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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防颱風應急預案

第1篇:深圳防颱風應急預案

深圳防颱風應急預案

深圳防颱風應急預案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爲了儘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通常會被要求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深圳防颱風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漁業防颱風應急響應,積極應對臺風災害,保證漁業防颱風工作有序、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依據《福建省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福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福州市防洪防颱應急預案》、國家海洋局《風暴潮、海浪、海嘯、海冰災害應急預案》等。

1.3工作原則

1.3.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政府爲主、行業爲輔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啓動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響應、落實漁業防颱風各項應急工作任務。

1.3.2以人爲本,減少損失。一切從人民利益出發,在處置颱風災害有多種措施可供選擇的情況下,應首選保障漁民羣衆生命安全且對財產損害較小的措施。

1.3.3條塊結合,屬地爲主。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下,加強與本級氣象、水利等部門的聯繫協作,加強系統上下的溝通協調,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發生颱風災害及其次生海洋災害時海洋與漁業系統的預防、應急處置和漁業災後恢復生產。

根據本預案啓動的應急響應主要用於規範市級的防災抗災行動,縣、鄉各級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和防汛部門的部署,自主決定啓動或者調整(終止)應急響應的時間和等級。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海洋與漁業局成立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局領導小組”),負責全市漁業防颱風應急工作,市局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局防災減災處。

2.2市局領導小組

組長:局長

副組長:分管防災減災工作的副局長(副調研員)任常務副組長;其他副局長(副調研員)和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主任任副組長。

成員:局機關各處(室)負責人、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派駐局紀檢監察室主任、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分管副支隊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分管副主任、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人。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局防災減災處處長兼任,副主任由局應急指揮中心主任兼任。

2.3組織機構職責

2.3.1市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指”)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系統漁業防颱風工作,研究和通報本系統防颱風的重大事項,督促和檢查漁業防颱風工作。

⑵確定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應急響應方案。及時向市委、市政府、省海洋與漁業廳和市防指報告漁業防颱風工作,向災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⑶指導和協調災後漁業生產恢復工作,組織本系統力量對受災地區進行支持,負責漁業抗災救災、恢復生產補助項目、資金和物資的分配。

2.3.2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⑴負責市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繫;負責組織漁業防颱風會商、提出防範措施和意見;及時傳達市防指和市局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督促各項漁業防颱風措施的落實。

⑵在臺風發生期間,負責落實應急值班;掌握、報告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應急工作和全市漁船進港、漁排人員轉移等情況;負責收集統計和分析全市漁業受災情況,並向市防指、省廳報告。

⑶負責協調各成員單位組織人員趕赴災區指導防災、救災和恢復生產工作;負責防颱抗災救災相關信息的收集、歸檔,組織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處理其他日常工作。

2.3.3市局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在市局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分工負責,協同工作”的原則,成員單位各司其職,開展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1)防災減災處:承擔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2)辦公室:負責通知、督促局屬事業單位做好防颱風工作,收集、報告局屬事業單位部署、落實防颱風工作情況和受災情況;負責防颱抗災救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通過局門戶網站發佈防颱風信息;負責防颱風的後勤保障工作。

(3)政策法規與規劃處:制定漁業防颱風工作中防災減災和漁業受災救助政策。

(4)資源環境保護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5)海域和海島管理處: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參與防颱風應急處置工作。

(6)漁船漁港管理處:負責指導全市漁船進港避風工作;協助做好避風漁港和漁業船舶應對臺風災害的風險評估。

(7)水產產業處:負責指導全市漁業系統開展各類水產養殖生產設施除險加固和養殖水產品搶收等工作;提出災後漁業恢復生產意見並組織落實。

(8)外經處科技處:負責全市回國遠洋漁船防颱風工作。

(9)局應急指揮中心:協助做好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保持與市防指及其成員單位的聯繫;負責防颱風期間的24小時應急值班工作;負責通過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平臺發送防颱風信息。

(10)駐局監察室:協調督促有關部門抓好全市海洋與漁業系統防颱風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有關領導和責任人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11)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負責組織各級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對進港避風漁船的監督檢查;協調指揮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參與搶險救助工作;做好海洋與漁業執法船艇的防颱避風工作。

