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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精品多篇)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精品多篇)

學校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一

一、時間安排

2014年4月至6月,爲期三個月。

二、活動內容及分工

(一)由保衛處會同區打傳辦在校園內懸掛、張貼抵制非法傳銷的宣傳標語、宣傳畫、宣傳條幅等,營造活動氛圍。

(二)由校區團委組織各院學生辦、學生會等共同向全體學生髮出“遠離傳銷,珍愛學業,共建和諧校園”的倡議活動。

(三)校區團委利用校園廣播,其他單位要利用宣傳欄、板報、校園網等各種宣傳媒體和途徑,廣泛宣傳打擊傳銷的法律法規,剖析典型案例,揭露傳銷活動的欺騙手段和嚴重危害等。

(四)校區與宏偉區打傳辦共同舉行一次反傳銷講座或報告會,並組織“拒絕傳銷,從我做起,舉報傳銷,人人有責”大型集體簽名活動。

(五)各學院組織一次以反傳銷爲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大會,組織學生集體觀看教育警示片《黑夢》(網上資源,時長93分鐘)。

(六)各學院輔導員負責組織一次反傳銷主題班會,組織學生認真學習《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學生簽訂 “遠離傳銷”承諾書。

三、活動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開展好此項活動

各單位務必充分認識傳銷活動的違法本質、欺詐性和對社會穩定的嚴重危害性,從維護社會穩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認識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此項活動作爲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做到態度堅決,職責明確,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調一致,始終保持嚴防態勢,確保本單位無傳銷。

(二)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反傳銷工作常抓不懈

各學院分管學生工作的副院長和學生工作者是防止傳銷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本着有利於打擊傳銷活動,有利於維護學生利益的原則,保持高度敏感性,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預見性,密切掌握學生動向,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彙總上報。

(三)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和學生管理,防止傳銷向學生滲透

學校要把防範傳銷進校園工作納入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和每個環節。在日常工作中發現學生參與傳銷活動要及時幫教、阻止,消除不良影響和隱患,積極構建平安和諧校園

(四)做好排查工作,及時上報相關信息

各學院要於近期對學生參與傳銷活動的情況進行一次徹底排查,若確有從事傳銷的人員或其他情況存在,要立即上報校區保衛處,並積極配合開展相關的善後整治和挽救工作。

各單位要在活動接近結束時,認真統計各項活動開展時間、主題、內容、參加人員、活動效果等信息,連同相關視頻、圖片、媒體報道等資料上報到校區保衛處。

鄉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二

爲了打擊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和諧,增強羣衆抵制傳銷的意識,有利地維護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區治安,爲深入貫徹錦州市關於打擊傳銷工作的有關精神,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人民羣衆根本利益,根據市、區、街道的統一部署,國和社區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xx大精神爲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努力形成職能部門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社會相關部門積極支持、人民羣衆廣泛參與的打擊傳銷、維護社會穩定的長效機制,爲推動我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

二、成立領導小組

成立以社區“一把手”爲組長、管區民警爲副組長、其他社區工作者爲組員的,防範和打擊傳銷領導小組,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開展宣傳工作。

三、宣傳內容

(一)《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國家關於禁止傳銷、規範直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傳銷組織詐騙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傳銷的騙人害人本質,提高羣衆區分直銷和傳銷,識別防範傳銷能力。

(三)公佈近年來國家查處的典型傳銷案例,特別是刑事判決傳銷頭目的有關實例,教育震懾傳銷違法犯罪分子。

(四)引導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人員和務工人員樹立理性的擇業觀念。

(五)宣傳打擊傳銷成果,展示執法人員在打擊傳銷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風貌。

四、完善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基層監管防控網絡。

要繼續在區、街道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兩所”的作用,避免單打獨鬥的局面,依託社區、物業管理、社區通過強化協作配合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制,實現查禁傳銷工作進社區、進樓院、進家庭,建立完善防範、控制、打擊“三位一體”的長效工作機制。通過在社區繼續推行“五個一”(即派發“一張聯繫卡”、建立“一個信息臺”、發放“一封公開信”、簽訂“一份責任書”、構建“一個監管網”)工程,開展“無傳銷社區”創建活動,使傳銷在我縣無立足之地,徹底根除傳銷毒瘤。

