日之前乙方應及時將本月實際完成的符合本合同約定和計規範要求的工程量以及當月的施工人員、機械設備彙總表一併上報甲方合約部。

乙方上報的工程量必須爲經監理工程師和甲方質檢工程師驗收合格並籤認的工程量。

3、甲方財務部根據籤認完整的結算單,在業主支付甲方當期工程款後3日內辦理支付手續。

4、甲方合約部每月對乙方上報的結算數量進行審覈,存在問題由甲方負責調查解決。

若發現乙方存在漏報、超報、重報現象,甲方除口頭警告外另處以300-500元/次罰款。

4、完工結算:乙方所分包的工程項目按合同要求完工後,並完成以下作業:(1)該工程經甲方及業主驗收達到質量要求;(2)辦理退場手續。

甲方給予辦理完工結算並報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後,支付剩餘工程款、履約保證金。

7、最終結算:本工程缺陷責任期滿,若無工程質量問題,退還乙方工程質保金。

完成後一年內付清全部款項。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本項目相關的施工圖紙一套,技術部門關於本項目的技術規範供乙方查閱。

及時組織人員對乙方進行技術、安全、環保交底。

2、甲方委派現場工程師,根據項目技術規範的標準要求,對乙方的工程進度、質量和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進行督查,並負責與監理工程師、業主聯繫,進行工程中間驗收,負責有關簽證工作。

3、在施工過程中若乙方不能根據甲方的總體工期要求按期完成生產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增加實際施工人員及機械設備,要求增加的人員及設備應於甲方通知後7日內進場,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及時進場,甲方則按100元/人/天、100元/臺/天進行處罰;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合同工程量進行調整,乙方不得拒絕。

4、甲方有權對乙方發放的工資情況進行覈查,乙方拒絕。

若發現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工人工資,甲方有權動用乙方履約保證金代爲支付。

5、根據合同規定,在鄭州路橋給甲方計價的情況下甲方按一定比例給乙方計價並撥付工程款。

在資金不到位時應相互理解和支持,乙方更不得隨意罷工或鬧事,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有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6、甲方有權按照第十一條的約定對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管理。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除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外,還應履行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有關責任和義務。

(附表)

2、本合同簽訂後,即視爲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對現場和其周圍環境以及相關資料進行了詳細、認真的察看和核查,並對以下幾點內容已經查明:

a現場的地形地貌和特徵;

b水文和氣象條件;

c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工藝流程、技術要求及監理程序;

d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復所需做的工作範圍、性質;

e安全和環境不利因素(包含施工區域內油、氣、電、管線以及居民對本工程的影響);還應認爲,乙方已將上述因素對工程的影響已在單價中予以考慮。

3、乙方作爲甲方的分包人,在施工中應承擔分包人責任,即:承擔甲方按合同規定對業主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如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保等),並應保護甲方在上述責任和義務方面不受傷害,免受損失;

4、乙方必須依法用工,並與其聘用的人員簽訂用工合同報甲方備案,如乙方人員調整必須及時報甲方備案。

同時乙方必須每月上報全體人員考勤表、工資表複印件,至甲方財務部備案。

上報日期不得超出次月10日。

5、乙方在簽訂合同時要填寫進場設備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並確保按名單上的人員和設備進場,直到本合同工程完工,甲方將不定期檢查。

乙方承諾的施工負責人 必須自始至終堅守工地,親自指揮生產施工,離開工地時應向甲方請假,未經同意離開工地,罰款2000元/天/人。

乙方進場設備不得中途擅自撤走,否則罰款100元/臺/天。

乙方提供的特種作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上崗操作證書並報甲方備案。

乙方應對其施工人員進行上崗前的業務培訓和安全環保教育,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不得將本工程轉包、分包,如發現此類情況,一經覈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其履約保證金,並勒令其退場,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並喪失再度合作的機會。

7、乙方必須嚴格對施工過程質量控制。

並嚴格按照技術規範以及設計圖紙要求,精心組織,科學施工,達到合同要求的質量等級標準。

8、乙方在施工中要嚴格執行業主規定的工序報驗制,每道工序完工後在取得現場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的籤認後方可轉入下道工序施工;必須服從駐地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委派的現場工程師的監督,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驗收,由此造成的停工等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9、若發現設計圖紙有誤或圖紙與實際不符時,乙方應立即報告甲方現場工程師,待徵得監理工程師確認後,按批覆的變更設計圖紙(或指令)施工;施工中若發生質量問題時,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現場工程師,及時提出措施,在取得監理工程師同意後,組織人員進行返工處理,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乙方必須配備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設備,配合甲方完成與合同相關的所有試驗、測量以及資料填寫等技術工作。

11、乙方必須處理好和地方的關係,在出現問題無力處理的情況下必須及時上報甲方,以便及時協調。

若在未上報的情況下采取粗暴方法處理,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並承擔相應費用。

12、本合同實施中甲方下發的一切指令、文件皆對乙方有效並妥善保管,不得外泄。

13、工程完工後,乙方負責清理施工場地,包括拆除臨時駐地設施等工作,乙方人員工資由甲方按100元/日支付。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

1、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中關於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乙方必須履行。

2、乙方應遵守國家、地方的一切法律、法規及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

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當地政府及其他執法部門關於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規。

3、乙方應建立內部安全管理機構,設立專職安全員、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操作規程,購置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保證施工需求。

4、乙方必須保證工程完工後物清料淨,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內材料、機械設備擺設整齊。

5、乙方必須對其現場施工人員、設備財產的安全負責。

在施工及材料的採購、運輸等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人身傷殘、死亡、財產損失、損害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費用和責任。

