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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短應急處理預案方案【精品多篇】

簡短應急處理預案方案【精品多篇】

簡短應急處理預案方案 篇一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爲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範圍

1.2.1 本預案適用於__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

1.2.2 本預案用於指導和規範__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3 工作原則

1.3.1以人爲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 以防爲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後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爲主,防救結合。

1.3.3 預防爲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兼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1.3.4 自救爲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並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爲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 主要職責爲: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______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發佈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啓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發佈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進展情況。

3 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爲重特大機械設備事故:

3.1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設備修復後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爲重大機構設備事故或特大機構設備事故。

3.4 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 應急響應

4.1 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啓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 事故發生後,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 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持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後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持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後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簡短應急處理預案方案 篇二

(一)傳染性疾病應急處理預案

爲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意識,提高師生預防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單位的實際,特制定以下應急處理預案:

l、按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要求,校長作爲學校疾病控制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學校衛生工作,統一思想,定期進行傳染病預防工作的研討,把學校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之中。

2、學校分管領導要加大管理力度,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和報告制度,健全傳染病預防和控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掌握、檢查學校疾病預防控制措施的落實情況,並提供必要的衛生資源及設施。

3、學校應建立各項衛生工作責任制,完善考覈制度,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並指定衛生教師每天做好晨檢查工作,認真填寫學生日檢統計表,保證學校預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順利發展。

4、學校應普及衛生知識,利用黑板報、櫥窗等各種形式做好預防傳染性疾病的宣傳,正確認識,做好防範。定期召開班主任例會,加強有關預防傳染病的知識培訓,保證每週20分鐘的健康教育,教會師生防病知識,培養良好的個人健康生活習慣。 、

5、由於學校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場所,室內活動較多,爲進一步預防傳染病,學校應採取以下具體措施

(1)保持工作、學習、生活環境通風換氣,教學和生活用房應每天開窗通風不少於2――3次。

(2)儘量不要組織師生到人羣集中的地方去活動。

(3)注意個人衛生,經常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特別在打噴嚏、咳嗽和清潔鼻子後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4)注意增減衣物和均衡營養,加強戶外鍛鍊,保證足夠休息,增強體質。

(5)學生若發現有發熱、咳嗽、乏力、肌肉痠痛等症狀應馬上告訴老師或家、長,及時就醫;教師發現上述症狀及時就醫。

(6)學校衛生室應按規定定期消毒。

(二)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爲了預防和減少學校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精神,特制定學校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起學校火災事故的原因

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實驗操作不當、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菸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學校火災的主要原因。

二、預防措施

l、校長是學校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

2、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4、保持通道暢通,不堆物。

三、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l、打“119”電話報警,同時報中心學校辦公室。

2、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學生。

3、如有傷者要及時送往區級以上醫院救治:如有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家長。

4、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學校教工義務消防隊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5、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維持秩序。

(三)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實際,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

引發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原因很多,主要原因有:

課間學生追逐、打鬧;學生自行到校活動或者放學後滯留學校活動;體育活動中不慎碰撞、摔倒;學校使用的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和本市的安全標準;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等維護、管理不當;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或未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實驗操作不當;極個別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等。

二、預防辦法

l、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行爲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加強對學校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以及場地、房屋和設備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三、處理程序

(一)事發階段的有關工作和注意事項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救治。

2、及時通知家長。

3、報告。

(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中心學校;重大事故立即報局辦,可先口頭後書面,同時向有關保險公司報出險)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一般由校長、分管校長和政教務主任等人組成) ,

5、調查取證。

(被調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監護人在場並且簽名;調查人員應2名,記錄內容要實事求是,不誘導;記錄用鋼筆或水筆)

(二)事故處理階段的原則和注意事項

1、依法調解原則: ‘

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接待學生家長,注意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決原則:

學生事故的善後處理不解決住房、戶口、升學和工作;一個事故一次解決,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如家長不同意可提醒家長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項

l、起草《協議書》。

《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學生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

2、給付補償金。

數額小的可支付現金,金額較大的用現金支票支付;不論金額大小,家長均要出具收條。

3、理賠。

不論是平保還是人保,均需提供下列材料:

