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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一

爲了貫徹執行《中共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保衛醫院全體患者及醫護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在院長和安全委員會領導下,由行政事務部具體負責。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科室負責人爲本科室安全保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充分認識治安綜合治理的重要性,把綜合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廣泛地開展羣衆性安全保衛工作。

3、醫院實行門衛執勤制度,門衛人員要在院內不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行政事務部負責門衛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於職守,對醫院內的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要注意檢查樓道治安情況,遇事妥善處理,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彙報。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及時排除所屬範圍內的火災隱患。全院消防滅火器材要定期檢查和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行政事務部有關人員維修更換。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並針對形勢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5、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家庭及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譁、酗酒鬧事、打架鬥毆,要愛護公物花木,保持環境整潔。

6、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7、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精神的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8、財務室、檔案室、機房等要害部門,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室現金要存放在保險櫃,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確保現金安全。

9、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10、對需要銷燬的文件、資料,由各科室收集存放,定期交行政事務部文檔工作人員按照保密規定集中銷燬,不得私自出售。

11、對電視機、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實行專人負責管理。督促有關人員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2、使用儀器和機械設備等,要熟悉其原理和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使用高壓滅菌櫃等壓力設備,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保養其儀表和安全閥,杜絕事故發生。

13、監督各種安全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4、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菸,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並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二

爲了深入開展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活動,落實《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把工作立足於抓基礎、抓教育、抓苗頭、抓防範上,努力實現“全年無治安安全事故單位”的目標,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把安全單位創建平安醫院的有關工作要求納入幹部職工個人崗位目標責任書或經營承包合同內容,年終與工作或經營實績同考覈、同評比、同獎懲。

二、加強“安全第一”思想教育,提高幹部、職工的創安意識,堅持安全工作與黨政事務、日常業務工作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安全警鐘常敲,漏洞及時整改,把各種事故苗頭解決在萌芽階段。

三、完善單位內部的工作、值班等各項制度規定,做到事事有單可循,嚴格管理,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制止,防止各種治安安全問題的發生。

四、建立治安安全工作組織抓具體工作的落實。設立治安安全員(兼職),負責人防、物防、技防設施的完善,監督內部安全工作制度規定的執行,對安全事務進行日常檢查,對安全漏洞落實整改;設立防火消防員(或消防組)負責安全用火、用電的管理,落實消防器材、防火設施的設置和性能的。檢查,對潛在的火災隱患及時發現並立即整改,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或組織人員對意外火災事故進行有效撲救。

五、加強內部安全的硬件設施建設。完善單位的圍牆、鐵門等外部設施;對重要辦公室、檔案資料室、貴重設備和電器存放室、物資以及財務、藥房、藥庫,完善防盜門窗、報警器材設置;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完善現金、財務票據、機密絕密文件、卷宗資料的保險設施;設立停車庫並配套防護設施;齊配備消防滅火器;及時檢修、更換損壞或陳舊的用電線路、開關及照明燈具。

六、加強安全制度規定的落實執行。

1、加強安全值班制度。值班醫生實行廿四小時值班,健全值班人員職責規定,保證單位日夜都有人保護內部安全,落實日常安全措施和負責對意外事故的及時報告或處理。

2、嚴格執行現金、財務票據的安全管理規定,結算或收付後應及時收存放入保險櫃,對超過過夜現金限額的現款當日落實存入銀行的本單位戶頭,在提款或送款過程中嚴格遵守現金安全規定。

3、嚴格執行機密、絕密文件、檔案資料的安全保管規定,籤閱處理後即應放入指定的保險櫥櫃存放,不得讓無關人員閱看,不得私放在個人桌屜和帶回個人宿舍,不得向無關人員談及保密事宜,防止出現文件、檔案遺失及泄密事故。

4、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管理使用規定,不在指定地點以外任意存放,不違反規程操作使用;嚴格限制燃放鞭炮、煙花等引火危險品。

5、嚴格執行消防防火安全規定,不在工作場所、宿舍不安全使用電爐,不在嚴禁煙火的倉庫、機房、作業場所吸菸及用火;燃料油應儲備在防火條件設施安全可靠的場所;愛護消防滅火器材並經常進行功能檢查,保證能隨時有效投入使用。

6、經常進行車輛安全檢查,防止部件故障;遵守安全駕駛規定,不酒後開車,不強行超車或超重運載。

七、加強對幹部職工的遵紀守法教育,嚴格遵守法律和治安管理法規,不酗酒鬧事,不打架鬥毆,不發生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不貪污盜竊,不爲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交通工具或場所,不包庇、藏匿違法犯罪分子,杜絕出現內部人員發生的案件。

八、主動加強與鎮邊防派出所和街居委會等部門的工作聯繫與合作,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三

一、建立治安保衛工作機構

1、學校專設一名治保主任,由校長任命,由校長直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副校長專管。安全主任必須服從管理,嚴格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2、中國小政教主任兼任治保副主任,中國小治保工作歸宿於治保主任負總責,政教處主任具體負責。

3、治安保衛工作機構組成成員:中國小所有體育老師、中國小所有班主任、中國小值班老師、協助負責治安保衛工作的中國小學生會學生。

4、門衛歸宿於治保主任負責。

二、建立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長分管校長、治保主任、政教處主任、班主任、值班老師、任課老師及治保員、學生會等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2、建立門衛工作制度。

3、建立學校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4、建立學校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5、建立學校消防與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6、建立學校集體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7、建立學校總務安全管理制度。

