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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紀律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會議紀律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篇一

㈠校務會議

1、校務會參加人員有:正副校長、正副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工會主席、總輔導員。

2、會議由校長主持。

3、會議一個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可隨時舉行。

4、會議主要討論研究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指示,討論學校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教學工作,對學生的紀律處分。

㈡行政會議

1、行政會議參加人員有:正副校長、正副教導主任、總務主任,必要時可請有關人員參加。

2、會議由校長主持。

3、會議每週召開一次。

4、會議主要傳達、佈置上級部門下達工作任務,研究解決學校日常行政工作的重要問題。

㈢教研組長會議

1、傳達有關教育教學工作的上級批示和學校決議,並通過組長貫徹執行。

2、討論研究學校教育教學計劃,教改方案、進修規劃和教學總結等重大事項。

3、結合工作任務,組織組長學習教育理論,提高認識水平和工作能力。

4、討論教學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聽取組長的彙報,佈置工作。

5、會議由教導主任主持,全體行政參加。

6、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

㈣班主任工作會議

1、班主任工作會議參加人員有:校長、教導主任、總輔導員和班主任。

2、原則上每學期不少於二次,必要時可召開臨時會議。

3、會議由教導主任主持。

4、會議主要討論和研究學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班級工作。

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篇二

1.中隊輔導員例會制:

(1)每月第一週的週五下午爲輔導員例會時間。

(2)全體輔導員須按時參加會議,有事需會前請假。

(3)認真做好記錄,並能做到及時落實,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時溝通中隊情況。

(5)及時落實會議精神,配合大隊部搞好中隊活動。臨時活動及時完成。

2.少先隊大隊委例會制度:

(1)每月第一週週三中午爲大隊委員例會時間。

(2)必須按時到少先大隊部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有事經允許後方可請假。

(3)認真做好記錄,並能做到及時落實。

(4)彙報分管工作,簡明扼要。

(5)發言要積極,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映。

(6)討論問題時,要尊重別人的意見。

(7)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更好的開展少先隊工作。

(8)如有臨時活動則根據實際情況通知。

3.少先隊中隊委員例會制度:

(1)每個中隊每月一次中隊委員例會。全校中隊長例會2個月召開一次。

(2)必須按時參加例會,不得遲到,有事經允許後方可請假。

(3)認真做好記錄,並能做到及時落實。

(4)彙報分管工作,簡明扼要(全校中隊長例會彙報本中隊少先隊工作)。

(5)發言要積極,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映。

4.討論問題時,要尊重別人的意見。

5.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中隊輔導員更好地開展少先隊工作。

6.有較重要活動或重要議題可以召開擴大會議,邀請小隊幹部或隊員代表共同參與。

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篇三

校務會議是學校管理中民主集中化的重要形式,是領導貫徹民主集中制、交流信息、協調關係、優化決策、推動工作、促進管理的重要手段。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爲增強校長決策的科學性,學校的重大問題需由校務會討論和審議。

校務會議由校長主持,工會主席及各科負責人和其他有關人員參加。校務會一般間周召開一次,如工作需要也可臨時召開和調整校務會議的任務和議事範圍:

1、審查和討論學校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總結;

2、研究各項行政工作的貫徹落實和工作計劃的實施;

3、審議學校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報告;

4、討論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

5、研究學校招生、教育教學、教科研等各項工作;

6、討論學校重大項目投資、基建、設備購置等;

7、討論學校重大的改革方案、機構設置、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案的制訂修改和實施;

8、審議其他全局性的問題。

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篇四

爲加強本站行政管理和業務建設,圓滿完成中心賦予的各項任務,結合本站實際,設立彙報、交流工作平臺,以利於更好地指導業務,推進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加會議人員

1、經常性會議,本站在編的全體人員;

2、專題性會議,站領導和相關人員。

二、會議的組織

1、經常性會議,由辦公室負責人召集;專題性會議由站領導指定責任人召集;

2、會議由站長或副站長主持;

