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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以及注意事項新版多篇

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以及注意事項新版多篇

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 篇一

一、全園教職工要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保持園內環境清潔衛生,努力實現五化(美化、淨化、綠化、安全化、兒童化)。

二、室內外清潔衛生,實行分片包乾,落實到人,各負其責。要求房內窗明几淨,空氣流通,教具桌椅清潔衛生,擺放整齊,地面無紙屑、果皮、痰跡。

三、保持廁所清潔,便有沖洗,每週消毒,保持無味,無蚊蠅,無尿漬。

四、堅持清掃制度,每天小掃,每週大掃,並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

五、堅持衛生檢查制度,由園長、保健醫生組成檢查組,對全園各處衛生工作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評價、做記錄,並與各負責人的工作效益掛鉤。

六、活動室物品和用具擺放有序,不零亂。寢室定時開窗通風,保持空氣新鮮,陽光充足(每天入園前和起牀後)。

七、幼兒牀單、被套、枕套每月清洗一次。玩具每週清洗一次,每天清洗幼兒餐具,每天擦桌椅、玩具櫃等。

八、培養幼兒良好的生活衛生習慣,不隨地大小便,不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

九、保證幼兒每人一巾、一杯、一碗。養成飯前便後洗手,飯後漱口的習慣,堅持每週剪指甲。

十、嚴格遵守和執行幼兒作息制度,加強幼兒體格鍛鍊,促進幼兒身體正常發育,增強體質。

幼兒園衛生保健的規章制度 篇二

一、衛生保潔制度

(一)環境衛生

1.建立室內外環境清潔制度,分片包乾,定人定點,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園內定期檢查,獎優罰劣。

2.經常保持室內開窗通風,桌椅、玩具保持清潔,定期消毒、清洗,適時綠化、美化。

3.教育幼兒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好室內外保潔工作。

(二)個人衛生

1.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飯前便後要組織幼兒洗手,飯後漱口,勤剪指甲,教育幼兒養成早晚刷牙的習慣。

3.要求幼兒服裝整潔,被褥勤曬,牀單一月清洗一次。

4.保護視力,室內要注重採光,燈具損壞及時修理,看電視不能離得太近,時間不宜過長。

5.工作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經常保持儀表整潔。

二、廚房衛生責任制度

(一)食品烹調

1、檢查食品質量,變質食品不下鍋、不蒸煮、不烘烤。

2、食品充分加熱,防止裏生外熟。外購熟食加熱後食用。

3、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勤洗刷炒鍋。烘烤食品受熱均勻。

4、抹布生熟分開,不用抹布揩碗盤,滴在盤邊湯汁用消毒布揩。

5、烹調工作結束,調料加蓋,用具、竈上、竈下、地面清掃洗刷乾淨。

(二)餐具消毒

1、及時收回餐具,及時清洗消毒,不隔夜。

2、清洗消毒餐具按一刮二洗三衝四消毒的順序操作。

3、定期定時消毒,消毒櫃、紫外線燈若有損壞,要及時報告、維修。

4、餐具消毒後應放置於清潔櫥內,防止再污染。

5、洗消完畢將洗碗消毒池、消毒籃、洗碗池等沖洗乾淨。

幼兒園的幼兒衛生保健制度 篇三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證兒童身形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據不同年齡兒童的生理特點,合理的安排他們一天的生活內容。

