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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範本多篇)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範本多篇)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一

一、爲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職責,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景列爲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未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的;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車牀、鋸牀、鑽牀等機加工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鬆動或脫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牀PE連接規範可靠。

(5)機牀照明貼合要求。

(6)機牀電器箱,櫃與線路貼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衝。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啓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誌並易於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臺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脫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牀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貼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鍛錘等鍛造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鬆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衝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鬆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牆、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鬆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堅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溫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廠內機動車輛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週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貼合要求。

10、車間作業環境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適宜,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銳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誌。

(2)作業區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點、工作臺面和安全通道普通採光照度貼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牆、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貼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貼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後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高溫區堅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誌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資料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進取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現隱患一般採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景或一般情景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採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採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資料﹑擬採取措施提議﹑報告人姓名﹑報告理解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我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覈實,各部門自我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我聯繫解決的自我聯繫解決,不能自我聯繫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採用現金兌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職責人罰款200—500元。

3、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職責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職責。

4、對報告人異常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二

爲了貫徹落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做好公司下發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鞏固和提高我廠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確保實現我廠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結合本單位現場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公司下發的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爲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爲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職責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製氧廠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三、檢查類型:

1、定期安全生產檢查:經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週期根據我廠實際情景,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2、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採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生產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並及時消除,保證生產正常進行。厂部領導、安全員、班組安全員等不定期下車間檢查,並構成記錄。

3、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生產檢查:

根據季節變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溫、防火、防爆;夏季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等檢查。

由於節假日(異常是重大節日,如元旦、春節、國慶節)前後,職工注意力在芝節上,容易發生事故,因而應在節假日前後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4、專業(專項)安全生產檢查:對某個專業(項)問題或在生產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檢驗則屬專業(項)安全檢查。專業(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於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經過檢查,發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廠每月應各做一次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5、綜合性安全生產檢查:由厂部、安全員、車間主任等進行的全面綜合性檢查,每月檢查一次,資料涵蓋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環境衛生、安全技術操作等。

五、排查治理資料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景和安全生產職責制建立及落實情景;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景;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景;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景,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景;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景;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景是否到達要求;

8、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景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提高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和落實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提升本質安全度。

七、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製氧廠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整改和上報職責制。

1、對部門和個人經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厂部部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景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厂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廳局或政府報告。

4、厂部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羣衆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景、採取的措施、監管職責人、整改結果、複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和部位、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控措施、管理職責人、監控職責人、檢查時間、減產情景等詳細登記、記錄。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彙總向項目領導彙報,並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景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的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厂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的職責,將工作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職責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職責人員的職責。

結合製氧廠情景,建立監督和激勵機制,公佈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和羣衆監督。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期間及極端天氣多發季節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趨勢,推動各階段工作任務的開展實施。

八、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三

一、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和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隱患按危害程度分爲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難度較大,一時難以全部整改到位,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的具體判定依據《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界定。

二、工作機制

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堅持生產經營單位全面負責、政府部門依法監管、社會和羣衆廣泛參與的原則,實行生產經營單位自查、自報、自改和政府部門監督管理的排查治理閉環管理工作機制。

三、工作職責

(一)政府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領導,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部門安全生產考覈資料,協調解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並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於事故隱患治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本轄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的監督檢查,並協助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法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職責。

村(居)民委員會發現其所在區域內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並對當事人進行勸導和制止。

(二)部門職責

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監督管理。

各縣區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要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生產經營單位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報告和防控的職責主體,應當落實下列職責:

1、建立全員負責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體系,明確單位負責人、各業務部門(車間)、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班組負責人和具體崗位從業人員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

2、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編制隱患排查標準清單,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3、保障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專項資金;

4、對從業人員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技能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5、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臺賬,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並向從業人員通報;

6、定期向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並及時報告重大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職責主要負責人職責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1、組織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各項工作制度;

2、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的有效投入;

3、定期組織全面的事故隱患排查;

4、督促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1、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標準清單等並督促執行;

2、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教育和培訓情景;

3、指導、督促和檢查各業務部門(車間)排查和治理事故隱患;

4、組織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項目的立項審覈、評估認定、登記建檔、實時監控、督導督辦和驗收確認;

5、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有關業務部門(車間)及其職責人員。

四、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

(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下列事項進行排查:

1、依法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職責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景;

2、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資金投入情景;

3、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以及人員配備情景,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教育培訓、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景;

4、存在危險或者職業病危害的場所和區域的裝置、設備、設施、工具的安全運行狀況以及日常維護、保養、檢驗、檢測情景;

