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感範文站

位置:首頁 > 實用文 > 實用文精選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篇一

爲了提高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技能,強化安全意識,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市安監發【xxx 】號文件指示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爲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現雙方簽訂本協議書。

甲方職責(建設有限公司):

1、提供安全教育培訓場地。

2、提供安全教育培訓師資,及電視、錄像等培訓設備。

3、提供安全教育培訓資料。

4、甲方項目部勞務員要隨時掌握乙方人員變動情況,並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乙方職責(建築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1、乙方新到現場施工人員在施工前要報告甲方並服從甲方管理,安全入場教育必須培訓50學時,並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2、乙方負責人對本工種的人員變動情況要做到及時瞭解,隨來隨報。

3、乙方負責人要對現場施工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教育檢查,隨時掌握安全入場教育情況。

4、乙方負責人要保證施工人員數量穩定,並對現場新增加人員變動情況如實上報給甲方,如新到施工人員未通知甲方,甲方將根據情節處以相應處罰。

爲使協議真正落實到實處,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並努力做好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協議簽訂即生效。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違反方負責。(本協議一式兩份)

甲方單位:北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單位:工程勞務有限公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篇二

爲加強對安全管理人員的崗位教育培訓,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員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教育培訓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凡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工作由公司安全科主持。

二、培訓工作分三個層次進行:第一爲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培訓;第二爲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第三爲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

三、安全培訓定期舉行,企業負責人培訓每年一次;安全管理人員培訓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駕駛員安全生產培訓每年四次(每季度一次),每次二天;

四、培訓學習期間,任何人不得請假或因故缺席。

五、安全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沒有參加培訓或經培訓考覈不合格的不準上崗。

六、培訓學習內容爲交通安全法規、相關條例、制度等。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篇三

一、爲提高項目部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使全體員工掌握從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預防、應急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項目部部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所有人員,包括勞務工及分包協作方人員。

三、辦公室是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的主管部門,負責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的制訂及實施,各部門配合辦公室實施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安質部負責對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項目部負責本項目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和日常管理。

四、項目部各部門根據崗位需要,在每年11月中旬向辦公室以書面形式提出下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註明培訓的內容,時間、參加人員等要求。辦公室根據項目部實際情況和各部門的安全培訓計劃,制定項目部員工下一年年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

五、需參加安全教育培訓人員:

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按照相關規定參加上級或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包括繼續教育),做到持證上崗。

項目部其他管理人員定期參加項目部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包括繼續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定期參加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專業安全培訓,並參加由項目部組織的相關安全繼續教育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新進場員工應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做到先培訓,後上崗。

待崗、轉崗、換崗的員工再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項目部組織的安全培訓教育。

六、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及形式:

三級安全教育

⑴公司新員工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三級安全教育由項目部辦公室組織,工程、設物、安質部門配合進行(本部三級安全教育由人力部組織、相關部門配合)。

⑵項目“三級安全教育”指項目部、作業隊和班組級教育。

①項目部級安全教育:進行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教育,主要內容是:

a.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

b.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和法制觀念;

c.上級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及文件;安全生產的基本知識;

d. 本項目施工生產過程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紀律;

e.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f.本項目安全生產形勢及歷史上發生的典型事故及事故應吸取的教訓;

g.發生事故後如何搶救傷員、排險、保護現場和及時進行報告。

②作業隊級安全教育:進行現場規章制度和遵章守紀教育,主要內容是:

a.本項目工程概況,工程施工特點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識;

b.本項目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及安全注意事項;

c. 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 高處作業、機械設備、電器安全基礎知識;

e.本項目工程存在的危險源及防範措施;

f.安全設施、個人防護用品、消防器材等的基本使用知識。

③班組級安全教育:進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及班組安全制度、紀律教育,由班長或班組安全員負責教育,可採取講解和實際操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班組安全教育考覈合格後,主要內容是:

a. 本班組崗位作業特點及安全操作規程;

b. 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及紀律;

c.愛護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及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d.本崗位易發生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範措施;

e.本崗位的作業環境及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的安全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

⑴特種作業人員主要指電力、鍋爐司爐、壓力容器、起重、爆破、金屬焊接(氣割)、瓦斯檢驗、機動車駕駛、建築登高架設、調車、土方機械(挖掘機、推土機、鏟運機、裝載機等)、電瓶車等作業人員。

⑵特種作業人員除進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還要按照國家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⑶在崗的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到期前應按相關規定進行復試,對需要進行復試的特種作業人員,使用單位應在操作資格證書到期前一個月上報公司人力部,以便安排培訓。

