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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表會計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目錄

報表會計工作總結(精選多篇)
第一篇:周、月工作總結報表第二篇:cpa會計合併財務報表複習總結第三篇:會計基礎總結20章 財務報表第四篇:我市企業財務會計報表決算工作圓滿完成第五篇: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管理制度更多相關範文

正文

第一篇:周、月工作總結報表

長春銀基重工裝備有限公司

周工作總結報表

備註:1、工作內容及安排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

2、每週一例會後將本週報表提交至辦公室。

月工作總結報表

工作計劃報表

第一頁

第二篇:cpa會計合併財務報表複習總結

《會計》 總結四c25 合併財務報表

考情分析

近三年考試的題型以主觀題爲主,主要內容爲抵銷分錄的編制等。本章屬於每年必考的內容。本年教材發生變化,主要變化是合併報表增加未實現內部交易損益的抵銷,其他變化有:

(1)持有至到期投資與應付債券的抵銷細節變化

如果債券投資的餘額大於應付債券的餘額。其差額應借記投資收益項目;若債券投資的餘額小於應付債券的餘額,其差額應貸記財務費用項目。

(2)連續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時,將涉及“未分配利潤—年初”、“盈餘公積”的抵銷分錄刪除

(3)合併資產負債表一節,四、報告期內增減子公司後,增加:“五、子公司發生超額虧損在合併資產負債表中的反映”

(4)合併利潤表一節,在“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單獨列示“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和“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刪除“五、子公司發生超額虧損在合併利潤表中的反映”。

(5)合併現金流量表一節,增加:

母公司購買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支付對價中以現金支付的部分與子公司及其他營業單位在購買日持有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應相互抵消,區別兩種情況分別處理。

(6)將“專項儲備”作爲一個獨立的項目列示,並增加了專項儲備恢復的分錄

一.合併財務報表範圍

第一.確定基礎:是否控制

第二.是否控制的判斷

1.直接控制:持股比例>50%(直接、間接、直接加間接)

2.實質控制(看清題意,實質重於形式的判斷)

3.所有子公司都應納入合併範圍

4.不納入合併範圍:

(1)已清理整頓原子公司;(2)已破產原子公司;(3)非子公司(聯、合營)

二.合併報表調整抵銷分錄(分錄用報表項目名稱而非會計科目)

第一.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1.存貨抵銷(按處理步驟/思路)

第一年:

(1)假設內部購進存貨全部對集團外銷售(全部實現)

抵銷母收入、子成本:

借:營業收入【母不含稅收入】

貸:營業成本【子購進價格,即對外銷售成本】

(2)對實際未實現的予以反向抵銷

借:營業成本【未實現部分存貨內部銷售的差額】

貸:存貨【將子未實(請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現部分存貨價值調整爲集團整體一致價值】

(3)確認未實現部分存貨計稅基礎與在子賬面價值的差異產生遞延所得稅

計算方法:前抵銷分錄中“存貨(貸)-存貨(借)”爲所得稅資產餘額,“負”表餘額爲所得稅費用

借: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第二年:

(1)先假設上年內部購進存貨全部實現(重複上年分錄,損益改進未分配利潤)借:未分利潤—年初

貸:營業成本

(2)假設當年新內部購進存貨全部實現(同上年假設全部實現處理)借:營業收入

貸:營業成本

(3)對實際未實現部分予以反向抵銷(注意存貨計量方法,如“先進先出”,分別上年未實現與當年未實現計算再相加)

借:營業成本 【上年未實現部分銷售的差額+當年未實現部分銷售的差額】貸:存貨

(4)同上年確認所得稅資產發生額(分別上年、當年產生遞延所得稅)借:遞延所得稅資產【當年餘額】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上年遞延資產】

所得稅費用【當年遞延資產】

(涉及存貨跌價準備如何處理)

2.固定資產抵銷(作爲固定資產則不對外銷售,全部未實現)

a.內部購進存貨作爲固定資產:

第一年:

(1)將內部購進存貨作爲固定資產全部未實現抵銷

借:營業收入【母不含稅收入】

貸:營業成本【母銷售成本】

固定資產—原價【子作爲固定資產多計賬面價值】

(2)將多計提折舊抵銷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管理費用

(3)同存貨抵銷計算、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所得稅費用

第二年:

(1)對上年未實現再次抵銷(基本重複分錄)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

貸:固定資產—原價

(2)對上年多計提折舊予以再次抵銷

借: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3)將當年內部購進存貨作爲固定資產全部未實現抵銷(同第一年)