鄉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三

爲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安溪縣委辦公室 安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溪縣20xx年集中打擊整治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辦〔20xx〕15號)(見附件1)和《泉州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泉州市開展創建無傳銷縣(市、區)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打傳〔20xx〕1號)(見附件2)文件精神,開展創建無傳銷縣活動,進一步發揮工商職能作用,切實維護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和社會穩定,縣工商局決定從即日起至20xx年x月30日,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集中打擊整治傳銷行動。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執法行動,力爭查處一批傳銷違法大要案件,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有效遏制傳銷活()動;通過加強宣傳教育,使廣大羣衆深刻認識傳銷的欺騙性和危害性,自覺遠離傳銷,抵制傳銷,積極舉報傳銷活動,維護社會穩定;通過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建立健全打擊傳銷的長效工作機制,最終實現我縣無傳銷的目標;進一步完善“黨委政府牽頭負責,鄉鎮社區(村)主抓,公安工商嚴打,部門各負其責,社會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傳銷工作機制。

二、工作重點

重點區域:以傳銷活動相對集中的鳳城鎮、城廂鎮、參內鄉、魁鬥鎮、官橋鎮、龍門鎮、湖頭鎮爲重點,其它鄉鎮也須加大打擊整治力度。重點檢查城鄉結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區域等傳銷活動頻發區域。

重點行爲:全面強力打擊以“資本運作”、“1040工程”、“連鎖銷售”、“西部大開發”等爲名實施的“拉人頭”式聚集型傳銷違法行爲;以“電子商務”、“原始股投資”、“基金髮售”、“網絡資本運作”、“網絡遊戲”、“愛心互助”、“慈善養老”等爲幌子的網絡傳銷違法行爲;境外人員及公司跨境傳銷行爲;爲傳銷活動提供出租住房、經營場所、培訓場地、互聯網信息服務等便利條件的違法行爲。

重點對象:⒈傳銷違法行爲的實施者,包括組織者、領導者,骨幹分子;威脅、誘騙羣衆、在校學生、待業人員、未成年人蔘與傳銷的人員;多次被打擊處理的仍參與傳銷人員;長期從事傳銷活動、積極參與多個傳銷組織的人員等。⒉傳銷違法活動的協助者,包括爲“拉人頭”式傳銷提供場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爲傳銷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貨源、保管、倉儲、人員住宿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的人員;爲網絡傳銷提供組織體系模型,傳銷制度定製版本和源代碼的人員;明知是傳銷而仍爲其提供宣傳、網站設計和維護、非法宣傳材料印製、分發等協助的單位和個人。

三、工作步驟

即日起至x月30日結束,共分爲三個階段:

⒈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至x月31日)。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及時動員部署,制定行動方案;要廣泛開展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工作氛圍。特別是涉及重點鄉鎮的城關、鳳城、茶都、官橋、湖頭等工商所,要積極會同各社區居委會、村委會、轄區派出所等單位開展調查摸底,彙總梳理線索。對條件、時機成熟的傳銷案件,及時上報縣局行政執法股,由縣集中打擊整治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聯合查處。

⒉集中打擊整治階段(x月1日至x月20日)。在縣集中打擊整治傳銷工作領導小組的部署下,集中執法力量,查處傳銷案件,打掉傳銷團伙,剷除傳銷窩點,處置傳銷網站。依法查處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傳銷窩點,遣散一批傳銷人員,處置一批傳銷網站,摧毀一批傳銷組織網絡。

⒊總結考覈階段(x月21日至x月30日)。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認真總結,做好案件查辦、典型案例、工作經驗、宣傳工作等情況總結,及時上報至縣局行政執法股。縣局將組織督導組深入各單位進行考覈,對存在問題的工商所,及時糾正,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