併購買本工程的人身意外傷害險。

6、乙方的主要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要按甲方規定佩帶統一標誌,沒有甲方的同意不得隨意更換,並自始至終以甲方的名義組織施工。

乙方進場的所有機械設備均按甲方要求統一標識。

7、凡因乙方管理不善而給項目部造成行政干擾的(如僱工到項目部鬧事等)則每次罰款1萬元,若對甲方管理人員造成人身和精神傷害,按國家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材料、水電供應及管理

1、甲方提供下列材料工程結構材料皆有甲方提供。

2、乙方負責對甲方提供的材料進行保管、使用、裝卸及場內轉運。

3、除甲方提供材料外的所有施工材料、機械設備、施工用水電均由乙方自行解決並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力主線的接口至本橋二十米內,其餘線路及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

甲方按 元/度收取電費,實際用電量爲電錶讀數與電損合計。

4、爲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機械設備除挖機外均有乙方租賃並承擔費用。

5、乙方自行採購材料的小型材料,質量必須滿足相關標準和有關技術規範的要求,必要時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乙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應按要求進行檢驗和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費用變更

1、本工程單價在施工期間不予調整。

2、對於變更設計引起的費用調整,在業主認可並批覆的情況下,遵循以下原則:

a、純屬工程量的增減,執行原單價,調整總價;

b、新增項目,若原清單中有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可套用或參照該單價確定新單價;原清單中沒有相同或相類似的項目,由甲乙雙方協商初步確定,但最終必須經甲方上級公司審覈確定後纔可作爲結算依據,與乙方辦理相關結算手續。

c、任何變更均屬於本合同工程範圍內,乙方不得拒絕施工。

第十四條 爭議

履行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地方法院判決。

第十八條 其它事宜

1、乙方在本合同外的一切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乙方與任何第三方簽訂的經濟及其它合同協議等,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2、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迎接有關部門和領導的檢查工作。

3、雙方簽訂的《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責任書》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針對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並作爲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約保證金後生效,最終結算完畢後自動失效。

6、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附件:

一、工程量清單(加蓋乙方公章)

二、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責任書(加蓋乙方公章)

三、擬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員表(加蓋乙方公章)

四、擬投入本工程的機械設備表(加蓋乙方公章)

甲方:(蓋公章) 乙方:(蓋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聯繫方式: 聯繫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3:橋樑施工合同協議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和國家財產安全,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相關法規標準,雙方就G324國道跨馬嶺河大橋危橋改造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規開展安全管理工作,監督乙方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組織工程施工、指導乙方加強危險監測預控降低施工風險、檢查乙方安全教育及隱患排查情況。

2、督促乙方成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安全管理。

3、督促乙方按規定參加工程施工財產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且賠付額度不得低於70萬元/人。

4、督促乙方加強崗位人員的安全教育與技術交底,分部分項開工報告必須附員工安全教育交底及危險告知簽字記錄。

5、督促乙方編制高處作業、設備維護檢修操作、臨時用電、爆破、樁基、墩柱、主塔、主纜、錨道、鋼桁樑等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安全措施。

6、督促乙方投入不低於產值1.5%的安全費用;若乙方投入不足,甲方有權代辦並加收管理費,該費用直接從乙方計量款中扣除。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爲進行1-2萬元/人.次的經濟處罰;若因危險失控、隱患整改不力、措施未落實,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將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重傷事故處罰5萬元/人.次,死亡事故30萬元/人.次。

第二條 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國家安全法律法規編制完善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並落實到位,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及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原件。

3、按每5000 萬元施工合同額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做好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及危險告知工作,特種設備做到按期檢測,特種作業人員做到持證上崗。

4、制定高處作業、特種設備、起重機械、臨時用電、爆破、樁基、墩柱、主塔、主纜、錨道、鋼桁樑等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安全方案,並落實到現場管理人員和班組員工。

5、開展安全評估,降低安全風險,按規定對現場施工人員投保人身意外險,賠付額度不低於70萬元/人,並將投保資料報甲方備案。

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有權拒絕甲方人員違章指揮或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的指揮。

7、按規定投入不低於產值1.5%的安全費用,作爲安全教育、隱患整改、安全評估、應急救援、經驗交流、安全檢測等費用所需。

8、乙方設備人員進場至工程結束期間,在施工區域內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並做好事故應急處置、事故報告和善後處理,及時恢復施工。

第三條 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四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安全負責人:

日期: 日期:

篇4:橋樑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 協 議 書

發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來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 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 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 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 工程師: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己方代表,或發包人委託的監理單位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6 承包人代表: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 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 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0 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1 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 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2 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費支出。

1.13 保留金:指合同雙方約定按一定比例在工程價款中提留,用於工程缺陷修補的款項。

1.14 接收證書:指發包人在工程或分項工程通過竣工驗收後,簽發給承包人的工程接收憑證。

1.15 缺陷責任期:指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後,對所建工程的存在缺陷及在使用過程中暴露出來的缺陷或損害負有修補責任的期限。

1.16 履約證書:指發包人在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履行責任,於缺陷責任期滿後簽發給承包人的完成合同履約的憑證。

1.17 保修期:指承包人在工程或分部工程竣工後,對所建工程在一定時限內出現的質量問題負有保修責任的期限。其期限自工程或分部工程接收證書上註明的竣工日期起,至質量保修書(合同)約定的期限止。

1.18 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9 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 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1 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2 施工場地:指出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3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紙質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4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5 索賠:指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非己方過失,而是因對方原因造成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合同履行中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7 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 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的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小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 當合同文件內容界定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3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小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屬強制性標準的,發包人、承包人必須遵守。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 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 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方。本合同終止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4.3 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 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5.2 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其職權應與發包人派駐現場履行合同的代表相區別。二者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 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此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8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 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 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向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經發包人同意,並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 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

