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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紀守法從我做起作文(精品多篇)

遵紀守法從我做起作文(精品多篇)

遵紀守法的作文 篇一

國無法不治,民無治不立。一個社會,如果沒有法律法規,必然會雜亂無章。如果每個人都遵紀守法,社會井然有序,人民就會幸福安康,國家就會繁榮昌盛。

“紅燈停,綠燈行,黃燈等一等。”這是連幼兒園小朋友都會背的交通規則,人們也懂得“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道理。可有的司機卻爲了上班趕時間,違反了交通規則,造成了嚴重的交通故事的發生。消防通道是綠色通道,應急車道,也是生命通道。在北京,一輛小轎車爲了快速地開過高速公路,佔用了應急車道,讓消防車的到達慢了五分種,使傷員未能得到及時的救治,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可見,這些漠視交通規則的人對社會的危害是多麼的大啊!

有一次在馬路上,我看見一位小弟弟隨地吐了一塊口香糖,我連忙走過去,說“弟弟,不能隨地吐東西哦!這樣會污染環境,影響不好哦!”弟弟聽了我的話的後,不好意思的用紙巾把地上的口香糖撿起來,扔進垃圾桶,並隨口說了聲“謝謝姐姐”。愛護環境,人人有責,弟弟的一聲謝謝,讓我很有成就感,正能量滿滿。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做爲一名學生,我們平時應該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課堂紀律;上課要認真聽講,積極思考,認真做好值日工作,保持教室、校園整潔;愛護公共物品,不在課桌椅、牆上亂塗亂畫,遵守校園裏的“小規矩”,就是爲遵守社會的“大規矩”作準備,所以我要爭取做一名合格、有素養、愛學習的好學生,爲學弟學妹樹立好榜樣,因爲遵紀守法,從我做起!

遵紀守法作文500字 篇二

上週三,我們班邀請好朋友張博雅的爸爸來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和安全防範課,張大警官就像一個法律百寶箱,給我們一鍵開啓了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法律法規和罪責大門,讓我們受益匪淺。

“無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中有各種各樣的法律法規,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班有班責。國法《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如果把其他法律比作樹葉的話,《憲法》就是樹幹,如果把其他法律比作小船的話,《憲法》就是船槳。我們的家庭有自己的規範,需要家庭成員共同遵守。我們的班級有自己的規章制度,是我們大家仔細討論並制定的,我們都需要好好遵守執行。

有些同學常說:“小錯不斷,大錯不犯”。張大警官給我們分析各種違法犯罪行爲的出現的原因,大都經歷了由貪圖小利益、偷拿小東西等小錯、小毛病,演變爲不良的行爲,由不良行爲發展到違法犯罪的過程。所以我們國小生一定要防微杜漸,堅決克服諸如愛佔小便宜的小毛病,堅決抵制不良思想的侵蝕,在心靈上築起預防犯罪的防線,讓違法犯罪遠離每一個人。

張大警官提醒我們生活中有很多危險和壞人,不要把自己的照片和信息透露給別人,以防被壞人利用。張大警官還提醒我們,被衣服遮住的地方是別人不能碰的,要保護好自己的身體。

張大警官耐心指導和生動有趣的課程讓我們很受啓發,好像他的大肚子裏藏着形形色色的案發現場,我真想去裏面旅行學習,爭做知法、守法的國小生。

遵紀守法作文600字 篇三

隨着人類社會的不斷進步發展,法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一個國家的法律體制完善與否也日益成爲衡量這個國家現代化程度高低的標誌。我國法律法規也日趨完善,只要留意不難發現我們身邊無處不存在法律的氣息。、、、……現代社會是一個法制社會,作爲一名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守法。

然而,根據有關數據表明:我國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長趨勢,可見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制觀念對我們來說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青少年違法犯罪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識淡薄、受社會不良習氣的影響。比如在社會不講社會公德,惹事生非、打架鬥毆、偷竊敲詐。在學校不遵守中學生守則、違反校紀校規。這些青少年學生雖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爲是的,但他們無法真心地體會到事態的嚴重性。

因此校園中違紀的現象屢見不鮮。有的同學認爲違紀與違法是兩碼事,違反校規校紀大不了被老師批評,沒什麼大不了的,殊不知習慣成自然,違紀就會逐步成違法,以後到社會就有可能作爲法的事。有的同學認爲如今是追求個性化的社會,如果被學校這個規那個矩束縛,不利於自己發展,作了違紀的事才能體現自己的瀟灑,但是,設想一下,如果學校沒有了校規校紀,那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如何保障?一個從小沒有的意識與習慣的人,長大了很難說他能成爲一個守法的公民。

是一種被人們公認的美德。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校有校紀,遵紀是守法的基礎,青少年時代是處在長身體、長知識的,我們青少年學生要認真學習、遵守校紀校規,,,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自強、自尊、自重、自愛,爭當一個文明的新時代青少年。

遵紀守法作文400字 篇四

作爲一名國小生,最基本的就是要學會遵章守法。無論在哪裏,遵章守法,我們永遠離不開它。

人們常說,紅燈停,綠燈行,但又有多少人做到了呢?馬路邊亮起了紅燈,可行人還只往前衝。不止這樣,有些人還邊走邊玩,雖然很少釀成慘禍,但是,這樣過馬路,危險會隨時伴隨着你!

“酒後駕車觸犯法規,疲勞駕駛觸目驚心”。馬路旁的欄杆上,常常能看見這樣的標語,可是,有些司機卻還是觸犯法則。有的人疲勞駕駛,有的人酒後駕車,而這些事情的結局,往往是一樁又一樁的慘禍。下面我就舉個例子給大家證明一下吧!

11月20日中午,一名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在學校假日活動後,由父親從學校用摩托車接其回家。在途中與一輛電瓶車發生碰撞,父子倆不幸死於這場車禍。

但是,血的教訓並未能讓部分家長覺醒。5月1日起施行的第五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摩托車後坐不得乘坐未滿12週歲的未成年人”。然而在道路上,仍然能看見有許多市民“知法犯法”,特別是學校上下課的高峯期,家長用摩托車搭載未滿12週歲兒童的現象時有發生。

同學們,我們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不會重來。所以,從現在開始,遵章守法。爲了不讓我們脆弱的生命遭到破壞,遵章守法,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