8、建立學校教育與培訓制度。

三、校園安全保衛工作具體職責

1、每一大周開展一次法制、治安防範宣傳教育和養成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觀念和治安防範意識。開展學生的自我保護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校區治安防範工作應當實行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結合,各教室、食堂、寢室走廊、校園重要活動場所、門衛等都要安裝攝像監控儀等防範設施。安保處、政教處、教務處每天至少要有監控錄像的記錄。

3、嚴禁任何班級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中國小生從事危險性活動和勞動。

4、及時排查內部不安定因素,調解糾紛,化解矛盾,維護內部穩定。

5、發生刑事案件、治保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不安定事端,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

6、有關隱患事故及糾紛事件應及時向學校主管領導彙報。

四、總校長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宣傳並實施國家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

2、依法制定學校安全規章制度。

3、組織教職工和學生每半個月按時學習各種安全知識和安全制度,做好思想培訓工作,讓師生養成良好的各種行爲習慣。若有特殊情況不能組織學習和培訓,事先向校委會通報,向後推移否則處罰300元。無特殊情況不按時組織學習或培訓的將處罰500元。

4、建立學生安全保障的領導機構,並指導和監督其有效運作。若缺乏指導和監督能力或指導和監督不力,將被處罰500元。

5、對受傷學生及時親自或派員送往醫院救治。否則將處罰10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注:若校長不在,由分校長、分管副校長或主管主任負責)

6、及時制止和處理教職工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爲,否則視爲失職,將處罰300元。

7、督查各項制度的落實到位,並把好獎懲尺度,否則視爲不公,將被處罰300元。

8、堅持原則,秉公辦事,不能徇私舞弊,嚴格按制度治校,否則視爲不正,將被處罰300元。

9、每週必須對校園安全保衛和政教等工作進行一次詳細調查,對其工作好壞及時進行獎懲。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10、在上班期間校長參與賭博和娛樂活動(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係的重要人物外),將被處罰500元。

11、總校長每週在校工作日不得少3天,每天不得少5個小時,否則每發現一次將被處罰100元。

12、在正常工作的中餐,一般不允許接受別人的宴請,或自己在外宴請(除陪上級領導和有利益關係的重要人物外),否則處罰100元。

13、其他履行學校安全職責必需的行爲。

執行步驟

校長是學校的一校之長,若違反學校制度誰來監督執行?由校委會成員監督執行。

1、校委會任何一個成員有權監督校長執行制度的力度,且有權糾正校長工作中的缺點和錯誤。

2、有權利用制度對校長的過失行爲進行處罰。

3、在執行過程中,校委員無論哪個成員有包庇或徇私行爲將被處罰100元。

4、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不到位,按制度處罰,罰金將在工資中扣除。

5、一個月內校長安全工作抓到位,且有成效,每月另獎300元。

6、校委員每月必須對校長工作進行詳細考評。

五、分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200元。

2、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分校長每週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佈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3、幫助專管副校長聯繫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繫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2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400——6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承擔80%的責任。

5、分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2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6、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後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2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300元。

7、每天不少於3次檢查安全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並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8、及時與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持。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0、早晨要先於學生起牀,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10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5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係,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2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分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校長直接分管安全處政教工作,並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2、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政教處工作,安全處政教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分校長應承擔8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分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校長或由校長指定的執行團嚴格按制度執行。

4、假若分校長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5、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分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6、分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校長或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7、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範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50——20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100元。

8、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分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覈,認真總結。

主管副校長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評比和監督,做到有的放矢。否則,不能執行的將被處罰100元。

2、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主管副校長每週要組織安全負責人、安全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佈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聯繫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一個月內不聯繫或協調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00元。

4、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處理或救治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300——5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負60%的責任。

5、主管副校長組織人員每天至少2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及時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各寢室、食堂等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告知安全處負責人、班主任及後勤負責人,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下屬無法解決的,由自己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7、每天不少於3次檢查安全處、政教處或安全部門的日常工作,並及時督查其工作進度和質量以及完成任務的程度。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8、及時與分校長、總校長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能得到上級部門的關心和支持。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辦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早晨要先於學生起牀,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11、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400元。

12、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協調好他們間的關係,處理協調不好的處罰100元。

13、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14、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專管副校長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和能力,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3、涉及安全的部門和負責安全的人員統屬安全處管理,分管安全處工作的專管副校長,可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工作。

4、每天不少3次督查安全處工作,安全處失職或工作不力,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否則,專管副校長應承擔60%的責任,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5、假若專管副校長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執行到位,由分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

6、假若專管副校長存在工作能力,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職務處理。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的執行,專管副校長在二個月內無法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專管校長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按制度執行。

9、一個月內工作出色,職責範圍內沒有安全大小事故或安全隱患,當月獎勵100——150元;假如即使有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周到、滿意,當月獎勵50元。

10、執行團每個月必須對主管副校長的工作進行詳細考覈,認真總結。

安全處主任(含副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或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否則視失職,將被處罰50元。

2、服從分校長、專管副校長的管理,聽從其工作安排,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3、接待來訪家長和社會人員,處理好他們中的關係,做到熱情、誠懇,將矛盾處理好,解決好。與他們發生爭執的,將被處罰100元;問題處理不到位的,矛盾處理不好的,將被處罰50元;問題處理不公平的,將被處罰50元。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着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5、對學生、老師或他人舉報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妥善處理,發現到排除安全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9、負責採用各種有效方法宣傳安全工作制度,樹立師生安全意識。學校規定,安全處主任每週要組織安全人員、安全部門召開一次學習制度會、分析工作會,總結佈置工作,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組織和管理好安全處下面的安全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若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1、每週聯繫和協調各政教處、各班主任及學生會開展安全工作。不聯繫或協調不到位的,被處罰50元。

