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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養老保險報告多篇

社會養老保險報告多篇

【第1篇】新農村養老保險毛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範文

一、調查背景

養老保險制度是化解老年經濟生活風險的重要管理方法,是保障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的有效約束機制,也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6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中70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包括農村的。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一半以上的人口在農村,解決好農村養老問題就等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同時,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又是實施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手段和方式,通過其在農村的實施,可以顯著地解決我國農民收入低的問題。我們去調查的同時可以讓自己更加了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

二、調查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三、調查地點

上裏古鎮和桃花巷對巖鎮清江村

四、調查對象:

街道居民和隨機遇到的行人

五、調查目的

瞭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力度和普及度

六、調查方法

問卷調查

正文:

一) 總體現狀及問題:

1. 層次低,範圍小,覆蓋面窄:

政府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目的應該是爲老年人提供一個“保護傘”,使其老有所養,但是,目前社會養老保險所覆蓋的人數非常少,未能真正發揮社會保障的功能; 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於參保率低、待遇水平低,雖在實行,但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會保障基金調劑範圍較小。這項工作由於準備工作不充分,倉促上馬,片面地強調覆蓋面,忽視了繳費基數和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偏大、積累金額少,加之沒有統籌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現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員領取金額太少,達不到“養老”的目的。這種狀況削弱了社會保障對勞動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農村社會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主要採取儲蓄積累模式,但範圍極小。由於無統籌金支持,又沒有其它補助收入,使農保基金總量不足,抗風險能力不強。從整體看,現行的農村社會保障模式無法承擔農村老齡化高峯到來的衝擊; 4.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難以保證保值增值 :由於農村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

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發展”的原則

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科學發展的原則。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的比重,並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農村保障;要適當增加集體補助,通過政策扶持、加強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徑,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高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能力,並制定相應的辦法規範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要引導農民自身增加投入。通過一系列政策激勵,吸引農民參保,不斷提高覆蓋率,最終實現“全民皆保”的目標。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立足點必須是保障廣大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現階段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難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農村養老仍然必須堅持和強調社會保障與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結合;必須堅持以個人繳費爲主、集體與國家補助爲輔、國家適當給予政策扶持相結合;必須遵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必須堅持量力而行與適度保障相結合的原則。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

必須從農村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穩步實施。經濟欠發達地區,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還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農民還沒有完全解決溫飽問題,農民籌資非常困難,地方財政也力不從心。應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則,從農民最急需的保障項目入手。從時間先後或具體步驟上講,必須貫徹“先易後難,穩步推進,重點突破”的戰略方針,先重點突破企業使用的農民工、專職村幹部等羣體的保障工作,當純農戶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再全面推行。

三)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對策 :

1.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強化政府主導意識 大力加強農村社會保障組織建設,組建全國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理順各方面關係,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三方共同負擔的模式。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機制。對於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由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資金支持。建立多層次全覆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貫徹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爲確保農村居民社社會養老保障順利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同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農村實際情況相適應,同農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要與其他養老保障措施相配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能完全脫離家庭養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實際情況,要使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共同達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頒佈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進程是關係到農村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和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一個根本性問題。爲保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正常運行,以法律形式明確諸如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遵守的原則、管理體制、資金、支付標準、基金運營情況、監督及相關部門的責任等。各地可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基礎上,再製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妥善解決與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續轉移問題

隨着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居民的流動性日益頻繁,農民選擇參加城鎮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轉換到新農保、返鄉農民工參加新農保等勢所難免。因此,新農保制度與其他社保政策之間必須相互接續轉移。首先,要預留制度接口,制定與其他社保政策轉換的詳細辦法。其次,改進養老保險金的計發辦法。將各個不同時期形成的養老保障權益予以歸集。在參保人員達到年齡時,對養老保險權益進行分段累積計算,並在養老金待遇中予以體現。再次,加快全國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爲省際間農保與其他社保政策間的接續轉移提供技術支持。拓寬農村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建立相應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構,制定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限制性投資政策,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在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從國家經營向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的轉變過程中,政府承諾的最終擔保所起到的穩定作用是無法替代的。實際上專家理財也有風險,政府必須承擔最終擔保。

三、結論:

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對一個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國家而言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穩定、

繁榮和發展,缺少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或者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不完整的。當下的中國,已經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是擺在執政黨面前亟待解決的大事,只有人民在養老保險中得到實際的可以滿足的利益,那麼實行養老保險纔算成功。通過養老保險讓老人們生活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纔會減輕社會的壓力,所以養老保險必須保質,保量的進行。

【第2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爲了推動我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年初工作安排,從5月下旬開始,縣政協組織部分委員,深入城關、毛壩、漢王、繞溪、高灘、高橋等十個鎮及部分村組和人社局、考評辦、財政局、審計局等四個部門,採取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個別走訪等方式,對我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繼2022年實施農村醫療保險後,縣委、縣政府又於2022年8月啓動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各鎮和相關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積極引導,廣泛發動,認真實施,全力推進,連續兩年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任務,考覈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二﹚強化工作督導。縣人社局實行領導包片、幹部包鎮的責任制,經常深入鎮村,走訪瞭解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縣考評辦加強督查,強化考覈,先後四次組織人員進行督導檢查,促進了工作的開展。截至2022年7月底,已收繳保險基金1645萬元,繳費人數達到13.8萬人,參保率達到98%,實現了參保率達到95%以上的目標,率先在全市實現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

﹙三﹚各鎮狠抓落實。各鎮按照“早謀劃、快推進”的工作思路,一是結合鎮情制定了《實施方案》,狠抓政策學習和相關培訓,使鎮村幹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組聯戶的工作要求,主要領導積極主動抓落實,鎮村組幹部,深入農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有序開展養老保險調查摸底、養老金的收繳和兌付工作;三是採取召開羣衆會議、印發資料、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傳政策;四是以村爲單位對參保繳費情況和待遇領取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

