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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患排查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一

爲加強我公司煤塵管理,防治煤塵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主要巷道每隔100米設一個三通閥門。

2、防塵管路安設平直,吊掛牢固,小於或等於90度的要設彎頭不拐死彎,接頭嚴密不漏水(滴水成線即爲漏水)。

3、井下必須有完善的噴霧裝置,並實現自動化,霧化好,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4、淨化通風實現自動化,採區進、迴風道、主要進風大巷及進風井都必須安裝淨化水幕,並實現自動化,水幕應封閉全巷道斷面,靈敏可靠,霧化好,使用正常。

5、定期沖刷積塵,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進、迴風巷至少每月沖刷一次積塵,大巷刷白、沖刷粉塵都要有記錄可查。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毫米連續長度超過5米的煤塵堆積。

6、隔爆設施標準化,隔爆設施安裝地點、數量、水量安裝質量必須符合規定要求。

7、放炮前、後必須沖洗煤幫。

頂板隱患排查制度

爲加強我公司頂板管理工作,防治頂板事故,根據有關規定和煤礦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班在開工前,現場工作負責人必須嚴格執行敲幫問頂制度,對工作面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確認消除頂板隱患危險後,方可進入工作面。

2、嚴禁空頂作業現象。

3、工作面出現倒架、歪架、壓架以及更換支架和拆修頂樑、支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時,是否有安全技術措施。

4、是否堅持支護質量頂板動態監測,是否掌握老頂活動規律。是否掌握初次來壓和週期來壓步距,是否監測支柱工作阻力、頂板下沉量及下沉速度、支柱下縮量、下縮速度及其變化情況等。

5、嚴禁在空頂區域內提前摘柱,碰倒或損壞失效的支柱,是否立即恢復或更換。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二

爲了貫徹落實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各種規章制度,規範和標準及時發現和糾正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提高各部門及職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增強安全職責感,特制定如下制度:

第一條安全檢查的資料

1、安全管理;

2、禮貌施工;

3、腳手架;

4、“三寶”“四口”;

5、施工用電;

6、起重吊裝;

7、施工機具;

8、操作行爲;

9、思想觀念

第二條安全檢查的形式

1、定期安全檢查。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禮貌施工檢查,項目經理部每週檢查一次。每次檢查均要留下記錄

2、公司有關部門組織專業人員對某個專項(如:腳手架;臨時用電;起重吊裝等)進行檢查,這種檢查在項目部根據各種設備的搭折方案進行。搭折時由質安部、物資設備等有關人員進行檢查。

3、經濟性安全檢查。即在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班組每一天要進行班前、班後、崗位安全檢查。安全員及安全值班人員要每一天巡迴檢查。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必須檢查安全工作

4、季節性及假日後的安全檢查,防止不良氣候給施工帶來危害和節假日後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痹而造成安全事故。

5、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第三條安全檢查的方法有要求

1、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力量,異常大範圍全面性的檢查。要明確檢查負責人,抽調專業人員參加並進行分工,明確個人負責檢查的資料、標準及要求。

2、明確檢查的目的和檢查項目,重點、關鍵部位,設定保證項目的重點檢查。對現場管理人員操作工人不僅僅要檢查是否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爲,還要進行應知應會知識的抽查。

3、人真細緻的'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對事故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

4、認真全面的進行系統分析,定性、定量做出評價。

5、認真做好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對事故隱患要按“三定”原則,即定時間,定人員,定措施進行整改。有關部門及時複查,直至貼合要求。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三

一、目的和資料:

1、爲了建立項目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規定了事故隱患分類、排查、報告、整改及獎懲辦法。

二、適用範圍:

項目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項目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職責,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一把手爲安全生產的第一職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負主要領導職責。各工區負責人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項目部領導報告。

3、安環部負責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分類,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覈;負責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彙總和發放等。

4、各職能部門及工區負責人按照只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5、財務部負責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技術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四、事故隱患

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爲和管理上的缺陷。

2、事故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3、一般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重大事故隱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和局部停止施工,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項目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五、工作程序