12、具體處理學生意外傷害的救治及善後事宜。若救治和處理不及時不到位的,將被處罰150——3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負60%的責任。

13、安全處主任每天至少3次對全校各個角落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清查和排除,發現的隱患不能超過2個小時,否則視工作失職,將被處罰100元;發現的隱患自己不能解決的,應及時上報,督促落實到位,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4、每天不少於3次到各班檢查安全工作,如果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告知班主任,否則將被處罰50元;如果發現的隱患班主任無法解決的,由安全處處理或上報學校處理,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15、每天不少於2次檢查門衛、活動場所、各寢室、各廁所等安全隱患處的安全工作,並及時查出隱患、清除隱患,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及時與上級有關主管部門保持密切聯繫,做到上情下達和下情上達。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7、對以上工作必須有日記,記清日常工作事務及發現問題、處理問題的詳細內容,疑難問題的解決方法,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8、在上班時間(指住讀學生到校至離校的13天內無論是中午休息還是夜晚時間)不允許參與賭博活動,否則處罰300元。

19、早晨要先於學生起牀,晚上要晚於學生睡覺,查失堵漏,確保全天候師生安全,否則處罰50元。

20、在日常工作中若不能公正處理問題或徇私舞弊或出現冷熱病等責任感問題,每次處罰100元。

21、負責其他日常安全工作。

執行步驟

安全處主任如何將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缺乏執行力度,誰能確保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自己若違反有關制度,又受誰的制約?

1、校區內涉及安全的部門、位置及人員統屬安全處負責管理,安全處主任按制度深入到基層督查指導工作。

2、每天不少於3次督查安全處所屬的部門、班級、位置的安全工作,所屬的部門班級失職或位置出現安全隱患未及時處理的,應嚴格按相關制度執行處理,否則安全處主任應承擔60﹪的責任,也應按有關制度規定給予處罰。

3、假若安全處主任徇私舞弊或不能秉公辦事,不能將制度有效的執行到位,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嚴格按制度執行處罰。

4、假若治安主任存在工作能力問題,連續三個月出現工作失職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5、假若安全處主任存在責任感問題,連續二個月工作消極怠工的、遇事拖拉的,將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6、假若安全處主任不顧全大局,喜歡斤斤計較,私心太重,不具備領導素質的,連續二個月經教育屢教不改的,降職或開除公職處理,由專管副校長上報執行。

7、假若安全管理制度在二個月內安全處主任無法執行到位,由專管副校長或指派他人代替執行。

8、治安處主任自己違反制度,將由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或校長執行團按制度執行。

9、若學校沒有專管副校長,由分校長直接主管或由校長指定的其他副校長主管,其工作直接受他們監督檢查。

10、在一個月中沒有任何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學校獎勵其130——150元,即使因客觀原因出現安全事故或安全隱患,但處理得及時、周到、完滿,學校獎勵50元。

政教處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校長、分校長或專管副校長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負責日常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檢查、評比和監督。如果有牴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爲不重視,將被處罰15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爲失職,將被處罰200元。

2、高中、國中、國小每段政教處主任除了負責日常工作事務外,還要負責本段的安全工作如本段的班級安全、寢室安全、食堂安全、衛生區安全、安全區安全等。

3、每週至少一次對班主任、值班老師、學生會值班學生進行一次情況彙報會或總結會,每次會議要達到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目的',要有記載,有原因分析、問題解決手段及結果,否則,將被處罰50—100元。

4、要經常深入到班級、寢室、衛生區、安全區等處檢查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追究,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5、及時瞭解和掌握老師和學生的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10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10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60%。

6、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7、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400元,較嚴重着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8、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500元,重者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9、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200—300—400元。

10、各政教處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工作不能互相擡槓,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200元。

11、管理好政教處下面的工作人員,要有組織、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各項安全工作和活動,假如工作混亂、無序、無效的處罰100元。

12、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檢查所轄範圍的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及時上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3、每天早中晚三次派人深入到各班、各寢室、廁所、衛生區等處清查行兇工具,清查抽菸學生,清查戴耳環、留長髮、染頭髮、穿拖鞋、拉幫結派、打架鬥毆、談情說愛的學生,不能按時清查或清查不力,處理不力的,將被處罰100元。

14、及時制止學生攀、下危險建築物或地段,假如沒有及時制止將被處罰50元。

15、對逃跑或上網的學生一定要迅速追查,並及時告知學校或家長,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6、對學生偷盜行爲要一查到底,查不出結果處罰20元。

17、學校重大活動要認真組織,認真實施,不允許失誤,若失誤將處罰100元。

18、學生培訓站隊進會場,站隊按順序退場,若秩序混亂將處罰50元。

19、對政教處的安全情況要進行記錄,詳細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20、每晚要派人到各寢室巡視,具體清查學生入睡情況和學生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被處罰50元。

21、要三餐派人去食堂值班,維護食堂秩序,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否則將處罰50元。

22、每週對學生會必須進行一次培訓,否則處罰20元。

值班老師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執行專管副校長、安全處主任、政教處主任的有關安全指示,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的決定,按規定位置、規定要求、規定時間值班,否則將處罰20元。

2、明確目標和任務,做到全方位值班、全方位服務,發現安全隱患和安全問題能自己解決就及時解決,不能自己解決的就及時上報,不值死班,否則將被處罰20元。

3、若發現問題要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做到防患於未然,否則將被處罰20元。

4、不允許頂撞、謾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5、不允許謾罵、侮辱老師、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糾紛,輕者將被處罰100元,重者處罰200元。

