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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審判實習報告

第一篇:民事審判模擬審判報告

模擬審判實習報告

2014年6月13日,我們文法學院法學10-3班全體同學在文綜樓模擬法庭進行了一次正式的民事訴訟案件模擬審判活動。此次模擬之前我們進行了多次的演練,在最後的實施過程中從程序上來說也算流暢進行了下來。我在這這次模擬之中是原告馬四威。我認爲學院安排這樣的活動我認爲是很有必要的,因爲隨着國家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對法官的要求也就越來越高,法學教育就不能停留在傳

統形式上。此次模擬審判活動,目的就是在於讓我們能夠了解民事審判的一般程序,對民事審判有一個初步的認識,特別是本學期我們學習了民事訴訟法,經過這樣的活動,能讓我們的理論知識與應用實踐來一次結合,而且經過模擬讓我們認識到程序的重要性。

接下來簡單介紹一下案情。我們班選擇的是一起交通事故糾紛案。原告:,男,1956年4月9日出生,漢族,農民,住麗水市蓮都區水閣街道餘莊前村28號。

原告:(系原告之妻),女,1954年9月23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址同上。兩原告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浙江博翔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男,1975年8月19日出生,漢族,職工,住麗水市永暉新村1幢2單元b403室。

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浙江博翔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女,1981年9月30日出生,漢族,農民,住麗水市蓮都區聯城鎮敏河村38號。

委託代理人(特別授權):

2014年2月19日19時15分許,被告駕駛未年審的浙k24273號二輪摩托車從麗水市區駛往火車站方向,途經330國道119km+400m蓮都區水東大橋西端時,碰撞前面同向行駛因系頭盔停在機動車道內由原告駕駛的浙k18960號二輪摩托車(後搭乘原告),造成兩車損壞,兩原告受傷的交通事故。兩原告爲證明自己的主張向法院提供的證據有:1、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待證交通事故的發生經過及原告負事故次要責任、被告負事故主要責任、原告不負事故責任的事實;

2、兩原告的門診住院病歷、出院記錄,待證兩原告的傷勢及治療情況;3、醫療診斷證明書,待證兩原告的誤工及護理情況;4、門診收費收據、住院收費收據、費用清單,待證原告花去醫療費用的事實;5、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交款書,證明原告從事木板加工業,其收入110元/日;6、車輛損失情況確認書、收款收據,證明原告摩托車的損失情況;7、施救費、停車費、複印費、鑑定費、檢查照片等發票,待證原告的損失;8、麗水天平司法鑑定所的鑑定書,待證原告已構成2個10級傷殘的事實。

下面說一下這次模擬審判中的學習情況。首先在這次模擬中我感受比較大的就是證據的整理工作,衆所周知,民事訴訟證據是證明案情的各種資料,所以做起來十分繁瑣複雜。在案件的前期準備過程中,我準備了原告馬四威的大部分證據,其中包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兩原告的門診住院病歷、出院記錄、門診收費收據、住院收費收據、費用清單、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交款書、車輛損失情況確認書、收款收據、施救費、停車費、複印費、鑑定費、檢查照片等發票、麗水天平司法鑑定所的鑑定書等,由於是第一次收集整理訴訟資料,每一個證據都需要查資料,經過資料的整理我覺得以後只要從事法律相關的工作,都一定要做到細心細緻,因爲證據對案情是最具說服力的,如果證據環節出現了問題,可能會使當事人處於十分不利的地位。就像美國曆史上著名的世紀答案“辛普森案”因爲取證過程中警方出現了嚴重的違規操作結果使辛普森逃脫了刑事懲罰。還有就是在整理證據過程中學會了從國家稅務局網站、國家工商局網站下載一些表格發票模板,這也是以前從未做過的。

其次在本次模擬審判中,我們對民事審判的一審普通程序有了一次完整的認識。上學期我也去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過民事案件的旁聽,但是他們也許是處於現實的考慮,適用的程序非常簡潔,這是我們以前在課程學習中所不能想象

