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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樂部章程新版版(多篇)

俱樂部章程新版版(多篇)

章 俱樂部會員 篇一

(一)俱樂部會員組成

1)個人會員:帆船愛好者、對帆船運動感興趣者,有加入本俱樂部意願。

2)資深會員:擁有較高帆船水平、經驗,對俱樂部做出突出貢獻的人。

3)家庭會員:未滿18週歲在校學生及父母(監護人)帆船愛好者、對帆船運動感興趣者,有加入本俱樂部意願的家庭(不超過4人)。

(二)入會基本條件

1)擁護本俱樂部,有加入本俱樂部的意願,有俱樂部會員推薦。

2)有合法身份,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政策法規的中國公民、外國公民。喜愛帆船、熱愛航海,愛護海洋,關愛他人,身體健康。

(三)入會程序

1)熟悉並認可極樂鳥章程。

2)填寫《入會申請表》。

3)提供身份證複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電子版照片一張。

4)申請人提供本俱樂部兩位會員的推薦信。

5)獲得批准,並交納會員註冊費:RMB1,200元。會員註冊有效期爲三年。

6)繳納當年會費,會費繳納期按個會員批准日當月最後一日起計算。會員每年會費爲RMB980元;家庭會員年費爲RMB1,680元。

7)獲得一份會員身份套裝(包括車貼、T恤、航海帽、會員卡、會員手冊)。

(四)會員應擁護本章程,並遵守俱樂部的各項活動規則。

(五)俱樂部實現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原則。

章 總則 篇二

(一)廣州風帆航海俱樂部介紹

1)俱樂部名稱與介紹

俱樂部中文全名爲“廣州風帆航海俱樂部”,簡稱“廣州航海會”;英文全名爲“GZ SAILING CLUB”,簡稱“GSC”;以下簡稱俱樂部。

廣州風帆航海俱樂部(GSC)成立於2013年9月,是註冊於廣州市,從事非盈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

廣州風帆航海俱樂部發起人中擁有一批帆船專業人士,如亞運會冠軍、兩屆奧運會帆船選手、亞運會帆船專業裁判長、奧運會帆船助理裁判長、國際競賽官、國際仲裁等。

2)俱樂部宗旨

俱樂部所有的航海與培訓活動均不以盈利爲目的,旨在以專業的、高水準的服務,爲更多青少年、個人、家庭打開航海的大門。

3)俱樂部合作基地

廣東陽江閘坡海陵島帆船帆板訓練基地的青少年OP帆船和大帆船訓練基地;

廣東科學中心、廣州南沙遊艇會、廣州市南沙區蕉門河皮划艇基地;

與香港航海學校進行青少年帆船教學合作,引進香港4級小艇教學考證體系,實現廣州教學香港考試頒香港海事畢業證書;

與澳門風帆總會、香港帆船協會均長期合作,每年定期舉辦青少年帆船夏令營和冬令營及青少年帆船教學交流活動;

(二)俱樂部會員制目的

俱樂部會員制建立的目的是規範會員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增強會員入會後歸屬感,實現俱樂部的逐步壯大和持續發展。

(三)俱樂部會員章程適用範圍

俱樂部會員章程適用於本俱樂部所有會員。

(四)俱樂部活動

1)俱樂部定期活動項目有:帆船沙龍交流會、帆船培訓、帆船比賽等。

2)會員單位可以申請在指定的地點舉辦活動。

3)會員單位如需申請活動舉辦權,請將活動主題、需邀請的人員、人數、地點等詳細情況以書面形式述明,同時準備相關宣傳資料。

4)俱樂部根據會員企業與個人的請求,負責邀請相關專家、相關媒體和經銷商共同參加活動。

5)俱樂部舉辦的活動,分爲無償、有償和集體出資等多種形式,具體金額按具體情況安排。

章 俱樂部會員權益 篇三

(一)享有俱樂部合作基地所有帆船項目8.3折的會員優惠價格。

(二)享有免費參加俱樂部定期組織的活動,如帆船沙龍活動,帆船交流會等;會員可攜帶一位親屬貨朋友參加。

(三)享有代表俱樂部參加國內、國際帆船航海比賽與大型社交活動。

(四)享有優先、優惠使用俱樂部各種設施設備。

(五)享有俱樂部的合約基地按照俱樂部協議價格存放私人船艇。

(六)享有俱樂部各項航海培訓、活動的會員優惠價格;會員可攜帶一位親屬或朋友參加,該親屬貨朋友享有9折優惠價格。

(七)享有俱樂部合作商家提供的會員優惠待遇。

(八)享有俱樂部專爲會員提供的各項增值服務。

(九)可要求俱樂部舉辦定製的團體拓展帆船活動和提供優惠團隊裝備。

章 附則 篇四

(一)本章程以中文文本爲準。

(二)俱樂部將根據實際發展情況對章程有關條款、收費標準等做出修改和調整。本章程的更改由本俱樂部董事會批准頒發。

(三)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及修改權歸本俱樂部董事會。

(四)本章程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廣州風帆航海俱樂部

二零一四年二月九日

章 會籍暫停或終止 篇五

(一)進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行爲者。

(二)有任何故意破壞或損害本俱樂部財物及名譽的行爲者。

(三)違反本俱樂部章程,影響或妨礙其他會員正常活動者。

(四)不按時繳納會員費用者。

(五)由會員本人原因造成會籍暫停或終止,註冊費、年費一律不予退還。

(六)會籍因不按時繳納會員費用被終止,可再次申請入會,但必須補繳拖欠費用,並重新繳納註冊費。

章 注意事項 篇六

(一)會籍轉讓需先在俱樂部申請並登記成功方爲有效。

(二)使用俱樂部器材、設備等需提前預約(詳見專門相關規定)。

(三)自願申請終止會員資格者,俱樂部不退還已繳納的註冊費和年費。

章 俱樂部會員義務 篇七

(一)會員遵守中華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會員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會員卡如遺失時,應及時向本俱樂部申報補發新卡。如未及時掛失產生一切後果,本俱樂部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會員應熱愛俱樂部,遵守本俱樂部各項規章制度,自覺維護俱樂部合法權益、聲譽和形象,會員代表其它俱樂部或組織參賽需提前徵得俱樂部同意。

(四)入會註冊時,按要求向俱樂部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個人資料。

(五)在俱樂部進行活動期間,應服從俱樂部管理、遵守俱樂部各項規定,對自身及所使用器材 安全負責,個人自行購買人身各類保險。大型活動俱樂部將購買集體活動保險並通知各參與會員。

(六)熱心推廣自由、平等、友善、真誠、互助、樂觀的航海文化。俱樂部對所有會員參與活動情況將保留記錄。

(七)積極支持、協助並熱情參與本俱樂部組織的活動。義務爲俱樂部活動獻力獻策,爲俱樂部做出突出貢獻貨長期奉獻的會員,俱樂部將設立專項獎勵制度予以獎勵,並委以相應職責。

(八)會員按時繳納活動費、年費。

(九)會籍到期可自願延續,但需按期繳納註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