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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徵文(精品多篇)

徵文稿2.25W

法制徵文(精品多篇)

法制徵文 篇一

今天,我從書上看到了《別讓人民幣再受傷害》這篇文章,文章中的一元紙幣是這樣描述自己的遭遇的:早晨還在錢包裏做夢呢,迷迷糊糊中我和幾個同伴被放到了一隻胖乎乎的小手上。哎呀……你那麼大勁幹嘛呀?我都快被捏碎了!我不停地掙扎,拼命地叫喊,可憐我整潔的衣服一下就變得皺巴巴的啦!漸漸地小主人的腳步放慢了,我知道出去的機會來了,我急切挪動我那“嬌貴”的身軀,希望小主人能把我遞出去,可是小主人好像沒看見似的,抽去了我的好朋友,它們一張張被遞出去了,有的進入了豆漿老闆的口袋,有的到了賣糠人的手中,有的進入了玩具店的錢盒裏……

唯獨我,仍舊被我的主人緊緊攥在他那逐漸變髒的手中,不知過了多久,小主人鬆開了手,我扭曲的身軀逐漸被展開,一陣悉索聲之後我舒展的眉頭馬上又皺起來了,哎呀!疼!我的臉上被主人用圓珠筆寫出了“帥哥的飛機”,轉瞬間我被他折成了一架飛機,在他的歡呼聲中無奈地上下飛舞起來……終於他累了,我被他丟進了他的書包,天啦!橡皮泥、卡片、彈珠、彩色筆都擠在一塊呢!倒黴的我呀,在小主人的書包裏經過一天的“磨練”,已經變得面目全非,看着自己潢身的傷痛,我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默默祈禱這位“帥哥“能儘快把我送到好心人手上……

看了這篇文章,我的臉微微有點發燙。回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把外婆給我的一張紅色的百元鈔票折成一艘輪船,讓它在湖裏航行,把它搞得渾身溼漉漉的,然後把它撈上來曬乾……

我又看了其他的書懂得了,人民幣是“國家名片”,自覺愛護人民幣,維護人民幣的尊嚴,是每個公民的責任和義務。每年5月15日至6月14日是保護人民幣宣傳月。我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法制徵文 篇二

說起法制,大家常常會從身邊看到一些事情,比如:有人闖紅燈、有人翻欄杆、有人連綠燈亮了、車子走了他還在過他的馬路等等,看我一說就是幾個,可見人們太不遵守交通規則和法律的秩序了。所以人們也都要遵守規則,如果有人不遵守法律的話,將會受到法律的懲罰,法律是人民的“公正人”人們一但發現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爲,就會及時控告,法律將會還人公道。所以,人們都必須遵守法律的規章制度

我還曾經從報紙裏看過很多車禍,絕大部分都是因爲人們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原因,起碼有80% 就說前段時間發生在龍崗一箇中巴司機撞倒交警叔叔劉鑫的事兒,這就是因爲那個中巴司機違反交通規則,沒有法律意識,爲了逃避警察的檢查而造成的嚴重事故。他最終還是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假如這個中巴司機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造成這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了。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誰,違反了法律法規就是要受到懲罰的。沒有法律法規的約束,人們的工作、生活將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法制徵文 篇三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離不開“法”。法可以使人不幹蠢事;使幹了蠢事的人接受教育,吸取教訓,從此不幹蠢事;可有了法,有些人還是會幹害人害己的事。

就象酒後開車,有一天上有3個人去親戚家裏喝喜酒,他知道開車不能喝酒的,可因爲自己太高興了,忘記了有這回事,就和自己一同去的好友痛痛快快的喝了一場,在當天晚上大約9點多點的時候,客人都送走了,他們3個人也就回去了,當他們的車開到一座大橋下面的時候,不知道怎麼了,司機感到頭暈,就晃了晃幾下,這不晃不要緊,可這一晃卻沒看清楚前面的路,只聽見砰的一聲,車頭就撞到了橋墩的一根柱子上面去了,這喝酒傷身,如果又撞到了人,不就是害人害己嗎?

闖紅燈也是一樣。在一天中午,一個小孩子要去商店去買東西,他等了一會兒燈還沒有變綠,可他又想馬上去買東西,這怎麼辦呢?他就不管紅燈還是綠燈,就衝了過去,他正好走到一半的時候,喇叭發出震耳欲聾的“滴滴滴”聲可這小孩子見有輛車開了過來,就被嚇的手忙腳亂,他的腦子裏面只有一個念頭,就是趕緊跑過去,可還沒等他開始跑,車子就撞了上來,闖紅燈事雖然小,可萬一正好有車過來就是大事了!

大家行動起來,遵守法律,這樣我們的明天才會多一份快樂,少一份悲傷,我們的明天才會更加的美好,更加多姿多彩!

法制徵文 篇四

人一生下來就開始受法律的保護,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法律好比一艘在大海中航行的船。在船上任何行動是自由的。但超過這個船的底線,就要落入水中——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慈祥的,他公平公正,使受害者恢復名譽,使我們受到關懷和愛護;法律是嚴厲的,超過他的範圍所作的事是不允許的,凡是社會主義道德所譴責的行爲,他絲毫不留情的予以嚴厲的懲罰。法律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爲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爲。

我們還是一名手無寸鐵的學生,正處於長身體、長智力的時候,各個方面還未成熟,缺乏自我保護能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是爲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的一片沃土,在這片沃土上,孕育着優良的種子,哺育着嫩綠的幼苗,保護着還未長高的大樹……未成年保護法是國家專門爲未滿十八週歲的兒童制定的一項法律。定這個法,就是要讓父母不重男輕女,不虐待孩子,不遺棄或體罰孩子。所以,我們從小要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前不久,我聽說了一件引人注目的案例:有一位六年級的大哥哥叫小力,在學校是個笨鳥先飛的差生,他媽媽望子成龍心切,經常對他責罵,體罰。他身上常常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可他的媽媽卻毫不在乎。最後,他忍受不了媽媽的體罰與責罵,起訴了他的媽媽,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法官。經過法院的審理,小力的媽媽被罰了幾千元款。從此,他的媽媽再也不敢體罰他了,他過上了幸福的日子。而且,他那本來“兇惡”的媽媽也變得溫柔可親了。從這個案例中可見,它——《未成年人保護法》就像一位保護神,時時刻刻保護着風中雨中的一棵棵幼苗,竭力使它們成長爲一棵棵蒼翠的大樹。

作爲一名國小生,要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法的小公民。老師們、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爲創造安定、和諧的法制社會共同努力吧!