變換工種安全教育培訓:

⑴工人變換工種,先進行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識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變換爲特種作業工種的工人,按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培訓要求進行管理。

⑵班組對變換工種的工人,結合其從事崗位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制度進行安全教育。

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

⑴季節性教育,項目部根據季節性特點,結合事故案例對員工進行冬季、夏季、雨雪天、臺汛期等施工和生活方面的安全教育。

⑵節假日安全教育,項目部要根據節假日特點,結合項目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對員工進行節假日期間的施工安全教育。

⑶待崗、轉崗、換崗人員的安全教育,對待崗、轉崗、換崗的從業人員,再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教育培訓,時間不少於20學時。

採用“四新”技術的安全培訓:

⑴採用“四新”技術施工時(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項目工程技術負責人應根據“四新”技術特點,對新技術、新工藝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新設備的安全缺陷、新材料的有害因素,向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合格後方可上崗。

⑵採用新技術需持證的員工,按照持證要求進行管理。

三類人員的安全教育:

⑴項目經理、安全總監、總工程師是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必須經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同時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繼續教育。

⑵項目經理是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經過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同時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繼續教育。

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是施工項目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人員,要有豐富的安全管理知識和嚴謹工作作風,必須經過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同時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培訓繼續教育。

“週一”安全活動開展,各項目開展以職能部門、作業班組爲活動單位的每“週一”的安全活動,通過“週一” 安全活動及時瞭解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及近期施工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做到有記錄、有內容,防止走過場,每週一安全活動的內容是:

⑴總結上週安全生產情況,佈置本週安全生產要求,表揚安全生產中的好人好事;

⑵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經驗、吸取教訓,找出事故原因,制訂預防措施。

⑶檢查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

⑷結合施工現場情況,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

⑸學習安全生產文件、通報,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

日常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⑴項目部每月要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學習,學習新頒佈的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上級文件精神。分析項目當前的安全形勢,對下個月施工生產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及存在的重大風險和危險源進行排查和分析,並提出防範措施。

⑵組織員工對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討論、分析,從中吸取經驗教訓。

⑶作業班組要嚴格執行“三工制”制度,做好班前講話及記錄,“三工制”的主要內容是:

①崗前講話:交代當天的作業環境(包括存在的安全隱患)、氣候情況、主要工作內容和各個環節的安全操作要求,檢查上崗人員個體防護佩戴、使用以及人員的`協作配合等。

②班中檢查:檢查每個崗位周圍環境是否安全,機械設備的安全保險裝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類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

③班後總結:對當班安全工作進行總結點評,對違規行爲進行批評教育,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

七、安全培訓學時要求:

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於30學時。

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按照有關要求,取得崗位合格證書並持證上崗外,每年還必須進行安全專業技術培訓,時間不得少於40學時。

其他管理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20學時。

公司其他員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15學時。

新進場員工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5學時(項目教育15學時、班組教育20學時)。

八、安全培訓記錄、資料的管理,人力部和項目部辦公室,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記錄、資料,包括培訓資料、培訓人員臺帳、考試試卷及成績歸檔保存。

安全教育培訓管理制度 篇四

一、交通安全

1、在馬路上行走或騎車,都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走路要走人行道,騎自行車要走非機動車道,橫穿馬路要看清信號燈,綠燈行,紅燈停,黃燈亮時,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超過停止線的車輛和行人,可以繼續通行。

2、12歲以下的小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上路。乘坐父母的自行車時,不站在後座上。

3、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在馬路上輪滑,不追車、扒車、強行攔車。

4、乘坐公交車,一定要在車停穩之後,再上車、下車。不乘坐無牌、無營運證、超載的車輛。

5、乘坐出租車前排座位,要繫好安全帶。車輛行駛中,不要將頭、手、身體伸出窗外。

二、活動安全

1、不到禁止靠近的地方做遊戲,不做危險的遊戲。

2、外出玩耍要告知父母和誰玩,玩什麼,在哪兒玩,什麼時候回家。

3、集體活動時,遇到擁擠,要沉着冷靜,保護好頭、胸、腹部不被擠壓。

4、觀看體育活動,要注意自己的位置是否安全,避免飛來的籃球、足球排球等傷及自己。

三、防火安全

1、不將火柴、打火機當作玩具,也不燒東西玩。

2、點蚊香時,注意不要靠近窗簾、蚊帳、牀單等可燃物,以免夜晚風吹動時,使這些可燃物飄到蚊香火頭上。

3、家用電器必須在家長的指導下正確使用。低年級學生禁止單獨使用這些電器,不超負荷用電,不亂接電線,不亂動插座、電器開關。

4、不放鞭炮,遇到別人放鞭炮要遠離,不撿拾鞭炮。

5、常見的滅火方法:用水滅火; 用東西蓋住滅火;

