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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的社保繳納規定精品多篇

北京市的社保繳納規定精品多篇

北京社保辦理流程 篇一

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參保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社會保險登記,建立單位繳費信息數據庫。

登記(四險部分)

1、辦理所需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

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複印件。

(2)分公司持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佈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總公司蓋章的委託授權書一份。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佈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同一頁)。

(5)《開戶許可證》原件和複印件(A4紙加蓋公章)。

(6)《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原件和複印件(A4紙加蓋公章)。

(7)填報《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

(8)U盤一個(1M空餘空間以上)。

2、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單位攜帶所填報表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

登記(醫療部分)

1、辦理所需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

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複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佈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同一頁)。

(4)五險合一企業版軟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加蓋公章)並將信息進行報盤。如果增員人員爲新參統則需打印《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個人身份證複印件一寸免冠白底彩照兩張,外埠人員需提供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複印件一份。

(5)五險合一企業版軟件打印醫療與四險《增員表》(加蓋公章) 並將信息進行報盤。

(6)參加補充醫療的單位需打印《補充醫療保險執行辦法》(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

不參加補充醫療的單位需打印《緩繳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

2、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單位攜帶所填報表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

注:五險合一企業版軟件通過“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下載。

二、辦理單位轉入

單位轉入需要將四險和醫療一起轉入,以下分開說各需要攜帶的流程。

轉入(四險部分)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

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複印件。

(2)分公司持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佈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總公司蓋章的委託授權書一份。

(3)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佈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4)法人身份證複印件(身份證正反面複印在同一頁)。

(5)《開戶許可證》原件和複印件(A4紙加蓋公章)。

(6)《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付款授權書》原件和複印件(A4紙加蓋公章)。

2、辦理時間:

如果單位有退休人員則爲每月1日至19日;

如果單位無退休人員則爲每個正常工作日。

3、辦理流程:單位攜帶所填報表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

轉入(醫保部分)

1、所需材料:

(1)企業持《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事業單位持《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副本)複印件;

社會團體持《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副本)複印件;

國家機關持單位行政介紹信複印件。

(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佈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副本)複印件。

(3)通過企業版軟件打印《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登記表》並蓋單位公章。

(4)參加補充醫療的單位需打印《補充醫療保險執行辦法》(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

不參加補充醫療的單位需打印《緩繳表》(一式二份)並加蓋公章。

(5)轉出區社保中心開具的基本醫療關係跨區轉移證明(基本醫療關係轉移介紹信)。

2、辦理時間:每月20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單位攜帶所填報表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

三、辦理參保單位轉出

轉出(四險部分)

1、辦理所需材料:

(1) 單位提供轉出申請。

(2) 辦理註銷月的上月銀行託收單。

(3)《撤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4)《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時間:如果單位有退休人員則爲每月5日至19日;如果單位無退休人員則爲5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參保單位申請轉出的,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時,參保單位應填報《撤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和材料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社保中心查詢無欠費後,社保中心予以辦理辦理轉出手續。

轉出(醫療部分)

1、辦理所需材料:

(1)單位提供轉出申請。

(2)辦理註銷月的上月銀行託收單。

(3)《撤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但由於系統操作要求,我中心只能與20日-25日才能從系統中進行轉出操作。

3、辦理流程: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時,參保單位應填報《撤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和材料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社保中心查詢無欠費後,社保中心予以辦理轉出手續。

四、辦理參保單位信息變更

1、辦理所需材料:

(1)《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公章。

(2)單位提供參保單位名稱變更的申請。

(3)企業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稱變更通知》的複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5)變更後的《開戶許可證》原件及複印件。

(6)非企業單位須提供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相關行政批覆原件或其他相關資料的複印件。

(7)與銀行重新簽訂的《北京市同城特約委託收款授權書》複印件。

2、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參保單位名稱變更的,單位攜帶所填報表於辦理時間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

五、辦理參保單位註銷(撤戶)

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況時需辦理單位註銷手續。當單位註銷後將無法恢復爲正常繳費,並無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故單位在辦理註銷前必須確保支付金額已全額到帳。

註銷(四險部分)