5、爆破作業、大型設備(構件)吊裝作業、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產作業、危險場所動火及維修作業、有毒有害及有限空間作業、交叉作業、電氣維修作業等危險作業的安全管理情景;

6、作業場所安全生產風險、職業病危害告知情景;

7、已查出的事故隱患整改與落實情景;重大危險源普查建檔、風險辨識、監控預警制度的建設及措施落實情景;

8、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發放和佩戴使用情景;

9、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檢測和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及建立監護檔案情景;

10、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應急救援物資、設備的配備及維護情景。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應當在每班上崗操作前進行本崗位安全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進行操作。崗位安全檢查主要包括以下事項: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良好,安全防護、職業病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貼合安全操作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堆放是否貼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齊全、完好,並正確佩戴和使用;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當班生產活動結束後,從業人員應當對本崗位負責的設備、設施、電器、電路、作業場地、物品存放等進行安全檢查。

(三)出現下列情景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

(1)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範發佈或者修改;

(2)作業條件、設備設施、工藝技術改變;

(3)復工復產、發生事故或者險情;

(4)汛期、極端或者異常天氣、重大節假日、大型活動;

(5)其他應當進行專項事故隱患排查的情景。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應當採取技術、管理措施消除,對無法自行消除的事故隱患應當立即向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有關負責人不及時處理的,能夠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報告。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有權停止作業或者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域。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或者相關違法行爲的,有權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或者舉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接到報告或者舉報後,應當按照職責及時組織覈實處理;屬於其他部門處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覈實處理。處理結果應當及時告知舉報人。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對舉報者的有關信息予以保密,經查證舉報屬實的,應當給予獎勵。

五、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

(一)生產經營單位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立即報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並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1、根據需要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

2、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者委託技術管理服務機構進行風險評估,分析事故隱患的現狀、產生原因、危害和整改難易程度;

3、根據風險評估結果制定治理方案,明確治理目標、治理措施、職責人員、所需經費和物資條件、整改期限、監控保障和應急措施;

4、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所在縣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的現狀、級別和監控保障措施,並及時報送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和複查驗收報告。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檢查發現的隱患,以及從業人員崗前檢查發現上報的隱患,要和被檢查部門職責人進行現場簽字確認、登記。

(三)生產經營單位對排查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要立即整改,並建立整改臺賬。對不能夠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整改職責區劃、職責範圍向職責人送達《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消除事故隱患。

(四)生產經營單位隱患整改職責單位或職責人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應立即組織落實治理方案,消除事故隱患。隱患整改完成後,要向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上報整改完成報告。

(五)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在整改限期時間內,對整改情景進行監督檢查。對發現可能隨時會釀成事故的隱患,要立即責令停止作業或停止使用。緊急情景下,必須採取撤人、避險措施。

(六)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接到整改完成報告後,應進行整改情景檢查驗收,構成檢查驗收報告。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景應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複查驗收,編制複查驗收報告。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或者使用。

檢查驗收和複查驗收報告應分別由單位主管安全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生產經營單位對已完成整改,經治理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應進行銷號登記;未完成整改或整改後仍未貼合安全生產條件、到達治理目標的隱患,再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單》,落實整改要求,直至完成整改、銷號。

(八)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重大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或者職業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人員,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並設置警示標誌,必要時應當派員值守。事故隱患涉及相鄰地區、單位或者社會公衆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立即通知相鄰地區、單位,並在現場設置安全警示標誌。相鄰地區、單位應當支持配合。

(九)對外部因素造成的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及時協調處理。

(十)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的隱患,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接到自然災害預報後,應當及時向所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可能危及單位和人員安全的自然災害時,應當及時採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措施。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記錄排查事故隱患的人員、時間、部位或者場所,事故隱患的具體情形、數量、性質和治理情景。

(十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應當建立信息檔案,每項重大事故隱患應當建立一個專門的信息檔案,並至少保存3年。

具體包括下列資料:

1、載明事故隱患排查時間、具體部位或者場所、排查人員及簽名,以及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數量、具體狀況、級別、報送情景和監控措施;

2、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構成的各種記錄,包括風險評估結果、治理方案、效果評價報告、複查驗收報告及報送情景等;

3、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報告以及相關會議紀要等其他正式文件。

(十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經過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每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並向所在地縣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送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四)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工會通報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除有保密規定的外,月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能夠公開查閱,並在生產經營單位公開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不少於30日。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獎懲制度,鼓勵從業人員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對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十六)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擬定本行政區域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綜合性政策和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綜合信息平臺,定期統計、分析和上報排查治理情景;

