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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農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品多篇)

冬春季農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精品多篇)

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一

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11號)要求,進一步指導農村地區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結合近期農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環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預防

(一)減少人員流動。提倡春節假期非必要不流動,按照有關文件要求落實減少人員流動各項措施。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羣,原則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引導國內有疫情中高風險區的所在地市(直轄市爲區縣、其他爲地級市)人員暫緩來渝返渝。

(二)減少人員聚集。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春節期間按照非必要不舉辦的原則,嚴控廟會、文藝演出、展銷促銷等活動,嚴格管理棋牌室、KTV等密閉娛樂場所,減少農村集市規模和頻次,控制人流量。落實好宗教活動及場所管控要求,從嚴從緊執行疫情防控規定。居民家庭不舉辦聚餐等聚集性活動,宣傳和倡導移風易俗,勸導農民羣衆不串門、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確需舉辦的活動,規模控制在50人以下並有防控方案,向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報批,並由村委會負責監督登記參加人員基本信息,督促嚴格執行防控措施。

(三)加強外來人員管理。2021年1月28日(以抵達目的地時間爲準)以前的國內低風險返鄉人員,持健康通行碼“綠碼”,在做好個人防護基礎上自由流動。從1月28日春運開始至3月8日春運結束期間,所有返鄉人員(指從外地返回農村地區的人員,包括:1.跨省返鄉人員;2.來自市內中高風險區域所在區縣的返鄉人員;3.市內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羣)需持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包括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憑證或包含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碼“綠碼”,下同)返鄉。農村地區指鄉鎮、涉農街道,具體範圍由各區縣劃定。返鄉人員返鄉前應告知當地村委會,返鄉後在12小時內向村委會報備,由村委會查驗其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沒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村委會要立即安排,督促其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基礎上,自行前往轄區任意一家有核酸檢測資質的醫療機構、疾控機構或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核酸檢測。返鄉後實行14天居家健康監測,做好體溫、症狀監測,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須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並在返鄉後第7天和第14天分別做一次核酸檢測,返鄉不滿14天的,以實際返鄉時間落實居家健康監測和核酸檢測要求。核酸檢測費用自理。各鄉鎮(街道)、行政村(社區)落實責任制,對返鄉人員實行網格化排查管理,做好登記造冊、健康監測和異常狀況處置等工作。國內中高風險區來渝返渝人員和入境來渝返渝人員繼續按照《關於加強春運期間國內中高風險區來渝返渝人員健康管理的通知》(渝肺炎組疫發〔2021〕4號)等文件要求執行。

(四)強化宣傳教育。利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識、防控措施和法律責任宣傳,引導返鄉人員遵守疫情防控規定,如實報告個人行程,積極配合健康監測,強化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內通風、封閉場所戴口罩等衛生習慣,增強出現發熱、乾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後就診和第一時間報告意識。對於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規定造成疫情傳播擴散蔓延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二、早發現

(一)擴大“應檢盡檢”範圍。在全面落實《重慶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監測預警工作實施方案(第二版)》要求基礎上,將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服務中心)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療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街道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工作人員、農村需排查和協查人員等納入“應檢盡檢”範圍,每週開展核酸檢測。

(二)及時開展樣本採集和核酸檢測。實行“鄉鎮採樣、區縣檢測”,鄉鎮衛生院負責核酸檢測樣本採集和送檢,不具備條件的由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安排機構收集樣本和送檢,區縣醫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檢測機構負責核酸檢測。核酸檢測納入當地應檢盡檢範圍。

(三)加強環境與藥品監測。每週對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農貿市場、村民活動室、棋牌室、休閒娛樂室、公共衛生間、養老院、附近機場等公共場所環境開展核酸檢測,定期入戶開展抽樣檢測。農村地區藥店建立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銷售實名登記臺賬。

