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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支部會議一覽表

黨支部會議一覽表

黨支部會議一覽表

名稱

時間

人員

會議內容

記錄要點

支部黨員大會

每季

一次

全體黨員

根據需要,可吸收非黨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列席

職權:(1)聽取和審查黨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2)按照規定開展黨支部選舉工作,推薦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候選人,選舉出席上級黨代表大會的代表;(3)討論和表決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延長預備期或者取消預備黨員資格;(4)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表揚、組織處置和紀律處分;(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要求:(1)黨支部黨員大會議題提交表決前,應當經過充分討論。表決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黨員到會方可進行,贊成人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黨員的半數爲通過。(2)黨支部黨員大會由黨支部書記召集並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託副書記或者委員召集並主持。

記錄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到會人數及名單、缺席人數及名單、會議議題、每名黨員的發言內容、決議的內容及表決情況。

黨小組會

每月

一次

全體黨員

根據需要,可吸收非黨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列席

黨小組組長由黨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黨小組黨員推薦產生。

職權:(1)落實黨支部工作要求,完成黨支部安排的任務;(2)組織黨員參加政治學習、談心談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等。

要求:黨小組會由黨小組組長召集並主持。

記錄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到會人數及名單、缺席人數及名單、會議議題、每名黨員的發言內容、決議的內容及表決情況。

支部委員會

每月至少一次

支部成員

根據需要,可擴大至工會主席、黨小組長及非黨幹部參加

職權:(1)討論研究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議;(2)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研究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和黨員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設、組織發展、黨員獎勵和其他需要支委會討論的重要事項。

要求:(1)黨支部委員會會議須有半數以上委員到會方可進行。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決定前,一般應當經黨支部委員會會議討論。(2)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由黨支部書記召集並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託副書記或者委員召集並主持。

記錄會議時間、地點、主持人、缺席人員名單、會議議題、支部委員的發言要點、會議決議等。

組織生活會

每年

一次

(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支委組織生活會由支部成員參加(黨員組織生活會由全體黨員參加,結合黨員民主評議進行)

形式:組織生活會一般以黨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小組會形式召開。

要求:(1)組織生活會應當確定主題,會前認真學習,談心談話,聽取意見;(2)會上查擺問題,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明確整改方向;(3)會後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實。

記錄會議名稱、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記錄人、會議內容、每位成員的發言、開展批評情況及找出的主要問題和整改措施。

黨日活動

每月

一次

全體黨員

形式:黨支部每月相對固定1天開展主題黨日,組織黨員集中學習、過組織生活、進行民主議事和志願服務等。

要求:主題黨日開展前,黨支部應當認真研究確定主題和內容;開展後,應當抓好議定事項的組織落實。

記錄黨日活動時間、地點、主持人、參加人、記錄人、內容。

黨課

每季

一次

全體黨員

範圍:馬列主義基本理論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理想、宗旨、紀律、優良傳統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國際國內政治、經濟形勢教育等。

要求:黨課應當針對黨員思想和工作實際,迴應普遍關心的問題,注重身邊人講身邊事,增強吸引力感染力。黨員領導幹部應當定期爲基層黨員講黨課,黨委(黨組)書記每年至少講1次黨課。按照單位黨委佈置或根據支部實際情況組織。

記錄黨課時間、地點、主持人、主講人、參加人、記錄人、內容。

黨員民主評議

每年

一次

全體黨員

形式: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按照個人自評、黨員互評、民主測評的程序,組織黨員進行評議。黨員人數較多的黨支部,個人自評和黨員互評可以在黨小組範圍內進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或者黨員大會根據評議情況和黨員日常表現情況,提出評定意見。民主評議黨員可以結合組織生活會一併進行。

評爲優秀黨員,不合格黨員受組織處理及評爲違紀黨員受到紀律處分的,其材料應存入本人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