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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語文寫作手法有哪些(精品多篇)

國小語文寫作手法有哪些(精品多篇)

寫作手法有哪些 篇一

在語文考試中常有寫作手法、表達技巧、表現手法、表達方式、修辭手法等具體辨析與作用分析的題目,其實這些概念是較難區分的,一是因爲這些概念有廣義與狹義之分、有專家用語與教育用語之別,二是從來也沒有一部權威性的著作對這些問題概念進行準確界定並辨析過。

以下所只是個人的理解及一般的說法。

寫作手法又叫表達技巧,包括表現手法、表達方式、修辭手法等,具體內容如下:

表現手法:表現手法是一種很模糊的概念。

從廣義上來講表現手法即寫作手法,包括表達方式、修辭手法。

狹義上來講種類也很多,包括:開門見山、前後照應、伏筆鋪墊、設置懸念、承上啓下、卒章顯志、畫龍點睛;以動襯靜、欲揚先抑、襯托對比、正面側面、烘托渲染、實寫虛寫等。

表達方式:表達方式主要包括記敘、描寫、議論、抒情、說明五種,其中描寫與抒情是常考內容。

抒情又包括間接抒情與直接抒情。

間接抒情是指作者不直接出面,通過其它方式來抒發感情,語言比較冷靜客觀,或借人物之口來抒情,或通過特定的語調來抒情。

間接抒情的特點是抒情含蓄婉轉,富有韻味,感染力強。

間接抒情又分爲詠物抒情、借景抒情、融情於景、情景交融、以景結情、以樂景寫哀情、託物言志、託物寓理、借古諷今等。

直接抒情就是以第一人稱“我”爲抒情主體,直接表現作者的思想感情的一種文章筆法。

也叫直抒胸臆。

描寫就是用生動形象的語言,把人物或景物的狀態具體地描繪出來。

分細描與白描、靜態描寫與動態描寫、正面描寫與側面描寫、虛寫與實寫、人物描寫、環境描寫等。

修辭手法:修辭手法是指修飾文字詞句,使語言表達得準確、鮮明而生動有力,情感真摯、強烈而又引人入勝。

包括象徵、誇張、擬人、比喻、借代、對偶、反問、設問、雙關、諧音、用典、互文、疊詞等。

寫作手法的分析是一種很寬泛的題目,答題時要注意完整地理解題目的答題要求,要簡潔準確地答題,對有些題目如欣賞的題,應結合上下文語境、文章體裁風格等來準確把握,選取其中最主要的一種回答即可,不必面面俱到,儘量抓到得分點。

寫作手法有哪些 篇二

表現手法與寫作手法的含義基本相同 考試中不會出現區分兩者含義的試題。

寫作方法,也叫表現手法,是指在文學創作中塑造形象、反映生活所運用的各種具體方法和技巧。

包括:對比、象徵、託物言志(託物喻人)、欲揚先抑、襯托(烘托)、誇張諷刺、借景抒情、前後照應等。

常見寫作方法、表現手法:

聯想、想像、象徵(託物言志)、比較、對比、襯托、反襯、烘托、以小見大、借景抒情(情景交融)、伏筆和鋪墊、前後照應(呼應)、直接(間接)描寫、揚抑(欲揚先抑、欲抑先揚)。

作用分別如下:

