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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培訓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生產培訓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篇一

一、認真做好重大節日、安全生產宣傳月、專項整治活動及特 殊時期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二、宣傳活動要做到豐富多彩,充分利用新聞媒體、板報、專 欄、標語、資料等形式開展。

三、按年度計劃完成對各級安監員的培訓任務。

四、每月召開一次安全例會,以會代訓,對安全監管人員進行培訓。

五、按時參加並完成上級有關職能部門組織的培訓和學習任 務。

六、學習期間安監人員要認真做好筆記,並結合工作實際,每 月向安委會交一份學習體會(心得)。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二

1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管理,提高綜合安全管理能力,及時溝通公司各方面的安全信息,分析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措施,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搞好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結合公司安全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對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安委會定期召開的安全生產會議進行管理。

3編制依據和術語

3.1編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第70號)第19條3.2術語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是由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總結本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部署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的會議。每次會議需要有專門的議題,並形成會議紀要。

4職責

(1)安委會是綜合協調公司安全工作的議事機構,負責研究、協調安全管理工作。

(2)安委會會議至少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安委會會議原則上全體成員都應參加,因故不能參

加的,應向會議主持人請假。

(3)參會人員的職責:認真貫徹“預防爲主、安全第一、綜合治理”的安全方針;組織學習上級有關安全管理的`文件;研究本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工作任務;協調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安全管理思想。會議討論議定的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事項,各成員應認真組織貫徹落實。

(4)安委會辦公室負責安委會會議的籌備工作,負責向安委會成員通知會議時間、會議地點,收集需安委會集體討論的議題機構,負責草擬安委會會議紀要,負責督辦安委會議定的事項。

5詳細規定

5.1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

5.1.1召開時間及主持人公司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每季度一次,全年不可少於4次。遇有重大安全任務或特殊情況,由安委會辦公室提請公司法人代表同意臨時召開。時間原則上安排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下旬,並提前三天通知參會人員。會議由安委會主任或受委託的副主任主持。

5.1.2參加會議人員

(1)會議組成人員:安委會主任、副主任、成員;

(2)邀請參會人員:根據會議議程需要,公司領導班子全體成員、各有關部門、重要崗位人員等。

5.1.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和學習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區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管理的工作要求和有關領導關於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2)通報本地區、本行業的安全情況,分析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的辦法和對策,提出下階段的安全工作目標。

(3)分析本公司的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生產領域的典型事故,查找事故原因,舉一反三,研究防範措施。

(4)分析、佈置、督促、檢查公司防範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審定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5)聽取有關成員報告上一次安委會會議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篇三

爲全面提高廣大企業職工、羣衆的安全素質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強依法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狀況穩定,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認識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加強安全培訓工作,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方針,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增強企業職工和廣大人民羣衆的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保障安全生產的重要途徑。因此,要把安全宣傳教育培訓作爲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和緊迫的戰略任務,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抓出成效。

二、確立堅持以人爲本,依法培訓;統一管理,部門負責;突出重點,全員培訓;落實責任,依法監督的基本原則。

三、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由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統一組織部署在全廠範圍內開展工作,各職能部門相互協調配合,利用各種宣傳方式,大力宣傳國家安全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識。

四、宣傳教育工作必須在每年的重大節假日,在各部門、車間、班組利用懸掛宣傳橫額,張貼標語,派發宣傳單張等方法大張旗鼓開展宣傳教育工作,營造安全生產氛圍,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五、每年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在職工、羣衆中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安全生產工作的先進典型和經驗,開展事故案例講解,提高廣大職工的安全生產觀念和認識。

六、定期開展各類特種作業人員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培訓,註冊安全主任管理工作培訓,企業法人代表和廠長、經理培訓等,通過開展培訓,提高企業的安全管理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逐步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訓檔案建設,規範安全管理行爲。在企業內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識教育工作和安全例會制度,落實管理人員和生產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即廠、車間、班組)。使企業內部時時刻刻警鐘長鳴,安全意識提高。

八、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對重大危險源、重點部位、易燃易爆高危場所開展消防滅火培訓演練,教育企業員工懂得防火、滅火知識,熟練安全操作技能。

九、對沒有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包括生產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員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安全宣傳的,必須強制責成整改,落實教育工作。

章 安全培訓的內容及要求 篇四

第九條三級安全培訓

(一)新職工上崗前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二)廠級培訓由主管經理負責,安全科組織實施;車間級安全培訓由車間負責人組織實施;班組級安全培訓由班組長組織實施。

(三)新工人進入單位後,綜合管理科對其本人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證明、職工醫院體檢合格證明、特種作業操作證等進行一一覈實,手續齊全後,方可安排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

(四)綜合管理科對新工人發放“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責任單位逐級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建檔,並填寫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卡片於三級安全培訓結束後一週歸入新職工本人檔案。無上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者,下一級不得進行本級安全培訓。

(五)實習、代培人員的安全教育只填寫安全培訓(教育)臺帳,不建立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卡片。

