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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新版多篇)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一

一、工作原則

(一)以人爲本,減少危害。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處置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時要以生命救助爲主,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將食品安全事故的影響降到最低。

(二)預防爲主,常備不懈。學校後勤管理處應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積極開展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切實做好實施預案的各項準備。

(三)統一領導,部門聯動。學校食品安全委員會統一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急處置效率。

(四)分級負責,協調配合。食品安全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相關部門、系(院)部、食品經營單位要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密切配合政府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應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事態發展,搶救傷員,減少損失,並及時將情況上報相關部門。

(五)信息公開,公衆參與。相關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公佈相關信息,發動全校師生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相關信息的公佈必須經學校有關領導批准,統一發布,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散佈、誇大事故,最大限度的降低不良影響。

二、突發事件的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校園內所有食堂、超市,在食品加工、貯存、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的食源性疾患,飲用水污染事件,從校外流入校園內的食品造成的食源性疾患等,造成學校師生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綜合協調組。由後勤管理處負責,主要職責是:綜合事故信息,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學校領導彙報事故動態,分析事故進展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領導的指示精神,協調其他各應急行動組、專家、專業救援隊伍及相關單位開展工作,做好對事故受害人的善後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醫療救護組。由校醫院負責,主要職責是:在事發後迅速組織和配合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救護、醫院救治和衛生防疫等工作,制定醫療救治方案,實行首診責任制,重症病人和普通病人分類管理,做好病人的接診、治療和轉診、轉院等工作,確保醫療安全。

(三)安全保衛組。由保衛處負責,主要職責是迅速組織人力保護現場、保留證據、維持秩序和疏導交通等工作;初步查明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以及污染造成的影響;在職責範圍內按實際情況查封事故涉及的源頭食品及其原料,及時控制污染擴散,並對潛在危害繼續實施監控;積極配合相關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開展相關技術鑑定,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的工作情況,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四)信息報送組。由宣傳部負責,主要職責是實時記錄事故發生、發展及處置情況,組織起草有關公告、通報、簡報等文字材料,按規定向當地政府及其他有關部門報送信息;統一信息發佈和上報口徑,確保信息的真實性。

(五)學生工作組。由學生工作部(處)負責,主要職責是開展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涉事學生的安撫和心理疏導工作,加強學生的教育引導,引導學生在事故發生後不恐慌、不擅自通過網絡媒體散佈不實言論擴大事態。

四、信息監測和報告

(一)信息監測

學校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人員體系,由食堂、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員和後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二是監測體系,對食堂超市開展日檢、周檢、月檢等多層監督檢查機制。嚴格把控食品安全關,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對食品安全問題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及時對有關部門和人員報告的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進行分析,密切關注事態發展,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措施,並及時上報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必要時召開會議,研究防控措施。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對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可報請學校同意後,發佈食品安全事故預警信息。

(二)信息報告

1、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學校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爲。學校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後,應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2、報告制度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後,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立即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報告,學校應立即調查處置,並及時向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2)報告範圍

對師生飲食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可能造成嚴重危害的食品安全問題。

(3)報告方式

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學校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向屬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省市有關部門上報。

(4)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報告內容

(1)初次報告

應儘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病亡人數、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可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和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3)總結報告

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內容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鑑定結論,事故原因分析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五、應急響應及程序

(一)應急響應

1、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組織學校相關部門及醫療機構等分管應急工作負責人立即前往事故現場,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負責通知並督促各應急行動組到位開展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應在接報後15分鐘內組織安排先期處置。30分鐘內有關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控制現場、救護和事故初步調查等基礎處置工作。

3、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學校各相關單位、事故責任部門之間應保持通訊聯繫,互通信息。

(二)善後處置

應急工作宣告結束後,綜合協調組負責根據突發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及工作需要,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妥善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適時提供法律援助,正確引導受害人依法索賠,儘快恢復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維護學校穩定。