的情形,而且通過類似的旁聽並不能完整的瞭解到審判的流程。所以我覺得通過這次審判,在程序方面學到的知識還是非常多的,因爲我們從頭到尾都精心投入到了其中,進行了認真的準備,每一個環節我們都經過了激烈的討論,所以我們得到的,在腦海中留下深刻印象的東西,要遠比我們單純的去聽幾次庭審要多的多。當然在這樣的活動中,有些同學之擔任了旁聽,並沒有真正的參與到其中,我覺得是比較遺憾的,希望在下一次模擬審判中更多的同學可以實質性的參與到其中。下面說一下通過模擬以後我對審判流程的大致理解。首先在審判開始前應當覈對雙方當事人到庭情況,然後書記員要宣佈法庭紀律。法庭調查階段可分爲四個部分,訴辯、質證、問答和認證。審判過程中最複雜的就是質證階段,雙方當事人要針對案件提出證據由對方當事人進行質證,我們班在此次模擬中採用的是一項證據一項證據的質證所以用時比較長,但是調理比較清晰,不容易出現差錯。然後法庭應當對案件基本情況進行總結以及做出認定,並由雙方當事人做最後辯論。接着可直接進入調節階段,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同意調解,如果不同意則進入下一個環節。下面法庭進行宣判,法庭可以當庭宣判也可以擇日再判,當然爲了模擬一次完整的程序我們選擇了當庭宣判。最後雙方當事人還要仔細閱讀庭審筆錄,然後在庭審筆錄上簽字。以上就是我從模擬審判中得出的總結,可能有點亂,但是對程序還是有了初步的瞭解,這對我以後的學習和工作肯定都會有很大影響。

我們本次模擬審判有兩位指導老師,在正式審判前王麗娜老師對我們進行過一次指導,中間對我們提出了許多建議。比如質證過程有點混亂,原被告雙方當事人說話太少,審判長要保證絕對的權威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在模擬審判中最容易出現的問題,經過我們共同的努力在正式模擬中這些毛病也都被我們改掉了。當然通過這樣的模擬我們也學到了一些在日常審判中容易出現的問題,比如證人、鑑定人員不能旁聽等等,在現實中就許多次出現過這種情況,老師也給了我們充分的提醒,我相信在以後的實踐過程中我們也能做到更好。在模擬結束後,指導老師說了許多方面的東西,既有理論又有現實。從整體上看我們的程序走的還算流暢只有結尾出現了一點小問題,這些都是我們充分準備的結果。

還有通過這樣的活動,我覺得是可以提升我們對法律的學習興趣的。這與我們傳統的法學教學方法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模式,當然這兩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但是這一次畢竟是我們兩年來的第一次模擬,從興趣上來說還是非常高的,我想這就是新事物的魅力。以前的學習從來都是老師講課,我們聽課,但是聽到了多少隻有自己才清楚,而且學到的東西很容易混亂忘記。但是模擬審判就不一樣,雖然次數很少,但是需要我們準備思考學習的東西卻非常多,而且大多數都是我們願意自主去學習的東西,所以從學習的效果上來說是比較好的,比課堂上的學習印象要深刻的多。而且課堂上的學習有一部分人單純是爲了應付考試。所以從整體上來說我還是比較喜歡模擬審判這項活動的。我有自己的角色,我自己能夠認真的投入進去,去完成這個角色所賦予的任務。這也是我們班級的一項工作,我們是一個團隊。通過這樣的活動我想大家對法律的熱情只會有增無減,大家對法學專業課程的學習肯定會更上心更用心,而不會像以前那樣興趣不太高,我們的學習是生動有趣的,即複習了以前學過的知識,又學到了新東西,這纔是大學教育中的理想模式。

最重要的是本次我們將平時學到的知識第一次與實踐聯合到了一起。衆所周知,當前的大學教育中,大學生最缺乏的就是實踐應用能力,學到了許多本專業的專業理論知識但是卻不懂去應用,這就是學習的失敗。而我們應該在理論學習

的過程中就注重實踐能力的培養,雖然學校安排有寒假實習、認知實習,畢業實習,但是效果有限或者基本流於形式。而本次模擬活動我們從頭至尾都認真參與其中,從程序到實體都學到了許多有用的知識,而且我們這次活動和本學期的民事訴訟法課程做到了緊密結合,這纔是最重要最完美的,真正是在最需要的時候做到了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總之,通過這次民事訴訟案件模擬審判活動,不僅檢驗了我們的課程學習內容,還幫助完美體驗了一次完整的民事審判,將理論與實踐結合了起來。這是我的第一次模擬審判,我想也是最重要的一次。

