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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量標準技術報告注意事項

《計量標準技術報告》是建立計量標準的技術性文件,如何正確撰寫技術報告是計量工作者必須熟悉掌握的內容之一。它既是建標和考覈工作的需要,也是管理和檢定工作的需要。近年來,我們組織對軍隊百餘家醫學計量技術機構600多項計量標準進行了考覈,通過對大量《技術報告》的審覈,發現撰寫中的不少問題,下面僅在此剖析部分常見錯誤與大家交流。

計量標準技術報告注意事項

依據國家軍用標準GJB/J 2749-1996《建立計量標準技術報告的編寫要求》和國家計量技術規範JJF1033-2001《計量標準考覈規範》,是正確撰寫技術報告的前提和基礎。只有掌握正確的編寫方法,才能準確的反應測量標準的不確定度。

1 常見概念性錯誤

不確定度是基於方差的正平方根所得,它是一個可求的、定量的、不帶正負號的量值,而在《技術報告》中卻經常出現正負號,這是典型的概念錯誤;其二,準確度是一個定性的概念,不可能準確地確定其值,就如同不可能知道被測量的真值一樣,只能用高、低或幾等、幾級來表述,而有的《技術報告》出現了諸如“準確度爲11%”,“準確度<±0.1V”等錯誤。

2 不確定度的正確表示

計量標準性能主要是說明整套計量標準裝置的主要技術指標:包括參數、測量範圍、測量不確定度等。該欄的編寫,爭議的主要問題:是以擴展不確定度表示,還是以合成標準不確定度表示?我們認爲,在報告基本常數、基本的計量學研究以及復現國際單位制單位的國際比時,用合成標準不確定度uc;在表示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時應用擴展不確定度U。因此,本欄應用擴展不確定度U表示。

3 計且標準器具及主要配套設備

撰寫《建標報告》時普遍存在的問題集中反映在準確度、最大允許誤差極限和構成計量標準的測量不確定度等概念混淆。

測量準確度表示測量結果與被測量真值之間的一致程度,是一個定性概念,不能定量表示,所以不能帶“±”號。

測量器具的最大允許誤差定義即技術規範、規程中規定的測量器具的允許誤差極限值,又稱爲允許誤差極限或允許誤差限。它是人們規定的測量器具的技術指標,是對某種型號產品規定的示值誤差允許範圍。允許誤差極限有上限和下限,通常爲對稱限,所以用量值表示時應有“±”號。

測量不確定度:表徵合理的賦予被測量之值的分散性.與測量結果相聯繫的參數。當不確定度定量表示時,應說明是擴展不確定度還是合成標準不確定度,用U或uc區分。在單獨定量給出不確定度時,其數值前不應加“±”。因爲測量不確定度是標準偏差或標準偏差的

倍數,而標準偏差是沒有正負號的。測量不確定度說明了置信水平區間的半寬度,就此意義也不能帶正負號。

所以,在測量的準確度、允許誤差極限、測量不確定度三個概念中,只有在用允許誤差極限定量表示時可以加正負號。

4 環境條件的正確表述

此欄編寫問題很多,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例如:溫度22℃、相對溼度46%。表面看起來符合檢定規程的要求,實際上兄達不到的。再高級的工作場所也不可能恆溫、恆溼到如此嚴格的程度。而檢定規程也沒有規定到某一溫度、某一溼度點上,它是規定在一定的範圍內。環境條件“要求”應根據檢定規程填寫;“實際情況”應填寫一年內工作條件下的變化範圍。例如:檢定溫度,規程要求(20±5)℃,實際情況可填寫(20±4)℃;檢定時相對溼度,規程要求≤80%,實際情況可填寫≤75%。這樣填寫比較符合要求。

5 計量標準不確定度評定

這一欄的編寫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在分析測量不確定度的來源時,應充分考慮各項不確定度分量的影響,不漏項,不重複。目前《技術報告》中主要是漏項問題。

