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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

第一篇:律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

律師事務所自查自糾報告

通過學習和自查,每位律師對自身情況進行了徹底排查,律師事務所內部在自身建設方面也形成了更加完善的管理制度。具體彙報如下:

一、政治思想方面。思想是行動的指引,只有找準律師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才能更好的服務於羣衆。我所以每月的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爲依託,同時將黨支部的發展與所內管理相結合,要求全所人員要以飽滿的熱情投入到此次活動中來,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不斷把學習到的理論觀點和思想精髓,運用到推動律師事業和律師事務所發展中。每位律師都能認真參加學習,並按時完成學習筆記。

二、執業行爲方面律師興,則法治興;法治興,則國家興。律師的執業行爲不只是個人行爲,它同時代表着一個行業的道德和誠信水平。我所從建所之初就將律師的執業素質和執業能力作爲管理重點,並時刻加強監督。

(一)統一收費。根據湖南省物價局及湖南省司法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所制定了統一的服務收費標準,並要求全體律師不準以壓低收費爲手段爭奪客戶,更不得以請客送禮、給回扣等手段去取悅客戶,攬取案源。收費標準向客戶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在好範 文 網搜索更多的文章:)

(二)統一收案。我所嚴禁律師私自收案,嚴禁律師跨所執業,還通過與同行交流,與客戶溝通等形式來監督律師的辦案情況。對於私自收案,私下向客戶收取額外費用、報酬或財物,牟取不正當利益的律師立即開除。因爲這種行爲不僅有損律師本人形象,還敗壞了律師事務所在行業中的形象,並嚴重影響了律師在社會公衆中的地位和尊嚴。由於所內規章制度嚴格,加上全體律師都能廉潔自律,至今還沒有發現一位律師有不正當牟利行爲。

(四)案卷歸檔。我所規定承辦律師在法律事務辦結後五個工作日內整理立卷,裝訂成冊,交檔案管理人員進行審查,同意後報主任審閱簽字後方可辦理移交手續。本所檔案管理人員收卷後,按規定辦理歸檔手續,對歸檔案卷編制《歸檔案卷目錄》和檢索卡片。同時,爲了發揮律師業務檔案的作用,我所還建立了檔案借閱制度,設置了檔案借閱登記簿,取閱案卷的律師需辦理借閱手續。

三、律師事務所內部管理方面加強律師事務所的自身建設,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才能爲律師事務所的進一步發展注入力量。

(一)年度考覈制度。年度考覈是在《律師法》頒佈以後要求各律師事務所必須建立的六項制度之一。我所的年度考覈制度中從政治學習和執業能力兩方面對律師進行考察,並制定了詳細的考覈細則,採用律師自評和主任測評成績相結合的辦法來評定律師的學習完成程度和辦案質量。

(二)重大案件討論、報告制度。對於案情複雜,涉及標的較大,社會影響面較廣的案件,我所建立了重大案件討論、報告制度。主要是爲了集思廣益,降低辦案風險,保證法律服務質量,更好的爲當事人服務。除了承辦律師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彙報,由主任召集執業律師進行討論外,關係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門報告,積極聽取上級領導的意見,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規範的管理,精湛的專業素質,是長久生存的根本。無論是律師的個人素質方面還是律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規範。我所將延續良好的做法,進一步規範各項工作,爲律師隊伍的健康發展貢獻綿薄之力。,更好的爲當事人服務。除了承辦律師在接手重大案件要向主任彙報,由主任召集執業律師進行討論外,關係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重大案件也要向主管司法部門報告,積極聽取上級領導的意見,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規範的管理,精湛的專業素質,是長久生存的根本。雖然我所規模比較小,但無論是律師的個人素質方面還是律師事務所的管理體制和管理制度方面做的都很規範。我所將延續良好的做法,進一步規範各項工作,爲律師隊伍的健康發展貢獻綿薄之力。

