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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餐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爲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一、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備技術規範》進行操作,安裝接電時需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經審覈批准後由電工負責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須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由使用部門用電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查批准後方可安裝,安裝的臨時電氣線路必須符合電器安裝規範的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用電,用後及時拆除。

三、臨時電器線路使用期間,由使用部門監督,電工負責維護,操作人員停止使用時必須及時切斷電源,臨時電器線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過一週,確需延期使用的必須辦理延期審批手續,否則由電工按期拆除。

四、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責任。

五、電器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六、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並做好記錄。

七、明火作業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明火作業許可證》,許可中應註明動火級別、申請部門和動火部位、動火人及監護人、明火作業理由、現場實施安全措施狀況、動火時間和地點等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明火作業的時間地點。

2、明火作業現場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施工。

3、進行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作業的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遵守消防安全規定,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業完畢,應清理作業現場,熄滅餘火和飛濺的火星,並及時切斷電源。保衛部門對清理完畢的現場進行檢查。

5、未經批准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八、客房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爐、電暖器等電熱設備,嚴禁使用蠟燭、酒精爐、液化氣罐等。

九、賓館屬公共場所,嚴禁吸菸。

十、合理開關照明燈具。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酒店滅火預案管理規定

海納酒店整體建築爲地下一層、地上八層,高約40米,建築面積26000平方米,20xx年7月份投入試營業,被市防火委員會列爲市級防火重點保衛單位。

l防火、防煙區劃分

用防火門把每樓分爲個防火分區,即客房部分、電梯間、寫字間,南北兩步梯爲防煙樓梯,每個防火分區分別爲一個防煙分區。

l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電梯

1、2、3、4號樓梯作爲主要疏散通道,每個防火分區都有符合消防要求的安全疏散出口,並設有燈光疏散標誌、應急燈。

消防給水系統

消防水源是市政給水、自備井和樓頂消防水池給水,採用泵箱聯合供水方式,室外消防給水管道成環狀,設有水泵房,其中消防泵XXX臺,揚程XXX米,噴淋泵XXX臺,水泵接合器2套,8/F頂有XXX高位水箱XXX個,室內消火栓XXX套,每層XXX套,每套配置4kS1211滅火器4具,並設有遠距離啓動消防泵按鈕。設有專用消防電源。

l消防控制中心和報警系統:消防控制中心設在首層,24小時有專人值班,主要有以下功能:

(1)警報發出火災信號和安全指令,及直通消防隊的報警通訊設備。

(2)消防水泵啓動。

(3)控制電梯歸底。

(4)監控重點要點要害部位,及主要通道的安全情況。

(5)酒店在客房、餐廳、廚房、舞廳、機房等重要部位和其他火災危險性大的部位,分別設置感煙、感溫火災探測器,共XXX餘隻。

l部位火災撲救程序

1、酒店各部門要根據各自不同的工作性質,對照崗位認真組織員工學習滅火預案,並將預案內容學懂學透,更好的應用於實際滅火之中,達到人人熟知、熟練的目的。

2、當崗位發生火災後,當班員工要沿着、冷靜,立即使用就近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前臺問詢電話:“6114”或消防中心“6119"),取得增援直至將火撲滅。

3、若火勢較大,本崗位負責人應組織員工進行撲救,控制火勢蔓延,並給消防中心“6119”報警,同時組織疏散客人,待增援趕到後,由現場最高職位者組織滅火。

l消防隊員的組成

酒店發生火災後,在酒店當班的所有人員爲撲救火災第一梯隊,接到電話或聞訊後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在員工宿舍住宿的各部員工爲第二梯隊接到電話或通知後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失火部門經理爲現場指揮員,其他部門經理在接到電話或通知後,立即趕到酒店按分工協助滅火。接到火警後各部門的任務:

(1)、EOD經理

1、夜間發生火災,EOD爲火場最高指揮。

2、接到火警通知立即趕到火災現場組織所有在店員工撲救。

3、根據火警大小決定是否向消防隊報警求助。如有傷員同時報“120”。

4、必須熟悉酒店消防設施、設備情況,並能熟練操作(如消防水源、電源、器材、疏散、照明等)。

5、及時向總經理彙報火警情況。

(2)、前臺問詢電話員

電話員接到火警通知時,必須獲得報訊者的姓名,發生火災的地點和火情大小及報警者已採取的行動,報訊者的要求。電話員接到火警後,請按以下順序通知:消防中心、EOD值班經理、保安部、工程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失火部門、人力資源部及其它部門。所有人員在接到火警電話後,直接趕往酒店,到預案分工部位。前臺負責通知部門正職。副職及主管由部門負責人通知。第二梯隊由消防中心通知。前臺114電話和消防中心6119電話,通知火警要準確,不得接轉與火警無關的電話,要記錄通知人員的名單及時間。

(3)、總經理、副總經理

1、接到火警電話時判斷及決定是否需要消防隊的援助,如需要,立即批示消防中心值班員撥打市消防電話“119”。

2、總經理、副總經理,立即趕到消防監控中心,同保安部經理、工程部經理、EOD值班經理成立緊急滅火指揮部,權利如下:

1、在消防隊未到現場之前,如需要撤離,下令撤離;

2、在消防隊未到現場處理火警前,負責全面指揮及決策。

(4)、保安部

1、平時夜間要留一個班次的人員滿足基本的滅火需要。

2、接到火警後,當班主管或領班必須立即攜帶防護用具趕到火災地點。

3、召集有關部門的義務消防員利用飯店消防設施,開展自救工作。

4、各崗位保安按分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執行安全保衛工作。

5、建立受影響樓層、疏散口和樓層周圍的警戒線,禁止任何非搶救人員進入樓層,負責保護現場,維持火場秩序,保證門道暢通。

6、發生火警後,消防中心的主要工作:監控員堅守工作崗位,隨時傳達滅火指揮部的命令;密切注意發生火災的樓層、將電梯歸底,並做好錄像;密切注意消防總控制櫃的其它報警;如需撤離,應利用飯店的公共廣播,用中、英、日文進行撤離通知:

7、撤離時,應協助有關部門引導客人利用防火通道離開現場,禁止使用電梯,避免擠塞。

8、如果已通知消防隊,指定一名保安必須在大門等候,以便帶領消防人員前往火警現場。

9、全力協助消防隊進行滅火工作。

10、已疏散的客人及員工,沒有消防隊指揮人員的批准,不允許再進入危險公共區域。

11、保安必須阻止所有汽車的出入維護好車場秩序,保證緊急用途車輛的暢通。

(5)、工程部

1、平時安排值班要滿足緊急突發事件需求,保證水、電有專人控制。值班人員要熟悉酒店的消防水電的共給系統。

2、接到報警後,值班工程師及時委派一名員工前往水泵房開啓水泵和發電機房,配合滅火工作。

3、指令專人負責切斷起火部位的電源,並迅速檢查安全出口燈,防火通道照明燈是否完好,做好撤離準備等。

4、與消防中心配合,確定在無人的情況下,及時切斷電梯電源。

5、檢查消防管道的各個閥門是否開啓;同時打開壓送風口和排煙口進行排煙。

6、值班工程師必須召集其部門義務消防隊員,在指定地點待命,隨時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7、工程部需與消防隊配合。提供建築圖紙及按照消防隊的指揮,爲消防救火提供便利等。

8、撤離後及時清點員工人數。

l交換站

1、交換站出現火情時,值班人員迅速趕到火災現場,若火勢不大,利用就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火勢蔓延無法控制時,立即轉移或隔離易燃易爆物品至安全地帶,以防發生連鎖反應。