(1)《協議書》複印件;

(2)病歷卡複印件;

(3)醫藥費發票原件和複印件;

(四)校外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爲了預防和減少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少年保護條例》的精神,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很多,也比較複雜,有校方教育管理和學生方面的因素,也有車輛和活動場地方面的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

校方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自行活動或離隊;租用的車輛車容、車況差、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超載、超速、隨意變道、闖禁令標誌、駕駛技術不熟練、應變能力差;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器械(具)等存在隱患,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等。

二、預防辦法

1、出發前對學生進行紀律和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教師進行責任意識的教育,要求教師把嚴格管理貫穿於本次校外集體活動的全過程。

3、要求車輛單位選派能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駕駛經驗豐富、技術熟練的駕駛員和車容、車況、安全性能好的車輛爲校外集體活動服務。

4、活動前,校方派專人到活動場所,實地察看活動器械(具)、設備、設施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5、把校外集體活動委託給有資質的旅行單位,並要旅行單位爲此次活動購買保險。

三、處理程序

在校外集體活動中一旦發生事故,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告和報警,一般事故三天內書面報告中心學校,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可先口頭後書面。校外集體活動中的交通事故應立即報警。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傷學生送往就近醫院救治,並通知家長。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4、如果事故是由校方管理和學生自身原因引起的,可參照校內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中或車輛上,可參照校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程序開展工作;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活動器械(具)、設施、設備引起的,學校要與活動場所、旅行單位交涉,並配合進行善後處理工作。

應急處置方案 篇三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採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單位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遊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單位領導報告。

2、單位應急領導小組組織防暴力小組人員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單位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後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有條件的單位要封鎖大門。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着及其它特徵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單位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單位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准備。

6、在整個過程中,單位應當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範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單位應當把事件情況及時向公安部門或教育局安檢科報告。

常用應急處理預案方案 篇四

1、總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爲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本預案適用於__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

1.2.2本預案用於指導和規範__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爲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以防爲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後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爲主,防救結合。

1.3.3預防爲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兼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1.3.4自救爲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並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爲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2主要職責爲: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______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並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發佈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啓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發佈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進展情況。

3、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爲重特大機械設備事故:

3.1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設備修復後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爲重大機構設備事故或特大機構設備事故。

3.4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應急響應

4.1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並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啓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事故發生後,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准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後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後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瞭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範圍,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並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持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後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持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後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後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5、應急保障

5.1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後,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並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後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佈情況及狀況,並能夠隨時調用。如作業車輛、起吊設備、越野車輛等機具。

5.3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6、改進措施

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後,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附則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後,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啓動。

7.2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7.3本預案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應急處理預案大全 篇五

爲全面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衆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村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根據(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村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白竺村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村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執行鄉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村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事件所涉及的全村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應急指揮部。

2、負責全村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制定全村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本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村緊急救援、避險、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5、承辦白竺鄉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等機制,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一)預測與預警

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監督網絡:建立突發事件信息聯絡員制度,完善信息監測網絡,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監測內容:負責本村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村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序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後,第一發現人應立即向村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如實報告,村應急領導小組接到突發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白竺鄉應急辦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將鄉應急辦指示傳達給村民小組,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村委會、各村民小組要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信息,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爲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白竺鄉應急辦公室。

2、先期處置:突發事件發生後,領導小組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啓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並及時向白竺鄉應急指揮部報告。

3、應急結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解除應急狀態,及時補充應急物資,重新回到應急準備狀態。

4、恢復與重建:

(1)善後處置。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和接收、發放、使用與管理工作,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並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消毒、疫病防治、清理污染物。及時歸還緊急調集徵用的物資或者佔用的房屋、土地。

(2)恢復重建。積極組織村民做好恢復重建工作,需要上級給予援助的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三、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序,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羣衆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保障。村義務巡防隊等志願者隊伍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要切實加強其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2、物資保障。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由村委會統一協調應急儲備物資調用。

3、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羣衆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治安維護。積極發動羣衆,開展治安聯防,協助公安部門維護好社會治安秩序。

