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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YZSN/CP—AHGL-010

1 目的

使生產作業中的安全隱患得到及時、全面、有效的整改,提高安全本質程度,實現生產安全,確保生產正常進行。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的管理。

3 職責

3.1總經理負責批准和簽發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按照《雙重預防機制》要求認真貫徹執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對重大隱患組織制定措施,保障整改資金到位,使隱患得到及時全面整改。

3.2 生產安全科負責組織修訂、審覈隱患排查整改制度;檢查督導各部門車間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開展情況;負責隱患排查體系平臺的運行管理。

3.3生產安全科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生產檢查和隱患排查的組織實施工作並做好相關檢查記錄臺帳。

3.4各部門車間

3.4.1及時將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傳達給各部門車間全體員工。

3.4.2認真貫徹執行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3.4.3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隱患整改與監控全面負責。

3.4.4在日常生產管理中,定期組織進行安全、設備檢查,對所查出的隱患在規定時限內及時協調、組織人員解決處理。

4 管理要求

4.1隱患分級

根據隱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難度及其可能導致事故後果和影響範圍,分爲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4.1.1 一般事故隱患

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4.1.2重大事故隱患

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無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4.2 隱患分類

事故隱患分爲基礎管理類隱患和生產現場類隱患。

4.2.1 基礎管理類隱患

以下方面存在的問題和缺陷判定爲基礎管理類隱患:

生產經營單位資質證照;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安全生產投入;應急管理;相關方安全管理;基礎管理其他方面等。

4.2.2 生產現場類隱患

主要包括設備設施;場所環境;從業人員操作行爲;消防及應急設施;供配電設施;現場其他方面等。

4.3 組織實施

4.3.1 排查類型

日常隱患排查是指班組、崗位員工的交接班檢查和班中巡迴檢查,以及基層單位負責人和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安全管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的經常性檢查。

綜合性隱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產爲目的,以安全責任制、各項專業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爲重點,各有關專業和部門共同參與的全面排查。

專業或專項隱患排查主要是指:對工藝、設備、電氣、自控儀表、建築結構、消防等分別進行的專業排查;根據行業特點進行的專項隱患排查。

季節性排查是指根據季節特點結合實際情況開展的專項隱患檢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火、防靜電等爲重點;夏季以防雷暴、防颱風、防洪、防暑降溫等爲重點;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靜電等爲重點;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凍防凝、防滑、防靜電等爲重點。

節假日隱患排查主要是指節前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準備、備用設備、應急預案等進行排查,特別對節日期間各級管理人員、檢修隊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輔料、備品備件、應急預案及物資的落實情況等進行重點排查;

專家診斷性檢查是指技術力量不足或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欠缺的企業委託安全生產專家排查隱患;

事故類比隱患排查是對企業內或同類企業發生事故後的舉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4.3.2 排查週期

根據風險點特性及危險源確定隱患排查週期包括:每班一次、每日一次、每週一次、每旬一次、每月一次、每季一次等。隱患排查週期可根據安全形勢的變化、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等情況適當增加。

公司進行隱患排查的週期應滿足:

a)日常隱患排查包括崗位人員、班組長進行班前、班中不間斷安全檢查等內容;

b)綜合性隱患排查應由總經理組織,至少每月組織一次;

c)專業或專項隱患排查應由工藝、設備、電氣、儀表等專業技術人員或相關部門,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

d)季節性隱患排查應根據季節性特點及本單位的生產實際,安全科至少每季節組織開展一次;

e)節假日隱患排查安全科應在重大活動及節假日前,組織進行一次隱患排查;

f)當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應及時組織進行相關專項隱患排查:頒佈實施有關新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或原有適用法律法規、標準規範重新修訂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調整的;發生事故或對事故、事件有新的認識;氣候條件發生大的變化或預報可能發生重大自然災害。

4.3.3 組織級別

公司根據自身組織架構確定不同的排查組織級別和頻次。排查組織級別包括公司級、專業級、車間級、班組級、崗位級。

日常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爲班組級、崗位級;

綜合性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爲公司級、部門級;

專業性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爲部門級,按照專業類別劃分;

季節性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爲部門級、班組級;

節假日隱患排查的組織級別爲公司級、部門級。

4.4 隱患治理

隱患治理實行分級治理、分類實施、重點處理、動態處理、綜合處理的原則。分級治理主要包括崗位、班組糾正、車間治理、專業治理、公司治理等。

隱患治理應做到方法科學、資金到位、治理及時有效、責任到人、按時完成。

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後極易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保養和監測監控,防止事故發生。

