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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樂部管理制度多篇

俱樂部管理制度多篇

俱樂部的管理制度 篇一

(1)會籍經理

1、工作概要: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管理和培訓,完成健身俱樂部店長下達的部門銷售任務。

2、工作職責:

(1)負責帶領銷售團隊進行市場拓展、提高銷售業績。

(2)協助店長嚴格執行價格制度及制定年、月度銷售計劃,並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每個會籍顧問的銷售指標。

(3)監督每個會籍顧問的崗位責任和銷售流程的執行情況;跟進每個會籍顧問的有關技能方面的培訓,並監控其是否準確無誤地按照公司規定執行。

(4)負責安排會籍部每個會籍顧問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5)負責會籍部總結會,記錄會籍顧問工作中遇到的情況,瞭解部門員工的心裏素養,調節其心態並強調團隊合作精神,激勵工作熱情。

(6)協助店長對會籍顧問進行評定,並對其表現提出表揚、離職等建議。

(7)參加會籍顧問的面試,招聘,並向人事部提供面試後的意見。

(8)負責抓好市場調查、分析和預測,做好市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饋;負責處理好售前、售後服務工作,及時處理客戶投訴,提高企業信譽度。

(9)執行店長分配的其它工作。

(二)會籍顧問

1、工作概要:完成會員卡的銷售任務,併爲會員提高優質的服務。

2、工作職責:

(1)外部市場拓展。包括直接拜訪顧客;拓展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禮儀,能向顧客傳播健康理念,能推廣和維護公司品牌形象。

(2)邀約顧客和內場維護。能主動收集整理顧客資料並聯系約訪,接待來訪顧客時能禮貌熟練的'介紹俱樂部的情況;會籍顧問在接待客人時必須熱情,詳細的介紹本俱樂部的情況,不得使用誇張、虛構等的言語進行銷售,以及盲目承諾客戶,店長或銷售經理有權監督和訓導;如因此導致的客戶投訴,會籍顧問負有主要責任。

(3)跟進顧客。邀約成功後能繼續跟進,向顧客傳輸健身意識、公司品牌、優勢等信息,爲會員和潛在會員提供優質服務。

(4)簽單。熟悉公司制度的各種卡價和銷售制度,熟悉合同的填寫規範。

(5)顧客維護。會員入會後,各會籍顧問必須做好維護工作,經常與會員溝通聯繫;如會員入會後且一個星期內未能來3次鍛鍊,會籍顧問有義務主動的關心會員,以電話聯繫的方式詢問會員的個人情況(及時的督促會員來繼續鍛鍊,)未曾使用會所鍛鍊的會員確認名單每週一由會籍部經理派發給會籍顧問,會籍顧問在聯繫時必須做好跟進聯繫的記錄(會員未曾前來鍛鍊的原因等等);如:會籍顧問有變動或流失情況時,需會籍部經理重新將客源合理分配給其他的會籍顧問繼續跟進和維護服務。因會籍顧問自身原因,未做好會員的維護和跟蹤工作而導致的會員不滿與投訴,則由該名會籍顧問負全部責任,視投訴情況而定行政處分(包括扣除總業績的10%)。

(6)認真填寫每一項工作記錄和有關銷售報表,遵守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努力完成每月和每年的業績目標。

(7)主動服務並保持辦公室乾淨整潔,愛護公司的電腦、電話機其它設備。會籍顧問未經前臺部門允許,不得擅自使用電腦查詢客戶資料;如需用電腦也必須告之前臺,經允許後方可使用。

(8)銷售部所有會籍顧問,與其他部門之間要相互尊重,不得與其他部門員工發生爭執,如有此類問題,無論對錯將交由店長或銷售經理嚴肅處理。

(9)完成上級佈置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2、價格制度:

(1)會籍顧問必須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價格體系,不得隨意降價(直接或間接),如:私自變動價格所導致的客戶投訴,差價部分將由該會籍顧問自行貼補。