2、協調和指導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管理工作;

3、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4、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職責人員向同級人民政府提出追究行政職責的提議;

5、對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爲的人員進行獎勵。

(十七)各縣區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編制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標準清單,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平臺;

2、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依法查處未按照規定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的違法行爲;

3、定期分析評估重大事故隱患,並承擔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

4、按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通報本行業、領域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

(十八)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開展經常性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工作,在監督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的,應當作好記錄,並按照下列規定採取現場處理措施:

1、能夠立即消除的,應當責令立即消除;

2、對立即不能整改到位的,下發執法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3、對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爲,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對責令生產經營單位限期整改的隱患,整改時限到期後,要及時組織進行復查驗收,對按要求完成整改的隱患要及時銷號,對限期未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或強制措施決定。

5、事故隱患消除前或者消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依法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或者職業病危害現場撤出作業人員,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有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風險的,經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批准,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採取通知有關單位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等措施,強制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

6、有證據證明危害狀態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能夠依法封存可能導致職業病危害事故發生的材料和設備。

7、因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局部或者全部停產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求恢復生產的,應當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覈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不得恢復生產經營;經停產停業整改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予以關掉。

(十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引導生產經營單位採用先進技術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二十)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分類分級監督管理的要求,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年度監督檢查計劃,並按照計劃對生產經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重點和定期的檢查或者抽查。

(二十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如實記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記錄,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建立監督檢查檔案,實行隱患排查整改閉環管理。

(二十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屬於其他部門負責監管的事故隱患,應當及時登記並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部門,屬於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移送。

(二十三)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實行掛牌督辦制度。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直接對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時,應當責令生產經營單位自收到掛牌督辦通知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生產經營單位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時,應當提交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二十四)對事故隱患治理不力,導致事故發生的生產經營單位,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其錄入安全生產違法行爲信息庫,向社會公告,並通報有關主管部門、證券監督管理和金融機構。

(二十五)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行業領域已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的職責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等資料在政務網站上公開,有保密規定的除外。

(二十六)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本制度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甘肅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有關規定處罰。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爲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爲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後,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覈實並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並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並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並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後,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並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於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職責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職責落實”。

二、對於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於重大隱患,要制定並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資料: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景時,要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加以控制,並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範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山東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五

爲及時發現、治理重大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是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隱患的概念

安全隱患分重大隱患和一般隱患,重大安全隱患是指《煤礦重大安全隱患認定辦法》中規定的和上級認定的重大隱患。非此情景爲一般安全隱患。我公司規定爲重大安全隱患、礦級安全隱患、一般安全隱患;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總經理組織整改,礦級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副總或分管副總負責組織整改,一般隱患由部門負責監督指導整改。所定方案和措施,施工隊要在規定時間及時進行整改。

二、安全隱患的排查及職責

1、總經理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並對分管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2、隱患排查按照分專業分級定期排查制。

⑴每月底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負責人對全礦的重大隱患進行排查分類,確定類別,構成書面資料向由總經理主持的現場辦公會彙報。

⑵每月下旬由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或生產部分管採掘機運通的副部長對本專業下月隱患進行排查分類及按照“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下發整改通知單落實處理、總結當月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景,構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⑶每週末由各隊隊長組織隊幹及班組長對本單位施工範圍內下週的隱患進行詳細排查,將排查資料、整改措施、完成期限和整改驗收負責人構成書面資料報安全監察室。

⑷每班由當班值班隊長對當班本單位施工範圍內的隱患進行排查,並在班前會採取措施落實安全負責人進行整改;各班組在作業前必須對現場進行隱患排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凡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必須向調度室彙報,並由調度室向相關部門和分管領導彙報。

三、認真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日常工作:

1、通風系統每月負責組織檢查防突頭面“四位一體”的綜合防突措施執行情景,“三專兩閉鎖”是否按規定安設及機構是否靈敏,兩個風井的主扇風機和瓦斯抽放站設備設施、運轉情景進行檢查的。組織通風隊、瓦斯隊每週對通風系統、通風設施及防滅火全面覆蓋檢查一次;各作業點有無瓦斯超限、積聚,局部通風質量是否貼合要求;風筒出口風量及距磧頭距離是否貼合作業規程要求;防突頭面、啓爆硐室是否完好;壓風自救裝置是否靈敏可靠;反向(防爆)風門是否能正常使用等作全面仔細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按程序進行處理或不能處理的向調度室和主管通風礦領導彙報。