第十條三級安全培訓的內容分別爲

(一)廠級安全教育培訓

(1)安全生產的基本法律、法規及相關內容。

(2)職工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和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3)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4)單位概況、生產工藝流程、設備狀況、設備維護檢修特點和安全生產基本情況。

(5)單位危險區域、特殊作業活動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6)本單位歷年發生的工傷事故案例。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二)車間級安全培訓

(1)生產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2)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

(3)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處理。

(5)安全設備設施、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6)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

(7)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安全事項。

(8)有關事故案例等。

(9)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班組級安全培訓

(1)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2)班組作業環境狀況,所轄設備性能特點、安全裝置、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檢修作業防護措施等。

(3)崗位工作之間銜接配合及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4)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確使用方法。

(5)崗位事故應急處置技能。

(四)培訓要求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1)新入廠職工安全培訓的時間:廠級、車間級不少於8學時,班組級不少於56學時,合計不少於7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少於20學時。

(2)新入廠職工通過三級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考試成績爲:廠級、車間級安全考試90分爲合格,班組級安全考試100分爲合格。

(3)職工跨廠調動,必須進行相應的三級培訓;職工廠內調動,必須進行相應的二級(車間級、班組級)培訓;具體實施辦法和內容與新職工安全培訓相同。

(4)職工休假滿7個工作日不滿一個月者,返崗時必須經過班組級復工安全教育(不少於2學時),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職工休假一個月以上,返崗時必須經過車間級、班組級復工安全教育(分別不少於4學時),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5)凡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有關人員上崗前應進行廠級安全培訓,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學時。

(6)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進行生產的單位,必須進行職工崗前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第十一條班組在每天班前要對職工進行安全動態培訓教育。培訓內容:

(一)當天生產或檢修任務的特點。

(二)作業條件危險因素與防範事故的辦法。

(三)上一班曾經發生的違章行爲其糾正和處理辦法。

(四)提醒班內每個人當班應該注意的事情。

(五)提醒佩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六)提醒職工吸取企業內已發生傷亡事故的。教訓及本班預防類似事故的對策。

(七)學習(抽考)安全生產規程、安全生產職責。

第十二條班組於每週一組織安全活動,活動時間不少於1小時。班組安全活動的主要內容

(一)學習討論上級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規定;學習相關的安全雜誌、週刊、材料等。

(二)總結上週班組安全工作情況,安排本週安全日常工作。

(三)傳達公司、部、車間對安全工作的指示、規定,學習討論傷亡事故的通報。

班組安全活動的內容要有記錄,車間領導和安全人員應定期檢查並簽署意見。

第十三條部每年組織一次全員安全培訓,培訓內容:

(一)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崗位安全規程、標準化作業、勞動紀律等有關規定。

(三)安全生產知識、傷亡事故案例、公司下發的相關學習資料等。

(四)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少於8學時。

第十四條車間主任、班組長安全培訓

(一)部相關科室,每年組織一次對車間主任和班組長的安全培訓。

(二)培訓的主要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危險源管理、事故防範、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處理事故的相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先進的安全管理經驗和其它需要培訓的內容。

(三)培訓時間不少於12學時。

(四)安全科、管理科應準確、詳細記錄安全培訓、考覈情況,並做好保管和存檔工作。

第十五條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培訓依照國家規定和公司統一組織進行。

第十六條廠級領導幹部安全培訓

廠級領導幹部的安全培訓,按照公司統一組織安排進行。主要負責人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並通過國家安全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覈。

第十七條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按照公司安全處組織進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並通過國家安全監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考覈。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五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本單位和安全生產,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制定本單位安全教育制度。

一、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部門

辦公室負責落實單位全體員工的培訓教育工作,制定教育培訓計劃,建立培訓檔案;協助部門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及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考覈,和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的。崗位培訓。

二、職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內容

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4、安全設備、設施、工具、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和保管知識(重點是滅火器等消防設施、設備的使用);

5、新技術、新設備的安全生產知識;

6、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意識和應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識;

7、安全生產事故典型案例。

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內容

1、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及有關行業的規章、規程、規範和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知識、方法與安全生產技術,有關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專業知識;

3、工傷保險的政策、法律、法規;

4、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及調查處理方法;

5、事故現場勘驗技術,以及應急處理措施;

6、重大危險源管理。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象及形式

1、全員安全知識普及教育

每年進行4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辦公室協助各部門(班組)組織實施。學習內容爲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安全操作規程、規定、條例及本單位的各項制度。

2、培訓計劃的制定

年度培訓計劃由辦公室負責制定;各部門(班組)根據單位的培訓計劃,制定相應的部門(班組)培訓計劃。

3、培訓的原則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則,培訓應有針對性和實效性。

4、培訓的學時要求

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培訓不得少於48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得少於16學時;其他崗位人員資格培訓不得少於32學時,每年再培訓不得少於12學時。

5、上崗要求

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新從業人員必須經“三級”(單位、部門、班組)安全教育培訓後方可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的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做到持證上崗。

