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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章程精品多篇

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章程精品多篇

章 其他 篇一

第十八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和遼寧省物價局覈准標準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學校2017年收費標準暫定爲:

一、學費標準

1.2500元/生·學年:航海技術、輪機工程(海上專業)、船舶電子電氣工程專業。

2.4700元/生·學年:交通管理、物流管理專業。

3.4800元/生·學年:交通運輸、物流工程、法學、金融工程專業。

4.5200元/生·學年: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土木工程、英語、日語專業。

5.4600元/生·學年:其他所有本科專業。

二、住宿費標準

1、根據住宿條件的不同收取不同標準的住宿費用,一般分爲1000元/生·學年和1200元/生·學年兩種標準。

2、學生入學後,學校根據專業、學生性別統一安排住宿。

三、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餘學費。

四、根據國家有關文件,就業不上船工作的航海類專業畢業生應向學校償還專業獎學金並補足與非航海類專業學費差額。

第十九條 學校建立和完善了由“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減免學費、社會資助、愛心互助”等方式組成的全方位聯動扶貧助學體系,並註冊成立了“遼寧省大連海事大學博聯助學基金會”、“遼寧省大連海事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二十條 聯繫方式

部 門:大連海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電 話:0411-84727233

傳 真:0411-84724303

監督電話:0411-84729225

學校網址:http://www.

招生網址:http://bkzs.

章 招生計劃 篇二

第七條 按照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學校着力促進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公平,優化生源結構,學校根據各省(區、市)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學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機構公佈的爲準。

第八條 學校預留計劃數爲招生計劃總數的0.5%,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優質生源集中的省(區、市)。

章 總則 篇三

第一條 爲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和交通運輸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大連海事大學。地址:遼寧省大連市凌海路1號。上級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本科,全日制、國家“211工程”高校。

第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大連海事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認真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章 錄取規則 篇四

第十三條 學校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運輸部的領導下,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四條 按各省級招辦提供的投檔成績(含省級招辦確認的全國性大學聯考加分項目)提檔。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凡進入調檔線的考生,在服從專業調劑且符合專業要求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覈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對於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排序,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對於上海市同分考生的排序規則按照《上海市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志願填報與投檔錄取實施辦法》規定的'同分處理方法執行。在普通大學聯考專業錄取環節中,在遇到考生同分同位現象時,學校將把上海市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信息作爲專業錄取的重要參考。

第十六條 江蘇省考生(含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等)學業水平測試的等級要求爲選測A、B,必測4C。對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後等級”的方式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制訂細化的相關招生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