項目部城裏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分別由項目經理任組長,項目總工及副經理任副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爲成員。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辦公窒設在安環部,主要負責活動開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隱患的排查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及工區負責應按照項目部《安全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資料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進取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隱患的報告

發現隱患一般採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工區負責人或安全員,各部門報安環部,安環部對各類隱患進行分類。

3、報告形式

報告一般採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景可採用口頭報告。在書面報告中,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資料、擬採取措施提議、報告人姓名、報告理解人姓名、報告事件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環部,一份部門自我留底備查。

4、隱患的整改和驗收

(1)安環部在理解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按照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的職責分工組織本項目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覈實,並提出整改意見。各部門自我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我聯繫解決的自我聯繫解決,不能自我聯繫解決的,應立即報安環部,安環部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只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噶並且對隱患的整改善行全程跟蹤監控,最終由安環部複查落實結果。

(2)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安環部提交項目部,由項目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環部應進行監控。

七、獎懲

1、報告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爲年終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

2、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100—500元的獎勵,獎勵採用現金兌現,由安環部申報,項目經理批准後實施。

3、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性對部門和相關職責人罰款200—1000元。

4、對報告人異常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項目經理處理。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四

一、工作目標

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公司下發的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制度中的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爲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爲目標,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製氧廠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三、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與落實情況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與落實情況;

3、對風險性較大工程風險評估及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落實情況;

4、壓力容器、安全附件、機具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5、生產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6、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7、特殊工種持證上崗情況是否達到要求;

8、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滿足各類事故的應急搶救,應急設備是否合格;

四、重大隱患的排查整改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徹底整改。

2、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監管。

3、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應急救援指揮部,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解決;應急救援指揮部不能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研究解決措施。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各個領導要切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落實到位,造成嚴重後果或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工作方針,有效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落實國家、省、市和集團公司有關文件精神,使公司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排查工作有章可循,揭示生產、科研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因素,提高公司本質安全度,確保公司生產安全、員工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第三條: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排查遵循原則:

(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的原則;

第四條:事故隱患整改遵循“三定四不推”的原則。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五條:總經理對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公司職業安全衛生主管領導(以下簡稱主管領導)負責組織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條:安全生產小組負責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歸口管理。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職業安全衛生隱患排查。

第八條:總經理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職責制執行情景的監督檢查、考覈。

第九條:消防、保衛管理部門負責消防、易燃易爆物品、劇毒品、易製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儲的監督檢查。

第十條:部門負責人負責女工特殊保護、勞動合同中安全生產部分的執行、班組安全管理的監督檢查。

第十一條:各部門一把手對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部門副職領導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門隱患排查工作,部門安全生產小組負責隱患排查治理的具體工作。

第十二條:公司所有職工必須切實履行《安全生產法》和《消防法》賦予的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義務,認真排查身邊的事故隱患,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報告領導或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三章:隱患定期、不定期排查及分析

第十三條: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採用巡迴檢查、定期檢查或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等形式進行。

第十四條:職業安全衛生專項監督檢查:

(一)安全生產小組負責監督檢查:

1、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執行情景;

2、技改項目中的職業安全衛生措施落實情景;

3、職業安全衛生技措計劃的落實情景;

4、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

(二)總經理負責組織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職責制落實情景。

(三)消防、保衛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1、易燃易爆物品、易製毒品的安全管理情景;

2、公司重大活動安全措施落實情景;

(四)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監督檢查:

1、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護工作情景;

2、勞動合同中安全生產部分的執行情景;

3、技改項目中勞動保護設施的落實情景;

4、班組安全管理情景。

第十五條:抽查和巡迴檢查:

(一)公司主管領導不定期對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景、生產現場的事故隱患進行抽查。

(二)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巡查:

1、部門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建立情景(包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網絡、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分解、部門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

2、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情景(包括:部門安全管理軟件、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部門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登記表等);

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完好狀況;

4、勞動防護用具的使用情景;

5、生產現場有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行爲;