三、早報告

(一)可疑患者報告。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後要在留觀患者的同時,1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負責採集樣本和送檢,並協助做好轉診等工作。農村藥店發現購買退燒藥、抗感染等藥物的患者後2小時內報告鄉鎮衛生院。

(二)核酸檢測結果報告。檢測機構接到樣本後在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陽性結果要立即反饋送樣機構和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立即報告市衛生健康委。

(三)感染者網絡直報。醫療機構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後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

四、早隔離

(一)快速響應。鄉鎮政府、村委會發現疫情後要立即上報區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2小時內轉運感染者。區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迅速組織調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環境消殺、社區防控等工作隊伍開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離、定點醫療機構救治等工作。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村醫要積極配合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感染來源追蹤、涉疫人員管控等工作。

(二)實施自然村封閉管控。對於發現確診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戶家庭立即實施封閉管控,所有居民居家醫學觀察,規範設置進村檢疫點,落實出入人員測溫、詢問、登記、掃碼、消毒等措施。發生疫情持續傳播時,以新發現的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爲中心,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的活動軌跡科學劃定疫區。

(三)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定。區縣疾控機構要在市疾控中心指導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衛生健康、公安、通信管理部門互相協同,鄉鎮政府、村委會和村醫要積極配合,在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判定。依據通訊大數據,及時排查疫區流出人員併發出協查通告。同時在市級專家指導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合區縣級疾控機構開展疫情溯源調查工作。

(四)密切接觸者隔離管理。區縣政府要統一設立集中隔離場所,同時要統籌資源,在農村地區設立集中隔離場所。對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原則上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要在12小時內完成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轉運。不具備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條件的',可採取居家醫學觀察,通過發放告知書、懸掛公示牌、每日上門等方式,強化落實單人單間隔離、核酸檢測、體溫監測等措施。居家隔離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離場所要求規範管理。

(五)實施全員核酸篩查。要制定農村地區大規模人羣採樣作戰圖,周密詳細部署採樣點設置、採樣隊伍配備、人員組織、核酸檢測力量安排、樣本轉運等工作,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對發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區開展全員核酸檢測,明確樣本採集地點和核酸檢測點,有效配置隊伍,分區域、分時段有序開展。必要時組織開展多次核酸篩查,排除潛在風險。

(六)建立信息平臺。要建立檢測機構、急救中心、疾控機構、公安機關、定點醫院、集中隔離場所等單位之間的信息共享平臺,明確部門和機構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實時共享核酸檢測陽性者信息、活動軌跡大數據信息、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信息和管理狀況等信息,統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

(七)開展環境消殺。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對城鄉結合部、附近機場、公廁等易出現疫情傳播的重點公共場所,設立專門值班員負責消殺工作。對確診和無症狀感染者的行動軌跡進行全鏈條、徹底消殺。對生活垃圾應當消毒並外運集中處理,對隔離人員產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並由相關部門處理。

五、早救治

(一)儘早發現可疑患者。各區縣要制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個體診所發熱病人接診指引,強化預檢分診和首診負責制,重點關注近期外地返鄉人員中有發熱、乾咳、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臨牀症狀的患者,加強流行病學史問診、核酸檢測和可疑病例早期識別。

(二)可疑患者轉診。區縣定點醫院要規範設置發熱門診和留觀室,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要設置發熱門診(或診室),不具備條件的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等要備有專門房間,對可疑患者進行隔離。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和診所發現可疑患者後要立即報告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區縣衛生健康行政部門2小時內安排負壓救護車將患者轉運到定點醫院就診。如沒有負壓救護車使用普通救護車時,要注意做好司機和醫務人員防護。鄉鎮政府、村委會要協助做好轉運服務。