3、應到人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會後,召集人應將會議決定及時向其通報;

4、站務會議每週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週二上午;

5、專題性會議由站領導相機決定召開。

三、會議的內容

1、傳達上級機關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站長辦公會議的有關決定;

2、彙報、交流上週工作情況,安排下週工作計劃;

3、檢查落實本站開展行政管理和完成業務工作情況;

4、檢查人員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

5、分析業務工作、行政管理、後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

6、其它需要會議討論、研究的工作;

7、專題性會議議題由站領導確定。

四、會議的原則

站務會議是討論全站性工作的行政會議,應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則。與會人員應充分發表意見,根據大多數人的意見做出決定,或提交站長辦公會議決定,對會議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篇五

制度如下:

1、廚房根據需要,有必要計劃召開各類會議:

衛生工作會:

每週一次,主要內容有食品衛生、日常衛生、計劃衛生;

生產工作會:

每週一次,主要內容有儲藏、職責、出品質量、菜品創新;

廚房紀律:

每週一次,主要內容有考勤、考覈情況、廚房紀律;

設備會議:

每月一次,主要內容有設備使用、維護。

每日例會:

主要內容有總結評價過去一日廚房情況,處理當日突發事件。

安全會議:

每半月一次,主要是廚房的安全工作。

協調會議:

每週一次,主要是相互交流、溝通。

2、除例會和特殊會議外,各類會議召開至少提前一天通知,並告知開會時間、地點、到會對象及內容。

3、與會人員都應清楚會議性質及討論的要點,提前準備材料,會議主持者要做好會議進程的全要工作。

4、參加會議的所有人員都應準時出席,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準時到會者,應事先向總廚請假。會議必須準時開始,與會人員中途不得隨意離開會場。

5、會議非議論期間,與會者不應私下交談,爭論搶白。如需發言,應等待合適時間。

6、所有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直截了當,節約時間。

7、與會人員應集中精力開會,不辦理與會議無關事宜。

8、會議一時不能解決的事宜,應另作處理,由專人跟辦,不應費時討論,不可糾纏不休。

9、會議未形成決定的方案或未被通過的提議,應自覺保留,會後不亂議論,會上決定之事項,廚房各崗位必須自覺貫徹執行,其結果應主動報上。

會議紀律管理制度 篇六

爲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嚴肅會議紀律,提高會議質量,促進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分類

本制度的範圍包括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部門專業性會議等。

(一)局長碰頭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幹部和辦公室主任參加。局長碰頭會議一般在每星期一上午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是:通報上週工作情況,安排本週及近期工作。

(二)局長辦公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主持,局級領導幹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局長辦公會議根據實際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的主要內容是:

1、研究山東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2、討論通過會議講話(報告)、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等重要文件。

3、討論決定局屬單位和機關部門請示的重大事項。

(三)專題辦公會議,由局長、副局長按照分管的工作主持召開,涉及本專題的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會議的主要內容是:研究、協調專項工作問題,處理具體業務工作。

(四)防汛例會,由防辦主任或受防辦主任委託的副主任召集和主持,由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防辦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聽取本週防汛情況介紹,分析防洪形勢,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安排下週防汛工作。防汛例會一般在黃河汛期每週四上午召開,遇重大險情可隨時召開,如黃河汛情與上週無大變化,當週例會亦可取消。

(五)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召集和主持,局級領導幹部和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局務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必要時可吸收各市河務(管理)局、局直各單位負責人蔘加。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2、總結上季度工作,部署本季度任務。

3、通報重要情況,協調各部門關係。

4、討論研究其他重要工作事項。

(六)治黃工作會議,一般在每年12月下旬或下年1月份召開,由局長或受局長委託的副局長主持,局領導及局屬各單位、機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蔘加。必要時邀請黃委或省政府領導到會講話。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1、總結和部署全局年度工作。