(4)對當年多集體折舊予以抵銷(同第一年)

(5)計算、確認遞延所得稅資產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所得稅費用

b.內部購進固定資產作爲固定資產

第一年:

(1)借:營業外收入(母內部銷售利得)

貸:固定資產—原價(子多計賬面價值)

(2)、(3)同a中

第二年:同a中

3.無形資產抵銷——基本同固定資產,改爲“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涉及減值損失如何處理)

第二.對子個別財務報表調整

1.涉及會計政策、期間的調整和子資產負債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間差額的調整。對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由於以子賬面價值基礎確定成本故不存在差額調整,差額調整針對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

2.對子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間差額調整(考慮應稅合併)

第一年:

(1)將子賬面價值調整爲公允價值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資本公積

(2)調整折舊、攤銷

借:管理費用等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或“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第二年:

(1)再次將子賬面價值調整爲公允價值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資本公積

(2)調整上年折舊、攤銷

借:未分配利潤—年初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或“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3)調整本年折舊攤銷

借:管理費用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或“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第三.將母對子長期股權投資由成本法調整爲權益法

第一年:

(1)對應享有子當年實現淨利潤追加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子調整後淨利潤×持股比例】

貸:投資收益

(其中淨利潤調整包括對內部交易未實現損益調整和對子補提折舊攤銷調整)

(2)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調整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

(3)子當年除淨損益外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追加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同時調整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借:權益法下被投資單位其他所有者權益變動的影響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淨額

第二年:

(1)將上年長期股權股權投資成本法調整爲權益法(所有者權益變動、股利等)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資本公積

(2)當年的調整處理同第一年

第四.母長期股權投資項目與子所有者權益項目抵銷(抵銷長期股權投資) 每年進行一次相同方法抵銷:

借:實收資本【子】

資本公積【子】

盈餘公積【子】

未分配利潤—年末【子】

商譽

貸:長期股權投資【母】少數股東權益

第五.母子、子子公司相互之間持有對方長期股權投資收益的抵銷

借:投資收益【母】

少數股東損益

未分配利潤—年初

貸:提取盈餘公積【子】

對股東的分配【子】(包括現金股利、股票股利)

未分配利潤—年末

第六.內部債權債務抵銷

1.內部應收應付賬款抵銷(應收應付票據、預收預款項等類似處理) 第一年:

(1)母角度內部應收賬款抵銷

借:應付賬款【子,含增值稅】

貸:應收帳款【母】

(2)應收帳款涉及壞賬準備的抵銷

借:應收帳款—壞賬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3)壞賬準備涉及遞延所得稅資產抵銷

借:所得稅費用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第二年:

(1)再次進行上年應收賬款抵銷

借:應付賬款

貸:應收帳款

(2)再次進行上年壞賬準備抵銷

借:應收帳款—壞賬準備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若本年發生壞賬準備,同第一年抵銷)

(3)再次進行上年壞賬準備相關遞延所得稅資產抵銷借:未分配利潤—年初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若本年產生壞賬準備相關遞延所得稅,同第一年抵銷)

2.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抵銷

(1)將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按攤餘成本抵銷

借:應付債券【攤餘成本】

投資收益【差額】

貸:持有至到期投資【攤餘成本】

財務費用【差額】

(2)投資收益與財務費用抵銷(二者有差額時去較小者)借:投資收益

貸:財務費用

(3)應收、應付利息抵銷

借:應付利息【票面利息】

貸:應收利息【票面利息】

第七.合併現金流量表中項目抵銷

第三篇:會計基礎總結20章 財務報表

第二十章財務報表

第一節財務報表概述p195

一、財務報表的概念及其目標p195

財務報表是對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結構性表述

目標: 財務報表的使用者:1.投資者

2.

債權人

3.政府及有關部門

4.社會公衆

二、財務報表的組成p195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告列報》的規定,財務報表包括:

資產負債表

利潤表從不同角度反應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現金流量現金流量表

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附註是財務報表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報表中的列示項目補充文字描述。

三、財務報表的分類p195

(一)按財務報表編報期間不同

中期財務報表,包括:季報、半年報、月報附註可簡略

年度財務報表是企業的年度決算表

(二)按反應財務活動方式不同

靜態財務報表:某一特定時點上

關於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財務狀況報表。

根據“期末餘額”填列,如資產負債表

動態財務報表:一定時期內

資金消耗和收回情況,及經營成果等的經營成果報表

根據“發生額”填列,如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三)按財務報表報送對象不同

對外財務報表:滿足外部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定期對外報送

有統一格式和指標要求

對內財務報表,又稱管理報表:內部需要,

自行設計,沒有統一格式和指標要求.