(2)任何送月或送月的額度由店長或會籍部經理決定,會籍顧問需要對初次購買年卡和續卡的會員延長一個月或二個月的期限必須上報會籍部經理批准。如:未經店長或會籍部經理批准而私自行事,成交費用將不計算入其個人業績之中。

(3)團購卡必須爲相互熟識者(朋友或公司同事等),會籍顧問不得以直接或變相間接進行湊合,一經查實將給予第一次書面警告處分並在團購卡總業績中扣除5%的個人業績。

(4)預付定金儘量接近會籍費(不得少於100元),且預付定金只在30天內生效,如會員未在30天內付清餘款,定金無效歸公司所有;但特殊情況可由店長或銷售經理批准。

(三)工作規定

1、上班時間須穿工作服和佩戴工牌,外展的會籍顧問可以是天氣狀

況外加衣服。

2、每天輪排人員爲1—2人,週一至週五大家輪流,輪排在店內負責接待來店諮詢的顧客和老會員,並負責辦公室衛生,如果輪排人員遲到或空崗則取消當天輪排資格,不當值時(休息),不得接待訪客,不得擾亂正常的銷售秩序影響他人正常工作。

3、會籍顧問在處理會員資料變更、轉讓、延續時,必須由店長或銷售經理覈實批准後方可辦理;客戶資料、銷售手冊、收據、收據等銷售物品爲公司重要機密,會籍顧問應日常進行整理,維護和保管,如疏忽造成的遺失、泄露應立即上報。

4、會籍顧問對於公司所有登記表沒有部門經理或店長的允許情況下不得塗改,如塗改造成的後果由塗改人承擔相應後果,情節嚴重者

直接開除。

5、會籍顧問不得非法竊取公司或其他會籍顧問資料和業績,要做好公司客戶保密工作,不可將公司的客戶機密傳達給市場同行公司。

6、會籍顧問之間如果發生撞單事件時應主動報告會籍經理,雙方須提供有效證據說明事情原委,如果提供證據不屬實或有意隱瞞事實真相者罰款500元。

7、會籍顧問外展時不得有空崗,會籍顧問在辦公區域內不許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不許在當值時間看報或做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將宣傳單頁隨地亂扔,一經發現罰款50元。

8、會籍顧問統一在公司餐廳就餐,就餐時間不超過20分鐘,不可隨意外出用餐,如有特殊情況報經理同意後方可外出,如有私自外出行爲出現,按照曠工處理。

9、會籍部每週總結會(每週日15:00)不得遲到或無故不參加(特殊情況報告會籍經理)如有違反罰款50元。

10、會籍顧問每天外出須籤外出登記表,如有不簽到者罰款50元。

11、會籍顧問除了簽單外其餘時間不得在前臺閒談,違反者每次罰款50元。

12、上班期間不得用公司電話打私人電話,如有違反罰款50元並停止其使用公司電話權利一週。

13、會籍顧問填寫合同需經部門經理和客服人員簽字,部門經理不在可直接由客服簽字出卡,如有特批條件必須有部門經理簽字。

14、關於會籍顧問私自承諾問題,合同裏沒有體現或私自增加條款的,公司一概不予承認,所有後果由該會籍顧問個人承擔,並且直接開除,當月剩餘工資及提成全部扣除。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15、會籍顧問上班期間不可以鍛鍊。上班時間由公司根據部門情況規定。如有違反者罰款50元。

16、會籍顧問填寫合同不得有任何塗改,會員信息要填寫清晰、完整,會員簽字處需由會員本人親自簽字不可代替,如發現有會籍顧問代簽字者罰款100元(特殊情況需會籍部經理審批)。

17、會籍顧問辭職或因工作崗位變動,原有所屬客戶資料及生產工具必須交由店長或銷售經理。如會籍顧問在交接中有所隱瞞、藏匿個人的會員資料,一經查處將扣發所有提成和工資。店長或銷售經理對上繳之客戶資料委派專人負責,此後的會籍顧問應以最短的時間通知資料內客戶,如發生資料內客戶投訴又查無人處理,查覈後將嚴厲追究會籍顧問責任。