2、安監處牽頭每月組織綜合部、供銷科、生產部、運輸隊對火工產品的安全管理(運輸、儲存、發放、使用)的各個環節進行檢查是否按照火工產品管理制度執行的。放炮方面,重點對撤人、斷電工作、佈崗到位、嚴格執行“三人放炮製”和“一炮三檢制”操作過程進行檢查。

3、生產技術部要對採掘隊工作面作業規程的執行情景進行檢查,重點抓好初採、回撤、過斷層舊巷、靠近煤柱下的開採、岔口樓眼支護隱患排查。在火災方面,重點是防滅火管理,加快採面的推進度,減少採空區漏風,做好預防性灌漿,加強對瓦斯的檢查,封閉火區要嚴格按措施執行。

4、機運系統重點抓好“五種人”的管理,認真按《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檢查三大保護、“三專二閉鎖”安設和使用情景。每月對大型固定設備(主扇風機、抽放泵、壓風機、主提升絞車、主排水泵、地面變電所等)運行情景及性能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或隱患要安排處理和彙報,組織機電隊、運輸隊對全礦供電系統、井下機電設備等隱患進行排查。

水害方面,重點做好洪訊期間的排水工作,檢查主排水泵性能和供電設備,一旦發現各種事故隱患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彙報。

5、採掘隊管理人員重點現場事故隱患排查:要對頂板支護質量、磧頭是否空頂、工作面通風斷面、電氣設備失爆、絞車等進行排查,並檢查職工在作業過程中是否按規程和措施執行的。

6、機電隊、運輸隊、綜合隊負責對所管設備進行日常檢查處,還必須每週對各機房、供電系統、三大保護、瓦電、風電閉鎖、運輸系統進行隱患排查。對查處問題、隱患安排處理,對解決不了的應向部門和公司調度室彙報。

7、生產技術部要參加礦、各部門組織的隱患排查,重點對彙報上來的事故隱患進行統計歸類,安排平衡隊伍對隱患進行整改,並負責收集隱患整改情景和督促整改。

四、事故隱患的管理。

1、安監處負責對事故隱患的綜合管理:安監處下設採掘組、通風組、機運組、地面組。各小組各施其職負責監督檢查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三大規程、工程質量、技安措施等的執行情景。每次查到作業現場的安全隱患,都必須書面呈報公司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總工程師批閱,並按批閱逐一落實,原則上誰查處,誰督促處理。能在現場整改的,則立即督促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臨時採取防範措施方能作業,出井後,下達《隱患處理卡》限期整改,並送有關領導簽字。對查出的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或給礦井帶來重大經濟損失的重大隱患,須立即停止作業,並報告有關領導;安監處負責收集各部門科室、隊上報的各類事故隱患單歸類上報。並統一報表納入計算機管理。

2、在隱患排查管理的基礎上,每月由總工程師牽頭,進行一次重大隱患排查,並對彙報上來和檢查到的事故隱患等級的確認,經礦討論確認後,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爲A、B、C三級: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B級:難度較大須由礦解決的隱患。C級由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必須解決的隱患。各分管礦領導督促業務部門、各單位或隊組織整改,如果礦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必須書面上報集團公司,爭取上級安排安措項目。

五、事故隱患整改和治理

1、按照“分級負責,落實職責”的原則,公司總經理全面負責,總工程師、副總經理、副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整改,必須做到項目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職責落實。各單位或隊自查和礦、部門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必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將隱患消除後方準恢復正常作業,若無法將安全隱患處理好,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必須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以防不測,無安全技術措施的,不準生產。各業務部門對檢查出並由礦落實整改安全隱患派專人進行現場督促和安全技術指導。各單位、隊對隱患整改必須限期整改、職責到位,落實人頭。

2、因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或落實不徹底,應付了事,導致事故發生的,按事故類別落實到對應分管業務部門或理解整改任務的部門或單位具體職責人頭上。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六

爲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爲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職責、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佈情景,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範措施。

3、排查的主要資料包括:安全生產職責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於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貼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爲;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爲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景。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進取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進取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職責。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僅有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爲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職責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儘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景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並督促職責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後,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後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職責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職責。

10、由於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僞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並經有關人員簽字後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職責部門和人員給於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職責。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後,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後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並驗收合格後,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並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後,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後,貼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複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銷號。

6、局面複查申請的主要資料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景以及整改職責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景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彙總報告,理解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四、隱患排查職責制度

1、隱患排查職責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職責狀重要資料,單位內部層層簽訂職責狀,逐級分解落實任務目標。