四、監督管理

1、宣傳教育。

(1)通過宣傳媒介,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常識,公佈報警電話。

(2)在學校普遍開展緊急避險、防災、減災宣傳教育,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知識進村入戶活動,增強公衆安全防範意識。

2、應急演練。制定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技能。

五、附則

本預案由村委會制定並負責解釋與實施,自發布之起日正式實施。

簡短應急處理預案方案 篇六

根據教育部、江蘇省《國家教育考試安全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結合我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我縣大學聯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安全平穩、公平公正、科學規範、羣衆滿意”爲目標,確保試(答)卷絕對安全保密,確保考風考紀符合規定要求,確保考試實施工作安全、公平、規範的進行。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完善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確保大學聯考工作順利平穩完成。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指揮、快速反應

(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

(三)有效控制、就地解決

(四)以人爲本、依法處置

(五)預防爲主、重在建設

(六)保守祕密、遵守紀律

三、組織指揮體系

㈠應急小組成員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第一聯繫人

第二聯繫人

第三聯繫人

考試期間總值班:

考務組:

網絡通訊指揮系統:

保密室:

各考點成立相應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考試期間(6月4日至6月9日),聯繫電話保持24小時暢通。10分鐘之內三部電話均聯繫不上,將追究責任

(二)應急小組主要職責:

(1)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

第一時間上報事件情況,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質、波及範圍、目前措施、對事件等級的初步判斷。

(2)及時作出決策,快速啓動本預案;

(3)協調各方行動,監督處置情況,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四、應急處置信息系統

縣、送考學校、考點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以及準確、及時的輿論宣傳管理信息系統。

1、信息報送要迅速準確。發生突發事件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縣大學聯考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信息內容要客觀真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2、發生突發事件後,事發地要立即逐級上報。屬重大突發事件的,事發地在逐級上報的同時可直接報省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事件情況發生變化

後,應及時續報。

3、信息報送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基本情況,如時間、地點、內容、涉及範圍、影響及破壞程度等情況;事發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機構採取的措施;社會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報告時的結果;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等。

4、關於突發事件的新聞信息發佈,嚴格執行新聞發言人制度,宣傳報道實行歸口管理,統一宣傳報道口徑,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5、應急人員通訊工具、固定電話、指揮系統保證聯繫暢通。

五、各類具體突發事件處置辦法

(一)、試卷(卡)失泄密應急處置辦法

縣招辦建立的試卷保密室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設置、驗收和使用。必須嚴格執行保密室的使用規定,使用期間每半天對試卷保密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紀檢人員每6小時對監控錄像回放檢查。根據《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規定》,試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必須有公安人員參加,確保試卷絕對安全。一旦發現試卷、答題卡失(泄)密,應立即封鎖現場,控制相關人員的對外聯繫,同時報告公安和保密部門,並轉報上級招辦,要求明確處理意見。

考試期間備用卷(卡)必須保存在考點考務室的保密櫃裏。有專人分別保管保密櫃的鑰匙和密碼,不得轉交他人或互相代管。嚴格遵守備用卷的管理辦法及啓用備用卷的相關程序。

如果發現試卷、備用卷(卡)失泄密,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並逐級報至省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當地公安和保密部門介入,並立即封鎖現場,保護現場,防止擴散,控制相關人員和疑似人員的對外聯

系。根據省處置領導小組的意見落實教育考試部門、公安保密部門、宣傳部門等各自工作職責。

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第2章第13條至第17條的有關規定,由於教育考試機構管理混亂和考試工作人員玩忽職守而導致試卷(卡)失泄密等問題的,必須進行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試卷運送突發情況的處置辦法

試卷的運送必須確保安全、可靠,應嚴格按《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規定》中有關“試卷運送環節的安全保密”規定執行,不得有任何麻痹、鬆懈思想。同時應對試卷運送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建立應急機制和應急處置預案。