會籍部:XXX

20xx年3月3日

俱樂部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一、活動時間及地點:

週三:19:00-21:00(農大羽毛館)場地:號(其中2號與4號是從20:00-21:00)共二小時。人員上限20人。

週日:14:00-16:00(農大羽毛館)場地:3.5.7號共二小時。人員上限20人。

二、活動費用:

農大羽毛館每次計算帳單按照15元一小時計算(週三一塊場地)和20元一小時計算(週日一塊場地),每次費用請在活動後一週內在羣中共享中查看各自賬戶。

三、計費方式:

採取預交費用形式,首次最低繳納50元,活動後從中平攤扣除(請新老隊員注意查看每次活動後的費用清單帖子,在餘額不足10元時請主動繳納費用,每次續費不少於20元)。

四、報名方式:

A、跟帖報名,報名網址:

B、手機短信報名,管理員xx。

注:手機短信報名時請加註自己網名 。

五、換球審覈制:

每次活動配備2-3筒羽毛球。採用換球審覈制,拿舊球換新球。

六、活動管理:

所有會員參加活動必須報名(報名方式參見條例四),如臨時有變請在打球當天前半天短信或網上請假。

1、對未在打球當天前半天請假,放鴿子的會員,平攤當天活動費用。

2、對未報名和超額強行報名打球的會員,在當天活動費用的基礎上加收5元的違約金。

七、違約金管理:

所有違約金將做爲公共費用支出。

羽毛球俱樂部管理制度4

衆奕羽毛球俱樂部成立於20xx年6月,宗旨是以球會友,志在強身健體,鍛鍊交流,自強不息;本俱樂部爲非營利性組織,不提供商業服務;本俱樂部組織活動,會員可自願選擇參加,但切記要注意安全!提高警惕,安全第一;本俱樂部不對活動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承擔任何直接或間接的責任!

具體規則如下:

1、入會方式:可現場辦理入會,會員一次交納260元(其中60元爲六個月會費,200元爲預付的活動費,每次活動費用從200元里扣)。

2、收費說明:活動費用:

週一:會員25/2小時,非會員30/2小時

週四:會員25/2小時,非會員30/2小時

3、任何人員不得在衆奕羽毛球俱樂部MSN羣內部散佈、拉攏會員從事賭博、色情等非法活動,一旦發現將立即停止該會員資格。

4、任何人員不得在羽毛球俱樂部內部散佈和傳播帶有明顯商業用途的廣告宣傳,一旦發現將立即停止該會員資格。

5、不得在社區中發放它羣信息(Q羣號),違者作刪除該貼處理。

6、球友們要互相尊重;嚴禁互相辱罵;不允許發佈淫穢圖片、文字等等;不允許討論政治或其它敏感性話題;

7、任何人員不得通過電腦QQ、MSN、手機短信等相關通信和信息工具騷擾會員,一旦發現將立即停止該會員資格,清除出本俱樂部。

8、活動規則:

(1)、凡在衆奕羽毛球俱樂部生活或工作人士,不論年齡、性別和球技高低,均歡迎加俱樂部。

(2)、凡有心臟病、高血壓及其它不良疾病而不適合從事劇烈體育運動者,謝絕參與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3)、每次活動前,活動組織者提前在衆奕羽毛球俱樂部發布活動信息,包括時間、地點、聯繫方式等。

(4)已經報名要參加活動,但臨時有事不能來的請再活動當日時間16:00前自覺取消報名,並通知相關管理員。

(5)於多次違規,或違規但不同意罰款的球友,本俱樂部將不再歡迎這類球友參加活動。

(6 )參加者,請儘可能的按規定時間或提前到達活動地點。

(7)請自備球鞋、球拍、毛巾等用品,最好不借用他人的物品,更不得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物品。

(8)嚴禁在球館內吸菸、聲喧譁、赤膊、帶小孩、帶寵物等,並服從球場的管理。

(9)請大家輪流上場、互相謙讓,並服從活動組織者的安排,不得有球霸之行爲。活動中,如有發生糾紛,應該服從管理人員安排。不聽勸阻的,我們將停止其主要責任者參加活動的資格。