6、特種設備(包括壓力容器)、電動工具、移動電風扇是否在檢測週期內使用;

7、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操作;

8、危險點定員定量執行情景,職責人是否按規定進行檢查,發現的問題是否認真落實整改;

9、有無其它事故隱患。

(三)消防保衛人員負責巡查:

1、防火職責制落實情景;

2、防火管理制度執行情景;

3、消防器材配備是否合理、完好狀況;

4、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存放、使用狀況;

5、劇毒品、易製毒品保管存放使用狀況;

6、消防應急知識掌握情景;

7、防盜措施落實情景;

8、消防應急設施是否完好。

(四)安全生產小組對本部門生產現場安全狀況進行不定期巡查。

第十六條:定期檢查:

(一)消防隊員應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月查、季查、年檢。

(二)電工應按職責分工定期對配電箱、板、櫃等電氣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定期對移動電風扇、手持電動工具、電網接地、防雷接地、電焊機定期進行檢測和維護、維修;

(三)設備管理部門定期對特種設備進行監督檢查和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檢測。

(四)三級危險點定期檢查:按公司《三級危險點分級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五)各部門組織做好崗位班前、班中、班後的安全性檢查工作和班組長日查工作;部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做好周檢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六)定期安全大檢查,由公司安全生產小組組織部分安全生產小組成員單位的人員對公司進行全面的安全性檢查,發現的問題由參加檢查的領導現場落實整改職責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由安全主任負責彙總、建檔、監督實施和考覈。安全性大檢查一般每季度不少於一次。

1、每年“五一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等重大節日前,根據上級要求制訂相應的節日加班安全生產措施,並進行安全性大檢查。

2、根據上級要求,制訂某一時段的安全生產方案,落實相應的安全生產措施,同時組織相應的安全性大檢查。

第十七條:季節性安全檢查:

(一)安全生產小組負責組織監督檢查:春季防雷設施維護情景、夏季防暑降溫工作情景;冬季防凍保暖工作情景;

(二)消防、保衛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監督檢查:夏季、冬季防火安全工作落實情景;梅雨季節防洪排澇工作的落實情景;冬季防雪災工作的落實情景,秋季、夏季防颱風及其他自然災害的工作情景。

第十八條:每季度召開一次事故隱患排查分析會議,會議由公司主管領導召集,相關管理部門負責人及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會議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行分析、研究,同時部署下一階段隱患排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資金保障

第十九條: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實報實銷的原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在可能情景下在上月制訂資金使用計劃,當急需資金進行隱患治理時能夠在應急資金中列支,以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條:財務管理部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資金,必須及時支付。

第五章:事故隱患處理

第二十一條:事故隱患實行報表填報制度。

(一)事故隱患實行零申報制度,有安全隱患的部門必須於每月底28日前向安全生產小組上報“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月報表”(見附表)。

(二)安全生產小組彙總後,填寫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統計分析報表,經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蓋公章後,於次月3日前報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二條:重大事故隱患實行舉報獎勵制度。公司鼓勵職工進取排查事故隱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對進取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影響較大的隱患)並及時上報,避免重大事故(或重大事件)發生的人員進行獎勵,獎勵方案由安全生產小組提出,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三條:事故隱患治理和監控

(一)在各項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各部門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制定整改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解決。本部門無力解決的要及時填寫“職業安全衛生信息傳遞表”(見附表1)交相關部門處理,並報安全生產小組備案。但在未解決前,有關部門要認真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二)對於整改難度較大或需必須數量的資金投入,由隱患所在部門編制隱患整改方案,經總經理審覈、公司領導批准後組織實施,並由安全生產小組對整改落實情景進行驗收。

(三)對危險性較大的事故隱患或多次協調無法解決的,及時報告部門主管。由安全生產小組組織協調,必要時填寫“職業安全衛生整改通知單”(見附件),並由公司主管領導簽發,對在限期內未完成整改的,進行嚴格考覈。

(四)對排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安全生產小組統一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臺帳。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和有關部門上報的事故隱患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職業安全衛生信息傳遞單”由信息傳遞部門整理、保存。“職業安全衛生整改通知單”由安全生產小組整理、歸檔。