(12)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負責密切監視颱風發展動態,及時接收並轉發海洋災害預警報;負責提供防颱風暴潮和海浪災害會商材料並參加市防指的有關決策會商;參與颱風災害調查、評估;負責災後恢復生產技術指導和水生動物疫病防控工作;參與災後水產苗種和魚藥的組織調劑工作。

(13)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負責災後漁業互助保險的理賠工作,颱風過後立即開展勘驗定損,受災理賠,幫助入會參保的`漁民儘快恢復生產。

3.應急響應

按颱風的嚴重程度和範圍,將響應工作由低到高分爲Ⅳ、Ⅲ、Ⅱ、Ⅰ四級。

3.1Ⅳ級響應

3.1.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啓動防颱風Ⅳ級響應

氣象臺發佈颱風藍色預警,預計在未來72小時內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或近海出現熱帶低壓,預計24小時內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1.2應急響應行動

⑴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位指揮,啓動本應急預案。

⑵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24小時應急值班,加強與市氣象部門、市防汛辦的聯繫,密切注意颱風動向,及時收發和報送信息。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做好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並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報,向各縣(市)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臺風消息。

⑸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通報後,認真履行職責,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統計出海漁船與人員數量,並與漁船上的人員保持聯繫,通知做好防颱風準備。

3.2Ⅲ響應

3.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啓動防颱風Ⅲ級響應

氣象臺發佈颱風黃色預警,預計在未來48小時內將有熱帶風暴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

3.2.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出通知,對臺風可能影響的海域作出防颱風安全部署。

⑷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迅速開展應對工作。

⑸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⑹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值班,保持24小時通訊聯絡,及時掌握颱風動態和各地漁業防颱抗災工作情況,並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臺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颱風信息。

⑺市局領導小組適時成立防颱抗災工作組,赴臺風影響重點縣(市)區,指導協調、督促檢查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颱風防禦工作。

⑻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3Ⅱ級響應

3.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啓動防颱風Ⅱ級響應

氣象臺發佈颱風橙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熱帶風暴或颱風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3.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坐鎮指揮。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局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⑷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蔘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各成員單位抓好防颱抗災措施的落實。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海上漁船返港就近進港避風、漁排和進港漁船人員的撤離及漁排加固、漁船錨固等工作:

①在臺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通知在海上作業的漁船全部返港,就近進港避風;

②在臺風7級風圈到來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漁排上的老人、婦女、兒童和病弱者撤離;

③在10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44.1千瓦(60馬力)以下的漁船和漁排上人員撤離;

④在12級風圈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110.3千瓦(150馬力)以下漁船上所有人員撤離上岸,110.3千瓦以上漁船除留守3-4人值班外,船上其餘人員全部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立即上崗到位,組織人員深入基層、重點部位,檢查、督促基層落實各項防禦措施,並及時將防禦部署落實情況上報市局領導小組。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排人員撤離、漁船進港、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臺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颱風信息。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做好應急準備工作,保持通訊暢通。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4Ⅰ級響應

3.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啓動防颱風Ⅰ級響應

氣象臺發佈颱風紅色預警,預計在未來24小時內將有強颱風及以上等級的熱帶氣旋可能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

3.4.2應急響應行動

⑴根據《福州市防洪防颱風應急預案(修訂)》要求,市局領導小組組長到市防指協助總指揮工作。

⑵市局領導小組常務副組長在廳本部坐鎮指揮,其他副組長到位協助指揮。市局領導小組主持召開局防災減災處、漁船漁港管理處、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局應急指揮中心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參加的會商會,分析颱風特點、發展趨勢和影響,研究防禦方案和措施。

⑶市局領導小組召開相關成員單位領導參加的防颱風緊急會議,對防颱風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

⑷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風暴潮、海浪的觀測和預報,及時向市局領導小組報告。

⑸市局領導小組發出緊急通知,提出防禦颱風要求,督促指導相關地區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做好漁船錨固和人員的撤離等工作。在14級以上風力到達之前6小時,督促指導所有漁船上人員撤離。