(10)毛球活動存在一定的風險性,且活動是自願參與、非贏利性質,請大家在活動時注意保護自已,避免受傷和傷害他人,一旦發生受傷事件,由傷害者和被傷害者承擔相應責任,與活動組織者無關,但活動組織者有及時救助之責任和義務。

(11)活動開始時,請主動向活動組織者交納活動費用,收費標準現爲每次25,非會員30。

9、所有參與活動人員均可以對活動所收取的費用提出質疑,並與羽毛球俱樂部聯繫人聯繫。

10、所有參與活動的會員請保管好自身的隨身貴重物品,本俱樂部對丟失的物品不負任何責任。

11、在論壇或羣內自行組織活動,不能與本球會活動時間、活動場所相同(如當次球會活動人員已滿除外),非本俱樂部組織活動,本俱樂部特此聲明不負任何責任!

12、所有會員必須遵守羽毛球館的相關規章制度。

羽毛球俱樂部羣負責人的權利和義務:

1、爲大家聯繫相關的羽毛球場地。

2、提供羽毛球。

3、監督會員是否遵守相關規章制度。

4、對臨時的突發情況或事件有處理和決策的權利。

5、負責與其他協會比賽,聯誼及邀請教練指導的相關事項。

6、負責羽毛球俱樂部組隊,冠名,廣告等相關事項。

7、違反相關規章制度的人員當場開除或者勸退。

足球俱樂部管理制度 篇三

爲了團結球隊,凝聚俱樂部的向心力,特制定本規章制度。

一、XXX足球俱樂部球隊性質與宗旨:

球隊是一個業餘民間體育組織,其宗旨在於以球隊友,強身健體。球隊通過訓練、比賽等活動,激發隊員的體育熱情,增強隊員的身體素質,加深隊員之間的瞭解與友誼,提高球隊的技戰術水平,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及協作互助的團隊精神以達到鍛鍊身體。在此基礎上尋求足球隊更高更遠的發展。友誼第一,比賽第二。在球場上我們是隊友,在球場下我們是兄弟。陽光、綠色、和諧、友誼、民主、快樂、健康是我們永不變的隊訓。

二、俱樂部的組織結構:

俱樂部的組織由委員會、名譽會長、會長(副)、教練、隊長(副)、財務、監事、後勤、聯絡員、隊員組成。

三、各組織及崗位的職責

1、俱樂部委員會:負責俱樂部的全面工作,規劃球隊的建設和發展。

2、名譽會長:負責提升俱樂部的對外形象,不擔任俱樂部運營的具體事務工作。

3、會長(副):負責俱樂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副會長輔助會長工作,會長不在場則副會長全權負責。

4、教練:負責組織球隊戰術訓練以及上場人員位置安排和換人安排,以及場上的組織呼應。

5、隊長(副):負責擔當球隊場上的精神領袖以及調解隊員間的矛盾,成爲隊員間溝通的橋樑。

6、財務(會計、出納):負責球隊的經費收支管理並定時公開財務收支細則接受大家監督。

7、後勤:負責球隊後備物品的管理及比賽期間的後勤保障,包括隊員比賽期間的各項小的細節問題。

8、監事:主要負責球隊紀律執行情況,以及財務的透明監督。

9、聯絡員:負責球隊活動的組織和隊員的聯繫。

10、隊員:球隊每一名隊員都要主動爲球隊的發展提出寶貴意見,有義務在有機會有條件的情況下積極爲球隊聯繫比賽和其他活動並協助球隊領導的工作。

以上各職務可以通過推薦、自薦或選舉產生,接受所有隊員的監督,並在規定的時間下更換人選。

四、球隊紀律

(1)所有隊員均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

(2)球隊每次活動將電話通知。

(3)準時到達比賽場地,訓練及比賽要認真自覺,比賽裝備需整齊統一

(4)缺席球隊活動必須事先向會長(副)請假。

(5)要求所有隊員在場上應時刻謹記自己的位置職責,積極與隊友相互配合和協助。球隊是一個集體,不應過多粘球,不應埋頭狂帶不顧周圍隊友的呼應,不應擅離自己的位置導致防守漏洞和隊形混亂。