2、迅速切斷電源。

3、接到報警後,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應立即趕到火災現場,視火情決定是否全部或部分關閉飯店內的空調通風設備、各種電器設備,防止事態進一步發展,同時決定是否報警。

4、負責消防水泵、配電室等設備的人員迅速進入工作場地,並使這些工作設備處於良好工作狀態。

5、組織義務消防隊員火速攜帶防護用具、用品趕赴現場,敷設水帶,接通水源,全力投入撲救。

6、地下室空氣不流通,容易造成窒息,應做好防護措施。

7、立即轉移重要的工程資料和重要物資。

8、撤離後清點員工人數,到匯集點集合。

l配電室

1、當配電室發生火災後,當班人員立即關閉總電源。利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同時報警。

2、部門經理、EOD、值班工程師接到報警立即趕到現場,組織義務消防隊員利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如果火勢過大,迅速決定報火警“119”。

3、指派專人迎接消防車。如有傷員立即由部門經理、EOD報“120”急救中心。

4、及時提供配電室基本情況,配合消防隊全力進行撲救;

5、下令撤離時,應清點人數。

l房務部

1、接到報警後,部門經理必須立即趕到火警現場,穩定賓客情緒。如有受傷,立即安排醫療。

2、服務中心立即通知各樓層服務員關閉所有防火門並堅守工作崗位,同時提醒其準備好住客資料,並守候在電梯口和防火通道口,給疏散做好準備。

3、召集其部門的義務消防隊員,立即進行滅火、疏散工作。

4、接到需要疏散的指示後,客房部指令專人負責按下列程序進行安全有效的疏散:

(1)着火房間;

(2)相鄰房間及同樓層房間;

(3)着火層以上樓層;

(4)着火層以下樓層;

5、必須逐個檢查所有客房,通知客人按服務員的指引撤離到安全區域,服務員檢查確定無人的房間,在門上用粉筆畫“O”做記號;

6、組織撤離時,電梯間指派一名服務員,禁止任何人使用電梯,指導客人走疏散樓梯,做好火場內外的聯絡工作;

7、在撤離到安全區後,計算客人人數,與前臺覈對;

8、如發現有客人和員工尚未撤離,必須通知消防隊的負責人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條 賓館防火安全管理實行所長全面負責制度及職工崗位防火責任制。

第二條 客房內的所有裝飾材料應採用阻燃性材料。

第三條 賓館區域內禁止動用明火,如因需要必須動用時,應經有關部門批准,採取可靠安全措施後,方可動用。對固定火點如燒水爐等,應設專人負責,保證安全使用。

第四條 禁止隨地亂扔菸頭,會客室、接待大廳和客房內應備有菸灰缸,提示吸菸人員應將火柴桿,菸蒂放進菸灰缸內。提示住宿旅客不得臥牀吸菸。

第五條 電氣線路、設備應符合有關電氣安全規定。並經常檢查維修,保持完好,不準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隨意增設耗電設備,客房除設置電器外,不準使用電熱器具、辦公用電器設備及生活用電器器具,如客人必須使用時,應經所在單位保衛科批准,正式安裝使用。

第六條 電氣線路、設備要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好,日常使用的電氣設備、燈具用後要及時關閉。

第七條 賓館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客人攜帶的應由本所設專門房間代爲管理,退宿後取回。

第八條 要按有關規定設置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並指定人員管理,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好用有效,客房應張貼疏散引導圖,火災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標誌要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保持暢通。

第九條 營業期間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巡查,並做好記錄。

第十條 管理人員與服務人員要經過專業培訓,每個人都應達到“三懂、三會”,發生火災事故時能及時疏散旅客,撲救初起火災。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酒店業構成巨大的威脅。口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酒店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先進的火災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這對灑店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酒店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爲主,爲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部分 消防組織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及職責

(一)防火安全委員會組成

主 任:酒店分管消防安全副總經理

副主任:安保部經理

委 員:安保部、工程部、總經辦公室、前廳部、客

房部、人事培訓部、管理部、總務部、購物中心等部門的經理和各聯營單位

負責人組成(文件另發)。

(二)、防火安全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保部經理

成 員:由安保部的經理、主管組成(文件另發)。

(三)、防火安全委員會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根據消防監督部門的要求,建立消防組織,制定履行本單位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2、根據“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建立各部門、各工種、各崗位的防

火安全責任制,實行目標管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

實行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定期召開防火安全委員會會議,及時佈置、總結消防安全工作,解決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4、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防火安全條件,確保

消防設施正常運行。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消防安全意識。

5、組建義務消防隊,制定火警火災處置程序,定期組織滅火演練。在 火災情況下,積極組織員工撲救火災,疏散賓客和重要物資,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監督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二、義務消防隊組成及職責

(一)義務消防隊的組成

指導員:安保部經理

隊 長: 安保部消防主管

隊員: 由酒店各部門及有關聯營單位挑選附合條件的志願者參加(文件另發)。

(二)義務消防隊職責

1、義務消防隊在酒店防火安全委員會指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執行酒店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積極參加酒店組織的各項

消防活動,做好消防宣傳、培訓工作。

3、熟悉酒店的消防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

位置,並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4、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反酒店消防安全制

度行爲,預防和消除火險隱患。

5、定期組織滅火演習。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迅速正確地做出反應,按

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疏散和撲救,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引導

消防隊進入火場,並協助撲救。

三、值班巡查組成及職責

(一) 值班巡查組成

酒店值班分兩級制,由總值班、保安值班組成。酒店總值班由各部門經理輪流值班;保安值班由消控值班和值勤組值班。

二)值班巡查職責

1、酒店總值班職責

(1)酒店總值班代表酒店總經理行使職權,負責督查各部門,尤其是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查夜間保安人員的安全巡查情況。

(2)負責處理當日酒店所發生的突發事件。一旦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按

酒店制定的火警火災程序組織撲救。

(3)值班時遇到發生火警等消防事故,要立即前往出事地處理或排除。

(4)酒店值班每天對各崗位的督查不少於3次,並詳細記錄在案,次日晨會上通報。

2、保安值班職責

(1)消控值班必須提高警惕,嚴守崗位,集中精力觀察和傾聽控制器上的各種訊號,遇故障或火警信號應按酒店火警火災處置程序處理。

(2)值班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發生故障及時排除。

(3)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按時交接班,交接班情況清楚。

(4)保安巡查每班不得少於4次,應按安保部指定路線逐項進行檢查,

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酒店值班經理報告,遇火警、火災應立即報告消控中心,並組織人員撲救

第二部分 消防管理責任

一、法定代表人消防責任

1、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也是當然的消防法定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增強消防意識,帶頭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主持制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實各級防火責任制,改善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5、在新建 、改建和擴建項目時,責成有關職能部門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覈。

6、負責火險隱患整改措施的落實,消除隱患。制止威脅單位和員工安全的危險作業。

7、加強對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工作的指導,定期組織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組織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不斷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8、組織和指揮員工撲救火災,積極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關調查火災原因,並在自己的範圍內嚴肅查處事故責任人。

9、積極參加消防安全培訓,負責向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彙報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況,接受公安消防監督機關的指導監督。

10、若委託其他行政主管領導擔任防火負責人時,必須出具委託書,並

經常檢查督促防火負責人切實履行各項職責。

二、副總經理/總助/總監消防責任

1、受總經理委託,各副總經理/總助/總監協助總經理對分管各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和管理責任。