(2)在標準偏差、測量不確定度計算中有的帶“±”號,我們認爲是錯誤的。按貝塞爾公式計算的實驗標準偏差時,開方後不能帶“±”號。數學中的平方根,是有正負號的,例如 =±6。但是在標

準偏差計算中,開方後的值只取正平方根,原因在於標準差表示的是誤差的分散性,而分散性所給出的是一個區間或理解爲一個範圍,作爲物理量的區間的大小,用負值是沒有意義的。這就是實驗標準偏差只能取正值的理由,這也是測量不確定度只有正值而不存在負值的原因。

6 計量標準的重複性考覈

(1)在計量標準重複性考覈中“被測量或被檢測器具”的選取原則:對測量數據的影響儘可能的小。所以要求被測量設備首先應保證有足夠的分辨力來反映計量標準的重複性變化,同時要求其性能相對於標準裝置是穩定的,否則得到的將不是標準裝置而是被測量設備的重複性指標。

(2)正確理解對測量重複性方法的描述

在進行計量標準重複性評估時,受兩方面因素制約:一是計量標準的測量一致性,另一方面就是“被測量或被檢測器具”的測量一致性.但它不可避免地將被帶人標準的測量不確定度中。要求選用的“被測量或被檢測器具”性能穩定,此時不能單純理解“穩定”一詞。因爲它本身就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應理解爲“被測量或被檢測器具”的性能相對於計量標準性能穩定。因爲此時所獲得的數據反映的是計量標準和測量設備共同的測量的一致性,有時雖然“被測量或被檢測器具”的性能很穩定,輸出值和測量值幾乎沒有什麼變化,但其分辨力很低,或其顯示位數較少,它的測量數據已無法反映標準設備

的末位或末幾位數變化,導致計量標準的重複性帶來的標準偏差相對於“被測量或被檢測器具”可忽略不記,此時所得到的標準偏差其實只是測量設備的重複性反映,而不是計量標準的重複性,從而導致錯誤的評定。

7 計量標準的穩定性考覈

對於新建標準不但要考覈計量標準的重複性,同時也要考覈其穩定性,證明其所復現的量值穩定可靠,方可申請建立計量標準。

計量標準穩定性的考覈,關鍵是選取穩定性好的被測件(例如,覈查標準)。複查時,可採用檢定證書數據計算。無條件時,也可委託上級技術機構做。

對於測量儀器,尤其是計量標準或某些實物量具,穩定性是重要的計量性能之一,示值的穩定性是保證量值準確的基礎。產生不穩定的因素很多,如元器件的老化,零部件磨損以及使用、儲存、維護工作不仔細所致。測量儀器進行的週期檢定,就是對其穩定性的一種考驗。穩定性也是科學合理地確定檢定週期的重要依據之一。所以我們所建的各項標準應常年進行穩定性考覈,並且要有詳細的跟蹤記錄。

8 測且不確定度的驗證

此欄是指對所評定的不確定度合理性、正確性的檢驗。有的編寫者不明白這一欄是幹什麼的,也不知道驗證的結果和誰去比較。有的與合成標準不確定度去比,而不是與擴展不確定度去比較。測量不確定

度驗證的原理是:用標準裝置檢定一被測量,得出檢定結果Y,然後再由高一級的標準再檢定這一被測量,得出檢定結果y。,兩者之差的絕對值|y-yo|必須落在所評定的擴展不確定度U內。如果測量不確定度的驗證不合格,應從多方面分析原因,必要時應重新進行不確定度的評定。

建標報告主要包括:

一 測量標準概述:

1 建立測量標準的目的,意義和用途

2 測量標準裝置的組成和工作原理

3 測量標準的標準方法和規程

二 測量標準的性能

三構成測量標準的測量器具範圍及配套設備

四 檢定人員

五 校準環境

六 測量不確定度的評定

七 測量標準的重複性

八 測量標準的穩定性

九 測量結果的不確定度的驗證

十 結論。

標籤:計量 報告 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