用沙滅火。遇到不可控制的火勢要及時逃生和報警。

四、用電安全

1、不用手、金屬物或鉛筆芯等東西去撥弄開關,也不要把它們插到插座孔裏。喝水或飲料時不要在插座附近喝,以免水或飲料灑到插孔裏,造成電器短路、着火。

2、在戶外玩耍時,要遠離高壓輸電設備及配電室之類的地方。不要在高壓線附近放風箏,不要到配電室附近去玩。

3、不要在電線上面搭掛、晾曬衣物,以免發生危險。

4、發現有人觸電,在救助觸電者時,首先要切斷電源。在切斷電源之前,千萬不要用手去拉觸電者,否則救助者也會觸電。如果無法切斷電源,救助者要穿上絕緣膠鞋,或帶上絕緣手套,或站在乾燥的木板上,用乾燥的木棍、竹竿等去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5、遇到觸電者應及早叫大人來處理,並打“120”急救電話,讓醫生來救護。

五、春節期間,走親訪友聚餐宴會較多,同學們不要暴飲暴食,更不要飲酒、醉酒,酗酒,注意身體健康。

此外,不要參與各種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賭博活動,從小養成“崇尚科學,遠離毒品”的良好習慣。

六、不放煙花爆竹,防止炸傷、燒傷和火災。

特殊情況下要放的,也要注意安全,要在長輩的陪同下燃放。燃放時首先應注意的是要選擇在空曠的地方燃放,防止引起火災,避免傷到行人;第二:在購買菸花爆竹時一定要選擇在正規的經過批准的店內購買,這樣才能保證質量可靠,燃放時才能減小意外的發生;第三,在燃放時一定要按照說明使用,切不可對人、對物燃放。

七、飲食安全

1、不到小攤上買“三無”食品,不吃過期、變質的食品。

2、不喝酒精類飲料,

八、自我保護

1、在家遇生人,不要輕易開門。如不速之客來訪時,要先查明身份再開門。如果不能確定身份,就打電話向父母詢問,或求助鄰居。

2、不要接受陌生人食品,不接受陌生人的邀請去看展覽、拍電影、做廣告等,更不能到陌生人家裏去玩。

3、如遇問路者,可以告之大概方向,但不能應其要求帶其前往。一旦發現有陌生人尾隨或是不停糾纏,應迅速走向人多的地方,或是尋找街頭民警的幫助。

4、如果在路上遭壞人搶劫,不要冒失地與他硬拼,可先把隨身帶的錢物給他,並儘量記清壞人的身材、面貌、口音和衣着特徵,爭取安全脫身,然後迅速報案。

5、如果遭壞人綁架,要沉着冷靜。要發揮自己的聰明才智,先保護自己不受傷害,再想辦法給家人或警方報信,還可以在沿途拋下書包裏的文具,書籍以及隨身所穿的鞋、帽等,給家人或警方留下線索。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篇五

一、單位全體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體培訓。

二、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須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四、培訓內容: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在場賓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監控室值班操作員應進行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六、培訓方式:

1、由保安部門組織召集對飯店全體員工的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員授課;

3、結合本年度消防演練,組織培訓;

4、通過製作牆報、宣傳欄、貼圖畫等方式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其員工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

八、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進行再教育培訓。

防火檢查制度

一、防火檢查人員由飯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各部門負責任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三、防火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任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四、防火檢查內容:

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水、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重點工作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況;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五、發現火災隱患,及時填寫火災隱患當場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員擔任。

二、防火巡查應每2小時進行一次。

三、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在崗位的防火責任人、員工對轄區崗位上的消防安全狀況、安全操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四、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

五、防火巡查人員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隱患。無法處置時,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七、防火巡查內容: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在位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防火巡查人員應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並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熟悉飯店的消防設施、設備,做好維護和保養。