2、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技術規範,不斷增強自身消防意識,帶頭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

3、將消防工作納入日常各項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根據下屬各部門實際情況和特點,經常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情況。

5、積極做好新建、改建和裝修項目的審批工作。

6、經常組織員工開展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做好新員工上崗前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工作。

三、部門經理消防責任

(一)安保部經理消防責任

1、組織起草制定酒店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

2、監督檢查各部門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整改。

3、與工程部共同對酒店消防設施的使用檢查和測試,確保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行。

4、負責組織或督促對酒店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訓練和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

5、負責建立和健全消防檔案。

6、在火災情況下,當好領導參謀,組織指揮撲救和賓客疏散。

7、追查火警事故原因,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8、組織交流消防工作經驗,不斷促進酒店消防工作的開展。

(二)工程部經理的消防責任

1、負責制定酒店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2、負責消防設施檢查。維修和保養工作,負責消防設施的更新。改造和事故的處理,保障消防設施正常運行。

3、定期組織消防設備的安全檢查及預防性試驗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4、監督承修單位做好消防設施的檢修記錄。

5、積極當好領導參謀,逐步做到對酒店重要消防設施的選型。購置。安裝。使用改造,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綜合管工作。

6、嚴格消防設施驗收移交手續,做好消防設施技術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指導酒店其他部門的消防設施管理工作,積極推行酒店消防設施全員管理制度。

8、經常檢查工程部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火工作(如:電視機房。電梯機房。空調機房。配電房。鍋爐房。水泵房)

9、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對使用噴燈、烘漆及焊割等明火作業,做到定人、定點、定防範措施並事先辦理動火許可證。

10、在酒店發生火災時,必須及時趕赴現場,組織協助指揮撲救、疏散工作,並保證內部通訊電話暢通。

11、對酒店新建。改建。裝修項目應將防火設計報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覈。

12、監督在新建。改建。裝修項目進行期間的現場防火安全工作,做好項目竣工驗收。

13、做好在酒店進行土建。安裝。裝飾項目等單位資質證書的審覈工作。

14、督促承建單位與酒店簽訂《改建裝修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

15、經常檢查和教育本部門員工和施工人員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制度和規定,提高防火意識,避免事故的發生。

(三)前廳部經理的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搞好轄區內消防器材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5、禁止員工攜帶電熱器具在酒店範圍內使用,不得動用明火。

6、部門轄區內不得擅自亂接電氣線路和設備(特殊需要時應報批),不得在疏散通道和配電設備下堆放物品。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四)客房部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教育本部門員工,應經常向賓客宣傳:不要躺在牀上吸菸,菸頭和火柴梗應放在菸缸內,入睡前應將電器關閉等防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禁止賓客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客房或在客房內使用電爐。電熨斗。電飯煲等電熱器具,禁止在客房區域內燃燒物品和燃放煙花爆竹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按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五)各商場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禁止員工攜帶電飯煲。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熱器具在商場內使用;不得在商場內焚燒任何可燃物;不得在商場內吸菸

5、商場內不得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和電氣設施,不得在疏散通道。防火捲簾門。消火栓。滅火器和配電設施下堆放商品。

6、下班前對本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隱患,方可離開。

7、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

災處置程序積極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六)餐飲部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4、負責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液化石油氣的防火措施及火災情況下的處置方法

5、加強對卡式爐。酒精爐和手提式液化石油氣爐的消防安全管理,使用前必須經安保部批准同意,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6、負責對煙道。抽油煙機的定期清洗工作,防止煙道。抽油煙機積垢過多引起火災。

7、保持餐飲場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嚴禁超員營業。

8、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餐飲場所,一旦發現及時妥善處理。

9、營業結束後,督促工作人員對營業場所內的設施和客人遺留的殘物及時檢查和處理。確認無隱患後,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10、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演練,一旦發生火災應按火警火

災處置程序積極的組織撲救,迅速疏散賓客。

(七)各管理部門經理消防責任

1、對本部門的防火工作全面負責。

2、根據酒店消防安全制度,結合本部門實際,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3、參加酒店舉行的各項消防安全活動,增強本部門員工防火滅火知識。

4、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5、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維護保養好本部門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確保器材完好無損。

7、下班後,督促工作人員仔細檢查辦公室內的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去

8、對租用酒店場所的各單位,應將有關消防管理制度附在合同書上,要求客戶必須知道。

(八)各娛樂場所負責人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和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範和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自覺增強自身消防意識,帶頭遵守消防管理制度。

2、全面負責各娛樂營業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3、將消防工作納入各公司經營。管理工作之中,做到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4、需改建和裝修項目時,應將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報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關審覈,並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和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5、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的完好,保證營業期間各疏散通道暢通。對倉庫。廚房。配電室。音控室等重點防火部位設專人負責,經常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整改。

6、負責對本公司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熟練掌握報警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營業場所;禁止在營業場所或工作區域焚燒可燃物品。

8、建立夜間值班制度。營業結束後,全面檢查各營業場所安全情況,確認無誤,切斷照明電源。做好夜間巡查工作。

9、定期組織開展火警火災處置程序的訓練,不斷提高員工防火滅火和疏散賓客的能力。

四、主管消防責任

(一)客房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向賓客宣傳客房消防安全制度,禁止賓客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客房。

4、發現賓客在客房內焚燒紙張和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熨斗等電熱器具應及時阻止,同時報告房務部和安保部。

5、教育班組成員在清理房間時隨時注意火種。火源,防止將未熄滅的菸蒂。火柴梗帶入垃圾袋內。

6、隨時注意觀察本崗位和消防設施區域報警裝置的動向和情況,一旦有異,立即報告消控中心。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立即組織撲救和疏散。

(二)餐飲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督促班組成員做好抽排油煙機。煙道的清洗工作和燒烤。油炸等作業中的防火安全工作。

4、使用卡式爐。酒精爐和手推車液化氣爐時,應經常檢查器罐是否漏氣,酒精是否外溢,煤氣鋼瓶皮管是否夾緊,以免引起火災。

5、餐後收拾桌布時,應注意清除未熄滅的菸蒂。火柴梗等火種,以免將火種帶入桌布造成隱患。

6、營業結束應檢查煤氣。竈具各閥門是否關閉,包廂內是否留下火險隱患,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三)娛樂主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熟練掌握本崗位防火滅火措施。

2、經常性的對班組成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四會”(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和自我逃生。會使用滅火器材)常識。

3、隨時注意觀察本崗位不安全因素,以防未熄滅菸蒂。火柴梗等遇可燃物引起火災。

4、禁止賓客和員工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入娛樂場所;教育員工不得在娛樂場所內使用電熱器具。

5、營業時堅守崗位,保持安全出口。通道暢通,嚴禁超員營業。

6、營業結束應對場所內進行真仔細的檢查清理,確認無隱患,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五)施工員消防責任

1、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技術法規。

2、在酒店進行的土建。安裝。裝修項目要按防火設計要求,嚴格做好

現場監 督和把關工作。

3、認真落實《施工裝修現場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做好用電安全管理和動用明火審批工作,對施工現場使用的乙炔。氧氣瓶和油漆等危險物品必須按消防安全規定嚴格管理。

4、協助安保部做好對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和外來施工人員的管理。

5、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防火教育,嚴禁施工裝修現場吸菸,及時清理現場可燃物。施工結束後認真進行安全檢查,確認無誤,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五、重點崗位消防責任