(6)要求所有隊員絕對服從教練對上場、換人及場上位置的統一安排,有任何對上場、位置及陣型、戰術等安排的異議,應在賽前或中場休息的時候提出,

在進行了集體討論的情況下遵循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在沒有進行集體討論的情況下請服從教練安排。

(7)比賽時遵守賽場規則,不得與對方球員發生衝突。

(8)隊員之間應保持友好的關係,在訓練比賽中不得隨意謾罵隊友,如有技術原因發生衝突應找球隊領導解決。

(9)不得在公共場所、媒體、網絡發佈不利於球隊及贊助商(後續有的話)等相關的言論。

(10)保持嚴於律己,寬於待人,永不服輸,保持高昂的鬥志

(11)替補球員要保持好心態,隨時做好上場準備,不得鬧情緒!

五、違紀處理隊員有如下行爲的,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罰:

(1)違反隊規或未認真履行義務者,將視其情節輕重勸其退出球隊。

(2)連續三次或者累計五次無故不參加活動者(指未能事先給會長(副)請假者),將做自動退隊處理;

(3)連續兩次過期不交納隊費者,將做自動退隊處理。

(4)正式比賽時,需提前20分鐘到場,到場後到聯絡員處簽到,遲到10分鐘罰款10元,超過10分鐘後罰款20元,不允許在該場比賽首發。不到者罰款30元。所有罰款必須半月內交清。否則停賽,直到交清方可上場。兩月內不交清做自動退隊處理。

(5)對任何曠訓、罷訓、曠賽、罷賽隊員。

第一次實行警告,並在正式比賽停賽1場

第二次勒令其退出球隊。

(6)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或不能準時參加球隊活動時,須提前電話或其他等方式向會長(副)請假。未提前請假者作無故缺席處理。

(7)除正常工作或其他意外事件以外,所有隊員不得無故不參加任何訓練或比賽,否則按照曠訓,曠賽處罰。

六、球隊訓練與比賽安排

(1)平時每週週一、週五下午18:00—19:30進行訓練。

(2)每月儘可能安排一次比賽。

(3)根據俱樂部的資金,適當的安排外出訓練與比賽,提高球隊技戰術水平。

(4)根據俱樂部的資金情況,適當的組織俱樂部成員聚餐,娛樂,加深團隊隊員間的友誼。

(5)根據對每次訓練、比賽中貢獻較大或表現較好的成員,在年底的俱樂部大會上進行表彰,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七、財務制度

根據目前俱樂部的性質所在,球隊每人收取入會隊費至少100元/人(原則上每半年收取一次,若出現資金無法週轉時,將提前繳納下半年會費),所收取的費用用作比賽時候的場地費、水費、藥品費等球隊相關費用。爲增加俱樂部的管理透明度,每月將對成員進行財務收支公佈。

八、附則

俱樂部將充分考慮每次活動的安全性,採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對於活動中因個人因素和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造成的事故和傷害,俱樂部及組織者不負法律、經濟和醫療責任。

本規章的解釋權屬本俱樂部委員會,未盡事宜將根據球隊的發展逐步完善。

俱樂部的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總則

領隊是俱樂部戶外活動的執行者及組織者,在活動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爲了加強對領隊的管理,進一步規範領隊的行爲,維護客戶的權益,特制定領隊管理制度。本制度對本俱樂部所有活動中的領隊和協作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俱樂部的權力和義務

一、俱樂部的權利

1、有權利對領隊的能力進行評級和考覈;

2、有權利檢查領隊的帶隊情況;

3、有權利隊領隊進行獎懲。

二、俱樂部的義務

1、有義務爲領隊進行技能培訓,提高個人能力;

2、有義務爲領隊購買保險;

3、有義務推廣領隊發起的活動。

第二條、領隊的權利和義務

一、領隊的權利

1、有權利對公司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絕;