本院將根據幼兒不同年齡及季節,具體指定處一日生活作息時間表。注意動靜結合,並且有充足的課外活動時間。

二、體格鍛鍊制度

1、有組織的經常開展適合幼兒特點的遊戲及體育活動,每天做一到兩次體

操或活動性遊戲。

2、在正常天氣下,呦充足的課外活動時間,每天堅持兩小時以上戶外活動

並加強冬季鍛鍊。

3、要創造條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有計劃的鍛鍊兒童

體格。

三、健康檢查制度

1、

2、入園檢查:幼兒在入園前必須進行全生體格檢查。 定期體檢制度:三歲以上兒童每年體檢一次,每半年測身高、體重一次。

工作人員每年全年體檢一次,發現肝炎或其他傳染病者需立即停職治療。戴痊癒後,持縣級以上醫療保健單位的健康證明方可恢復工作。

3、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制度,認真做好一模:有無發燒;二看:咽部、

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衛生消毒制度

一、環境衛生

1、室內外環境整潔、安全、無污染,建立健全室內外環境清掃制度,每天一

小掃、每週一大掃,應做溼性清掃。垃圾污物要及時清除,由專門容器集

中密閉存放。

2、玩具每週至少清潔一次,圖書要每週用紫外線燈消毒一次或陽光下曝曬。

3、要安裝防蚊、蠅設備,及時消滅蚊、蠅、鼠、蟑螂等病媒蟲動物。

4、廁所要清潔通風,定時打掃並消毒。

5、幼兒桌椅高度符合要求

二、個人衛生

1、幼兒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專人專用,做好消毒工作。

2、保持兒童服裝整潔,衣服、被褥、牀單要清洗勤曬。

3、保護幼兒視力,室內採光充足。

4、

五、飲食衛生管理

1、兒童飲水杯個人專用,每天清洗並消毒一次。

2、生吃瓜果要洗淨或削皮,並防止食用的污染。

3、接觸兒童的工作人員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

六、預防疾病制度

採取早預防、早發現、早隔離、早治療等綜合措施。要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

件應急預案,如本園傳染病發生、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等突發事件的應對預案。

1、控制傳染源:

(1)發現病人及時採取有效隔離措施,及時登記上報。病源攜帶者亦應及時隔離並治療。

(2)對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及適當管理,在觀察期內不併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轉託幼園所。切斷傳播途徑,保護易感人羣三方面做好傳染病的管理。

2、切斷傳播途徑:

(1) 配合防疫部門對托幼園所的環境及各種物品進行終末消毒或隨時消毒,

(2) 針對傳染病的傳播途徑,採取有效措施,如加強飲食衛生以預防消化道傳染

病、保持室內空氣流通或進行空氣消毒以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等。

3、保護易感兒童

(1) 掌握易感兒童名單,傳染病季節加強晨檢及全日觀察,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

施,如被動免疫、藥物預防。

(2) 合理安排兒童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強戶外鍛鍊,提高兒童對疾病的抵抗

能力。

工作人員個人衛生:保持儀表整潔,清洗頭洗澡,勤剪手腳指甲。

七、安全制度

1、每月進行安全檢查並有記錄。

2、對工作人員和幼兒加強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3、發生一般事故做好記錄,防止事故的發生。凡發生重大責任事故或責任事故應在

24小時內報告市保健所,不得漏報。

4、保健室藥品標籤清楚,消毒藥品專人管理,保健人員給兒童服藥時要認真查對,

不準吃錯藥。

幼兒園衛生保健各項規章制度 篇四

1、學校食堂必須向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採購食品,禁止採購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的食品。

2、採購食品時應按照有關規定索證驗證,嚴格查驗食品質量和定型包裝食品標籤,並建立臺帳制度。

3、採購肉類食品時必須覈查檢驗檢疫證明。

4、禁止採購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幼兒園衛生保健制度 篇五

一、生活制度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證兒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據不同年齡的小兒生理特點,合理地安排他們一天的生活內容。

各園(所)可根據幼兒不同年齡及季節,具體訂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動靜結合,要有充足的戶外活動時間。

二、營養膳食制度

1、幼兒進餐要求:(要求家長積極配合)

(1)幼兒規範洗手後直接取飯入座就餐,保證洗手後進餐不等待。

(2)培養幼兒良好的飲食習慣:不挑食、不灑飯菜、不剩飯菜、吃完自己的'一份飯菜。

(3)餐後正確使用餐巾擦嘴,用溫開水漱口。

(4)餐後組織幼兒散步,散步時不宜做劇烈活動。 (5)小班下學期開始用菜盤,中班下學期開始可用筷子就餐,且注意安全。

2、飲水常規

(1)早晨幼兒入園時,水杯應及時從消毒櫃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塵土落入。

(2)飲水器(或保溫桶)應有溫熱適宜、數量足夠的開水,保證開水供應。

(3)小班上學期幼兒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師或保育員給每人杯中倒適量的水,小班下學期和中大班幼兒自己接水喝。要掌握幼兒飲水量,提醒幼兒及時飲水,保證每個幼兒足夠的飲水量。不得限制幼兒飲水的次數。