第二篇:律師事務所個人自查自糾報告

爲積極響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努力建設一支堅持信念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的高素質法律工作者隊伍的重要指示精神。我們律師的整頓工作在省司法廳的領導下,及各所的具體安排部署下正如火如荼的開展。通過前一階段的學習,本人的思想覺悟以及對這次的整頓認識有了很大的提高。現就本人的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自xxxx年執業以來,本人忠於憲法和法律,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嚴格依法執業。能夠尊重同行,從未有詆譭其他同行的行爲,一直堅持同業互助,公平競爭。本人從未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法律服務所執業,更沒有私自接受委託,私自收費的情況。接受委託後能夠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根據法律地規定完成委託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委託人地合法利益;在委託授權範圍內從事代理活動,沒有利用委託關係從事與委託代理的法律事務無關的活動;謹慎保管委託人提供的證據和其它法律文件;不存在與對方當事人或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權益的行爲;能夠嚴格保守委託人的商業祕密及委託人的隱私;從未有以影響案件的審理和裁決爲目的,與案件審判人員、檢察人員、仲裁員在非辦公場所接觸,也未向上述人員饋贈錢物,不以許諾、回報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與承辦案件的執法人員進行交易;從未向委託人做不誠實宣傳及不負責任的承諾。自執業以來依法取證,不存在僞造證據、慫恿委託人委託證據、提供虛假證詞的行爲,也未有暗示、誘導、威脅他人提供虛假證據的行爲。

本人自執業以來,在辦理案件時能夠恪守法律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從無出現阻撓當事人解除委託關係而進行威脅、恐嚇當事人的行爲;更無爲法官裝修住宅、購買商品,出資要求法官進行娛樂、旅遊活動的行爲。本人自執業以來能夠嚴格要求自己,遵守所裏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廳裏、所裏組織的學習、公益活動。努力作到敬業勤業,努力鑽研業務,掌握執業所應具備的法律知識和服務技能,不斷提高執業水平,珍視和維護法律工作者執業聲譽,規範遵守社會公德,注重陶冶品行和職業道德修養。執業以來從未受到當事人投訴或接受調查的行爲,也無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經查實應受到公開譴責的行爲,更未有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經查實應受到公開譴責的行爲。通過以上的自查自糾,本人加深了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的教育。今後應當在日常執業中嚴格要求自己、經常做到自查自糾,在遵守法律工作者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的基礎上,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提高,努力做到更好的適應時代和形勢發展的要求,依法執業、誠信執業。

第三篇:律師事務所的自查報告

2014年1月以來,我所在律師管理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貫徹執行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爲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大三中、十七大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以服務大局爲中心,認真學習貫徹修訂後的《律師法》,進一步拓展業務領域,加強隊伍建設,規範管理,積極服務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民主法制建設,爲構建和諧江永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在貫徹實施《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過程中,我所履行職責和義務。

一、維護社會穩定,充分發揮刑事辯護職能作用。

(一)重點打擊,全力維護穩定。

我所始終以實現社會治安明顯進步爲目標,以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爲已作任,嚴格貫徹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認真開展職責工作,突出打擊重點,注重打擊效果。有力地促進了我縣社會治安秩序明顯好轉,爲建設“平安江永”,構建“和諧江永”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寬嚴相濟,依法保障人權。

我所在貫徹“三法”過程中,不僅着眼於社會穩定,更着眼於社會和諧,在刑法辯護工作中全面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發揮刑法、治安功能的最佳效果。對於刑事犯罪採取區別對待的方法,做到既有力打擊和震攝犯罪,維護法律的權威,又儘可能減少社會拉麪,化清極因素爲積極因素。對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悔罪表現好的過失犯、未遂犯、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等本着教育挽救的目的,以寬緩爲主,儘可能地給他們辯護,以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三)認真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辯護和幫教工作。

我所認真貫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辯護、幫教政策,實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堅持“教育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寓者於辯,懲教結合,使其認真悔罪,重新做人。對未成年人犯罪辯護時,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爲的動機和目的、犯罪後的悔罪表現、個人成長經歷和一貫表現等因素,從有利於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角度出發,儘可能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堅持對未成年被告人進行法制教育,向他們講述犯罪行爲對社會的危害,幫助他們分析導致犯罪行爲發生的主、客觀原因,教育他們正確對待判決,防止他們產生自暴自棄的想法而給社會重新帶來不穩定的因素。對判處刑罰的被告人進行回訪,瞭解他們的思想狀況,使他們感受到社會的關愛,增強生活信心。

