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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安全防範管理制度【多篇】

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一

安全工作是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體教師務必高度重視,以確保學校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必須嚴格履行《班主任職責》和《任課教師職責》,爲人師表,教書育人;

2、教師要以《守則》、《規範》、《學生安全十不準》、《未成年人保護法》、《道路交通法》等爲依據,做到經常宣傳講解,不厭其詳、不厭其煩,並作好督促、檢查工作;

3、教師應尊重學生人格尊嚴,不得體罰、心罰學生,任何情況都不得把學生排斥在教室外,或者停學生的課,若發生學生重傷甚至更嚴重的後果事件,當事教師除按上級有關法律規章處罰外,一切經濟責任由當事教師承擔;

4、教師要按時上班、準時上崗,上課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上課教師負責處理,若教師不在崗造成的事故由該教師負責,教師在放學後不得把學生留在教室不管,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教師負責;

5、班級應嚴格按學校規定收費,教師不得自立項目收費,更不得向學生罰款和向學生收紀律保證金,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6、全體學生應積極參加“學生意外傷害保險”,若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辦理有關保險賠付手續;

7、教師要和學生共同搞大掃除,教室後窗由教師打掃,打掃衛生一定要注意安全,要按時放學,教育學生不在路上逗留,應按時返家,注意交通安全;

8、門衛負責正常教學秩序的維護,嚴格遵守其職責,避免事故的發生;

9、若發生重大事件,教師應及時上報學校,再由學校報上級協同處理。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根據教育局要求和《黑龍江省學校安全條例》《黑龍江省學校安全隱患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的規定,結合《黑龍江省校園安全隱患排查細則》的相關內容,我們組織中國小、幼兒園對學校安全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現將排查工作彙報如下:

學校成立了安全組織機構,落實了安全責任,層層簽定了安全工作責任狀,把安全工作落實到每一個人,使安全管理無死角。學校定期召開安全會議,按規定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教師和學生愛教育面達100%。

開學初我們組織教育科、學校、幼兒 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對各項設施、線路、水電、監控等進行了全面的排查,發現隱患及時解決,做到了安全工作零時間處理,需要進一步解決,確定了具體的整改時間,保證學校安全項工作的安全運行。

(一)消防安全。學校、幼兒園消防逃生系統、防火系統、滅火系統完好,各項管理制度都已經落實。學校究全總管理人副校長許福昌,安全設施檢查管理負責人羅漢明,中學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周秀偉,國小部安全設施負責人安百環。

(二)化學品安全。學校嚴格執行省化學毒麻、易燃易爆危險品管理使用過程的管理,各項記錄詳實,藥品室安裝防盜門、窗子加裝護網,實行雙人雙鎖。

(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學校教學樓、運動場等各室管理人員、制度、緊急疏散預案健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部落實。各室全部落實安全責任人,做到了安全工作的層級管理,分點落實。

(四)各校要紮實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每學期開學,學校都要以班會的形式上好“安全第一課”,每學期學校都集中時間對學生進行法律法規、校紀校規以及文明出行、安全用電、預防火災、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識教育。放假時學校還用《致家長的一封信》的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在抓好安全知識教育的同時,學校真完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每學期組織全部師生開展以防火災、防地震爲主要內容的安全避險應急演練,並現場給學生講解安全常識及危急情況 下的逃生方法。增強學生“珍愛生命、安全第一”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三

一、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有事要向班主任請假,不允許私自離開學校,不允許攀爬學校圍牆和建築物;

二、不去危險的地方晚上不要到陰暗的角落去逗留,男女學生交往要注意分寸,禁止早戀;

三、要注意用電安全,學校規定禁止在課室和宿舍內私自使用任何電器,包括熱得快、各種充電器、充電電筒等,禁止帶電工工具回宿舍,禁止私拉電線,私自更改電路;

四、在課室和宿舍不允許進行體育活動,如打籃球、踢足球等,在課室內禁止追逐打鬧,不要趴在課室的窗邊和走廊的護欄上;

五、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分流規定上下樓,不要擁擠和跑動,要講究秩序,不要因爲去飯堂吃飯干時間就你推我擠,造 成踩踏危險;

六、禁止高空向下擲物,各種垃圾要放到垃圾桶;

七、同學們要團結友愛,產生小矛盾要積極找班主任解決,禁止採用武力解決同學們之間的矛盾,如果有同學們打架學校將給予嚴厲的行政處分,甚至開除學籍;

八、禁止在宿舍用火,禁止帶打火機進入學校的任何場所;

九、無人在課室或宿舍時一定要鎖好門窗,關好水電,不允許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的現象;

十、不要騎在扶手上下滑,更不要坐欄杆

十一、後門市場比較亂,有搶劫和打架的事件發生,所以同學們不要去後門玩耍,有事一定要去後門,要報告班主任處理,嚴禁進入後門的酒吧、網吧、溜冰場等場所。

國小學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四

爲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體師生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制定學校各類人員安全責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學校師生應樹立安全第一、安全無小事的思想。

2、學校每學期採用多樣化的教育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每班每月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問題應及時並進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對學生進行緊急情況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各班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要立刻報告校級領導;學生曠課出走、失蹤,班主任必須一天內進行家訪;對事故的上報要形成書面報告。

