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多篇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多篇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一

1.目的:規範生產設備的使用前鑑定、使用中對設備和操作人員中的管理程序和標準,滿足工程項目對生產設備安全使用要求。

2.使用前的鑑定

2.1大型及主要設備的鑑定

2.1.1對大型及主要設備的鑑定以負荷試驗(試運轉)作爲能力鑑定的手段。主要設備的試運轉由使用單位組織,機械管理人員和安監人員參加,填寫《設備能力認可表》(負荷試驗及試運轉報告由設備所屬單位提供)。

2.1.2外部檢驗的規定

(1)須經項目所在屬地技術監督局檢驗的公司內部起重設備類設備由機械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組織、聯繫,機械公司配合;

(2)須經國電公司檢驗的設備,由設備所屬單位聯繫,機械管理人員負責協調配合;

《起重機械準用證》由機械公司管理:標牌固定在設備明顯處;證件存檔;建立《起重設備檢驗臺帳》。

2.2對汽車吊及運輸機械(含運輸汽車和拖拉機等)的鑑定

項目部引進和租賃的汽車吊及運輸機械(含運輸用拖拉機、裝載機等)應滿足下列條件:

(1)各種安全行車、安全工作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汽車吊還須有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起重機械準用證》;

(2)操作人員(包括起重工)證件齊全;

經機械管理人員檢驗合格後見《場內機動車鑑定表》,核發《廠內機動車準用證》方可進入現場出租,調度人員根據機械管理人員提供《合格汽車吊、汽車名單》進行調度使用;

2.3對中小型生產設備(含工機具)的要求:

(1)出租市場各單位的設備出租前除要滿足使用性能要求,同時滿足項目部對生產設備安全(見《生產設備巡檢制度》第二章第五條)及文明形象的相關要求(見安全篇);

(2)分承包方自帶或租用的生產設備在使用前要作到滿足項目部對生產設備安全使用及文明施工的相關要求(見安全篇);

分承包方自帶生產設備使用前以《分承包方自帶生產備清單》並附《設備能力認可表》(自檢單)報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分承包方租用的生產設備由出租方與租用方共同進行檢驗,出租方填寫《設備能力認可表》,由租用方在設備使用前交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出租單位負責對出租的`設備進行標識(用《標籤》)。

(3)機械管理人員接到《生產設備能力認可表》後3日內對其進行認可並對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2.4經檢驗合格進行使用的設備各使用單位建立《現場機械設備(出租、租用)管理臺帳》並在24小時內在網上公佈,機械管理人員建立項目部《現場機械設備(出租、租用)管理臺帳》

.3.使用中管理規定

3.1對操作人員的要求

3.1.1各種起重機械(含施工升降機)、廠內機動車人員,在進場時所在單位須將操作人員名單及證件(公司內部人員可爲複印件)交機械管理人員驗證,操作設備時持證上崗(認可的複印件即可);

3.1.2人員配備:

(1)塔吊、50T以上履帶吊、攪拌站每班兩名操作人員,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其餘機械一般一人操作;

(2)各種機械的操作人員應相對固定,尤其是大型起重機械,更換初次操作該機械的操作人員時,設備所屬單位須對其進行該機械操作的專門培訓(由設備所屬單位技術人員進行培訓),方準上崗;

3.1.3連續作業的機械,操作人員應按規定填寫(查看)交接班記錄;

3.1.4操作人員應按規定執行機械使用前、中、後檢查與保養項目,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做相應的處理並按規定作好相應記錄(包括問題及解決情況)。

3.1.5操作人員在現場應嚴格聽從指揮人員指揮,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

3.1.6操作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十不弔》。

3.2對大型設備和軌道的要求:

3.2.1起重類機械(含施工升降機)應在負荷試驗或試運轉合格後並經當地技術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後方準投入使用;

3.2.2各種起重設備軌道的維護工作由項目部委託調度室(或其它責任單位)執行,軌道的接地測量項目部委託調試所(或其它有資質單位)執行。

調度室指定專人負責軌道的維護工作,按每種設備的軌道技術要求執行,並定期(按委託協議規定執行,但每月不少於一次)將《起重機軌道測量記錄》交機械管理人員;