⑹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上崗到位,全面落實各項防禦措施,發現險情及時處理並報告。

⑺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強應急值班和通訊聯絡,及時準確掌握漁船人員撤離上岸等情況,並及時報告市防指和省廳。通知相關單位通過短信平臺等渠道向漁民發送颱風信息。

⑻可能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搶險隊伍按照當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要求,迅速投入搶險救災。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支隊應協調指揮全市漁業執法船艇在保證執法船隻和人員的安全情況下,隨時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⑼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員進駐市防指協助工作。

3.5響應級別調整或終止

按市防指的調整或終止通知爲準。

⒋災後處置

⑴根據受災情況,市局領導小組及時召開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研究抗災救災善後具體事宜。

⑵市局領導小組成員會議決定向災區派遣救災指導工作組,各組人員應於當天或次日赴災區瞭解覈查災情,指導幫助當地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落實災後補救措施,促進生產儘快恢復。同時,認真總結抗災救災經驗教訓,將抗災救災工作情況迅速報告市防指。

⑶局防災減災處應儘快統計出各地漁業受災情況,及時上報市防指和省廳。局水產產業處及時提出救災、恢復生產補助項目、資金和物資安排的建議方案。

⑷受颱風影響區域的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深入災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幫助災民儘快恢復正常生活生產秩序,維護社會安定穩定。同時,提交災後評估報告,制訂善後工作計劃

⑸根據災區需要,及時協調市內外有關部門,組織水產種苗、漁藥、飼料等漁用物資的調劑,做好漁業生產的恢復重建工作。

⑹漁業互保協會福州市辦事處要積極組織人員及時奔赴災區,做好已參加漁業互助保險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⒌應急保障

⒌1資金與物資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安排一定的資金與物資,用於颱風災害的應急準備和搶險救災工作。

⒌2觀測與預報保障

市海洋與漁業技術中心(預報臺)加強對臺風動態的監視,保障海上觀測網正常運行,及時發佈海洋災害預警報,確保信息網絡的暢通,及時開展災後調查,爲防災減災提供技術支持。

⒌3通訊與信息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漁業通訊設施建設與維護,保障防颱風應急工作中的電話(傳真)、網絡等信息渠道暢通;加強海上漁業安全應急指揮系統建設管理和日常維護,提高漁船防災減災和海上自救互救能力。加強颱風災害信息體系建設,實現上下暢通,達到早預報、早發現、早處置的要求。

5.4宣傳與培訓保障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等媒介,加強颱風、風暴潮、海浪等自然災害知識宣傳,尤其是加強漁排養殖和漁船捕撈生產的防災減災科普知識宣傳。結合實際積極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和組織實施,並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區域漁業防颱風應急預案。

6.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6.3名詞解釋

本預案所稱颱風,爲熱帶風暴、強熱帶風暴、颱風、強颱風、超強颱風等各類熱帶氣旋的通稱。

第2篇:深圳防颱風應急預案

這個網站深圳防颱風應急預案範文很有深度,希望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防颱風應急預案

防颱風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與依據。

爲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我鎮防禦颱風工作,促進防禦颱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地開展,最大程度地減輕颱風災害帶來的損失,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發展。根據《佛山市防颱風應急預案》、《順德區防颱風應急預案》等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颱風災害的防禦及應急處置。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減少危害。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爲防禦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減少颱風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以防爲主,防抗結合。堅持預防和處置相結合,完善工作機制,強化防禦和應急處置規範化、制度化,不斷提高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學化水平,增強綜合管理和應急處置能力;堅持“防、避、搶、救”各項措施相結合,保障防颱風工作有序、高效、科學開展。

3、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鎮委、鎮政府和區三防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防颱風工作,落實鎮行政首長負責制,統籌協調,分級分部門負責。

4、全民動員,協調應對。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羣衆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鎮三防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社會各界要迅速響應,形成運轉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

二、區域概況

(一)自然地理。

**鎮座落於佛山市順德區西南,位於我省沿海地區,受南中國海及西太平洋生成的熱帶氣旋正面襲擊或影響的情況時有發生。其中,7~9月份爲颱風活動季節,颱風期間有時發生強颱風。由於地處西、北江下游,每年4~9月受兩江洪水影響,如適逢多雨和颱風天氣,容易造成洪澇災害。