撤戶的單位需先將本單位參保人員全部減員再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辦理。

1、辦理所需材料:

(1)單位提供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註銷月的上月銀行託收單。

(3)《撤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4)《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時,參保單位應填報《撤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和材料於辦理時間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社保中心查詢無欠費後,社保中心予以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註銷(醫療部分)

撤戶的單位需先將本單位參保人員全部減員再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辦理。

1、辦理所需材料:

(1)單位提供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被吊銷營業執照等情況的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註銷月的上月銀行託收單。

(3)《社會保險登記證》。

(4)《撤戶申請表》加蓋單位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

2、辦理時間:每月5日至25日。

3、辦理流程:參保單位發生解散、破產、撤銷、合併、被吊銷營業執照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社會保險繳費義務需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時,參保單位應填報《撤戶申請表》及相關文件和材料於辦理時間來社保中心拿A號新參保登記辦理,社保中心查詢無欠費後,社保中心予以辦理註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收回《登記證》。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最重要的組成部分。所以,在討論社會保險的歷史就不能把社會保險從社會保障中抽出來。

北京社保中心介紹 篇二

隨着各地平均工資的出爐,北京等多地調整了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由於平均工資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上漲。不少網友感嘆,工資沒漲但社保繳費提高,實際到手工資變少,收入“被下降”。專家認爲,中位數可能比平均工資更能反映全體就業人員收入實際情況,但不斷提高勞動者工資水平纔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多地調整社保繳費基數

近期,各地平均工資數據陸續出爐。作爲制定社會保險徵繳標準的依據,平均工資公佈後,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也隨之進行調整。而伴隨着平均工資的增加,繳費基數的上浮也成爲普遍現象。

北京市統計局近日公佈數據顯示,20xx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爲77560元,月平均工資爲6463元。隨後,北京人社局下發通知,確定了xx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

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爲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爲2585元,上漲了268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爲3878元,上漲402元。

此外,山西、陝西、成都、烏魯木齊等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近期也進行了調整,均比20xx年有所提高。以烏魯木齊爲例,20xx年新疆城鎮單位從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爲49591元,月平均工資4132元。按此確定,烏魯木齊xx年度月繳費基數下限爲2479元,上限爲12396元,比20xx年分別提高了189元、945元。

事實上,早在今年年初,天津、重慶、福建、江西等地已經開始執行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標準。其中,xx年天津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基數的最低和最高標準分別爲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測算,社保繳費基數下限上調282元,上限則上調了1278元。

低收入者稱收入“被下降”

按照現行規定,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爲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這意味着,對於工資達不到平均工資60%的職工來說,要按照高於本人工資的基數進行繳費。也就是說,在平均工資和繳費基數連年上漲、而個人工資沒有上調的情況下,這部分人的實際到手工資是變少的,不少網友因此感嘆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北京社保中心介紹 篇三

第一章 關於基本養老保險

第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統籌養老金,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礎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

第二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第三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條規定延長繳費),且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第四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有關待遇領取地的規定確定繼續繳費地後,按照本規定第二條辦理。

第五條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跨省流動就業,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09〕66號)執行。

第六條 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個人在達到法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前離境定居的,其個人賬戶予以保留,達到法定領取條件時,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其中,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可以在其離境時或者離境後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書面告知其保留個人賬戶的權利以及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的後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後,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第二章 關於基本醫療保險

第七條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的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規定執行。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基本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第八條 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參保人員確需急診、搶救的,可以在非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因搶救必須使用的藥品可以適當放寬範圍。參保人員急診、搶救的醫療服務具體管理辦法由統籌地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三章 關於工傷保險

第九條 職工(包括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用人單位同時就業的,各用人單位應當分別爲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發生工傷,由職工受到傷害時工作的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第十條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中的醉酒標準,按照《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執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醫療機構等有關單位依法出具的檢測結論、診斷證明等材料,可以作爲認定醉酒的依據。

第十一條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八項中的因工死亡補助金是指《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爲工傷發生時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爲準。

第十二條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有關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應當享受的工資福利和護理等待遇的規定執行。

