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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安全員崗位職責(精品多篇)

建築安全員崗位職責(精品多篇)

建築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篇一

1、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依照項目重大危險識別和控制方案及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定期查驗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情況和人員、證件與單位相符情況,加強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2、檢查分包單位人員持有效證件上崗履職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執行情況;

3、協助項目經理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防護保證體系、機械安全保證體系;並按規範做好安全記錄,建立隱患臺帳;

4、對建設管理部門及其安監機構、現場監理部和施工企業在各類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問題認真組織整改落實;

5、及時檢查班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活動記錄,驗收安全設施及機械安全裝置;

6、經常檢查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時刻檢查“三寶”“四口”“五臨邊”等防護情況,發生隱患及時整改;

7、協助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如實彙報工程項目中的安全情況;

8、完成上級領導要求的其它工作。

建築施工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篇二

1、按照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規定,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服務大局,認真做好勞動保護、重大安全隱患排查、消防整改、培訓預防等具體工作。

2、調查研究生產中的重大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進意見,參與審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貫徹執行,負責整改查驗。

3、做好安全知識培訓宣傳和點檢管理提醒工作,參與有關施工安全組織設計和各種施工機械的安裝、使用驗收,看守和指導電器線路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4、制訂違章作業條例和控制違章作業,發現重大隱患時,當安全與進度發生矛盾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有權提醒並暫停作業,撤出人員,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報告,並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5、在施工現場發生重傷以上事故時,應赴現場組織搶救,保護現場,並及時上報事故情況,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按“四不放過”原則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建築安全員崗位職責 篇三

1、嚴格執行國家、地方安全、環境法規和其他要求,行使項目安全、環境監督管理職能。

2、負責識別與評價本項目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編制環境和安全應急預案;參與安全專項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環境和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的編制(包括項目目標指標管理方案)。

3、組織項目部安全、環境教育培訓工作。

4、安全技術和環保措施交底。

5、編制項目環境和安全投入預算,配備、驗收環境、安全設備,建立臺賬。

6、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控制。

7、做好項目特殊作業人員的驗證、登記管理工作。

8、項目安全、環境日常監測檢查。

9、負責對檢查中發現不合格的處置。

10、按時上報項目各類統計報表;按上級有關要求收集、整理各項安全管理資料。

11、參加項目安全、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建築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篇四

1.明確本部門安全防範職責,在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責任,認真落實公司各項安全規章管理制度

2.加強日常安全管理,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責任、制度、防範措施四落實;

3.負責基建工作中的安全生產隱患的排查治理,落實現場管理中存在各項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整改。

建築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篇五

1、負責落實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負責本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負責項目日常安全檢查、巡查,發現問題,監督落實整改;

3、負責督促項目現場懸掛安全文明施工標語、標牌;

4、負責施工單位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並編制、整理安全資料;

5、負責項目安全生產設備、裝備和檢查維護工作,督促員工合理使用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建築工程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篇六

崗位要求:

1、熟知文明標化管理,熟悉安全工作的相關規範及標準;

2、參與、主導過安全文明工地評定;

3、有安全員上崗證和安全C證,能持證上崗;

4、責任心強、吃苦耐勞,可接受外地出差;

5、有公司安全管理經驗者優先。

崗位職責:

1、對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直接管理,在安全業務上向公司負責。

2、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職業安全健康、環境管理體系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在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部門的領導下,對所管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管理責任。

3、辦理開工前安全監審和安全開工審批,編制項目工程安全監督計劃,上報安全措施和分項工程安全施工要點。根據施工項目實際情況,組織繪製安全標誌佈置總平面圖;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和安全達標計劃並予以實施。

4、每天兩次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安全生產,行使工地安全獎罰權;對事故隱患下發整改通知書,並監督實施整改,按時驗收。做出記錄。

5、按時作好各種安全統計報表和安全管理資料的歸檔整理工作;總結安全施工狀況並上報總監。

6、實行安全終止權,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行爲,承擔項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責任

7、安全員要不斷的檢查施工的每一個環節,不要出現疏漏之處,造成損失,影響公司或企業發展。

任職要求:

1、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工民建、建築和結構類相關專業

2、2年以上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經驗,具有安全員崗位資質證書優先

3、熟悉國家各項安全法律法規,熟悉生產現場安全工作流程、安全操作規範和安全管理的程序,能夠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給予糾正