第二篇:刑事模擬審判報告

刑事模擬審判報告

隨着我國步入法制社會,我國的法制建設也逐步走向完善,法律與其學科也不斷地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然而在法學理論的學習中,不免有理論與現實脫節的現象,爲了讓法學專業學生在理論學習中學會與實踐相結合提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班在楊靜老師的指導下進行了一次刑事模擬審判。這次刑事模擬審判使大家對所學知識有了系統的認知了解,也領悟到了一些法學理論與司法實踐的差距,爲以後的法學學習指明瞭方向,也使我們明確了以後事業的奮鬥目標。我將從以下幾方面來闡述此次的模擬審判及心得體會

一.案情簡介

學完刑法與刑事訴訟法,終於迎來了我們期待已久的形式模擬法庭。面對這種實踐課,年少的我們總是充滿興奮與激情,當然並未褻瀆法庭的神聖。實踐出真知,我們深信不疑,或許我們追求的就是在這種實踐中尋求“法”與實踐的結合或者就是它們之間的差距,從而有所領悟,爲自己以後的學習指明方向,而非做一個“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只讀聖賢書”的法理論家。

經過大家的斟酌與篩選,我們選定了一個一審刑事案件,因爲它涉及的知識比較多,可以將許多實體法與程序法的知識串起來,使大家加深了對所學知識的印象,也能更加全面的理解所學知識,發掘這些理論與司法實踐的差距。

在這次模擬審判中,爲了使大家更好融入角色,我們將案中人物都改換成我們的真實姓名,地點也改成我們所在市的地點。選定案件的案情是這樣的:被告人朱詩南、聶軍政在被告人王亞磊的指使下砍傷欠自己錢不還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楊振雨,事後取得報酬;而後王亞磊又指使朱詩南報復與自己有經濟糾紛的吳建偉的妻子翟琳琳潑硫酸,致使其重傷,檢察院以此向法院提起公訴請求法院依法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責任。公訴方在庭審過程中出示大量的證人和證人證言,而且被告人朱詩南、聶軍政均已認罪,其代理人也辯稱其具有減刑情節,而被告人王亞磊拒不認罪,最終判決是因無證據證明王亞磊指使被告人朱詩南、聶軍政犯共 6 頁 , 第2頁

罪的證據而宣佈無罪釋放,朱詩南砍砍傷楊振雨案,判有期徒刑8年,潑翟琳琳硫酸案判有期徒刑8年,但具有自首減輕處罰情節,最終數罪併罰判有期徒刑15年,聶軍政有法定從輕處罰情節自首和立功,最終判有期徒刑5年。

二.角色分配

案例選定,大家開始分配角色與任務,幸與不幸,我的職務是法警。高興的是我覺得任務不重,更想象着帥氣的女法警,但也有些失落,自己未能在此次模擬法庭中“大展拳腳”。想起了《蒲公英的種子》,好吧,每個角色都有它不可磨滅的價值。

爲了保證模擬審判的質量,我們預先審判了兩次,第一次預先模擬下來,我最大的感覺就是女法警不再帥氣了,這個不算很長的案例預審下來,我們各個腰痠背疼。我們法警都忍受不了找地方坐歇了。想到真正模擬那天我們要挺直腰桿精神的站整個過程,我們個個膽戰心驚,瀕臨崩潰。法律職業是神聖而嚴肅的,一直以來我們對法律的信仰也許是我們這些“法警”的精神支撐了。

三.審判過程

終於到了正式模擬審判那天,我們都提前到場佈置現場。我們“法具”齊全,我們都堅信並且期待這場有聲有色的模擬審判。審判桌椅、公訴席、法槌、法袍、法警警服等一經準備,各就各位,真就有了法庭的味兒。一切準備就緒,我們都激動地等待着正式審判的開始。

(一)開庭

隨着書記員宣佈法警就位,我們這次的模擬審判正式開始了。大家着裝正式,表情嚴肅,審判長穩定沉着的語速,公訴人追究犯罪將其正法的正氣,代理人爲其當事人脫罪的睿智,被告人身上流露的罪犯氣息,一切如同現實的法庭審判在現。