﹙四﹚積極兌現待遇。及時兌付養老金,讓參保羣衆及時享受待遇,贏得了廣大羣衆的信任。一是財政部門加強資金調度,確保了養老資金按時到位;二是各鎮及時收集上報申領人員資料,縣經辦中心快速審覈批覆,經辦銀行及時辦理兌付手續;三是對在領待遇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縣社保中心和各鎮社保站嚴格審覈領待遇人員變動情況,杜絕了養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縣領取待遇人員4.3萬人,佔應發放人數的100%,上半年累計發放養老金1986萬元,佔應發放金額的100%。養老金的及時兌現,打消了羣衆的顧慮,調動了羣衆參保積極性。

二、存在的問題

我縣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於我縣農戶居住分散、外出務工人員多、實施時間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是個別鎮領導思想上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把該項工作看成是一項短期的突擊性的工作,認爲只要把款一解,考覈不受影響就行了,沒有站在講政治、重民生,促和諧、保穩定,拉內需的高度去認識國家實行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遠意義,工作落實停留在文件上、會議上;二是少數幹部不認真學習,對國家政策一知半解,沒有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複雜性,不深入細緻的做宣傳動員、調查摸底、登記造冊等基礎性工作,反而埋怨縣上下達的任務量大、人數多,對自己所包聯村組究竟有多少參保對象、哪些人應該參保,說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羣衆對養老保險政策認識不夠,年輕人說“我還早”,老年人嫌錢太少;有的怕政策變,擔心幾十年之後是否能兌現待遇;還有的存在嚴重的等靠要思想,總想政府大包大攬,主動參保的意識差。

【第3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範文及寫法

關於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範文及寫法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呢?下面就是本站範文網爲您精心整理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的相關內容,希望可以幫到您。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範文

xxx部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衆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農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於20xx年7月開始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截止20xx年10月,全市居民應保人數爲136萬人(其中新農保應保人數爲132.6萬人,城居保應保人數爲3.4萬人),已參保129.3萬人(其中新農保127.3萬人,城居保2萬人),參保率達95%,爲32萬60週歲以上參保對象發放養老金,發放率達100%。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但跟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爲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協組成課題組深入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爲爲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爲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並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爲,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爲,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22]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爲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爲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幹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都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宣傳新農保政策。利用戶外大型廣告牌、宣傳欄、橫幅標語進行宣傳;印製宣傳材料、宣傳年畫、發送短信息;在節假日期間開展諮詢活動,擺攤設點、編排文藝節目;通過電視滾動播放相關政策;發揮村幹部、黨員示範作用,帶頭參保,利用黨員遠程教育平臺進行政策宣傳;各地舉辦基礎養老金髮放儀式,讓居民感受到實惠;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組織

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爲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紮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羣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爲其代繳不低於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羣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羣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併發症人員,縣政府爲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臺了《關於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22]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 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臺,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險待遇。爲提高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辦印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指導意見》(龍政辦〔2022〕118號),除廈門外,我市在全省設區市率先全面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並建立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和喪葬金補助制度。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除武平、連城正在擬定提高保障標準外,其他縣(市、區)都已提高到70元,並建立了相應

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覈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繫掛鉤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鉤;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並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後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髮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製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週進行通報。

二、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人數多、人員分佈廣,工作極具長期性、複雜性。我市在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過程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基礎養老金待遇偏低。

社會保險的保障水平是以滿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爲標準,除了福利國家其社會保障水平相對比較高外,大多數國家是以社會平均生活水平爲依據決定的。20xx年,我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爲8234元,參保對象年人均領取養老金840元(每月70元),僅佔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2%。

(二)宣傳不夠到位,參保和續保工作有待加強。

許多居民對政策只是一知半解,有的還產生了一些誤解誤讀的情況。比如,實行家庭聯動機制被許多子女認爲自己交的錢是爲了讓父母領到養老金;年輕時不繳費,等到60歲時直接領取養老金;繳費標準每年只能繳100元等等。同時,對繳費不足15年的補繳政策以及養老金領取的當年仍需繳費的政策也一知半解,直接影響覆蓋面和續保率,目前城鄉居民還有5%未參保,特別是41%的城鎮居民未落實,20xx年已參保的居民中,有28%出現斷保。

(三)服務工作相對滯後。

隨着養老保險的服務對象從城鎮向基層和農村延伸,數量衆多、分佈廣泛、流動頻繁,且民衆對社會公共服務的需求日趨多層次、人性化,要求相關制度銜接順暢、相關服務方便快捷等,而我市的管理平臺建設與形勢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跨區域、流動人口的養老保障亟待銜接,基層服務網點還需加快建設,工作人員還需進一步充實,目前一個工作人員要承擔3萬人的保險任務。

(四)集體補助難度較大。

國發[2022]32號、閩政[2022]26號明確規定,基金籌集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要求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從我市情況看,農村集體經濟十分薄弱,村財投入拮据,空殼村數量多,比例大,20xx年除上杭縣集體補助到位205.2萬外,其他縣(市、區)的集體補助難以落實。

三、進一步做好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建議

(一)加強基層機構建設。

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於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爲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儘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每人每月僅100元補貼)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二)加強宣傳引導。

一是要提高宣傳的針對性,特別要針對城鄉居民情況複雜,入戶宣傳調查難的特點,在宣傳方式、宣傳內容、宣傳時機、宣傳對象上應有所側重,宣傳材料要簡明扼要、便於理解,宣傳方式要喜聞樂見、通俗易懂,重點要宣傳參加城鄉居民保的優惠政策,把政府補貼、補助的賬算清楚,讓羣衆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實惠;二是要加大宣傳經費投入,保證宣傳工作正常開展,對經濟較困難的鄉鎮,各縣(市、區)要給予專項宣傳經費保障。

(三)建立聯動機制。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涉及部門多,聯繫面廣,建立一個長效的聯動機制非常重要。建議由人社部門牽頭,相關的各部門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做好職能範圍的工作,加強各部門間的溝通、銜接、聯繫,定期召開各部門負責人交換意見會,及時研究

處理有關的問題和具體工作,使養老保險工作能高效率、高質量推進。

(四)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

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後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五保供養、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儘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願、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複參保、重複開戶、重複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五)嚴格堅持自願參保繳費原則,避免出現強制參保繳費現象。

