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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多篇)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多篇)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校簡介 篇一

學校佔地面積約900畝,設有12個二級學院,開設45個本科層次專業,涵蓋了經濟、管理、信息技術、文化藝術、工程技術、教育、理工等多個領域。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優勢學科: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的相關規定,爲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校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諮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武漢城市職業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三、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四、學校國際代碼:11796

五、學校地址:武漢市洪山區南李路127號(南校區)

武漢市洪山區野芷湖西路26號(北校區)

六、學校基本概況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舉辦、武漢市人民政府主管,面向全國招生的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學校起源於1904年清末湖廣總督張之洞創辦的兩湖總師範學堂。2009年教育部備案批准,更名爲武漢城市職業學院,至今已有100餘年的辦學歷史。

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以立德樹人爲根本任務,着力推進教育教學改革,走內涵發展的道路,立足武漢,服務湖北,輻射全國,取得了良好的辦學效益和社會效益。學校是國家優質校、省域“雙高校”立項建設單位(A類),是教育部命名的“師範教育先進學校”、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1+X證書試點單位、國家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裝備製造大類自動化類)、全國百佳優秀繼續教育培訓院校,是湖北省辦學水平優秀學校、湖北省優質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訓和實訓基地、湖北省大學生創業示範基地,兩度入選中國高職院校國際影響力50強,並獲教學資源50強、資源建設優勢學校60強、學生髮展100所優秀院校,教學改革、科技成果轉化典型案例兩次獲評全國高職教育優秀案例,是國家國小教育專業資源庫建設牽頭單位。

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南校區緊臨風景優美的湯遜湖,北校區坐落在風景秀麗的獅子山麓、野芷湖畔,兩校區總佔地面積1100畝,建築面積59萬平方米;現有館藏圖書135萬餘冊,電子圖書40餘萬冊;校內實訓室340間(片),校外實訓基地300餘個;教學設備總值逾3億元,爲學校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和文化傳承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近1.8萬人,教職工千餘人,其中專任教師660餘人,教授、副教授240餘人,各類專家、政府津貼獲得者30餘人次。設有學前教育學院、初等教育學院、文化創意與藝術設計學院、旅遊與酒店管理學院、財經學院、外語學院、計算機與電子信息工程學院、汽車技術與服務學院、建築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職業網球學院和馬克思主義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創業學院15個二級學院,66個招生專業,組建了12個專業羣,建設省級及以上教學質量工程項目90餘項,各級各類示範專業、特色專業、重點專業在各專業羣的覆蓋率達到100%,其中,央財支持專業4個,國家骨幹、示範專業7個,國家實習實訓基地3個,協同創新中心1個,專本聯合培養專業2個。學校形成了以師範專業爲主體,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製造業爲兩翼的“一體兩翼”專業佈局,重點培養服務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國小、幼兒園教師和現代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生產、建設、服務、經營、管理一線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

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競賽名列前茅,在國家級、省級等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大賽中多次獲獎;近三年獲得各類省級以上獎項500餘項;志願服務工作以“楊小玲小組”爲示範,以“鋒潮行動”爲主題,以創建“本禹志願服務隊”爲目標,堅持“立足校園、服務社會”,組織志願者參與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上海世博會、武漢園博會、第21屆亞洲田徑錦標賽、武漢網球公開賽、武漢馬拉松系列賽事的志願服務和“新青年下鄉”活動“青春社區”志願服務專項,廣受社會好評。

學校高度重視與政府、行業、企業的合作,先後與世界五百強中多家企業建立了穩定的合作關係。廣泛開展各類職業技能培訓,是湖北省、武漢市教師教育重要培訓基地,是湖北省人社廳批准的國家職業技能鑑定所,是武漢市人社局批准的武漢市職業技能培訓定點單位、武漢市創業培訓定點單位,是武漢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武漢市職業技能實訓基地,是武漢市城鄉建設局批准的武漢市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和武漢市建設行業建築工人職業培訓機構。學校高度重視創新創業工作,近幾年師生獲批各類專利百餘項,組織武漢地區職業院校科技成果轉化,實現轉化金額近2000餘萬元。

學校與英國、美國、德國、新西蘭、澳大利亞、韓國、泰國、印尼、烏干達等國家和臺灣地區的高校建立友好的合作關係;開展中外合作辦學、互派交換生;開展“引進來,走出去,再提升”國際交流與合作,提升國際化水平;學校成功舉辦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擊劍賽項,受到國際軍體聯、省市及社會各界的一致好評。

學校連續兩年在全省高職高專教育教學、人才培養綜合考覈評價排名前十,近三年平均就業率達97%以上,畢業生薪酬水平、畢業生滿意度、用人單位滿意度、教學滿意度等常年保持在較高水平。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發布的《中國高校創新人才培養暨學科競賽評估結果》中,學校居全省第2名;在中國教育質量評價中心等權威發佈的全國高職高專學校競爭力排行榜中,排名逐年上升,2021年度躍升至99名,全省第6,並被評爲五星級院校。學校還先後獲得“湖北省文明單位(校園)”“湖北省平安校園”“湖北五一勞動獎狀”等榮譽。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落實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校設招生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爲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學校建立了招生工作第三方監督機制、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和招生工作問責制,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總額制定2023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公佈。

第八條 學費標準以省物價局覈定爲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佈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願和大學聯考文化課成績(藝術類、體育類專業考生還須有省聯考、統考合格成績)爲錄取依據,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院校志願錄取遵守各省(市、自治區)公佈的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專業志願錄取以分數優先爲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願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

第十三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時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的相關專業聯考成績,按考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門認定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複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 報考學校空中乘務專業的考生要求無傳染病、心臟病,無哮喘病史、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內外“8”字,無“X”“O”型腿,面部頸部無明顯疤痕及斑點,女生身高164—172cm,男生身高175—182cm,視力裸視C字表0.5以上,無色盲、色弱。報考學校師範類專業的考生要求無傳染病,無精神病史。報考國際郵輪乘務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無傳染病,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報考國小英語教育專業的考生,建議英語單科成績達到90分及以上。報考國小語文教育專業的考生,建議語文單科成績達到90分及以上。報考國小數學教育專業的考生,建議數學單科成績達到90分及以上。

第十六條 2023年學校共有教育類、藝術設計類、語言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建設工程管理類、測繪地理信息類、汽車製造類、自動化類、電子商務類、財務會計類等專業類按大類招生。通過單獨考試招生被我校錄取的考生,不得轉學和轉專業。

第十七條 學校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後均以英語爲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五章 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者,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未經學校書面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爲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23年學校新生報到須知。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合格者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 校按照《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一條 學校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設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頒發武漢城市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僅適用於2023年學校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覈。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佈起開始執行。以前學校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爲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諮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網址: https://zb.

電話: 027-81805555 郵編:430064

傳真: 027-81805046

武漢城市職業學院的優勢學科 篇三

主要集中在信息技術、工程技術和旅遊服務等領域。其中,計算機類、通信工程類、建築工程類、交通運輸類等專業是學校的特色專業。此外,學校還注重拓展和深化專業建設,推進校企合作和實踐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