第六章: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

第二十五條:對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公司主管領導組織技術人員和有關專家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類別和具體等級,並提出整改措施提議。

第二十六條:對評估確定爲重大的事故隱患,安全生產小組及時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經總經理簽字並蓋公章後,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七有關部門及時組織編制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資料:

(一)隱患概況;

(二)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三)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四)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五)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六)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七)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二十八條:負責治理的部門按《方案》認真落實治理,並在期限內完成。

第二十九條:治理結束後,安全生產小組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景進行評估,並出具評估報告。

第三十條:隱患治理評估經過後,填寫《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並附評估報告報深圳市安全生產監督局複審銷案,並同時報集團公司銷案。需要停產停業整治的項目複查經過後恢復生產經營。

第七章: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檔案管理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小組每季度將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報表、臺帳、工作見證、會議記錄等資料分門別類進行整理彙編成冊,並長期保存。

第三十二條: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立“一患一檔”,並長期保存,檔案資料包括:

(一)重大事故隱患評估定級材料

(二)《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報告表》

(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指令書》

(四)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

(五)監管部門《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跟蹤督查記錄表》

(六)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評估報告

(七)《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報告書》

(八)監管部門《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完成審查表》

(九)其它相關資料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三定”:是指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二)“四不推”:是指班組能解決的不推給部門,部門能解決的不推給公司,公司能解決不推給上級主管部門。

(三)事故隱患分爲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四)重大事故隱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景分爲三級(本款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由安全生產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六

爲切實加強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嚴格落實各類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有效預防事故的發生,爲安全生產、安全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特制定隱患排查、整改、登記消除報告、隱患排查責任、事故隱患獎懲五項制度。

一、隱患排查制度

1、建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2、實行每日排查制度,逐環節、逐部位排查,掌握隱患的存在,分佈情況,分析產生隱患的原因,制定整改和防範措施。

3、排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人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設備、設施是否處於正常的安全運行狀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場所安全生產狀況;從業人員是否經過三級培訓教育,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是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放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是否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從業人員是否正確佩帶;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有無違章指揮,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行爲;現場生產管理,指揮人員對從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爲是否及時發現和制止;危險源的檢測監控措施是否落實到位等情況。

4、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執行。

5、設立公開舉報電話,暢通隱患舉報渠道,鼓勵廣大職工積極參與和監督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對及時發現的重大安全隱患進行舉報,按照《事故隱患獎懲制度》標準兌現獎勵。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的隱患排查治理活動,落實隱患整改措施和責任。

二、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事故隱患是指生產作業過程中存在的人的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管理上的缺陷。只有及時採取措施消除隱患,才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做到防患於未然。爲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制定本制度:

1、隱患整改的基本原則是:“六定、五不準”。六定:定安全隱患項目、定隱患整改措施、定隱患整改責任人、定隱患整改時間、定隱患整改質量要求、定整改驗收部門。五不準:凡個人能整改的不準推到班組;凡本班能整改的不準推到下班;凡班組能整改的不準推到車間(或分廠);凡車間(分廠)能整改的不準推到公司;凡立即能整改的不準延遲時間。

2、各級各部門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應及時報告,重大隱患可直接上報公司主要領導,以保證儘快解決。

3、職工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作業場所。

4、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的隱患,基層有條件整改的項目,要立即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須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如實告知現場工作人員存在的危險因素;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保證安全的,要立即停產整改。

5、建立隱患整改督辦驗收制度。安全員要對發現的安全隱患下達整改通知書,由檢查人員、被檢查單位負責人共同簽字,並督促責任單位按時整改到位後,由安全員負責組織驗收,並簽署驗收意見。

6、對車間能整改的安全隱患,車間應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報安全員審查同意後整改。

7、凡本部門無力制定整改措施計劃的,應報安全科,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措施。

8、整改責任單位,必須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整改,不得互相推諉、扯皮,拖期、延期。