(三)規範治療。定點醫院確診後要規範轉運至片區集中收治醫院,市級專家組要進駐指導,按照診療方案實施同質化、規範化救治。

(四)嚴格院感防控。各級醫院主要負責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責任人,要指定專人負責本醫院及醫共體內所有醫療機構的院感防控工作,開展全員培訓,落實標準防護措施。進入醫療機構人員均要佩戴口罩、測量體溫、出示健康碼或其他健康證明。要優化診療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減少人員聚集。鄉鎮衛生院等醫療機構不具備上述條件時,在接診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後,要儘快實施環境和設備消殺,防止交叉感染。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院感防控專家,組建若干巡查組,分區包片定期到區縣醫療機構開展巡查和指導,要覆蓋到區縣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和診所等。區縣疾控機構要指導醫療機構做好疫情發生後的密切接觸者隔離和環境消殺工作。

六、強保障

(一)組織領導。各區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要保持應急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責任。充分發揮縣鄉村三級預防網作用,建立“區縣級領導分包鄉鎮、鄉鎮幹部分包村、村級幹部分包戶”的三級分包機制,落實鄉鎮幹部、村幹部、公安幹警、村鄉醫務工作者和網格員的“五包一”責任制。發揮醫共體、醫聯體作用,縣鄉一體落實區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疫情防控的區域防治任務,鄉鎮一體落實鄉鎮衛生院的包村任務。健全鄉村公共衛生委員會,組織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節疫情防控工作。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疫情防控工作領導責任,強化督促檢查,發揮好村“兩委”、第一書記、駐村幹部和廣大農村黨員的作用,組織動員共青團、婦聯等羣團組織、道德理事會、紅白理事會、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和廣大羣衆開展羣防羣控,落實好各項防控措施。

(二)能力保障。加強區縣、鄉鎮、村三級專業人員樣本採集、核酸檢測、流行病學調查、環境消殺等技術培訓。加強醫療機構和疾控機構採樣和核酸檢測能力建設,確保各區縣至少有1家機構具備核酸檢測能力,所有鄉鎮衛生院都要組建核酸採樣檢測隊伍和流行病學調查隊伍,核酸採樣隊伍由鄉鎮衛生院全體檢驗人員和50%的臨牀醫護人員組成,流行病學調查隊伍由鄉鎮衛生院50%醫務人員組成。各區縣政府要統籌轄區內集中隔離房間,在前期做好應對大規模人員隔離需要的基礎上,加強農村地區隔離房間的準備工作。集中隔離場所要滿足相關標準要求,配備好工作人員和車輛、消毒劑、隔離服等防疫物資。

(三)對口幫扶。市內三級醫院已經與區縣醫院組建醫聯體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監督三級醫院加強對區縣醫院的綜合支持,要派出管理、醫療、護理、檢測、院感等人員駐點指導,特別是春節期間要加強駐點值班值守。區縣醫院沒有與市內三級醫院建立醫聯體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指定三級醫院分區縣包片,按照劃定的責任範圍,加強對區縣醫院的駐點指導。要落實區縣級醫院分片包乾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制度,確保每個鄉鎮衛生院有不少於1名區縣級醫院臨牀技術骨幹和1名院感防控人員,通過對口幫扶,提高各區縣醫療機構院感防控、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四)物資保障。各區縣要細化應急預案,逐級開展多部門參與的培訓演練,做好增援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的準備;負責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的經費支持和物資保障,落實疫情發生後區域管控的生產生活保障的準備工作。鄉鎮政府、村委會要以行政村爲單位提前準備防護物資。各地要切實做好農產品供應,滿足農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糧油、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農產品納入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保障範圍。落實好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維護正常市場流通秩序,確保農產品產銷順暢。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科學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產品等重要農產品生產,強化農作物田間管理,保障農業生產資料物流暢通,不得隨意以防疫爲藉口攔截農資運輸車輛。

(五)督導檢查。各區縣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責任到人,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納入各級政府考覈內容。黨委農辦要積極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指導農村地區抓好疫情防控、農業生產和農產品供給保障工作。各區縣要組織開展春節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專項督查工作,將農村地區疫情防控作爲督查的重點內容,督促指導各地排查風險漏洞,補齊短板弱項,確保及時整改到位。對於工作中存在的不擔當、不作爲、亂作爲、失職瀆職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爲嚴肅問責。