⒈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負責人要高度重視此次集中打擊傳銷工作,切實負起責任,深刻認識當前傳銷違法犯罪形勢和這次集中打擊整治行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縣局將此項工作納入各工商所全年工作目標考覈之一,確保集中打擊傳銷工作真正取得實效。全系統黨員和幹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中要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嚴格遵守《福建省機關單位及黨員和幹部出租房屋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法傳銷分子。各工商所要積極配合當地鄉鎮黨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區、村(居)委會等,對本轄區內外來人員比較集中的區域進行重點清理排查,做到對傳銷窩點發現一處,查處取締一處,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各工商所要根據轄區範圍依託各鄉鎮社會治安防控網絡開展基礎防控體系建設,建立覆蓋全轄區的防控聯絡員網絡,劃定管控責任區及責任人,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確保重點場所、重點樓宇、重點部位全覆蓋。在職責範圍內對一般傳銷行爲和爲傳銷行爲提供便利條件行爲進行查處,加強轄區內直銷企業的巡查監管。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相互配合,協同作戰,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與公安部門建立打防聯動機制,依託“110”、“12315”投訴舉報網絡建立及時收集信息與迅速轉辦爲一體的快速處理線索機制。要積極協調配合鄉鎮綜治辦、派出所、社區(村)工作人員加強對賓館、娛樂場所、出租房屋等重點地方的檢查,對掌握的案件線索充分運用行政處罰措施,嚴厲查處各類一般傳銷違法活動,查辦一批有影響力的傳銷案件。

⒊主動作爲,落實制度。各工商所要按照泉州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開展創建無傳銷縣(市、區)的工作要求,全面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確實提升打擊傳銷活動實效。各工商所要建立重點人員、重點場所摸排登記臺賬,依託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立傳銷和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幹分子黑名單。要通過工商辦事服務窗口發放舉報傳銷聯繫卡及《致出租房主的一封信》(見附件3)、舉辦反傳銷公益活動、張貼標語、設置宣傳欄、發放宣傳畫冊等形式,宣傳《禁止傳銷條例》、《直銷管理條例》、《刑法》增設的組織領導傳銷罪等法律法規,宣傳傳銷的危害性,增強羣衆對打擊傳銷活動重要性的認識,自覺遠離傳銷違法行爲,主動舉報傳銷違法活動,提高羣衆參與創建無傳銷社區(村)的積極性與主動性。要把打擊傳銷工作納入20xx年工作重點,做到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創建無傳銷社區(村)”活動工作落到實處,切實達到創建成果。要通過日常巡查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

⒋立足長效,健全機制。行動期間,各工商所、檢查大隊要注意查找和發現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創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機制,實現打擊傳銷工作長效監管,形成常態化的工作機制。要積極創新監管手段、加強溝通協調,做到措施到位,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協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要結合“無傳銷社區(村)”創建活動,不斷充實完善打擊傳銷信息庫,努力在建立健全治理傳銷的長效機制建設方面取得新進展。

各工商所、檢查大隊應於每月25日前及時向縣局行政執法股報送案件線索、工作動態,好的經驗做法,並於x月20日前報送本次開展集中整治傳銷行動工作總結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四

爲嚴厲打擊、堅決取締傳銷組織,保護人民羣衆合法權益,依照《禁止傳銷條例》和 市人民政府打擊傳銷聯席會議精神,結合我縣當前傳銷活動的新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點與工作目標

(1)嚴厲打擊、堅決取締以“拉人頭”、團隊計酬、收取入門費等方式以及通過互聯網、假借直銷名義進行的傳銷活動。

(2)重點懲處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並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爲;打着職業介紹、招聘兼職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爲;爲傳銷提供條件的行爲。

(3)通過專項行動,使傳銷活動數量明顯減少,傳銷活動得到有效控制;羣衆識別、防範傳銷的能力進一步增強,被騙往異地參與傳銷的人員明顯減少;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務與工作措施

(1)集中力量查處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以及通過互聯網傳銷、利用傳銷非法集資等社會危害嚴重的重點案件,嚴懲從事傳銷活動的單位、組織者和骨幹分子,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打擊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惡性刑事案件。

(2)強化對互聯網的相關監管工作,完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爲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行爲。

