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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社團章程精品多篇

大學生社團章程精品多篇

學生社團章程 篇一

第一章 總綱

第一條 本社團是由多名熱愛辯論、演講,對口才、交際有濃厚興趣的學生自發組織而成立的一個羣衆性組織。

第二條 社團全稱“建興中學演講與口才社團”,簡稱“演口社”。

第三條 社團宗旨是:鍛鍊會員語言表達能力,增強會員演講與口才的意識,培養會員演講與口才的能力,促進會員自身發展。

第四條 社團主要任務是:通過以演講與辯論爲載體,開展演講與辯論等理論、實踐學習;鍛鍊和提高會員的口才及公關交際能力;爲喜歡演講、辯論的學生提供施展能力的舞臺。

第五條 本社團實行委員負責制,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委員六名,對本社負責。

第二章 會 員

第六條 申請加入本社團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建興中學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

(二)承認演講與口才社團章程;

(三)對演講、辯論等有一定的愛好,並希望能鍛鍊和提高自己能力的學生;

(四)在學校無重大違紀事件。

第七條 入社程序

(一)提出申請,並領取申請書;

(二)社團工作人員登記,並建立檔案;

(三)交納會費;

(四)由社團常務委員會頒發會員證。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對社團有批評、建議、諮詢和監督權;

2、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有優先參加社團各類活動;

4、自由入會、退會。

(二)義務

1、自覺遵守社團章程,執行社團的決議;

2、積極參加社團舉辦的各類活動;

3、自覺維護社團利益和名譽,爲社團服務;

4、社團規定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九條 會員退會後應書面通知本社團,並交回會員證,不退回費。

第十條 會員退會以後,若想再次加入本社團,須經社團常務委員會委員一致表決同意。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社團最高權力機構是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全體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常務委員會成員;

(三)聽取審議社團幹部的工作報名;

(四)全體會員代表大會認爲它應該行使的其它權利。

第十二條 本社團的原則是民主集中,全體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定須經全體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每學期召開一次。

第十四條 社團常務委員會是社團最高執行機構,由社團社長、副社長、各部部長及副部長組成,由社團全體會員大會選舉產生,並對其負責。社團常務委員會任期爲一年(可以連任)。

第十五條 常務委員會的職能是監督和協調社團各部門的日常事務並搞好社團內部構建。

第十六條 社團各執行機構的職能:

(一)社長:

1、負責社團一切事務的管理及安排;

2、召集和主持執行機構會議;

3、督促各執行機構決議、落實情況。

(二)副社長:

1、密切配合、分擔社長工作,協助社長管理社團的各項事務;

2、協調各部門關係;

3、參與社團活動策劃、組織、安排、決策和執行。

(三)祕書部:

1、負責處理社團日常事務管理;

2、各項活動計劃的書寫、申請;

3、社團幹部、會員檔案及個人資料管理;

4、負責各類活動、會議的考勤記錄。

(四)宣傳部:

1、全面負責社團宣傳工作;

2、對社團博客、QQ進行管理;

3、協助其它社團宣傳部聯合宣傳,加強與各社團的溝通。

(五)活策部:

1、負責組織每學期的評優活動;

2、對每次社團活動的前期策劃、聯繫、配合、協助有關部門活動;

3、對社團的財務進行管理。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社團每學期將評選一次優秀幹部及社團積極分子若干名。

第十八條 評優標準如下:

(一)會員的出勤率;

(二)會員演講、辯論水平的相對提高程度;

(三)其它對本社團的活動、發展、聲譽有貢獻的行爲。

第十九條 獎勵條例

(一)對每學期的優秀幹部及社團積極分子頒發榮譽證書或獎狀;

(二)在社團活動時表現突出的或給社團贏得榮譽的個人或團體頒發榮譽證書;

(三)對常務委員會做出的獎勵不服的,可在一週之內向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提出,全體會員代表大會必須對其做出合理答覆。

第二十條 處罰條例

(一)任何會員在做出有損社團形象的事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或開除會籍處分;

(二)若會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將給予開除會籍處分;

(三)對常務委員會做出的處分不服的,可在一週之內向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提出,全體會員大會必須對其做出合理答覆。

第二十一條 會員如果在社團活動、會議時,遲到、早退(有事須提前說明原因),將給予一定的處分,視情況而定。

第二十二條 會員在社團活動、會議期間不得無故缺席,有事須請假,若無故缺席累計達三次者,視爲自動退會。

第五章 活動形式

第二十三條 本社團主要以理論學習和實踐訓練兩大類型呈現,詳情見《演講與口才社團活動形式》。

第二十四條 社團將聘請校內外經驗豐富的教師對理論學習、實踐訓練進行指導。

第二十五條 社團將不定期邀請校內外知名人士舉行知識講座。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補充須經社團全體會員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同意通過。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演講與口才社團常務委員會。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學生社團規章制度 篇二