各區縣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冬春季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並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疫情防控組備案。

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篇二

爲全面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策略,尤其是按照城鄉一體推進的要求,科學精準做好冬春季農村地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織密築牢城鄉聯動的基層疫情精密智控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一)加強隊伍建設

1、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各地至少建立2 支縣級流行病學調查應急小分隊。縣域醫共體牽頭單位統籌人員技術力量,下沉基層,要求每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組建不少於1 支流行病學調查應急小分隊,並加強人員梯隊建設,儲備相應機動力量。每支小分隊至少包括3 名流行病學調查人員,應同時具備核酸採樣能力和消殺能力。

2、採樣和核酸檢測隊伍。對照《寧波市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操作指引》,各地要按照每個鄉鎮(街道)24小時內,每個區縣(市)48小時內完成轄區所有人口全員核酸檢測的目標要求,合理設置集中採樣點,並按照每10萬人次/日核酸檢測任務匹配270名左右採樣人員的標準,配備相應的採樣人員、配套工作人員及設施設備。採樣人員必須經過規範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並錄入檢測人員名錄庫。每個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實驗室至少組建2支核酸檢測隊伍,每支隊伍不少於3人,成員均應具有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經歷並取得生物安全上崗證,主要人員具備聚合酶鏈式反應(PCR)培訓合格證,確保能夠熟練檢測、及時報告結果並保證結果的準確性。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實驗室必須爲二級以上生物安全實驗室,通過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室間質評考覈並已在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管理信息網備案。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按照《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工作手冊(試行第二版)》執行。

3、環境消毒隊伍。依託各地疾控中心和社會消毒服務機構足量配備環境消毒隊伍,其中疾控中心人員主要承擔環境消毒工作的技術指導,社會消毒服務機構受委託承擔具體消毒工作。環境消毒隊伍主要負責對感染者行動軌跡場所進行終末消毒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等高風險場所消毒工作。各類公共場所、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學校、村(社區)的常規日常消毒工作按照主體責任由各單位落實,轄區疾控中心負責培訓和技術指導。

4、村(社區)防控隊伍。建立村(社區)網格化管理專班,由1名鄉鎮(街道)幹部、1名村(社區)幹部、1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1名社區民警、若干網格員和志願者等組成。壓實基層網格化管理專班責任,落實摸底排查、重點人員健康管理、社區封閉管理、健康教育、環境衛生整治、居民日常生活保障等措施,配合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應急處置等工作。駐村疫情防控指導員要積極協助村(社區)網格化管理專班做好返鄉人員排查、指導落實健康管理措施、收集返鄉人員情況和區域預警信息,做好疫情防控指導工作。

(二)加強物資準備

1、防控物資供應保障。各級醫療衛生單位及集中隔離點按照滿足30天滿負荷運轉的需要,確定醫療防疫、實驗室檢測、消毒等物資品種數量並加強實物儲備和合同儲備,同時統籌考慮其他疾病防控需要。

2、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準備。市、縣兩級明確專人負責隔離場所的徵用、調配及日常管理工作。各地按照不少於20間/萬人的標準準備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疫情發生後,按照1:100 要求確保即時啓用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應當爲合法建築,基礎設施須符合國家現行的建築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災、環境保護等標準要求,符合呼吸道傳染病、腸道傳染病防控要求。各隔離場所根據隔離房間規模,合理配備醫務人員和管理、消毒、安保、保潔等工作人員,實施工作人員上崗培訓,未培訓者不得上崗。加強隔離場所管理,嚴格按照“三區兩通道”標準進行改造,所有垃圾一律按照醫療廢物處置。隔離場所不得提供無關的對外服務。隔離場所(包括儲備隔離場所)工作人員應緊急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無新冠病毒疫苗接種證明的原則上不得上崗。