(3)建立和完善打擊傳銷的長效監管機制。各鄉鎮(區)要明確村(居)委會、社區在打擊傳銷工作中的職責,既要打擊和取締外來企業和人員來我縣從事非法傳銷活動,又要制止所轄區域人員外出從事傳銷活動,要在宣傳政策、掌握信息、摸清底子、建立舉報獎勵制度上下功夫,使傳銷毒瘤在我縣境內無生存土壤。

(4)加強學校防範傳銷工作,嚴防傳銷活動進入校園。切實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廣大學生認清傳銷的違法犯罪性質、欺詐本質和危害,自覺抵制傳銷。對受騙參與傳銷的學生要及時做好解救工作。

(5)加強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對違法出租行爲的處罰力度,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爲傳銷行爲提供經營場所、培訓場所、倉儲和人員住宿等條件。

(6)依法規範直銷行爲,查處違規招募、違規培訓、違法計酬等行爲,堅決取締打着直銷旗號從事傳銷以及直銷企業從事傳銷的行爲,嚴格執行直銷企業市場退出制度。

(7)進一步完善打擊傳銷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快打擊傳銷信息系統建設,逐步建立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及骨幹分子檔案,探索建立社會查詢制度,健全羣衆投訴、舉報及舉報獎勵制度。以宣傳《禁止傳銷條例》和《直銷管理條例》爲重點,重點抓好對農民工、在校學生、下崗失業人員等重點羣衆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防範傳銷的意識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與保障措施

(1)打擊傳銷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表現,要作爲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和長期任務堅持不懈地抓好。繼續按照國務院確定的“全國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標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針,強化地方政府的責任,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要針對傳銷活動的新特點和突出問題,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落實具體任務和工作目標,確保抓出成效。

(2)這次專項行動以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縣公安局爲主,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密切配合。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加強對專項行動的指導要案。通信管理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加大對利用互聯網傳銷和爲傳銷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行爲的監控和查處力度。人民銀行漢壽支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要依法協助做好對傳銷組織者或經營者賬戶查詢、資金凍結的協調工作,打擊利用傳銷非法集資行爲。縣教育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嚴防傳銷活動入校園。縣監察部門要依法加強監督,對傳銷屢禁不止、傳銷事件頻發的地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新聞宣傳單位要配合相關宣傳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各地在這次專項行動中還要充分發揮社區管理和居委會、村委會以及社會中介組織的作用。

(3)要嚴格執法責任制,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爲。對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其領導責任;對監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4)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加強調研和督辦工作,認真研究解決專項行動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及時完善工作方案。要加強對各級執法人員的培訓,提高執法水平。縣工商、公安部門要積極會同縣法院和縣檢察院,共同研究傳銷犯罪法律適用問題,提高打擊成效。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1、動員部署階段。各鄉、鎮(區)及縣直相關部門要按照縣政府打擊傳銷聯席會議精神及本方案制訂具體實施措施, 月 日前報縣聯席會議辦公室。

2、組織實施階段。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方案和具體實施方案積極開展工作,縣打擊傳銷聯席會議辦公室要牽頭對全縣的工作情況進行抽查。

3、總結階段。各鄉、鎮(區)及相關部門對打擊傳銷工作要認真總結,及時將有關情況彙總後報縣打擊傳銷聯繫會議辦公室。

鄉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五

爲進一步做好打擊整治傳銷工作,根據省、市《關於開展打擊傳銷“皖劍--20xx”行動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具體要求,要組織專門力量,會同相關部門摸底排查,確保排查無死角,進一步擠壓傳銷分子的生存活動空間;要加強監管,對傳銷分子露頭就打,廣泛發動羣衆,形成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對重點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羣衆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確保打擊傳銷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打擊傳銷工作的總體部署,在城關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圍繞打擊、清理、創建、宣傳等重點環節,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對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全民動員積極參與打擊傳銷活動的知曉率,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傳銷、打擊傳銷的良好氛圍;激發村(社區)、物業管理等機構的責任意識,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巡查與監控,健全“打、防、控、管”打擊傳銷長效監管機制,努力形成全鎮無傳銷人員、無傳銷組織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摸排以“1040工程”、“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等名義實施的異地聚集式傳銷,以“免費旅遊”、“原始股權”、“電子商務”、“資本互助”等爲幌子的網絡傳銷,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打擊和處理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對爲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出租戶採取必要的行政處罰措施。