2、有權利根據活動風險對活動進行調整,但必須徵得俱樂部同意;

3、有權利接受勞動報酬;

4、領隊有權利對俱樂部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領隊的義務

1、有義務遵守俱樂部的各種規章制度和國家法律法規;

2、有義務不斷的提高自身能力;

3、有義務接受俱樂部的評級和考覈;

4、有義務接受俱樂部的檢查和獎懲。

第三章 領隊評級

第一條、領隊分級

一、一星級:必須持有小羊軍團領隊證書的或持有登山運動管理中心證書或導遊證書的,在俱樂部的服務時間大於3個月;

二、二星級:必須持有小羊軍團領隊證書的或持有登山運動管理中心證書或導遊證書的,能帶3級包括3級以下線路的領隊,在俱樂部的服務時間大於1年;

三、三星級:必須持有登山運動管理中心證書或導遊證書的,能帶6級包括6級以下線路的領隊,在俱樂部的服務時間大於2年;

四、四星級:必須持有登山運動管理中心證書或導遊證書的,能帶6級包括6級以下線路的領隊;在俱樂部的服務時間大於3年;

五、五星級:必須持有登山運動管理中心證書或導遊證書的,能帶9級包括9級以下線路的領隊;在俱樂部的服務時間大於4年;

第二條、新加入領隊須有3個月的試用期。

一、領隊致少組織2次AA活動;

二、領隊致少參加2次俱樂部所組織的單位活動或商業活動;

三、試用期的領隊作爲協作對加俱樂部的活動的,俱樂部不付任何費用;

第三條、表現突出者,經過俱樂部審覈後,可破格提前進級。

第四章 領隊守則

第一條、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遵守俱樂部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條、認同俱樂部的企業文化,恪守職業操守,遵守俱樂部的服務的理念,爲人誠信、守承諾。

第三條、熟悉瞭解某某地的風土人情、人文地理、自然文化、歷史背景等,努力豐富自身的業務知識水平,以比較豐富的知識和閱歷滿足客戶的需要。

第四條、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較強的戶外能力,經驗豐富,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應變能力、協調能力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

第五條、努力提高自身業務知識和專業技能,掌握多種技藝才能,提高綜合素質,能夠充分體現俱樂部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

第六條、保持高度地安全意識,任何時候安全帶隊放在第一位。

第七條、行爲規範

一、不談論不利於民族團結的話題,不對外談論俱樂部的內部情況,注意線路機密,不泄露活動的收支細目。

二、堅持誠信原則,必須按約定內容和標準爲客戶提供服務,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行程內容。緊急情況下,領隊有權調整計劃,變更路線,但必須向客戶說明原委,徵得多數客戶同意簽字,並立即報告俱樂部。

三、一般情況下禁止領隊協作主動與異性隊員混帳。領隊及協作不應隨便單獨去隊員的房間,禁止單獨去異性隊員的房間。

四,不得私帶親友隨隊參加活動。

五、帶隊過程嚴禁飲酒。

六、不得主動向隊員索取小費、裝備、禮品等。

七、尊重隊員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和生活習慣。

八、平等對待全團隊員,要一視同仁,不厚此薄彼。

九、對隊員提出的侮辱人格尊嚴或違反俱樂部規定的不合理要求,應態度鮮明,予以拒絕。

十、不得爲迎合個別隊員的低級趣味而在講解、聊天時摻雜格調低下的內容。不與隊員開低級庸俗和政治性的玩笑。

十一、帶隊、接送隊員時着工作裝,帶領隊證。着裝整潔、服飾要與場合相協調。

十二、舉止禮貌得體,工作前不吃異味食物。

十三、帶隊過程不鋪張浪費、不虛報費用、不瞞報收入。

十四、不私下帶隊、不轉賣隊員。

十五、按時參加俱樂部的例會。

十六、講話要注意分寸,堅持五不講:

1、有傷隊員自尊心的話不講;

2、有損隊員人格的話不講;

3、埋怨責怪隊員的話不講;

4、蠻橫無理的話不講;

5、諷刺挖苦的話不講;