(二)防禦重點。

1、危房及危險房地段人員轉移,病險工程(設施)搶修和防護。

2、水閘、堤防等水利工程及其它設施運行安全,“三高”農業的防風防澇。 3、山體滑坡。

4、高層建築工地棚架、廣告牌、鐵塔、行道樹、電線杆、天線等高空設施防風,城鎮低窪地區的排澇。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鎮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所。

鎮政府成立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所(以下簡稱“鎮三防指揮所”)爲全鎮防禦颱風工作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全鎮防禦颱風及搶險救災工作。各單位、各村(居)在鎮三防指揮所的統一指揮下,負責各自職能範圍內或各自轄區內的防禦颱風及搶險救災工作。

1、鎮三防指揮所組織機構。

(1)指揮:由鎮政府的行政首長擔任。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2)副指揮及成員:由鎮領導和鎮國土城建和水利局主要領導擔任。

(3)成員單位:黨委辦公室(應急辦)、宣傳文體辦公室、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教育局、農業和社會工作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武裝部、區公安局**分局、**醫院、中國電信**分公司、**供電所、**供水公司等。

2、鎮三防指揮所防颱風職責。

在鎮委、鎮政府及區三防指揮部領導下,組織、指揮、協調全鎮的防颱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其主要職責是:負責擬訂全鎮三防政策及相關制度,貫徹執行上級防颱風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區三防指揮部的指示、命令;嚴格實行防颱風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編制完善防颱風工作預案;檢查督促各有關部門做好防颱風準備工作;督促或組織河道清障工作,提高江、河堤圍防颱風能力;下達應急強制等調度命令,統一調度全鎮各類搶險隊;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防颱風搶險救災;負責發佈全鎮風情、水情通告,組織災後處置。

3、鎮政府防汛防旱防風指揮所辦公室(以下簡稱“鎮三防辦”)爲鎮三防指揮所的常設辦事機構,負責本鎮防禦颱風的日常工作,編制修訂《**鎮防颱風應急預案》。

(二)主要成員單位防颱風職責如下。

(1)黨委辦公室(應急辦):①負責協調落實鎮委鎮政府有關防颱風工作的決定及部署;審查《**鎮防颱風應急預案》等規範性文件;②指導和督促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③負責相關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上報工作。

(2)宣傳文體辦公室:①負責全鎮防風搶險救災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②督導電視媒體在接到鎮三防辦提供的有關風情、雨情、水情的信息後及時向公衆發佈;③督導電視媒體制作必要的防禦颱風指引、常識等公益宣傳廣告。

(3)經濟和科技促進局:加強對城市照明等市政公用設施的檢查和管理,指導轄區相關部門搶修受影響的路燈。

(4)教育局:①編制並落實教育部門防颱風應急預案;②指揮、協調受颱風影響的托幼機構及中國小校落實防禦措施,必要時組織、指導師生安全轉移;③及時把颱風等災害預警通知傳達到有關教育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停課安排;④指導、監督學校進行防風減災、應急避險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5)農業和社會工作局:①指導農口各相關單位做好防禦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②指導各居(村)委會對各種養殖戶落實防風措施做好自保自救工作;③指導漁業船舶、魚排人員防風避險工作;④向鎮三防辦報告農業受災情況。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①督導有關部門做好防颱風的救助工作;協助做好災後救濟工作;②協助覈查、發佈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三防辦提供災情信息;③及時對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庇護中心數據進行覈實與更新。

(7)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①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對水閘、堤圍等水利設施,尤其險工險段進行檢查,及時搶修加固;加強水閘、電排站調度管理,及時做好預排工作。

②負責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組織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組織專家論證認定地質災害治理責任,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發生後,負責組織指導排險工作。

③負責監督檢查各類房屋建築、工程設施防禦颱風設防標準的落實,組織做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好建築工地在建工程防禦颱風的安全管理,疏散、轉移危房居民和危險臨時工棚住宿人員。颱風過後,及時組織對臺風影響期間受損、受浸房屋進行安全鑑定,確保安全後方可准許人員回遷。