3、醫療救治能力提升。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預檢分診,發揮基層哨點作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發熱診室,有條件的可設立發熱門診,規範發熱病人就診轉診、隨訪等閉環流程,設立臨時隔離觀察場所,配備1臺最低溫度爲-20℃的冰箱用於標本保存。到發熱診室就診的發熱患者(含本機構就診和轉診)均應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採樣、檢測,做到首診採樣和首診負責。不具備檢測能力的,原則上通過醫共體牽頭醫院或第三方檢測機構合作的方式爲發熱患者提供檢測服務,確保“應檢盡檢”。診所、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等不設發熱診室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得接診發熱病人,並認真做好發熱病人的登記、報告、轉診和隨訪工作。加強定點醫院規範化建設,完善定點醫院、後備醫院、方艙醫院分級啓用方案,統籌調配轄區內醫療技術力量和設施設備,做好臨時性擴充收治牀位準備。

(三)加強培訓演練

堅持平戰結合、遠近結合、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原則,通過理論授課、實踐操作、應急演練、技能比武、督促指導等方式,提升人員隊伍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隔離管理、社區防控、環境消毒、心理疏導等方面的能力。各地根據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不同疫情情形的應對處置方案,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制定培訓演練計劃和方案,組織開展情景式應急演練或桌面推演。及時改進完善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和短板,強化疫情防控應急準備,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能夠及時有效應對。

二、提升健康管理能力

(一)來甬返鄉人員摸排管理

1、提前摸排。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主管責任和各企事業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區縣(市)領導分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幹部分包村(社區)、村(社區)幹部分包戶的三級網格分包機制。發揮網格化管理優勢,開展小週期滾動排查,精準摸清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期間確診爲病例的人員、2個月內判定爲密切接觸者和密切接觸者的接觸者、跨省份返鄉人員以及省內從事高風險職業返鄉人員(包括:進口冷鏈食品從業人員、口岸直接接觸進口貨物從業人員、隔離場所工作人員、交通運輸工具從業人員等)、入境人員等,收集來甬返鄉人員個人基本信息、入甬行程、人羣分類、旅行信息、健康狀況、核酸檢測結果、入境後相關信息等。同時,按照常態化防控要求,繼續做好來甬返甬重點人羣摸排管控工作。各地每天中午12:00前,將前一天摸排情況報區縣(市)防控辦,鼓勵通過信息化方式完成信息收集和上報工作。

2、主動對接溝通。各地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人民羣衆就地過年服務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強與返鄉人員的主動對接,提前宣傳各項防控政策和自我防護知識,疫情高風險地區羣衆應就地過年;中風險地區羣衆原則上就地過年,特殊情況需要出行的,需經屬地疫情防控機構批准;低風險地區倡導羣衆就地過年,非必要不出行。對1月28日後跨省份返鄉人員以及省內從事高風險職業返鄉人員,要求其攜帶7天內核酸檢測證明,返鄉途中加強自我防護,避免與他人近距離接觸,儘量減少飲食等行爲,抵甬到達目的地後第一時間報告單位和村(社區)網格員。同時,加大對來甬返鄉人員的政策宣傳工作,對入甬人員發送短信提醒,在車站碼頭等場所利用廣播、分發宣傳單等方式向其告知我市防控要求。

3、落實來甬返鄉人員健康管理。網格人員要在24小時內核實來甬返鄉人員相關信息,1月28日後要對跨省份返鄉人員以及省內從事高風險職業返鄉人員覈驗其7天內核酸檢測報告,無法提供7天內核酸檢測報告的,督促其在返鄉24小時內到當地綜合服務點或者指定場所開展1次核酸檢測;結果爲陰性者,實行14天日常健康監測,期間非必要不聚集、不流動,第7天和第14天到當地綜合服務點開展1次核酸檢測。對各類人員出現發熱、乾咳、乏力、腹瀉等症狀的,在基層醫務人員的指導下,及時轉送醫療機構進行排查診治。同時,對密切接觸者、新冠肺炎出院病人、解除醫學觀察的無症狀感染者、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境外返甬人員等其他各類重點人員,繼續按照省、市防控要求執行,並根據疫情形勢動態調整管控措施。各區縣(市)可結合本地實際,科學調整防控措施。