2、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3、從業人員負責本崗位的隱患排查工作,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安全措施,一般隱患當場整改到位,重大隱患立即上報主管負責人。

5、主管負責人日常安全巡查,對專(兼)職安全員上報或巡查時發現的重大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職責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景要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

6、主要負責人負責定期組織專(兼)職安全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隱患,落實整改資金,複查隱患整改情景,兌現獎懲,對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簽字把關,並負責組織人員對上級有關部門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對掛牌督辦的隱患,負責分解落實整改職責,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緻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職責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單位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職責。

五、事故隱患獎懲制度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按其績效大小,分別給予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三項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隱患排查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2、發現事故徵兆,立即採取措施或及時報告而避免事故發生、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事故隱患排查評比中,被評爲優秀工作者。

4、及時制止違章和誤解操作並轉危爲安者。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依據相關規定,分別給予經濟罰款、調離或辭退處理。

1、排查開展不力或不開展隱患排查者。

2、各類事故隱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發現各類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者。

4、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經勸阻不整改的。

5、不按規程運行安全設備、設施的。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七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爲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爲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職責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加油站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三、排查治理資料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景和安全生產職責制建立及落實情景;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景;

3、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景,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4、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景;

5、安全教育培訓;

6、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景是否到達要求;

7、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景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四、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

1、對部門和個人經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加油站領導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景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由站領導負責協調解決;站領導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即時上報加油站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加油站無法協調解決的,立即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加油站領導要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職責人的職責,將工作職責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職責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zzz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職責人員的職責。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八

一、目的和資料

爲進一步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貫徹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三、定義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爲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異常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四、職責

1、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公司性隱患自查帶頭工作,並簽發全公司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對全公司性隱患整改情景的驗收。

2、車間主任負責各自車間隱患自查工作;並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班組長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車間主任;車間主任負責對車間隱患整改情景驗收。

3、公司安全辦公室負責公司隱患排查工作: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公司安全辦公室;公司安全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景驗收。

4、公司安全辦公室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5、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6、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於1次;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週不少於1次;班組(工段)每一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景,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並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景,對發現的重要情景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辦公室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範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2、重點部位“十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十必查”:

一是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二是工藝技術管理、儀表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景必查;

三是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特種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景必查;

四是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景必查;

五是設備檢修作業、廠內動火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破土作業、起重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景必查;

六是企業防雷、防汛、防構建築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景必查;

七是崗位操作人員理解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範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景必查;

八是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情景必查;

3、隱患排查情景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景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安全辦公室;企業每月25日前要向鄉鎮(街道)報送隱患自查自改情景表,企業當月排查和整改的較大隱患,應以書面形式上報。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景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六、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當地縣監局申報,由縣安監局公示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市安監局,由市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由省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九

一、目的

爲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最大限度地消滅事故隱患,杜絕重、特大事故,消滅死亡事故,減少輕重傷事故發生,做到安全生產,預防爲主。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我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事故隱患分類

1、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

三、隱患排查方式

1、公司每月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重點分析和排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

2、公司堅持每月1次對全公司各單位部門進行安全大檢查。

3、組織安全巡查組堅持每一天對全公司各單位重點煤氣崗位現場巡迴檢查。

4、安環處巡檢人員每一天對現場隱患檢查、督促整改、落實並彙報情景。

5、各生產單位負責人不定期組織本單位安全員對本單位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景進行自查,單位安全員對現場安全工作隨時自查,並現場落實整改。

6、各級人員必須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否則按照相關規定對職責人員進行處罰。

四、隱患排查治理主要資料

1、危及安全生產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險情;

2、可能導致事故發生和危害擴大的設計缺陷、工藝缺陷、設備缺陷等;

3、建設、施工、檢修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能量傷害和防護用具的使用;

4、停工、生產、開工階段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

5、可能造成職業病、職業中毒的勞動環境和作業條件;

6、丟棄、廢氣、拆除與處理活動(包括停用報廢裝置設備的拆除,廢棄危險化學品等);

7、以往生產活動中遺留下來的潛在危害和影響。

五、資金來源

企業的安全投入資金,部分由大修理費用中開支,加上各類安全事故、違章違紀的罰款,一併作爲事故隱患治理的基金,專款專用。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十

爲強化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職責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隱患及其分類

1、隱患:本制度所指隱患,是指可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隱患分類:一般隱患係指危險性較低、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小的隱患;重大隱患係指危險性較大、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大的隱患;異常重大隱患係指危險大、事故影響或損失大的隱患。