(四)注重調解工作,提升“三法”實施的社會效果。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大多數當事人雙方矛盾較深,對立情緒大,如果處理不當,就有可能導致矛盾激化,甚至釀成新的刑事案件。爲妥善解決附帶民事案件,我所始終把調解工作貫穿於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全過程中。注重掌握案外情況,充分調查瞭解原告人及被告人的家庭狀況、心理狀態及經濟情況等背景資料,爲民事賠償部分開展調解工作打好基礎。向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講明相關法律知識,減少他們對被告人的仇恨心理,引導他們通過法定程序行使權利、緩解對立情緒。根據被告人經濟狀況,向被告人家屬講解法律,勸導被告人經濟狀況,向被告人家屬講解法律,勸導被告人家屬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二、依法辦理各類案件,着力提高辦案質量與辯護效率。

(一)狠抓質量,嚴把實體和程序公正。在“三法”實施過程中,我所堅持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序關和適用法律關,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二)充分說明法理,提高辯護質量。對控辯雙方爭執的焦點問題進行祥細闡述,增加透明度和論證力,統一從法理、客觀事實的角度進行論證、說理、闡述取捨理由。

三、加強“三法”學習宣傳,努力擴大“三法”影響。

(一)強化“三法”培訓,全面提高律師隊伍的業務素質。我所以確保“三法”正確實施爲出發點,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強化“三法”業務培訓,每年我所都會組織全體律師參加律協舉辦的各種培訓,通過業務培訓提高幹警的業務水平。

(二)加強“三法”宣傳。我所充分利用報刊、雜誌、電視、網絡等多種宣傳媒體,多角度,全方位及時有效的進行“三法”實施相關宣傳。

四、“三法”執行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及今後工作意見。

近年來,我所認真貫徹執行《刑法》、《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但仍存在着一些問題與不足,主要表現在:傳統的觀念和辦案習慣仍在不同程度地影響着“三法”的實施;案件質量和效率、辦案技能還有待進一步提高;對辯護的尺度標準掌握還不夠科學統一;法律文書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廣度和深度有待加強等。這些問題必須在今後工作中高度重視,並認真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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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律師自查自糾報告

根據司法局、律協的要求,近期全市同行皆絞盡腦汁,費盡心機提交一份自查自糾報告,彙報自己執業中的違法違紀行爲。大家筆下所寫難免千篇一律,頗爲枯燥,但此文不知出自哪位師兄之手,調侃之中略帶幽默,不禁莞爾,想必看後必會眼前一亮。

黨爲了沌潔律師隊伍,提高律師形象,維護法官與檢察官清正廉潔,本着相信律師的態度,在中央七常委批示及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安排下,開展了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活動之自查自糾。通過前一階段的學習與考試,我的思想覺悟,及對這次的整頓認識有了很大的提高。深知司法腐敗,皆源於律師。司法人員,那些可愛的法官與檢察官們,一個個都是律師給拉下水的,我深感自已的職業的罪孽深重。從本質上說,律師制度的建立就是錯誤的,但黨沒有取消律師,仍讓我們執業,實在是給我們這些不學無術的人留了一條生路。每思及於此,我便老淚縱橫,感激與愧疚交激。黨呀,你真是********,面對你的***,我不能對不起你。我要將律師的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時時默唸於心,溶會於自已的血脈之中。上升爲工作執業之自覺行爲,就如呼吸與吃飯一樣,須臾不能離開。以實際行動確保法官檢察官們的清正廉潔,維護黨的偉大光榮與正確。基於如此刻骨銘心的領悟,我一定要做好本次自查自糾,不留死角,嚴於解剖自已,做一個黨放心,法官檢察官放心的好律師。

