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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管理制度多篇

停車場管理制度多篇

智慧園區停車場運營的管理方案1

日常管理要點

1、制定完善的停車場管理制度,並遵照執行。

2、定期檢查停車場配置足夠的消防栓等滅火器械,並可通過防火捲簾將整個車場分割成若干個防火區域;車管員對易燃易爆物品、煙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項嚴格把關,提高警惕性,杜絕隱患。

3、私家車位設立明顯識別標示,車管員不讓其他車輛擠佔私家車位;對於一些禁止停車的場所,設置顯著的禁停標誌,對違禁的車輛實施處罰。

4、對於臨時泊車卡、月保卡與私家車位卡採用不同顏色印製,便於識別管理,在車卡背面註明有關事項如:不賠償損失、車輛應自辦保險等,儘量避免事後糾紛。

5、車場配置顯著的出入口指示、限高標誌、禁鳴標識、限速標誌、車場管理須知、收費標準等。

6、車管員對每輛進入車場車輛作適當檢查,注意車輛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跡象做好現場記錄由車主簽字確認,在此減少不必要的糾紛;主動禮貌提醒車主不要將貴重物品留在車內,同時阻止閒雜人員進入車場。

7、停車場將安排專職車管員對停車場實施巡查管理,並引導車輛停放,提供問詢服務。

8、對車場出入口附近的路面實施人車分流,確保區內人員進出及活動的安全;對於易產生交通瓶頸、造成堵塞的地段及時進行有效疏導。

9、在停車管理員手中將備一份月保車主基本檔案,以便車輛發生危險情況或緊急疏散時使用;車管員巡查中若發現停放車輛有異常情況(自燃等)要立刻採取措施實施補救,若車輛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要儘快處理,以不妨礙車輛通行爲準則,並好事件報告。

10、對於長期亂停亂放、耍賴不交車輛保管費的車輛,物業部要通知服務處按規定給予協商處理。

智慧園區停車場運營的管理方案2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小區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以下是小區停車場收費系統爲大家準備的管理方案:

1、對小區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小區出入通行證。

2、爲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小區設有地面停車場,並採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小區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小區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小區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小區限速標誌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後進。

9、小區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小區的出租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後,謝絕出租車進入小區。對外來人員乘坐的出租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污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小區物業小區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小區。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小區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智慧園區停車場運營的管理方案3

1.目的

確保停車場內的設備、設施和停放車輛的安全,保證車場內整齊有序。

2.適用範圍

本公司轄區內停車場(庫)

3.職責

3.1車場收費員負責按標準收取駛出車輛的車位有償使用費,放行。

3.2車管員負責指揮車輛整齊停放、存放、巡視、監護並做好進出場記錄。

3.3安全班長負責車輛管理的監督、指導。

4.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

5.工作程序

5.1硬件標準

5.1.1停車場內應按消防要求設置、配備手提或便攜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

5.1.2停車場和車行道路應做好停車位和行車線以及禁停、轉彎、減速、禁鳴、限高等醒目標識。

5.1.3停車場內應設置垃圾桶(箱),在必要的位置設置路障和防護欄。

5.2車輛進場必須服從車管員的指揮,遵守停車場管理規定,履行相關手續,按規定交納費用。

5.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上鎖,車箱、車簍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5.4駕駛員、車輛使用人必須保持車場清潔,不得將車上的雜物和垃圾丟在車場內,車輛發生漏油時,車主應即行處理。

5.5停車場內禁止洗車、修車、試車、練習。

5.6任何人不得損壞停車場內消防、清潔、電器、供水等場地設施。

5.7停車場由專職保管人員24小時值班。

5.8不準酒後取車啓動機動車輛並駕駛。

5.9停車場內禁止吸菸。

6.車輛進出

6.1車管人員應引導車輛使用人在指定位置停放車輛,主動、禮貌上前接待。

6.2車管人員在辦妥相應手續後方可允許車輛離場,如因私自放行導致車輛失竊,車管人員承擔一切責任。

6.3夜間停放的車輛,車管員應做好記錄並辦理交接班手續。

7.巡視

7.1車管員每半小時或臨時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油、未上鎖、車箱(車簍)遺留物品等情況應及時處理並通知車主,同時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做好記錄,特殊情況報告班長處理。

7.2逾夜車輛,或遇交接班時應清點、覈對車輛數量,確保安全。

7.3班長檢查手提滅火器等消防器材,發現逾期或其它異常情況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記錄並及時上報,立即處理。