三、體檢檢查制度

(一)新生入園體檢制度

所有新生或轉學生必須持當地婦幼保健機構入園體檢表按項目進行健康檢查,體檢合格後方可入園。離園一個月以上的幼兒必須重新體檢。做好新生體檢的統計和分析工作,及時篩查出體弱兒(如肥胖、營養不良、貧血等),列入體弱兒專案管理。瞭解新生的疾病史、傳染病史、過敏史和生活習慣,做好特殊疾病(如哮喘、癲癇、皮膚過敏、習慣性脫臼等)的登記工作,便於保健員和班級教師對其特殊的觀察和護理。

(二)幼兒定期體檢制度

全園每位幼兒均建立健康檔案(包括體檢表、預防接種證)。本園按要求每學期測量體重兩次、測身高和視力各一次。每年當地婦幼保健機構爲全園幼兒體檢一次。及時對幼兒體格發育情況進行分析評價,並將檢查結果和評價情況向家長反饋,同時督促家長對患有齲齒、視 力不良、貧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兒進行矯治,並及時提供治療反饋信息。

(三)堅持晨檢和全日觀察制度《幼兒園安全工作規定》

每天按要求對幼兒進行晨間檢查,認真做好一摸:有無發燒;二看:精神、皮膚和五官(外表);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和患病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患不宜入園疾病(如傳染病)的幼兒入園。晨檢時接受服藥幼兒的家長帶來的藥品,做好幼兒服藥的登記工作,即註明幼兒姓名、用藥原因、藥品名稱和劑量、服藥時間、內外服、護理要點、喂服人姓名,並且在保健醫生的指導下服用。嚴禁幼兒私自帶藥入園,對幼兒私自帶來的藥品必須向家長問明情況再作處理。喂幼兒服藥須在保健醫生的指導下進行。對晨檢時情緒不好的幼兒,或在家有不適情況、近日患病的幼兒,重點記錄觀察其精神、食慾、睡眠等情況,全天予以特別的關注,並按時、準確填寫“班級全日觀察表”。保健員重點對在家發燒、腹瀉、嘔吐等情況的幼兒進行觀察,在家發燒者要量體溫。對無故未到的幼兒要及時與家長聯繫,對有異常的幼兒應立即採取措施。

幼兒園衛生保健各項規章制度 篇六

爲有效指導、規範教師和保育員的工作,保障幼兒午睡時的安全,特擬定此就寢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員共同遵守。

1、午餐後,由一位老師組織幼兒散步、入廁,以保持幼兒安靜情緒,要求不能高聲講話或者嬉戲喧鬧,腳步放輕。保育老師負責幼兒就寢前半小時開窗通風,鋪好幼兒被褥(在冬季,幼兒入睡後應關閉窗戶),同時保教人員還要做好幼兒就寢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證幼兒有安全、舒適的就寢環境。

2、教師在幼兒午睡期間要高度負責,並及時恰當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嚴禁幼兒大聲喧譁、嬉戲、打鬧、在牀上亂蹦亂跳等,培養幼兒安靜入睡的好習慣。同時要鍛鍊幼兒脫鞋、脫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師要檢查幼兒衣物,預防幼兒玩別針、釦子等各種小物品,以免誤吞進入呼吸道造成危險。要不斷巡視,發現幼兒神色異常要及時報告處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不串崗聊家常、看書報,精心護理幼兒。隨時巡視幼兒睡眠情況,提醒幼兒大小便,爲幼兒蓋好被子,糾正幼兒的不良行爲和睡姿,注意幼兒踢被子或者矇頭睡覺。

5、隨時保持室內空氣新鮮,天氣無風時,可打開窗戶,拉上窗簾,應避免對流風吹在幼兒身上;要定時晾曬被褥,並定時通知家長清洗被套、牀單、枕套,能夠及時根據季節更換厚、薄被。