1、試卷運送途中,車輛突然故障,無法運行。隨車押運的`公安迅速保護現場,無關人員不得接近運卷車。駕駛員下車排除汽車故障。試卷押送

人員,始終看護試卷,做到卷不離人,人不離卷。在短期內無法排除故障的,應迅速與送卷單位聯繫,以便及時派車接應。同時要主動取得當地交警的幫助。

2、試卷運送途中發生車禍。隨車押運的公安要迅速保護現場,除交警外任何人不得接近運卷車。試卷押送人員,始終看護試卷,做到卷不離人,人不離卷。要迅速拔打“110”,呼請公安部門保護現場。如因車禍造成試卷散落,除始終看護好車內試卷外,其它人員應在最快的時間內找回試卷,防止失泄密範圍的擴大,如有必要迅速請求當地公安部門在事發附近的路段設立關卡。

對接觸過裸露試卷的人員從接觸試卷開始直至失泄密科目開考一小時後採取妥善的隔離措施。

3、因車輛故障或其它原因而引發車輛突然起火時,駕駛員和押運人員要積極採用自帶消防器材或就地取材進行滅火,公安、武警要迅速保護現場,如有必要迅速拔打“110”、“119”,呼請當地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幫助。

4、因道路嚴重堵車,試卷無法按時運到時,試卷押送人員要加強對試卷的守護。應迅速請押送試卷的公安同志與交警取得聯繫,說明情況,以求優先放行。

5、及時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報告試卷運送途中發生的異常情況。

(三)、媒體對大學聯考炒作、網絡散播危害大學聯考的信息

宣傳、教育、公安等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媒體對大學聯考炒作和網絡散播危害大學聯考的信息及時監控。

如發現異常報道等信息,立即向大學聯考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並通知宣傳、公安等部門,並根據危害程度逐級上報至省大學聯考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傳部門立即責令相關媒體停止報道、炒作,並查處違規的媒體與責任人;公安部門介入控制有關嫌疑人和網上有害信息的傳播;教育、招生部門一般不作迴應,必要時宣傳部門按統一口徑進行答覆;對於涉及保密事項,由保密部門介入調查,並由公安部門協助處理。

(四)、羣體性上訪事件

發生羣體性上訪事件,要立即向大學聯考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並通知宣傳、公安、信訪等部門,並逐級上報至省大學聯考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立即組

織充足的人員瞭解情況,接待上訪;採取有效措施,做好疏導工作,視情況由公安部門疏散羣衆;對上訪、投訴問題進行分析研究並聽取省領導小組的意見,形成統一意見;宣傳部門採取有效手段,防止新聞炒作,必要時組織媒體按統一口徑進行報道;公安部門適時介入控制好局面。

(五)、考生在赴考場途中發生意外處置辦法

⑴預防措施

①要求走讀考生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試的交通路線,考點學校及周邊環境。

②凡在考點學校附近集體住宿的考生,須由學校指定兩名以上老師帶隊。

③確實不能於考前一天到考點學校附近住宿的考生,須由學校統一安排車輛,並指定兩名以上帶隊老師,送至指定考點。

④學校集中組織前往所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須符合客運規定,嚴禁使用車況不佳的車輛。要選擇責任性強、技術熟練的司機,學校要對司機提出具體明確的安全要求,嚴禁超載、超速運行。

⑤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要組織各交巡警中隊對轄區考點附近的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整治,在考試期間要組織足夠警力,加強對考點附近道路進行巡邏,對接送考生的車輛要提供方便。

⑥考試當天帶領考生赴考的領隊老師須準備應急藥品,對考生做好教育工作。

⑦各校帶隊老師的名單和聯繫電話在考前一週報招辦備案。

⑵處置辦法

考生赴考途中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要求出事點帶隊教師立即向招辦彙報,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質、涉及範圍等內容。

根據考生赴考途中突發事件的性質及危害的大小,把考生赴考途中突

發事件分爲三個級別:

第一等級爲受不可抗力因素影響考生赴考(如自然災害等)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組應立即會同各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做好補救工作。派出由公安、交通、衛生等組成的搶險隊、救護隊趕赴現場進行搶險、救護,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和南通市招辦,要求明確處置意見,然後按規定進行調查處置。如由於受不可抗力因素而影響考試的,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授權和部署,宣佈當地考試延期舉行,並做好對考生及社會的解釋、安撫等工作,宣傳部門統一口徑進行正面報道,引導社會各界特別是考生、考生家長對延期考試的決定予以充分理解。