無規矩,不成方圓。爲規範我學院創業社團會議的召開及活動的開展,調動社團成員參與活動的積極性,建立正常的社團活動秩序,健全社團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團會議的召開和活動的開展規範化、制度化,增強社團內部幹部的紀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特制定經貿外語學院會計金融系《創業協會社團規章制度》,希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社團成員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要自覺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爲規範,無不良嗜好;

(三)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會議規定:

(1)召開例會或開展活動時,協會各成員必須按時到場並簽到,不得遲到早退。祕書部制定簽到表,開會或開展活動時提前十分鐘到會場或活動現場簽到,做好考勤記錄;

(2)在會議和活動期間,與會成員應自覺遵守相關規定,認真研究討論處理各項事宜,不得聊天、睡覺;不得擅自離場,手機調到震動或者靜音狀態;不得接打電話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如有特殊情況,請舉手示意。

(3)活動中必須積極主動,不得推三阻四;

(4)活動策劃時必須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辦事效率,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和職責。

(5)開會要帶紙筆,做好筆記。積極參與會議討論。

(6)會後每個部門討論下一步工作應怎樣進行,分幾個步驟,確定由誰負責哪個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實,必須安排到位,儘可能落實到每個人。

(8)會後清潔地面、黑板,關好門窗。

(二)請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應在事前向部長請假。徵得部長同意後方可缺席,相關部長在會議前將請假人員名單及原因交至祕書部;

(2)若開會或活動時間與協會成員的上課、考試時間衝突,該成員在事先說明,則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況並已向輔導員請假,則需出示請假條以作證明;

(4)協會成員不得以隱瞞、欺騙等手段請假,如若發現,一經查實,扣分處置。

(5)協會成員遲到3次以上,請假5次以上,曠會2次以上扣相應分值。

三、執行與監督:

(1)每次開會或活動時,祕書部要嚴格按照本制度做好考勤記錄,所有記錄將作爲期末的優幹評選依據,並存於協會內各成員的檔案中;

(2)本制度在執行過程中由社團各成員加以監督。

四、社員素質

1、做品得高尚的人,寬以待人,嚴以律己。提高個人品德修養。

2、盡心盡力,盡職盡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用心去提高工作質量,提出多種解決問題的方法。

3、服從命令,紀律嚴明,賞罰有度,對社團的凝聚力和戰鬥力以及增強使命感多提合理化建議。

4、拋開功利思想,承擔更多的責任,積極服從本部門的管理。

5、顧全大局,把社團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要爲自己所獲得一點眼前利益沾沾自喜。大局觀是衡量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工作素養的前提和要求。

6、正確的工作態度,只要我在做,就全力以赴。

章、社員 篇三

第四條:社員來源

江西渝州科技職業學院文化中心的正式註冊學員。

第五條:社員條件

凡遵紀守法,服從黨的領導,遵紀校紀校規的愛好文學的,具有一定寫作能力,願遵守本社團章程者,經申請、考覈並得到學校文化中心的批准,可成爲社員。

第六條:社員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社員享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

對本社團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

向本社團提出給予從事文學交流活動的必要支持和幫助;

優先參加本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

享受退社的權利;

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遵守本社團章程、執行本社團決議;

積極完成本社團委託的各項任務,積極參與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

按時交納會費;

每月至少向本社團提供一份文學作品;

學生社團規章制度 篇四

爲了給大家創造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本社團制定了以下制度:

1、團員應準時參加排練,不得遲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團長或老師請假。

2、團員在參加基礎訓練和排練中,應思想集中、演唱認真,努力達到老師提示的藝術要求。團員有藝術見解或合理建議,應課下反映,不允許當場發生爭議,以免影響排練計劃的進行。

3、訓練時應保持排練場地衛生整潔,在社團活動期間不允許攜帶零食進入活動場所。

4、積極參加演出,遵守演出紀律和演出場所規章。

5、團員應當發揚團結互助精神,樹立虛心、勤奮、刻苦的學習風氣,不斷提高各自的音樂水平和藝術修養。

6、合唱社團是一個集體,合唱不僅是學習音樂,也是一項最好的培養合作精神的活動.要求隊員具有凝聚力,保聲部要講求和諧統一,要講團結,講互助.學會傾聽他人,學會融入。

7、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退出合唱社團。

8、每學年合唱社團都要進行考覈,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團。

9、社團的活動時間:每週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學。

10、綜上所述違反三次以上者取消優秀團員評選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