4、實行領導值日,教師值日製度,填寫值日登記表。

5、不經學校同意,各班不得組織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活動。

6、建立安全工作檢查制度,學校領導要經常檢查校內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縣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跟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私自到河邊游泳。

三、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日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四、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爲教學服務、爲師生服務的思想,爲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主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爲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五、集會、做操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做操應由學校值周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做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爲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六、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遭遇不可預見災害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七、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治理工作。

2、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流氓、惡少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每天放學,天晴學生必須站隊由護送教師護送過主要的路口,然後讓學生排隊徑直返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八、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認真搞好學校境衛生、教室衛生、及個人衛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衛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衛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

學校安全防範管理制度 篇五

一、每學年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須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二、國小每月必須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及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及時處理。

三、每學年安全員對校屬各單位開展不少於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部門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對國小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每週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於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加以實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須及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同時整治完成後,要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

七、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於三人,且必須有安全知識和排查能力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九、不認真嚴格執行此排查制度的,實行領導責任追憲制。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校園安全工作是整個學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爲了貫徹各級政府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防範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特制定學校安全檢查制度。

一、安全檢查的主要項目:

1、師生安全教育;2、校園秩序管理、大型集體活動和課餘活動安全;3、飲食衛生安全;4、防盜安全工作;5、學校周邊環境安全;6、交通安全;7、防火安全;8、應急疏散通道安全;9、學校附屬設施安全;10、校舍安全;11、學校財產安全。

二、建立安全檢查督促制度,加強校園秩序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督察組,組長:xxx;副組長:吳xxx組員:xxxx及各班主任,定期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和督促。

2、實行“安全週報制”,值周領導及成員負責檢查督促本週內學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讀、上課、晚自習、課外活動等時間,協調處理安全事務,發現問題及時向上報學校。

3、定期對各學校部門、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促、評比,確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4、學校將安全工作列爲各處、室、年級、組、教學班的管理、評估的重要內容。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個人及所在年級處一律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

三、安全檢查日常工作

1、定期對學生宿舍、教職工宿舍,學生食堂的衛生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確保師生的身心健康。食堂、小賣店等與供貨單位簽定飲食衛生安全協議,制定飲食衛生管理制度,嚴格管理。師生飲水和食堂有專人負責,嚴禁外人入內。定期對食品衛生進行檢查,堅決杜絕“三無”食品和過期食品計入食堂和在小商店內出售,嚴格規範進貨渠道。對檢查出的問題責令限期整改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學生飲食飲水情況有監控措施每月有專項檢查。有保證學生良好衛生習慣、避免發生傳染病流行的措施

2、加強防火和消防工作。認真排查各種火災隱患,經常檢查用火點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和更換,添置和保管好滅火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解決落實,如不能解決的要向有關部門上報情況。

3、對學校實驗室內劇毒、易燃、易爆藥品要妥善保管,嚴格管理。按要求執行出入庫手續,並定期進行查驗、清理和登記,實施嚴格的管理制度。

4、保管好貴重物品,如電腦、攝影機、投影儀等教學儀器。教務處、年級處每月檢查各處室等現代教育裝備的使用情況。

5、經常對學校圍牆,廁所,旗杆、籃球架、單雙槓、樹木枝幹等附屬設施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修繕,保證使用安全。

6、加強對校舍的維護和管理,嚴格執行校園校舍管理條例規定。注意經常查看校舍各部位的安全狀況,特別注意主、間牆是否斷裂傾斜,屋面是否平整,下弦與主牆節點支撐處是否穩定,內外牆罩面是否鬆動脫落。水泥檐面、冰溜子等浮着物有無下落危險。對有危險的部位要及時排除,消除不安全隱患。

7、學生在校期間嚴禁將疏散門上鎖封死,特別是學生就寢期間,要有專人負責管理,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8、從嚴執行封閉管理,嚴格進出校門管理。門衛要從嚴執行來人來客登記制度。禁止閒雜人員進入校園、教室、食堂、宿舍等,防止發生侵害學生人身安全事件。夜間值班人員要全方位的巡邏,重點部位要重點察看,防止盜竊及影響校園秩序的事件發生。對值班、傳達人員工作記錄定期檢查。

9、對校舍、圍牆、體育設施等要堅持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學校要嚴格執行安全工作檢查登記(日看、周查、月檢)制度,對每月內發現的問題要認真做好記錄,並認真研究,及時採取措施,逐項處理,堵塞漏洞。以保證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

四、安全隱患檢查結果處理

安全檢查由分管領導及安全負責人帶隊,檢查後須填寫《安全檢查記錄表》,檢查人員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安全檢查結束後應當落實責任人,限期對安全隱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進行整改。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七

一、爲確保學生人身安全,保證學生正常學習,順利地完成學業,結合我校實際情景,特制定本規定。

二、具體資料要求

1、加強法制觀念,提高安全意識。

各年級、各班級在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及組織校內外團體活動時,必須按章辦事,把安全因素放在重要地位。班主任應當經常性對本班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消除,並上報安全保衛部門。