6、培訓檔案

建立培訓檔案,實行登記存檔制度。培訓結束時將培訓計劃、參加人員、培訓內容等有關信息由辦公室建立並存入培訓檔案,並詳細登記在《安全生產各類培訓(教育)情況登記》上;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在上崗前,進行新員工崗位前教育培訓,培訓必須記錄在案,詳細登記在《新員工崗位前教育培訓登記彙總表》上,並經新從業人員和轉崗人員本人簽字確認。

章 職 責 篇六

第四條安全科負責對新入廠職工進行廠級安全知識的培訓、考試建檔工作;負責對各單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五條機械技術科負責設備技術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訓,負責對採用的新設備、新工藝等相關知識進行培訓、考試建檔。

第六條電氣技術科負責電氣技術安全管理及技能教育培訓,負責對採用的電氣新設備、新工藝等相關知識進行培訓、考試建檔。

第七條綜合管理科負責部所有人員的安全培訓、取證、複審、任職資格、建檔、編制相關培訓計劃的管理工作。

第八條工程管理科負責對工程施工中使用臨時外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建檔。

章 附 則 篇七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若與上級頒發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定相牴觸,以上級頒發的文件爲準。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檢修部安全科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原檢修部20xx年修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彙編中《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篇八

1、施工現場的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等必須經過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培訓和年度繼續教育,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施工現場的電工、電焊工、架子工、塔吊司機和指揮工等特殊工種,都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3、工程開工前,項目部應制定詳細的教育培訓計劃,並按計劃組織實施。

4、教育培訓應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必須使全體職工充分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必要性,並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認真抓好施工現場特殊工種的持證培訓和日常教育工作,各特殊工種應定期參加複審,安全員應及時組織送培。

6、新工人、復崗人員和變換工種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上崗,並登記教育卡片和考覈臺帳,未經三級教育考覈合格的職工不得上崗操作。

7、施工現場每年應對工人進行一次有系統性的安全教育並進行書面考試。

8、施工現場應根據季節性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9、現場所有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行業安全知識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

10、各類教育培訓應建立臺帳檔案,認真做好記錄。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篇九

(一)組織“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和安全講座等活動,倡導並開展各個層面的安全生產警示教育活動,大力宣傳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典型經驗,在社會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氛圍。

(二)加強公共安全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在企事業單位辦公樓前、公衆聚集場所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在主要道路、街區等明顯位置設置永久性宣傳標牌,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車間出入口等處設置安全生產宣傳欄或安全警示標牌,在生產經營場所設置危險、危害因素告知欄,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三)加強對生產經營單位“三項崗位”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情況的檢查、督察力度。組織生產經營單位積極參加縣(市、區)以上的各種培訓活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開展全員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職工安全生產培訓檔案。必要時開展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等的直接培訓。

(四)不斷強化安全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堅持每週五學習制度,學習時間不少於2小時。每位安全監管人員堅持做好學習筆記,學習內容包括: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執法檢查要點、安全生產基本常識、安全檢查方法以及探討安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處理方法等,並不定期對學習內容進行考試。

(五)不斷加強對包村負責人和村(居)委幹部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提高其安全生產監管能力,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由包村負責人、村(居)委會主任、村安全監管小組成員參加的安全生產業務培訓學習活動,培訓率要達到100%。

(六)培訓教育工作由鄉鎮(街道)安委辦負責組織實施。對於不重視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故意推諉,不積極配合、不派人員參訓的部門或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六、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聯繫點制度

(一)鄉鎮(街道)領導班子成員爲安全生產聯繫人,按照“網格化”監管模式,落實一塊網格爲聯繫點,按時向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彙報聯繫點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二)安全生產聯繫人每月至少對聯繫點高危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2次安全生產檢查並做好記錄;每季度至少對聯繫點安全生產工作進行1次督查,並形成督查通報。

(三)安全生產聯繫人對聯繫點負有安全監管責任,督促聯繫點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聯繫點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協調解決聯繫點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四)指導聯繫點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教育培訓,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和職業健康防護等。

(五)聯繫點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村(居)委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分管負責人組織應急救援、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幫助聯繫點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和制定預防措施。

章培訓效果檢查 篇十

第十八條三級安全教育

(一)檢查是否按公司規定的培訓制度進行了三級安全教育;

(二)檢查是否有教案,考試試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試是否合格;

(三)受培訓人員是否建檔。

第十九條各類人員安全教育

(一)各類人員是否按國家規定進行了安全教育培訓;

(二)各類人員是否取得了相應的資質證書;

(三)各類人員是否建檔。

第二十條特殊工種人員安全教育

(一)特殊工種人員是否按國家規定進行了安全教育培訓;

(二)特殊工種人員是否取得了相應的資質證書;

(三)特殊工種人員是否建檔。

第二十一條日常性安全教育

(一)檢查是否按公司規定的培訓制度進行了日常性安全教育;

(二)檢查是否有教案,考試試卷是否符合要求,考試是否合格;

(三)受培訓人員是否建檔;

(四)檢查職工對本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熟悉程度,是否做到了“會寫、會背、會用”。

(五)檢查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施工時,是否進行了新技術操作安全教育。

(六)檢查變換工種的工人在調換工種時是否重新進行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