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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的資料簡介(新版多篇)

孫中山的資料簡介(新版多篇)

孫中山的名字典故 篇一

孫中山使用過不少名字,多數是爲了宣揚革命或擺脫通緝而取的,部分則在於表達人生期望。孫中山還用過陳文、山月、杜嘉偌、公武、帝朱、高達生、吳仲等化名,以及杞憂公子、中原逐鹿士、南洋小學生、南洋一學生等筆名。

孫中山除了本名與下表所使用的名字外,辛亥革命以後,孫氏不再面臨滿清的追捕,其本人之所有公私檔案均以本名“孫文”署名。在歐美,孫以其號“逸仙”或全稱“孫逸仙”(即英文“SunYat-sen”)而聞名於世。性質名字說明譜名德明族譜上的名字。幼名帝象“帝”字,乃親人爲其請求“北帝”神,護佑之意。名文在家鄉上學時所取的訓名。字載之由名“文”而來,取“文以載道”之義。號、教名日新取自《大學》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之語。1883年於香港加基督教受洗時的署名,亦即教名。號、教名逸仙由漢文教師區鳳墀牧師依“日新”之粵語諧音所改。羅馬化Sun Yat-sen“孫逸仙”的英文拼寫。因孫中山曾在澳門行醫,故常被尊稱爲“Dr. Sun Yat-sen”。化名中山樵1897年,爲掩護於日本流亡之行蹤,日本友人平山周在陪同孫氏投宿旅館時,想到附近有華族中山家宅邸,加上該家族成員中山慶子乃明治天皇生母,同時孫文亦欽佩明治天皇推動明治維新之舉措,便爲其取日本姓爲“中山”,加上自取之“樵”。化名高野長雄紀念日本維新志士高野長英醫師而命名。慣稱孫中山1903年革命人士章士 釗將日本人宮崎寅藏(即宮崎滔天)之著作《三十三年之夢》翻譯爲《大革命家孫逸仙》時,將本姓與化名連用,成爲後人對孫文的慣稱。

此外,孫中山曾自稱爲洪秀全第二,並認爲洪氏爲“反清英雄第一人”。有人認爲這是由於孫接受西式教育,不受傳統忠君觀念束縛,纔敢於如此自稱;民國時期歷史教科書亦採用此說。

至於“孫大炮”這個當時政治對手揶揄孫文的外號,在辛亥革命前已有,大炮是粵語“不切實際之人”的意思,暗諷孫文言辭誇大不實。

另外,孫中山在香港西醫書院(香港大學的前身)讀書時,常當衆倡言反清,聞者多膽怯走避,惟陳少白、尤列、楊鶴齡附和之,乃得四大寇之諢名。

清政府官方文件中,皆在其名字“文”上作文章,加上三點水部首,貶稱其爲孫汶。“汶汶”一詞,出自《史記·屈原列傳》:“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註解此文的人,或說“汶汶,猶昏暗不明也”,或說“蒙垢塵也”,或說“玷污也”。

孫中山的思想 篇二

孫中山先生以“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爲自己的座右銘,強調要“內審中國之情勢,外察世界之潮流,兼收衆長,益以新創”。孫中山先生注重學習世界上的先進知識和有益思想成果,並希望結合中國的實際用來改造中國。孫中山先生十分關注俄國十月革命和馬克思主義在世界範圍的傳播,敏銳地認識到五四運動和中國共產黨成立對中國變革的重要影響,毅然實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賦予三民主義思想以新的內涵。三大政策是孫中山先生的重要政治主張,是他倡導的民族民主革命從屢受挫折轉向成功、進而取得顯著成就的正確道路。

孫中山先生畢生堅持“三民主義”,堅持民主、共和救中國和三民主義救中國的信念與理想。

辛亥革命以“民族”、“民權”、“民生”爲核心的“三民主義”理念。

倡導“權能區分”——“人民有權,政府有能”;推行“萬能政府”——“廣興福利,大有爲式”。

註釋“人民之權”——政權應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項。

註釋“政府之能”——“立法、行政、司法、考試、監察”五權分立,是爲“五權憲法”。

闡明人民行使政權的基本訓練與條件:民權初步,即議事規則。

提出中央與地方的“均權制度”,以縣爲單位的“地方自治”。

在經濟思想方面,提倡社會互助理論:“人類進化之原則與物種進化之原則不同,物種以競爭爲原則,人類則以互助爲原則。”

在政治現代化建設方面,主張漸進主義的軍政、訓政、憲政三階段說:“軍政時期優先消滅軍閥土匪,應實行軍管。訓政時期優先基礎建設與民權初步訓練,應實行一黨執政。憲政實行之條件是全國半數以上縣市具有選舉罷免地方首長之條件,公民具有發動創制複決之條件,則選舉召開國民大會制訂憲法,還政於民,實行多黨競爭的現代政治制度。”

推行以王道爲基礎的區域合作和政治架構:大亞洲主義,以及向國際投資開放的實業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