一、本人與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從來沒有不正當的交往,沒有違反規定單方面會見法官檢察官,以支付介紹費,利用親朋同學關係等不正當手段,要求法官檢察官介紹案件。 本人知道,律師天職乃是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正因太專注於此,所以在訴訟中常與法官檢察官意見相佐,由此本人與法官檢察官由口角而生怨恨,真是既無親,更少朋,見面視爲路人,上庭便爲鬥雞。所以,本人案源雖少,窮而至於撩倒,雖有心讓他們介紹案子而不可得。常爲此而慼慼焉。只有一次,某法院院長將我喊到辦公室,讓我免費爲其治下的法官代理一樁案子,此案本人跑了兩年,貼了不少錢。現在想來後悔不已。只恨自已當時覺悟太低,也 怪當時沒有搞律師整頓,所以才犯此大錯,以後這類得不償失的事,絕不再做。

二、本人沒有爲法官檢察官裝修住宅、購買商品、出資邀請法官檢察官進行娛樂活動。 本人收入甚少,沒有經濟基礎支持這樣的不當行爲。說句不怕人見笑的話。本人作風不好,經了兩次婚變,歷了無數的情感欺詐,已是饢中羞澀。現在屋不及50平米,一日兩餐,旬月不識肉味,已到了生計艱辛,入不敷出的境地,只盼黨在別人小康之際,也能接濟些與俺。而法官檢察官看到本人這等窘態,常扼腕嘆息,從未爲難本人。

三、本人沒有向法官檢察官請客送禮、行賄,沒有指使、誘導當事人送禮、行賄。 在當前國家繁榮,腐敗昌盛之際,本人雖不是******員,不能代表別人,卻能代表自已,本人以一個律師的尊嚴,對送禮、行賄亦是深惡痛絕。這種行爲與本人的人格取向格格不入,也與自已的經濟能力不符。但,這僅是自已的人格本色兼無可耐何,並未上升到政治高度來認識,並未提高到維護司法公正,保護廣大法官檢察官的高度來認識,所以也還有提高的空間。

四、本人沒有爲法官檢察官報銷費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其它物品。 在第二、第三項自查中,我言已及意,不另重複。僅說明:本人沒有交通工具,無以出借。通訊工具雖有,乃工作之必須,一日不可或缺,本無可能出借。僅有一次,某法官手機沒電,曾借我手機打過一個電話,此事我思之再三,總覺不妥,後來我找機會,也用了一次他的手機,並通話時間略長,大家扯平,我心尚安。

五、沒有假借法官檢察官名義或者以聯絡、酬謝法官檢察官爲由,向當事人索取財物或才其它利益,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響案件審判。 本人經濟拮据,深知人民幣來之來易,所以從不鼓勵當事人做這種事。基於本人的誠實本性,更不至於假借什麼,也不會找什麼由頭向當事人索要不義之財。每遇到當事人論及送錢送物與法官檢察官,本人就言以厲害,假稱法官檢察官都是黑了心的,常是些拿錢不做事的主,以打消其不法念頭,爲維護法官與檢察官的純潔,做出了自已的貢獻。當然,當事人執意要送,本人一概告之:這事與我不相干,你說的事本人不知道,也不想知道。然後拂袖而去,一臉的正氣。

通過以上的自查自糾,本人感到自已又受了一次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的教育。今後,在司法局不下文件要求自查的日常執業中,要月月、日日、時時自查自糾,堅決做到"日三省乎已",並將其做爲本人必修之課業,努力使自已成爲一個純粹的人,一個有道德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一個不讓法官檢察官腐敗的人,一個維護純潔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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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律師自查自糾報告

爲了加強我國的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同時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沌潔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律師隊伍,提高律師在社會公衆的整體形象,黨中央國務院及司法部十分重視律師隊伍集中教育整頓活動,今年尤其強調律師事務所及律師之自查自糾的重要性。作爲一名執業多年的專職律師,通過前一階段一系列的的學習與討論,個人的職業道德與思想覺悟,以及對這次的整頓認識有了極大的提高。深深感受目前我國整體司法環境不盡如人意,甚至存在的部分司法腐敗,有很多部分與律師相關,或一部分問題本身就來源於我們很不自律的同行——執業律師。

