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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學校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篇一

一、明確食堂工作人員的衛生職責,每天做好食堂內外環境保潔工作。

二、有專人負責餐廳、環境衛生的打掃,保持廚房、餐廳內外清潔衛生,水溝暢通,洗手設備運轉正常。

三、採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的條件,廚房、餐廳、倉庫、涼菜等專用間視野內無、蒼蠅、老鼠。

四、餐廳地面、牆壁、門窗、燈具、桌椅等清潔整齊,室內無有害昆蟲、老鼠。

五、加工用設施、設備和工具清潔,廚房地面無食物殘渣,排煙排氣設施無油垢沉積,牆壁、天花板清潔工、無黴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結束後,全體食堂工作人員要將食堂工作區域(含餐廳的地面、檯面、和桌椅)打掃清理沖洗乾淨,不留一點殘渣,做到清潔衛生,防止蚊蟲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蓋,廢棄物容器密閉,外觀清潔,並有明顯標識,垃圾、廢棄物及時清除。

八、廢棄油脂、泔油脂水按有關規定及時處理。

九、每次長假,全體食堂工作人員提前1天上班,打掃清理食堂內外衛生,並將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進行消毒。

農村國小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條 爲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有效控制學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校長爲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責任人。校領導應把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級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主管校領導對衛生行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的整改意見,必須及時責成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整改。

第三條 後勤部門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全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學校設立專、兼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人員,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以及相關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實,履行監督檢查的職能。

第四條 學校保衛部門應對食堂等易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非相關崗位人員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入間等,嚴防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安全。

第五條 學校以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宣傳教育,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強學生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六條 學校食堂應取得衛生許可證方可營業:校內飲食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體檢合格後方能持證上崗。學校要定期對相關人員進行食品衛生法律知識的培訓。

第七條 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領導應立即到現場進行指揮,組織搶救,防止事態擴大,並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第八條 對於飲食工作各級責任人員違反規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各自職責,造成就餐者身體損害甚至生命危險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對下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關責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食堂發生嚴重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人員傷亡;

2.未建立食品衛生負責制或未設立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3.未建立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

4.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而從事經營活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及監督員的責任:

1.未按照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檢查,或檢查次數、糾正力度達不到要求而出現問題的;

2.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3.不主動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檢查,有失職行爲的;

4.未及時傳達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響的;

5.對員工未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考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負責人的責任:

1.不主動配合飲食中心及業務部對食堂食品衛生安全進行管理與檢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過程中發現食堂有違反規定的行爲而不予以及時糾正、制止的

3.不及時傳達上級有關食品衛生安全政策和相關規定,造成工作出現失誤的;

4.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不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領導的;

5.食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未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

6.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物供部負責人及配送員的責任:

1.不按衛生部門要求對供貨方進行索證的:或採購無有效許可證的食物:

2.把積壓食品和過期食品、三無食品推銷給食堂的:

3.把腐爛變質、不合格產品搭配給食堂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承包商的責任:

1.衛生許可證不及時更換的;

2.員工上崗不持有效健康證的;

3.食堂發生重大食品衛生安全事故不及時上報主管部門的;

4.未對員工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培訓、測驗、考覈的;

5.不按照食品衛生法及衛生“五四”要求進行驗收、加工、生產、銷售的;

6.用不正當手段私自購買食品的;

7.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重大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保管員的責任:

1.對食品驗收不把關造成不良後果的;

2.對庫存食物不檢查造成積壓或過期、變質的;

3.讓食堂使用過期、變質的不合格食品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廚師、服務員的責任:

1.使用、加工、出售腐爛、變質、過期的食品:

2.發現食品原料有問題不上報經理或主管部門,造成不良後果的;

3.食堂發生食物中毒事故並造成嚴重後果的:

4.未辦理健康證上崗的。

第十條責任及處分

(一)處分原則

1.由於工作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損害或不良後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記大過及其以下處分,並責令該飲食部門停止生產、經營,銷燬導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嚴重不負責任、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給學校和就餐者造成嚴重損害或嚴重不良後果的,給予直接責任人撤職及其以上處分。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構成犯罪的,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或者僞造衛生許可證和未取得健康證明而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或者對患有疾病不得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人員,不按規定調離、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分別給予警告、取締其在校內的一切經營活動。