(二)區域預警風險等級分類管理

以村(社區)爲單位,根據14天內來甬返鄉人員類別和數量預判疫情發生可能性,依次用紅色、黃色和藍色表示不同的預警級別,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

1、紅色管控區域及管理要求。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確定爲紅色管控區域:密切接觸者≥1 人;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3 人;自疫情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區域範圍以上級工作提示爲準,下同)返鄉人員≥5人;完成14天集中隔離後,繼續實施“7+7”健康管理措施的入境人員≥3人;在國內從事高〔〕風險職業人員≥10人;其他普通省外返鄉人員≥30人。紅色管控區域內的人員管控、核酸檢測按照入境人員、國內中高地區來甬返甬人員、春運期間農村地區返鄉人員健康管理相關要求執行;由各地經專家綜合評估後,可視情在管控區域內採取停止集市、棋牌室活動、社戲演出觀看、宗教活動、10人以上聚餐等聚集性活動。

2、黃色管控區域及管理要求。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的確定爲黃色管控區域: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1~2人;自疫情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返鄉人員1~4人;完成14天集中隔離後,繼續實施“7+7”管控措施的入境人員1~2人;在國內從事高風險職業人員1~10人;其他普通省外返鄉人員20~29人。黃色管控區域內的人員管控、核酸檢測按照“來甬返鄉人員健康管理”相關要求執行;落實好常態化防控工作,加強人羣聚集性活動疫情防控,活動期間均要求戴好口罩。管控區內入境人員,來自疫情中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返鄉人員,高風險職業人員在日常健康監測期間禁止參加各類聚集性活動。

3、藍色管控區域及管理要求。普通省外返鄉人員1~19人的,確定爲藍色管控區域。落實好常態化防控工作,加強其他普通返鄉人員健康監測工作。

(三)落實防控措施

1、疫情監測。各地落實早發現、早報告要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發熱病人首診負責制,及時開展核酸檢測。檢測機構在6小時內反饋結果,陽性結果立即報送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和防控辦,陽性病例應重新採樣,樣本立即送市疾控中心複覈。定點醫療機構應當在確診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診斷後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縣域醫共體(城市醫聯體)牽頭單位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及個體診所醫務人員對新冠肺炎病例的發現、報告意識,做好人員信息登記和報告工作,加強對發熱、乾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狀病例的監測;加強宣傳,引導出現發熱症狀的人員及時到當地發熱門診就診。

2、重點人羣、重點物品和環境核酸監測。將醫療機構(包括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個體診所)工作人員、新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基層網格員、農村需排查和協查人員等納入“應檢盡檢”範圍,定期開展核酸檢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在縣級疾控中心指導下,按照中心村爲主、行政村全覆蓋的原則,加強對農村地區重點人羣、重點物品和環境的主動採樣工作,2021年1~3月期間要求各鄉鎮(街道)每週採集不少於30份樣本(不包括醫療衛生單位“應檢盡檢”數量)。以春節返鄉人員、入境人員、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地市人員、農貿市場工作人員,以及近期參加過婚禮、葬禮、集會等活動的人員爲重點,定期進行核酸檢測;對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城市冷鏈食品或其他物品,以及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村民活動室、棋牌室、休閒娛樂室、公共衛生間、民宿、餐館、養老院、農貿市場、宗教場所等,每週進行採樣檢測,留樣時間7天以上。