自從踏入律師門檻的第一天起,即自己拿到實習律師證的那一刻,就將律師的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時時刻刻默唸於心,並隨着時間的流逝而溶會於自已的血脈之中,上升爲工作執業之自覺行爲。

一.在任何時刻都確保與法官、檢察官等的正常工作接觸,沒有違反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的各種規定,以實際行動維護黨的偉大光榮與正確。

(1)與法官、檢察官等司法人員從來沒有任何的不正當交往,沒有違反規定單方面會見法官、檢察官等,從未以支付介紹費,利用親朋同學關係等不正當手段,要求法官、檢察官等介紹案件。

(2)自執業以來,從來沒有爲法官、檢察官等裝修住宅、購買商品及出資邀請進行娛樂活動。

(3)執業至今,沒有向法官、檢察官等請客送禮、行賄,也從未指使、誘導當事人送禮、行賄。對執業中遇到或瞭解的相關送禮、行賄事件,總是以一個律師應有的尊嚴而對其深惡痛絕。

(4)本人沒有自己或讓當事人爲法官、檢察官等報銷費用、出借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其它物品。

(5)從未假借法官、檢察官等名義,或者以聯絡、酬謝法官與檢察官等爲由,向當事人索取財物或其它利益,也沒有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干涉或者影響案件審判。

二.守法遵紀,堅持黨的正確領導,堅守憲法和法律至上,對當事人誠實信用,認真維護其合法權益。

(1)認真學習三個至上,充分保持與黨中央的高度一致的統一。雖然目前離一名共產黨員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但一直在認真不斷的努力,爭取在有生之年可以達到入黨的最基本的標準。因此在各方面都嚴格堅持以黨的方針政策爲原則,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正確領導。

(2)信守憲法和法律的尊嚴,堅定不移地信仰社會主義,維護法治的公平正義,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素養和政治水平,同時爲營造和諧社會的長治久安,努力盡自己一個公民及律師的應盡義務。

(3)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誠實信用地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全力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不向承諾包打官司,也不調詞架訟。在具體執業中,按規定向當事人書面告知訴訟風險,儘量促成當事人與對方達成相關和解協議,按規定或對困難當事人適當減免律師服務收費。在多年的執業生涯中,沒有受到一位的當事人的口頭或書面投訴,也沒有與當事人發生過爭吵或爭執,更沒有受到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協的任何處罰或批評。

三.需要改進的不足之處。

(1)對於在執業過程中瞭解到的一些司法陰暗面,曾經讓自己原本內心對法律的崇尚開始有所動搖。表現在工作上有時不再全身心的投入,對代理案件的最終結果持一定的消極態度,對案件深入思考不夠充分。現在認識到此狀況必須徹底杜絕,纔能有利於今後業務的正常發展。

(2)在執業過程中出現過一些困難,曾一度促使自己產生與法官、檢察官等拉關係、套近乎的心理傾向。雖然最終沒有去做,但該念頭現在看來也極其危險,必須要堅決剎住不正當的想法,尋求與法官、檢察官等正常的良性發展軌道。

(3)對當事人有時不能夠持續保持足夠的熱情或耐心,雖然能理解其急切心情,但由於心理壓力過大,有時遇到難纏的當事人難免會有態度。對日常繼續學習、增強自身素質的努力認識也不足。作爲一名執業律師應該內強素質而外塑形象,要時刻準備爲迎接新的挑戰而努力。

律師的自查自糾是這次教育整頓活動的重要環節,對這一次自查自糾活動的重要性,如今有了更充分、更徹底的認識和體會,認爲開展的律師教育整頓活動非常及時、也非常有必要。保持警鐘常響,努力消除所有的不良傾向於萌芽狀態,對自己將來的執業道路必將產生重要的作用,意識到必須是認認真真,而不是應付檢查走過場的面對自查自糾活動的開展。

通過以上的自查自糾,本人感到自已又接受了一次進一步的律師職業道德與執業紀律的教育。今後要年年、月月、日日、時時的自查自糾,堅決做到"日三省乎已",並將其做爲本人在律師執業期間的必修之課業,努力使自已成爲一個讓黨和政府及人民放心的稱職的好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