(三)調查和總結

1、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應急行動組和各相關部門應對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進行總結並書面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工作組。

2、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當地政府行政部門的處理意見,學校將對造成事故的食品經營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懲處;對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瞞報、漏報、遲報行爲及有失職、瀆職行爲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責任追究

(一)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學校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的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對於未經學校統一發布信息,而私自發布不實言論,造謠、擴大事態,造成師生恐慌的,依法追究輿情責任。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二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瀏陽市教育系統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指揮體系和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學校師生員工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長沙市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辦法》、《瀏陽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瀏陽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結合我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瀏陽市各級各類學校、托幼機構在食物(食品)生產加工、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師生員工病亡或者可能對師生員工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並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在學校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學校師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時啓動本《應急預案》。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按照“全市統一領導、教育部門協調、學校校長負責、各方聯合行動”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羣防羣控:各學校要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羣防羣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市教育局根據瀏陽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要求,成立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由局長或分管領導擔任,成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性質和應急處理工作的需要確定,由局後勤產業管理辦公室牽頭,局相關科室負責同志組成。主要職責有:

1、啓動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審議批准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6、向市政府及市食品安全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二)各學校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成立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成員由分管領導、學校校醫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有:

1、貫徹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統一指揮、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認真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擴大;

3、盡力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採取有關控制措施;

4、迅速向當地政府、衛生機構、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等報告,同時上報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根據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要求,提供事故有關信息要真實可靠,必要時接受媒體的專訪;

6、完成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信息監測、預警和報告

(一)監測

各學校要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建立通暢的信息監測和通報網絡,通過日常監測和抽檢,及時研究分析本校食品安全情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形成統一、科學的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體系。

(二)預警

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學校衛生、食堂餐飲和小賣部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資料檔案。對學校可能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預警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和上報,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信息的統一發布由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負責。

(三)報告

學校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向當地鄉鎮政府、衛生機構及市教育局報告;市教育局再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作出初次報告,初次報告必須在事故發生1小時內;同時要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上級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要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四)報告程序

1、初次報告:應儘可能詳細報告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受災人數、主要臨牀症狀及報告單位聯繫人和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報告信息要有事故簡要經過以及直接經濟損失估算等。

2、階段報告:即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階段報告應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要求隨時上報。

3、總結報告

總結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作出。總結報告包括對事故的發生、引發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鑑定結論、提出處理意見及今後對類似事件的防範和處置建議,同時提出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五)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市食品安全管理辦公室(舉報電話:836xxx26)、市教育局(舉報電話:836xxx00)投訴舉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對學校及相關人員不按照有關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爲有權進行投訴舉報。市教育局接到投訴舉報後,應及時組織對投訴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四、應急響應

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指導、監督和支持。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組成工作組赴事發地指導督辦應急處理工作,協助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開展相關工作。

五、後期處置

(一)責任追究

各學校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師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保持社會穩定。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按《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執行。

(二) 總結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要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並及時上報。

六 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所有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按照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發布的原則,由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宣傳部按照有關規定統一發布。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

(二) 醫療保障

學校要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要在第一時間做好現場護救和穩定工作,同時上報當地鄉鎮政府、醫療衛生機構和市教育局。市教育局立即啓動應急救援措施,會同衛生部門迅速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七、監督管理

(一) 演習演練

各學校要根據自身特點,採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組織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不斷提高全校師生食品安全事故防範意識,時刻繃緊“食品安全,生命至上”這根弦。

(二)宣傳教育

各鄉鎮、街道初級中學,市直各學校應當加強對廣大師生員工的食品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識和防範意識。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爲主的方針,各級各類學校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根據教育局和市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的要求,制訂本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預案,加強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加大經費投入,必要時組織學校師生員工按照學校制訂的預案進行演練,以保證學校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爲切實抓好我鎮食品安全工作,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及時有效的處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夠最大限度的保護全鎮人民羣衆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生產法》、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鎮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副鎮長)