7.4車管員負責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保持車庫整潔。

8.意外事故的處理

8.1當車管員發現停車場內的車輛被盜或被損壞時,就立即通知業主,同時逐級報告班長和公司領導。

8.2屬撞車事故的.,車管員不得放行肇事車輛,並應保護好現場。

8.3屬酗酒或尋釁肇事而引發的砸車事故,車管員應立即制止,並通過巡邏安全員上門通知車主,對造成的事故進行確認。

8.4車管員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如實寫明逾夜停放車輛的數量、區域停放情況、發生事故的時間以及發現後的報告處理情況。

8.5車輛在停車場被盜後,車管員應立即彙報公司處理,待車主確認後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車管員以及車主都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調查處理工作,涉及公司內部人員責任問題,由公司組織調查,視情況做出處理決定。

智慧園區停車場運營的管理方案4

一、車場門衛服務規範

1、負責維護車場秩序,疏導交通,引導車輛入位,合理收費,文明服務。

2、指導車輛有序停放,保持車道和消防通道暢通。

3、負責做好車輛登記工作,做到出、入登記,認真填寫車輛進出計時卡的時間,對入場車輛進行車況檢查,如有損壞當場通知車主,並做好記錄。

4、車輛進出先敬禮,使用文明用語,嚴格執行收發卡和驗證制度,進場驗髮卡,出場收卡,出入卡發出時間和收回時車輛應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丟失。

5、負責對出場車輛進行檢查校對,如發現可疑應拒絕出場,並立即報告負責人,直至校對清楚後方可其出場,夜間車輛出入需驗明“三證”(駕駛證、行駛證、車輛計時卡)。

6、負責提醒車主下車後鎖好車門、窗、貴重物品不要遺留在車內。

7、嚴禁小商、小販、閒雜人員進入車場或逗留。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車場,嚴禁在車場內堆放雜物等。

9、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及其他記錄,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交班前做好周邊衛生。

二、車場巡視人員服務規範

1、按規定的路線時間進行巡視,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負責車輛引導入位及引導車輛出位,在巡視終端設置簽到進行簽字,確保巡邏人員終於職守,巡視到位。

2、對車場內可疑人員、車輛進行監視、盤問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3、熟悉車場內設施設備情況,發現車輛碰撞或人爲破壞立即制止並給予處理。

4、巡視停車場內車輛有無漏油或煙火、線路安全隱患,不能處理及時應及時報告車場主管或值班人員協助處理。

5、檢查停放車輛有無異常情況,門窗是否關好,車內有無貴重物品,有無被撬痕跡,並做好巡視記錄,必要時通知車主和車場主管。

6、檢查停車場內有無可疑箱包,危險物等,並及時處理。

7、遇重大緊急情況應立即報警。

8、夜班巡視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覺狀態,不得脫崗或打盹睡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三、收費管理

(一)收費依據:長沙市相關部門規定

(二)收費標準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停車場實際停車情況,我公司建議將停車收費定爲:

地面:小型車位xx元/月,貨車xx元/月,

臨時停車:起價xx元/小時,兩小時以後加收xx元

(三)收費管理形式

1、以固定車位月租及臨時停放形式,指定具體停車位,並保證繳費的業主車位不被他人侵佔,做到專車專用。

2、對已繳費的業主發放停車證,憑證進出車場。

3、對一些特定車輛可採用免費發放停車場專用通行證。

4、對外來車輛發放計時卡,進門時登記時間,出門時根據停車時間計時繳費。

(四)出入收費

1、採用月繳費的車輛憑車證進出車場。

2、訪客及臨時出入車輛,進場時發放計時卡,同時將車況及進場時間詳細記錄,等車主離場時,按入場時間進行合理收費。

智慧園區停車場運營的管理方案5

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一)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採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二)免費車輛的使用

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後,交由車場主管發行免費卡。

(三)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財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複印件交管理處財務部備案,同時知會車場主管車位出租情況。由車場主管發行月票卡。

3、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4、租戶在繳完租金後,憑繳款單位由車場主管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爲押金。

a、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車場主管闡明原因並出示繳款證明後方可重新領卡。

(四)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閘旁取得泊車票,閘杆升起;

2、司機按車道標誌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保安員指揮)

3、車輛選擇車位泊好,鎖好車門,離開;

4、離開車場時,司機駕車並持時租車票駛經收銀處繳費;

5、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5元/小時收取;

6、司機在繳完費後需儘快駛離大廈,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五)卸貨車輛使用方法

——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

——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1小時之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

——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後,需迅速卸下貨物,並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

——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後,需儘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

——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時租卡到收銀處繳費;

(六)摩托車使用方法

1、摩托車進場後,由摩托車收費員髮卡,一半懸掛於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保管;

2、摩托車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出場時,需由摩托車收費員對卡進行覈對後交付保管費方可離場;

4、摩托車收費標準爲一元一張,月保費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