(一)天然氣保管員消防安全責任

1、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庫區,庫區附近禁止煙火。

2、管理人員必須經過消防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危險物品專管員證》後,方可上崗。

3、裝卸氣瓶應輕拿輕放不得摔。碰。撞,發現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氣瓶應採取措施,不得進庫,並做好出入庫記錄。

4、庫內不得超量儲存,實行總量控制,限量發放的原則。空瓶應注意關閉閥門,防止餘氣溢出。夏天應採取降溫措施,防止氣溫過高發生意外

5、管理人員應熟悉液化石油氣的性能,熟練掌握防火滅火措施,並經常保持消防器材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6、認真檢查氣瓶。管道。閥門是否漏氣,並做好記錄。下班前應關閉閥門,切斷氣源,對庫內。庫區的消防安全作好仔細的檢查。

7、認真作好各餐廳煤氣瓶進。出的登記工作,按煤氣鋼瓶使用年限,定期清洗鋼瓶,並做好交接班手續。

(二)消控中心值班員消防責任

1、嚴禁閒雜人員進入消控中心。

2、堅守值班崗位,嚴密監視各種消防信號,對報警信號必須到現場查清情況,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3、發生火警。火災時,按酒店規定的火警火災處置程序進行操作。火災時要沉着冷靜,正確操作好消防設施,當好酒店領導的參謀,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滅火。

4、認真學習掌握酒店內各種消防設備。設施的技術性能和操作方法,能排除一般故障。

5、搞好室內衛生,做好交接班手續。

(三)電工消防責任

1、電工必須經有關專業部門培訓,考覈合格,領取電工上崗證後,方可上崗。

2、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必須遵守電工操作規程和《電器安裝維修標準》,嚴禁超負荷運行。

3、新增設或更改電氣設施時必須經工程部經理批准方可進行。

4、電工應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和清掃積塵,發現不安全因素必須立即修理。酒店接待的重大活動和重大節日須提供臨時電源的,電工應在現場值班負責安全。

5、電工應熟練掌握撲救電氣火災的方法和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6、發生火災事故時,電工應立即到火災現場待命,高配間電工要堅守崗位

(四)電焊工消防責任

1、電焊工必須經有關專業部門培訓,考覈合格,領取電焊工上崗證後。方可上崗。

2、因工作需要動用明火,必須向消控中心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3、電焊。氣割時,必須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同時做好清除電焊。氣割地點周圍的一切可燃物,專人監護並備滅火器材。

4、電焊間內嚴禁吸菸。氧氣瓶。乙炔瓶應直立放置不能傾倒。

5、經常檢查氧氣瓶。乙炔瓶閥門是否漏氣,軟管有無破損,接口螺絲是否擰緊。應使用年檢後的氧氣瓶和乙炔瓶。嚴禁瓶閥及減壓閥裏沾上油脂,以免發生鋼瓶爆炸。

6、電焊工應熟練掌握防火滅火方法,會使用滅火設備,能撲救初起火災。

(五)油漆工消防責任

1、漆工必須經過防火安全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2、油漆工在進行油漆作業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制度。

3、油漆間及油漆作業場所嚴禁吸菸,禁止一切火種進入。

4、保持油漆間通風,經常打掃衛生,隨時清除漆垢。幹殘渣和可燃物。沾有油漆的棉紗。抹布應每天清除,不能亂丟。

5、油漆工應熟練掌握防火滅火知識,會使用滅火器,會撲救初起火災。

(六)廚師消防責任

1、廚師應認真學習掌握管道煤氣的理化性能和應急事故的處理方法。

2、在使用管道煤氣前應檢查各管道。竈具。閥門是否漏氣,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使用。

3、煉油。炸制食品時應隨時注意油溫,控制油量,不得離開崗位,以防油溫過高引起火災。

4、烘烤食品應控制好烘箱溫度和烘烤時間,以免烘烤溫度過高或烘烤時間過長引起火災。

5、廚房內的電器設施應由電工負責,廚師不得隨意接拉電線,確屬工作需要必須經工程部同意,由正式電工接拉。

6、營業結束必須認真檢查管道煤氣閥門是否關閉,烘烤箱是否短電,確認無誤後,切斷電源,方可離開。

第四章消防要求

1、酒店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消防活動。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設備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設備的使用方法,必須知道消防器材的保養措施。

3、牢記總機報警號碼“0”和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員工將貨物堆放在消火懺山、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向消防中心報告。報告時要講明地點燃燒物質、火勢情況、本人姓名、工牌號,並積極採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進行初期火災撲救,關閉電源,積極疏散酒店內的顧客,有人受傷,先救人,後救火(小火同時進行)。

第五章防火管理

第一節 消防日常管理

1、無論本單位、外單位及施工單位,如果要動火都必須到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辦理“動火證”,嚴格遵守消防動火規定,並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2、重點部位動火須由工程部經理簽字,然後到消防中心辦證。動火時,安全警衛人員必須在場監護。

3、嚴禁在防火通道、樓梯口內堆放貨物,疏散標誌和出口指示標誌應完好,應急照明設施必須保證正常。

4、嚴禁施工單位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酒店範圍內,如施工單位確需使用,應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及工程部,徵得有關人員同意後方可使用。

5、倉庫內禁止煙火,不準亂拉臨時電線,不準使用加熱設備。倉庫照明燈限制60w以下白熾防爆燈、防爆日光燈,嚴禁使用碘鎢燈。物品入庫時,防止夾帶火種,入庫後,保安人員要經常巡視檢查。、

6、進行油炸食品、電烤食品電動機注意控制油溫、油量,防止油鍋着火。

7、變電所、配電室、空調機房等地,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學物品,嚴禁吸菸。

8、生鮮處所有的排油煙機及管道,應定期清理油垢,在清理衛生時,不得將水噴淋到電源插座和開關上,防止電源短路引發火災。

第二節 防火設計與施工管理

1、凡新建、改建、擴建的裝修工程,必須按照消防規範設計施工。施工前必須將施工圖紙上報消防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報消防部門審批後,方可施工。

2、擴建、改建、裝修工程不得隨意改動消防設施,確需改動的消防設施,要經安全部經理及消防監控中心批准,由本地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後方可施工,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擅自施工使用。

3、外來施工單位的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到安全部辦理手續,並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4、所有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酒店的所有規章制度。

第六章 消防設備的使用與維護

1、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工程部要定期派人協助消控人員進行測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以保證設備的完好狀態。

2、店內的煙感及溫感探測器需每年清潔檢測。

3、要每年排放一次噴淋管網內的水,使自動噴淋系統管網內的水形成活水。

4、自動滅火裝置、加壓泵、消火栓、噴淋、手動報警按鈕每月檢查一次。(手動和自動分別檢查)

5、店內消火栓每季試放一次。

6、店內消火栓、送風機、排煙機、防排煙閥每季試啓動一次。

7、消防中心監控系統,事故廣播系統及事故備用電源每季檢測一次。

8、店內各部門辦公室,安全部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ABC乾粉滅火器及滅火推車,擺放位置須明顯易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隨意挪動。

9、滅火器由轄區部門派專人負責保管及外表衛生清潔,ABC乾粉滅火器每兩年由消防中心經過測試更換一次。

10、各種消防管道的維修、停水、消防設施的維修與調試等,都應事先報安全部批准後方可進行。第七章制度

第一節 三級防火制度

1、一級檢查由各部門主管實施

A、員工必須每日自檢本崗位的消防安全情況,排除隱患,不能解決的隱患要及時上報,若發現問題又不及時解決,由此而發生火災事故,由各部門主管及員工本人負責。

B、各部門主管要將每日自檢的結果做好記錄。

C、負責維護,保養本部門轄區內滅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設施,不得有損壞,放空的現象發生。