城鄉居民參保的根本原則是自願參保,但在下達任務時,往往習慣於提出一些指標要求,在執行中爲了完成指標有可能造成強制參保、繳費現象發生,這不僅違背了施行新政策的初衷,還會給政策的推進實施帶來負面影響。不應過於看重參保率,一些地方的參保率低可能存在多方面原因,比如外出務工人員多且聯繫不上、中青年人員相對較多(該類人員參保積極性相對低)

等。參保率只是一個參考指標,重要的是看羣衆對新政策的理解程度如何,羣衆對政策的實施是否積極擁護,有沒有意見,參保人員有沒有後悔,有沒有得到實惠。

(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和鞏固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使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我市現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除上杭外仍處於二元狀態,不利於制度的覆蓋、保險關係轉移、基金管理、信息系統管理,與工業化和城市化的發展不相適應。建議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加快解決好實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統一繳費標準、統一繳費檔次、補助標準、統一發放標準的有關問題,努力提高城鄉一體化水平。二是堅持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作爲保民生、促發展的基礎性工程來抓。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對參保人員尤其是特殊羣體的補貼標準,適時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每年按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幅度或財政收入增長幅度提高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貼,讓保障對象更好地享受改革發展成果。市裏對各縣(市 、區)的工作情況和財政補貼情況進行年度考評,並將考評情況向社會公佈,接受城鄉居民監督。三是爲滿足部分具有較高繳費能力羣衆的需求,建議在原有繳費檔次的基礎上增加更高繳費檔次(如每年可繳2000元或1500元),以適應不同人羣的需要,在整體上提高保障水平。

(七)切實加強基金管理,確保基金的安全完整。

人社部門要切實履行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的監督職責,加強制

度建設,制定完善城鄉居民社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覈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公佈城鄉居民社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完整。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寫法

考察歷史事實的調研報告格式

這類調研報告格式,通常是用於對某一歷史現象或某一歷史事件進行重新調查,用確鑿的事實,揭示歷史真相,作出正確的評價,以還歷史的本來面目。如爲平反歷史冤假錯案所寫的調研報告,就屬於這種調研報告格式。這類調研報告格式的政策性和針對性較強,反映的事件往往也比較複雜。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上,正文的內容一般包括三個方面:一是事實的本來面目;二是被歪曲的情況;三是糾正和處理的意見。在這類調研報告格式在寫作時,事實真相與被歪曲的情況相矛盾的地方,尤其要敘述清楚,要說明事實被歪曲的原因和有關的責任者。寫處理意見時,態度要明確,辦法要具體。如果問題正在處理和解決中,就要把進展情況寫出來;如果尚有阻力,就要把問題尖銳地提出來,敦促有關部門儘快予以解決。

研究探討性的調研報告格式

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主要用於研究探討某項政策或工作,以統一認識,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當然,也可以用於在作出某項決策之前,進行可行性調研,這類調研報告格式的特點是具有較強的探索性和論證性。這類調研報告的寫作雖然取材廣泛,但總是針對某個現實問題,或者緊緊圍繞黨委與政府的中心工作展開,通過研究和分析大量系統的材料,探索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有時還要與不同的意見展開商榷和爭鳴。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上,標題大多數採用直述主旨的方式,當然也可以採用提問的方式作標題,如《打開寶島的金鑰匙在那裏?關於海南島開發建設的調查》,這種標題,如果運用得當,既可以準確反映主旨,又能對讀者產生較強的吸引力。其前言,一般是提出要探討、解決的問題及研究此問題的意義。如果對問題有不同的認識,則要把各方面的主張擺出來。研討性調研報告格式提出的往往是新觀點、新見解,所以在主體中,不僅事實材料要充足有力,而且還要進行充分的論證,必要時,還應對不正確的意見進行批駁。這就要求對這類調研報告格式上,把立論和駁論有機結合起來。但不管是立論,還是駁論,都要以事實材料爲基礎,切記不要偏離到抽象或空洞的理論證明上去。此外,由於調研報告的目的是探討解決問題,所以應採取平和的、商榷的語氣,切忌冷嘲熱諷。這類調研報告上,結束語可採取歸納全文,強調主旨的方法,也可以採用提出需要進一步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法來結尾。

調研報告格式調查附記

調查附記又稱爲調查後記,雖然也是一種文體,但沒有獨立性,在調研報告格式上,它依附於原件而存在。在有些情況下,如果知情者所提供的材料比較具體實在,並能充分說明問題,這時便以原件爲主,在原件後附上調查附記或後記,起證明情況的作用。一般調研報告的格式附記都比較簡短,在寫法上,往往首先是對原件所反映的問題表示明確的看法,並說明經過調查,原件完全屬實或基本屬實等。接着可以就其中某一關鍵問題作補充說明或有所強調。必要時也可以指出當事人或單位目前的認識和行動。由於原件所反映的問題,有可能與事件的發展情況不同,可能已圓滿解決,或正在解決,或尚未着手解決,因此,調研報告格式上,附記的結束語應針對不同的情況採用不同的寫法。

【第4篇】高中生關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狀況的調查報告

歷經三天的《“走進新農村”社會實踐》調查活動終於結束了,這次社會實踐,讓我們在人生的成長中獲得了平時在課堂中不能獲得的知識、能力,不僅有思想上的收穫,也有能力上的收穫,更有綜合素質上的收穫。下面,就本次調查活動,我代表平江一中向長郡中學的領導、老師、同學們作一個彙報。

一、課題調查

農民非常感謝政府對他們的關心,認爲有國家政策作保障,對自己日後的養老非常放心。但調查中也發現,隨着現有物質生活水平的提[*]校花網禮讓,是好樣的,儘管我們都知道那車子裏很擁擠,因爲一個19座的車,要坐上近40個人,顯然後上的沒有座位,但一中的學生還是做到了。

對此,我感觸良多。我們是一中的學子,應該努力地做好每一件小事。而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恰恰能體現一中學生的良好素質。我們會繼續努力,關注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做一名優秀的一中人!