篇5:橋樑施工合同

甲方:中國建築第五工程局哈磴高速公路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橋二隊 (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

合同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方將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的部分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哈磴高速公路第18合同段。

2、建設單位:哈磴高速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3、工程地點:烏拉特前旗西小召鎮

4、工程內容:橋樑(下述樁號的橋樑設計施工圖紙所包括

的所有工程細目,以及施工過程中變更增加的項目)

5、施工樁號:K878+618,K880+785,K878+395,K879+511,K879+909,K880+284

6、開、竣工日期及要求:

開工日期:2003年__月__日。

竣工日期:2004年7月25日

具體爲:2003年度完成樁基礎,預應力空心板形成生產能力,2004年7月25日全部交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含地質變化),工期順延。

7、乙方開工時必須進夠不少於臺鑽機,其它配套設備、

人員、均應滿足工程施工要求。如果不能滿足工程進度及質量方面的要求,甲方有權清退出場。

8、工程質量等級:優良。

9、工期損失金: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損失,每拖延

一天罰款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及結算方法。

1、本工程一律不設預付款。

2、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的工程,均採用甲乙雙方協商的單

價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計價結算。該單價均已包括了爲實施和完成該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試驗、臨時設施費、預製場,工棚等的臨時徵地費,工程臨時用電、用水線路的架拆及工程用電、用水費用,人員設備調遣費用、安裝、缺陷修復、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稅、工程照管及利潤等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風險,由乙方自負盈虧。

3、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工程,在未得到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

計量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及理由向甲方索取工程款。

4、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的綜合單價見附表。合同簽訂後,甲

乙雙方均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來改變此單價。

5、工程變更部分的單價,如合同中有的,套用合同清單單

價,如超出合同清單之外的,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的單價。

6、工程量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清單數量爲暫定工程數

量,業主對工程數量的增減不減除乙方的合同義務,即不能作爲乙方降低驗收標準和調整單價的依據,也不能作爲乙方拒絕施工的理由。

7、施工過程中,乙方施工機械車輛所需油料,在甲方指定

的加油站提供。在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8、業主對甲方的有關工期、質量、進度、安全等方面的要

求同樣適用於乙方。

第三條: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1、乙方每月只能向甲方申請計量款一次,計量款的支付時

間按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相應條款執行。但因建設單位延期支付計量款,甲方作相應延期。

2、業主計量款只能付至甲方專用帳戶上,乙方可在甲方帳

戶內開設內部分戶。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要求乙方提供帳號,支付時採用轉帳的方式進行支付。

3、乙方必須派專人辦理計量款的支付手續,並提供其身份

證複印件給甲方財務部備案。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

4、乙方申請的計量項目及工程數量,必須符合業主要求的

手續,即只有合格的工程才予計量。乙方完成的項目達到驗收標準後,按技術規範中符合計量規則要求的工程數量據實計量。

5、甲方支付乙方計量款時,以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80%

進行支付,並且要求乙方已完工程在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方面,必須得到項目部、監理工程師及業主的認可。否則,因乙方工程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時,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該月的計量款。

6、甲方撥付進度款時,予留20%作爲工程質量、安全、合

同履約及文明施工保留金。全部工程完工經項目部、監理及業主驗收併發放竣工驗收證書,,支付至乙方實際完成工程量的95%,餘下5%作爲工程質量保留金,保留金的期限以業主規定爲準。

7、保修期間發生的缺陷修復及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委託

甲方修復,修復費用由甲方從乙方保留金中扣除。缺陷期滿甲方得到保留金,扣除乙方承擔的工程缺陷修復費用後,將餘額返還給乙方。

8、工程量具體計量程序及支付辦法詳見項目部編制的《施

工隊工程計量及支付辦法》。

第四條雙方職責

甲方職責:

1、負責對乙方承包工程的技術交底、圖紙會審工作,並協助乙方解決工程施工中的技術問題。

2、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按照國家施工驗收規

範,質量驗評標準,安全規範和標準以及當地有關質

量、安全的規定進行指導、監督與檢查,協助乙方處理好質量安全事故。

3、甲方有權按照公司內部的管理制度對乙方施工作業 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勞資等方面的檢查並進行評定。根據評定結果進行獎、罰,對乙方達不到合同約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在第二次警告後仍無改進者,甲方有權自行安排人員整改,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4、甲方有權對乙方財務實行監督、審查,制止不合理的財務開支,以確保工程款專款專用。

5、乙方承包工程的質量,進度不能滿足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總承包合同要求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工程量進行調整,並要求乙方對已完工程不合格部分進行整改,費用由乙方負責。

6、由於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質量低劣且在整 改期限內無明顯改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另選施工隊伍,乙方應立即退場並無權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費。

乙方職責:

1、乙方按照自主經營、獨立覈算、自負盈虧的原則合

法經營。工程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的工程管理及財務監督。

2、乙方進場7天內,應向甲方提交一份詳細的施工進度表

篇6:橋樑施工合同

第一章 合同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就本項目路基工程、橋涵工程、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護工程的合作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本施工合同遵守和服從甲方簽訂的施工承包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組成文件

一、本施工合同協議書及補充合同條款。

二、在合同實施期間,甲乙雙方簽訂的任何其他協議及甲方發出的通知及文件,經雙方確認的會議紀要、圖表等。

三、施工圖紙、技術交底、施工技術規範及標準。

四、由甲方牽頭編制的總體施工方案。

五、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根據工程需要提出的對乙方在施工管理、技術質量控制、文明施工要求等書面或口頭的意見。