(三)打擊整治重點區域,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開發的居民小區爲排查清理重點部位,防止傳銷活動的發生。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至x月15日前)。鎮組織召開各村(社區)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動員會議,對專項行動進行具體部署。鎮與村(社區)、村(社區)與村民組(居民組)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負責人,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鎮綜治辦做好監督、協調、彙總,建立會議制度。要做到領導機構、行動方案健全,並積極有效開展宣傳和調查摸底,爲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準備。

(二)宣傳排查階段(即日至x月30日)。各村(社區)要在車站、樓道、菜市場、公園、超市等公衆聚集場所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掛圖(標語)等方式向羣衆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詐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羣衆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廣大羣衆瞭解傳銷的真實面目,自覺遠離傳銷,積極舉報傳銷,使傳銷人員無藏身之地。鼓勵羣衆參與打擊傳銷活動,實行定期“走訪”、動態管理,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調查。要加強協調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況,提高監控度和準確度。

(三)全面實施階段(即日至x月30日)。各村(社區)要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通過開展戶口檢查、社會管理綜合檢查、計劃生育檢查和常住人口訪問等方式建立巡查機制,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政令暢通,形成共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實現全鎮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絡、無傳銷人員,無傳銷村(社區)覆蓋率達到100%的目標。

(四)總結驗收階段(x月1日-x月10日)。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行總結、自評和上報。綜治辦將根據各地工作情況和自評結果進行考覈評價,並納入年度綜治工作(平安建設)和文明創建考評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當前,傳銷花樣翻新,手法更多,組織更嚴密,隱蔽性越來越強,各村(社區)要深刻認識當前打擊傳銷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不可掉以輕心,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羣衆的積極性,強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

(二)精心組織,整體推進。各村(社區)要積極參與,建立上下指揮通暢、配合密切的指揮協作機制,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鎮綜治辦將加強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督導和考覈,積極推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整體開展。

(三)加強溝通,全力創建。各村(社區)要及時向鎮綜治辦報告活動開展情況,爭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廣泛深入開展。鎮綜治辦將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將迅速研究解決,推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順利開展。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六

爲深入開展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切實維護我場經濟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省打擊傳銷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方案》的總體部署,政府決定於現在開始到10月底在我開展打擊傳銷聯合執法專項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綜合治理與標本兼治相結合、日常監管與專項行動相結合、宣傳教育與開展“雙創建”活動相結合的方針,充分運用行政監管和刑事打擊雙重手段,堅決打擊各種形式的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整治行動,羣衆識別、防範和抵制傳銷的能力明顯增強;防範和打擊傳銷活動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無傳銷社區(村)”、“無傳銷縣、區”創建活動覆蓋面達到100%,使傳銷活動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終實現全無傳銷的目標,確保我經濟社會的安全與穩定。

三、工作重點

(一)嚴厲打擊和查處社會危害大、民衆反映強烈的傳銷大案,深挖和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

(二)堅決取締以介紹工作、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住地非法聚集,並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頭”式傳銷行爲。

(三)重點懲處打着職業介紹、招聘兼職及營銷培訓等幌子,誘騙學生參加傳銷的行爲。

(四)嚴厲查處爲傳銷提供房屋等便利條件的行爲。

四、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對打擊傳銷工作進行詳細安排與部署,明確責任分工並簽訂工作目標責任狀,迅速組織專門執法力量,對轄區內傳銷組織、傳銷活動、傳銷人員、傳銷窩點、傳銷類型等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排查案件線索,深挖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

第二階段:組織實施階段。各級打傳辦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強配合,密切協作,聯合作戰,形成合力,以端窩點、摧網絡、抓頭目,查出租爲重點,集中力量查辦大要案件,摧毀傳銷網絡,嚴懲傳銷組織者、領導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