四、感謝

時間過得真快,長郡中學與平江一中2022年《“走進新農村”社會實踐活動》現在就要結束了,幾天的時間下來,我們心中充滿感激。一是感謝長郡中學和平江一中的領導、老師能給我們這個很好的社會實踐機會,讓我們有機會溶入到社會這個大家庭中去實踐、學習、鍛鍊和成長,讓我們在這種社會實踐活動中增長了不少的見識,提升了我們的人生感悟。二是感謝長郡中學的同學們,是他們給我們帶來了名校的風采。三是感謝我們的團隊成員,在這幾[*]課件下載天的合作中,能團結一致,團結互助,並團結合作,圓滿地完成了這次調查任務。最後,我更要感謝給我們帶隊的張從軍老師,在這幾天中,他始終與我們堅守在一起。張老師是我們這次調查活動中年紀最大的一位老師,可他卻從不因爲自己年齡大就不跟隨隊伍,也不因爲年齡大就不與我們合作,倒是在活動過程中教給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教給我們在社會實踐活動中如何與人交流,如何來獲得農民伯伯的信任從而獲得寶貴的調查資料。

感謝一切幫助過我們的農民朋友,是他們的熱心與淳樸的感情,才讓我們圓滿地完成了任務。

【第5篇】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調研報告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爲目的,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小編爲你提供的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調研報告,歡迎閱讀!

爲了推動我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年初工作安排,從5月下旬開始,縣政協組織部分委員,深入城關、毛壩、漢王、繞溪、高灘、高橋等十個鎮及部分村組和人社局、考評辦、財政局、審計局等四個部門,採取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個別走訪等方式,對我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繼2022年實施農村醫療保險後,縣委、縣政府又於2022年8月啓動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各鎮和相關部門按照縣委、縣政府的安排,積極引導,廣泛發動,認真實施,全力推進,連續兩年完成市政府下達的任務,考覈位次名列全市前茅。

﹙一﹚縣委政府重視。一是成立由縣長擔任組長,人社局、組織部、宣傳部、財政局等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結合縣情出臺了《紫陽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等系列政策和制度;二是及時召開了動員會議,對全縣養老保險工作進行了精心部署,並將其列入2022年度20項重點工作之一;三是與各鎮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將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納入縣委政府年度考覈目標。

﹙二﹚強化工作督導。縣人社局實行領導包片、幹部包鎮的責任制,經常深入鎮村,走訪瞭解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縣考評辦加強督查,強化考覈,先後四次組織人員進行督導檢查,促進了工作的開展。截至2022年7月底,已收繳保險基金1645萬元,繳費人數達到13.8萬人,參保率達到98%,實現了參保率達到95%以上的目標,率先在全市實現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全覆蓋。

﹙三﹚各鎮狠抓落實。各鎮按照早謀劃、快推進的工作思路,一是結合鎮情制定了《實施方案》,狠抓政策學習和相關培訓,使鎮村幹部熟悉政策,掌握基本的操作方法;二是按照包組聯戶的工作要求,主要領導積極主動抓落實,鎮村組幹部,深入農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有序開展養老保險調查摸底、養老金的收繳和兌付工作;三是採取召開羣衆會議、印發資料、發送手機短信等形式,多渠道宣傳政策;四是以村爲單位對參保繳費情況和待遇領取人員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羣衆監督。

﹙四﹚積極兌現待遇。及時兌付養老金,讓參保羣衆及時享受待遇,贏得了廣大羣衆的信任。一是財政部門加強資金調度,確保了養老資金按時到位;二是各鎮及時收集上報申領人員資料,縣經辦中心快速審覈批覆,經辦銀行及時辦理兌付手續;三是對在領待遇人員實行動態管理,縣社保中心和各鎮社保站嚴格審覈領待遇人員變動情況,杜絕了養老金的流失。止7月底,全縣領取待遇人員4.3萬人,佔應發放人數的100%,上半年累計發放養老金1986萬元,佔應發放金額的100%。養老金的及時兌現,打消了羣衆的顧慮,調動了羣衆參保積極性。

﹙五﹚加強資金管理。一是開設了基金收入戶、基金支出戶、財政專戶等三個基本賬戶,實行嚴格的分戶覈算管理,確保了基金安全平穩運行。2022年度累計結餘基金3030萬元,採取定期存款的辦法,實現了基金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項業務經辦制度,參保繳費、待遇申報、審覈發放、內控稽覈等各項業務工作均實現了規範化運行;三是2022年度參保人員的個人信息、參保信息、繳費信息全部錄入陝西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2022年度信息錄入工作正在有序進行。

二、存在的問題

我縣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於我縣農戶居住分散、外出務工人員多、實施時間短等因素,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一是個別鎮領導思想上沒有引起高度重視,把該項工作看成是一項短期的突擊性的工作,認爲只要把款一解,考覈不受影響就行了,沒有站在講政治、重民生,促和諧、保穩定,拉內需的高度去認識國家實行這一政策的目的和深遠意義,工作落實停留在文件上、會議上;二是少數幹部不認真學習,對國家政策一知半解,沒有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複雜性,不深入細緻的做宣傳動員、調查摸底、登記造冊等基礎性工作,反而埋怨縣上下達的任務量大、人數多,對自己所包聯村組究竟有多少參保對象、哪些人應該參保,說不清道不明。三是部分羣衆對養老保險政策認識不夠,年輕人說我還早,老年人嫌錢太少;有的怕政策變,擔心幾十年之後是否能兌現待遇;還有的存在嚴重的等靠要思想,總想政府大包大攬,主動參保的意識差。

(二)宣傳工作不夠廣泛。一是全縣上下還沒有形成濃厚的宣傳氛圍,沒有把黨和國家施行養老保險政策目的意義、現階段經濟基礎與國家每年巨的大財政支出矛盾、農民參保後的好處等,給幹部羣衆宣傳到位,羣衆知曉率僅在47%;二是縣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專題宣傳農村養老保險政策的節目偏少;三是大部分鎮村沒有形成有效的宣傳機制,沒有建立固定的宣傳欄和公示欄,沒有在集鎮、要道口刷寫永久性宣傳標語,沒有利用好養老金髮放、集鎮逢集和典型事例進行宣傳;部分鎮村沒有召開村組幹部會和羣衆會議,僅靠打電話通知羣衆,宣傳效果差。尤其對外出務工人員這一參保主體,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宣傳辦法,將政策及時傳達給他們。加之部分幹部的政策理論水平有限,解答不了羣衆提出的問題,致使部分羣衆的參保積極性還沒有真正調動起來。