成員:各村(社區)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研究部署、指揮協調、檢查督促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研究解決食品安全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向鎮食安辦及時上報安全信息和工作情況。

3、組織公安、工商、衛生院等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努力創建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處置安全重大事故並積極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負責建立相關人員、物質、經費等保障機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職責

1、協調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抓好轄區食品安全的監督指導工作。

2、配合上級相關部門抓好食品藥品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等工作。

3、負責轄區內安全事故現場的應急醫療救護和患者轉送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建立健全並完善現有食品監測系統,對重點單位、重點企業、重點行爲實行重點監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糾正。

第六條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序

(一)責任報告人:轄區內所有公民。

(二)報告程序:凡發現食品有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後應立即上報鎮政府辦公室。

第四章信息報告與發佈

第七條按照相關文件及精神,信息報告與發佈統一一口徑,正面安全,防止炒作,減少社會恐慌,維護社會穩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區政府發佈。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條建立健全高效的組織保障系統

爲預防安全事故發生,做好預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準備,各部門、各村(社區)、各生產銷售加工企業,必須從維護社會穩定人民羣衆的身心健康出發,必須以維護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爲己任,建立健全相應的領導體系和應急反映體系,在思想上、組織上做好應對準備。

第九條經費保障

鎮財政所和相關職能部門應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四

一、成立學校突發食品衛生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二、工作原則

1、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上級部門提供的集體用營養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學校按照“校長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部門協調配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響應,落實各自職責。

3、科學決策、羣防羣控:學校建立組織,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強學校日常監測、堅持羣防羣控,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

4、及時反應、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應,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事故分級突發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爲三級:

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爲本校發生的一次中毒20人以上並出現死亡病例,或不足20人,出現2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二級,較大事件。爲本校發生的一次中毒10人及以上,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或不足10人,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三級,一般事件,爲本校一次中毒10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四、使用範圍:適用於發生在我校食品中毒重大、較大、一般突發事件。

五、救助體系

1、學校根據上級要求,成立學校食品衛生管理領導小組,出現安全事故時,由食品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有:

(1)啓動學校應急預案;

(2)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事故應急處置事項的決策;

(4)負責上報與事故相關的重要信息;

(5))向縣教育局營養辦及鎮主要分管領導報告事故救援情況。

六、工作要求

1、學校要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要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要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要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半寄宿制學校和幼兒園的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要體檢一次並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要求專人管理,專庫存放,要做好接收登記保管。嚴把食物採購關,要認真落實食堂管理制度,填寫出入庫單,堅持飯菜足額留樣。

7、要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櫃、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乾淨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七、食物中毒應急反應運行體系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值日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採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由校長報中心學校備案,並有中心校報教育局,並當地政府和衛生疾控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施救。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發後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3、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學校應當機立斷,以人爲本採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4、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衛生院)發出醫療救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並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5、聯繫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爲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爲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6、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後,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覈實、取證、採樣。

7、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小組組長統一調度,必要時可向中心校求援。所需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8、要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並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9、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10、食品安全事故善後處置工作結束後,學校事故應急小組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縣教育局。

八、其他

1、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採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其責任。

2、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篇五

一、領導機構與職責

1、組織機構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在獲悉幼兒發生食品中毒事故後,組長和副組長立即趕赴現場,詳細瞭解狀況。統一指揮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處理,協調各方力量進行應急救援,控制事態發展。用心協助有關部門對幼兒進行救治、對造成中毒的原因進行調查,及時追蹤瞭解中毒師生的狀況及中毒原因,並立即逐級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

定期對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進行督查、總結、研討,構成評估和反饋意見,及時查漏補缺。統一組織事故善後處理工作,落實整改措施,儘快恢復學校正常保教秩序。

二、日常工作的開展

1、完善制度。各校要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工作制度》、《上崗人員工作要求》、《食堂管理制度》等,懸掛於牆壁醒目處。