2、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七)部門專業性會議,由業務主管部門召集,局主管領導或該專業部門負責人主持,各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方面的負責同志參加,確需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的,需報局長批准。主要任務是研究部署某一方面的業務工作。原則上每個部門年內只安排一次專業性會議。

二、會前準備

經領導研究確定召開的會議,主辦部門應充分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目的,收到實效。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會前準備等工作,辦公室協助做好會議其他準備工作。

(二)機關各部門需要提請局長辦公會議或專題辦公會議研究的事項,涉及其他部門的,會前應與相關部門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經過協商能夠解決的問題不上會議。經協商解決不了的問題報主管領導,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確需召開會議的,會前要研究出初步意見,經局主管領導同意後報局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統一安排。

(三)提交會議研究的重要事項,主辦部門在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對研究的問題提出明確具體的建議。需提交會議討論的內容要提前送主管領導審閱,經同意後,至遲須於開會前一天將會議內容的概要說明或會議材料送交參加會議的有關領導和部門。

(四)參加會議的領導,會前應認真審閱會議有關文件、材料,準備好會議發言或建設性意見。

三、會議的召開

(一)大力壓縮會議。省局召開的由各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的會議要儘量壓縮,一般每年不超過4次。能用文件、電報或電話聯繫解決的問題,不召開會議。能召開電話會議的,不集中開會。內容相近、時間靠近的會議應儘量合併召開。貫徹上級會議精神,要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不搞上行下效、層層開會。

實行“無會月”制度,原則上每年4月份和8月份爲省局的無會月,一般不在無會月召開會議。局機關的會議也要壓縮,保證每週都有“無會日”。

(二)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省局召開的會議一般只開到市河務(管理)局和局直單位,無特殊情況不開到縣(市、區)局,由各市河務(管理)局會後再組織貫徹落實。會議時間一般不超過2天,會議代表一般不超過40人,會議工作人員控制在與會人員的10%以內。

(三)嚴格會議審批制度。省局召開的全局性工作會議和部門召開的專業性會議,機關各部門在每年治黃工作會議後一週內提出本年度擬召開會議的計劃,報送辦公室彙總,提交局長辦公會議審批。已批准列入計劃的會議,主辦部門要在開會前10天將會議內容(含會議名稱、時間、地點、會期、人數、所需經費及其來源等)報送辦公室,提交局長碰頭會議研究確定。部門召開的臨時性小型專題會議,由部門提出會議計劃,由主管局領導同意後召開。

(四)要進一步轉變會風,開短會,講短話,提高議事效率。會議講話要簡明扼要,重點突出,不搞長篇大論,不講虛話、套話。會議要切實解決問題,力戒議而不決。

與會人員要認真遵守會議紀律,集中精力開會,進入會議室後手機、傳呼機一律關閉,會議期間不準出外會客,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五)治黃工作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長碰頭會議,由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髮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覈,送主持會議的局領導簽發。防汛例會、專題辦公會議、部門專業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做好會議記錄、編髮會議紀要,並做好有關服務工作。

(六)會議要嚴格按照會前審定的議題進行,不得臨時動議或提議研究議題以外的問題。經會議主持人或主要負責人明確認可的意見,有關部門要作爲會議的決議認真貫徹落實。

四、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一)局長碰頭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治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及有關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專題辦公會議、防汛例會、部門專業性會議由主辦部門負責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

(二)對於會議決定事項,有關部門要抓緊落實辦理。有辦理時限要求的,要嚴格按照規定時限提交辦理結果,反饋情況。因故不能按時辦理完畢的,需申述原因經主管領導批准可以延期,並向分管領導和辦公室及時報告辦理進展情況。

五、會議經費

有關會議標準、會議經費的使用和管理等問題,要嚴格按照省局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得隨意更改會議地點、提高會議標準、擴大會議規模、超支使用經費,不得向基層單位轉嫁費用。

六、處罰

辦公室將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總結檢查,凡違反以上有關規定的,按照《局機關工作考覈辦法》和《局機關工作考覈細則》有關條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