6、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7、上級安排的工作任務要通力合作,相互配合,不能互相推諉,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爲情節較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9、若在管轄範圍內發現學生拿兇器、抽菸打牌、穿拖鞋、破壞校產、談情說愛、打架鬥毆、拉幫結派等,要及時制止和處理,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對每次的值班要記錄,記錄內容要具體,否則將被處罰20元。

任課教師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遵守法律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嚴格按安全制度執行教學。

2、在上課時間搞好課堂紀律,維持課堂秩序,否則課堂紀律、秩序混亂的將被處罰50元。

3、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400元,非常嚴重者引起糾紛或官司的,責任自負。

4、如果晚上值班,一定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裏,並督促學生睡好纔可離校,否則處罰30元。

5、不允許頂撞、打罵、侮辱上級領導,輕者將被處罰400元,重者處罰400元。

6、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7、發現學生缺課或有不正常舉動或有不正常思想,應及時向班主任或政教處、教務處主任彙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8、在任課時間若發現教室內電器電路、課桌椅、窗戶玻璃等有安全隱患,要及時向班主任或校方彙報,否則將被處罰50元。

9、在下課時間若發現學生有危險行爲應及時制止和教育,否則將被處罰50元。

10、不允許與老師發生矛盾糾紛,不允許在老師間撥弄是非,說長道短,否則將被處罰100元。嚴重者責任自負,直到開除。

11、老師不能單獨將學生帶離教室補課,否則每次處罰50元。

12、要與班主任搞好團結,不允許鬧分裂,否則將被處罰100元。

班主任的安全管理職責

具體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有關安全制度和決定,具體負責本班的日常安全工作,如果由牴觸情緒或抵制思想,視不重視,將被處罰50元;如果行動不快或行動不力,視失責,將被處罰100元;如果執行不到位或執行不徹底,視失職,將被處罰150元。

2、每週結合養成教育不少於二次班會課,即宣傳安全知識和進行養成教育。班會課定在每週的週一早晨和週五晚上,班會課爲40分鐘,不得少一次,不得不按時,不得減時間,否則各處罰50元。

3、及時瞭解學生思想動態,發現情況及時處理,或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處理不及時或不周到的,將被處罰50元;自己處理不了又不能及時向領導報告的,將被處罰50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4、不允許打罵、侮辱、體罰學生,輕者每一項將被處罰300元,較嚴重者將被處罰500元,非常嚴重引起糾紛官司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家長頂撞、發脾氣、發牢騷、更不允許互罵對打,否則視情節輕重將被處罰100—200—300元。

6、不允許班主任毆打別班學生或老師,第一次將被處罰500元,第二次將被開除離校。

7、每天提前進教室,主要檢查電源、玻璃、桌椅等安全隱患,尤其是棍棒、刀具等兇器,及時發現及時處理或及時上交,如果工作失職將被處罰50—100元;如果清查不徹底處理不及時將被處罰50—100元。

8、學生不允許抽菸,班主任要時刻跟蹤管理,及時進行教育,如果發現本班有學生抽菸,視平時工作不到位,一個月內連續出現3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9、學生不允許穿拖鞋、留長髮、染頭髮、戴耳環、帶手機,班主任抓好班級管理,若出現以上現象視工作不力,各項一個月內連續出現5人次以上的各處罰10元。

10、學生不允許談情說愛,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10元。

11、不允許學生攀、下危險建築物或地段,一個月內連續出現2人次以上的處罰20元。

12、不允許學生逃跑上網,否則每發現一例處罰20元。

13、不允許學生提菜、打湯、提開水,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4、不允許學生到校園外游泳,否則處罰60元。

15、鍋爐旁不允許學生靠近,危險很大,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50元。

16、施工場地不允許學生靠近,否則每發現一例各被處罰30元。

17、靠近校園周邊的圍牆或無圍牆處不允許學生前往,否則每發現一例將被處罰10元。

18、如果晚上值班,下自習後要將學生如數交到生活老師手裏,待安睡後方可離校,否則處罰100元。

19、不同年級的學生不允許交往,有特殊情況的及時向班主任告知,否則視學生有尋釁苗頭,班主任被處罰10元。

20、不允許在沒經學校同意的情況下,隨意訂資料、報紙,否則處罰100元。

21、不允許本班學生到另一個班的寢室串門或睡覺,否則班主任及生活老師每例各被處罰10元。

22、管好學生用錢,學生零花錢必須班主任動員收集,學校統一管理,如果家長反映學生多用錢,經查實處罰20元。

23、發現本班學生有偷盜行爲,查不清楚結果的每一例各被處罰20元。

24、經常巡查班裏情況,及時發現和消除不安全隱患,並積極向學校領導提出安全建議,否則處罰50元。

25、學生一般不允許請假,有特殊情況請假的,必須經家長同意,(有電話、談話紀錄或第三者證明)班主任簽字,安全處主任審覈,簽字門衛登記才能放行。否則每生處罰50元。出現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26、每個月必須給家長打一次電話,一個班分四周四批打,學校每月抽查10人,若每少一人個處罰10元。

27、早、中、晚餐必須站隊有秩序的進食堂,大型活動、下晚自習站隊進寢室,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