2、強化督查。以各項食品衛生制度落實爲重點,結合學校其它安全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實職責。園長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分管領導、食堂管理人員、食堂從業人員分別在自己的崗位職責內負責。

4、加強教育。幼兒園要加強對廣大師生的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透過主題班會、板報等宣傳形式,向教職員工、家長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常見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應對措施等,要教育幼兒注意飲食安全,初步學會辨別食品的僞劣,教育幼兒不吃生冷不潔的食物,不吃黴變、過期的食物,不吃來歷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質不衛生的飲料。要透過廣泛的教育,培養幼兒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提高自我保護潛力。

三、具體的應急措施

1、用心組織搶救病人,儘可能按照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在醫務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催吐,嘔吐有利於毒物排出。病情嚴重的,及時送往上級醫院妥善處理病人,並派人到醫院守護病人,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2、立即向鄉人民政府、縣教育局和縣防疫站報告學生中毒狀況、中毒發生時間、中毒主要症狀、中毒的學生人數等,如果懷疑與投毒有關,還應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

3、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後學校應注意持續幼兒園的穩定,食物中毒應由疾病預防控制機制、衛生監督部門確認,要嚴格控制消息發佈渠道,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師生、家長不必要的恐慌。同時要安撫好中毒幼兒,做好與幼兒家長的溝通,維護正常的保教秩序。

4、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品,維持原有的生產狀況。放入冷藏箱(櫃)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燬。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對製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的中毒現場予以控制。

5、在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後,配合專業人員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幼兒的嘔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時介紹中毒的狀況並開展現場調查。對剩餘的食物予以暫時封存。待現場調查結束後,按照衛生專業人員要求進行現場消毒清潔處理。

6、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四、注意事項

⑴穩定師生及家長的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⑵如有個別家長來園探視,由學校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發生後,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⑷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疑似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⑸迅速向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⑹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若是校外食物所致,也要立即用心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⑺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⑻用心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篇六

1.目的

爲了規範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應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故的檢驗體系和突發事故的應急運行機制,,規範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切實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檢驗能力,最大限度地爲政府和食品安全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提供高效、快速的技術支持,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安全健康。

2 範圍

適用於本所食品檢驗、抽樣及相關部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體系的建立、運行和具體實施。

3 職責

3.1所長組織成立應急檢驗工作小組,負責統一領導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檢驗工作。

3.2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質量突發事件的抽樣、檢驗工作的統一指揮、安排、協調工作,並向上級相關部門報送有關檢驗結果信息。

3.3 相關抽樣站(室)、食品檢驗中心、業務辦和行政辦在應急檢驗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協調安排下,負責及時做好所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

4 應急檢驗工作控制

4.1工作原則: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以人爲本、預防爲先、準備充分、依法規範、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4.2 組織管理體系

4.2.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檢驗領導小組”),負責應對Ⅰ、Ⅱ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協調。“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由所長擔任,副組長由食品檢驗中心分管副所長擔任,成員由所班子其他成員、食品檢驗中心主任和副主任、業務辦主任、行政辦主任、業務監督檢查室主任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組長負責統一指揮、協調食品安全應急檢驗工作,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檢驗工作的組織、落實、協調和督查。領導小組成員在各自的工作職責範圍內負責做好應急檢驗工作。

4.2.2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 研究決定本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部署和工作意見;

●組織、協調、指揮所內相關部門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準備、應急檢驗處置等工作;

●與上級主管部門就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情況及檢驗結果進行及時彙報;

●組織對檢驗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偏離和異常進行研究和正確處置;

●組織對應急檢驗數據和檢驗結果的審定和判定;

● 協調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和工作溝通。

4.3 運行機制

4.3.1 監控與預警

本所食品檢驗中心和業務辦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可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的日常信息監控與預警信息報告工作。對所抽查或送檢食品安全指標質量狀況,適時進行分析和評價,向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彙報,對發現存有嚴重不合格項且存在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的食品樣品,必須首先採取應急措施,在1小時內向市質監局食品科進行彙報和預警。