﹙三﹚檔案管理不夠規範。一是部分鎮沒有按照縣上的檔案管理要求,統一規範檔案內容,造成了檔案內容不統一,材料收集不齊全,反映內容不完整,繳費數據不清的現象;二是部分鎮經辦機構沒有固定的檔案室,少數檔案保存在經辦人員手中;三是參保繳費證發放速度慢,羣衆意見較大。

三、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使利民政策落到實處。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各鎮和相關部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從思想和行動上,把養老保險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政策的落實放在執政爲民、和諧民生的高度,專題研究部署,常抓不懈,切實推進該項工作有序健康發展。

二要強化工作措施。各鎮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實施方案,明確工作思路。建立和落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包村聯戶幹部的工作責任制,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獎罰到人。

三要加大扶持力度。進一步落實國家個人繳費、集體幫助、政府補貼政策,對參保的殘疾人、優撫對象、獨生子女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縣財政、民政、計生等部門給予補助。

四要加強基層建設。加強縣、鎮、村三級經辦人員隊伍建設,對基層經辦人員實行縣人社局和各鎮雙重管理,確保在編人員專人專崗,並保持相對穩定。要切實解決鎮經辦機構和村級代辦人員的辦公經費和勞動報酬問題。對經辦人員要定期開展業務培訓,將工作完成情況納入績效考覈範圍,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滿足羣衆的需要。

五要完善考覈機制。繼續推行縣級年度目標考覈機制,進一步完善考評辦法,科學確定考覈內容,加大考覈力度,硬化獎罰措施,確保各項保障措施落到實處。

﹙二﹚進一步加強政策宣傳,使利民政策深入人心。

要積極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各鎮要深入落實幹部包組聯戶工作機制,結合三問三解、作風轉變年活動,走村串戶,深入田間地頭,宣講政策,及時解答問題,使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縣廣播、電視、網站要適時增加宣傳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節目,相關部門要組織編排文藝節目到城鄉演出。各鎮要利用集鎮逢集、養老金集中發放時間,向羣衆現場講解政策,宣傳典型事例,講解辦理程序。在鎮村公路要道口刷寫永久性宣傳標語,要編印通俗易懂的宣傳單向羣衆發放,消除農民參保疑慮,使羣衆放心投保。

﹙三﹚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使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一要加強檔案管理。各鎮和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檔案管理工作,牢固樹立無檔則亂的思想,按照統一領導、逐級負責、分級管理的原則,把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納入主管部門和各鎮年度目標考覈。要加快檔案管理電子化建設進度,提高工作效率,使參保人員檔案始終保持安全、完整、真實、有效狀態。

二要優化辦事程序。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細化養老金申領、審批、發放等辦事程序,規範經辦銀行的服務內容,簡化相關手續,方便羣衆辦事。

三要加強基金監管。縣經辦機構要切實履行基金的監管職責,嚴格執行基金內審稽覈制度,對基金收繳、管理、發放等過程定期自查。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基金監督和審計,確保養老資金專款專用,防止養老金流失。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貪污挪用等行爲,要嚴格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資金安全。

【第6篇】企業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問題調研報告

養老保險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關企業發展乃至社會穩定大局。企業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欠保”)易造成社會養老保險系統功能障礙、影響社會穩定等嚴峻問題。近日,筆者走企業、訪職工,對我縣企業欠保問題的基本情況、成因進行了實地調查,並就如何破解欠保現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問題

一是欠保現象由來已久。據調查,我縣從1994年開始就出現了參保企業欠保的現象。之後,欠保企業逐年增多,欠保金額逐年增大。截止xxxx年12月底,企業欠保金額累計已達834萬元。二是欠保現象較爲普遍。從企業數量上看,我縣已繳但未繳足保費的企業有51戶,佔568戶已參保企業的9%;從企業行業上看,商貿、文化、農業、工礦等行業都有涉及;從企業性質上看,公有、私有企業都存在欠保問題。三是欠保問題較爲嚴重。我縣目前正常納稅企業共1103戶,其中註冊資金在5000萬元以上的有117戶。有58戶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業責任意識淡薄,“無心”繳納保費。部分企業領導受年齡、文化程度和地域條件的限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無所適從。他們認爲市場經濟的核心就是一個字——錢,所有的工作都圍繞着“錢”轉,忽略了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之間的關係,尤其忽略了社會保險制度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沒有把參保繳費工作擺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解決職工老有所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去認識。基於這一認識上的錯誤,體現在行動上就是惡意拖欠養老保險費。個體私營企業老闆認爲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金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出於利益考慮,對繳納“養老保險金”持消極、觀望態度,得過且過,致使擴面徵繳步履維艱。加之部分單位把應負擔的部分轉嫁到繳費職工個人身上,加重了職工的負擔,收繳過程中有一定的牴觸情緒。

原因之二:企業經濟效益滑坡,“無力”承擔保費。隨着市場化日漸深入,市場競爭日益加劇,一些企業難以適應新的社會經濟環境,在發展中舉步維艱,企業效益滑坡,繳納保費壓力加大。我縣主要參保企業屬電解金屬錳行業,xxxx年5月31日環保整治至今,多數企業處於停產狀態,導致停保、斷保,直接涉及參保企業55家,參保人數xx多名,間接影響其它行業達10萬人。還有部分企業因市場減小、生產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經營困境,甚至面臨停產、破產,以致無力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如我縣絲綢公司屬原蠶桑局下屬國有企業,成立於1989年4月,由於生產經營不景氣,於xx年8月宣告破產,企業負債2311.1萬元,無力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累計欠保約210萬元,涉及職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機制措施,“無法”徵繳保費。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障部門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了大量的宣傳,但仍然有部分職工沒有完全明白養老保險與自己老年生活之間的緊密關係和保險權利與義務之間的對應關係。特別是部分效益較差企業的職工,由於工資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難,加之所在單位的誘導性宣傳,在繳納養老保險費上表現消極,甚至產生牴觸情緒。或認爲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資,只要暫時有錢收入腰包,哪還管得着以後有無養老待遇;或認爲老闆永遠處於主動地位,哪敢督促老闆爲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從思想上剝奪了自己應有權利,更談不上維權,甚至爲了眼前多一點收入反而支持幫助欠保企業規避政策,千方百計拖欠養老保險費。另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險法》規定了企業有爲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義務,也有對不按時繳納養老保險的處罰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執行難”的問題。目前,正值我縣大力發展經濟的關鍵時期,部分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也鑽我們發展環境寬鬆的空子,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拒不爲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部分企業法制意識淡薄,投機鑽營意識強,動則以增加企業負擔、企業生存環境差爲藉口,軟拖硬磨,拒不參保,導致徵繳機構即使摸清了情況,納入徵繳計劃,依然無法收繳保金,強制執行困難,局面十分被動。