28、每次上課前,集會前必須唱歌,否則每發現一次扣20元。

29、各教室的監控設備必須保護好,若本班監控設備及線路被損壞,副班主任處罰50元。班主任處罰100元。

30、不允許學生隨便往窗外倒飯菜、丟紙屑、垃圾等,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

學校門衛制度

一、具體措施

(一)設專職門衛2人,節假日上班時間以晚上九點到早晨七點輪流值班,早晨七點到晚上九點,二人必須同時上班。

1、白天和晚上不能擅自離崗(即不能前去隔壁鄰居遊玩,打飯必須輪換打,一方沒來,另一方不能擅自離崗),離崗一分鐘罰一元錢,超過10分鐘以上每一分鐘2元;超過半個小時按曠課半天計算;超過一小時按曠課一天計算;超過二小時按曠課二天計算;超過三小時作自動離職處理。上廁所必須於同行打招呼,安排好替值工作。

2、交班要按時、無誤,否則若誤時或每失誤一次,處罰50元。

3、值班違反相關制度的,或相關職責未盡到的,每一項處罰10元,由此引起的安全事故或給學校造成其他方面損失的,應承擔60%的責任。

4、節假日期間,閒雜人員一律不允許隨便進出校園,也不允許留守學生隨意進出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5、節假日值班時隨意離崗或在崗而未盡職責的,除不領值班補貼外,另處罰2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其他後果的,責任全部自負。

6、值夜班的應在23點後睡覺,第二天凌晨5點起牀,否則,如果未按該規定睡覺起牀的,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7、勤雜人員提前進校的,開門鑰匙必須由門衛值勤人員交到對方的手裏,如果圖方便任由勤雜人員取放鑰匙,一次處罰10元。

8、堅決不允許門衛人員與師生髮生矛盾衝突,事前必須與主管領導反映。門衛人員之間或與教職員工之間或與學生之間發生矛盾衝突的,若有理,處罰20元;若無理,處罰50元。

(二)學校門衛必須輪換參加每大周的全校職工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

1、參加全校教職培訓或治保處安全培訓是每一個門衛的權利和義務,必須參加培訓。

2、每缺一次培訓,除算曠工一天外,另處罰40元;遲到或早退每一次10元。

3、在安全培訓中,每人必須在會上認真述職,對上一段時間工作進行總結,發揚優點,總結不足,並對下階段工作進行表態,確保下階段工作正常進行,沒有述職紀錄的每次處罰10元。

4、培訓期間,一人值日一人蔘加培訓,下次培訓更換。凡參加培訓的人員必須把會議精神認真傳達給另一方,否則每一次處罰10元。

(三)建立並且認真執行學校安全保衛記錄制度

1、家長探望孩子必須先登記孩子所在班級、事由及自己所在單位、有關證件,再由門衛直接與班主任聯繫,同意後由老師領學生前來相見,或指定老師帶家長前去所在班級。離校收回會客單。注意,上課時間一律拒絕探望。不按該規定執行或手續不全的處罰20元。

2、如果校園內施工,施工人員必須由施工頭作好身份登記,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臨時變動的施工人員或短工人員也必須辦好相關手續方可進出。門衛如果不按此執行,處罰20元。

3、上級部門來校視察,在不認識的情況下,請對方出示相關證明或打電話給主管校長諮詢,但需講禮貌,熱情說明情況,得到對方諒解。處事不妥的處罰20元。

4、其他外來人員來訪,必須查驗證件,問清探訪對象,按規定作好登記,得到校方同意後方可放行,離校收回會客單。否則處罰20元。

5、對於外校學生,社會小青年,閒雜人員,滋事鬧事人員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全部自負,嚴重的除負全部責任外,另開除離校。

6、不允許與任何外來人員發生矛盾衝突。否則,將處罰50元,嚴重者全部責任自負。

7、施工車輛和運輸貨物車輛在上課時間一律不允許進出校園,待上課後方可放行,否則處罰20元。

8、外來車、校內外機動車一律不允許在校園內停靠,必須停在指定位置,否則處罰20元。

(四)中國小生進校後一律不允許隨便離校

1、走讀生必須與學校簽訂安全協議,否則不允許走讀。走讀生必須憑相關證件進出校園,否則處罰10元。

2、國小、幼兒園學生沒有班主任同意和不能出示相關證明不允許任何人接走,哪怕是他的親生父母。否則,處罰1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3、所有學生不能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的初、高中學生,必須有班主任的證明,治保主任的簽字,家長的同意,(打電話紀錄時間、旁人證明)門衛的登記才能放行。否則一次處罰20元,造成後果的所有責任自負。

4、不允許外校有學生與本校學生單獨見面,要見面只能隔門相見。否則處罰10元,造成後果的責任自負。

5、不允許與任何學生髮生矛盾衝突。否則將處罰50元,重則全部責任自負。

(五)上課時間全校教職員工必須遵守門衛制度

1、教職員工請假外出必須憑分管校長的簽字放行,按籤條的時間作好記錄。否則,處罰10元。

2、不能徇私情,公平對待每個進出校門的職工,否則發現一次處罰10元。

3、要與門衛和睦相處,不允許與門衛發生矛盾衝突。否則輕則處罰200元,重則辭退。

(六)必須保持門衛前後50米範圍內整潔衛生

1、門衛值班人員每天輪換做好早中晚兩次保潔工作,不允許在校門內外50米內有任何視覺上的不潔感覺。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2、不允許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校門口或校內出售食品、及其它商品,如果難以拒絕,報告到安全處。否則,門衛未加以嚴厲拒絕,處罰10元,或未上報的處罰10元。

