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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規章制度的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規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一

二、自覺排隊購買飯菜,不擁擠、不插隊、不嬉笑打鬧。領到飯菜後一律在餐廳用餐,嚴禁將餐具帶出餐廳。

三、注意用餐文明,餐廳內不得喝酒、吸菸,不得大聲喧譁。

四、愛護餐廳設施,保持餐廳桌面、地面、牆面的清潔,協助餐廳工作人員搞好餐廳衛生。

五、注意節約,不浪費飯菜,吃剩的'飯菜要倒入指定的容器裏。

六、餐廳工作人員要統一服裝上崗,打菜打飯時要戴口罩,工作時態度和藹,舉止文明。

規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促使制定、頒佈、修訂規章制度的程序科學化、規範化,保證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健全並有效執行,適應依法治企的需要,建立完善企業化制度體系,提升制度執行力,依據集團公司關於制度建設和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規章制度是指以公司名義頒佈實施、規範公司及各子公司經營活動和管理行爲、具有普遍適用性的制度性規範文本。

第三條公司規章制度按審覈權限分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規章兩大類。基本管理制度是指由公司股東審覈決定的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總經理工作細則、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具體規章是指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黨委、黨政聯席會議審覈決定的規章制度。

第四條制定規章制度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符合公司章程,有利於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三)堅持制度體系設計,保證其一致性、先進性、實用性;

(四)具有相對的穩定性,能在一定的時間和範圍內普遍適用;

(五)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遺漏,重複;

(六)在明確職權的同時,必須明確相關責任,做到權責統一。

第二章組織領導

第五條規章制度建設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協調,分工負責,在公司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第六條成立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公司規章制度建設工作。

組長:總經理;

副組長:公司其他領導成員、各管理職能單位負責人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審議公司制度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並上報股東審覈同意後組織執行;

(三)負責審覈公司具體規章的修訂、完善、廢止方案;

(四)審議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

第七條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爲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負責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公司企業管理部門,主任由企管部門負責人擔任。

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體系的策劃和設計,組織制訂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方案;

(二)負責組織審覈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並按程序組織報批;

(三)負責組織評價規章制度執行情況並提出規章制度修改、完善、廢止建議;

(四)檢查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書寫公司規章制度運行情況報告。第八條公司各管理職能部門是公司規章制度建設的責任部門,在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本部門職責內相關業務規章制度的建設工作。

各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按職能和業務分工擬訂專業的規章制度建設方案或工作計劃

(二)負責組織起草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相關規章制度文本草案;

(三)負責本部門職責專業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與監督;

(四)有責任對制度體系建設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依據

第九條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工作根據以下原因開始啓動:

(一)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

(二)集團等上級管理部門要求;

(三)公司規章制度體系建設工作方案或工作計劃。

第十條公司規章制度的。建設與完善工作,一般按照部門職責和業務劃分分工負責:基本制度根據股東委託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指定部門或成立專

工作隊伍負責完成;具體規章按照誰的業務誰負責、誰的制度誰建設的原則由各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完成。

第四章制度文本的書寫要求

第十一條規章制度文本的起草,一般應遵循以下工作程序:

(一)確定主題,草擬提綱;

(二)調查研究,收集和掌握有關的法律、法規及上級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發至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徵求意見;

(五)彙總意見,修改完善。

第十二條徵求意見應面向公司各部門,有特定對象的,還應專門聽取特定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各單位對制度文本的意見和建議,應儘可能體現和落實在制度文本之中。對不能協調一致的意見,應將不同意見附在制度文本草案之後一併報批。

第十三條制度文本應做到用詞準確、條理清晰、結構嚴謹、體例規範、言簡意賅、易行管用,既尊重程序,又講究效率。

第十四條規章制度的文本格式應符合公司依據本辦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書寫規範》的要求。

第五章制度審批與頒發

第十五條各部門在完成規章制度文本草案起草後,應先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初審,初步審覈擬訂的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是否符合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是否符合公司的機構設置和運行條件的現實要求。