第三階段:總結考評階段。各縣區和有關部門要鞏固前段工作成果,總結和推廣打擊傳銷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進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結合的打傳工作機制,防止傳銷死灰復燃。政府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區開展聯合執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辦、檢查。各縣區要於10月20日前將本地區開展專項行動情況報送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五、任務措施

(一)保持打擊傳銷的高壓態勢,擠壓傳銷活動空間。各級公安、工商部門要密切配合,以打擊“拉人頭”式的傳銷爲重點,加大專項整治力度,認真開展案件查辦工作。端窩點、摧網絡、抓頭目,集中查辦一批涉及地域廣、參與人員多、涉案金額大、社會危害嚴重的傳銷要案;嚴厲查處一批誘騙農民工、在校學生參與傳銷,限制受騙羣衆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傳銷案件;依法嚴懲傳銷組織者、策劃者和骨幹分子,對小規模的傳銷活動擡頭就打,決不手軟。同時要嚴厲打擊教唆、煽動、組織傳銷人員聚衆滋事、暴力抗法以及傳銷引發的盜竊、搶劫、非法拘禁、殺人等嚴重刑事犯罪行爲。

(二)突出重點,集中整治。通過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區(村)、街道、學校,特別是要對城鄉結合部、流動人員聚集、出租房屋較爲集中等重點地區,明察暗訪,發現傳銷活動規律、重點部位,查找傳銷案件線索、排查傳銷隱患、確定打擊重點,加大對傳銷活動長期存在或反覆發作地區的整治力度。通過開展階段性的專項整治行動,集中清理、徹底摧毀傳銷居住和授課場所,堅決遏制傳銷特別是“拉人頭”式傳銷活動。

(三)加強對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給傳銷以立足之地。公安機關和社區街道辦要加強暫住人口登記和查驗工作,按照“誰出租、誰負責”的原則,充分發揮社區人口管理作用,強化流動人口管理,全面實行出租房屋備案登記和簽訂治安責任書制度,嚴防傳銷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員、從事傳銷活動。對爲傳銷人員提供住宿、培訓場所以及貨物倉儲等條件的行爲,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據《禁止傳銷條例》嚴厲查處。

(四)健全傳銷人員檔案。各級工商部門要完善傳銷組織者、經營者和骨幹分子的檔案工作,將所有的傳銷組織列入“黑名單”,加大監控力度,實現精確打擊,並與傳銷人員來源地區的政府及有關部門取得聯繫,將傳銷組織及傳銷人員的“黑名單”發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傳銷參與人員,有效瓦解和摧毀傳銷組織網絡。堅持定期發佈《傳銷違法警示公告》,提高羣衆識別能力。

(五)預防爲主,標本兼治,深入開展“雙創建“和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按照《省創建“無傳銷縣區”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開展“無傳銷社區(村)”和“無傳銷縣區”創建活動,並把這一活動規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對傳銷活動的“打、防、控”體系,進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區)“三位一體”的打傳機制,全各社區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員組成的打傳執法網,做到民警執勤進社區、工商人員檢查進社區。要深入開展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避免在校學生受騙參與傳銷。要逐步建立校園防範傳銷聯絡員制度,及時掌握校園傳銷動態,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防控。

(六)進一步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提高廣大羣衆識別和防範傳銷的意識。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用張貼宣傳畫、設置宣傳板(欄)、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刊登公益廣告、羣發手機短信等形式,大力宣傳這次專項執法行動的目的和意義,宣傳和講解相關法律知識,叫響“拒絕傳銷,人人有責;打擊傳銷,共鑄和諧”的口號,深刻揭露傳銷違法犯罪行爲的危害性,提高廣大羣衆識別和自覺抵制傳銷的能力;建立傳銷警示提示制度,及時向社會發布打擊傳銷重要事項;建立舉報投訴機制,公佈打擊傳銷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及時處理羣衆舉報和投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充分認識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決克服和糾正各種畏難、厭倦、無所謂等思想觀念,強化責任落實。要將此項工作做爲整頓和規範場經濟秩序的重點工作堅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打擊傳銷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打傳領導小組,加強本轄區打傳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調整充實執法力量,完善工作機制,堅持打防結合、綜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態勢,堅決遏止傳銷活動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確任務,各司其責,抓好落實。各縣區黨委、政府及打傳成員單位要依照《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按照“全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格局和“打防並舉、標本兼治”的方針,強化責任,將打擊傳銷工作做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主要內容,對專項行動進行全面部署,逐級分解任務和落實工作目標,確保抓出成效。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充分運用各自的職能優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作戰。