二、隱患整改原則

1、“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抓生產必須先抓隱患整改”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3、“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籌措資金進行整改”和迅速、及時、徹底完成徹底隱患整改原則;

4、實行隱患部門及主要負責人負責制,重特大隱患整改期間晝夜監控和重特大隱患整改逐級上報制。

三、隱患建檔

所有隱患必須建立隱患檔案,重特大事故隱患應“一事一檔”。隱患檔案一般包括:隱患部門、具體位置或部位、類型、相關圖片、整改方案、整改職責部門、職責人,整改期限及標準要求,隱患整改階段性總結及情景反饋意見、隱患註銷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隱患等相關資料。

四、隱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爲整改,本着“發現一處,隨時消滅一處”的整改原則,對人爲隱患,要經過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嚴抓各項制度落實,強化考覈,拒絕“三危”現象,努力提高全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防範意識,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爲。

2、物的不安全隱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時按相應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維修、加固、整治隱患部位,重視隱患部位的養護和跟蹤監控,加強現場管理,建立隱患整改信息聯絡體系,確保隱患整改措施得力,職責到人,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要按計劃及時限要求完成。對一時不能整改徹底或整改期限長的,要採取強有力和切實可行的安全監控及防範措施,制定相應的重特大險情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格24小時晝夜值班制和領導帶班制,確保萬無一失。

五、隱患整改監督檢查

1、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監督系統內隱患整改工作,隱患部門對隱患整改的具體方案實施、監控、安全防範具體負責。

2、要建立隱患整改定期調度制度。隱患部門每週檢查一次整改情景,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或委託其辦公室每月督查一次全項目部隱患整改情景。

六、隱患整改總結及信息反饋

隱患整改完畢,隱患部門要構成隱患整改總結,填寫隱患整改反饋單,並按規定上報。同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隱患,追究構成事故隱患的職責人,以警後事,杜絕類似情景的再次發生。

七、獎懲

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隱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類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隱患整改,異常是重特大隱患整改及時、徹底的,項目部將上報公司給予通報表彰,並對及時發現,上報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或在隱患整改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必須的物質或精神獎勵。對存有隱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隱患瞞報、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規定及時整改到位的部門,對因整改不徹底而釀成事故的,將從嚴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職責。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條:爲了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安全生產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齊尊雙鳳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所屬各部門、各單位和外委施工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隱患(以下簡稱隱患),是指生產和輔助生產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基建過程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產隱患分爲一般隱患和重大隱患。一般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建設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職責權限。

一、公司總經理對所屬各生產、建設單位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

二、各二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負責。各車間主管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監察部監督檢查重大隱患的整改治理進度。

公司其他業務部門負責實施本職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四、各駐安監處(站)協助單位負責人監管安全生產隱患的日常監管工作,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與治理制度。

第五條:生產、建設單位將生產、建設項目、場所、工程發包、設備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嚴禁以包代管。生產、建設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監察部和有關業務部門報告。執行公司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

安全監察部接到隱患報告後,要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覈實並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並跟蹤到隱患得到治理。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所需的資金由公司及二級單位從專項資金中解決,要保證有充足的資金整改治理隱患並落實到位。

第八條:安全生產隱患確認與上報。

一、各二級單位每月一日前要將上月的A、B級隱患呈報公司安監部,並提出整改意見,經安監部確認安全隱患後,每月將隱患報表上報集團公司和地方煤礦安全監察分局,並負責督察治理進度。

二、隱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隱患整改治理完成,對於不報隱患的單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費用。

第九條:安全生產隱患整改。

一、隱患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職責落實”的原則,公司總經理、礦(廠)長全面負責;分管經理、分管礦(廠)長、各級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對隱患要抓緊整改,做到五落實,既“項目落實、設備材料落實、資金落實、時間進度落實、職責落實”。

二、對於一般隱患,由各單位(車間、廠、科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於重大隱患,要制定並實施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方案要包括以下資料: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三、生產、建設單位在隱患治理過程中,要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單位要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要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人員安全的情景時,要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彙報。

五、公司安監部及各駐礦、廠、處安監處(站)要對隱患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直至隱患徹底整改解決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條: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對當時不能立即排除的隱患要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加以控制,並限期解決。對隱患無防範措施的場所或單位,要堅決予以停產整改。

第十一條:生產、建設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的,將依法給予處罰。

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三條:本辦法的解釋權在xx公司。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十二

1、目的

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貫徹和執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全過程

3、職責與權限

3.1安全部負責公司安全檢查的組織及實施

3.2各項目部配合安全生產檢查的實施

3.3各施工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實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目標