(二)處分種類

學校在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應分別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撤職、開除留用察看、開除等處分: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食堂外聘的單位和個人,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依照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 責任追究程序

一旦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由學校組織相關負責人進行調查並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總務處、校長室等有關部門依據相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總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辦法經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的安全措施 篇三

淨化市場源頭

重點應對人民每天需食用的糧食作物、蔬菜、水果、飲用水等嚴加控管,進行規範型、創新型種植、生產結構及生產保障體系調整。市場上的食品應由大型的、符合質量要求的、國家認可的種植專業戶、集團,生產廠家的食品佔絕大部分,對落後的、零星的、質量無保障的種植戶、生產小廠適時淘汰,或成無人問津而自滅。淨化市場源頭是重點,這一步抓好了,購者放心。

建立市場級檢測體系

即在中、大型超市、農貿市場設置檢測儀器、提供檢測方法,隨時對有關食品主要質量參數進行檢測,可由市場專職檢測人員或人民羣衆開展抽檢。國家應投入一定費用開展快速檢測方法的研究,供市場快速確認質量。如此,不合格產品難以上市,也不敢上市,杜絕不合格產品的上市。

增加媒體透明度

網上、電視臺、報紙應有計劃、有針對性適時報導食品檢測結果,對優質、合格產品進行表彰,引來認購者,使其受益,不合格者曝光,讓其下架或受冷落,令其整改或停產,多方面、全方位展開關注,持之以恆。

食品安全檢測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目錄:

【報告目錄】

一、食品安全檢測項目總論

(一)項目背景及項目概況

(二)項目承擔企業與國內外先進水平的比較

(三)項目建設必要性

二、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准入和市場分析

(一)發展規劃、產業政策、行業准入分析

(二)市場分析

三、建設規模與產品方案

(一)建設規模

(二)產品方案

四、廠址選擇及用地方案

(一)廠址現狀及建設條件、用地方案

(二)現有場地利用情況

(三)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食品安全

五、技術方案、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

(一)主要設備方案

(二)工程方案

(三)技術方案、生產工藝流程及裝備水平

(四)項目招標內容

六、主要原材料供應、資源開發及綜合利用分析

(一)主要原材料供應

(二)資源開發和利用方案

(三)資源節約措施

七、總圖、運輸與公用輔助工程

(一)總圖佈置

(二)場內外運輸

(三)公用輔助工程

八、食品安全檢測項目節能措施

(一)能耗狀況和能耗指標分析

(二)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

九、食品安全檢測項目環境影響分析

(一)廠址環境條件和現狀

(二)項目建設和生產對環境的影響

(三)環境保護措施方案

(四)環境保護投資

(五)環境影響評價

十、勞動安全衛生與消防

(一)危害因素與危害程度

(二)安全措施方案

(三)消防設施

十一、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表

(二)資本金籌措

(三)債務資金籌措

(四)申請專項資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據

十二、財務分析及評價結論

(一)不確定性分析

(二)財務評價結論

(三)項目風險分析

十三、經濟和社會影響分析

(一)食品安全檢測項目經濟效益分析

(二)食品安全檢測項目項目對社會的影響分析

(三)項目與所在地互適性分析

(四)社會評價結論

十四、食品安全檢測項目項目進展情況

十五、結論與建議

十六、附件

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四

1、員工上崗前進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學問培訓,經考試或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2、每年組織員工員工兩次以上衛生學問培訓,進行《食品衛生法》、食品衛生學問和職業道德教化,不斷提高員工素養。

3、建立員工培訓檔案資料,包括培訓時間、地點、內容、對象、授課人員和考試或考覈資料等。

4、每年制定員工學習和培訓安排,包括常常性教化和有安排組織培訓,單位法人、食堂承包人每年學習時間不少於20學時,食堂專職管理員不少於50學時,員工不少於15學時。

5、員工熟識崗位衛生制度,常常抽查員工的衛生學問知曉狀況,並作爲考覈、續聘員工的`條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