十七、與隊員交往時要做到四不計較:

1、隊員不理睬領隊、協作的主動招呼不計較;

2、隊員性情急躁語言欠妥不計較;

3、隊員提出的意見不客觀不計較;

4、工作繁忙得不到隊員者體諒不計較;

第五章 活動規範

第一條、活動強制規範內容

一、【難度級別】內容,可按小羊軍團標準劃分難度,如新開線路需認真和俱樂部資深領隊商議後決定。

二、【風險評估】內容,需對線路中的各種風險詳細描述並有對應策略。

三、【盈利活動】規範,一律註名“商業活動”。

四、【裝備】內容,對不同線路要詳細說明隊員所需的個人裝備和公用裝備。

五、【注意事項】內容,說明徒步線路的性質,對隊員的身體要求、年齡要求,對隊員的環保要求,隊員領隊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對隊員的其他要求。

第二條、活動風險控制

一、所有活動(含AA活動),所有隊員領隊必須強制購買保險。活動結束後一週內領隊把活動保險單以郵件形式發給俱樂部指定的負責人。

二、領隊所發佈活動,人數在15人以上的,必須配備一名協作人員(需在活動帖中註明),並以此類推增加相應協作人員。協作人員必須是本俱樂部的領隊,嚴禁使用其他俱樂部領隊。

三、出發前要向隊員對風險進行詳細說明,活動中發現風險要及時告知隊員並採取合理措施。

四、活動中要對各種風險作出正確預判,採取民主集中的原則對風險做出有效防範和規避。

五、出發前嚴格檢查隊員個人裝備和物資。對講機、GPS、藥品、繩索等涉及安全的公用裝備要準備齊全。

第六章 監督和檢查

第一條、監督檢查人員有權對領隊發起的活動安全風險做出評估,如發現領隊活動中的安全風險係數過高,有權阻止領隊發佈高風險活動。

第二條、監督檢查人員會不定期對領隊所發佈的活動參與隊員進行回訪。如遇投訴,領隊有申訴的權利和配合調查的義務。

第三條、監督檢查人員要制定詳細調查備忘錄,定期公佈調查情況。

第七章 處罰和獎勵

第一條 處罰

一、有下列行爲處於罰款200元並降1級

1、活動貼不規範的;

2、活動結束後沒有提交保險單據的;

3、出發前對風險沒有詳細說明的;

4、隊員個人裝備和公用裝備不齊全的;

5、沒有按要求人數配備協作人員的;

6、調查確認領隊違反俱樂部制度達到處罰標準的。

二、有下列行爲的處於罰款500元並降2級

1、領隊或隊員未購買保險的;

2、使用非俱樂部領隊配備協作人員的;

3、活動中發現不可預知風險告知隊員。但是採取不當措施,沒有給隊員造成人身傷害的;

4、監督執行人員馬虎大意或不嚴格按要求執行本規定的;

5、調查確認領隊違反俱樂部制度達到處罰標準的。

三、有下列行爲的處於罰款1000元予以開除

1、第二次違反領隊或隊員未購買保險規定的;

2、活動中發現不可預知風險告知隊員,對風險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隊員造成人身傷害的(採取有效措施並將風險告知隊員造成傷害的除外);

3、虛報費用、瞞報收入的;

4、領隊私下帶隊、轉賣隊員的;

5、調查確認領隊違反俱樂部制度達到開除標準的;

第二條、獎勵

一 、活動中表現優異的領隊公司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二 、年終俱樂部會對錶現優異的領隊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三條、申訴

一、處罰和獎勵需認真徵求當事人的意見後由俱樂部負責人通過會議形式做出。

二、領隊對處罰有不服的可向公司負責人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做出,公司將成立申訴調查小組對是將進行再次調查。申訴調查人員必須以事實爲依據對調查事件做出詳細說明。

三、申訴是被處罰人員的基本權利,不得對申訴人採取打擊報復。

四、不接受處罰的俱樂部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實行。

第二條 本制度由俱樂部負責人會議通過,未盡事宜,協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