2、二級檢查由各部門經理實施

A、各部門經理,每週應組織對本責任區域內的設備、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妥善處理。

B、檢查本部門一級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實情況。

C、組織處理本部門的火災隱患,做到及時整改,定期給本部門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級檢查由總經理領導組織實施

A、每月由總經理或委託安全部經理對各部門進行重點檢查或抽查,檢查前不予以通知。

B、檢查的主要內容應是各部門貫徹、落實消防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重點部門的防火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

第二節動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屬於一級動火範圍:

1)禁火區域。

2)油罐、油箱、油車以及存過可燃物體的容器及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

3)各種受壓設備。

4)危險性較強的登高焊、割。

5)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

6)與焊、割作業有明顯牴觸場所。

7)現場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品。

8)各種管道井。審批方法:由要求進行焊、割作業的部門填寫動火申請單,必須有有關部門負責人、焊工本人、工程技術人員、防火監護人等有關人員在動火申請單上簽字,然後報安全部消防監控中心,由監控中心上報酒店主管安全領導審批。對危險性特別大的項目,經審批同意後,並採取嚴密措施方可進行施工。

2、二級動火審批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屬二級動火範圍: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作業。

2)小型油箱、油桶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業。審批方法:由申請焊、割作業的部門填寫動火申請單,由工程部負責召集部門的負責人、焊工、技術人員、部門安全檢查員在申請單上簽字後,交安全部監控中心審批。3、三級動火審批凡屬非固定的,沒有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臨時焊、割作業都屆三級動火範圍:審批辦法:由申請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單,由焊工本人簽字、部門安全員簽字,工程部簽署意見,報安全部消控中心審批。

第三節 施工防火制度

1、幾屬一級、二級、三級動火範圍的焊、割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不得擅自進行焊、割作業。

2、焊工要遵守焊工的“十不焊割”,各級領導都應該支持,不得強迫工人違章作業,否則工人有權拒絕焊、割,焊工在進行焊、割作業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嚴禁在油庫、倉庫、車庫、機房、控制室、電梯間、商場吸菸,不準在行走中吸菸,必須在指定地點吸菸,菸頭火柴梗要放在菸缸內。

4、酒店內嚴禁亂拉臨時電線,如施工、維修需要拉臨時線路,應報工程部,安全部批准,由酒店電工操作,臨時線路用完後,要及時拆除。

5、安裝、修理電氣設備,必須由電工操作,並要嚴格執行電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及操作規程,不準擅自改裝電器設施,電氣設備不準超負荷運行,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線,電氣設備及保險裝置

6、電氣設備要定期檢查,防止引起電火花和電弧、短路、電阻過大、發熱、超負荷、缺相及電線絕緣損壞現象,嚴禁用電線關直接插入插座。

7、酒店內嚴禁儲存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必須使用的可按不超過一週的作用量儲存。要定人、定點、定措施妥善保管,並報安全部。

8、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酒店,樓內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放煙花爆竹開大型展覽會需要燃放煙花爆竹,應在大門外。

9、保管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建立嚴格的收發、登記、回收,切實做到現額領料,活完料盡。

第四節 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1、酒店實行三級防火檢查制度,班組結合交接班每日進行檢查。各部門每週進行檢查一次。安全部會同各部門一月檢查一次。酒店每季度和重大節日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2、除定期檢查之外,要着重加強夜間巡邏檢查,夜間各當值主管、領班、工程人員要重點檢查電源、火源,並注意其它異常情況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各部門要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規定,檢查安全制度在本部門執行的情況,發現火險隱患,積極採取防範措施,並向上級彙報。

4、崗位防火責任人要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積極參加各項安全活動。發現違章行爲要及時勸阻,並向部門領導彙報,每天停止工作後,負責檢查責任區內的消防安全。緊閉門窗,清除易燃物,檢查好電源、火源,做好交接班。

5、工程部要定期對重點部位的電氣設備、線路、照明、自動報警、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防火門、消火栓、防火捲簾、空調系統、煤氣管路等進行大檢查,並做好記錄。

6、每次檢查中查出的火險隱患要詳細登記,逐條研究,限期整改,對一時難以整改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同時採取防範措施。

第五節 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1、杜絕“老檢查、老不改”的老大難問題,應清醒認識到遲改不如早改,使火險隱患整改工作落到實處。

2、對一時解決不了的火險隱患,應逐件登記由酒店安全領導小組制定整改計劃,並採取臨時措施,定專人負責,確保安全,限期整改,並要建立立案、銷案制度,改一件,銷一件。

3、對消防監督機關下達的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的研究落實,按時覆函,回告。各部門對安全部的火險隱患通知單,也要研究落實,如本部門解決不了,要上報酒店領導,酒店領導同消防安全小組成員共同研究處理。

4、酒店技術改造發展規劃中,要認真制定消防安全措施,以防止產生新的火險隱患。第六節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制度

1、安全部對酒店消防器材裝備必須統一登記,要求逐級負責、專人管理,每季度進行一次清潔,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工程部要定期測試,檢查自動報警、自動滅火系統,防排煙設施,消火栓,防火捲簾等消防設施,凡失靈損壞的要及時修復,並負責日常維護保養,確保好用。

3、消防給水設備需要停水維修時,工程部要通知安全部,經過有關領導批准後方能動工。

4、在各部門所管轄區域設置的一切消防設施及器材,所在部門要設專人負責保管和保養,要經常檢查,在保養中發現損壞、丟失,應報安全部予以補充。

5、一切消防器材應設在使用方便的地方,不準隨意搬動或亂堆亂放,消防設施器材周圍,消防通道,走廊要保持清潔,不準堆放任何物品,確保通道的暢通,消防器材除發生火災外,任何人不準擅自動用。

6、滅火器使用期限超過時,由安全部消防主管負責更換。

7、對新購置的消防器材,應根據國家和企業規定的產品質量標準進行嚴格檢驗,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8、對消防設施,器材管理好的部門和個人應該結合檢查評比進行表揚和獎勵,對管理不當,保養不好和違反操作規程而丟失、損壞和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嚴肅處理。

9、對故意損壞和破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爲,視情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節 火災的調查及處理制度

1、火災撲滅後,安全部要設專人保護現場,不準一切無關人員進入現場。

2、火災現場包括下列三個範圍:一是發生火災引起燃燒的場所。二是雖然未發生燃燒但與火災原因有關的場所。三是發生火災涉及到的場所。

3、在撲救火災時,以不影響滅火行動爲前提,要注意儘可能的減少對現場的變動,保護現場的痕跡與物證。

4、發生火災事故,安全部及有關人員應主動配合公安機關查清原因,查明肇事責任者,並提出處理意見,對有意隱瞞火災事故不報告者、提供僞證者,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5、發生事故必須做到“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第八節動用明火管理制度

1、在飯店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必須經部門領導同意,以文字形式報酒店安全部審覈、批准,領取動火證後方可作業。

2、安全部負責審覈,管理和簽發動火證工作。

3、安全部在審覈動火申請同時,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由消防主管簽字,再發給動火證。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否則一切後果由動火方自負。(施工單位動火按安全部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5、飯店內所有部位不得使用電熱器具(電爐、電熨斗、電褥、電飯鍋等),特殊情況須經安全部同意並辦理手續後方可使用。

