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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廠設備管理制度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市**區金山建材廠五分廠設備管理制度

建材廠設備管理制度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廠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辦公室備案。

第二條  經辦公室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裝維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爲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採區應設一名兼職機電負責人(龍**),協助辦公室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採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採區機電負責人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辦公室及採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辦公室要組織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

第七條  使用人員接受操作培訓後,必須經考試合格才能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採區機電負責人要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覈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採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辦公室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辦公室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採區負責人。

第十二條  採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採購部門辦理,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辦公室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辦公室、生產現場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廠長。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現場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上交辦公室存入檔案。

第二十條  人爲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不定時派人抽查設備保養情況,如未達到要求將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工程部經理審覈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併報部門主管。辦公室與廠長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並審覈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措施

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爲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

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複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安全員,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機修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安全員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安全員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安全員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辦公室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金山建材廠五分廠

 

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    設備管理由機修工具體負責,設備性能、參數、安裝資料應齊備。

二、    根據設備使用保養說明書,實施維修保養計劃,並報廠長批准執行。

三、    建立設備檔案,維修保養記錄,分類定員管理。

四、    設備無故損壞,要認真查明原因,追究責任。

五、    設備更換配件或部件,由機修工負責,確保可靠質量。

六、    不符合使用地點的安全電器設備,嚴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