(四)按財務報表編制的範圍不同

個別財務報表:獨立覈算的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母公司編制的,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的企業集團爲會計主體,反

應整個集團的

第二節資產負債表p196

一、資產負債表的概念p196

第二十章 財務報表/ 第1頁

資產負債表是反應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財務狀況的報表。

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恆等式

二、資產負債表的作用p196

(一)反映企業擁有或控制的經濟資源及分佈情況(流動資產?貨幣資金?債權?)

(二)反映企業的權益結構(負債?使用者權益?)

(三)反映企業的流動性和財務實力(變現能力)(取決於資產結構和權益結構) (四)提供財務分析的基本資料(可以計算出流、速動比率)

三、資產負債表的結構與內容p197

(一)資產負債表的結構,包括三部分:

1.標題----名稱、編制單位、編制日期、貨幣單位

2.報表主體----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各項目的期初和期末數

3.附註----進一步說明報表的主要項目和編制基礎

(二)《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告列報》的規定

1.

流動資產、非流動資產 列示 流動負債、非流動負債

2.資產的列示

⑴流動資產滿足的條件,4個條件之一即可

①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週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

②主要爲交易目的而持有

③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

④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⑵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應歸類爲非流動資產,並按其性質分類列示

3.負債的列示

⑴流動負債滿足的條件,4個條件之一即可

①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週期中清償

②主要爲交易目的而持有

③自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到期應予以清償

④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

⑵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應歸類爲非流動負債,並按其性質分類列示

(三)1.資產負債表應當列示資產總計項目、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

2.資產負債表中

資產類項目金額總計=負債類和所有者權益類項目金額總計

3. 資產與負債的金額一般不應相互抵消

(四)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12月末餘額就是當年的年末餘額。

年度資產負債表和往往當年12月份的資產負債表相同

四、資產負債表的格式p198

報告式和賬戶式---企業一般用賬戶式,左借右貸。

左邊資產,右邊:上邊負債,下邊所有者權益

五、資產負債表編制的基本方法p199

第二十章 財務報表/ 第2頁

(一)據總賬餘額直接填列

佔大部分項目,

如“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職工薪酬”;

(二)據總賬餘額計算填列

“貨幣資金”=“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存貨”= “原材料”+“委託加工物資”+“週轉材料”+“材料採購”+“在途物資”+“發出商品”+“材料成本差異”—“存貨跌價準備”

(三)據明細賬餘額計算填列

應收賬款:根據“應付賬款”、“預付收賬款”的所屬明細賬的期末貸方餘額計

算填列

應付賬款:根據“應收賬款”、“預收賬款”的所屬明細賬的期末借方餘額計算

填列

(四)據總賬餘額和明細賬餘額分析填列

“長期借款”=長期借款總賬餘額 — 明細賬中一年內到期的賬項

(五)據總賬餘額減去其附屬備抵賬餘額後的淨額填列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總賬餘額(原值)—“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總賬餘額(原值)—“累計攤銷”—“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第三節利潤表p200

一、利潤表的概念p200

利潤表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的會計報表

二、利潤表的作用p200

1 有助於分析經營成果和獲利能力;

2 有助於考覈企業管理人員的經營業績;

3 有助於預測未來利潤和現金流量;

4 有助於企管層的未來決策。

三、利潤表的內容p201

(一)構成營業利潤的各項要素

(二)構成利潤總額(或虧損總額)的各項要素

(三)構成淨利潤(或淨虧損)的各項要素

四、利潤表的基本格式p202

單步式和多步式---我國用的是多步式利潤表

多步式利潤表,分爲以下幾步: 第一步:反映營業利潤三步利潤

第二步:反映利潤總額各利潤計算方法見前面章節

第三步:反映淨利潤

第四步:反映每股收益

五、利潤表編制的方法p203

“本期金額”----本期實際發生額

年度報告----全年累計發生額,並將“本期金額”改成“上期金額”

第二十章 財務報表/ 第3頁

“”

第二十章 財務報表/ 第4頁

第四篇:我市企業財務會計報表決算工作圓滿完成

我市企業財務會計報表決算工作圓滿完成

按照財政部和省財政廳的要求,我市彙編了2014年度全市國有、非國有及集體三類企業財務會計報表。經報表培訓、報表收集、縣級初審、市級集中匯審、省級複審後,於4月15日圓滿完成了2014年企業財務會計決算編制工作。今年企業財務決算主要呈現以下特點。