審判長坐在審判席上鎮定沉穩地主持着審判程序的進行。審查但是人是否到

庭、宣佈案由、覈對當事人身份、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承擔的訴訟義務。

(二)法庭調查

審判長宣佈進入法庭調查階段。然後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對被告人的罪行一一列舉,慨然正氣,請求法院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接着被告人宣讀答辯狀,被告代理律師針鋒相對,據理力爭,請求法院駁回公訴人的無證據請求並對其當事人所認罪刑從輕處罰。宣讀完畢後,審判長詢問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訴書,內容與公訴人宣讀的是否一致。此環節是爲保護被告人的弱勢地位而設,體現了刑事訴訟保障人權。

之後審判長總結爭議焦點。這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因爲焦點是之後法庭審判中質證和法庭辯論的核心問題,公訴雙方將圍繞此焦點展開質證和辯論。公訴雙方對審判長總結的焦點如無異議將進入下一舉證質證環節。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向法庭展示證據、傳問證人、宣讀證人證言等,而後由被告人及其代理人進行質證也可以向證人發問,其次被告人舉證,公訴人質證。對於雙方質證完畢而又無新證據,本訴訟階段便終止。

(三)法庭辯論

公訴雙方在此階段對爭議焦點進行辯論,在審判長的主持下首先由公訴人發言,而後被告人或其辯護律師發言。雙方可以根據案情發表意見也可以互相辯論。

(四)被告人最後陳述

它是審判的必經環節,任何人不得剝奪被告人最後陳述的權利,而且如果被告人有新的證據或關鍵陳述可以導致訴訟程序的倒流。

(五)評議和宣判

合議庭根據法庭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確定雙方提供的

證據、辯護意見採用與否,以及不採用的理由,最後根據證據與法律依法作出判決,可以當庭作出也可以在五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檢察院。

四、心得體會

本次模擬法庭舉辦的非常成功,我們也從中收穫頗多。經過模擬法庭,我們對以往學過的相關知識也有了系統的認知和理解,例如刑法的主從犯、自首、立功、數罪併罰、法定和酌定減輕處罰等,但重點說一下在此次模擬中對程序法刑事訴訟法的體會,從以下幾點論述。

首先,法庭依法查明“楊振雨被砍案”、“翟琳琳被潑硫酸案”均爲王亞磊指使,但無直接證據證明王亞磊是事後主謀,最終王亞磊無罪釋放,這正是刑事訴訟法疑罪從無的體現。在我國“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指導下,以及保障人權的提倡下,對於王亞磊的罪行指控只有另外兩被告人的供述而無其他證據證明,更是沒有一個完整的證據鏈條證明王亞磊的罪刑,所謂孤證不能定罪,這都決定了王亞磊無罪釋放的結局。雖然很多情況下這會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但是防止枉法裁判、保證無辜的人不受追訴、保障人權具有更大的價值。

其次,在法庭辯論過程中,被告代理律師對被告人的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進行了辯護,這是如今我國刑事訴訟辯護制度的一大改革。辯護不僅只針對被告人犯罪與否進行,而且對其所具有的量刑情節進行辯護保護了被告人的利益,有利於罪行相當,而不至於處罰過重。

再次,本案中有三個證人出庭,而且有許多證人證言,但在司法實踐中證人極少出庭,甚至由於懼怕犯罪分子的報復陷害拒絕作證。儘管證人制度在我國法律中規定的比較完善,但是實施起來難度相當大,他並不像我們預想的那樣,而是出現更多新問題,這就是法理論與司法實踐的差距。任何理論不管你預想的多麼周全,不經實踐你都難以發現它的不足。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在此次模擬法庭中擔任法警角色的我對法警的認識和感想。

法警不像審判長那麼高高在上,不像公訴人那樣慷慨陳詞,不想辯護人那樣沉着睿智言辭犀利,也不想被告人那樣成爲審判的中心,但法警也有他螺絲釘一樣的作用。首先法警是維持法庭秩序的重要保障。法警是一種微暴力,震懾大家遵守法庭紀律,“清理”擾亂法庭秩序的人。特別是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各種矛盾衝突加劇,容易發生暴力襲擊等事件,而法警可以及時防治或制止此類事件的發生,防止“再犯罪”的出現。其次法警是法庭審判連續性、程序性的重要保證。法警在審判過程中經審判長傳喚及時引領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到庭,保證法庭審判的連續性,防止出現證人等因沒找到方向而導致審判中斷或是因此不能作證等現象,而且法庭審判具有程序性,證人因爲以上等原因未及時出庭作證會影響到以後的辯論甚至是判決。同時也會因爲其證言的重要性而導致訴訟程序的倒流,增加訴訟成本。最後,法警是維護法庭莊嚴性的重要保證。被告人、證人、被害人等到庭退庭均由法警帶領,而非他們自行出入,體現了法庭的秩序性和嚴肅性,同時法庭中證據資料的傳閱也由法警來執行也體現了此。