④負責組織、調撥搶險所需的砂、石料、鋼筋、水泥等搶險物資,並組織準備好一定數量的搶險機械,組織技術人員上崗就位,隨時待命參加搶險工作。

⑤負責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

⑥負責道路兩旁樹木及其它綠化苗木受損修復管理,避免造成事故。

(8)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突擊救護隊伍,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病工作,防控災區疾病、疫情的傳播、蔓延。

(9)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①監督、指導防颱風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及工業園使用燃氣生產企業(包括倉庫)的防颱風安全工作。②督促有關部門加強對電力、碼頭、道路、橋樑、市政、大型建設項目等重要設施的防颱風安全檢查,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10)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

①加強對環衛、燃氣等市政公用設施、港口碼頭、交通運輸的監督檢查和安全管理。

②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和設置單位(人)檢查戶外廣告牌的安全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戶外廣告牌,聯合有關部門督促設置單位(人)及時做好加固工作;必要時,強拆存在安全隱患的建(構)物或設施。

③督促指導相關部門做好城市雨水排放工作,做好城市排澇設施的運行管理工作,必要時組織人員對城區積澇嚴重地區進行搶排。

④組織調度搶險救災車輛、船隻,運送搶險隊伍和救災物資。

⑤負責公路、橋樑在建工程的防風工作,負責組織搶修損毀道路、橋樑。

(11)武裝部:組織協調鎮民兵預備役參加搶險救災工作,協助鎮人民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羣衆。

(12)區公安局**分局:①負責維護社會治安和交通秩序工作,及時制止不法分子乘機打砸搶活動,及時控制災民哄搶救援物資行爲;②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因防風搶險救災引發的羣體性治安事件;③協助危險地區或危房羣衆疏散、轉移工作和陸地的突擊救援、搶險工作;④利用交通電子顯示屏協助發佈颱風預警信息;⑤加強道路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和車輛分流,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

(13)**醫院:負責組織突擊救護隊伍,搶救受災傷病員,做好災區的衛生防病工作,

(14)電信部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順德**分公司、中國移動佛山順德**分公司、中國聯通佛山順德**分公司等):①組織集合技術維修隊伍,對關鍵線路和設施進行認真檢查,確保鎮三防指揮所等重要部門的通訊暢通無阻;②當通信設施遭到破壞而造成較大面積通信阻斷時,應及時使用機動應急通信系統,作爲公衆通信網的延伸和補充手段。

(15)**供電所:①負責所轄供電設備的安全供電,特別要保證鎮排澇泵站和鎮三防指揮所、**醫院、供水等部門及通信部門中心機房的用電需要;②保障電力設施的防颱風安全工作,必要時,及時切斷危險地區的電源;③配備足夠的供電應急搶修隊伍和材料、物資,及時修復故障;④編制重要用電單位的雙電源供電方案,指導、協助有關單位配備足夠容量的自備電源。

(16)**供水公司:①負責**鎮轄區內因颱風而損毀的供水設施的搶修工作;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②負責因颱風而出現停止正常供水區域的應急供水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報鎮三防指揮所備案。如實施方案有修訂時,每年汛期前(4月15日)報鎮三防指揮所備案。

四、預警與預防

(一)預警。

颱風預警是針對熱帶氣旋影響所造成的強風、暴雨、洪水超過一定的標準而向社會所進行的警示活動。 1、預警等級、信號。

根據熱帶氣旋影響範圍和程度,颱風預警等級分爲四級:Ⅳ級(一般),III級(較重),Ⅱ級(嚴重),I級(特別嚴重)。熱帶氣旋發展過程中其強度、範圍、登陸地點、危害程度等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調整預警等級。颱風預警信號分五種,分別以白色、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見附件1)。

(1)Ⅳ級預警:藍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爲Ⅳ級預警;

(2)III級預警:黃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爲III級預警;

(3)Ⅱ級預警:橙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爲Ⅱ級預警;