一、彙編戶數大幅增加,集團企業實現全級次上報 2014年我市共彙編三類企業分戶決算582戶,較去年增加104戶,其中:國有企業159戶(淨增加63戶)、集體企業12戶(淨減少2戶)、非國有企業411戶(淨增加43戶)。按照上級要求,今年我市大型企業集團應納入合併範圍的企業實現了全級次上報,其中魯西化工集團報送子公司單戶表32戶、東阿阿膠24戶,交運集團33戶,公交集團6戶,中色奧博特3戶,從而更加真實地反映了公司數量和母子公司之間關聯交易情況。

二、主要經濟指標同比保持增長

報表顯示三類企業共實現營業收入2132億元,同比增長28.57%,其中國有企業544.8億元,增長28.16%;集體企業11.3億元,增長4.63%;非國有企業1576億元,增長28.92%。三類企業共實現利潤87.15億元,與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國有企業23.85億元,增長35.13%;集體企業72.7萬元,下降77%;非國有企業63.29億元,下降10%。三類企業共上交稅收56.76億元,分別爲19.67億元、0.29億元和

36.8億元。

三、審計面提高,決算數據質量顯著增強

彙編582戶企業中經過社會中介機構審計的達231戶,審計面達40%,比去年提高15個百分點,其中國有企業審計面62%,比去年提高27個百分點(市屬國有企業審計面達69%,提高了45個百分點);非國有企業審計面32%,比去年提高了9個百分點。重點企業東阿阿膠、中色奧博特、時風集團等大型國企的決算數據均經中介機構審計,增強了我市企業財務決算數據的質量。

企業科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第五篇: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提高企業年度會計報表質量,加強和改進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根據《關於整頓會計工作秩序進一步提高會計工作質量的通知》關於依法實行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除第三條規定的特殊行業企業以外的各類國有及國有控股的非金融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和上市公司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企業在境外投資設立的企業,其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按照所在地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三條 以下特殊行業的國有企業暫不實行年度會計報表註冊會計師審計制度:

(一)繼續保留或者封存軍工科研生產能力的軍工企業(不包括其投資興辦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品企業);

(二)監獄勞教企業、邊境農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黑龍江墾區所屬農業企業。

第四條 企業承擔國家物資、糧食、棉花及副食品等儲備業務的,其特准儲備物資和特准儲備資金以及享有特殊政策的相關業務執行情況,以主管財政機關審批結果爲準。

第五條 企業應當主動配合註冊會計師實施的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按業務約定書的要求提供審計相關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承擔相應的會計責任。

第六條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根據《獨立審計準則》和其他執業規範的規定,按照“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執行審計業務,按業務約定書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並對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管理的一般要求

第七條 企業委託審計,應當根據董事會或者經理(廠長)辦公會的決定進行委託。

企業集團所屬全資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由集團公司統一委託。

尚未實行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的企業,以直接向政府主管部門報送年度會計報表的企業爲單位,統一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所屬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計。

第八條 企業應當在9月底之前委託或者變更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並與委託的會計師事務所簽定業務約定書,明確委託審計的範圍、內容、雙方的權利與責任、收費金額與付款方式、違約責任,併爲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審計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九條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和境內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

企業必須根據擁有的資產規模、子公司數量及其地區分佈和業務特點,選擇具有相應的註冊會計師人數、執業經驗、審計能力的會計師事務所。

任何單位不得排擠、限制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執業。除企業集團公司外,不直接支付審計費用的任何部門、機構,不得要求或者授意企業委託指定的會計師事務所,也不得給企業委託審計設置障礙。

第十條 接受企業委託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承接的審計業務必須由本所的註冊會計師完成,不得分拆後轉給其他會計師事務所承擔。

第十一條 企業集團公司統一委託審計,按照“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和操作程序,採取招標等透明、合理的方式選擇一家或者多家會計師事務所,並事先以一定方式發佈選擇會計師事務所的信息。

第十二條 企業集團公司選擇多家會計師事務所實行聯合審計的,應當確定牽頭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並協助牽頭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制定集團審計方案,組織子公司或者所屬企業配合實施。

第十三條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支付審計費用。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費用標準,按照被審計企業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企業對於上年委託審計的、符合本規定第九條規定且沒有出現違紀違規問題的會計師事務所,一般不應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須說明理由,並予披露。