三、工作建議

(一)強化政策宣傳,擴大養老保險影響面。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宣傳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向社會公開諮詢和監督電話,對公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給予解答,切實提高廣大職工對相關政策法規的認識程度,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人社部門要加強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全面瞭解參保單位經營狀況,特別是對各單位負責人的宣傳工作要做實做細,增加參保單位的繳費自覺性。相關部門可以共同組織召開欠費單位負責人和勞資負責人座談會,擴大養老保險的影響面,協調保費繳納事宜。可以建立統籌地區養老保險指標定時通報制度,對繳費自覺性差和欠繳情況嚴重的單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種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通報批評,把各單位的繳費信息及時向社會反饋,利用社會監督來促進繳費。

(二)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清欠工作。摸清單位經營狀況,進一步瞭解欠費信息,全面開展企業養老保險清欠工作。堅持分類實施和重點突破原則相結合,對不同的欠費單位採取不同的措施,將工作重點

放在欠費數額多、欠費時間長的大戶、難戶上。對於一次性補繳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規定讓欠費單位作出清欠計劃,按計劃分期、分批補繳欠費;欠費單位當年應繳金額必須足額繳納,爭取把往年的壞帳、死帳盤活,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欠費時間超過6個月或未按計劃補繳欠費的單位,按規定收繳或暫時停供發票,待按要求補繳欠費後再予辦理。建立多項監督制約措施,把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列入各級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的考覈內容,規範各參保單位的繳費行爲。如:欠費單位不得參加各種先進評選,惡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等。採取多種措施、多管齊下,做到有針對性的清理欠費,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實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確工作職責,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地稅部門要嚴格按《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依法徵繳,與勞動監察部門密切配合,嚴格執法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對有實際繳納能力而屢催不交、繳納意識淡薄的單位堅決進行行政處罰;對欠費情節嚴重、惡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種阻力、納入法律程序,落實兌現滯納金制度,給欠費企業以應有的壓力。人力社保部門和稅收徵管部門要大力開展執法檢查,對有繳費能力的企業要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徵繳。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履行義務、行使職能,努力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同時,也應採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務工作,適時收回欠費。對暫無繳費能力的企業,不宜適用強硬手段,以免造成“殺雞取卵”的悲劇。面對這類企業,要在對企業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可行的補繳費計劃,並要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儘可能的幫助,從各方面幫扶企業,使之儘快走出困境,恢復繳費能力。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社保部門要倡導爲社會保險事業作出貢獻的敬業精神,深入實際瞭解所管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其經濟運行的規律性,變被動爲主動,使保費的徵繳做到有的放矢。促進企業繳費的實現,關鍵在於企業經營者。政府有關部門有必要採取切實有效的行政措施,把督促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作爲考覈部門及相關領導政績的重要內容。將保費繳納作爲評比先進單位、優秀企業家和先進工作者,特別是優惠政策兌現與否的必備條件。落實養老保險費擴面徵繳目標責任制等有效措施,使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勵和制約機制,確保養老保險費按時足額收繳。同時,從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保基本、廣覆蓋角度考慮,覈銷破產欠繳企業的養老保險費,並簡化相應辦理程序給予及時辦理落實。

【第7篇】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問題調研報告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直接關係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穩定。如何管好用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全國上下十分關注和十分突出的課題。然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不是一個簡單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個系統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級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需要全社會全方位地進行監督,才能奏效。爲此,本人就如何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問題進行了調研。

一、強化審計部門的監管

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具有對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的職責。因此,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應該是一個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從近年各級審計機關審計工作情況來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已成爲審計監督的一項重點內容,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建立每年定審制度,各級審計機關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的深度、廣度和力度不夠,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收、使用和管理中的問題查處還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結果公示力度不夠,審計監督職能作用未能充分發揮等等。對此,審計機關必須轉變觀念,建章立制,着力強化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

二、強化財政部門的監管

財政部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監管部門,具有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繳、支付、投資、預算、決算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職責,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效益,合規與真實,規範與提高將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財政部門:一是要切實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嚴格抓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工作,及時檢查分析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運行中的不足,促進增收節支,堵塞跑冒滴漏。二是要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政專戶覈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須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一切支出必須納入財政預算,收歸收,支歸支,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佔挪用。要切實加強和規範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時下撥資金,不得截留;及時搞好跟蹤監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大社會保障投資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特別是對社保機構的管理經費支出,必須由財政預算單獨安排,不得從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列支。 四是要嚴格管理社保積累基金。除按規定預留必要的支付費用外,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作進行嚴格的監管,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不得將結餘基金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三、強化主管部門的監管

社會保險機構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管職能部門,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決於社保部門管理工作的好壞。因此,社保機構: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繳與監管。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切實搞好擴面徵繳工作,嚴格抓好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強化社會保險稽覈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認真審覈繳費單位的繳費基數,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徵繳率。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依法處理;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對參保對象要建立繳費記錄,建立個人保險帳戶,並保證其完整、安全;對參保對象和離退休人員以及其工資基數增減變化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查和核對,嚴格新增離退休人員的審批,加強動態覈查,嚴防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二是要廣泛深入地搞好調研工作,不斷創新完善社會保障機制。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係,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三是要全面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步伐,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把社會保險的政策落到實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準,規範業務流程,實現規範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四、強化社會各方面的監管