3、不允許外來人員在校內外裝貼戶外廣告,門衛若發現未乾涉的將處罰10元,或即使未發現,也應及時清理乾淨,否則處罰10元。

4、外來人員衣冠不整,衣服不淨,蓬頭垢面或表面看出有傳染病的一律拒絕進入校園。否則,每發現一次處罰10元。

二、執行步驟

(一)分工明確。門衛由安全處主任主管。安全處另派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專人督辦。

專管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麼辦?由主管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主管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20元。若發現專管徇了私情而導致門衛工作失誤,可處罰50元;主管不負責或責任不到位怎麼辦?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50元。若發現主管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100元;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怎麼辦?由總校長或由總校長指定的執行團查清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的原由,再由總校長執行處罰,每發現一次處罰100元,若發現分管副校長或分校長徇了私情而導致工作失誤,可處罰到200元。

(二)定時檢查。主要由分管校長或校長執行團對各層每週2次檢查,主要檢查門衛制度落實的具體情況。

1、各層如果沒有定時檢查的具體記錄或獎罰不到位,可視不負責或負責不到位,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

2、第一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執行處罰;第二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警告;第三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嚴重失職,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嚴重警告;第四次全校性檢查不到位,視工作不勝任,除按“執行步驟”第一大款處罰外,進行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3、負責全校性檢查的執行團失職怎麼辦?由校長查辦。第一次處罰200元;第二次處罰300元,並給予警告處分;第三次處罰400元,並給予嚴重警告處分;第四次處罰500元,並給予降職或開除職務處分。

(三)執行力度。主要是對各層工作力度的有形考覈,分ABCDEF六個檔次。

1、A:非常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三項以上失誤定位非常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40元。

2、B:不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二項失誤定爲不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倒扣20元。

3、C:較滿意:一個月工作有一項失誤定位較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不獎不扣。

4、D:滿意:一個月工作沒有失誤定爲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各獎20元。

5、E:十分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兩方滿意的定爲十分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40元。

6、F:非常滿意:一個月工作有校長、學生或家長三方滿意的定爲非常滿意。在校長、學生家長滿意欄中各獎100元。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四

1.校門按照規定時間開門、鎖門。

2.校外人員未經同意不準進入校園,校外非公務車輛嚴禁進入校園。

3.嚴格執行財物保管制度,各處室及有關場所的貴重物品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財物集中的地方,要認真落實防護措施,安裝鐵門、鐵窗、鐵罩和防盜報警設備,節假日安排專人守護;教職工的車輛必須放在車棚內並鎖上防盜鎖。

5.較大數目的現金做到隨用隨取,不得過夜存放在辦公場所。

6.校園內不準亂堆亂放易燃易爆物品;實驗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應嚴格領取制度,嚴防藥物失竊。

7.加強安全防火的宣傳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識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責任心強的'義務消防隊伍,協助學校領導檢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實情況。

9.教學設備、貴重物品較爲集中的地方、學生宿舍和食堂必須配備足夠的消防設備並經常檢查,按時換藥,保證滅火設備完好、有效。

10.電教室、實驗室、語音室。圖書館和各處室、辦公場所,下班時有關人員應檢查各種用電設備電源是否關閉。確認安全方可離開。

11.校園內不準亂搭亂接電線,違章用電者要嚴肅處理。

12.應經常檢查校園內安全用電情況,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

13.學生不準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來校,更不準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等。

14.全體師生必須自覺遵紀守法,提高安全、防災意識共同維護學校安全。發現失竊時要注意保護現場,儘快報告保衛部門;發現現場作案時應立即報告公安部門並協助擒拿。

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篇五

各科室:現將我院研究制定的《安全保衛工作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組織職工認真學習,並貫徹執行。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按照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爲進一步加強安全保衛組織制度建設,特建立醫院安全保衛工作制度。

一、成立醫院安保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保衛科院辦室信訪辦醫務科宣傳部安保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規定,研究制定醫院安保工作制度、工作計劃、方案和措施,並負責組織實施。

2、安保領導小組組長對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負總責,常務副組長在組長和領導小組的帶領下,具體負責醫院安全保衛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組長負責分管工作內安全保衛工作的協調組織工作,各成員負責按照職責分工協助組長、副組長開展好各項具體工作。

3、掌握醫院安全形勢和工作動態,重大問題集中研究制定解決方案,並及時向集團公司及上級主管部門反饋信息。

4、指導、檢查、督促各科室開展安全防範工作並提出工作改進意見和工作方法。

領導小組下設保衛科,科長:

成員:及全體保衛人員

保衛科工作職責:

1、負責佈置落實醫院安全保衛整體工作部署。

2、負責檢查監督安全保衛工作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3、負責組織醫護人員進行自救自護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宣傳。

4、負責組織指導各類應急預案的演練。

5、負責與各相關科室工作協調,保持工作對接。 6、負責及時應對公共突發事件和有關事宜,並組織協調採取應對措施。

7、負責各類突發事件發生後,及時趕赴現場應急處置。

二、安全保衛防範工作制度

爲進一步加強依法管理,搞好醫院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維護醫院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安全保衛防範制度:

1、醫院安全保衛防範工作在院黨委領導下,由保衛科具體負責。

2、要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保衛防範工作擺到重要位置。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廣泛地開展羣衆性安保工作。

3、醫院實行保安執勤制度,保安人員按照崗位職責,認真做好門衛、新大樓、停車場等崗位執勤工作,同時按要求在院內、樓內定期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患於未然。保衛科負責保安人員的監督管理。

4、各科室負責人爲本科室治安保衛的第一責任者,負責教育員工增強責任意識和安保意識。各科室醫務人員值班期間,要增強責任心,堅守崗位,忠於職守,要注意檢查公共區域治安情況,一旦發現治安保衛隱患問題及時解決處理,特殊情況及時向保衛科或主管領導報告。