1、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要將打擊傳銷工作內容納入“平安建設”及社區治安綜合治理檢查考評範圍,落實“一票否決”制度。

2、工商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打傳辦的工作職責,加強打傳工作的溝通協調,並在職能範圍內做好各種傳銷行爲和爲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行爲的查處,公安機關或其他有關部門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公安機關要在職責範圍內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罪或非法經營罪的傳銷案件,在傳銷中以介紹工作或從事經營活動等名義欺騙他人離開居所地非法聚集並限制其人身自由行爲以及其他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爲進行查處,重點打擊“拉人頭”式傳銷行爲,認真開展傳銷犯罪偵破工作,力爭偵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對打傳工作領導不力,實行地方保護,玩忽職守、消極應付甚至失職瀆職行爲要予以查處;對監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包庇、縱容、支持和參與傳銷的,要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5、教育部門負責指導、督促學校做好對教職員工和學生的宣傳教育,加強就業指導,防止傳銷組織向學校滲透,深入開展好防止傳銷進校園活動,引導在校學生識別、防範和抵制傳銷。

6、民政部門要積極參與指導社區居委會和村委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社區出租房屋和流動人口的管理監督,做好傳銷的預防和查禁工作,對被騙參加傳銷生活無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羣體進行救助和善後護送。

7、財政部門要做好打傳經費的保障工作。

8、城鎮街道、社區、農村村委會要在當地政府統一安排指導下,建立羣防羣控治理機制,加強宣傳教育,詳細掌握轄區房屋出租及流動人口基本情況,並做好登記工作。及時舉報傳銷活動,協助工商、公安部門做好案件排查、調查等工作。

(三)加強防範,切實做好維穩工作。各地要嚴格按照《省處置傳銷突發事件預案》規定要求,在加大打擊傳銷工作力度的同時,要堅持預防爲主,防範在前,妥善做好案件處置工作,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影響社會穩定的事件。如遇傳銷舉報或投訴拒接,部門間互相推諉、行政不作爲等,特別是因工作失誤或處置不當等原因導致因傳銷活動而發生羣衆傷亡、暴力抗法、羣體上訪等影響穩定事件的,對打擊傳銷信息上報工作發生虛報、漏報、瞞報情況導致嚴重後果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單位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並予以通報。

(四)加強宣傳和信息報告工作。各級打擊傳銷工作領導辦公室要建立信息報告制度,及時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案件查處情況、存在的問題和階段性工作總結材料。同時,加大與新聞媒體的協調配合,及時報道打擊傳銷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經驗以及先進事蹟。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七

按照鎮黨委政府和和各級“打傳辦”的有關會議精神要求,爲切實開展好我社區打擊傳銷專項整治工作,營造社區快速發展的良好和諧社會環境,社區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對傳銷活動“一經發現,立即取締”的批示精神,堅持“地方黨委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切實維護好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爲快速發展創建良好和諧的社會環境,以優異的工作成績積極開展文明城市創建工作。

二、工作目標

此次專項行動的目標是:堅決取締利用互聯網、假借“直銷”等名義的以“拉人頭”爲主的各種人事傳銷活動組織。在行動中注重查處傳銷大要案件,對傳銷活動的組織者和骨幹分子嚴厲懲處,對底層參與傳銷人員本着處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方法,力爭在一個月內基本或者徹底根除傳銷活動。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區綜治辦協調轄區成員單位相互密切配合,確保打擊傳銷專項整治行動的實施,社區組織社區幹部、對轄區開展調查摸底、登記、宣傳教育工作。請社區成員單位對各自轄區內的出租房屋進行認真排查,一旦發現有傳銷人員在本單位活動,要及時向工商、公安部門彙報,並協助勸其離開楚雄。