第二等級爲交通工具出現故障。應急預案工作組應立即請交通部門派出備用車輛運載考生,公安部門派出交警到現場維持交通秩序,以防止考生耽誤考試時間。

第三等級爲道路出現交通堵塞或考生赴考途中出現身體不適等情況。應急處置工作組應立即請公安部門派出交警到現場維持疏通交通,把身體不適考生送到指定醫院進行醫治,如情況比較緊急要求衛生部門派出醫療隊到現場進行醫治。

在考試期間,考生赴考途中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則第一時間上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組,同時會同交通、公安、衛生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做好補救工作。

(六)、考試期間傳染病疫情應急處置辦法

考試期間各校嚴格執行“一天一報,有情況隨時報”的報告制度。

衛生部門要指導、協助招生部門制訂各考點、各食宿點預防與控制傳染病的方案,對考點、各食宿點周圍環境進行全面排查。在疫情發生時,及時按有關規定妥善處置。各考點要建立臨時醫療防治站,由考點副主考兼任站長,醫療、疾病預防控制專業人員參與,具體負責考試期間傳染病

疫情監測、報告及應急處置等工作,並配備必要的消毒藥械和監考人員防護器材。對患有傳染病的考生應要求其及時醫治。若該考生病情得以控制,醫院認爲可以參加大學聯考的,考生須事先向招辦遞交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相應安排在備用考場參加考試。

若發生傳染病疫情,考點立即報告招辦,招辦立即向教育局、衛生局、縣政府領導、南通市招辦和省教育考試院報告。考點臨時醫療站要嚴密監視患病考生和密切接觸者情況,並按有關規定採取有效處置措施。預備考場應獨立安排其他樓層,適當遠離其他考場,指定專門通道。

(七)、考試期間考生食物中毒預防處置辦法

考點和考生住宿的賓館食堂、餐廳要認真貫徹執行衛生部門食品衛生的相關規定,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應當迅速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①報告:向考點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中毒人員就診場所等(如疑似投毒事件立即報公安110)。同時立即將有關信息報告市教育局、市招辦。如確認屬考生大面積中毒事件,應立即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組,並由各領導小組組長視情況下令啓動應急預案,立即進行應急處理,防止事件蔓延擴大。同時採取相應措施,佈置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各專業隊伍全面開展搶險救援、醫療救護、事故調查、善後處理等工作。

②急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120”組織急救,醫療機構開設綠色通道,組織醫護人員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③調查:衛生行政部門接到報告後立即組織調查組,按《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規定進行控制及現場衛生學和流行病學調查。在對考生進行個案調查時,應根據考生的具體情況,對住院治療的病人可按常規調查,對正在考試的發病者及對照組(未發病者)的調查,待考試結束後進行。

④處理:對食堂、餐飲單位應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衛生行政部門在對考生進行個案調查時,應根據考生的具體情況,對住院治療的病人可按常規調查,對正在考試的發病者及對照組(未發病者)的調查,待考試結束後進行。對食堂、餐飲單位應立即停止其生產經營活動。當確認發生水源污染,導致無法飲用時,應立即停止飲用,並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

(八)、突然停電情況的應急處置辦法

考試前,各考點必須配合供電部門做好考點學校供電線路和校內各用電部位的檢查維修。要提前做好預案和應急方案,增加搶修隊伍,做到人員、車輛和備品備件落實到位,備好發電車或應急電源。如果仍然有考點出現停電情況,以最快速度搶修以保證供電。各考點學校必須配備UPS應急電源。縣下考點要主動與當地電管站保持密切聯繫。

(九)、發生消防事故的應急處置辦法

各考點必須加強防火巡查,保障消防水源充足,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完好有效。嚴禁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鎖閉安全出口,確保暢通。一旦發生消防事故,立即報告119並採取應急措施,確保人員安全。同時上報教育局和招辦。

應急處理預案大全 篇七

爲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衆、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鑑別鑑定,進一步覈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築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後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啓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

1、事件的基本情況;

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

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

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採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鑑別鑑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鑑別鑑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範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範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爲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應急處理預案大全 篇八