2、遵守學校規範,維護學校安全。

①嚴禁攜帶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屬於學習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準攜帶鐵條、鋼管、鋼球、木棒等與學習無關又易傷人的危險物品到校;不準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嚴重腐蝕性的物品到校。

②學生不得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得在欄杆邊、窗戶邊打鬧玩耍;不得坐在走廊欄杆上、窗戶上;不得在欄杆及窗戶上探頭向下吐口水或做危險的事情;不得從樓上往下拋擲任何物品;打掃衛生擦窗戶時必須要確保安全。

③不許攀爬翻越圍牆、建築物;不到學校建築施工場地玩耍活動;

④上下樓梯應靠右行走;全校性的集合行動下樓梯時禁止向前推擁,禁止有意在樓梯走道製造堵塞和擁擠。發現有摔倒擠壓現象時,後面同學必須奮力向後退,並進取救助壓倒在最下層同學。

⑤嚴禁故意損壞學校內或教室內的電線、電器、電器開關、插座;有損壞現象的不要觸摸,不要自行修理,應報告學校或教師,由學校派人修理。

⑥體育活動、實驗課要嚴格服從教師指揮,嚴守操作規程,嚴禁擅自行動,防止各種妨害安全的問題發生,不許在校內體育設施上做危險動作。

⑦學生不準在學校內騎自行車、摩托車。

3、遵守交通法規,維護社會秩序。

①騎自行車的學生必須遵守交通法規,更不要與機動車比快;橫穿馬路應觀看左右車輛,確保安全後方能經過,不得盲目搶道、強行搶道;自行車行駛時不要並排而行;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賽車;步行者應右行人行道。

②學生在校外嚴禁與不良分子交往,不參加小團伙,不與人衝突、打架鬥毆;不義氣用事幫忙別人做違法的事;不因小事魯莽衝動而鑄大錯。

③學生嚴禁離家出走,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別人家過夜,不留別人在自我家過夜;不吸菸、不喝酒。

④嚴禁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卡拉OK廳、錄像室、電子遊戲機室、迪吧等娛樂場所,不進營業性網吧。

4、珍惜生命,不做危險的事。

①嚴禁學生私自下河玩水,游泳。違者從重處理。

②嚴禁學生從事各種冒險行動。違者從重處理。

③同學間發生矛盾時必須控制自我的情緒,嚴禁因衝動而動刀、棒、石頭之類能造成人身傷害的東西。違者從重處理。

④學生要學會判明是非,不要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財產安全的事情。

5、慎用家電煤氣,保證居家安全。

①使用家用電器要按規定操作,發生故障不要亂拆亂動,以免觸電。

②不要在家玩火;不要用火燒易爆物品;不要用火燒化學物品,以免釋放有毒氣體造成中毒;不得玩火、燒烤以免造成火災。

③使用液化氣做飯、洗澡時應注意堅持室內氣流通,以免發生煤氣中毒。

三、學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處罰

1、學生在學校或在上課時間段,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未造成後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批評教育,並在《學生思想品德評定量化評估》中予以扣分,同時,視其違反性質給予記過以下處理。

2、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造成後果者,除在《學生思想品德評定量化評估》中予以扣分外,還將給予記過以上處理,性質異常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學生安全方面的行爲表現及管理職責與創先進班團體活動及紅旗班級評比掛鉤。

四、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的幾項規定

1、學校各處室、團隊、各年級、班級教師組織的一切外出教學、社會實踐、公益活動,必須報學校備檔,班級外出活動由保衛股負責請示主管校長批准。

2、外出活動需動用汽車的,一般應租用運輸公司有意外保險的車輛。

3、外出活動的組織應全面、詳細,儘量充分研究到活動路途及目的地的安全因素,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

4、在活動目的地,除安排好有關教職人員維護安全外,還應組織學生互相監督。活動目的地的不安全地段應派專人看管。(最專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風險世界網)

5、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原則上不選作活動地點。對有不守紀律習慣和有違反安全規定記錄的學生應事前做好教育工作,活動中要重點監護。

五、各位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對子女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確保安全。

學校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確保師生在校內、校外的教學活動中,不發生任何傷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深圳市學校安全管理條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做到人離開關電、關水、滅火、關門、鎖門。

二、各實驗室、電腦室、電教室、倉庫、保管室、器材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三、保安人員和門衛工作人員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值班期間,不準喝酒會客。外來人員必須在門衛室登記。公物出門,必須有總務處放行條。

四、財務室保險箱鎖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並隨身攜帶;防盜門必須上鎖。

五、任何人員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園內用電線路和設備,未經許可不準在校園內使用電焊電爐。

六、電工、電焊工必須取得合格證書才能上崗,無證人員不得操作。

七、校園內消防設備必須保持完好、有效;每個學期末全校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堅決杜絕事故隱患。

八、嚴格執行毒品管理辦法,化學實驗毒品房要有專人負責。

九、每日下午靜校以後,由專人負責公共教學場所的安全檢查,並及時鎖閉門窗,第二日根據教學需要開啓大門。

十、任何人員違反操作規程和本規定所造成事故,學校有權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責任,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要由違規者按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