一是要加大廣大職工羣衆的監督力度。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的監督。二是要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包括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力度。對企業進行營業執照年度檢查、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手續時,工商部門應當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對未履行義務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四是加大監察機關的監督力度。對國家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社會保險費徵繳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實施監察。

【第8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衆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我市在“新農保”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於2022年7月開始實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截止 2022年10月,全市居民應保人數爲136萬人(其中“新農保”應保人數爲132.6萬人,“城居保”應保人數爲3.4萬人),已參保129.3萬人(其中“新農保”127.3萬人,“城居保”2萬人),參保率達95%,爲32萬60週歲以上參保對象發放養老金,發放率達100%。經過努力我市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已從“養兒防老”時代進入到制度養老時代。但跟一些發達地區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爲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提高城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市政協組成課題組深入有關縣(市、區)和市直部門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精心組織,形成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把它作爲爲民辦實事項目來抓,列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爲組長,市直23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爲成員的市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政府也相應成立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並結合實際制定了實施辦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的工作態勢。

(二)主動作爲,增強保障。

各縣(市、區)主動作爲,基本實現了機構、人員、經費、設施四個到位。各縣(市、區)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全省各級農保經辦機構編制問題的補充通知》(閩委編辦[2022]16號)精神,普遍增加縣、鄉農保經辦機構的人員編制。長汀、武平、漳平、永定等縣市特事特辦,縮短招聘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市縣級“新農保”經辦機構工作人員新增編制45人,新增鄉鎮“新農保”經辦人員133人。同時,確保農保經辦工作經費和必要條件,爲“新農保”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人、財、物保障。

(三)加強培訓,優化服務。

爲了提高新增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市農保中心及時組織業務統計和信息系統軟件應用、檔案管理培訓。各縣(市、區)經辦機構一方面選派業務骨幹參加省、市舉辦的業務培訓,另一方面對縣、鄉、村三級經辦人員進行政策和業務培訓,培訓了一批懂政策會辦事的工作人員,真正做到“送政策上門,送服務到家”。

(四)注重宣傳,營造氛圍。

各縣(市、區)都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紙等各種媒體,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宣傳新農保政策。利用戶外大型廣告牌、宣傳欄、橫幅標語進行宣傳;印製宣傳材料、宣傳年畫、發送短信息;在節假日期間開展諮詢活動,擺攤設點、編排文藝節目;通過電視滾動播放相關政策;發揮村幹部、黨員示範作用,帶頭參保,利用黨員遠程教育平臺進行政策宣傳;各地舉辦基礎養老金髮放儀式,讓居民感受到實惠;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組織了在線訪談、答記者問及記者追蹤等。同時,針對農民疑問多的“家庭聯動機制”政策專門在閩西日報、龍巖電視等媒體專欄進行宣傳和解釋答疑,有效地擴大了影響,爲參保繳費奠定了基礎。

(五)建立機制,紮實推進。

1.完善政策體系框架,建立激勵機制。各縣(市、區)在執行中央、省補助政策的基礎上,普遍制定了激勵機制。武平對特困羣體,在新農保政策規定爲其代繳不低於50%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基礎上,再補貼50%,實現政府全額補貼。上杭、長汀對特困羣體再補貼10%,減輕特困羣體繳費壓力。上杭、永定對農村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和計生對象中的手術併發症人員,縣政府爲其代繳100元最低標準養老保險費。

2.做好合作金融機構的選擇,建立服務機制。根據省政府及省人社廳有關政策規定,我市制定出臺了《關於選擇“新農保”合作金融機構有關問題的通知》及《補充通知》(巖新農[2022]3、5號),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達到了公平競爭,便民服務的良好效果。據統計,全市 1813個村(居),安裝便利服務機具1731臺,開通使用率達90%以上。

3.提高居民保險待遇。爲提高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障水平,今年5月市政府辦印發了《關於調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指導意見》(龍政辦〔2022〕118號),除廈門外,我市在全省設區市率先全面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從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70元,並建立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和喪葬金補助制度。各縣(市、區)認真貫徹,除武平、連城正在擬定提高保障標準外,其他縣(市、區)都已提高到70元,並建立了相應的長繳多得、多繳多得和喪葬金補助制度。

(六)強化責任,注重督查。

各縣(市、區)黨委政府把城鄉居民保險工作列入年度對鄉鎮、街道(辦事處)績效管理考覈的內容,與各鄉(鎮)簽訂責任狀。上杭、新羅、長汀、永定還建立了成員單位與鄉鎮聯繫掛鉤制度,協助鄉鎮做好工作。此外,各縣還制定了不同獎懲措施對這項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連城把新農保繳費參保率與年終財政分成掛鉤;武平、永定對宣傳效果差、措施不得力、工作進展慢參保率不達標的鄉(鎮)、村責任人予以全縣通報批評,並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永定、漳平對排位後幾位的鄉鎮,縣(市)領導進行約談,限期整改;長汀將各鄉(鎮)每天的參保繳費進度編髮短信進行通報;新羅將各鄉鎮的進度製作成紅、黃、綠色圖標每週進行通報。

【第9篇】新農村養老保險毛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

一、調查背景

養老保險制度是化解老年經濟生活風險的重要管理方法,是保障老年經濟生活安全的有效約束機制,也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世界上已有16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其中70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包括農村的。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一半以上的人口在農村,解決好農村養老問題就等於解決了中國大部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同時,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又是實施國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手段和方式,通過其在農村的實施,可以顯著地解決我國農民收入低的問題。我們去調查的同時可以讓自己更加了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際情況。

二、調查時間

****年**月**日—****年**月**日

三、調查地點

上裏古鎮和桃花巷對巖鎮清江村

四、調查對象:

街道居民和隨機遇到的行人

五、調查目的

瞭解新農村養老保險的實施力度和普及度

六、調查方法

問卷調查

正文:

一) 總體現狀及問題:

1. 層次低,範圍小,覆蓋面窄:

政府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目的應該是爲老年人提供一個“保護傘”,使其老有所養,但是,目前社會養老保險所覆蓋的人數非常少,未能真正發揮社會保障的功能;