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時作業,監視消控主機運行情況。

三、一旦出現報警,立即與樓層值班員或保安員聯繫迅速查清報警原因。

四、愛護儀器設備,發現小故障應立即排除,如出現較大故障,;立即請工程部技術員進行修復。

五、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

六、每班認真填寫“消防監控系統運行情況記錄”。

七、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消控中心。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一、飯店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防火檢查人員應當責成各部門責任人當場整改並督促落實。

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8、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爲。

三、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由保安部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確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部門人員並落實整改資金。

五、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機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

七、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管理人簽字確認後存檔。

八、對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火災整改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及線路敷設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二、在增設大容量的電氣設備時,應重新涉及線路,方可進行安裝和使用,嚴禁私自在電氣線路上增加容量,以防過載引起火災。

三、建築內不允許採用鋁芯導線,應採用銅芯導線,在夾層或悶頂內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並將接線盒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避雷裝置和其他設備的接地裝置應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結緣及接地電阻的測試。

六、在配電室和裝有電氣設備的機房內應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

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一、貫徹執行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消防宣傳工作。

二、定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熟悉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各種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和操作規程。

四、積極參加撲救火災和疏散人員工作並保護好現場。

五、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項消防培訓。

六、定期組織消防業務訓練,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八、在公安消防、保衛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調查火災發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設備管理制度

一、單位內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要求設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並按規範要求設置,

三、應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防火門應保持常閉狀態,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啓。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消防設備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器材,由保安部統一建檔管理。

二、應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測、維護保養,確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設施、器材的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要便於提取使用。

四、未經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挪動或動用消防設施、器材。

五、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要立即進行維護保養、更新。

六、非正當使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屬維護不當導致損壞的,連帶追究部門負責人責任。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組織員工進行滅火、印記疏散預案的演習和訓練。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爲演練總指揮,保安部經理和專職消防主管具體負責指揮演練工作,保安部全體人員和半數以上員工參加演練。

三、實施演練前,由保安部將本次演練具體行動方案上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進行批准,方案確定後,將方案傳給各部門,所有參加演練人員應熟悉演練方案,明確職責。

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點防火部位要嚴格火源管理,實施動火作業審批手續和“四不動火”制度,即:預防措施不落實不動火,沒有經過批准不動火,現場沒有消防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戶外動火。

二、單位敷設電器線路、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電源線路。

三、倉庫、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日光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四、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用電。

五、對電器線路和設備由電共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臨時需要裝設電氣線路和設備的應經工程部批准後,按臨時假設規定安裝並限期拆除。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二、周圍的易燃易爆雜物未清楚不能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四、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五、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六、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動火。

七、現場未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八、動火審批由部門申請,保衛處領導審批,並配合現場監控。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規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體員工的共同責任,每一個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義務。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飯店實施消防管理、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員工都要無條件地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單位範圍內違反消防管理規定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的,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規定分別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予以罰款等項處理亦可同時並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和認識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扔菸頭或用電、用火不慎,發生火警或火災,損壞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數額不大的。

2、明火作業未採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採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一)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菸的場所吸菸或在允許吸菸的地方吸菸而不設菸灰缸,或有菸灰缸不用,亂扔菸頭、火柴梗的;

2、擅自在樓內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跡或機械零件的;

3、動用明火施工不辦理動火申請的;

4、班後不按規定清理工作場所易燃雜物的;

5、用電不使用保險裝置或亂搭亂拉電線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並罰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工作場所、集體宿舍設爐生或,或使用電爐的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班後不按規定切斷電源、熄滅火種的

3、擅自貯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備案的。

4、損壞消防設施、標誌或隨意挪用、改動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樓內或室內燒廢紙雜物,亂扔菸頭引起報警的。

6、班後不按規定關閉煤氣爐管閥門的。

7、樓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以下;

1、未經批准擅自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衆聚集場所,並私自貯存使用這些物品的。

2、謊報火情的。

3、在樓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者將要害部位作臨時倉庫使用的。

4、將性質不同或滅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學危險物品,混放一起貯存的。

5、在禁火區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作業的。

6、發現火警後,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又不採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離制守導致火警或火災,造成一定的損失和影響。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門防火責任,由單位領導視情節以行政並經濟處罰

1、火災隱患處於緊急狀態,經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說明原因的。

2、強迫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後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

4、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上報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於處罰;

1、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肇事者或責任人自動坦白,真誠認錯。

2、火警、火災發生後,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加搶救,免除或減輕火災損失的。

3、對火警、火災事故、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情況,協助有關部門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沒有發生火警、火災的部門。

2、一貫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後及時報警,積極撲滅、處理得當,減少火災危害的。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

5、對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