4、熟悉掌握建築施工生產過程及安全防護消防、臨電等相關安全規章、標準和日常安全管理,有高度的責任心

5、具有一定的協調、組織和溝通能力,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

建築安全員崗位職責 篇七

1、編制目的

本工作標準規定項目安全員工作職責、內容,應保存的資料和應熟悉的法律、法規和制度。

2、工作職責

(1)嚴格執行國家、地方、企業有關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落實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意識的宣傳和培訓。

(2)參與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的制定和管理方案的編制。

(3)參與本項目危險因素的識別、評價和風險控制的策劃:參與本項目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和管理策劃。

(4)負責對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運行和活動進行控制、推進、檢查,以及不合格項的整改;監督檢查施工方案(作業指導書)和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執行情況。

(5)負責對本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有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收集及環保意識的宣傳和培訓。

(6)參加本項目編制的年、季、月生產計劃中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參加生產會議、安全技術交底。

(7)協助做好工傷職業病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按事故報告規定填報職工傷亡事故月報報表。

(8)負責與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有關事故的應急處理準備和響應,負責編制事故緊急預案及預案的演練。

(9)負責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內外溝通與協調。

(10)負責項目人員體檢、保險等事項的跟蹤管理。

(11)負責與環境、職業健康安全因素有關的運行記錄的保存。

3、工作內容

(1)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及企業頒發的各項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建立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相關的內容組織人員進行學習。

(2)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安全和消防條例及實施細則,貫徹分公司《工程現場消防保衛管理規定》和《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爲主”的方針,嚴格執行《jgj59—xxxx年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3)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巡視檢查,確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及物料安全,發現安全隱患應事先報告,並採取積極的處理措施。

(4)經常深入現場檢查、監督安全生產工作,認真按照上級和公司有關規定,大膽履行監督檢查職權,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者,有權先行停止其工作,並根據相關制度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清退離場。

(5)參加生產會議和技術交底,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涉及安全技術措施的相關內容,針對施工情況提出安全工作要求。

(6)注意安全防火,特別是易燃、易爆品的安全管理和電器設備的安全操作,建立消防制度,定期檢查,做好記錄。

(7)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設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牌。

(8)對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有關的運行和活動進行控制、檢查,對違反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事項督促進行整改,並做好運行記錄。

(9)積極配合本項目組織的危險源的辯識、登記、風險評價及風險控制,並負責做好記錄,貫徹執行。

(10)編制勞動保護用品、安全設施的需用計劃,並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對項目人員發放勞保用品,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投入使用。

(11)參加圖紙會審與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工作,審查新工藝、新技術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措施,並對關於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參與編制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突發性事故或事件應急知識的的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

(12)接受公司組織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並對檢查出的事故隱患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及時整改完成。

(13)組織新進場人員的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和三級教育,堅持執行不教育不上崗,不安全不上崗;組織特種人員的安全技能培訓,並對其作業資格進行管理。

(14)參與重大環境事故、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提出事故處理參考意見,對調查處理過程做好相關記錄。

(15)負責本項目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事故的統計和建檔工作。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4、本崗位需要存檔的資料

(1)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交底記錄

(2)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監測記錄

(3)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運行表格

(4)《企業職業傷亡事故快報表》

(5)《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

5、本崗位應熟悉以下法律、法規和制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6)《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9)《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10)《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1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1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13)《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14)《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15)《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xxxx年)

(16)工程所在地地方政府法規和要求

(17)上級企業規章制度、方針目標

建築工程安全員的崗位職責 篇八

職責描述:

1、在工程部經理的領導下,制定落實項目安全防範措施。

2、組織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措施的培訓等。

3、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認真做好安全臺賬。

4、嚴格履行職責,杜絕事故發生。

5、做好項目安全防護、文明施工等工作,爭創安全文明工地。

6、發現重大安全隱患,應立即採取有效補救措施,並及時彙報,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7、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如撰寫彙報材料,發放勞防用品,工地慰問等。

任職要求:

1、40歲以下,身體健康,有安全員資格證;

2、做事謹慎細緻,能吃苦耐勞、敬業愛崗;

3、大專及以上學歷;

4、有駕駛經驗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