由於在此次模擬法庭中擔任法警角色,我也通過各種方式對法警的職責與職權加以瞭解,但發現了一些問題。查找法警的職責與職權卻沒有找到相關的規定,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第十八條僅對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職責與職權作了原則性的規定,即“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職權”。現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職責職權主要是根據1979修改通過的《人民法院組織法》、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下發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若干問題解釋》和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進行明確的,但其職責職權是基於法院內部管理層面上規定的,所以法律授權不明確、不具體,使司法警察面臨一系列問題,如司法警察有警察之名而無其份,權利義務不對等,工作職責等如同“救火打雜”以及其執法權的規定不明確等。明確司法警察的法律地位、作用、職責與職權,優化司法警察的職能設置,規範人員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適合審判工作特點的警務體系,成爲改革司法警務體制的一系列重點和核心問題。希望我國立法部門完善司法警察的相關立法,以便執法部門有法可依更好地執法。

本次模擬法中擔任法警工作,我也由此認識到身體是革命的本錢,以後的生活中也要鍛鍊好身體來做好自己的工作更好的生活。

相信我們每一個人都承諾過這次模擬法庭審判中獲益匪淺,學習了很多,認知了很多,領悟了很多。“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只希望我們這來來往往的人,都能從模擬審判中有所領悟,在以後的學習和工作中受益一生。

第三篇:行政模擬法庭審判報告

行政模擬審判報告

專業:法學

班級:08級3班 姓名:魯海嶺

學號:310812014324

實習時間:12月23號實習地點:河南理工大學指導老師:靳懷宇

行政模擬審判報告

2014年12月23號下午2點半我們政法學院法學08級3班進行了行政模擬審判。我是以第三人的身份參加的。這次模擬審判使我學到了更多的知識。參加這次模擬審判使我學到了許多課堂上學不到的知識。我們的行政訴訟法老師靳懷宇也光臨現場進行觀看和指導!給我們以極大的鼓舞。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熟悉行政案件審判的程序,瞭解行政案件中審判組的成員及其職責,熟悉訴訟代理人的訴訟權利。

2、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3、我們專業組織這次模擬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讓我們瞭解法院行政審判制度。通過了解並參與行政訴的審理過程,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法規如《行政訴訟法》等。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加深我們對理論知識的記憶,使我們的理論知識能更好的和實踐相結合。模擬法庭一開始就受到我們學生的重視和,知道老師們給參與此次模擬法庭的同學們也提供很多幫助以及指導。增強了我們們的自信心。

二、實習內容

模擬案件的案由:原告王洋、王青霞、王慶堂、王元通訴被告舟山市房地產管理處要求履行房屋產權登記法定職責一案,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原告王洋、王青霞、第三人鄭翠娣、鄭紅娣及原告王洋、王青霞、王慶堂的委託代理人楊海燕,原告王元通和第三人王秀月委託代理人朱永華、被告舟山市房地產管理處委託代理俞全虎、第三人鄭阿忠委託代理人劉冰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院現已審理終結。

四原告訴稱,原告的祖父王賢福通過典當取得了舟山市定海區原北門左城腳15號陳秋法的房屋五間,1964年該房屋被國家經租,1987年退還定海原泉大內弄84號房屋五間,面積139.64平方米。原告多次要求被告確認該經租退還房屋的產權,但被告至今沒有回覆。因此,要求被告對國家退還的定海原泉大內弄84號五間經租房屋予以確權登記。

訴訟請求:請求舟山市房地產管理處要求履行房屋產權登記法定職責,確認舟山市海原泉大內弄84號房屋產權。原告提出多達十五條證據。

開庭審理的過程:

1、書記員到庭做好開庭前的準備工作後,宣佈法庭規則和法庭紀律,待法官入庭,宣佈庭前準備工作情況,覈對確認訴訟參加人的身份,再宣佈開庭,宣告案名、案由、審理程序、和方式,介紹審判人員,告知訴訟權利義務並徵詢申請回避意見,宣告庭審的階段。

2、法庭調查階段。原告代理人宣讀起訴狀即陳述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被告代理人宣讀答辯狀即陳述訴訟主張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後,法庭就案件的事實問題,按先原告後被告的順序向當事人發問,針對當事人的答問程序,法庭依法徵詢裏對方當事人的質證意見。法庭認爲再行組織當事人陳述已無實際必要,經作必要說明後,直接進行歸納小結,即包括本案的訴訟請求,本案沒有爭議的事實,本案訴訟爭議的焦點以及法庭進一步調查的範圍。本案當庭舉證質證過程以一舉一質的方式進行。首先由原告舉證,共五組證據,原告每舉出一組證據,被告即提出質證意見,對於舉出的證據,合議庭當庭認證並宣佈認證結論,被告舉證過程採取同樣的方式進行。最後法庭根據案件審理的需要,給當事人相互發問的機會。

3、法庭辯論階段。包括對等辯論和相互辯論,前者是由當事人針對案件事實和如何適用法律各自陳述意見。本案順序:原告代理人發言;被告代理人發言;按上述次序相互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後審判長按原告、被告的順序,分別徵詢各方的最後意見。

4、當事人做完最後陳述,審判長征詢當事人是否願意調解。本案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經過合議庭評議後審判長宣判。

對模擬審判中的總結:

1、第三人有意見不用站起來說,第三人不瞭解。2、徵詢代理人意見應該逐一詢問。3、應該對庭審的焦點進行歸納。4、原告行使證據權利應該打印證據清單和目錄。5、審判長敲錘時大家應該看並保持安靜。6、質證階段自由辯論階段應該圍繞辯論焦點進行辯論。7、可不必選擇當庭宣判,選擇擇期宣判。參與人數衆多老師很滿意。8、大家在審判過程中說話聲音不夠大,沒話筒,大家聽的不太清楚。

三、實習的心得體會

此次模擬審判我作爲第三人出庭參加訴訟。《行政訴訟法》第27條規定:“同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爲有利害關係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爲第三人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這是行政訴訟中第三人制度的規定。在大部分時間,我只是聽他們在說,我要說的內容很少。我同意原告的起訴內容,同意原告的主張。我所起的作用不大,我只是四個第三人中的一個,而且幾個還有原告。雖然我起的作用不大,但我在模擬審判中對庭審過程有了更多瞭解。把課本中的理論知識從理論上升到了實踐。作爲第三人我第一次作爲原告,進行了“民告官”。此次民告官還獲得了勝利。作爲第三人,我要做的主要是幫助原告進行訴訟。我認真的履行着我的第三人職責,積極地爲原告辯護。第三人也是很有意思的。我感覺自己做得還行。

實習使我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作爲一名法學學生單單學習書本上的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單單學習理論知識是紙上談兵。這次認識實習給我們一次認識自己所學知識在實際當中運用的情況。進一步瞭解未來的工作方向,認識到自己的不足之處,找到差距所在,通過認識實習,發現理論知識應當聯繫實際,並將知識運用到實際當中去,只有這樣才能實現自己的理想,因爲作爲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應當將其所學充分合理的運用到實際工作當中去,沒有良好的理論基礎是不行的,同時沒有良好的實際經驗更是不行的。所以,只有把握好現在的學習時間,努力學習理論知識,不斷鍛鍊自己各方面的實際能力,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適應以後的工作;學習法律知識是一個需要自己不斷學習,不斷提高的過程,是一個漫長的學習生涯。學習法律需要不斷提高自己個方面的能力不僅僅是法律知識,往往在實際工作當中,其他能力的要求也是很關鍵的,只有各方面的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學習法律應當不斷提高自己不斷完善自己的理論知識,適應法律的要求,不斷提高,不斷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相關的司法解釋,瞭解其中的含義,深刻地瞭解法律要求的內涵,不斷提高自己個方面的能力,找到每一個案件背後的各項證據的實際要求,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相關科目的瞭解,不斷深入地來了解各項證據的要求,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要想做好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不但要有紮實的理論基礎,良好的法律實際經驗,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德,良好的道德品德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備的要求。只有擁有良好的道德品質,良好的人格作爲保證,才能更好的應用法律,真正的做到爲民服務,維護其合法的權利。我也發現很多不足之處,覺得自己的法律理論知識儲備有限,對知識的理解和把握還不夠深刻,知識基本停留在表面,不能很好的應用到實際案件當中去,需要不斷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養。學習法律的相關知識,加強對法條的理解和掌握,不斷聯繫實際,加強學習與應用,更好的適應法律專業學習的要求。