4.1.1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

4.1.2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到達最佳安全狀態。

4.2安全檢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個月組織有關單位、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對各施工項目部進行安全檢查,下發安全整改通知單,各施工項目部進行整改,並書面向公司安全部報告整改結果,必要時公司安全部將派人員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

4.2.2由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小組組織其成員對施工現場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4.2.3專職安全員每一天進行例行安全檢查。

4.2.4班組每一天由班長組織一次班前安全生產自檢。

4.2.5設備管理人員每日對機械設備、設施進行維護和檢修。

4.3安全檢查資料

4.3.1對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情景進行檢查;

4.3.2對勞動生產現場的安全、衛生因素進行深入、細緻的檢查;

4.3.3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景進行檢查;

4.4安全檢查的要求

4.4.1安全檢查時,要廣泛地發動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邊檢查、邊改善,並且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當時難以解決的,應制定計劃,限期解決,必須做到條條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從而促進勞動條件的改善,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的資源。

4.4.3每種安全檢查都有明確的檢查目的、檢查項目、資料及標準。

4.4.4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要做到認真詳細、真實可靠,異常是存在隱患的施工部位的檢查記錄要具體。

4.4.5對安全檢查記錄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認真進行系統分析和安全評價。

4.4.6安全隱患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檢查結果的歸宿。

5、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組織

5.1.1爲認真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深化和規範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5.1.2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作爲企業和各項目工地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職責人,應分別組織公司級、項目級和班組級隱患排查工作,並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檢查。

5.1.4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設管理部有關安全、技術人員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檢查整改記錄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部負責複查。

5.1.5施工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並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週期密度。

施工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異常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

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於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5.1.6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一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並排除隱患。

5.2職責

5.2.1企業負責人職責:

a.企業負責人應保證各項目安全專項費用的投入,對公司安全情景進行統籌性地指導。

b.協調解決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5.2.2公司安全部職責:

a.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並督促實施。

b.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應對措施,並實施考覈。

5.2.3公司建設管理部職責

a.及時對施工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施工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指導施工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5.2.4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職責:

a.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爲首要職責,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b.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爲,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c.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並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範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職責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資料。

d.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定的其它職責。

5.2.5專職安全員職責:

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景督促落實、整改,並記錄。

詳細記錄每一天的安全生產情景,按規定填寫施工安全日誌。

5.3工作流程

5.3.1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分別從安全行爲、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爲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資料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過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並將相關情景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5.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採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應少於一次,施工項目部每週不應少於一次;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節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或施工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後等事故易發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環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負責人,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職責、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後應組織複查。對一時難以整改並對鄰近作業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並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情景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現的需報項目負責人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5.3.4安全部應及時向安全副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度末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景。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十三

1.目的

爲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人員健康,根據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第16號令)等法律、行政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類隱患的排查、治理及整改。

3.定義及隱患分級

3.1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公司、員工個人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公司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職責

4.1公司主要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4.2安全管理員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的組織工作,對各類隱患提出整改提議,及時組織驗收,並對落實本制度進行監督檢查,統計分析,製作報表;對隱患排查、整改職責人員提出獎勵提議。

4.3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日常檢查,按安全管理部門要求及時整改。

4.4設備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生產設備及生活設施的隱患檢查及整改。

4.5公司員工均有義務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報告,進取參與相應的隱患整改工作。

5.資金保障

5.1在年度財務計劃安排時,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列入財務預算,予以資金保障。

5.2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主要包括事故隱患治理的費用、相關宣傳費用和專項獎勵。

5.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須編制專項使用計劃,單位負責人批准後使用。財務部門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單獨建帳加強管理。

6.隱患排查

6.1公司實行定期排查安全生產隱患。公司級檢查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或臨時通知),由安全管理員組織,各部門安全職責人員參加;各部門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每週進行,由各部門安全生產職責人組織,具體時間根據生產計劃確定;各班組長應當組織人員對本班組進行日檢;崗位安全檢查應班前,班中,班後檢查,由崗位工人實施。重大節假日前的安全檢查,由安全管理員臨時通知。

6.2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使用檢查表的形式進行。公司級檢查表由安全管理員制定,各部門、班組、崗位檢查表由各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確定。隱患檢查,應當有檢查記錄。

6.3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範圍:公司物業範圍內的所有生產,生活用建築,廠內道路,生產設備,人員作業,各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管理。檢查依據,指依法制定並頒佈實施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安全生產法規,經公司制定實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規程,設備設施供應商供給的安全使用說明書或各類文件。