3、重點場所防控。鄉鎮(街道)、村(社區)應積極落實“五有一網格”要求,督促轄區內企業和學校等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嚴格做好轄區內企業、風景區、民宿、餐館、文化室、養老院、學校、幼兒園、農貿市場等人員聚集場所的日常防控和健康監測等工作,管好各類“小門”,並儲備必要的防護物資。提倡喜事緩辦、喪事簡辦、宴會不辦,減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動。確需舉辦的活動,規模控制在50人以下並有防控方案。針對節日期間農村地區和城鄉接合部人口流動大、防控能力相對薄弱、管控難度較大、疫情傳播風險高等特點,加強人員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細落實。適時對疫情傳播風險和趨勢進行評估研判,及時向社會發布健康提示。

三、提高疫情處置能力

(一)快速響應。鄉鎮(街道)、村(社區)發現疫情後應立即上報區縣(市)防控辦,並積極配合做好應對工作。感染者在臨時隔離點隔離,並在2小時內完成轉運。區縣(市)防控辦迅速組織調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醫療救治、環境消殺、社區防控等工作隊伍開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離、定點醫療機構救治等應對工作。發現疫情波及範圍擴大或存在輸出風險時,及時提高響應等級、擴大防控區域、加大防控力度。

(二)疫點管控。疫情發生後,各地防控辦應根據流調情況科學劃定風險等級區域,管控區域範圍可精準劃至最小單元(如居民小區、樓棟、自然村組等),依法依規按程序報批後採取交通管制、停工停業停學等措施。規範設置進村(社區)檢疫點,落實出入人員測溫、詢問、登記、掃碼及物品消毒等措施,並提前做好隔離期間居民的生活物資供應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鄉鎮(街道)、村(社區)協助將新發現的核酸檢測陽性者轉運到定點醫院進行規範治療。

(三)流行病學調查溯源。按照傳統流行病學調查與現代信息技術相結合,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核酸檢測、臨牀診治相結合,流行病學調查分析與實驗室比對相結合,查人與查物、查環境相結合,境內與境外相結合的原則,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溯源。鄉鎮(街道)、村(社區)配合流行病學調查人員開展相關工作,迅速掌握病例的接觸史、暴露史及活動軌跡,爭取最短時間判定、追蹤管理密切接觸者(含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下同),確定疫情波及範圍。發現傳播來源暫時不明的疫情,及早報告市疾控中心,組織精幹力量深入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對符合要求的標本開展基因測序;對聚集性疫情重點調查病例間的流行病學聯繫,分析傳播鏈和危險因素;結合現場及實驗室等多源數據,分析感染來源。個案流行病學調查在24小時內完成。

(四)快速核酸篩查。根據人羣可能感染的風險高低,按照密切接觸者、重點人羣、全體居民的順序依次開展核酸檢測篩查,科學精準擴大核酸檢測範圍,及時發現和有效管控潛在的感染者,必要時組織開展多次核酸篩查;除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羣進行核酸檢測外,必要時可增加血清學檢測,排除潛在風險。對感染者生產、生活可能污染的環境、物品等開展核酸檢測,防止由物及人的感染風險。區縣(市)防控辦應督促鄉鎮(街道)及有關部門根據《寧波市大規模社區新冠核酸篩查操作指引》文件要求,做好轄區大規模核酸檢測的各項應急準備。

(五)完善信息平臺。各地應探索建立檢測機構、急救中心、疾控機構、公安機關、定點醫院、集中隔離場所等組成的信息共享平臺,與省級平臺互聯互通,明確部門和機構的職責和工作流程,實時共享核酸檢測陽性者信息、活動軌跡大數據信息、密切接觸者信息和管理狀況等,統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

(六)隔離醫學觀察。集中隔離場所由縣級統籌設置管理。密切接觸者必須在集中隔離場所實施隔離醫學觀察,其他重點人員醫學觀察按照省、市防控要求嚴格執行。網格化管理專班要做好網格內人員的管理、服務和保障工作,通過發放告知書、懸掛公示牌、每日上門等方式,強化落實單人單間隔離、體溫監測等措施,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建立幫扶制度,組建愛心服務隊,主動問詢、及時協調解決隔離人員困難。