第四篇:模擬審判

1、 獨任庭適用範圍:基層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案件;基層法院

及其派出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第一審簡單民商事案件;使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除選民資格案件或者其他重大嫌疑案件由合議庭審判。

2、 合議庭的組成:基層、中級一審法院,有審判員或和人民陪審員3人;高、

最高一審法院,3至7;中級上上訴抗訴,審判員3至5;最高、高死刑死緩覈准,審判員3。

3、 審判委員會與合議庭:前由院長提請本級人大常委會任免,成員相對穩定,

後由院長或庭長指定或經選任擔任,相對臨時;前每個法院設一個,由院長主持且成員必須是本院審判員,後者每個審判庭可有多個根據需要組成,且包括陪審員;前不直接開庭審理,判決書上仍由合議庭成員簽署,以合議庭名義發佈,且前者對案件的決定後者必須執行。

4、 律師執業條件:律師資格與律師職務分離制度。專職律師、兼職律師。

5、 民事訴訟當事人並不必然都與案件具有實體上的利害關係,也並不必然要求

爲維護自己的權益進行訴訟。

6、 證人與鑑定人:感知證據、意見證據;不可替代性;前不存在迴避問題;傳

喚作證只能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後者可由法院職權委託鑑定;前拒不到庭無正當理由,必要時採取拘傳,後不適用於拘傳只能更換;

7、 不到庭:民訴中被告無正由不庭可缺席審理或拘傳,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不影響審理;刑訴中被害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不影響開庭的可開庭審理;刑自訴人兩次或中途未經許可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8、 法庭調解:民事訴訟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民事部分,告訴才處理,被害人

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自訴案件,可調解;行政案件、刑事公訴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證據證明但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的刑事自訴案件,不適用調解;

9、 民事案件的起訴受理:判決裁定已生效但當事人有起訴的按申訴處理但法院

准許撤訴的除外;判決不準離婚與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及理由,原告在6個月又起訴的,不予受理;民訴舉證“隨時提出主義”期限可由法院指定不少於30天,或當事人協商經法院認可;民訴判決上訴15,裁定10;民訴調解貫穿審判始終,二審也行;

10、

11、 目前我國三大訴訟法中,只有行政訴訟法規定了書面審理方式; 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請求抗訴權,但無上訴權,且只能

請求檢察院對一審判決抗訴,一審裁定不能;不服判決上抗訴10,後5;

第五篇:行政模擬審判觀後感

雲南民族大學

行政模擬審判觀後感

本學期我們開設了行政模擬審判這門課程,爲了讓我們能更好的把所學到的理論知識與實踐結合起來,課程中結合相關案例,並從實體和程序上,按照行政審判的要求,意在感知和了解理論知識在現實中的具體運用。在課堂中,我們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在這次行政模擬審判中,我作爲一名旁聽人員,深深地感受到了整個法庭莊重、嚴肅的氛圍,從開庭到宣判結束,每個細節都與理論知識息息相關,都能深深地感受到參與者對實體以及程序把握的重要性,作爲旁聽者,我談談對本次行政模擬審判的親身感受,以及對這門課程的幾點建議。

一、本次模擬審判在程序上與實體上的亮點

(一)縱觀整個模擬審判,在程序上做得比較好的有以下幾點:

首先,開庭前書記員查明瞭到庭訴訟參加人的身份,並確認了當事人是否到庭,然後宣佈了法庭紀律,準備工作就緒,書記員宣佈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等合議庭成員入庭就坐後,書記員向審判長報告庭審準備工作情況,並告知審判長庭前準備已就緒,在程序上這點是做得比較好的。

其次,開庭後審判長隨即覈對了原被告的身份,及其代理人身份、代理權限,並宣佈了庭審人員的名單,告知了原被告有申請回避的權利,隨後在證據的調查和辯論階段,在程序上都還是把握的比較好。