調試所每年4月底前對各種設備的接地情況進行測量並出據檢驗報告。填寫《起重機軌道接地測量記錄》,交機械管理人員。

3.2.3大型設備因各種原因須將安全裝置、設施斷路或拆除,如:吊車限位、車檔等,須經機械管理人員審覈,總工批准,見《大型機械安全裝置、設施拆除申請表》,並應採取預防措施。

3.2.4起重設備的安全裝置失效又不能在短時間內恢復時,由設備所屬單位制定有效的防範措施,技術人員應對相關操作人員進行交底。責任單位應儘快組織對安全裝置進行修復。

3.2.5施工區域內多臺起重設備有效工作範圍內可能發生碰撞時,由機械公司制定防碰撞措施,並向相關操作人員交底。

3.3安全文明狀況要求

各種機械在使用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各種安全裝置和設施必須齊全有效;

(2)外觀整齊,無各種滲漏;

(3)接地符合規定要求;

(4)符合公司對生產設備CI形象要求。

詳見《生產設備巡檢制度》第二章第五條文明施工的相關要求(見安全篇);

3.4對使用單位的要求:

3.4.1起重機械在進行起重作業時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4.2起重機械吊裝作業時單機吊重負荷超過額定負荷95%、

雙機擡吊吊重超過額定負荷85%時,辦理《安全作業票》並制定相應措施,按項目法運行規則—機械篇-生產設備使用管理制度3.4.8執行。

4.流程

1大型機械管理流程圖

2中小型機械管理流程圖

5.表格

5.1《分承包方自帶生產備清單》

5.2《設備能力認可表》

5.3《廠內機動車準用證》

5.4《合格汽車吊、汽車名單》

5.5《現場機械設備(出租、租用)管理臺帳》

5.6《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7《十不弔》

5.8《起重機軌道測量記錄》

5.9《大型機械安全裝置、設施拆除申請表》

5.10《場內機動車鑑定表》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二

選礦設備圓錐破碎機的檢修工作分爲小修、中修和大修三種制度。小修工作每3—6個月進行一次,中修工作每10—12個月進行一次,大修工作每36—60個月進行一次。各種檢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分述如下。

小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檢查調整球面軸承、錐形套、偏心套、機座襯套、底端軸承、傘齒輪、防塵及密封

裝置的磨損與配合情況。

2、部分更換或調整機座彈簧。

3、緊固各部螺拴。

4、清洗、檢查油路及冷卻、防塵水系統,並消除漏水、漏油現象。

5、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中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小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活動及固定襯板。

3、更換錐形套、機座襯套、大(小)傘齒輪、傳動軸等。

4、刮研球面軸承或更換球面軸承座。

5、補焊給礦鬥、防護罩和進礦箱等。

6、更換部分或全部機座彈簧及彈簧螺栓。

7、補焊機座彈簧螺栓孔、機座梯形面、機座筋開裂等。

大修的`主要工作內容。

1、完成中修工作的全部工作內容。

2、更換或修復機座。

3、更換支承環、調整環、傳動軸總成等。

4、修理或重新澆灌基礎。

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篇三

生產設備是企業固定資產的主要組成部分,是工廠生產能力重要的物資基礎,是安全生產資源配置的重點,經常保持設備處於良好狀態,對安全生產的正常運行起着決定性作用,對提高產品產量和質量是必備的先決條件。爲此我廠特制定出《安全生產設備管理制度》發給你們,望各車間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執行。

一、各車間領導高度重視設備的維修、保養、使用、管理,作好長、中、近期設備的更新和大、中、小維修計劃,抓好班中安全搶修。

二、執行設備維修保養要與“預防爲主,維護保養與工作計劃檢修並重”的方針,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專、羣結合,羣管羣修的。方法。

三、要教育培訓職工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即檢查好、保養好、使用好;會檢查、會保養、會使用、會維修。

四、現場管理員要認真檢查、糾正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不愛護設備的行爲。

五、機電工要充分做好自制配件工具、工裝,廠裏要準備好應採購的配件,供應滿足修機換件的需要。

六、設備的操作潤滑管理:堅持“五定”,定人操作;機電工定時添油;定量加油;定位換油;操作工定點上潤滑油。

七、各車間領導要經常開展設備的“五同時”工作,落實計劃、不止、檢查、總結、評比。

八、重大設備事故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清原因,劃清責任,嚴肅處理,吸取教訓。

九、會計建立設備臺帳,機電工建立設備運轉檯帳;設備維修保養臺帳;技安員建立設備隱患整改臺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