(4)I級預警:紅色颱風預警信號時爲I級預警。 2、預警發佈。

(1)颱風預警信號由區氣象臺發佈。

(2)宣傳文體辦組織新聞媒體及時播報預警信息、有關臺風與防禦颱風信息,當氣象部門發佈颱風預警信號後,新聞媒體(報紙除外)應在15分鐘內向公衆播出;**廣播電視臺除掛出預警信號外,還要以滾動字幕形式播放信號的含義、防禦指引等相關信息。

(3)鎮三防指揮所負責發佈防禦颱風災害指令。

(4)鎮三防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應根據防颱風工作職責和預案,做好相關信息發佈工作。具體包括: 國土城建和水利局負責江河水情、地質災害、水工程安全、建築施工工地、高空建築設施、城鎮危舊房屋及地下建(構)築物等方面的有關信息發佈。

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負責渡口、碼頭等方面的有關信息發佈。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等方面的有關信息發佈。

農業和社會工作局負責督導種養殖戶對農田魚塘水位進行調控,並負責種養殖業防風和搶修的有關信息發佈。

教育局負責托幼機構及中國小校防範等方面的有關信息發佈。

其他部門做好相關的報警與其他信息工作。

(二)預防。 1、預防準備。

(1)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風組織指揮機構,落實責任人、搶險隊伍和預警措施,加強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2)工程準備:按計劃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施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包括病險工程,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3)預案准備:鎮三防指揮所根據《順德區防颱風應急預案》的標準,制定《**鎮防颱風應急預案》;鎮三防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應根據防颱風工作職責和預案,制定有關防颱風預案。

(4)物料準備:按照不低於省定的物料儲備標準,分級負責儲備必需的防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汛搶險物料和設備。

(5)通信準備:充分利用公用通信網絡,確保三防通信專網和應急通訊暢通。

2、防颱風檢查。

(1)鎮三防指揮所應適時組織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教育局、供電、供水、通信等部門應加強相關設施的防颱風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2)鎮三防指揮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組織對危險區域人員、房屋等進行調查,登記造冊,完善防災減災臺賬中有關數據的核實與更新,其彙總情況報鎮三防辦備案。 3、防颱風巡查。

(1)國土城建和水利局應建立河道、河涌、堤防和險工險段等水利工程的巡查制度;加強公共設施、高空建築設施、城鄉危舊房屋、在建工程等重點領域和部位的防颱風巡查工作;加強易造成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地段的巡查。

(2)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應加強城市排澇、環衛等市政公用設施、港口、渡口、碼頭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3)教育局應加強託兒所、幼兒園、中國小校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4)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應加強企業單位,尤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5)其他部門應做好相應工程或設施的防颱風巡查工作。 4、預警員落實。

在易發生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低窪易澇等災害地區的村(居),以及企事業單位必須安排確定預警員,落實預警職責。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級別。

應急響應級別從低到高依次分爲Ⅳ、III、Ⅱ、I四級。

Ⅳ級應急響應區三防指揮部授權區三防辦啓動。III級應急響應由區三防指揮部或區三防辦啓動。Ⅱ級應急響應由區三防指揮部啓動。I級應急響應由區三防指揮部啓動,或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後報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啓動。

以上各級應急響應啓動後,鎮三防指揮所應將級別信息傳達至相關成員單位。

(二)應急響應行動。

1、Ⅳ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爲藍色時)。

(1)鎮三防指揮所組織鎮三防指揮機構主要成員單位(應急辦、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等)參加會商會議,研究部署防颱風工作。

(2)鎮三防辦加強值班,密切監視颱風動向,做好颱風信息發佈工作;組織做好江河、堤防、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建工程的檢查工作。其他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

2、III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爲黃色時)。

(1)鎮三防指揮所組織鎮三防指揮機構主要成員單位(應急辦、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等)參加會商會議,研究部署防颱風工作。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2)鎮三防辦加強值班,研究防禦對策,部署有關工作,將防颱風信息通報鎮三防指揮機構成員單位和各村(居)。