(二)在實體方面做得比較好的幾點:在法庭舉證質證過程中,被告爲證明自己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爲合法,出示了由測速儀拍攝出來的原告駕車超速的照片,原告質證認爲該照片存在疑點,因爲照片上顯示原告駕車超速的路段不存在,因此該照片爲人工合成,並對該照片的合法性、客觀性提出了自己的質證意見,認爲該證據不能作爲本案的定案依據,在這點上原告在實體上抓住了核心,做得比較好。

在辯論中原告方始終堅持自己的這一觀點,還提出了被告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爲時並沒有聽取原告的申辯,據此,根據中和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被告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爲不成立,在這一實體上也是做得很好的。

二、本次模擬審判程序與實體上的缺陷

(一)本次模擬審判在程序上做得不足的有幾點:首先,在開庭前書記員沒 1

有查明是否有證人出庭以及證人的身份,沒有查明有關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等書面材料的收悉情況,在準備工作就緒後也沒有將相關訴訟參與人的名單遞交給審判長,這是程序上的不足之處。

其次,開庭後,審判長再覈對訴訟參與人信息的時候,沒有分別詢問相關當事人的各項信息,只是籠統的讓訴訟參與人說自己的情況,這導致相關訴訟參與人說漏了很多重要的信息,例如籍貫等等;這也是程序上的不足之處。

再次,審判長告知訴訟參與人有申請回避的權利後,並沒有分別詢問原被告雙方,也是籠統的問大家是否手申請回避,這也是程序上 的不足。

再再次,就是當證人出庭後,沒有告知證人作證的相關權利義務,也沒有讓證人籤保證書,就直接讓證人在法庭上作證,這也是程序上的不足之處。

最後,法庭告知雙方可以申請調解的權利,應當先詢問原告是否同意調解,然後再詢問被告是否同意調解,然而在本次審判中,還沒有詢問原告是否同意調解,被告就搶先說不同意調解。這也是程序上的不足。

(二)本次模擬審判在實體上做得不足的有幾點:首先,作爲被告要證明自己之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爲合法,必須做到舉證充分,說明作出具體行政行爲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以及相應的處罰程序,是否聽取了當事人的申辯等等,然而在法庭上被告並沒有充分的出示相應證據,僅僅出示了一張所謂測速儀拍攝出來的照片,也不能很好的證明照片的合法性和客觀性。

其次,在法庭調查結束後,審判庭應當根據調查的結果,歸納原被告雙方爭議的焦點,引導雙方圍繞爭議焦點展開辯論,然而在本次中,審判庭沒有很好的把握雙方的爭議焦點,這也是在實體上的不足。

再次,雙方陳述完畢後,調解未成,經過法庭的評議後,審判長對本次審判進行宣判,審判長只是直接宣判了判決結果,沒有對證據的採納與否,以及在庭審過程中雙方的意見採納意見作出說明。這也是實體上的不足之處。

三、今後如何開展此類模擬教學的建議

通過一個學期的學習,我認爲開設行政模擬審判這門課程是非常重要的,在這裏我談談對這門課程的幾點建議

首先,由於這門課是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所以我認爲上這門課應該多組織幾次模擬審判,讓跟多的同學都能夠參加到模擬審判的角色中來,這樣容易發現自

己的不足,不斷汲取經驗,相互的學習中取長補短。

其次,在每次模擬審判後都讓同學們寫觀後感或者親身感受,寫出做得出色的以及存在的缺陷,然後老師再來對此次模擬審判做出點評,這樣的效果可能更好。

再次,在模擬審判結束後,可以讓同學們把所有的準備材料彙集起來,然後對所有相關法律文書存在的問題進行解說,這樣通過模擬審判的觀摩,我們可以更加規範地寫作法律文書。

綜上所述,通過對此次模擬的觀看以及相關問題的思考,讓我學到了很多知識,現實的操作需要理論知識的支撐,然而只懂得理論知識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如何把理論知識運用到現實中去,如何判斷具體行政行爲,它成立的要素,以及舉證責任的歸責原則,負有舉證責任一方不能證明時,由哪方來承擔這個不利後果,在今後的學習中我會更加關注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的每個細節,取長補短,不斷完善自己,成爲一個合格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