第三章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

三、承包範圍及工程內容:合同範圍內全部橋涵上、下部構造施工,包括承臺、墩柱、蓋樑、橋臺搭板、墊石、橋臺、肋板、耳背牆、護欄、防撞牆、橋面鋪裝、溼接縫、橫樑、橋面板等部位的模板安拆(包括木模的加工製作和固定)、脫模劑、腳手架搭拆、鋼筋加工、負彎矩張拉、混凝土澆築、混凝土養護、基坑抽水、清淤……等所有工序的施工,範圍內剩餘全部路基排水工程、路基防護工程施工,包括排水溝、急流槽、骨架護坡、護面牆、擋土牆、擋土牆上防撞牆、格賓網、錨杆等部位的砌體砌築、砌體土方開挖、邊坡整修、砂礫墊層、超寬土方人工刷坡、砌體勾縫、抹面、砌體養生、臨時排水設施……以及爲進行以上工程而進行的一切準備工作;乙方負責爲完成以上工程而進行的所有工序所需要的勞動力,小型機具、機械設備、租賃和使用,以及爲進行本項目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施工輔助材料等。

第四章 合同價款及結算

一、本工程按工程竣工支付,中途不支付進度款,方在工程竣工審計完合格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支付方式按BT項目04定額下浮3%支付。

二、本合同內各項目工程所需的勞務、機械設備及所有材料(除甲供材料外)其餘材料和輔材、缺陷修復、水費、電費、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稅及利潤等費用;含人員及設備進退場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費用。

三、本合同爲固定價額合同,合同履行期間無論材料、人工、機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價格漲幅都不做單價調整。如若乙方中途退場的只按綜合單價的80%計量。

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不給乙方計量支付:

1.1 因乙方施工作業錯誤而增加的作業量及耗損的材料費;

1.2 勞務作業成果質量不合格或未經確認的作業量及材料費;

1.3 技術資料或檢查證等簽字不全的作業量;

1.4 隱蔽工程勞務作業成果未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檢查簽證的;

1.5 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變更設計手續而擅自變更設計的;

1.6 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修改的作業量及材料費。

2.當乙方拖欠其職工工資、保險、福利費用和其他勞動報酬時,甲方有權從乙方勞務費中扣取並支付給當事人,同時視情節輕重,處以3倍及以下的罰款。

3本合同涉及的綜合單價爲稅後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由甲方承擔,其它稅費由乙方承擔並自行繳納。乙方需按業主要求向甲方提供機械施工費等所有需要提供發票項目的正式發票(具體需提供發票種類最終解釋權歸甲方財務部),若提供的發票不滿足要求甲方將不予支付工程款,發票涉及的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 所有工程變更及合同外工程的結算需由項目部和施工方籤認工程確認單,報公司總部審批後方可進入結算支付程序。

5合同外工程量的確認;合同外工程量,在施工時發現工程量與圖紙不符應立即停止施工,及時與工程部聯繫,由工程組織四方代表(工程部、技術部、現場負責人、施工隊負責人)現場確認並填寫確認單作爲計量依據。否則,責任自負。

七、誠信履約保證金: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人民幣一千萬元 爲誠信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工程竣工後退還。

第五章 工期及階段工期目標

一、總工期: 天,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

二、總工期及階段工期計劃安排必須服從甲方根據工程進展情況作出的調整。

三、用於施工的機械設備必須按甲方要求及時進場,並且在工程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時限不得擅自提前退場。

四、業主要求工期提前,則本合同的工期相應提前;由於業主的原因或重 大變更導致工期延長,業主同意工期順延時,此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章 物資、設備的供應

一、甲供材料:甲方負責供應主材鋼材、混凝土,與工程相關的其它所有材料及輔材由乙方負責。

二、施工用電的主幹線由甲方負責提供到二級箱並安裝電錶,二級箱及以下

的配電(包括電纜、配電櫃的購臵、安裝)由乙方負責並承擔電費;

三、基坑開挖由甲方負責協調提供機械設備,乙方組織施工。

四、甲方提供吊車、挖機、泵車等大型設備。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其它機械、運輸設備、小型機具等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如若使用甲方機械設備爲有償使用,甲方的機械臺班費用明細表附後,乙方使用時按相關機械臺班費用結算。

五、乙方自備材料、設備:

合同約定施工項目使用的所有消耗材料、輔材、小型機具均由乙方承擔。甲供材料因乙方管理不善、浪費等,超指標消耗的材料按甲方本合同附件二(甲供材料數量、價格表)或雙方確認材料價格的200%的價格收取材料費,工程支付款中扣除。由乙方自購的材料,如果乙方找任何理由、藉口不願購買,爲不耽誤工期由甲方代購的,購買費用爲材料費用加收10%管理費用,從乙方計價款中扣除。

六、乙方在甲方處領用的週轉材料(定型模板除外)、設備、機具等爲有償使用,按市場租賃單價收取租賃費,並由乙方自行負責保管、維修、養護,如若丟失或損壞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七、材料損耗:鋼材損耗率爲1%,混凝土損耗率爲1%,超出規定損耗率部分甲方按其原價的兩倍從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第七章 工程質量

1.乙方嚴格遵守《招標文件》,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組織施工,嚴格按程序辦事,服從甲方質檢人員(內部監理工程師)和駐地監理工程師的現場指示和檢查,並配合質檢人員和監理進行工作。爲保證工程質量,甲方將不定期地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抽查;如發現質量問題,除令其無償返工外,還要承擔違約責任,業主因質量不合格所有處罰金額由乙方承擔。累計超過三次,甲方有權勒令乙方退場。乙方應及時上報驗收工程,以便甲方統一安排,並提供有關的質量檢驗表、施工原始記錄等資料。