爲同一企業連續執業5年的簽字註冊會計師,企業應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予以更換。

第十五條 企業在審計年度內實施企業改革,需要進行整體資產評估或者財務諮詢等,不得將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業務委託給執行資產評估或者財務諮詢業務的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相同出資人的會計師事務所。

第十六條 審計業務約定書籤定後,企業應當在每年*月*日以前向主管財政機關辦理備案手續,其中:中央管理企業由集團公司向財政部企業管理機構備案;地方管理企業向地方同級財政部門企業管理機構備案;尚未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的企業,由政府主管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備案。企業向主管財政機關備案,應當提交備案報告,說明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選擇與更換會計師事務所的理由、約定的審計範圍、審計委託方式、審計付費標準等情況,並填報《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備案表》(詳見附件)。

第三章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重點

第十七條 企業集團在委託審計時,對納入年度會計報表合併(或彙總)範圍的子公司必須全部委託審計。

對子公司所屬企業,或者個別行業性企業集團所屬五級及其以下分支機構,由註冊會計師根據《獨立審計準則》有關重要性的規定進行審計。

第十八條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包括個別會計報表審計和合並會計報表審計。

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個別會計報表爲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相關附表以及會計報表附註;註冊會計師審計的合併會計報表,包括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利潤及利潤分配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會計報表附註。

對於尚未與政府主管部門脫鉤的企業,政府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經過註冊會計師審計的企業年度會計報表進行審覈彙總,其審覈後彙總的年度會計報表可以不再委託審計。

第十九條 企業應當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編寫會計報表附註。對註冊會計師爲審計會計報表所需的年度內全部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政策及會計覈算方法、重大購銷合同、重大投資及融資合同、資產重組與企業改制等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或者審批文件以及其他相關資料,應當及時提供,不得隱瞞或者隨意編造。

第二十條 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依據《獨立審計準則》和其他執業規範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實施審計,並應當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一)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的賬齡情況及其主要債務人,壞賬處理及壞賬準備提取辦法;

(二)存貨計價方法和存貨跌價準備提取辦法,存放時間超過3年的存貨;

(三)長期待攤費用(遞延資產)及無形資產的主要內容、攤銷辦法及無形資產減值準備提取辦法;

(四)長期股權投資的項目、持股比例、覈算方法和減值準備提取方法以及投資損益的確認;

(五)固定資產主要類型、折舊年限、折舊方法及減值準備提取辦法;

(六)在建工程主要項目及其投資情況,在建工程減值準備提取辦法;

(七)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主要內容、賬齡3年以上數額及主要債權人;

(八)應交稅金的稅種、稅率及其本年發生額、年末餘額,所得稅納稅調整事項;

(九)出口退稅申報及其結果,享有稅收返還、減免政策以及財政資金撥付和使用情況;

(十)從事證券、期貨、外匯交易業務佔用資金、當年損益的確認和浮動盈虧情況;

(十一)年初未分配利潤調整事由、金額以及本年利潤分配政策及其執行情況;

(十二)提供擔保、未決訴訟或仲裁等或有事項;

(十三)企業資產或者債務重組、企業改制、產權轉讓等事項的決策、實施情況,及其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影響;

(十四)企業工資分配製度以及住房、醫療、養老制度建立、實施情況和職工內部退養狀況,及其對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影響;

(十五)主管財政機關或者委託人要求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四章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的實施管理

第二十一條 企業前一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應當向審計本年度會計報表的註冊會計師闡述年初數的調整事項,或者本年度採納審計意見情況,並提供相關資料。

註冊會計師對企業前期審計差異的調整情況,應當予以關注,並在審計報告中予以恰當反映。

第二十二條 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發現企業存在的財務、稅務、會計等處理失當或者差錯,應當及時提請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調整。

註冊會計帥在審計中,對企業會計報表附註中的披露,特別是本規定第十九條列明的審計重點關注事項存在異議,或者企業已編制的會計報表未按審計意見調整,或者註冊會計師在審計中認爲的其他重要事項,需要在審計報告中恰當反映。

第二十三條 企業不提供所需的財務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或者不予配合,導致年度會計報表不能如期正常審計的,註冊會計師應當依據《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處理,並在審計報告中作出必要的說明。

第二十四條 企業在審計年度內實施合併、分立、改組、改制、高層管理人員收購及其報酬分配製度、職工住房、醫療、養老等制度改革,應當提供企業改革批准文件和經批准的具體實施方案。