(3)教育局根據防颱風預警級別視情況發佈託兒所、幼兒園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兒童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4)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強水利工程監視,監督指導颱風可能影響區域內河網的預排預泄和洪水調度。加強對重點工程的監測、巡查,落實各項防禦搶險措施,防範颱風引發的暴雨、地質災害等次生災害。

(5)武裝部組織各類搶險救災隊伍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按照部門預案做好防禦工作。 3、II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爲橙色時)。

(1)鎮三防指揮所組織鎮三防指揮機構主要成員單位(應急辦、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經濟和科技促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等)參加會商會議,研究部署防颱風工作。

(2)鎮三防指揮所瞭解掌握險情、災情和颱風防禦工作動態,組織有關單位立即投入防颱風工作,並將工作情況報告區三防指揮部和鎮委鎮政府。

(3)教育局根據防颱風預警級別視情發佈中、國小校的停課通知,對已到校的師生要負責保護,妥善安置。

(4)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強對重點防範區域,出險工程的調度指揮和應急處置,落實各項防禦搶險措施。加強對重點工程的監測、巡查,落實各項防禦搶險措施,防範颱風引發的暴雨、地質災害等次生災害。組織危險地帶人員、財產的轉移救災準備工作。

(5)鎮武裝部組織好民兵應急救援隊,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6)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應加強巡查,檢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統、戶外廣告牌等市政設施。

(7)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督促沿河化工等重要基礎設施相關單位加強值班巡視,做好重要設施防風加固工作。

(8)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鎮人民政府及時通知開放臨時庇護場所,啓動各級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並覈實、統計受災情況及受災人員安置情況報送鎮三防辦。

(9)農業和社會工作局落實村(居)農業系統、漁業船舶和魚排的防颱風工作以及城市照明等公用設施的檢查管理,並指導相關部門搶修受影響路燈。

(10)各成員單位及相關部門應在做好III級應急響應規定的基礎上,按照各自職責,要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根據颱風影響程度,做好相應工作。 4、I級應急響應(颱風預警信號爲紅色時)。

(1)鎮三防指揮所指揮坐鎮指揮,對各項重大防禦措施作出決策,必要時,宣佈進入緊急防汛期,動員組織各方力量投入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

(2)鎮三防指揮所瞭解掌握重大險情、災情和由颱風引發的其他重大突發事件、組織協調指揮重大險情災情的搶險救災工作。

(3)鎮三防指揮機構各成員單位應在做好II級應急規定的各項工作的基礎上,按照鎮政府和鎮三防指揮所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組織開展防颱風搶險救災工作,具體內容是: 區公安局**分局組織力量,指揮人員疏散、轉移、並維護治安秩序。

國土城建和水利局應加強巡查,檢查工程設施;督促有關部門在可能發生山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體滑坡、道路坍塌、危險住房和可能發生建築物倒塌等險情的危險地帶劃出警戒區域並負責警戒,組織當地人員、財產疏散、轉移;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業,加固或拆除有危險的建築施工設施或其它臨時設施;組織相應的搶險隊伍,準備搶險物資、器材;提出洪水調度意見和排澇技術方案,並派有關領導和專家進駐現場,進行技術指導。

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應加強巡查,檢查城市道路城市排水系統、戶外廣告牌等市政設施,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切斷霓虹燈及室外燈箱廣告等其他非公共照明電源,加固或拆除有危險的廣告牌或其它臨時設施,及時清除路障,避免發生事故;搶險車輛、船隻處於緊急待命狀態。

農業和社會工作局落實村(居)農業系統、漁業船舶和魚排的防颱風工作,檢查城市照明等市政設施,及時搶修受影響路燈;聯繫各通信運營部門有關人員要嚴守崗位,確保防颱風及搶險救災通信暢通無阻。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督導有關單位做好易燃、易爆品、危險化學品的防颱風及應急處置工作。

供電、供水、供氣、通訊等部門三防負責人上崗值班,並派出巡查人員,檢查工程設施,確保能夠儘快恢復受損設施。

武裝部組織好民兵應急救援隊,迅速投入搶險救災,並派員參與鎮三防指揮所協助防颱風搶險救災指揮。

(三)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響應結束後,鎮三防指揮所通過OA短信平臺或媒體等渠道向社會發布。