2.業主、監理工程師的有關質量的口頭及書面文件,同樣適用於乙方。

3.乙方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後,填報質量報驗單及施工原始記錄,經甲方質檢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單項工程完成後,乙方提出驗收申請,甲方質檢部、施工分部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報監理工程師驗收;待合格後,報高級駐地和總監辦及業主驗收。交工驗收合格後,該項工程暫告結束。

4.分項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100%以上,質量事故(案次)零次。

5.工程資料:乙方必須按照相關的公路工程技術規範、業主、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技術人員的要求認真填寫及時報籤工程資料,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章 工程變更

1.任何設計變更均不能使本合同中止。

2.因設計變更而增加或減少的工程量,乙方接受。以實際發生工程量爲準。

3.甲方負責全部工程的設計變更和索賠工作,如甲方有要求時,乙方應積極配合,並及時向甲方提供變更、索賠所需的原始數據和資料,以便甲方儘快上報業主。

4.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及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或換用,未經監理、業主的批准,乙方不得擅自實施,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第九章 施工安全

一、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有關責任規定。

二、乙方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並指派專職安全員,甲方負責監督管理。

三、乙方要設臵專職安全員,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施工教育,發現隱患及 時排除和制止,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四、乙方在施工現場發生的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凡非甲方人 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其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高壓線、水上、水下、地下管線、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環境下

篇7:橋樑施工合同

橋樑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促進鄉域經濟發展,改善村民出行條件,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xxx公路橋建設工程。

2、建設地點:xxxxx村xxxx。

二、承包方式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採取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變單價承包方式。費用爲xxxx萬元。橋樑施工合同。材料由乙方自行購買,甲方負責監督材料質量。

2、工程完工驗收後甲方結清工程款xxx萬元整(預付工程啓動資金xxxx萬元)。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甲方負責工程設計、投資估算、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及工程驗收。

2、按協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二)乙方

1、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實施方案或施工設計圖及施工設計規範和水利工程驗收規範組織施工。

2、乙方負責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土地糾紛和民事調解,施工安全自行負責。

3、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有關安全與質量管理規定自行採購、加工和管理。橋樑施工合同。

四、施工內容及要求

1、修建長xxxx米,寬xxxx米的鋼筋混凝土橋樑主體。

2、橋樑基礎採用地下連續牆基礎,下挖深度不得少於xxxx,基礎見岩石。基礎採用片石混凝土結構,片石石料不得含有妨礙砂漿的`正常粘結或有損於外露面外觀的污泥、油質等有害物質。

3、乙方必須按甲方設計要求,對各種標號滿漿滿座,漿砌條石砌築,水泥板做蓋。底面及四周牆體鋼筋鋪設比例合理,牆面光滑平整。

五、工程期限

1、本工程從**年**月**日開工,**年**月**日前完工。

2、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因設計要更改的和末按合同及時支付工程款的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可作相應順延。

六、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橋樑施工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促進鄉域經濟發展,改善村民出行條件,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xxxxxx公路橋建設工程。

2、建設地點:xxxxx村xxxx。

二、承包方式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採取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的不變單價承包方式。費用爲xxxx萬元。橋樑施工合同。材料由乙方自行購買,甲方負責監督材料質量。

2、工程完工驗收後甲方結清工程款xxx萬元整(預付工程啓動資金xxxx萬元)。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

1、甲方負責工程設計、投資估算、技術指導、質量監督及工程驗收。

2、按協定及時支付工程款項。

(二)乙方

1、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實施方案或施工設計圖及施工設計規範和水利工程驗收規範組織施工。

2、乙方負責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土地糾紛和民事調解,施工安全自行負責。

3、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有關安全與質量管理規定自行採購、加工和管理。橋樑施工合同。

四、施工內容及要求

1、修建長xxxx米,寬xxxx米的鋼筋混凝土橋樑主體。

2、橋樑基礎採用地下連續牆基礎,下挖深度不得少於xxxx,基礎見岩石。基礎採用片石混凝土結構,片石石料不得含有妨礙砂漿的正常粘結或有損於外露面外觀的污泥、油質等有害物質。

3、乙方必須按甲方設計要求,對各種標號滿漿滿座,漿砌條石砌築,水泥板做蓋。底面及四周牆體鋼筋鋪設比例合理,牆面光滑平整。

五、工程期限

1、本工程從**年**月**日開工,**年**月**日前完工。

2、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因設計要更改的和末按合同及時支付工程款的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可作相應順延。

六、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橋樑施工合同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項目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分項工程名稱:橋樑分項工程。

3、工程地點:*********

第二條 承包內容

本標段**************************-橋樑樁基、系樑、承臺、肋板、立柱、蓋樑及上部構造、附屬工程等除樑板以外的所有工程,三項電源乙方自行解決。

第三條 承包方式及承包單價

一、承包方式

1、乙方按包工、包材料、包機械設備、包質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二、承包單價

承包單價:爲*******

以上綜合承包單價中已包括:工人勞務及伙食費用(含工人社保、福利等)、材料、機械使用、進出場費用、管理費、利潤及安全文明施工、臨時設施等全部費用,以及合同圖紙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

第三條 額外工程量

發生的圖紙變更等情況,由業主認可的監利等人員進行簽字,並給付乙方相應資金。甲方不得扣留。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當工程-橋樑樁基、系樑、承臺、肋板、立柱、完工並由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後甲方給乙方撥付工程款的百分之40。橋板安裝和橋面混凝土完工合格後給付百分之20。護攔等其他工程全部完工併合格後給付百分之35。