爲了認真紮實做好20__年會考招生考試工作,提高我校考試工作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我校會考組織工作萬無一失,保障社會的安全與穩定,我校決定建立“20__年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預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會考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對本考場的各項備考工作與考試工作進行全方位、全過程檢查、督促與指導,對本考場考試工作負責。

二、突發事件處理細則

報告程序;

突發事件;

考場主考;

光明新區教育體育科;

深圳市招考辦。

1、試卷運送

學校必須準備三輛車,兩輛爲運送試卷專用車(其中一輛爲警車),一部作爲機動車輛,運送試卷的車輛及保密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好試卷領取手續,直達指定的保密室,中途不得搭載無關人員。

運送試卷車輛如遇交通事故或車輛堵塞,應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招生考試部門彙報,並立即調動備用機動車輛到出事點接應試卷。試卷運送途中發生失竊、泄密,保密人員立即報告主考,並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如隱瞞不報的追究保密人員責任。每天考試結束後,保密人員負責把當天試卷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好試卷移交手續。

2、周密部署好考試安全保密

試卷的保存及取送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及要求進行。

(1)保密室必須做到“二鎖(櫃鎖、門鎖)、三鐵(鐵門、鐵櫃、鐵窗)、四防(防盜、防火、防水、防潮)”。

(2)試卷進入保密室後應做好移交手續及登記。試卷在保密室期間,無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同時保證至少有兩名保密員現場監視。

(3)考試期間,保密室鑰匙必須分開由兩名保密員掌管,不得單人掌管或移交給他人,如有違反追究保密員責任。

(4)保密員做好試卷、答題卡的交接工作,試卷交接必須做好登記、檢查、辦理移交手續。交接時,檢查試卷密封是否正常。如有異常,須迅速查明原因,並上報主考和市招辦。

(5)開考前30分鐘(語文、英語開考前40分鐘),兩名保密員押送試卷到考務辦公室,做好試題的的分發工作,同時按規定辦理手續,並做好登記。

(6)每天考試結束後,把所有試卷、答題卡全部安全送回新區保密室,並辦理移交手續。

(7)如發生泄密行爲或試卷遺失現象,應立即報告主考,並保護現場,防止擴散,同時第一時間向上級考試部門報告。

3、保持交通暢通,防止由於交通原因引發考生大面積遲到

(1)考前40分鐘聯繫考生學校領隊

(2)如考生大面積遲到:

①報告主考

②通知所在學校

③迅速聯繫交通部門

4、做好氣候突變的應急措施。

如遇大風雨,保衛人員應指揮送考生的車輛進入校內;考生在離教學樓較近的地點下車,儘量避免被雨淋;總務處要準備10把雨傘,10條毛巾、5套衣服,提供給有需要的考生;由於惡劣天氣,造成一樓候考學生過多,則可讓考生提前上樓候考,但不得進入試室。

5、保證供電正常

考試期間電工在辦公室待命。如遇停電:

①立即聯繫供電部門啓動發電車發電。

②如遇聽力考試,則立即啓用備用直流電源爲廣播系統繼續供電。

③報告市招辦,請求延時。

6、食堂保證食品安全

①發現部分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症狀時,應迅速送學校校醫室進行初診,對於病情嚴重的患者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新區教育體育科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並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並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7、安全保衛人員加強考場巡查,防止學生之間出現糾紛

安全保衛人員在候考期間、考試結束之後應加強考場巡查,避免學生之間出現吵架、鬥毆等影響考生情緒或造成身體傷害的糾紛。發現吵架、打架現象,考場工作人員應及時制止,並通知負責考場安全保衛的幹警和學生所屬學校的帶隊老師,並查明原因,妥善處理,避免糾紛進一步惡化。

8、考務突發事件處理

考場中的考務突發事件,嚴格按照《20__年深圳市會考考務偶發事件處理預案》(附後頁)中的處理辦法進行。

應急處置方案 篇九

爲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1、發現人報警並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或視情撥打 120 )。

2、迅速通知學校應急領導小組。

3、學校迅速報告教育局。

4、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5、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

6、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要求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不騎撒把車、不併行、不搶道、不賽車、不帶人或貨物。

4、要求師生行路要做到禮讓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