5、高度重視消防工作,認真落實消防管理有關規定,及時排查所屬範圍內的火災隱患。保衛科負責對全院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更換,保證消防器材的有效作用。所有消防工具、器材設施不得隨意動用,遇有毀損,及時通知保衛科維修更換。保衛科定期對全院防火、防盜工作進行年度和季度檢查,並結合形勢需要進行不定期檢查。

6、利用各種形式對全院職工進行防傷害、防火、防盜、防災害事故教育。工作人員和外來人員要遵守醫院各項規定,不得在院內、辦公場所大聲喧譁、酗酒鬧事、打架鬥毆。

7、對醫院發生的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要及時報告院領導、上級主管領導及公安機關。

8、醫院各科室內禁止私自鋪設電源線路,私人貴重物品不得存放在辦公室內。下班時要注意關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切實做好辦公室內的防火、防盜工作。

9、對電器、醫療設備、計算機等高檔辦公設施和物品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管理。保衛、行政後勤人員要定期檢查報警器,保證正常使用。

10、監督各種治安保衛制度的執行和落實。自行車、摩托車及其它車輛要放置在指定的區域內,隨手上鎖,禁止亂停亂放。工作時間不準商販進入辦公場所和院內進行買賣。

11、財務室、信息科、藥房、庫房等要害區域負責科室,要制定具體的安全保衛措施和嚴格的崗位責任制,確保安全。財務要嚴格執行醫院及上級規定的現金管理制度,當天收款當天存入銀行,過夜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確保現金安全。

12、藥劑科要嚴格執行現行的毒、麻藥品使用管理制度,保證用藥安全。

13、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庫房內不準吸菸,不準生火取暖。倉庫要配備滅火器,定期檢查消防器材,危險品要妥善放置,並定期檢查。做到防火、防爆。

14、全體員工都應遵守本制度。凡違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保衛科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治安保衛工作法律、法規和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2、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治安秩序意識。

3、制定和組織落實要害區域、科室各項治安保衛工作制度。 4、落實防傷害、防火、防盜搶、防爆炸、防破壞和防詐騙、防竊密等治安防範措施。

5、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爲,維護醫院內部穩定。 6、調解、疏導單位內部糾紛,協助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醫院內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幫助教育醫院內部有輕微違法犯罪行爲的人。 8、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內部各類案件、並保護好現場。

9、組織和落實好治安承包各項工作。

10、按照國務院通過的《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辦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醫院安全防範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組織實施。

四、醫院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保安人員崗位職責

1、服從醫院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做好本職工作,做好交接班記錄。

2、按要求巡查各樓層、外圍及車場,維護醫院內部正常的營業秩序,尤其是各窗口隊列秩序,密切關注收銀臺周邊情況,確保營業款絕對安全。

3、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熟練掌握消防系統的操作程序。

4、對消防器材、消防通道、標記、防火門要經常檢查,確保設施完好。

5、每天不少於八次對醫院各區域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巡邏。

6、禁止患者在醫院內吸菸,發現吸菸者應當立即勸阻。

7、嚴格禁止寵物進醫院。

8、禁止未經醫院相關部門許可的考察學習團隊在我院拍照。

9、嚴厲禁止醫托及其他不法分子在我院活動。

10、謝絕明顯的精神病患者,乞討者,醉酒者,拾破爛者進入醫院。

11、發現可疑的人員要禮貌的進行盤查監控,防止可能的治安和突發事件發生。

12、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及時發現事故的苗頭,消防隱患,確保醫院和他人的安全。

13、加強重點區域,要害部位的巡邏,發現可疑情況應視情況處理或報告上級。

14、對監控室發出的到位查看指示,必須快速做出反應,並以最快的速度到達指示現場。

15、如遇突發、醫療糾紛等事件酌情況處理並及時上報。 16、負責對影響醫院形象的行爲進行制止。

(2)門衛保安職責

1、負責前門車輛引導停放和人員通往秩序。

2、謝絕明顯精神病患者、酗酒鬧事者、收破爛、乞討者、推銷商品者進入醫院。

3、指揮自行車、摩托車、電瓶車及其它車輛定點停放。 4、禁止在醫院正門擺攤設點和進行各種表演義賣,及時制止打架鬥毆。

5、加強對進入人員、車輛的檢查,杜絕危險品進入醫院、禁止攜帶寵物進入醫院。

6、對破壞醫院形象和聲譽的行爲及時果斷制止並立即上報。

7、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負責控制大門。

(3)巡邏保安職責

1、熟悉醫院各區域情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有高度的。責任感,堅守崗位。

2、巡察各樓層各診室患者就診秩序情況,防止和減少各類問題的發生。

3、注意發現樓層通道是否有異常情況,若發現立即處理並報告。

4、熟悉醫院內部環境,消防設施分佈,滅火器材的擺放點,防盜防火報警裝置的位置,會熟練使用各種滅火器材,發現隱患及時上報,保證消防設施處於良好狀態,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5、協助各部門領導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遇突發性事件或緊急報警要沉着冷靜,快速將出事地點通知保衛科和院領導,並對事件現場錄像存檔。