第九節 電器設備管理制度

1、電工必須經過電業部門正式考覈,發給上崗證後才能正式進入工作崗位。未考取上崗證的學徒工不得單獨操作。電工必須嚴格執行電工手冊的規定,並結合酒店防火要求,進行各種安裝維修工作,不得違反操作規程。

2、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施工,新設備增設、更換必須經工程部、安全部共同檢查後方可使用。

3、電器設備和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接頭要牢固,絕緣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4、所有電器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並建立維修制度,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及電線絕緣損壞等情況必須立即修理。

5、在儲存易燃液體可燃氣體鋼瓶、石油極其它化學危險品庫內敷設的照明線路,應使用金屬套管,並採用防暴型燈具和開關。

6、禁止在任何燈頭上使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作燈罩。

7、在任何部位安裝、修理電器設備,在未經做實驗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員離開現場時,必修切斷設備的電源。

8、高低壓配電室應保持清潔乾燥,要有良好的通風及照明設備,禁止吸菸,在室內動火必須經安全部批准,嚴格執行飯店的《動火明火管理規定》

9、使用電熱器具,所有導線必須符合規定要求,絕緣要良好,並有合格的保險控制。必須設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時要有專人看管,用完斷電。

第十節 電、氣焊作業防火制度

1、電氣焊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

2、使用電、氣焊噴燈要選擇安全地點,作業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乾淨。如不能清除應採取澆溼,設接火盤,遮隔或其它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保護。用電、氣焊在高空進行焊割作業時,除採取上述安全措施外,不得將乙炔罐、氧氣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要保持足夠的水平距離,在樓內作業時應將乙炔罐、氧氣瓶放在建築物以外的安全地點,並設專人看護。

3、電、氣焊在焊割前要對焊割工具進行全面檢查,嚴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護裝置不健全或失靈的焊割工具。乙炔發生器的器頭裝置,及膠管遇冷凍結時,只能用熱水或蒸汽解凍,嚴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物敲打。

4、焊、割作業及點火要嚴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條頭、熱噴嘴要放在安全地點,焊、割結束或中途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氣源,並仔細檢查現場,確認無餘火復燃危險時方可離開。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遺留火種發生問題。

5、電焊機的各種導線不得殘破裸露,更不準與氣焊軟管、氣體的導管及有氣體的氣瓶接觸。氣焊軟管也不得從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油脂或沾油的物品禁止與氧氣瓶接觸。

6、電焊機、地線不準結在建築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7、嚴禁在有可燃氣體和爆炸危險品的場所進行焊、割作業,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8、焊、割作業不得與油漆噴漆、木工以及其它危險操作同方位、同時間交叉作業。

9、焊、割現場必須由動火方自備滅火器材。第十一節嚴格限制吸菸制度

1、酒店員工吸菸必須遵守酒店有關規定,酒店內嚴禁員工吸菸。

2、酒店內所有公共所設置了充足的專供賓客使用的菸灰缸,客房服務員應認真檢查,發現有丟落在地上的菸頭和火柴棒要及時清理,以免留下火種。

3、對違章吸菸和違反上述規定的員工,安全部將依據有關規定處理。

4、全體職工有責任監督並自覺遵守本規定,對積極監督維護和糾正違章吸菸的員工,要給予表揚和獎勵。

第十二節 辦公室防火制度(適用於酒店內各行政辦公室)

1、在辦公室內嚴禁吸菸。

2、辦公室用過的廢紙要放在紙簍內並及時清除。無用的資料文件要及時清理和統一安全銷燬。,

3、不準在辦公室內使用任何電加熱器具(包括電暖器),特殊情況須經安全部同意後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4、機要室、機案室、財務室、計算機房等機房設專人管理,閒人免進。

5、下班前要對室內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確認無問題和隱患後,關窗、鎖門方可離開。

第十三節 庫房防火制度

1、庫房應設專人負責安全防火工作。

2、庫房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且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庫房。

3、物品人庫時應認真檢查是否有遺留火種,特別是對草包、紙包、布包物品須嚴格檢查,如有可疑,應隔離存放,進行觀察。

4、庫房內的照明燈具及其線路應參照電力設計規範敷設,由正式電工安裝、維修,引進庫房的電線,必須裝置在金屬或硬質難燃塑料套管內,禁止亂拉臨時線。

5、庫房內不準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加熱器具,不應使用60瓦以上的白熾燈,不準超負荷作業,不準用不合格的保險裝置。

6、每年至少兩次對庫房內燈具、電線等設備進行檢查,發現電線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須及時更新線路。

7、物品應按“五距”要求碼放

A、頂距:貨垛距頂50釐米。

B、燈距:貨物距燈50釐米。

C、牆距:貨垛距牆50釐米至80釐米。

D、柱距:垛與柱子10至20釐米。

E、垛距:垛與垛之間100釐米,主要通道其間距不應小於1.5米。

8、要保持庫內通道和入口的暢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挪動,在消防器材一米範圍內不能堆放物品。

9、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0、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放置的地點,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夠撲滅初期火災。

11、每天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到人走燈滅,鎖門。

12、非易燃易爆庫房內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險品。

第十四節 客房防火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安全管理規定》及酒店的各項防火安全制度。

2、客房服務員要結合打掃整理房間及其它服務工作,隨時注意火源、火種,如發現未熄滅的菸頭,火柴棒等要及時熄滅後再倒入垃圾帶內以防着火。

3、對房間內配備的電器應按規定及有關制度辦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電、接觸不良、超負荷用電等問題除及時採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工程部檢修,並報安全部。

4、要勸阻賓客不要將易燃、易爆、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品帶進樓層和房間,如有勸阻不聽或已帶入的客人,應及時報告安全部。

5、要及時清理房間的可燃物品,如:不用的廢紙、報紙、資料及木箱、紙箱(盒)等以便減少起火隱患。如果客人房間可燃物品較多,又不讓清理的或不遵守公安部門制定的住宿防火規定的,要及時報告安全部。

6、樓層服務人要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注意樓層有無起火因素,要做到”五勤*(勤轉,勤看,勤查,勤聞,勤說),尤其對飲酒過量的客人要特別注意,防止因吸菸、用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

7、服務員必須做到人人熟悉滅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滅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滅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隨意移動,並維護好轄區內一切消防設施,設備。

8、在遇有火情時,應按應急方案採取滅火行動,並按上級指令疏散客人,由最近的消防樓梯撤離到安全地帶。要做到逐房檢查,注意保護現場和客人的財產安全。

第十五節 前廳防火制度

1、前廳工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發現並制止賓客將易燃易爆物品、槍支彈藥、化學劇毒,放射性物質帶進飯店區域,如賓客不聽勸阻,應立即報告值班經理和安全部。

2、要隨時注意賓客扔掉的菸頭、火柴棒,發現後應急時處理。

3、所有人員必須會使用滅火器材,熟記就近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並做好保養和監護工作,發現有人挪動立即制止並報酒店安全部。

4、不準堆放廢紙、雜物,嚴禁在行李寄存處休息。

5、發生火警後要對客人進行安撫,穩定客人的情緒防止出現混亂。

6、發生火情時,要及時報警並採取應急措施。

第十六節 電話總機防火制度

1、工作間嚴禁明火作業,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和與本機房無關的物品,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嚴禁使用汽油、酒精清洗機件。