6、做好幼兒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意外事故的應急處準備,定期檢查電線、電路及設施是否良好,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幼兒園有關人員報告,消除各種不安全隱患。

7、嚴禁私自在幼兒宿舍教室等地方亂接、亂拉電線、電源、插座、開關及安裝使用電器。提醒幼兒不能擅自動教室裏的電源設備。

8、嚴禁在幼兒寢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險品違禁物品。對寢室及教室進行消毒時要做好監護火源、電源工作,嚴禁幼兒在場。消毒完後要仔細檢查電器、門窗是否關閉好,嚴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員要保持環境衛生,維護午睡秩序,負責幼兒午睡的安全,關好門窗,保管好房間的幼兒用具和設施。

10、保教人員要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衛生保健各項規章制度 篇七

1、檢查食品質量,不新鮮食品、腐敗變質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着地存放,以銷定量及時加工切配,幼兒園不存放食品,當天食品,當天用完。

3、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抹布,刮清洗淨後再切配其他食品。

4、食品容器清潔衛生,配菜盆與出菜盆分開,並能明顯區分。

5、工具用具清潔,做到刀不鏽,砧扳不黴,加工檯面、抹布乾淨。生熟食品切配工具分開使用、存放。

6、冰箱專人管理,定期化霜、清理,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各類食品分類存放,生食品與半成品隔開存放。

7、配菜結束後,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乾淨,配菜檯面、菜架、食品櫥整理乾淨,地面拖清,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幼兒園幼兒衛生保健制度 篇八

(一)根據兒童不同年齡特點,建立科學、合理的一日生活制度,培養兒童良好的衛生習慣;

(二)制訂與兒童生理特點相適應的體格鍛鍊計劃,根據兒童年齡特點開展遊戲及體育活動,並保證兒童戶外活動時間,增進兒童身心健康;

(三)建立健康檢查制度,開展兒童定期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健康檔案。堅持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做好常見病的預防,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嚴格執行衛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內外環境及個人衛生。加強飲食衛生管理,保證食品安全;

(五)協助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在兒童入托時應當查驗其預防接種證,未按規定接種的兒童要告知其監護人,督促監護人帶兒童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

(六)加強日常保育護理工作,對體弱兒進行專案管理。配合婦幼保健機構定期開展兒童眼、耳、口腔保健,開展兒童心理衛生保健;

(七)建立衛生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項衛生安全防護工作,預防傷害事故的發生;

(八)制訂健康教育計劃,對兒童及其家長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動;

(九)做好各項衛生保健工作信息的收集、彙總和報告工作。

第十六條托幼機構應當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導下,做好傳染病預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托幼機構發現傳染病患兒應當及時按照法律、法規和衛生部的規定進行報告,在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對環境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在傳染病流行期間,托幼機構應當加強預防控制措施。

第十七條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收集、分析、調查、覈實托幼機構的傳染病疫情,發現問題及時通報托幼機構,並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兒童入托幼機構前應當經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進入托幼機構。

托幼機構發現在園(所)的兒童患疑似傳染病時應當及時通知其監護人離園(所)診治。患傳染病的患兒治癒後,憑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方可入園(所)。

兒童離開托幼機構3個月以上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後方可再次入托幼機構。

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體檢項目開展健康檢查,不得違反規定擅自改變。

第十九條托幼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一)未按要求設立保健室、衛生室或者配備衛生保健人員的;

(二)聘用未進行健康檢查或者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工作人員的';

(三)未定期組織工作人員健康檢查的;

(四)招收未經健康檢查或健康檢查不合格的兒童入托幼機構的;

(五)未嚴格按照《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開展衛生保健工作的。

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處理結果通報教育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將其作爲托幼機構分級定類管理和質量評估的依據。

第二十條托幼機構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設立衛生室,進行診療活動的,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二十一條托幼機構未按照規定履行衛生保健工作職責,造成傳染病流行、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導致托幼機構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第二十二條國小附設學前班、單獨設立的學前班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四條對認真執行本辦法,在托幼機構衛生保健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五條《託兒所幼兒園衛生保健工作規範》由衛生部負責制定。