2、辦公室做好打擊傳銷工作的上情下達、下情上報、材料收集上報、協調以及後勤保障工作;請求相關單位配合社區做好轄區摸底調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打擊傳銷工作方案 篇八

爲進一步做好打擊整治傳銷工作,根據省、市《關於開展打擊傳銷“皖劍--20xx”行動的通知》的總體部署和縣委縣政府的具體要求,要組織專門力量,會同相關部門摸底排查,確保排查無死角,進一步擠壓傳銷分子的生存活動空間;要加強監管,對傳銷分子露頭就打,廣泛發動羣衆,形成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濃厚氛圍;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大對重點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羣衆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確保打擊傳銷工作常態化、長效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於打擊傳銷工作的總體部署,在城關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圍繞打擊、清理、創建、宣傳等重點環節,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對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全民動員積極參與打擊傳銷活動的知曉率,營造全社會共同抵制傳銷、打擊傳銷的良好氛圍;激發村(社區)、物業管理等機構的責任意識,加強對重點區域的巡查與監控,健全“打、防、控、管”打擊傳銷長效監管機制,努力形成全鎮無傳銷人員、無傳銷組織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點

(一)重點摸排以“1040工程”、“資本運作”、“連鎖銷售”等名義實施的異地聚集式傳銷,以“免費旅遊”、“原始股權”、“電子商務”、“資本互助”等爲幌子的網絡傳銷,以直銷企業名義從事的傳銷活動。

(二)重點打擊和處理傳銷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對爲傳銷活動提供便利條件的出租戶採取必要的行政處罰措施。

(三)打擊整治重點區域,以城郊結合部、城中村和新建新開發的居民小區爲排查清理重點部位,防止傳銷活動的發生。

三、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鎮組織召開各村(社區)打擊整治傳銷專項行動動員會議,對專項行動進行具體部署。鎮與村(社區)、村(社區)與村民組(居民組)層層簽訂責任書,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各村(社區)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負責人,制定具體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鎮綜治辦做好監督、協調、彙總,建立會議制度。要做到領導機構、行動方案健全,並積極有效開展宣傳和調查摸底,爲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準備。

(二)宣傳排查階段。各村(社區)要在車站、樓道、菜市場、公園、超市等公衆聚集場所通過發放傳單、張貼掛圖(標語)等方式向羣衆介紹傳銷組織、傳銷人員的詐騙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騙羣衆心理,徹底揭露傳銷坑人害人的詐騙本質,使廣大羣衆瞭解傳銷的真實面目,自覺遠離傳銷,積極舉報傳銷,使傳銷人員無藏身之地。鼓勵羣衆參與打擊傳銷活動,實行定期“走訪”、動態管理,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進行調查。要加強協調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況,提高監控度和準確度。

(三)全面實施階段。各村(社區)要認真落實定期排查制度,通過開展戶口檢查、社會管理綜合檢查、計劃生育檢查和常住人口訪問等方式建立巡查機制,加強對傳銷活動的監控,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打擊。有關部門要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政令暢通,形成共同打擊的綜合治理格局。實現全鎮無傳銷組織、無傳銷網絡、無傳銷人員,無傳銷村(社區)覆蓋率達到100%的目標。

(四)總結驗收階段。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進行總結、自評和上報。綜治辦將根據各地工作情況和自評結果進行考覈評價,並納入年度綜治工作(平安建設)和文明創建考評體系。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打擊傳銷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當前,傳銷花樣翻新,手法更多,組織更嚴密,隱蔽性越來越強,各村(社區)要深刻認識當前打擊傳銷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不可掉以輕心,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幹部、羣衆的積極性,強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組織,紮實開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

(二)精心組織,整體推進。各村(社區)要積極參與,建立上下指揮通暢、配合密切的指揮協作機制,形成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工作取得實效。鎮綜治辦將加強對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督導和考覈,積極推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的整體開展。

(三)加強溝通,全力創建。各村(社區)要及時向鎮綜治辦報告活動開展情況,爭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進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廣泛深入開展。鎮綜治辦將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對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將迅速研究解決,推動打擊整治傳銷專項工作順利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