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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小江蘇教師資格認定多篇

中國小江蘇教師資格認定多篇

幾點注意事項: 篇一

1、請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申報,9月28日後網報系統關閉,不再進行補報名。

2、所有申請人都必須通過崗前培訓。

3、申請人提交的照片必須與網上報名照片相一致。

照片圖像必須清晰,由專業照相館拍攝、沖印。不得使用藝術照、生活照、自拍照、翻拍照等,不得使用大頭貼。

網上提交的照片應爲近3個月內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淡藍、紅或白色背景,無邊框。

紙質照片大小爲小二寸,人像比例合理,尺寸爲33MM(寬)×48MM(高),採用高分辨率沖印,不能用電腦打印。

4、申請表必須用A3紙雙面打印。表上不貼照片;複印件全部使用A4紙單面複印;

5、申報材料集中上報後不再補、換,凡不齊全或不規範的,均直接認定不合格,申請人需等到下一年重新申請。

6、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各單位需成立專業評議組對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評議組一般由三至五人組成,主要職責是通過筆試、面試、試講等形式,對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直接進行考察。各單位於9月16日前將本單位專業評議組人員基本情況表(見附件2)、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安排情況表(見附件3)報送師資辦公室。

7、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免考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相關課程,須提供省教育廳人事處批覆的免試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8、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流程以及認定材料要求見附件4。

時間安排: 篇二

1、9月19日至9月28日,申請人在工作日的8:3017:30期間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進行網上申請。在指定時間段以外申請不予受理。

2、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報後,到所在單位人事祕書處登記並繳納教師資格認定費。各單位於9月30日前將申請人名冊(附件1)及費用交至師資辦公室(辦公樓A211),申請人名單電子版發至szb@。根據蘇教材〔2003〕95號文件精神,教師資格認定費每人150元,在職在編教師體檢費由學校支付。

3、10月14日前,完成新申報人員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完成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思想品德鑑定等相關工作(由各學院自行組織,《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的填寫要嚴格按照表中的說明要求填寫,其中“鑑定單位(全稱)”一欄,在學校直屬系(部)工作的以學校組織人事部門名義填寫,在二級學院工作的可以二級學院黨組織名義填寫,其他欄目按表格要求填寫),《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評價表》以及《申請人思想品德鑑定表》由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一併提交。

4、10月17日至19≤≥日,網報現場確認(現場確認地點設在人事處師資辦公室(行政辦公樓A211))。申請免試教育學、心理學人員需同時提供免試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

認定範圍 篇三

高校教師資格認定範圍包括:具備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基本條件,在我校專門從事教學工作的在職在崗人員。不承擔教學計劃內課程教學任務的人員及校外兼課人員不在認定範圍內。

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通知 篇四

蘇教人﹝2016﹞24號

各市教育局,崑山市、泰興市、沭陽縣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根據國家和省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規定及改革辦法,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時間

2017年起,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調整爲一年兩次,其中網上報名時間一般爲每年的上半年4月5日至4月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29日,遇節假日順延(以公告爲準),報名網址爲中國教師資格網(www.,現場確認時間由各認定機構確定並提前向社會公佈。

2017年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仍放在下半年舉行。2018年起,我省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調整爲一年兩次,筆試報名時間一般爲1月份和9月份,面試報名時間一般爲4月份和12月份,具體時間由教育部公佈,報名網址爲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網。

二、認真做好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工作

(一)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嚴格執行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和《江蘇省實施教育部<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細則(試行)》。考務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和《中國小教師資格考試面試工作規程》及我省實施細則。

(二)合理安排報名確認點和標準化考場。各考區要根據報名情況,組織精幹力量開展現場確認工作,提供高效、周到的服務。各報名點必須嚴格審覈考生的報名材料,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接受報名。現場確認時缺少證明材料的考生要限定補交材料時間,超出規定時間的,取消報名資格。各面試考點要根據考試需要選擇標準化考場,提前準備考試器材,及時做好設備調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保障考試平穩有序進行。

(三)加強考官隊伍建設和管理。面試主考官必須從考官庫中選派,其他考官應從考官庫中優先選派,所有考官均應經過培訓後上崗。同一考場考官一般不要來自一個地區,鼓勵市際互派考官。考官參加面試工作視爲公務活動,按天記入個人平時工作量,中午午餐和勞務費由考點統一安排,考官往返差旅費和其他食宿費用回原單位按規定報銷。面試考官勞務費參照當地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中面試考官的勞務費標準發放。

(四)做好師範生教師資格考試工作。爲滿足2015年及以後入學的師範生考試需求,提高教師資格考試工作服務效率,擬在全省13個設區市各增設1個分考區。分考區從在各設區市辦學並承擔師範生培養任務的高等學校(包括五年制高師校)中遴選,主要承擔所在地所有全日制師範生的教師資格面試報名和考試任務,接受省教育考試院的直接指導。省教育廳將在各高校自願申請的基礎上,根據各校實際研究確定分考區名單。有承擔分考區意向的高校,請於2017年2月20日前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申請。聯繫人:季強,聯繫電話:025-83235921。

三、依法開展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一)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要嚴格執行《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我省具體實施細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意見,除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範生(含全日制教育碩士)可以根據就業或崗位需要,不限畢業年限申請直接認定與所學專業和學段對應(國小教育、特殊教育等專業的考生可以根據在校學習課程和培養方向選擇相應專業和學段)的教師資格外,其他人員必須通過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方可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二)各認定機構要根據受理權限,於全省統一設定的網上報名開始前,在當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網站或其他媒體及時發佈認定公告,告知考生受理範圍、網報時間、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所需材料、諮詢電話等信息。

(三)各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的結論,並將認定結果通知申請人。符合法定認定條件者,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工作

(一)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法定的教師職業許可制度,各地、各有關高校要根據職責加強領導,健全組織機構,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大力宣傳、精心組織,確保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平穩有序進行。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學習、切實領會、熟練掌握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的有關政策。

(二)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各高校要根據我省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計劃,在本地、本校門戶網站醒目位置及時發佈有關公告,通過各類媒體大力開展政策宣傳。各級考試和認定機構要組織人員耐心細緻解答考生諮詢,不得降低或放寬條件,也不得自行增設條件。對沒有嚴格遵守考試和認定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省教育廳

2016年12月27日

溫馨提示: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應屆畢業生考試網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佈的內容爲準。

江蘇省高校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篇五

各學院、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2016年全省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6〕6號)文件精神,現將本年度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及時通知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