第十六條除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上級管理部門有特殊要求外,規章制度文本草案在初審後一般應及時送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複審,複審的內容包括文本格式是否符合公司要求,是否同公司現行的有關規章制度存在重複、交叉、矛盾。

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對不符合公司實際需要、暫不成熟、與現行規章制度衝突的規章制度,可以提出修改完善、暫緩下發、不予下發的意見。

第十七條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在正式頒佈前,還應經過以下審覈程序:

(一)對涉及到公司職工利益的相關規章制度,如福利待遇、薪酬方案等應提交給職工代表大會審議;

(二)凡涉及安全、環保、質量等社會責任的,應報上級或政府相關部門審覈。

第十八條公司規章制度的簽發:

(一)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股東審覈批准後頒發執行。

(二)公司具體規章制度經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後,由總經理或由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簽署和頒發執行。

(三)規章制度中屬於黨羣工作制度的,報經公司黨委審議批准後,由公司黨委書記或副書記簽署和頒發執行。

第六章制度執行與監督評價

第十九條公司建立制度執行責任體系。各管理部門和各分廠、子公司主要負責人是規章制度執行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制度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分別對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負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

第二十條建立完善制度執行監督評價體系。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相關業務制度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審計監察部門負責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評價。

第二十一條建立規章制度異常管理機制。規章制度在執行中出現以下異常現象時,由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評估完善:

(一)上級管理部門提出修改完善意見的;

(二)制度執行部門和有關單位提出3次以上修訂意見的;

(三)制度監督部門提出重大制度改進意見。

第二十二條規章制度在執行過程中遇到問題,應及時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及時組織修訂和完善。在未進行修訂和完成之前,原則上應按原制度條款執行。

第七章制度修訂和廢止

第二十三條當制度在執行的過程中由於實際情況發生變化要按照實際情況及時予以修訂。

第二十四條制度修訂應嚴格履行制度制訂時的相關程序,並在頒發文件時簡要說明修訂理由。

第二十五條當制度與相關法律發生衝突或者有更替制度出現時予以廢止。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公司各子公司規章管理制度建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由公司規章制度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規定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相信大家都能意識到一個問題。制度建設是一個制定制度、執行制度並在實踐中檢驗和完善制度的理論上沒有終點的動態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制度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建立一個良好的規章制度管理體系,企業、政府才能更好的管理自身。

管理規章制度 篇三

爲保證農藥質量,保護生態環境、農業生產和人畜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種子法》、《農藥管理條例》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進貨檢查和檢驗

農藥進貨時將產品與其標籤或者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覈對無誤。對所購產品有質量疑問,委託有關部門進行質量檢驗。

二、質量管理

銷售的農資保證質量,不會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禁止銷售無登記證或臨時登記證、無生產許可證或者生產批准文件、無產品質量標準和產品質量合格證和檢驗不合格的農資。

三、過期農藥處理

超過產品質量保證期限的農藥,不得經營,並及時退還廠家或交由縣農業局統一處理;如確實無法及時處理的,按規定註明“過期農藥”字樣,且單獨放置。

四、質量事故報告

如發生質量事故,應對質量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凡因農資問題造成農民損失,經查證是本店銷售的,無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

管理規章制度 篇四

一、就餐:

1、所有就餐人員一律憑飯菜票就餐,一律不欠款,不賒賬。

2、食堂工作人員除殺豬共同就餐外,不準另開小竈。爲確保飯菜的安全,值周班級組長要對食堂負責。

3、食堂工作人員的親屬一律不準在食堂就餐。

4、不準以現金或其他形式出售食品和未加工物品。

二、工作紀律規定

1、售飯菜時對老師、學生一視同仁,認真收票。

2、行爲舉止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嚴禁與學生爭吵。

3、有問題及時向食堂負責人反映,不準翻弄事非,製造矛盾,影響團結。

4、保管、採購要堅持原則,堅持物品領用和採購制度,遵守財經紀律。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按規定的時間作息。