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的要求進行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採取停止作業、撤離人員、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4.4.1 治理流程

通報隱患信息。在每次隱患排查結束後,將隱患名稱、隱患等級、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通報。

下發安全隱患排查整改記錄。隱患排查組織部門制發整改記錄,應對隱患整改責任單位、措施建議、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實施隱患治理。隱患整改單位在實施隱患治理前應當對隱患存在的原因進行分析,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並時限要求實施隱患治理。

治理情況反饋。隱患治理後,應根據隱患級別組織相關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實現閉環管理。

驗收單位根據隱患整改單位反饋的整改信息,對隱患整改效果組織驗收。

4.4.2 一般隱患治理

對於一般事故隱患,根據隱患治理的分級,由各級(公司、車間、班組等)負責人負責組織整改,整改情況要安全科進行確認,安全科要負責複查驗收閉環。

4.4.3 重大隱患治理

經判定或評估屬於重大事故隱患的,企業應當及時組織評估,並編制事故隱患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應當包括事故隱患的類別、影響範圍和風險程度以及對事故隱患的監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議等內容。

重大事故隱患由總經理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a) 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b) 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c) 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d) 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e) 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f) 防止整改期間發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後,應當組織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或者委託依法設立的爲安全生產提供技術、管理服務的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4.4.4 隱患治理驗收

隱患治理完成後,應根據隱患級別組織相關人員對治理情況進行驗收,實現閉環管理。重大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後,應當組織對治理情況進行復查評估。

5 隱患排查獎勵與處罰

5.1獎勵

爲充分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建議的積極性,使公司隱患排查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安全生產動態管理水平,及時發現生產現場人的不安全行爲、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中的缺陷,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防止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安全科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建議按月進行評估,反映事實經查符合規定,根據隱患危害程度、範圍和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給予相應獎勵:

5.1.1在隱患排查中積極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事故發生;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採納,認定爲一般事故隱患的,給予15—200元或等價的獎勵,認定爲重大事故隱患的,給予200—500元或等價的獎勵。

5.1.2員工獎勵申請由所在部門提出,經安全科認定,並出具獎勵意見後,經分管領導、總經理批准後發放。

5.1.3爲搶救國家及公司財產和處理事故中表現突出的有功人員根據貢獻大小,給予200—1000元或等價的獎勵。

5.1.4在隱患排查中表現突出,受到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

5.1.5安全科每季度進行獎勵彙總,按公司財務制度報銷獎勵。

5.2 處罰

5.2.1本制度執行情況列入各車間部門年度安全生產先進評比項目。

5.2.2隱患排查系統管理系統中已經錄入的隱患問題,應及時確認並落實整改,若超出整改期限一週,狀態欄仍顯示本單位下發責任或進行隱患的確認,不及時在網站填寫隱患排查任務,不落實整改閉合,對責任人罰款100元/次,對負責人罰款50元/次,並將納入季度安全考覈。

5.2.3對違反本辦法或執行本辦法不力,安全檢查組織不力、不積極配合安全檢查的,由安全管理部門提請安全生產委員會對有關責任人不按規定開展隱患排查、不落實整改閉合,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次。

5.2.4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不積極制止違章違紀現象者、不認真檢查者、徇私舞弊者,由安全管理部門提請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5.2.5對拒絕接受、阻撓檢查或無故不按整改意見按期整改的各責任單位人員,對部門負責人罰款500元/次。

5.2.6對於現場檢查發現的隱患及問題項未整改,違反操作規程、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力等未造成各類安全事故的,對責任人按《違反安全管理規定處罰細則》處罰。

5.2.7責任人因下列情形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除按規定罰款外,移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挪用、擅自拆除、停用安全、消防、環保設施的。

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

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的。

過失引起重大火災或蓄意縱火的。

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串通)、遲報或阻擾事故救援,貽誤事故搶救,造成危害的。

不服從管理、違反規章制度,或採取威逼、脅迫、恐嚇等手段,強制他人違章、冒險作業的,或故意掩蓋事故隱患,組織他人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

6 附則

6.1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6.2本制度的編制、評審、修訂和解釋由安全科負責。

7 記錄

《安全檢查及隱患排查治理彙總表》

《員工隱患排查獎勵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