9、各專業職能部門的負責人和驗收人對安全隱患的整除結果承擔驗收責任。

10、由於資金或技術問題暫時不具備整改條件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報告,經主要負責人批准後,可列入下步整改計劃。

11、物資供應部門應對安全隱患整改所需的物資、器材的及時供應和產品質量負責,嚴禁購進假冒僞劣產品或“三無產品”。

12、隱患整改通知書、驗收意見書等書面資料,要認真填寫,並經有關人員簽字後存檔。

13、對未按期、按要求整改隱患的,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部門和人員給於經濟處罰,由此引起重大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上級有關部門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按指令要求和時限整改到位,由公司安全科組織協調整改到位後,書面申請下達整改指令的部門組織驗收。

三、隱患排查登記和消除報告制度

1、設立“兩本臺帳”即排查記錄臺帳和隱患治理臺帳,明確專人負責填寫、上報和存檔備案工作。

2、對排查出的隱患,按照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明確人員,制定措施,落實整改資金,確保隱患整改到位。

3、對排查出的隱患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主管負責人接報告後應根據隱患等級作出立即整改決定或報告請示主要負責人。

4、一般隱患整改完畢並驗收合格後,在隱患治理臺帳上記錄並銷號,重大隱患整改完畢後,申請主管負責人和主要負責人驗收銷號。

5、對上級有關部門掛牌督辦的隱患,予以公示告知,限期治理,治理工作結束後,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向負責督辦的單位提出書面複查申請,經審查合格後,方可銷號。

6、局面複查申請的主要內容包括,隱患類別,隱患部位,整改措施,投入整改資金,整改到位情況以及整改責任人。

7、對排查出的隱患以及隱患整改消除情況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彙總報告,接受上級單位的指導和監督。

四、隱患排查責任制度

1、隱患排查責任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狀重要內容,單位內部層層簽訂責任狀,逐級分解落實任務目標。

2、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堅持“誰排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逐級管理。

3、從業人員負責本崗位的隱患排查工作,做好記錄及時上報。

4、專(兼)職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安全措施,一般隱患當場整改到位,重大隱患立即上報主管負責人。

5、主管負責人日常安全巡查,對專(兼)職安全員上報或巡查時發現的重大隱患及時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及驗收負責人,對重大隱患整改情況要及時上報主要負責人。

6、主要負責人負責定期組織專(兼)職安全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隱患,落實整改資金,複查隱患整改情況,兌現獎懲,對定期向上級主管單位報告的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簽字把關,並負責組織人員對上級有關部門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對掛牌督辦的隱患,負責分解落實整改責任,按要求和期限整改到位。

7、對因排查隱患不深入、不細緻或對排查出的隱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責任制不落實致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的,依據本單位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事故隱患獎懲制度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其績效大小,分別給予物質獎勵和榮譽獎勵。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認真貫徹執行“三項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在安全隱患排查方面做出顯著成績者。

2、發現事故徵兆,立即採取措施或及時報告而避免事故發生、停產、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事故隱患排查評比中,被評爲優秀工作者。

4、及時制止違章和誤解操作並轉危爲安者。

在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依據相關規定,分別給予經濟罰款、調離或辭退處理。

1、排查開展不力或不開展隱患排查者。

2、各類事故隱患不按期完成或拒不整改的。

3、發現各類隱患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者。

4、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經勸阻不整改的。

5、不按規程運行安全設備、設施的。

隱患排查管理制度 篇七

1、目的

安全生產法規、規章和本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貫徹和執行。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的全過程

3、職責與權限

3.1安全部負責公司安全檢查的組織及實施

3.2各項目部配合安全生產檢查的實施

3.3各施工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安全生產檢查的組織實施

4、工作程序

4.1安全檢查的目標

4.1.1及時發現並消除安全隱患,預防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

4.1.2不斷改善生產條件和作業環境,到達最佳安全狀態。

4.2安全檢查方式

4.2.1由公司每個月組織有關單位、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對各施工項目部進行安全檢查,下發安全整改通知單,各施工項目部進行整改,並書面向公司安全部報告整改結果,必要時公司安全部將派人員對整改結果進行驗證。