食品安全預警依據根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範圍等因素,食品安全事件可分爲四級: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對應以上四級食品質量事件發佈的預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Ⅳ級以下情形的食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列入分級。

a)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Ⅳ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b)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Ⅲ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c)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Ⅱ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d)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Ⅰ級)以上突發食品安全事件,事件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4.3.2 預警信息的。收集按《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序》文件規定執行。

4.4 應急檢驗處置

4.4.1 應急檢驗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上報並公佈24小時值班電話,相關檢驗人員須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成員通訊錄上報備案並保證與市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訊暢通。聯繫電話變更隨時通報。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接到抽樣檢驗通知時,必須在30分鐘內通知相關人員到達指定位置和檢驗崗位,做好相關技術準備並聽從市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安排

4.4.2應急檢驗處理

對於不同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預警或報告,實行分級響應的原則。總的要求是:加強值班,力求快速反應,準確判明預警級別,迅速啓動相應應急程序,有效組織抽樣檢驗行動。依據四級預警,相應採取四級級響應對策,即Ⅰ級預警實行Ⅰ級響應,Ⅱ級預警實行Ⅱ級響應,Ⅲ級預警實行Ⅲ級響應。

⑴Ⅰ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所內各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分工認真開展工作。

⑵Ⅱ級響應: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組長、小組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食品檢驗中心全體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各自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Ⅲ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有關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人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⑶(Ⅳ級響應: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分管成員、指定區域抽樣部門人員、食品檢驗中心負責人和相關檢驗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並按職責認真開展工作。

4.4.3 應急檢驗指揮與協調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按程序啓動預案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根據預案,統一組織、安排抽樣檢驗工作。建立以市局及相關部門、單位和相關地區協同配合的統一指揮系統,具體負責指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

所內後後勤部門負責配合做好車輛調度、試劑耗材供給、水電及相應的環境設施保障工作,確保抽樣檢驗工作有序進行。

所辦和業務辦公室要做好與市局的信息交流和彙報工作,及時在第一時間將檢驗數據結果上報市局。

4.4.4應急檢驗保障

● 所內各部門須加強對食品快速檢測車和相關機動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食品快速檢測車應做到每週例行檢查、保養一次,車載電源應每半月檢查和充電一次,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有效調用和使用。

● 總工程師須加強對食品檢驗設備使用狀態的日常監管,食品檢驗中心設備管理人員須做好檢驗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工作,對涉及到食品衛生安指標的關鍵儀器設備要進行重點監控,一旦發現有故障,應在24小時內進行修復或調用備用設備,以確保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的需要。

● 食品檢驗中心相關檢驗人員,應保證食品安全指標檢驗所需的試劑、耗材、標準品和藥品等消耗品的儲備量及有效性,保證應急檢驗的需要。

●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處置過程中,所辦公室和財務辦要爲應急檢驗和抽樣工作提供必備的交通、食宿、物資、經費保障。

4.5 應急檢驗後的處置

4.5.1 檢驗結果的分析和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結束後,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檢驗結果進行分析和評估、將結果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市局,以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必要時,可邀請市局分管領導和食品科參加結果的分析評估。

4.5.2 工作小結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在應急檢驗工作全部結束後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分析總結,認真總結經驗,對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工作中如有玩忽職守、貽誤時機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6 應急檢驗預案演練

應急檢驗領導小組應適時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檢驗演練,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按照預案要求,應適時組織不同類型的食品安全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的演練、應急抽樣的演練、應急檢驗處置過程的演練等。對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並認真總結,提出應急檢驗預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完善措施、應急檢驗設施的維護與更新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檢驗工作的實戰能力。

4.7 責任與獎懲

應急檢驗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評比、表彰等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對在應急檢驗工作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行動不力而影響工作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5 相關文件

5.1 LQTPF/E046/0 《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