3、室內電器設備要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修各種電源插板,並要有明顯標誌。

4、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精神集中,不得擅離職守,要不斷注意各種設備機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滅火器材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

6、機房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懂得初期火災的撲救。

第十七節 商務中心防火制度

l、電傳、打字、複印室內嚴禁吸菸,並用中、英文製作標牌貼出提示客人。

2、室內工作人員要及時清理電傳紙條等可燃物品,使用電器設備不得超負荷,接頭、線路絕緣要良好。

3、工作人員下班前,要對整個房間進行檢查。關閉電源、門、窗後方可離開。

4、發生火情時,應熟悉滅火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協助客人疏散到安全地帶

第十八節 餐廳防火制度(包括酒吧、咖啡廳,宴會廳)

1、在各種宴會、酒會和正常餐飲服務中,要注意賓客吸菸防火。未熄滅的菸頭、菸灰、火柴棒掉在菸缸外,在撒收檯布時必須拿到後臺,將贓物抖淨,以免因捲入各種火種而引起火情。在清掃垃圾時,要將菸缸裏的菸灰用水浸溼後,再倒進垃圾筒內。

2、餐廳的出入門及通道不得堆放物品,要保持暢通。所有門鑰匙要有專人管理,以備一旦有事時使用。

3、餐廳要對各種電器設備經常注意檢查,如發現短路、打火、跑電、漏電、超負荷等應及時通知電工進行檢修處理。

4、工作人員要學會使用所備滅火器材,保持器材清潔,出現火情時按指令疏散客人並積極參加撲救。

5、要認真執行酒店有關防火規章制度。

第十九節 廚房防火制度

1、廚房在使用各種爐竈時,必須遵守操作規程,並要有專人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

2、廚房內各種電器設備的安裝使用必須負合防火要求,嚴禁超負荷運行,且絕緣要求良好,接點要牢固,要有合格的保險裝置。廚房增設電器,要有工程部派人安裝並報安全部備案。

3、廚房在煉油、炸食品和烘烤食品時,不得離人,油鍋、烤箱溫度不要過高,油鍋放油不宜過滿,嚴防溢鍋着火,引起火災。

4、廚房的各種燃氣爐竈,烤箱關火時必須按操作規程操作(先點火後開氣),不準往竈火眼內倒置各種雜物,以防堵塞火眼發生事故。

5、經常清理通風、排煙道,做到人走關閉電源、氣源,熄滅明火。煙道油物要半年清除一次。

6、在點燃煤氣時,要使用點火棒並設專人看管,以防熄滅。在煤氣工作期間,嚴禁離開崗位。若發生煤氣失火,應先關氣後滅火。

7、廚房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和存放位置,不得隨意挪動和損壞。

8、一旦發生火情要沉着、冷靜、及時報警和撲救。

第二十節 電腦房防火制度

1、機房內禁止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2、用過的廢紙、過期的文件或其它可燃物要及時清理,不允許亂堆亂放,需要燒燬時,應在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銷燬,並保證現場始終有人看守。

3、經常檢查轄區內防火規範落實情況,定期對設備進行清理、檢查和保養。

4、工作人員應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及存放位置,下班前要對所有房間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後方可離開。

第二十一節 消防泵房防火制度

1、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泵房,泵房內不準私人會客。

2、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泵房。

3、泵房內不得隨意使用明火,必要時須經安全部同意辦理動火手續後方可使用。

4、不得在泵房內做木工、油工及其它工種作業。

第二十二節 電梯機房防火制度

1、機房內禁止存放各種油料、紙張和易燃、易爆物品。嚴禁兼作庫房和其它工作間用。

2、機房梯箱頂部和梯井底部要定期清掃,及時清除布毛、紙削、垃圾等可燃物。

3、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體清洗機件,並應採取有效措施以防着火,擦布、油棉絲等要妥善處理好,不得亂扔亂放。

4、機放內嚴禁明火作業。

第二十三節木工加工間防火制度

1、操作間內嚴禁吸菸,並在明顯處設置“嚴禁吸菸”標誌。

2、嚴禁在木工房內動用明火,禁止在操作間內亂拉臨時線路,如確實需要,由酒店正式電工安裝。

3、操作間內的木削、刨花等雜物每天下班前應清掃乾淨。

4、下班前要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各種電源,確保無誤後方可離開。

5、消防器材應擺放在指定地點,不準隨便挪動位置,工作人員應掌握其使用方法,並能夠撲救初期火災。

第二十四節 地下層、機械層、設備間防火制度

1、嚴禁在設備間內動用明火,如需動火作業,應經部門主管簽字後到安全部辦理動火證,並在現場設監護人員。

2、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禁止存放各種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

3、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記錄,當班人員要隨時注意設備運轉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如果需要停止消防設備維修時,應及時通知安全部消控中心。

4、發生火災時,要知道各自職責、任務,及時按規定開閉各種消防應急設備。

5、保持通道暢通,不得在門口通道處堆放物品。

6、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指定地點,嚴禁隨意挪用。

第二十五節 變、配電室及發電機房防火制度

1、室內嚴禁明火作業,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與室內設備無關的一切物品,嚴禁在室內會客,無關人員嚴禁入內。

2、值班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發現危險情況,應及時果斷處置。

3、當班人員要做到勤聽、勤看、勤聞、勤檢查設備,逢節假日敏感期要全面檢查,確保供電安全。

4、嚴禁用汽油、煤油等危險品擦洗設備。

5、保持室內清潔,走道暢通,禁止在門口通道處堆放物品。

6、工作人員要熟悉掌握室內氣體滅火系統的使用方法和作用,做到人在時開關放在手動位置,離開時放在自動位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工程部維修。

7、發生火情時,五條件執行臨時指揮部的命令,及時切斷相關區域的電源。

8、經常檢查發電機房設備情況,發現低油位,應及時補充油料,保證設備處在良好戰備狀態。

9、熟悉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掌握其使用方法。

10、自覺遵守安全操作程序,不準違章作業。

11、所有員工上崗前應經過安全部的消防知識培訓。

第二十六節 室外煤氣總閥室防火制度

1、室內嚴禁無關人員入內。

2、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檢查室內設備有無泄露現象,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並報告有關部門。

3、對各種儀表設施要定期檢查,節假日期間要重點檢查,責任到人,確保安全。室內要鋪設膠皮墊,以防打火引起火災。

4、應在表房門口設置嚴禁煙火的標誌,表房周圍十米內嚴禁明火作業。

5、嚴禁在室內拉設臨時線路,配備的電器設備(包括照明)應採用防爆型裝置。

6、維修人員進入室內應配備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

7、如發生嚴重泄露,除立即關閉閥門外,應馬上通知調壓站和煤氣公司。

8、如大樓內發生火災,表房值班人員應立即關閉有關閥門,並堅守崗位以備隨時做進一步緊急處理。第二十七節消防獎懲制度獎勵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之一者,給予表揚獎勵:

1、模範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爲事蹟突出者。

2、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重大火災發生。

3、積極撲救火災,搶救酒店財產和賓客生命財產,表現突出者。

4、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者。

5、在消防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業績的貢獻者。懲罰有下列行爲之一者,尚未造成後果,處以罰款和警告。

1、在酒店範圍內吸菸。

2、不服從管理,違反消防規章制度或冒險作業的。

3、部門負責人不執行消防法規,違章指揮操作的。

4、存在火險隱患,經多次指出,仍不實施整改的。

第二十八節 易燃、易爆物品庫房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化學物品的分類、性質,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倉庫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