6、發生應急事件負責控制醫院樓梯口。

7、嚴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做到三班全面監控。

(4)夜間保安職責

1、上崗前應於白班執勤人員交接清楚,堅守崗位,對於夜間出入人員加強詢查

2、要增強反應,機動能力,對醫院重要部位(電梯、樓道、衛生間、辦公室、庫房、配電室)要加強巡查力度,巡查時至少2人同行。

3、巡查各樓層,檢查應關閉的燈光、門、窗、空調。

4、提高警惕,發生應急事件緊急呼叫大門保衛控制大門,同時組織保衛力量協助處理。

5、做好值班及巡查記錄。

(5)執勤紀律及行爲準則

1、當班保安要求儀容整潔,按規定着裝並攜帶好對講機、膠皮警棍等專用裝備;不得留鬍鬚長髮,不準嬉戲打鬧,不準高聲喧譁;不準邊走邊吃東西或者手上揮舞其他物品;不準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懶腰。

2、不得酒後上崗,當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得擅離崗位、串崗、幹私人事情。

3、當班時不準吸菸、吃東西、看電視,聽收音機、看書報、扎堆聊天等。

4、尊重領導,服從管理。

5、不得恐嚇,毆打患者、危害同事,不在崗位上大聲喧譁,嚴禁使用不文明語言。

6、不得內外勾結,損害或企圖損害集體利益,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擅自攜帶醫院物品,盜竊醫院物品或患者錢物,損壞醫院設施和執勤用品。

7、遵守醫院各項規章制度。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院安保領導小組下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保衛工作。

2、充分利用醫院展牌、視頻等宣傳有關消防知識。

3、要求醫護人員學會簡單的自救常識和尋求救援方式、方法。

4、每個月進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保證設施齊備、完好、有效。

5、經常性組織全院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6、指導醫護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安全演練。

9、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扯電線,電器線路更換修理,由專職電工負責維修。

10、設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標誌,保持通道暢通。愛護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的使用方法。

11、下班後室內及時關燈及電器用品,關閉電源,防止出現火災隱患。

12、熟悉醫院現有的滅火設備存放位置,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3、嚴禁在辦公室使用大功率電器。

14、發現火災立即啓動醫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並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施救。

六、醫院安全保衛工作應急預案

爲了進一步增強安全保衛應急能力,在預防以下突發事件發生的同時,及時果斷的處理即將或正在發生的突發事件,結合我醫院的實際情況,制定了醫院安全保衛應急預案。

1、醫療糾紛人員在院大門鬧事時,值勤保安人員應及時上前制止勸阻並與保衛科、醫患辦等部門聯繫,配合相關人員妥善處理有關問題,防止事態擴大。如遇少數人員無理取鬧、拉白條幅或其他醫鬧行爲時,要及時組織人員採取果斷措施制止相關行爲,並將醫鬧人員請至值班室或醫患辦公室,維護醫院正常醫療秩序,特殊情況及時向礦業分局報告。如醫療糾紛人員到辦公樓找有關部門人員或院領導,保衛人員要及時跟進,防止醫療糾紛人員突然採取過激行爲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2、保衛人員巡邏中遇犯罪分子實施犯罪活動時,應組織力量迅速果斷制止,並將其扭送保衛科或報警。力量不足時可動員現場職工或通知備勤人員,途中要提高警惕,防止奪路而逃或行兇。儘量避免或減輕損失,並作好現場保護工作。

3、各科室發生盜竊事件時,應迅速向保衛科報案,主動維護好現場,不準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抓獲現行犯罪嫌疑人,應及時交保衛科或公安機關處理。積極向保衛科、公安機關提供情況,協助破案。

4、醫院範圍內發生突發事件時,無論何種原因導致醫務人員無法正常治療或危害醫務人員安全時,保安人員都要及時趕到現場制止、勸導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突發事件發生,同時及時報保衛科和總值班,必要時報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醫院秩序。

5、發生火警時,要按照我院《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立即啓動樓層報警裝置或向消控中心報警,報警電話,講明火情準確位置,火勢情況,同時組織現場人員利用各種消防器材進行滅火或控制火情。消控中心接警後,立即通知保衛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並電話通知總值班。到達現場後一要根據火情大小,利用消防用具,組織現場力量撲救;二要迅速切斷電源,關掉燃氣開關,將易燃易爆物品撤離火災現場,全力撲滅初期火災。如火情重大,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19,講明發生火警的科室、地點、着火的是何物品,並派人在路口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簡要介紹火警情況和水源情況。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七、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治安、安全防範教育是提高職工法制觀念和防範意識的重要途徑。爲提高醫院內部人員的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現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院安保領導小組和院職工要按規定認真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各種專業培訓活動,院安保工作小組要經常組織廣大員工進行安全、保衛、保密、遵紀守法教育,增強職員工的法制觀念。要做到學法、懂法、執法、守法。

2、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法律知識特別是與保衛工作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並運用到保衛工作的實踐中去。

3、組織有關人員學習治安保衛業務知識及掌握專業技能(如:消防、防盜報警器材等)。

4、根據不同時期的形勢、任務,運用多種形式,進行安全防範教育,防盜、防暴、防火、及其他方面的教育。

5、制定計劃,定期開展各項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醫療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自救自護知識),加強治安、防範意識,強化自救自護和自我保護能力。

6、認真做好新進職工的崗前教育,對他們進行法制、醫院安全防範制度以及安全教育。

八、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定期深入開展醫院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頓。按照全方面、不留死角、整改到位的要求,要多次組織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動。

2、日查和定期檢查相結合,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並積極進行整改。

3、對醫院用水、用電、用氣、醫療器材等相關設施設備定期進行檢查,並按照規定接受有關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4、建立檢查登記制度,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並提出整改意見,經檢查負責人和隱患部位負責人簽字後,督促整改,妥善保存。

5、建立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無隱患的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隱患多、漏洞大又不積極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