2. 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於參保率低、待遇水平低,雖在實行,但社會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會保障基金調劑範圍較小。這項工作由於準備工作不充分,倉促上馬,片面地強調覆蓋面,忽視了繳費基數和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偏大、積累金額少,加之沒有統籌金支持等因素,造成了現在符合享受待遇人員領取金額太少,達不到“養老”的目的。這種狀況削弱了社會保障對勞動者的生活保障作用;

3. 農村社會保障模式存在弊病:

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模式,主要採取儲蓄積累模式,但範圍極小。由於無統籌金支持,又沒有其它補助收入,使農保基金總量不足,抗風險能力不強。從整體看,現行的農村社會保障模式無法承擔農村老齡化高峯到來的衝擊; 4.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缺乏法律保障,難以保證保值增值 :由於農村社會保障體制不健全,社會保障尚未立法,更沒形成法律體系,使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無法可依,無章可循,致使農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缺乏約束,資金使用存在風險大,無法解決保值增值的問題。

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發展”的原則

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堅持統籌兼顧、科學發展的原則。政府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總支出中的比重,並安排一定比例用於農村保障;要適當增加集體補助,通過政策扶持、加強管理、深化改革等途徑,大力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提高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能力,並制定相應的辦法規範村集體對農民的補助;要引導農民自身增加投入。通過一系列政策激勵,吸引農民參保,不斷提高覆蓋率,最終實現“全民皆保”的目標。

2.堅持“量力而行”的原則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立足點必須是保障廣大農民的基本生活需要。現階段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還難以完全替代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農村養老仍然必須堅持和強調社會保障與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相結合;必須堅持以個人繳費爲主、集體與國家補助爲輔、國家適當給予政策扶持相結合;必須遵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必須堅持量力而行與適度保障相結合的原則。

3.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

必須從農村經濟發展的差異性出發,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因人制宜,穩步實施。經濟欠發達地區,全面推進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條件還很不成熟,尤其是部分農民還沒有完全解決溫飽問題,農民籌資非常困難,地方財政也力不從心。應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則,從農民最急需的保障項目入手。從時間先後或具體步驟上講,必須貫徹“先易後難,穩步推進,重點突破”的戰略方針,先重點突破企業使用的農民工、專職村幹部等羣體的保障工作,當純農戶比例降到一定程度和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時,再全面推行。

三)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對策 :

1.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強化政府主導意識 大力加強農村社會保障組織建設,組建全國統一的農村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機構,理順各方面關係,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三方共同負擔的模式。確定各級財政職責,形成良性有序的投入機制。對於經濟發展水平較低的地區,由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給予資金支持。

2.建立多層次全覆蓋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貫徹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爲確保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障順利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必須同我國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農村實際情況相適應,同農民的承受能力相適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要與其他養老保障措施相配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能完全脫離家庭養老、土地保障和其他保障措施的實際情況,要使之形成一個有機整體,共同達到保障老年生活的目的。

3.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立法保障

各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頒佈的《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的基礎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規定性。加快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進程是關係到農村養老保險的可持續性和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一個根本性問題。爲保證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正常運行,以法律形式明確諸如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應遵守的原則、管理體制、資金來源、支付標準、基金運營情況、監督及相關部門的責任等。各地可根據當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國家制定的有關法律基礎上,再製定具體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辦法。

4.妥善解決與其他社保政策的接續轉移問題

隨着城市化進程的推進,農村居民的流動性日益頻繁,農民選擇參加城鎮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轉換到新農保、返鄉農民工參加新農保等勢所難免。因此,新農保制度與其他社保政策之間必須相互接續轉移。首先,要預留制度接口,制定與其他社保政策轉換的詳細辦法。其次,改進養老保險金的計發辦法。將各個不同時期形成的養老保障權益予以歸集。在參保人員達到年齡時,對養老保險權益進行分段累積計算,並在養老金待遇中予以體現。再次,加快全國社會保險信息化聯網建設,爲省際間農保與其他社保政策間的接續轉移提供技術支持。

5.拓寬農村養老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

建立相應的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構,制定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限制性投資政策,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健康持續發展。在農村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模式從國家經營向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的轉變過程中,政府的最終擔保所起到的穩定作用是無法替代的。實際上專家理財也有風險,政府必須承擔最終擔保。

三、結論:

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對一個農業人口占多數的國家而言關係到整個社會的穩定、

繁榮和發展,缺少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或者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也是不完整的。當下的中國,已經逐步邁入“老齡化”社會,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保障,是擺在執政黨面前亟待解決的大事,只有人民在養老保險中得到實際的可以滿足的利益,那麼實行養老保險纔算成功。通過養老保險讓老人們生活可以得到基本的保障,纔會減輕社會的壓力,所以養老保險必須保質,保量的進行。

【第10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調研報告

今年,省政府出臺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於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爲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爲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筆者根據**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地處漢江上游,川陝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與重慶市毗鄰,北接漢陰漢濱、東連嵐皋、西與漢中鎮巴接壤。總面積2204平方公里,全縣轄25個鄉鎮,212個村(居)委會,1367個村小組,總人口339281人,全縣農業人口288290人,佔總人口數的84%,農村18週歲至60週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154196人,佔總人口數的45%,60歲以上(含60歲)38000人,佔總人口數的11%。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全縣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3750人,佔農村適齡人口的2%。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18歲至60歲之間的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爲繳費基數,費率按10%、15%、20%、25%、30%分別爲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據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生活消費水平,18至45歲年齡段費率按8%、46至59歲年齡段費率按10%比較合適。

2、新型農保財政補貼:我縣農村60歲以上居民人口爲38000人,按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補貼,全年共需資金2280萬元;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準,按我縣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爲繳費基數,年繳費額爲216.7元,財政給予2%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43.34元,共需補貼668.28萬元,如財政給予2.5%、3%、3.5%、4%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分別爲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補貼分別爲835.35萬元、1002.42萬元、1169.49萬元、1336.57萬元。

以上兩項按照最低標準測算,縣財政全年共需補貼2948.28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佔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陝政辦發[20xx]4號)文件要求,採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幹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戶、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等重點人羣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願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範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爲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採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採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採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諮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戶作爲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爲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羣衆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管理辦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範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徵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