3、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GBl2268-90《危險貨物品名錶》分類、分項、分區、定品種、定庫房、定人員儲存管理。

4、建立健全入庫驗收、發貨檢查、提貸驗收等入庫登記制度,主要包括:校對物品;檢查包裝情況及物品是否有變質、分解等情況;檢查需加穩定劑的化學物品是否充足了穩定劑;檢查氣體鋼瓶使用期限是否過期。

5、化學物品堆碼不得超高、超寬;堆垛要留“五距”,即牆距(不小於0.5米),柱距(不小於0.3米),頂距(不小於0.5米),燈距(不小於0.5米),垛距(不小於1米);化學物品垛底應有襯墊。

6、對易燃、易爆化學物品要堅持一日三查,即上班後、當班中、下班前檢查,檢查後要做好檢查情況和交接班的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消除隱患,每天下班前要關好庫房門窗,切斷庫內電源。

7、易自燃和遇溼易燃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

8、對爆炸晶的儲存管理要嚴格;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及可燃包裝,應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9、照明燈具必須爲防爆燈,以免燈具爆裂而引起化學物品燃燒或爆炸。施工單位必須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隔離。

10、不得在化學物品存放處亂搭、亂接電線,電線必須做好日常護理,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11、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周圍10米內嚴禁煙火。

第八章宣傳與培訓

1、消防控制中心應指定專人負責酒店的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工作。

2、充分利用牆報、圖片等媒體,報道近期內的防火安全工作情況,推廣普及各種消防知識,力求形式生動,內容豐富。

3、要以各種形式進行滅火救援項目的技術比賽,從而達到具有強烈的`消防意識提高消防技術素質的目的。

4、各崗位新員工,上崗前要按工種進行消防培訓,不合格者不能上崗。上崗後還要參加消防中心組織的不定期考覈,其成績作爲評估員工工作情況的一項標準。

5、各部門都要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種消防學習和演練活動。消防中心舉辦的一切宣傳活動,各部門都應當提供便利條件。

酒店消防管理制度 篇六

爲了加強和規範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充分保障酒店內旅客、員工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酒店特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消防安全制度

1、酒店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3、酒店領導定期組織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酒店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部門須具備完整的消防報告和電器設備使用報告等資料。

4、酒店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誌,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酒店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值班負責人、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統計好值班經理安全消防巡查記錄。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覈,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酒店內所有區域,包括停車廠、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設置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酒店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酒店內部門開關必須有專人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冰箱開關等統一由專人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部門下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設備、專用設備的運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

13、前臺、餐廳吧檯、及客房小酒店吧的射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度過高引起火災。

14、吧檯酒水及裝飾物的'擺放要與照明燈、射燈、裝飾燈、警報器、消防噴淋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如高度白酒、果酒,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泄漏、揮發或溢出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酒店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置。

二、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1、值班經理,每天進行防火檢查,同時酒店經常組織小組不定時的。檢查線路及電源,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發現問題及時記錄整改。

2、部門經理、主管每週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領導(口頭或書面材料)。

3、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4、檢查酒店員工相關的程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以上規定希望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積極配合、嚴格遵守。

倉庫、廚房特別注意事項

倉庫

1、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於2m,通道保持暢通。

2、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上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3、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於50cm。

4、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菸。

5、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6、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廚房

1、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鏽蝕立即採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並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2、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3、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4、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竈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5、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後開氣的順序操作。

6。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7、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採取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菸、開燈、動火。

8、使用爐竈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後開閥放氣的程序。

9、經常檢查竈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10、對安全部門配置於燃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第一章總則

火災始終時時刻刻對賓館(客棧)構成巨大的威脅。目前,國內外酒店對消防工作越來越重視。我們賓館(客棧)投入了大量的資金,購買了火災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這對賓館(客棧)消防工作起到廠積極的作用。但是賓館(客棧)的消防工作應以預防爲主,爲了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根據酒店的現實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消防機構

第一節消防領導組的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

第二節三級防火責任人的確定

設三級防火組織,任命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xx擔任。

第三章職責

第—節消防領導組職責

l、認真執行消防法規,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2、認真組織制定消防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實施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7、積極組織人員撲救火災事故。

第二節義務消防隊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傳工作。

2、不斷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熟悉本單位各重點部位,熟悉消防設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積極參加各項消防活動。

5、積極參加搶救和撲滅火火或疏散人員,保護現場。

6、在有關領導的授權下,積極追查火火發生原因。

第三節各部門經理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根據本部門具體性質,制定具體的崗位防火規定。

4、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火火器材的管理責任制。

5、當火災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6、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追查火災事故原因,對肇事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節安全部經理職責

l、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酒店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搞好本部門的人員分工,完善酒店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各級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組織好防火救災教育及防火安全檢查,建立防火檔案和制定滅火作戰計劃,確定重點,制定措施。監督落實隱整改工作。

5、加強防火工作日標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密切協作,認真追查火災事故的原因。

7、相互配合,搞好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

8、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9、監督各部門搞好消防工作。

第五節消防主管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酒店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的有關消防法規,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開展消防工作。

2、制定佈置消防工作的計劃安排,督導下屬工作。

3、定期召開消防例會,傳達貫徹安全部的決定和指令。

4、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檢查消防器材、設備的管理下作。

5、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負責建立健全本部門義務消防組織,對本部門義務消防員,應該排好班次,保證每個班次都有義務消防員在崗。

7、負責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本部門處理意見。

8、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

第六節消防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設備操作規程。

2、對機器設備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發現火警後能及時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4、嚴格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認真完成上級級領導指派的臨時任務。

5、認真檢查設備,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6、做好交接班記錄。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爲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九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新職工入廠,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每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公司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隊員都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員等有關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電焊在具有火災危險區域作業的人員和自動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消防培訓,持證上崗

六、各車間、班組等部門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部門、各階段、各字的特點進行鍼對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員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部、環安部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並複查追蹤改善。

三、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四、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五、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4、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維護人員,應經消防安全專門培訓合格後上崗。

三、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應嚴格按規程操作。

四、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並報告有關部門。

五、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5、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建立檔案管理。

三、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並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四、對全公司職工進行教育,要求員工愛護消防設施器材,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爲,將要求賠償,並提出懲處。

五、公司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要求,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那軋器材、設施、並保持消防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6、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衛科管理職能部門每月一次對各部門進行防火檢查,對所發現的問題以書面形式責令其限改,並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每月組織一次消防安全會議,討論檢查過程中發現的火災隱患及相應的整改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三、公司各部門收到火災隱患整改同時後,應抓緊督促有關人員落實整改措施,一時無法整改的部門應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應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公司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備查。

五、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公司負責整改的部門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並做出火災隱患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7、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用電安全管理: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保全機修部門的持證電工負責。

3、各車間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8、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爲了加強安全生產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適時更新、補充義務消防隊員。

二、加強義務消防隊的培訓、教育工作,提高隊員業務素質。安全部負責隊員的業務訓練考覈及指導。

三、對車間、部門、班組等義務消防員,每季度組織一次消防知識的學習和滅火演練,並記錄培訓檔案。

四、義務消防隊員必須做到:熟悉防火與滅火的基本常識;熟悉公司內消防通道、重點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內部自動滅火系統等消防設施、器材的使用和保養;熟悉報警和接警處理程序;熟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熟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熟悉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公司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公司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公司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少於二次。

三、進行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並事先告知演練範圍人員。

四、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0、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菸,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