4.2.2由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小組組織其成員對施工現場每週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

4.2.3專職安全員每一天進行例行安全檢查。

4.2.4班組每一天由班長組織一次班前安全生產自檢。

4.2.5設備管理人員每日對機械設備、設施進行維護和檢修。

4.3安全檢查資料

4.3.1對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的情景進行檢查;

4.3.2對勞動生產現場的安全、衛生因素進行深入、細緻的檢查;

4.3.3對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情景進行檢查;

4.4安全檢查的要求

4.4.1安全檢查時,要廣泛地發動組織項目管理人員與施工人員,邊檢查、邊改善,並且及時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對當時難以解決的,應制定計劃,限期解決,必須做到條條有着落,件件有交待,從而促進勞動條件的改善,保障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

4.4.2各種安全檢查都應根據檢查要求配備足夠的資源。

4.4.3每種安全檢查都有明確的檢查目的、檢查項目、資料及標準。

4.4.4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要做到認真詳細、真實可靠,異常是存在隱患的施工部位的檢查記錄要具體。

4.4.5對安全檢查記錄要用定性定量的方法,認真進行系統分析和安全評價。

4.4.6安全隱患整改是安全檢查工作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檢查結果的歸宿。

5、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5.1目的及組織

5.1.1爲認真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深化和規範公司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5.1.2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作爲企業和各項目工地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職責人,應分別組織公司級、項目級和班組級隱患排查工作,並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5.1.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專職安全員安全生產檢查。

5.1.4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安全部、建設管理部有關安全、技術人員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

除此之外,安全部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檢查整改記錄單,落實“三定”措施,安全部負責複查。

5.1.5施工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並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週期密度。

施工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異常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

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於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5.1.6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一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我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施工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並排除隱患。

5.2職責

5.2.1企業負責人職責:

a.企業負責人應保證各項目安全專項費用的投入,對公司安全情景進行統籌性地指導。

b.協調解決各施工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5.2.2公司安全部職責:

a.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並督促實施。

b.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景,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應對措施,並實施考覈。

5.2.3公司建設管理部職責

a.及時對施工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施工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職責,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B.指導施工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5.2.4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職責:

a.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爲首要職責,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b.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爲,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c.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並及時報送上級部門。

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範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職責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資料。

d.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制規定的其它職責。

5.2.5專職安全員職責:

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工地的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情景督促落實、整改,並記錄。

詳細記錄每一天的安全生產情景,按規定填寫施工安全日誌。

5.3工作流程

5.3.1結合公司實際和項目的進度、周邊環境、重點時段以及存在的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分別從安全行爲、現場實體、安全生產違章行爲等三方面確定隱患排查的資料和重點。同時,針對現場存在的深基坑、高支模、隧洞等超過必須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情景,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預控,一旦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實施治理消除,並將相關情景進行登記存檔和報告。

5.3.2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採取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崗位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定期檢查次數公司每月不應少於一次,施工項目部每週不應少於一次;專項檢查應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在重點施工環節及時段、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或施工項目部內部機構人員調整後等事故易發時段適時組織開展;崗位檢查應由施工項目部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班組長每一天進行巡查,施工人員在上崗前也應對作業環境、自身勞動防護狀況等進行自查。

5.3.3公司和施工項目部均應各自做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記錄,其中公司負責人帶班檢查記錄還應分別在公司安全部和項目存檔備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均應報項目負責人,應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規定的程序、要求,切實做到整改措施、職責、資金、時限和應急預案“五到位”,整改完畢後應組織複查。對一時難以整改並對鄰近作業面的施工安全造成嚴重影響的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應暫停施工或局部停工,同時將該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景按照重大事故隱患的要求落實整改,並填寫重大事故隱患情景表,及時上報。崗位檢查中發現的需報項目負責人落實專人、材料、設備方能整改的隱患,也應做好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5.3.4安全部應及時向安全副總經理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每季度末月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景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向公司總經理報告本部門隱患排查治理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