7.隱患整改

7.1檢查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整改由各安全生產職責人員在指定的時間內,依通知書內指定的措施組織相關人員完成整改;隱患未消除前,各職責人員應當制定臨時的安全措施,保證在隱患消除前不發生各類安全事故。能夠暫停使用相應的設施、設備和場所,直至消除隱患。

7.2公司級隱患檢查由安全管理員制定隱患整改通知書,書面送達整改職責人員。車間,班組級隱患檢查,由車間部門班組安全職責人員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崗位檢查出來的隱患,檢查人員應當向上級報告處理。發出安全生產隱患整改通知書的人員,負責隱患整改的驗收工作,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組織驗收。

7.3公司主要負責人應保證隱患整改所需要的資金,協調解決隱患整改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安全管理員組織技術人員討論整改中的技術難題。

7.4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提出的安全生產隱患由安全管理員負責組織完成整改工作,負責有職責的部門給予配合。

8.重大隱患

8.1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託中介機構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並提出整改措施提議。

8.2對評估確定爲重大的事故隱患,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單位蓋章後,報安監中隊或市安監局。

8.3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應包括以下資料:(1)隱患概況;(2)治理的目標和任務;(3)採取的方法和措施;(4)經費和物資的落實;(5)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6)治理的時限和要求;(7)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重大隱患治理按《方案》認真組織治理,並在治理期限內完成。

8.4治理結束後,組織本單位技術人員和專家或委託中介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

8.5隱患治理評估經過後,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並附評估報告報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部門複審經過後,事故隱患銷案。複查未經過,繼續整改,直至複查經過。屬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複查經過後恢復生產經營。

8.6監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或舉報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工作程序同上。

9.隱患整改檔案管理

9.1公司對安全生產隱患檢查,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9.2隱患整改檔案應當貼合完整性、規範性、準確性要求。應以紙質文件爲主,電子版爲輔。

10.獎勵與處罰

10.1安全生產隱患檢查與整改工作中取得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公司給予獎勵。不落實本制度規定的檢查及整改職責的部門和人員,或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公司給予處罰。獎勵與處罰依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

11.隱患上報

11.1安全管理員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監中隊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11.2在xx企業安全生產數據中心網站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信息系統平臺上上報隱患。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十四

一、目的

爲了規範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使隱患發現及時,治理到位,確保隱患不發展成事故,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生產經營區域。

三、引用文件

3.1、《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3.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術語定義

五、職責

5.1、本規定由公司安檢部制定。

5.2、安檢部對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5.3、各單位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據本規定實施監督管理和落實。

六、要求

6.1、公司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生產。

6.2、結合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並下達隱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措施、定職責人,定資金來源、定治理期限。公司必須保證隱患治理所需人員和經費。

6.3、公司應設置重大隱患治理臺賬。生產車間、班組在例行檢查中,發現隱患要及時治理,並登記。如該隱患治理超出其本事範圍,要及時上報,並登記。如該隱患不排除,危及人身安全及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應立即採取停機等措施,事後再向有關人員報告。

6.4、企業無力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除採有效的防控措施外,應書面向企業主管部門和縣政府報告。

6.5、各級各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制度的要求,承擔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職責。

6.6、公司對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重大事故隱患,必須採取嚴格的防控措施,並制定整改計劃限期治理。

6.7、公司鼓勵員工進取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並根據其情景給予必須的獎勵。

6.8、公司應對承包商簽訂安全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公司的行政部門負責協調和監管。

6.9、公司安環部應每季度對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車間應每月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時行統計分析,並及時上報公司安環部。

6.10、在治理事故隱患過程中,應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十五

爲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職責,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結合我司實際,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

一、組織領導和工作指責

(一)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保衛部,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定期組織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3、對一般事故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範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監督、檢查、通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時分析總結工作情景;

6、保證生產事故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二、安全生產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隱患分類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隱患排查治理程序

1、檢查人檢查出安全生產隱患後,應立即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能現場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書上應有:隱患單位、檢查時間、隱患情景、整改期限、檢查人、被檢查人。

2、被檢查人接收“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在規定時間範圍內進行整改,並將整改證明文件、資料,交由檢查人存檔備查。

3、檢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證明文件、資料後,應立即進行復查,複查合格後方能簽字確認。

4、檢查人確認安全隱患已消除,應認真填寫《隱患整改記錄》,並附上《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證明文件、資料等,由所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保安部存檔備查。

三、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檢查、反饋

檢查人員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被檢查人進行整改,並掌握事故隱患整改善度,並及時反饋整改的信息,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