(七)醫療救治。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四早”要求,及時發現並轉診可疑患者。設置有傳染性疾病診室(發熱診室)和臨時隔離室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儘快安排救護車將可疑患者轉運至縣級以上定點醫院進一步檢查、治療。

(八)環境消毒。鄉鎮(街道)、村(社區)對公廁等易出現疫情傳播的重點公共場所,制定專門的消毒工作方案,設立專門值班員,負責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行動軌跡場所進行全鏈條、徹底消殺。對隔離場所產生的垃圾進行集中消毒、封存,由相關部門按照醫療廢棄物處理。集中隔離場所的消毒工作具體參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觸者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消毒技術要點(試行)》執行。

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和健康促進工作

(一)愛國衛生運動。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廣泛發動羣衆開展環境衛生整治,對村(社區)內企業、風景區、民宿、餐館、文化室、養老院、學校、幼兒園、農貿市場等重點場所和單位開展預防性消毒,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保持整潔有序。開展越冬蚊等病媒生物防制,徹底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傳播風險。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設施,強化健康科普宣傳,提倡勤洗手、外出隨身攜帶口罩並定期更換,室內開窗通風,在人員密集、通風不良的封閉場所且與他人距離小於1米時應當佩戴口罩,具體按《關於在公共場所規範佩戴口罩的通告》(甬防辦〔2021〕9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宣傳教育和健康促進。對返鄉人員加強健康教育,引導返鄉人員落實以下防控措施:返鄉前密切關注居住地和返鄉地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在條件允許情況下留在工作地過年或錯峯返鄉,主動做好家庭成員、同行人員的健康監測和個人防護,合理規劃返鄉路線,不攜帶工作地冷凍類產品返鄉;返鄉途中,儘量採用駕乘私家車等方式出行,在公共交通工具等密閉場所全程佩戴口罩,主動配合測溫亮碼,建議短途不進食、長途少用餐,妥善保留旅行票據信息以備查詢;返鄉後立即向村(社區)報告返鄉時間、個人行動軌跡,做好個人每日健康監測,出現發熱等症狀後要自我隔離和及時報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村(社區)傳播風險。

強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導養成一米線、不聚集、勤洗手、多通風、用公筷公勺、咳嗽打噴嚏時注意遮擋、合理膳食、適度運動、充足睡眠、心理平衡等良好衛生習慣和健康生活方式。倡導節慶文明新風,不大操大辦婚喪嫁娶,提倡家庭聚會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少串門,避免人羣聚集,降低疫情傳播風險。

五、強化組織保障

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底線思維,克服鬆懈麻痹思想,落實黨委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主管責任、單位主體責任、個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責任,深化“源頭查控+硬核隔離+精密智控”工作機制,強化冬春季、節假日等重點時段防控。市縣兩級農村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加強組織協調,強化鄉鎮(街道)、村(社區)網格管理責任,大力發揮鄉鎮(街道)、村(社區)幹部、網格員、黨員和志願者的積極作用,着力堵漏洞、補短板、固根基。圍繞精密智控指數及考覈要求,加強對各地人員摸排、管控、覈查反饋等方面工作的督查跟蹤、整改落實及通報考覈工作。堅決防止瞞報、漏報、遲報疫情信息,情節嚴重的,開展倒查追責。加強對基層網格化管理專班的培訓指導,加強人員摸排、健康監測、核酸檢測等數據對接功能,實現摸排、健康管理、檢測“一網通”,實現返鄉人員精密智控。要充分保護和調動基層的積極性,對城鄉社區一線工作人員可結合實際給予適當值加班補助。

本方案所稱農村地區是指各區縣(市)的鄉鎮、村,各城鄉接合部、機場和港口碼頭周邊街道、社區參照落實。對返回城市的人員,各區縣(市)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必要的健康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