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彙報材料

人社辦事減負落實情況彙報

人社辦事減負落實情況彙報

人社辦事減負落實情況彙報

根據區政協《關於開展“辦事減負、減證便民”民主監督的實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我局就推進“辦事減負”相關工作進行認真梳理,並對照《民主監督建議協商的的證明事項清單》進行排查,現將相關工作彙報如下:

辦事減負落實情況

一、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

南京高校畢業生租房補貼實行“不見面”審批,由南京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等7家單位共同實施開展。區人社部門負責補貼環節中的學歷學位、租金髮票名稱、覈定發放期限及補貼金額、省級保險材料的審覈,其他環節由成員單位審覈。申請人通過我的南京APP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即可辦理補貼申請,無需現場辦理。所提交材料和個人相關數據由各審覈部門通過部門信息資源和數據共享實現服務“一網通辦”。目前在審覈過程中,嚴格按《民主監督建議協商的的證明事項清單》的建議要求實施。

二、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和檔案接轉手續

2018年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出臺《關於進一步優化應屆高校畢業生在寧就業手續的通知》,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鑑證手續,不再辦理《南京市畢業生接收函》,就業三方協議不再加蓋審覈專業用章。2、取消應屆畢業生市內就業調整手續,畢業生市內就業調整,不需要到南京市辦理畢業生解約、報導證改簽手續。3、取消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取消戶口遷移證加蓋人社部門審覈專業章的落戶前置審批手續。4、應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三方協議的,檔案由學校轉入用人單位註冊批准機構所在地的人才服務機構。5、未在寧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將檔案材料轉入落戶所在區的人才服務機構。其中畢業檔案轉接手續全部實現了線上線下同步進行,極大方便了辦事企業和畢業生。

三、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根據市人社局要求,申請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時,殘疾人、低保戶、特困家庭這三類人員無需提供相關紙質身份證明材料,可直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