1、象徵(託物言志):通過詠物來抒情,常常藉助於某些具體植物、動物、物品等的一些特性,委婉曲折地將作者的感情表達出來。

作用:首先是它把抽象的事理表現爲具體的可感知的形象。

其次是可以使文章更含蓄些,運用眼前之物,寄託深遠之意。

2、襯托:以他體從正面、反面兩個角度陪襯本體。

作用:突出本體的××特徵。

3、對比:把兩種相反的事物或一種事物相對立的兩個方面作比較。

作用:鮮明的突出了主要事物或事物的主要方面的××特徵。

4、借景抒情:通過描寫具體生動的自然景象或生活場景,表達作者某種真摯的思想感情。

作用:做到情景交融,使文章充滿詩情畫意。

5、先抑後揚:先否定或貶低事物形象,爾後深入挖掘事物特點及內在意義,再對事物予以肯定、褒揚,作用:突出強調了事物(人物)的特徵。

6、側面(間接)描寫:側面烘托出該人物的××性格、品行和技能,使得文章結構更加集中緊湊,表達更爲簡潔精練。

直接和間接描寫方法結合運用,可以使被描寫的人物或景物的特點更加鮮明、突出。

7、伏筆和鋪墊:作用:內容前後照應,情節嚴絲合縫。

8、照應:記敘文:使文章渾然一體,整體感強,突出主題。

議論文:強化××論點。

散文:反覆地抒發××情感,增加情感的深度。

9、聯想: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心理過程。

作用:豐富文章內容,使人物形象更豐滿,性格更鮮明突出,情節更生動感人。

10、想像:在原有的感性形象的基礎上,創造新形象的心理過程。

作用:爲塑造形象、表現主題服務。

使讀者接受美的陶冶。

寫作手法有哪些 篇三

託物言志 寫景抒情 敘事 抒情 直抒胸臆 順敘 倒敘 插敘 對比 襯托 卒章顯志 象徵 想象 聯想 照應 寓情於景 反襯 烘托 託物起興 美景襯哀情 渲染 虛實結合 側面描寫 正面描寫 直接抒情 間接抒情,欲揚先抑等,數量不限

詳細解釋:

(1)敘述。

敘述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一種表達方式,它是作者對人物的'經歷和事件的發展變化過程以及場景、空間的轉換所作的敘說和交代。

(2)描寫。

描寫是把描寫對象的狀貌、情態描繪出來,再現給讀者的一種表達方式。

它是記敘文,特別是文學創作中的主要表達方式之一。

在一般的抒情、議論、說明文中,有時也把它作爲一種輔助手段。

描寫的手法運用得好,能逼真傳神、生動形象,使讀者如見其人、如聞其聲、如臨其境,從中受到強烈的藝術感染。

(3)抒情。

抒情就是抒發和表現作者的感情。

它是抒情文體中的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的文學作品和記敘文中,也常常把它作爲重要的輔助表達手段。

(4)議論。

議論就是作者對某個議論對象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

它的作用在於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

在議論文中,它是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也常被當作輔助表達手段。

(5)說明。

說明是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徵、成因、關係、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

這種被解說的對象,有的是實體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樹木、建築、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識、修養、觀點、概念、原理、技術等。

表達技巧是指文章運用了哪些寫作原則、規律和方法來表達文章的內容。

表達技巧主要包括:①表達方式;②表現手法;③選材剪材;④行文的結構;⑤意境的創設、人物形象的塑造、修辭方法的運用等。

表達技巧也可以分爲一般技巧和辨證技巧兩大類。

一般技巧又可以分爲:比興(比就是比喻,興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對比、映襯(分爲正襯和反襯)、懸念(包括設懸和釋懸兩方面)、巧合(巧合的關鍵是一個“巧”字,“合”是基本要求,要“合”得既在情理之中,又出人意料之外。“合”得新穎別緻,方見其“巧”。)、象徵(由象徵體和象徵義兩個要素構成。)、通感(就是把不 同感官的感覺溝通起來,借聯想引起感覺轉移,“以感覺寫感覺”。)、意識流與拼貼畫。辨證技巧又可以分爲:虛與實(實就是實寫,虛就是虛寫。)、疏與密(疏就是略寫,密就是詳寫。)曲與直(直就是平直,曲就是曲折。)、動與靜(有以動寫靜和以靜寫動兩種主要方式。)、除此以外,辨證技巧還有“抑與揚、張與弛、隱與顯、少與多、莊與諧、斷與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