6、有下列情行之一者,除處以經濟處罰外,一律下崗或解聘。

①故意損壞公物的。

②故意不收或少收飯菜票的。

③造成嚴重浪費的。

④工作嚴重失職,造成重大損失的。

⑤私分偷拿食堂物品的。

永興中學食堂財務管理:

一、食堂收支統一由學校總務處單獨建帳覈算管理。

二、飯菜票價的定價或調整,由學生食堂管理員召集有關人員參照市場物價商定。

三、支出票據覈銷,必須是售主出據的並有售主簽章的購物依據,經食堂保管覈實驗收物品後簽章,再由食堂管理員審檢簽字報銷。否則不予報銷。

四、大額購置,需由組長擬計劃,食堂管理員批准後再行採購。

五、飯菜票由伙食總務主任統管,根據銷售量清點加蓋印件後交食堂賣票員每月核實一次。

六、伙食帳務每期末結算,作出結算報告並公佈。

一、全心全意爲師生服務,全力做好炊事工作。

二、任勞任怨、大公無私、勤儉節約、工正廉潔、講究衛生。

三、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樹立服務育人的觀念,提高良好的職業道德素質。

四、按時上下班,不早退、不遲到,上班不幹私活。

五、服從安排,不拈輕怕重,對工作積極主動,高度負責。

六、愛護公物,自覺維護集體利益。

七、提高警惕,嚴防偷盜事件發生。增強個人工作期間的安全意識,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管理規章制度 篇五

爲貫徹實施《南華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生學分制學籍管理規定》(校政發153號),切實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之精神,特補充制訂以下實施細則。

第一條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每學期所選/修課程總學分不得高於40學分;一學年合計取得的學分低於15學分者,建議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二條學生應先取得公共基礎課、學科門類基礎課等先修課程的至少80%學分後,才能進入專業課程階段學習。在第三學年上學期(五年制學生第三學年下學期)開學補考後仍未取得應修學業學分的80%者,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三條理工、經管、文法、教育學等門類專業學生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畢業設計(論文)。上述專業四年制學生第四學年開學初補考後(五年制學生第五學年開學初補考後)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覈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畢業設計(論文)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四條醫學類專業學生參加臨牀實習之前必須先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臨牀實習。醫學類學生在臨牀實習下點前,經補考後所取得的總學業學分,比應修學業學分少25學分及以上的,或應修課程中有10門及以上考覈不及格的,或未達到所在學院規定的臨牀實習資格審查其它要求的,不能獲得臨牀實習資格,必須編入下一年級學習。

第五條各學院應制定本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臨牀實習資格審查合格標準,及時向學生公佈,並報教務處備案。

第六條本實施細則自20xx級學生起執行。xx級和xx級學生留級到20xx級的,同20xx級依學分制進行管理。原學年制下的學籍處理視同學分制下的學業警告。

第七條本實施細則由教務處負責解釋,以往規定與上述相沖突的,以本細則爲準。

管理規章制度 篇六

第一條爲加強對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中所稱機動車駕駛員指局內在職的機動車駕駛員、聘用駕駛員和因工作需要暫時在駕駛崗位上的非專職駕駛員。

第三條局人祕股負責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局效能辦配合監督檢查。

第二章機動車的使用、維護及管理

第四條局內所有車輛實行定人定車管理,車輛由各用車單位具體負責管理,在局辦公車輛不足情況下,局人祕股有權統一調度。各單位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車輛使用、維護、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條車輛執行外出審批登記制度。因工作需要出縣的車輛到局人祕股登記,由局分管領導同意,局長審批,報局人祕股備案。禁止未經局長批准的車輛私自出縣區。

第六條未經領導批准,禁止私自用車。

第七條車輛的保養應堅持“預防爲主、強制維護”的原則,堅持例保、預檢預修制度,消除故障隱患,降低油材料的消耗,提高車輛的運行質量;車輛要及時清洗,保持內外乾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