第五條 施工工期

1、本分項工程必須按甲方及業主要求的施工工期按時完成。

2、乙方必須按甲方排出的進度計劃組織足夠的機械設備及人力進行施工,技工、力工進場人數按甲方要求人數進場。如果進度計劃完不成並且施工人數達不到項目部要求的人數,甲方按規定人數每少一人每天罰款100元或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自己另外安排人員或其他施工隊伍來完成,大、小工按人頭算每人每工日150~200元,在乙方進度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3、每個分項工程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開工和完工,甲方有權作出相應的經濟處罰,處罰標準按情節輕重每天可處以200~2000元。嚴重者甲方將另外安排施工隊伍進場施工,所增加的費用(按雙倍計)在乙方工程款或結算款中扣除。

4、除甲方拖欠工程款外,乙方不能用以任何理由停工或變相停工方式來要求甲方處理,在停工期間,每停工一天,甲方將扣乙方工程款5000元作爲賠償由於乙方停工給甲方帶來的經濟與聲譽損失,此款可以當月扣或者在結算中扣除。連續停工三天時,甲方從停工第三天起有權另選施工隊伍進場施工。乙方作自動退場處理。

5、乙方自動退場,甲方將乙方所剩的工程款全部作爲乙方的賠償金賠償給甲方,彌補甲方的各項損失。

6、如果因業主及甲方原因延誤工期,經甲方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施工進度必須滿足業主和監理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依照監理和業主的要求進行處罰。

第六條 質量標準及管理要求

一、質量標準

1、本工程應達到的質量標準:按照設計文件及國家、公路施工技術規範、質量驗收標準、施工技術條件、施工指南及相關規定進行施工,工程一次合格率100%,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驗收標準,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無償返工直至達到質量驗收標準,否則甲方不予驗工計價。勒令不改者,甲方有權提前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乙方負責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二、管理要求

1、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服從甲方人員的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施工現場中,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合理調配、安排,服從甲方的進度、質量和安全的管理。

2、乙方必須服從建設辦與總監辦相關人員的監管。

3、由於乙方質量原因造成的返工、材料損失、工期損失及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頒佈的各項政策和安全法規、規程,及其它相關的標準、規範。

2、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相關人員的管理。

3、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施工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4、乙方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若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由於違反各種規程制度引起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並且由此導致的政府相關部門、建設辦與總監辦的處罰由乙方自行負責,同時甲方也將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八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技術交底和施工控制測量及對乙方的施工進行監督、指導、檢查。

3、按期召開生產調度會,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按月下達施工生產計劃,並檢查落實情況。

4、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安全進行檢查、監督。對不合格工程有權責令乙方返工,限期整改並進行經濟處罰。對屢次整改無效的,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責令其無條件退場。

5 、對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量每月底進行驗工計價。

6 、工程量以設計圖紙工程量計量,若設計數量錯誤按最終設計變更圖紙進行計算。

7、及時通知監理對乙完成的工序驗收。

8、對臨時駐地建設只提供臨時用地。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設計圖紙和國家及交通部頒發的施工規範、技術要求組織施工,完成甲方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

2 、遵守國家、地方公司和甲方的有關政策規定、要求,文明施工達標,材料堆放整齊,創建標準化工地。隨時接受甲方、公司、建設單位及工程監理的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認真做好施工原始記錄。

3、承擔由於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和不合格工程的一切損失。

篇10:橋樑施工合同

4、加強文明施工,保證施工場地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的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合同條款約定的要求,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5、做好施工現場的環保、防火、防盜、防洪、照明、保衛及安全防護設施工作(文明材料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與責任。

6、承擔所屬人員、設備的調遣、撤場等全部費用。

7、在施工中應聽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自覺搞好和其他單位的關係。

8、如果因自身原因中途主動退場,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甲方,待甲方批准後方可退場,否則,視爲乙方違約,因此造成甲方工程施工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9、施工現場必須按公司的統一部署標準設置。

10、乙方內部發生勞資糾紛,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追究乙方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工程款直接撥付工人工資與乙方租用其它施工設備、機具的租金(若有)。

11、每施工完一道工序,經甲方和公司技術人員及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提前6個小時通知甲方,未按規定通知甲方到現場進行檢查,需重做檢查,檢查和返工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但檢驗要及時,最長時間爲二個小時,否則視爲合格。

14、應接受甲方及監理工程師的隨時抽查和重點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15、配合甲方試驗人員做好各種材料的取樣及試件的製作。

16、現場用電應按有關要求進行搭設。

17、乙方進場的人員及小型機械設備必須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如果趕工期甲方要求增加機械設備及人員,乙方必須無條件的服從。

第九條 工程質保期和質保金

1、工程缺陷責任期爲兩年,工程保修期爲五年。從工程通過交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質量保脩金:按乙方工程結算總價的5%計。在整個工程兩年缺陷責任期滿,若乙方所施工工程不存在缺陷,兩年期滿後一個月內付清;若乙方所施工工程存在缺陷,業主扣除了甲方的部分質量保脩金,則甲方也相對應扣除乙方的部分質量保脩金,餘額退還乙方。

第十條 爭議解決

1、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

2、向遼寧省盤錦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1、禁止乙方以任何方式將本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轉包或分包給他人。

2、本合同承包單價屬於商業祕密,乙方不準泄露。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3、乙方及所屬人員都必須以******************公司的名義出現,禁止以其他單位的名義出現。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清理乙方出場,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及甲方蓋章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餘款結清,自行終止。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橋樑施工合同範文3

發包人(全稱):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下列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 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橋樑施工合同

發包方: (甲方)

承建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爲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甲乙雙方就本項目工程合作事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性質:

4、承包工程範圍及內容:

5、工程造價:經雙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爲¥ (大寫: )。本工程價款實行總價包乾,合同履行期間無論材料、人工、機械及工程施工使用的任何物料的價格漲幅都不做單價調整。該總價包含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內各項目工程所需的勞務、機械設備(吊車、挖機、泵車等由甲方提供)及所有材料(除甲方提供材料外)和輔材、缺陷修復、水費、電費、管理、保險、個人所得稅及利潤等費用;含人員及設備進退場費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費用。

6、工程期限:根據雙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個日曆天,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 元。

二、施工技術依據

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J041--2000《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範》和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術標準》、[2003]94號《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範本》。

三、施工與設計變更

1、在組織施工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發的JTJ041--2000《公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規範》和JTG F80/1-2004《公路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後,必須經甲方委派的工程監理人員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並注意做好檢驗記錄,填好相應施工資料。

2、在組織施工中如必須變更設計,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施工中發現設計文件有錯誤、或不能滿足結構要求或因地質情況有實質性的變化等確需變更,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監理提出申請,由甲方在72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的可行性文件給予書面答覆,經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強行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3)設計變更及其他變更籤證費用均視爲包含在工程總價內,

工程價款不做調整。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會同工程所在協調地方及周邊關係;協調電力架設、水源、料場等,確保“三通一平”;確保工作面得及時移交。

B、派駐監理對原材料、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監控。

C、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D、負責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監控乙方資金的使用。

2、乙方責任:

A、服從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技術監督和質量管理。

B、乙方委派 爲項目負責人, 爲技術負責人,負責現場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報告、施工進度計劃、交竣工驗收資料及按照監理人員的要求整理好必須的內業資料。

C、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要求自行籌措工程所需材料、勞力、機械,自行聯絡開工前必要的條件,並按照技術規範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D、保證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有關規範的要求,承擔違犯規定造成的損失。

E、確保項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杜絕事故的發生,出現材料設施、工程質量或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F、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實行自檢、互檢、專檢制度,做好自檢記錄。並接受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檢查指導,對其提出的問題及時解決。

G、完善各種建築材料的試驗和實驗規程,積極配合甲方及所派監理人員的實驗工作;各分項工程開工前,必須向甲方及監理人員提交砂漿和砼配合比報告,各種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H、負責工程成品的保護工作直至竣工驗收前。

五、施工監理

1、監理辦法:

由甲方委託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公司對工程進行全過程質量的監督控制。

2、公司委派監理工程師 同志爲該工程監理。

3、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施工監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

2、主材中鋼材須選擇萊鋼或濟鋼總廠生產,水泥須選擇青龍山或山水品牌,石灰須爲一級灰,並提供每批產品合格證及試驗報告,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砂採用水洗中粗砂;碎石採用優質石子,無黃皮、針片狀含量符合規範要求;片石、塊石採用優質青石,無黃皮,尺寸大小符合規範要求。

七、質量與檢查

1、工程質量的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監理人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或其監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在保修期內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有關損失。

3、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如達不到合格條件,甲方代表或監理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時間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條件,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相關部門負責仲裁,但仲裁費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4、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通知監理人員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驗收部位和時間。乙方準備驗收記錄,檢驗合格,監理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工程的繼續施工。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後72小時,監理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爲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工程的繼續施工。不管監理人員是否簽字,乙方應對該隱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

八、計量支付

1、付款方式:項目由乙方墊資建設,甲方按總投資的30%、30%、20%、20%分四次付清總工程款。工程開工後由建設方跟蹤審計,施工期間撥付預算總投資的30%,工程驗收後,剩餘工程款分三年付清,2013年底付至總工程款的60%,2014年底付至總工程款的80%,2015年底付至總工程款的100%。本工程缺陷責任期 兩 年,自工程實際竣工之日起算。

2、每次撥款應由乙方提交申請,甲方及監理、審計共同簽字後,方可到辦理撥款手續。

九、驗收、保修與結算

1、工程具備交工驗收條件,乙方按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向甲方代表和監理提供完整的交工資料和交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或監理收到交工驗收報告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日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驗收報告7日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日內不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交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交工手續,交工日期爲乙方送交交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交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驗收,應以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算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3、交工驗收以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施工圖紙爲依據,在交工驗收時,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的同時提供中間交工驗收記錄和內業資料等文件。

4、交工工程已驗收合格,從驗收合格之日起15天內乙方向甲方交接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

5、交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工程質量進行保修,保修期爲二年,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糾紛的處理

1、合同的內容及解釋順序:本合同以下的各個文件應認爲是一個整體,彼此應能夠相互解釋,相互補充,如出現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況時,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爲準。

(1)、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文件)。

(2)、技術規範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後,甲乙雙方關於合同或起因於合同的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協議4份,甲方、乙方、交通主管部門及指揮部各執1份。

2、本協議書自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在工程協議書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及保修期終止分別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及保修期終止證書後失效。

3、本協議所含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款,經審定後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不因法人代表的變更而改變。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合同簽訂日期:2013年5月18日

(簽字、蓋章)

篇12:橋樑施工合同

發包方: (甲方)

承建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建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性質:

4、承包工程範圍及內容:

5、工程造價:經雙方商定,本承包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爲

6、工程期限:根據雙方商定,本合同全部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工期 個日曆天,如因乙方原因逾期完不成本工程,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款 元。

二、施工技術依據

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J041--20xx《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範》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B01--20xx《公路工程技術標準》、[20xx]94號《公路工程國內招標文件範本》。

三、施工與設計變更

1、在組織施工中,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發的JTJ041--20xx《公路橋涵工程施工技術規範》和JTG F80/1-20xx《公路工程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文件的要求組織施工。每道工序完成後,必須經甲方委派的工程監理人員檢驗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並注意做好檢驗記錄,填好相應施工資料。