法制徵文 篇五

在學校裏,我們除了每天學習文化知識外,還要和同學們相互溝通、互相相處,在相處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一些特殊情況,我們應該學會自我保護,增強法律知識。在我們同學身邊經常會出現一些異常的事情,比如:盜竊罪。有一次,我帶了十張A4紙,我和朋友一起下樓吃飯,等我吃完飯再上樓就發現我的A4紙不見了,這種現象在大家身邊會經常發生,有丟筆的,有丟本的,有丟錢的……這種現象反映了在學校裏存在偷盜的行爲,小偷小摸,雖然東西不值錢,但是這樣會發展成大偷大摸,在學校里老師會批評教育的,但是一旦走向社會,這就觸犯了法律,就會構成偷竊罪。

還有傷害罪,學校是一個大的家庭,我們都是這個大家庭裏的兄弟姐妹,我們應該和諧相處,但是,卻有一些同學因爲一件小事而大動干戈,輕者擦傷蹭破一點皮兒,這還不算嚴重的,但是加入你一不小心失手打傷了別人,你到時候不僅需要把傷者送到醫院救治,還要花錢賠償人家。我們現在還小,不會出大事情的,學校也會教育我們的,但是一旦走向社會,就可能會造成傷害罪。

最後我在這裏呼籲大家,法律知識非常重要,希望學校能夠長期開法律所知識講座,也希望我們學校能把他作爲長期的一個教育,讓同學們學會自我保護意識,弘揚法律知識。創建和諧校園,爲了我們今天能更好的學習,爲了我們明天能夠健康的走向社會,我們學校應當把法律知識課作爲我們必修的課。

法制徵文 篇六

4月29日的下午,我校在操場上舉辦了一場生動的`法制教育報告會,聽後使我受益匪淺。

首先是馬主任講的其中一個事例是這樣的。有個男孩逃課是家常便飯,屢勸不改,之後索性輟學了。又結交了一些不務正業的街頭小混混,整日遊手好閒,從家裏拿錢消費。其母只好託親戚給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領情,仍舊貓在家裏,並從花鳥市場買了一隻兔子回來,整天窩在家裏,想寶貝似的照顧它,母親沒有給他好臉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見籠裏的兔子死了,他淚流不止而且以爲是他母親蓄意殺害的。他心裏埋下了仇恨的種子,決定爲兔子報仇。那晚他母親下夜班回來,他殘忍的將她殺害,並拋屍山野。

他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殺害這是天地不容。

馬警官從衆多方面深入淺出地講解了我們不就應做的事,告誡我們要“好習慣,早養成。”

我們要從小樹立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守法,在學校裏,做一個好學生,在家庭裏,做一個好子女,在社會上,做一個的好公民。我們要慎重交友,無論身處何時何地都不忘父母對我們的恩情。

消防叔叔告訴我們遇到火災時如何逃生。首先,不能驚慌,要打消防電話“119”,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彎腰逃生,逃生時不能乘坐電梯,不能貪戀家中財物而不逃生……

生活中處處存在危險,只要我們懂得法制知識,就會更加安全。這次法制教育報告會讓我終身難忘。

法制徵文 篇七

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是祖國未來的希望。國家十分關注我們的成長。這些年,黨一直在加強對我們的法制教育。在法制的藍天下我們從一羣羽毛未豐滿的小鳥,逐漸轉換成一羣正準備騰飛的雄鷹。

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青少年的法律素質如何,關係到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的進程。所以,我們必須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與法律同行。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從小事做起。例如,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 有的同學因發生了糾紛,而引起了打架鬥毆,有意傷害他人,這明顯是不對的,這樣一來,不僅會受傷,受老師父母的批評,還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以上的例子,足以看出那些人的道德觀念是多麼落後。黨中央就此採取了相應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理》第二十二條第一項:“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的罰款或警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這小小的事例告許我們一:要講文明,懂禮貌,團結同學。二:同學之間有矛盾要找老師或家長解決,不能互相動手打人,不能欺負小同學。

我是一位遵紀守法的學生。其中離不開家長和學校的教導。學校經常開展法制教育課。我從中學會了不少,知道什麼是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學會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對周圍的事物……老師也經常提醒我們,要我們時刻遵守學校、社會制度。在家,只要我一犯錯,父母就會立刻指出來,教育我們怎樣纔是正確的,下次如何避免……在這種環境下,我漸漸地懂事了許多,時刻銘記老師家長的話,用法律來約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錯誤。

正確做到與法律同行,通過有針對性地對青少年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有利於不斷提高廣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幫助青少年學法、懂法、守法和用法,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人生在世,法律二字。人人學法,家庭幸福,社會安定,國家的發展日益前進,朋友們你們是否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

請你意識到它的重要性吧!因爲只有你意識到了,你才能理解老師們“苦口婆心”地講法律的原因,法律要行動來奠基,教育來澆灌,自覺來支持。讓我們在法律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成爲二十一世紀的棟樑之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