第四章 關於失業保險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後重新就業的,再次失業時,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失業人員因當期不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的,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重新就業並參保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當積極求職,接受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接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的補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支付。

北京社保的政策 篇四

對於社保中的養老保險來說,如果交夠了15年,退休之後就能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如果未繳滿就不能享受這一優厚政策,現在北京市規定,職工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自願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按照2011年7月開始實施的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15年,可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或者將剩餘年限補繳齊,同樣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

不過,如果參保人員自願選擇一次性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時,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即終止,不再享受按月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也不得再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屆時,社保經辦機構將終止其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並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該辦法不限戶籍是否在本市,只要在京參保繳費即可。

對於具體手續,參保人需在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下載專區的表格下載欄目中,下載《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領取申請單》,填寫後交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到當地社保經(代)辦機構,爲相關個人辦理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終止手續。

北京社保繳費基數 篇五

根據北京市社會保險的相關規定和市統計局公佈的2010年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50415元),現就統一201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金額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4201元。

二、凡是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超過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12603元。

三、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0%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2941元。

四、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2521元。

五、凡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爲繳費基數的,其繳費工資基數爲1680元。

六、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農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農民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確定;參加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農民工繳費基數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1%繳費的農民工,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繳費基數;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12%繳費的農村勞動力參照城鎮職工標準進行繳費。

七、個人委託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金額:

(一)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

1、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爲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840.2元、失業保險費50.41元。

2、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爲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504.2元、失業保險費30.25元。

3、以北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爲繳費基數的,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336元、失業保險費20.16元。

(二)醫療保險

1、不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爲205.88元,其中基本統籌191.17元、大額互助14.71元。

2、享受醫療保險補貼人員:個人月繳費爲29.42元,其中基本統籌14.71元、大額互助14.71元。

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當月的工資,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爲繳納基數,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各地不同)覈定基數,繳費基數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個人社保。

北京社保中心介紹 篇六

北京社保中心

名稱: 北京社保中心

地址: 北京市宣武區永定門西街5號

郵箱地址: webmaster@

官方網址: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互聯網上建立的網站,是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的中心網站。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是爲了統一、規範地宣傳首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形象,落實“政務公開,加強行政監督”的原則,向社會各界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服務,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互聯網上對外宣傳和發佈政策和信息的唯一窗口。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統一領導,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信息中心負責組織實施,日常維護、網絡技術支持和設備運行維護工作。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是北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業務相關的服務性網站的門戶網站。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提供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最新、最權威、最準確的政策信息。

據瞭解,目前北京市職工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覆蓋率相對較高,已經超過了96%。居民醫保的覆蓋率已達93%。北京市養老保險的覆蓋率也達到了95%。

北京市市社會保險的人羣全覆蓋正在加速實現,農民工醫保制度與職工醫保制度並軌,享受城鎮職工同等醫保待遇。

機關、參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人員納入工傷保險制度,全部單位就業人員納入生育保險範圍。靈活就業、失業人員的生育費用和城鎮居民的生育、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北京市社保機構一覽

東城區社保中心 東城區交道口南大街27號

西城區社保中心 西直門南小街20號

崇文區社保中心 北京市崇文區珠市口東大街16號(大都市街南七樓)

宣武區社保中心 宣武區南菜園街51號

朝陽區社保中心 朝陽區十里堡北區一號樓

海淀區社保中心 海淀區新街口外大街1號

豐臺區社保中心 北京西站南路168號 (麗澤雅園小區北面)

石景山區社保中心 石景山區楊莊路66號

門頭溝區社保中心 新橋南大街13號

房山區社保中心 良鄉西路5號

通州區社保中心 通州區運河東大街85號

平谷區社保中心平谷鎮府前西街9號

昌平區社保中心 東環路南段退休職工活動站院內

懷柔區社保中心 懷柔區開放路86號

順義區社保中心 順義區府前東街6號社保局院內

延慶縣社保中心 高塔路60號新城服務樓東一樓

密雲縣社保中心 密雲新西路32號甲

大興區社保中心 大興區興豐南大街54號

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保中心 開發區宏達北路10號萬源商務中心3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