2、在組織施工中如必須變更設計,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施工中發現設計文件有錯誤、或不能滿足結構要求或因地質情況有實質性的變化等確需變更,乙方應及時報告甲方監理提出申請,由甲方在72小時內提出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的可行性文件給予書面答覆,經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須經原批准單位審批同意,甲乙雙方辦理簽證手續後方可繼續施工,在設計變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強行施工,工期相應順延。

(3)設計變更及其他變更籤證費用均視爲包含在工程總價內,

工程價款不做調整。

3、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構件的倒運等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A、會同工程所在協調地方及周邊關係;協調電力架設、水源、料場等,確保“三通一平”;確保工作面得及時移交。

B、派駐監理對原材料、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監控。

C、負責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D、負責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及形式支付工程款。

E、監控乙方資金的使用。

2、乙方責任:

A、服從甲方及監理人員的技術監督和質量管理。

B、乙方委派 爲項目負責人, 爲技術負責人,負責現場管理工作。乙方代表及時向甲方提出開工報告、施工進度計劃、交竣工驗收資料及按照監理人員的要求整理好必須的內業資料。

C、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技術標準要求自行籌措工程所需材料、勞力、機械,自行聯絡開工前必要的條件,並按照技術規範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竣工和交付。

D、保證現場整潔、有序,符合有關規定。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有關規範的要求,承擔違犯規定造成的損失。

E、確保項目的安全施工,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杜絕事故的發生,出現材料設施、工程質量或人身傷亡等安全事故,自行承擔責任。

F、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內部實行自檢、互檢、專檢制度,

G、完善各種建築材料的試驗和實驗規程,積極配合甲方及所派監理人員的實驗工作;各分項工程開工前,必須向甲方及監理人員提交砂漿和砼配合比報告,各種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H、負責工程成品的保護工作直至竣工驗收前。

五、施工監理

1、監理辦法:

由甲方委託有相關資質的監理公司對工程進行全過程質量的監督控制。

2、公司委派監理工程師 同志爲該工程監理。

3、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進行施工監理。

六、材料要求:

1、本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均應達到合格標準。

2、主材中鋼材須選擇萊鋼或濟鋼總廠生產,水泥須選擇青龍山或山水品牌,石灰須爲一級灰,並提供每批產品合格證及試驗報告,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3、砂採用水洗中粗砂;碎石採用優質石子,無黃皮、針片狀含量符合規範要求;片石、塊石採用優質青石,無黃皮,尺寸大小符合規範要求。

七、質量與檢查

1、工程質量的驗收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執行。

2、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要求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或工程監理人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或其監理人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以上檢查檢驗合格後,在保修期內又發現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仍由乙方承擔責任和發生的費用,賠償甲方有關損失。

3、工程質量要求: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如達不到合格條件,甲方代表或監理一經發現,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代表要求時間返工,直到符合合格條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合格條件,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由相關部門負責仲裁,但仲裁費用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4、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前48小時通知監理人員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驗收部位和時間。乙方準備驗收記錄,檢驗合格,監理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工程的繼續施工。工程符合規範要求,驗收後72小時,監理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可視爲已經批准,乙方可進行隱蔽工程的繼續施工。不管監理人員是否簽字,乙方應對該隱蔽工程質量負全部責任。

八、計量支付

1、付款方式:項目由乙方墊資建設,甲方按總投資的30%、30%、20%、20%分四次付清總工程款。工程開工後由建設方跟蹤審計,施工期間撥付預算總投資的30%,工程驗收後,剩餘工程款分三年付清,20xx年底付至總工程款的60%,20xx年底付至總工程款的80%,20xx

2、每次撥款應由乙方提交申請,甲方及監理、審計共同簽字後,方可到辦理撥款手續。

九、驗收、保修與結算

1、工程具備交工驗收條件,乙方按上級有關部門規定,向甲方代表和監理提供完整的交工資料和交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或監理收到交工驗收報告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7日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2、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驗收報告7日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7日內不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可視爲交工驗收報告已被批准即可辦理交工手續,交工日期爲乙方送交交工驗收報告的日期。需修改後才能達到交工要求的,應爲乙方修改後提請甲方驗收的日期。甲方不能按約定日期驗收,應以約定期限最後一天的次日算起,承擔工程保管費用。

3、交工驗收以交通部頒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施工圖紙爲依據,在交工驗收時,乙方在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的同時提供中間交工驗收記錄和內業資料等文件。

4、交工工程已驗收合格,從驗收合格之日起15天內乙方向甲方交接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時接管,致使已驗收工程發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應按逾期竣工處理。

5、交工驗收合格後,甲方向省、市交通主管部門申請竣工驗收,

十、合同糾紛的處理

1、合同的內容及解釋順序:本合同以下的各個文件應認爲是一個整體,彼此應能夠相互解釋,相互補充,如出現含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情況時,以下列次序在先者爲準。

(1)、合同協議書及附件(含合同談判中澄清文件)。

(2)、技術規範

(3)、圖紙。

(4)、工程量清單。

(5)、構成本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在施工過程中或竣工後,甲乙雙方關於合同或起因於合同的糾紛,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本協議4份,甲方、乙方、交通主管部門及指揮部各執1份。

2、本協議書自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的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在工程協議書全部竣工驗收合格、缺陷責任期滿及保修期終止分別簽發缺陷責任終止證書及保修期終止證書後失效。

3、本協議所含條款如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款,經審定後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不因法人代表的變更而改變。

甲方:(章) 乙方:(章)

法人代表:

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授權代表人:(簽字)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5月18日

(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