註冊會計師應當充分關注企業改革措施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資產與財務、稅務、會計處理等規定及其對年度會計報表的影響,對企業披露企業改革事項不充分或者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應當在審計報告中恰當反映。

第二十五條 企業在配合註冊會計師實施年度會計報表審計時,應當提供與經營決策、業務流程、資金收付、成本控制、損失覈銷等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

註冊會計師對於注意到的影響企業資產安全或者會計信息真實性的內部控制重大缺陷,應當與委託人進行有效溝通,並按照有關要求出具管理建議書。

第二十六條 企業集團公司在配合註冊會計師實施年度合併會計報表審計時,應當提供與編制合併會計報表有關的詳細資料,包括合併工作底稿、關聯交易覈對資料、集團內部統一會計政策調整資料、合併抵銷事項以及前一年度合併抵銷資料。

註冊會計師應當充分關注企業集團的合併範圍、合併抵銷事項及其抵銷方法,審驗企業集團合併會計報表編制的合規性。

第二十七條 現場審計工作結束後,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照《獨立審計準則》和其他執業規範出具審計報告。企業不得授意、強制要求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不實或者不當的審計意見以及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

第二十八條 接受集團公司委託牽頭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協調參與審計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共同實施總體審計方案,負責全部審計工作的質量控制,同時出具總的審計報告,並承擔審計責任。

接受集團公司委託參與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密切配合牽頭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制定並實施總體審計方案,就承擔的審計業務出具審計報告,並承擔相應的審計責任。

第五章 審計報告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報告應當提供審計情況說明。審計情況說明包括以下內容:(一)接受委託審計的企業範圍;(二)前期審計差異調整情況;(三)本年度審計未調整事項;(四)本年度審計不確認事項;(五)註冊會計師認爲需要說明或者恰當反映的其他事項。

牽頭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情況說明中,還應當列明參與企業集團聯合審計的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出具的審計報告類型。

第三十條 牽頭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總的審計報告,應當彙總反映各參與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的有關審計情況。

子公司會計報表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牽頭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總的審計報告時,應當考慮對集團公司合併會計報表構成的影響程度,並決定總的審計報告應當採取的類型。

第三十一條 企業應當將審計報告連同經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按規定報送主管財政機關、企業投資者以及其他有關部門。

企業集團公司年度合併會計報表及其審計報告報送時間爲次年4月20日之前。納入企業集團合併會計報表合併範圍的子公司或者所屬企業,其年度會計報表及其審計報告報送時間,由集團公司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自行決定。

第三十二條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主管財政機關經過審覈,應當責成企業根據國家有關企業財務管理、會計制度的規定,改進財務管理或者調整賬務。

第三十三條 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審計報告的,企業應當陳述有關年度會計報表編制的有關情況和意見。

主管財政機關可視企業的不同情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或者對企業進行會計整頓,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六章 財政監督

第三十四條 主管財政機關對企業備案的資料和報送的年度會計報表及其審計報告,應當進行認真審覈,加強企業年度會計報表審計工作的監管。

第三十五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業必須更改委託審計:

(一)委託審計的主體不符合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

(二)委託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不符合本規定第九條規定,導致審計計劃不能完全實施的;

(三)委託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本規定第十條規定,將承攬的審計業務分拆轉給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

(四)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沒有充分理由,隨意變更會計師事務所的;

(五)違反本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將審計業務委託給執行資產評估、財務諮詢業務的同一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相同出資人的會計師事務所的;

(六)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內容虛假,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

(七)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履行業務約定書,導致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披露事項嚴重缺失,或者存在重大信息偏差的。

第三十六條 經審計的年度會計報表,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規定的事項披露不全的,或者審計報告組成內容不符合規定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主管財政機關應當退回企業,同時通知會計師事務所,要求補充審計。

第三十七條 企業不委託審計,或者在審計過程中不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及其相關資料,或者不給予有效配合,導致註冊會計師不能有效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從而影響審計報告的出具及其使用的,主管財政機關應當責令企業重新實施審計,並可予以通報批評。

第三十八條 主管財政機關按照本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規定處理的,企業應當自主管財政機關處理決定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執行完畢。

企業執行主管財政機關的處理決定,需要增加審計費用的,由企業承擔。

第三十九條 企業發生以下行爲之一的,主管財政機關可以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追究企業直接責任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一)不委託或者拒絕接受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二)提供虛假的年度會計報表及相關會計資料和文件;

(三)在審計中不提供有關財務會計資料和文件、不配合註冊會計師審計,妨礙註冊會計師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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