六、保障措施 (一)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颱風救災的義務。武警、民兵和預備役是防颱風搶險的重要力量。鎮武裝部應按照鎮三防指揮所的需求,組織指揮民兵預備役應急救援隊、民兵輕舟機動隊做好集結工作。在防颱風搶險期間,鎮政府應組織動員社會力量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二)電力保障。

供電部門負責防颱風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特別應落實對大面積停電地區、鎮三防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搶險現場的電力應急保障措施。

(三)信息保障。

通信運營部門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暢通的責任。當發生颱風災害時,通信運營部門要啓動通信保障響應,迅速調集力量搶險損壞的通信設施,確保防颱風信息接收以及防颱風預警信息發佈通暢。緊急情況下,優先發佈防颱風手機短信,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微博等媒體發佈颱風信息,有效爭取時間,安全轉移人員。

(四)交通保障。

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負責保障搶險救災隊伍、人員轉移撤退、搶險救災物資的運輸和車輛調配,保障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必要時,由公安交警實施交通管制,保障防風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五)治安保障。

區公安局**分局負責做好災區和受災人員轉移後的治安管理工作,組織做好防颱風搶險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六)物資保障。

鎮三防指揮所以及易受洪澇威脅的社區和單位,應按省、市、區有關防汛需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要和規範要求儲備防颱風搶險物資、器材。防汛物資管理部門應及時掌握新材料、新設備的應用情況,及時調整儲備物資品種,提高科技含量。

(七)衛生保障。

衛生和計劃 防颱風應急預案第2頁

生育局負責充分保障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所需藥品、設備和資金;醫院組織醫療、防疫隊伍,開展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

(八)生活保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鎮政府應確定轄區的避災場所,設立標誌,確保災害來臨時處於危險區域的羣衆避險安置;負責應急物資儲備、基本生活用品的應急供應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儲備管理,確保被安置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

(九)宣傳保障。

鎮三防指揮所、宣傳文體辦公室應加強防颱風抗災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衆的防災減災能力。

由鎮三防指揮所統一組織培訓。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採取多種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鎮三防指揮所應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防颱風救災應急演習,以檢驗、完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鎮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鎮內易發生的各類險情、突發事件,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防颱風搶險演習。

七、善後工作

(一)災後救助。

加強宣傳教育,穩定羣衆情緒,鎮政府要立即召開救災會議,做出救災工作部署,並組織各方力量,迅速組織救災工作。

1、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迅速瞭解覈實災區災民受災情況,切實解決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問題。

2、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組織醫療隊伍,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

3、區公安局**分局負責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工作,加強巡邏值班,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4、教育局負責統籌受損校舍的修復和災區學校在後復課工作。

5、農業和社會工作局負責指導各居(村)委會對受災區農民採取有效措施恢復農業生產,指導他們做好生產自救工作,挽回經濟損失或減少損失。 6、國土城建和水利局、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分局等有關部門要分別組織力量,搶修被毀壞的水利設施、交通道路等,儘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7、鎮三防指揮所要及時收集重要災情,按規定填寫有關災情表格及完成書面材料,報區三防指揮部。

(二)補償要求。

防颱風搶險期間,如徵用了羣衆的物資,應按市場價格,經鎮三防指揮所覈定數量,由鎮人民政府給予補償。鎮政府對參與搶險的人員應給予適當補助。

(三)總結與評估要求。

對每次啓動的防颱風應急響應行動後,鎮三防辦應針對防颱風救災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或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進一步做好防颱風救災工作。

八、附則

--來源網絡整理,僅供學習參考 1、根據《順德區防颱風應急預案》的要求,對防颱風救災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獎勵;對防颱風救災工作中未履行本預案工作職責、玩忽職守造成損失和嚴重後果的,由區政務監察和審計局負責追究有關部門、單位主管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2、本預案由**鎮三防指揮所制訂,報**鎮政府批准,並報區三防指揮部備案。每3-5年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 3、本預案由鎮三防指揮所負責解釋。

4、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4年編制的《**鎮防颱風應急預案》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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